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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作业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5-07-18 热度:38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作业操作规程

第1篇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作业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操作系统和冷却系统是否良好,并检验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

2 .点焊机应放在干燥场所,机身应平稳牢固,应用螺丝固定,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时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3 .点焊机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冬季工作后应将冷却水放完,以防冻裂。

4 .工作时操作人员应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木板上,以防漏电。

5 .刚焊完的点焊处,禁止用手碰触,以免烫伤。

6 .工作时,如点焊头电极发现漏电,应立即更换。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程用词说明摘自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明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普通工

1. 一 般 规 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 挖 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士。

3. 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匀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 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仍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 .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 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一般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钳工

1. 虎钳应用螺栓稳固在工作台上,当夹紧工件时,工件应夹在钳口的中心,不得施加猛力。加紧手柄不得用锤或其他物件击打,不得在手柄上加套管或用脚蹬。并应经常检查和复紧工件。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2/3。

2. 在同一工作台两边的虎钳上凿、铲加工物件时,中间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放置。

3. 使用手锤、大锤时严禁戴手套,手和锤柄均不得有油污。甩锤方向附近不得有人停留。

4. 锤柄应采用胡桃木、檀木或蜡木等,不得有虫蛀、节疤、裂纹。锤的端头内要用楔铁楔牢,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木柄有裂纹必须更换。

5.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时,不得用力过猛;錾子或扁铲有卷边毛刺或有裂纹缺陷时,必须磨掉。凿削时,凿子、錾子或扁铲不宜握得过紧,操作中凿削方向不得有人。

6. 使用钢锯,工件应加紧,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用手或支架托出。

7. 使用喷灯烘烤机件时,应注意火焰的喷射方向,周围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 砂轮机必须安装钢板防护罩,操作砂轮机严禁站在砂轮机的直径方向操作,并应戴防护眼镜。磨削工件时,应缓慢接近,不要猛烈碰撞,砂轮与磨架之间的间隙以3mm为宜。不得在砂轮上磨铜、铅、铝、木材等软金属和非金属物件。砂轮磨损直径大于夹板25mm时,必须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更换砂轮应切断电源,装好试运转确认无误,方准使用。

9. 操作钻床,严禁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长发(女工)必须戴工作帽,并将发挽入帽内。

小型工件钻孔时,应使用平口钳或压板压住,严禁用手直接握持工件。钻孔铁屑不得卷得过长,清除屑应用钩子或刷子,严禁用手直接清除。钻孔要选择适应冷却剂冷却钻头。停电或离开钻床时必须切断电源,箱门锁好。

10.操作手电钻、风钻等钻具钻孔时,钻头与工件必须垂直,用力不宜过大,人体和手不得摆动;孔将钻通时,应减小压力,以防钻头扭断。

11.使用扳手时,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得在扳手的开口中加垫片,应将扳手靠紧螺母或螺钉。扳手在每次扳动前,应将活动钳口收紧,先用力扳一下,试其紧固程度,然后将身体靠在一个固定的支撑物上或双脚分开站稳,再用力扳动扳手。高处作业时,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必须用绳子拴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位置,系好安全带。使用套筒扳手,扳手套上螺母或螺钉后,不得有晃动,并应把扳手放到底。螺母或螺钉上有毛刺,应进行处理,不得用手锤等物将扳手打入。扳手不得加套管以接长手柄,不得用扳手拧扳手,不得将扳手当手锤使用。

12.设备安装前开箱检查清点时,必须清除箱顶上的灰尘、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应及时清理码放指定地点。拆箱后,未正式安装的设备必须用垫物垫平、垫实、垫稳。

13.安装天车轨道和天车时,首先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用于安装的脚手架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方准使用。从事天车轨道和天车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将随身携带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放入工具袋内。不能随身携带工具袋时,可将工具和材料装入袋中,用绳索起吊运送,严禁上下抛掷递送。严禁在天车的轨道上行走或操作。

14.检查设备内部时,应使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照明,严禁使用明火取光照射。

15.设备往基础上搬运,尚未取放垫板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严禁放在垫铁的上、下方。垫铁必须垫平、垫实、垫稳,对头重脚轻的设备、容易倾倒的设备,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垫实撑牢,并应设防护栏和标志牌。

16.拆卸的设备部件,应放置平稳,装配时严禁把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栓孔。

17.在吊车、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测、清洗、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且用预先准备的道木或支架垫平、垫稳,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18.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设置警示牌。

用煤油或汽油做清洗剂,如用热煤油,加温后油温不得超过40℃。不得用火焰直接对盛煤油的容器加热(中间必须用铁板隔开),用热机油做清洗剂,油温不得超过120℃。清洗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要集中收集在金属容器内,不得随意乱扔。

