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安全网操作要点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网操作要点
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3、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5、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
6、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8、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9、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电工作业;
*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信号指挥;
*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等。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
《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中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电工作业;
*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起重信号指挥;
*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等。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
《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中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fdcew.com,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缝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厂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5篇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民房、通讯电缆、燃气管道等周围2米以内作业。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就立即停止操作:
(1)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距离的规定。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二、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汕缸确认完好。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6.挖掘机适用于在黏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在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2这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厢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海里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自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下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放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三、推土机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坚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街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米,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弯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度。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基并关闭发动机。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严禁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10.是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民政部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13.需用推土机牵引生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发动机。
15.作业后发布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反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平地机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档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下沉方可启动作业。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终朝下坡方向伸出。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厘米。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高速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档。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要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地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入在坑洼积水处。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装载机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就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厘米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档,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声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4.负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加强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应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档木挡掩。
6.装堆保佑的砂土时,铲斗宜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档滑行。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11.作业后应将半截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六、钻孔机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米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卷扬机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厘米,并应固定。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沉井施工
第1条 沉井下沉四周影响区域内,不宜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2条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第3条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米。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第4条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
第5条 沉井井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施工设施,均应架设牢固,以防止坠落。
第6条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拉杆螺栓和圆钉切割掉。特别在不排水下沉时,应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
第7条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次序进行。
第8条 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第9条 当沉井面积较大,不排水下沉时,井内隔墙上应设有潜水员通过的预留孔。
第10条 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小于1米。
第11条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人员和设备应事先撤出,停止其他作业。如不能撤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12条 采用机吊人挖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人员躲开,并发现讯号,方可起吊。
第13条 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电话或讯号联系。
第14条 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水。
第15条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墙或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顶升。
第16条 不排水沉井,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17条 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18条 沉井如由不排水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方可下井作业。
第19条 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套井四周应设置防护设施。
第20条 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加载或卸荷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
第21条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和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第7篇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
第七节 应注意的问题
2.7.1技术质量
1.柱基标高调整,建议采用螺栓微调方法,重点保证钢牛腿顶部标高值。
2.钢柱、吊车梁、钢屋架(门式刚架、立体拱桁架)的垂偏值,在允许偏差值以内。
3.钢柱采用无缆风校正时,要防止初偏值过大,柱倾倒造成事故。
2.7.2安全措施
1.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以前要对吊装用的机械设备和索具、工具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使用。
2.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gb50194-93、jgj46-88等的规定,电工须持证上岗。
3.起重机的行驶路线必须坚实可靠,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两个履带板一高一低。
4.严禁超载吊装,歪拉斜吊;要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构件摆动越大,超负荷就越多,就可能发生事故。双机抬吊各起重机荷载,不允许大于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6.吊装作业时必须统一号令,明确指挥,密切配合。
7.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放入随身佩带的工具带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
8.钢构件应堆放整齐牢固,防止构件失稳伤人。
9.要搞好防火工作,氧气、乙炔要按规定存放使用。电焊、气割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物品后再进行工作,严防火灾发生。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使用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10m.
