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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4 热度:74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责任

1.1 负责日常例行保养,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记录。

1.2 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机长、班长和主要工种的工人必须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配专人观察起升卷筒和滑轮有无乱绳、掉槽、卡死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

3.3检查起重机的线路绝缘情况,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检查润滑油是否加足。

3.4钢丝绳、接头及滑轮是否完好,钢丝绳是否在滑轮槽内。

3.5检查安全装置及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各处联接是否松动现象,捆扎是否合格等。

4、操作规程

4.1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2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4.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4.4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4.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6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7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4.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9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5、其他注意事项

5.1龙门吊安装完毕并经地方安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进行试吊。

5.2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d、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g、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j、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5.3 对起重机要做好保养、维修记录,每次保养以后,拟定下次保养日期。

第2篇 桥式吸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

1、由电工负责接好电源,检查电机、减速机的技术参数。

2、检查减速机油位,传动部件有无松动;

3、池内碎石、木头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4、减速机按制造厂说明书要求加注清洁润滑油;

5、电源是否正常。

(二)、空负荷运转

安装完毕后进行清水空转,运转前应确定以下事项:

1、检查各负荷开关是否在调整值上;

2、检查各开关是否动作可靠;

3、确认中央控制室与本分离机之间的各信号点的连接正确。

(三)、操作

1、现场操作程序如下:合上电源,将切换开关sw置于“现场手动”状态,按一下吸砂机启动按钮,吸砂机连续运转,检查分离机各部件之间、各部件与基础的连接、配合是否良好;检查各传动部分运转情况,运行应平稳;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减速机、减速箱、电机应无异常发热及噪音和振动。需停机时停止按钮,吸砂机立即停止运行。

2、远控操作:将sw置于远控状态,置于“远控”状态下,由远程plc控制。

3、在停机时,将切换sw置于停止状态。

4、操作完毕后,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负荷运转

1、放水后负荷运转,检查启动、停机工作是否正常;

2、运转是否平稳,应无振动,撞击等异常情况;

3、电机、减速机、减速箱有无过热、异常噪音、振动等情况;

4、测试负荷运转时电流、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五)、正常维护

1、每周检查:检查设备的电器线路和紧急停止功能是否正常,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声,减速机的润滑油是否正常;

2、每月检查:检查进水管和出水管是否有渗漏,设备运转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声,在驱动轴轴座中用黄油抢加注一次润滑脂;

3、检查所有螺栓是否松动,如有松动须立即拧紧;减速机油位及油的颜色,如油不足立即加油(注意:减速机的维护应照减速机的使用手册)。驱动合奏轴承、驱动轮的磨损情况,电器系统,紧急停止及保险装置。

(六)、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最常见的问题有:

1、集砂井中积累大量的砂将吸砂口埋住,造成排砂泵不能吸砂,所以平时要根据砂量及时调整吸砂机的运行时间,特别是暴雨季节要增加吸砂机的运行时间。

2、吸砂泵运行时卡死,造成以上原因是有粗大固型物落入沉砂池中,所以严禁向沉砂池中扔任何杂物。

如果存在以上问题时,如果是砂量过多造成不能吸砂,可以反复开、停泵,直至水泵恢复工作,再缓慢移动工作桥直至沉砂池底沉砂清除为止;如沉砂太多则需排干沉砂池将砂清除;如果潜污泵堵塞则提升潜污泵中杂物。

第3篇 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樑吊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停电或机械故障等特殊情况准许从它处上下。合电闸前,要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和胶皮垫。

2、开动前及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检查轨道和地面上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检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开动前,先鸣铃示意。

(2)起吊物件要缓起缓放,禁止猛起急落。应慢速先把钢丝绳收紧,然后用常速起吊。吊大件不准用快速。

(3)吊运物件时要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运行,不准从人和机器设备上面通过,如无安全通道,而必须在有人的地方通过时,应先鸣铃示意,待人躲开后再通过。

(4)吊运重大物件时,须先将重物吊移到安全通道上空,然后再运行。

(5)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吊件摆动,也不得同时开动两项以上(包括副勾)的操作机构,以确保安全。

(6)操作人员开车时,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途中,人不得离开操作室。在运行中,如突然发生故障时,除了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外,还要切断电源,才能修理。

(7)运行中,要注意与相邻起重机的距离。(两台起重机之间一般保持2—)

3、禁止任何人员从这一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如须用一台桥式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时,应先推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自动抱闸。

4、起重钢丝绳须每周检查一次。应按本章第一节十九、二十条规定执行。

5、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它构件上(部位),都不准堆放零件和工具,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常用工具应放在专用箱中。

6、安全通道上禁止堆放各种材料物件。

7、各种限位开关及其它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这些装置如有故障,应修复后,再运行,不能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8、用两台起重机同吊一件重物时,应经有关人员订出安全措施。