19.设备安装试运转时,必须按照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交底)执行。有条件时,应先用人力盘动;无法用人力盘动的大设备,可使用机械,但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加上动力源,从低速到高速,从轻载到满负荷,缓慢谨慎地逐步进行,并应做好试运转的各项记录。在试运转前,应对安全防护装置做可靠试验。试运转区域应设明显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等。

第6篇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必须检查电器设备、操作系统和冷却系统是否良好,并检验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

2 .点焊机应放在干燥场所,机身应平稳牢固,应用螺丝固定,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以防工作时火花飞溅引起火灾。

3 .点焊机冷却水管应保持畅通;冬季工作后应将冷却水放完,以防冻裂。

4 .工作时操作人员应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木板上,以防漏电。

5 .刚焊完的点焊处,禁止用手碰触,以免烫伤。

6 .工作时,如点焊头电极发现漏电,应立即更换。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kn/m)

步距 (m)

脚手架 类型

纵距(m)

1.2

1.5

1.8

2.0

2.1

1.20

单排

0.1581

0.1723

0.1865

0.1958

0.2004

双排

0.1489

0.1611

0.1734

0.1865

0.1856

1.35

单排

0.1473

0.1601

0.1732

0.1818

0.1861

双排

0.1379

0.1491

0.1601

0.1674

0.1711

1.50

单排

0.1384

0.1505

0.1626

0.1706

0.1746

双排

0.1291

0.1394

0.1495

0.1562

0.1596

1.80

单排

0.1253

0.1360

0.1467

0.1539

0.1575

双排

0.1161

0.1248

0.1337

0.1395

0.1424

2.00

单排

0.1195

0.1298

0.1405

0.1471

0.1504

双排

0.1094

0.1176

0.1259

0.1312

0.1338

注:1.双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是指内、外立杆的平均值;单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系按双排脚手架外立杆等值采用;

2.当采用φ51×3钢管时,每米立杆承受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中数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与材料、人员的自重

名称

单位

自重

备注

扣件:直角扣件

13.2

旋转扣件

n/个

14.6

对接扣件

18.4

n

800~850

灰浆车、砖车

kn/车辆

2.04~2.50

普通砖240mm×115mm×53mm

kn/m3

18~19

684块/m3,湿

灰砂砖

kn/m3

18

砂:石灰=92:8

瓷面砖1500mm×150mm×8mm

kn/m3

17.8

5556块/m3

陶瓷锦砖(马赛克)δ=5mm

kn/m3

0.12

石灰砂浆、混合砂浆

kn/m3

17

水泥砂浆

kn/m3

20

素混凝土

kn/m3

22~24

加气混凝土

kn/块

5.5~7.5

泡沫混凝土

kn/m3

4~6

表a-3 敞开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φ48×3.5mm)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值

步距 (m)

纵距(m)

1.2

1.5

1.8

2.0

1.2

0.115

0.105

0.099

0.097

1.35

0.110

0.100

0.093

0.091

1.5

0.105

0.095

0.089

0.087

1.8

0.099

0.089

0.083

0.080

2.0

0.096

0.086

0.080

0.077

注:当采用φ51×3钢管时,表中系数乘以1.06。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节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第1条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条 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3条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栏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第4条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第5条 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第6条 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第7条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第二节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第8条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第9条 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

第10条 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第11条 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第12条 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第13条 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第14条 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条 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条 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第三节 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第17条 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钩件。

第18条 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第19条 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第20条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栏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板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条 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第22条 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条 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第24条 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杆,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第25条 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筑炉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筑炉使用的脚手架,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按施工图搭设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动。

1. 2施工区域内井、坑和孔洞等必须设牢固安全防护盖板。跨越沟或炉体洞口时,应搭设宽不小于80cm的过桥,桥的两侧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

1. 3采用垂直运输运送物料时,应装在小车或容器内,严禁上下投掷物料。

1. 4炉体内操作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金属容器内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区域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设备堆放场地应平整,并应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内。小型工具可用绳索系在身上或脚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处作业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走专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上挂在牢固地方。

2. 磨砖机、切砖机

2. 1使用磨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磨砖机应稳装在操作棚内;稳装时地面要坚实、平整,不得倾斜。

(2) 磨砖机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熟悉磨砖机性能,并懂得该机基本知识的人员操作。

(3) 磨砖机应装设吸尘设备;不允许粉尘散放在周围空气中。

(4) 使用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砖操作台升降是否灵活,操作轮盘、八字轮等有无松动,主轴是否弯曲,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动。起动时将补偿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动”指示位置,起动正常后再转向“运转”位置。