10.在施工以前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11.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合理发放劳动用品。
12.雨雪天气尽量不要进行高空作业,如需高空作业则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13.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施工期的气象资料,提前做好防台风、防雨、防冻、防寒、防高温等措施。
14.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梁、吊车梁、拼装平台、柱顶工作平台等处应设临边防护栏杆。
15.对各种使人和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必要时铺设安全网。
16.施工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不得不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三章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施工工艺
适用范围:钢结构工程质量的好坏,除材料合格、制作精度高外,还要依靠合理安装工艺。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工程:根据结构平面选择适当的位置,先做样板间成稳定结构,采用“节间综合法”:钢柱→柱间支撑(或剪力墙)→钢梁(主、次梁、隅撑)、由样板间向四周发展,或采用“分件流水法”安装。
第一节 材料要求
3.1.1一般要求
1.在多层与高层钢结构现场施工中,安装用的材料,如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压型钢板、栓钉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co2、c2h2、o2等应符合焊接规程的要求。
2.多层与高层建筑钢结构的钢材,主要采用q235的碳素结构钢和q345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其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其它牌号的钢材。当设计文件采用其它牌号的结构钢时,应符合相对应的现行国家标准。
3.品种规格
钢型材有热轧成型的钢板和型钢,以及冷弯成型的薄壁型钢。
热轧钢板有:薄钢板(厚度为0.35~4mm)、厚钢板(厚度为4.5~6.0mm)、超厚钢板(厚度>60mm),还有扁钢(厚度为4~60mm、宽度为30~200mm,比钢板宽度小)。
热轧型钢有:角钢、工字钢、槽钢、钢管等其它新型型钢。角钢分等边和不等边两种。工字钢有:普通工字钢、轻型工字钢和宽翼缘工字钢,其中宽翼缘工字钢在我国也称“h”型钢。槽钢分普通槽钢和轻型槽钢。钢管有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钢板和型钢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入氧化铁皮脱落引起的不显著的粗燥和划痕、轧辊造成的网纹和其他局部缺陷,但凹凸度不得超过厚度负公差的一半。对低合金钢板和型钢的厚度还应保证不低于允许最小厚度。
钢板和型钢表面缺陷不允许采用焊补和堵塞处理,应用凿子或砂轮清理。清理处应平缓无棱角,清理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负偏差的范围,对低合金钢还应保证不薄于其允许的最小厚度。
4.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随着多层与高层钢结构的蓬勃发展,焊接结构使用的钢板厚度有所增加,对钢材材性要求提出了新的内容--要求钢板在厚度方向有良好的抗层状撕裂性能,因而出现了新的钢材--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85有这方面的专用规定。
3.1.2现场安装的材料准备
1.根据施工图,测算各主耗材料(如焊条、焊丝等)的数量,作好定货安排,确定进厂时间。
2.各施工工序所需临时支撑、钢结构拼装平台、脚手架支撑、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器材数量确认后,安排进厂制作及搭设。
3.根据现场施工安排,编制钢结构件进厂计划,安排制作、运输计划。对于特殊构件的运输,如放射性、腐蚀性等的,要作好相应的措施,并到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登记;如超重、超长、超宽的构件,还应规定好吊耳的设置,并标出重心位置。
第二节 主要机具
在多层与高层钢结构施工中。常用主要机具有: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交直流电焊机、co2气体保护焊机、空压机、碳弧气刨、砂轮机、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焊缝检查量规、大六角头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扳手、高强度螺栓初拧电动扳手、栓钉机、千斤顶、葫芦、卷扬机、滑车及滑车组、钢丝绳、索具、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
第三节 作业条件
3.3.1参加图纸会审,与业主、设计、监理充分沟通,确定钢结构各节点、构件分节细节及工厂制作图已完毕。
3.3.2根据结构深化图纸,验算钢结构框架安装时构件受力情况,科学地预计其可能的变形情况,并采取相应合理的技术措施来保证钢结构安装的顺利进行。
3.3.3各专项工种施工工艺确定,编制具体的吊装方案、测量监控方案、焊接及无损检测方案、高强度螺栓施工方案、塔吊装拆方案、临时用电用水方案、质量安全环保方案审核完成。
3.3.4组织必要工艺试验,如焊接工艺试验、压型钢板施工及栓钉焊接检测工艺试验。尤其是对新工艺、新材料,要做好工艺试验,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对于栓钉焊接工艺试验,根据栓钉的直径、长度及是穿透压型钢板焊还是直接打在钢梁等支撑点上的栓钉焊接,要做相应的电流大小、通电时间长短的调试。对于高强度螺栓,要做好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和抗滑移系数的检测合格。
3.3.5对土建单位做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进行测量技术复核,如轴线、标高。如螺栓预埋是钢结构施工前由土建单位已完成的,还需复核每个螺栓的轴线、标高,对超过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已完成。
3.3.6对现场周边交通状况进行调查,确定大型设备及钢构件进厂路线。
3.3.7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铺设到位。
3.3.8劳动力进场
所有生产工人都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上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尤其是焊工、起重工、塔吊操作工、塔吊指挥工等特殊工种。