9、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放在两条轨道中间。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将机械运转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清。

10、龙门式起重机的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放任何东西。龙门、桥式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在轨道内外各一米范围内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11、雨后应对路基和轨道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才能开车。

12、在露天运行中,如遇暴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必须停止工作。

13、在露天运行中,如大风、暴雨及工作完毕后,将夹轨钳锁紧轨道,以防被大风刮走。

14、电动葫芦(单梁吊)在露天作业时,电动机应有防雨设施。其它应参照本节有关规定执行。

15、其它安全技术操作,按本章第二节有关规定执行,并执行“十不吊”。

第4篇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2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二)

1.开机前的检查

1.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

1.2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1.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2.操作步骤

2.1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2工作完毕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3.操作注意事项:

3.1本起重不适用于有火灾危险、baozha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湿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3.2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

3.3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

3.4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3.5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3.6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3.7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3.8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

3.9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

3.1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第5篇 桥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应对起重机作安全全面检查,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性,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中遇有下列情况下时,应发出警告信号。

1、超重机在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靠近同层的其他起重机时 ;

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三、操作中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四、严禁吊运的物体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运安全通道移动。

五、操作电磁场收盘或抓夹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 以引起人们重视。

六、起重机司机要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起载不吊;

3、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或其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体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七、在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八、在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的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开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九、电磁吸盘和抓斗式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挂。

十、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到断路位置,拉下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十一、当有大风时,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倒。

十二、司机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给接班人。

第6篇 电动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程及交接班制度。

2. 工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量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清洁。

3. 检查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损坏处,并检查轨道上和行走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4. 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 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两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以上、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均应停止使用。

6. 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与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司机在起吊前,应以铃声信号呼应,入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 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调离地面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于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8. 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 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若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拉埋在沙土及其它物体中的工件。

11.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2米以上。如需用一台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应先松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制动器。

12.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将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13. 工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检查、清扫设备 ,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档(零位),切断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第7篇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机前的检查

1.1 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

1.2 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1.3 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2.操作步骤

2.1 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2 工作完毕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3.操作注意事项:

3.1 本起重不适用于有火灾危险、baozha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湿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3.2 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

3.3 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

3.4 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3.5 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3.6 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3.7 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3.8 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

3.9 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

3.10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第8篇 通用桥式起重机天车安全操作规程1

2.1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2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2.3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 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2.4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2.5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第9篇 桥式抓斗卸船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规程还规定了桥式抓斗卸船机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和无船作业时的精检及防台风、防突发性阵风和雷电强对流天气的技术措施。

2. 作业前

2.1 司机必须按交接班的要求与上一班司机交好班,全面了解上一班作业机况,并按卸船机例保的要求对卸机进行检查和保养。

2.2 检查电缆、电缆卷筒和防撞装置是否正常、完好;确认或解除大车、小车和司机室与各自锚定装置以及系紧防风系缆装置及防爬锲铁。

2.3 卸船机启动前,先检查各就地控制箱的操作位置是否与司机室一致;在按下主控制按钮前,各机械操作手柄和旋钮必须处于“0”位。查看整机状态信息,确认无故障、无出错,机况正常。

2.4 放下卸船机前臂架,确认安全钩、俯仰前臂架拉杆的动作正常和各机械制动器、各限位装置及指示器等装置安全、有效。

2.5 检查起升、开闭、俯仰机构及接料板、挡风升降板等钢丝绳的完好程度、接头处的牢固情况,对松动的钢丝绳夹头进行紧固。检查梨形绳套、抓斗链环、钢丝绳的磨损、断丝及非正常情况,要在交接班薄详细记录。

2.6 检查起升、开闭钢丝绳在极限工作位置时,其在钢丝绳卷筒上的缠绕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2.7 用起升开闭机构的起升、下降和小车运行机构的前进、后退等动作进行空载试验,确认各机械制动器、各限位装置及指示器等装置安全、有效,并且做好卸船机操作的预设定工作。

2.8 仔细察看周围作业环境,检查高压电缆槽、大车轨道上以及工作区域内有无障碍物。

2.9 检查漏斗的积料情况,检查斗门开度,斗门应在关闭位置。确认安装了与接卸煤炭容重相匹配的抓斗。

2.10 减载船舶靠离泊时,应听从指挥及时移动卸船机至安全位置,避免与船舶碰撞。

2.11 检查电气房空调运行情况。

3. 作业中

3.1 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行走中应保持声光报警不断。

3.2 开始吊第一关货物时,应校验起升机构制动器是否安全有效,重载下降制动时的下坠量(额定载荷时应在0.4-0.5米的下坠量范围内),并根据第一关货物的抓取情况,调整抓斗的开口度。