(5) 操作台上的磨砖小车运行必须灵活,小车轨距必须一致,符合规定。

(6) 磨砖砂轮要用夹板与螺丝牢固地固定在磨砖机的主轴上。夹板与砂轮之间必须垫以不小于3mm厚的鸡毛纸垫。砂轮必须安装防护罩;新安装的砂轮应空转5min,确认合格方可正式磨砖。

(7) 砂轮应为正圆,不得出现椭圆。砂轮两面的直径必须相等,严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轮磨砖。

(8) 磨砖机的机架和电机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电机应加罩。

(9) 往磨砖机上放砖时,必须将砖顶在小车的挡板上,预防磨砖时走动;小车上的挡板高度不得超过被磨砖的厚度。

(10) 磨砖砂轮的转动方向应顺时针,严禁反转;被磨的耐火砖的进行方向必须与砂轮的旋转方向逆行,严禁顺砂轮旋转方向进行。

(11) 磨砖升降操作平台,应随着耐火砖的被磨减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一下升起过高、受力过大、挤弯磨砖机的主轴或被磨砖连同磨砖小车突然滑脱伤人。

(12) 严禁使用受潮的砂轮。受潮的砂轮片,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砖操作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拉闸断电,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检修或注油。

(14) 磨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过程中禁止其他人员站在操作平台的对面。

(15) 被磨的砖小于砂轮宽度时,必须随时将砖左右移动,以防砂轮磨偏。

2. 2使用切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切砖机的砂轮片,必须安装防护罩。砌砖应用碳化硅的砂轮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时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或潮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压挤调整踏板而使切砖砂轮片受负荷过大;压力大时,砂轮片易破碎。切砖开始时,踏板亦不能压的过重。

(3) 切砖时,被切除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10mm,切砖过程中,不得改变砖块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轮片。

(4) 切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

(5) 切砖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械运转中维修部件。

3. 炉 体 砌 筑

3. 1一般炉体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往深坑或设备内吊运物料时,敞口上部应设操作平台,临边应设护身栏杆。向下送料的位置应固定。上下操作人员应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2) 高处作业时,各种工具应放稳,严禁从上向下投掷工具和砖,所有料具必须从垂直运输井字架、龙门架传递。挂线的线坠(坠砖)必须绑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锛打砖时,刨锛柄必须安装牢固,操作人员要面向墙把砖打在架子上。严禁将砖打落在架子外侧。

(4) 在金属罐上、烟道或炉膛内操作时,应通风良好,同时至少应两个人配合方可进行操作。

(1) 悬挂式炉顶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须将悬挂砖的钢梁、吊管、挂砖等按交底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挂砖前,应清除操作场地上部的杂物。

(3) 挂砖时,不得采用砖撑、塞管等办法调整管距。

(4) 拱挂砖时,应按需要供砖,不得堆积过多,供砖必须采用传递方法,严禁投扔。

(5) 砍凿异型砖的悬挂部位时,不得削弱砖心的坚固性,同时吊孔直径不应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径5mm。

3. 3拱券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拱胎必须支设正确牢固,经检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顶前,拱脚梁与骨架立柱必须紧靠;砌筑可调节骨架的拱顶前,骨架和立柱必须调整固定,并检查合格。

(3) 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拱脚砖后面有砌体时,应在该砌体筑完毕后,方可砌筑拱顶或拱。不得在拱脚砖的后面砌筑轻质砖。

(4) 砌筑没有混凝土的地下烟道的拱顶时,应在墙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顶的拱胎时,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凹沟砌筑完毕,以及骨架拉杆的螺母最后拧紧之后进行。用普通粘土砖砌筑拱顶,须待砂浆强度达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撑。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11篇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民房、通讯电缆、燃气管道等周围2米以内作业。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就立即停止操作:

(1)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距离的规定。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二、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汕缸确认完好。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6.挖掘机适用于在黏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在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2这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厢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海里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自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下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放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三、推土机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坚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街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米,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弯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度。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基并关闭发动机。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严禁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10.是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民政部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13.需用推土机牵引生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发动机。

15.作业后发布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反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平地机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档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下沉方可启动作业。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终朝下坡方向伸出。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厘米。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高速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档。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要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地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入在坑洼积水处。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装载机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就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厘米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档,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声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4.负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加强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应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档木挡掩。

6.装堆保佑的砂土时,铲斗宜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档滑行。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11.作业后应将半截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六、钻孔机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米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卷扬机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厘米,并应固定。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玻璃工

1.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2.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4.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人或停留。碎玻璃不得向下抛掷。

6.玻璃幕墙安装应利用外脚手架或吊篮架子从上往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7.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安装完毕必须立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

8.安装完毕,所剩残余玻璃,必须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

《建筑施工点焊机、多头点焊机作业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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