3.3.9施工机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3.10构件进场:按吊装进度计划配套进厂,运至现场指定地点,构件进厂验收检查。
3.3.11对周边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如治安、交通、绿化、环保、文保、电力、气象等。并到当地的气象部门去了解以往年份每天的气象资料,做好防台风、防雨、防冻、防寒、防高温等措施。
第四节 操作工艺
3.4.1工艺流程
(图见附件)
3.4.2操作工艺
1.钢结构吊装顺序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吊装一般需划分吊装作业区域,钢结构吊装按划分的区域,平行顺序同时进行。当一片区吊装完毕后,即进行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初拧等工序,待几个片区安装完毕后,对整体再进行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终拧、焊接。焊后复测完,接着进行下一节钢柱的吊装。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本层压型钢板吊放和部分铺设工作等。
2.螺栓预埋
螺栓预埋很关键,柱位置的准确性取决于预埋螺栓位置的准确性。预埋螺栓标高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定位轴线的偏差控制在±2mm。
3.钢柱安装工艺
第一节钢柱吊装
1)吊点设置:
吊点位置及吊点数,根据钢柱形状、断面、长度、起重机性能等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钢柱弹性和刚性都很好,吊点采用一点正吊。吊点设置在柱顶处,柱身竖直,吊点通过柱重心位置,易于起吊、对线、校正。
2)起吊方法
(1)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工程中,钢柱一般采用单机起吊,对于特殊或超重的构件,也可采取双机抬吊,双机抬吊应注意的事项:①尽量选用同类型起重机;②根据起重机能力,对起吊点进行荷载分配;③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相应起重能力的80%;④在操作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动作协调,如采用铁扁担起吊,尽量使铁扁担保持平衡,倾斜角度小,以防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造成安全事故;⑤信号指挥,分指挥必须听从总指挥。
(2)起吊时钢柱必须垂直,尽量做到回转扶直,根部不拖。起吊回转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同其他已吊好的构件相碰撞,吊索应有一定的有效高度。
(3)第一节钢柱是安装在柱基上的,钢柱安装前应将登高爬梯和挂篮等挂设在钢柱预定位置并绑扎牢固,起吊就位后临时固定地脚螺栓,校正垂直度。钢柱两侧装有临时固定用的连接板,上节钢柱对准下节钢柱柱顶中心线后,即用螺栓固定连接板做临时固定。
(4)钢柱安装到位,对准轴线,必须等地脚螺栓固定后才能松开吊索。
3)钢柱校正
钢柱校正要做三件工作:柱基标高调整,柱基轴线调整,柱身垂直度校正。
(1)柱基标高调整
放上钢柱后,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或标高调整块控制钢柱的标高(因为有些钢柱过重,螺栓和螺母无法承受其重量,故柱底板下需加设标高调整块--钢板调整标高),精度可达到±1mm以内。柱底板下预留的空隙,可以用高强度、微膨胀、无收缩沙浆以捻浆法填实。如图3.4.2.1所示。当使用螺母作为调整柱底板标高时,应对地脚螺栓的强度和刚度进行计算。
现在有很多高层钢结构地下室部分钢柱是劲性钢柱,钢柱的周围都布满了钢筋,调整标高和轴线时,都要适当地将钢筋梳理开,才能进行,工作起来较困难些。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第9篇 建筑施工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 .固定式空压机应安装稳固,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必须垫实。
2 .新的或大、中修理后的空压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水路是否畅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齐全良好,风管是否漏气等,确认后方可开车。
3 .开车前,应先开送风阀和给水阀,并用手盘动数转后再连续运转。停车时,应按高压到低压顺序放空,不得先从低压开始,并同时关闭送风阀,以免回风引起事故。
4 .输气管未装好不准送风。打开送风阀前,应先通知工作地点,并经压力试验后方准使用。安装输气管应避免急弯。
5 .禁止任何人员面对压缩机出口处工作,更不准以压缩空气吹人,不准在贮气罐附近施焊或其他热加工等工作。
6 .安全阀、压力表和调节器等应定期检验,保持灵敏有效。高压表工作压力不准超过额定值。运转时不准打开各种孔、箱盖和进行检修工作。
7 .贮气罐应遵守下列各项:
( l )每班工作后必须打开放水阀,放出罐内水分油质等物,每月至少将罐内油质等物清除一次;
( 2 )放置贮气罐的地方,应通风良好,易于散热。不得置于日光下曝晒,以免温度过高而发生爆炸;
( 3 )气罐每年须作一次水压试验,其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 . 5 倍。气压表和安全阀,每年须作一次校检;
( 4 )气罐外部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沾有污物。
8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 l )压力表(气压、油压)、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数值或指示不正常时;
( 2 )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水突然中断时;
( 3 )当气压安全阀不停地工作时;
( 4 )发动机(电动机)、空压机有不正常的声响时;
( 5 )电动机滑环或电路发生较大火花或有杂声时。
9 .禁止用汽油、煤油清洗压缩机的曲轴箱、滤清器、气阀、贮气罐、空气冷却器及压缩机的管路等零件,以免引起爆炸。
10 .空气机的气缸润滑油,必须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油质要符合规定,应经常将各部件润滑良好,各轴承最高温升不得超过60 ℃ 。
11 .拖运移动式空压机时,时速应不超过每小时20km ,不得高速拖运,转弯时更应减速,不得急转。
12 .停止工作时,应先降低气压2k 留c 讨以下后,再停车。
第10篇 建筑施工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装和试运转:
1、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
2、安装承重架时,承重架料槽的中心要对准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或剪切齿轮槽的中心线,并保持平直。
3、机器安装后,必须检查电气线路和零件有无损坏,机器的连接件是否可靠,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运转。