3.3 松抓斗时,须避免钢丝绳过松。抓斗闭合时钢丝绳速度应自慢速逐渐增大;抓斗闭合后,四根钢丝绳必须先紧绳并保持与地面呈垂直方向再开始起升。

3.4 正常作业时,严禁悠关、拖关;严禁抓斗进出舱口时钢丝绳碰擦舱口,抓斗进出舱口抓斗钢丝必须垂直起升。

3.5 正常操作中,思想集中,密切注意周围环境,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所规定的程序操作。

3.6 禁止超负荷作业。抓斗起吊后发现超负荷时,必须开口减载后方可起吊,并采取措施调整抓斗的开口度。当抓斗一旦被埋没在货物(特别是容重大于1.2 t/m3货物)里面时,须立即报告现场指导员,切忌盲目起升,避免机损事故发生。

3.7 禁止用抓斗敲击漏斗;对粘性大的货物,可开启破拱电机,防止漏斗内积料和蓬料。

3.8 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各钢丝绳、梨形头的使用情况,发现非正常情况,按本规程第2.5条处理。

3.9 大车行走时,须确认卸船机前臂架与减载船舶的吊杆、上层建筑间的相对安全距离(水平距离和高低距离),确保不相碰撞;卸船机下需专人指挥、监护,电缆卷筒上最少保留三圈为大车行走最大行程,避免电缆放尽拉断电缆,同时注意与相邻大机保持安全距离。

3.10经常检查各电机的工作温度和电流值,超过规定值时应停机检查,待温度下降到允许值内后方可继续工作。

3.11 遇中间临时停电,必须将各操作手柄放回到“0”位。

3.12注意振动给料器的运行,出料口的出料均匀度,如有异物卡在网格或落料口等现象应采取相应措施。严禁在设备运行时搬拨堵塞的物料。

3.13 禁止带故障作业,发生故障时须及时上报调度室。

3.14 停机进行故障修理和修理完毕必须通报调度室和作业长,司机未经修理人员同意,严禁动车。

3.15 发生人身、机损等事故时,须立即停止作业,保留现场(救人、灭火等特殊情况除外),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3.16 如遇突发故障,主控制跳闸,重新起动间隔时间为1分钟。

4. 作业后

4.1 当班作业完毕后、交班前,司机应做好抓斗润滑工作。

4.2 司机按卸船机例保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3 离机前,将抓斗张开放在漏斗格栅板上;小车和司机室停至各自规定的锚定位置,并按要求固定;收起前臂架,挂牢臂架安全钩;然后,卸船机行至指定的停车锚定位置,放下大车锚定装置,系紧防风系缆装置;最后,将各操作手柄及按钮放到“0”位,按下“关机”按钮,关好门窗。

4.4 按交接班规范,交接班人员在现场交接,做好交接班工作。

5. 防台防风技术措施

5.1 主小车运行至锚定位置固定,将抓斗放置在漏斗网格上。

5.2 前臂架仰起,并使安全钩勾住前臂架。

5.3 司机室停在锚定位置固定。

5.4 大车行走到锚定位置,将锚定板插入锚定坑;绞紧防风系缆装置。

5.5 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除保持供plc工作的电源外,切断其它电源。

5.6关好门窗,关好室内、外电气柜门和电气箱门,盖好电机和制动器的防护罩。

第10篇 单梁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 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1篇 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通用桥式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发操作证者,方可上岗进行独立操作。

2 操作前,应检查行车、吊具(吊钩、吊环、钢丝绳、链条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负荷使用;操作系统、信号、限位开关、刹车机构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确认无疑后,方可进行工作。

3 吊钩工件时要挂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严禁有行人,

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用人作配重。开车前,必须仔细观察上、下、左、右及楼梯周围有无行人和其他障碍物,并先响铃,无异常才能行车。

4 在吊运工件时精力要集中,听从地面专人按规定的手势的讯号指挥;操作时他人不得乱发信号(紧急情况下例外);开车运行时要发出警号,使下面的人员知道运行的方向;不得同时开动正付卷筒的两个吊钩;若在翻箱、翻工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5 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断而发生事故。

6 吊运工件,必须吊挂或捆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时必须平稳,方可松钩。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车梁架或小跑车上,以防掉下伤人。

8 吊车行走高度至少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从 人和设备上通过。行进速度不得过快,保持平稳。

9 在吊运笨重工件时,禁止同时进行纵、横或升、降动作。

10 有下列情况,司机应发出音响信号:

1)吊车起重时;

2)开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时;

3)吊件接近地面人员时;

4)吊重物过高时。

11 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司机决不能离开司机室,并注视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发现钢丝绳磨损增大,从滚筒上滑落、扭结以及掉进转运装置(齿轮传动)中去时,应立即停车,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6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将吊钩开到一定的高度,将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第12篇 主井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4.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

5.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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