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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6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起重机械驾驶员在生产现场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尘口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3、按时巡回检查操作机械的运行情况,不得随意拆卸和检修机械,发现问题及时找专业人员修理。

4、起重机械驾驶室应设置空调或风扇,若操作室内温度达到37°c以上,严禁进行机械操作。同时,操作者应准备含盐饮料(含盐量为0.1%~0.2%)。

5、作业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有高血压、恐高症、癫痫、晕厥史、梅尼埃病、心脏病及心电图明显异常(心律失常)、四肢骨关节及运动功能障碍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6、妇女月经期间禁忌从事gb/t3608规定的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怀孕期间禁忌从事高处作业。

7、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采用隔声、消声措施或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其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仍超过规定的卫生标准值时,应采取个体防护。

8、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9、作业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第2篇 某公司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超重机的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及操作。严禁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2.0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0司机不得在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4.0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4.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4.2超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4.3钢丝绳磨损严重、连接不牢固、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5各种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4.6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

5.0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0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过载荷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0起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0超重机在不同重物第一次起吊或接近满载荷或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0重物提升和隆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末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0.0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11.0每班作业重点检查:

11.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1.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1.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1.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1.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2.0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0作业中临时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

14.0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分以及运动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5.0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6.0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7.0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8.0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小车应移到规定的位置。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夜间打开高空指示灯。

19.0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0.0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21.0起重机司机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并填写日常检查表、工作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第3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第4篇 某某公司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超重机的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及操作。严禁指挥人员及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2.0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3.0司机不得在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4.0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4.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4.2超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4.3钢丝绳磨损严重、连接不牢固、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4.5各种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4.6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

5.0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0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过载荷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重物。现场浇注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0起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0超重机在不同重物第一次起吊或接近满载荷或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0重物提升和隆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末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0.0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11.0每班作业重点检查:

11.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11.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11.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11.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1.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2.0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0作业中临时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

14.0起重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分以及运动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5.0司机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6.0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17.0司机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8.0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小车应移到规定的位置。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夜间打开高空指示灯。

19.0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0.0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21.0起重机司机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并填写日常检查表、工作日志及交接班记录。

第5篇 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4.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2.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15.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6.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第6篇 塔式起重机内爬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2)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5)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6)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4.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5.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6.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第7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3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第8篇 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离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0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紧固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高度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第9篇 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5、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6、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7、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8、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坂到零位,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缓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9、作业中,如遇五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控制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10、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臂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1、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2、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第10篇 塔式起重机具体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联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2.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3.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6.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1.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2.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4.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7.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0.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1.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2.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11篇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第12篇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

一. 操作前检查

1. 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跨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 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1.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1.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1.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驾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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