4、先进行空机运转,检查轴承(重点检查调直筒轴承)、锤头、切刀或剪切齿轮等工作是否正常。确认无异常状况时,方可送料,试验调直和切断。
二、操作中安全注意事项:
1、按所调直钢筋直径,选用适当调直块、曳引轮槽及转动速度。调直块直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毫米,曳引轮槽宽与所调直钢筋直径相同。
2、调直块的调整:一般调直筒内有五个调直块,第1,5两个须放在中心线上,中间三个可偏离中心线。先使钢筋偏移3毫米左右的偏移量,经过调直,如钢筋仍有弯,可逐渐加大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3、切断三、四根钢筋后须停机检查其长度是否合适。如长度有偏差,可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4、在导向筒的前部应安装一根1米左右长的钢管。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止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
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以防止开动机器后,调直块飞出伤人。
6、钢筋穿入后,手与曳引轮应保持一定距离。
7、钢筋在调直过程中,为防止由于氧化铁皮飞扬,污染环境,工作完毕应及时进行清扫。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抹灰工
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
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掩,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5.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6.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廓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7.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8.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9.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0.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1.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2.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机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1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运输车辆司机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第2条 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第3条 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第4条 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第5条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第6条 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第7条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第8条 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第二节 载 重 汽 车
第9条 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第10条 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第11条 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1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第12条 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第13条 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第三节 自 卸 汽 车
第14条 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第15条 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第16条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第17条 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第18条 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第19条 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第四节 油 罐 车
第20条 油罐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第21条 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第22条 油罐漏油需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气,确认无油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第23条 油罐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第24条 夜间修理车的照明,要用安全行灯、电线应绝缘良好。
第五节 平 板 拖 车
第25条 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第26条 装卸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第27条 装卸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轮应楔紧。
第28条 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第29条 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第30条 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第六节 机动翻斗车
第31条 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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