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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5

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第1篇 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各行各业使用着各种不同的机械,对机械安全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机械安全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机械设备本身应符合安全要求,另一方面是指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在操作时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械代替手工操作,能够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因为机械结构上有缺陷,组织布局不合理,操作时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就可能发生事故。

1、机械设备造成伤害事故的种类。

机械设备造成的伤害事故,一般有以下几种: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主要是绞伤和物体打击伤;

(2)机械设备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这类事故主要有:压伤,砸伤,挤伤;

(3)刀具造成的伤害。刀具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在前两类伤害中,不再重复。但还应注意,在生产中刀具产生的碎屑也会造成伤害:

①烫伤。刚切下来的碎屑温度很高,可达600-700℃,容易造成烫伤;

②刺、割伤。各种金属碎屑都有锋利的边缘,会造成刺伤或割伤。飞起的切屑可能伤害眼睛;

(4)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甩出机床打伤人;

(5)手用工具使用不当造成伤害。

2、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

不同的机械尤其是专业机械有其特殊的安全要求,这里只介绍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

(1)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除杂物;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安全要求,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例如:

①对于作旋转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

②超压、超载、超温度、超时间、超行程时会发生事故的零、部件,应装设保险装置,如超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阀、温度继电器、时间断电器等。

③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牌等。如电铃、喇叭、蜂鸣器等声音信号,各种灯光信号,或各种警告标志牌等。

④对于某些动作顺序不能颠倒的零、部件应装设相互连锁装置。使某一个动作,必须在前一个动作完成之后,才能进行,否则就不可能动作。

(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①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裸露的地方。

②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

③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④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的导线要牢固,不得有断开的地方。

⑤局部照明灯应使用36伏的电压,禁止使用110或220伏电压。

(5)机械设备的操纵手柄、及脚踏开关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②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③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内。

(6)机械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良好的环境,即照度要适宜,湿度与温度要适中,噪声和振动要小,零件、工夹具等要摆放整齐。

(7)每台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性能,操作顺序等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润滑、维护等制度。

3、机械设备操作者的基本安全守则

要避免工伤事故,不仅要求机械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更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使用,更不准将其拆除。

(6)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不得用手测量零部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第2篇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应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当班司机应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机件、安全装置等有缺陷或故障,应迅速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组织排除和检修,故障未排除,不准操作。

2、交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吊具和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3、司机应服从预定指挥员的信号进行操作,信号不明应询问清楚,如确认信息有误、可能发生事故,有权拒绝执行指挥令。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紧急停车。

4、开车前必须鸣铃示意,平稳起重,逐档加速,起运中吊物近人时,应给铃声报警。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进行检修工作、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5、当司机确认机上和周围无闲杂人员时,才允许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时,所有控制器的手柄均应处于零位。工作中发生停电时,应将所有手柄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构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6、起重作业、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以保证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加油、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进行并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将设备稳妥停放在规定的地方,将空钩上升到上限位置。

7、不得用极限位置限制器进行停车,除特殊情况处,一般不得利用反车进行制动。

8、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超负荷或负荷不清不吊、工件坚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现场物体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凌刀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液体色过满不吊。

第3篇 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刨工

1. 工作时的操作姿势要正确。不得站在工作台前面,防止切屑及工件落下伤人。

2. 工件、刀具及夹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发生工件移动,甚至滑出,使刀具损坏或者折断,甚至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

3. 机床运行前,应检查和清理遗留在机床工作台面上的物品,机床上不得随意放置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以免机床开动后,发生意外伤人;并应检查所有手柄和开关及控制旋钮是否处于正确的位置。暂时不使用的其他部分,应停留在适当位置,并使其操控或控制系统处于空档位置。

4. 机床运转时,禁止装卸工作、调整刀具。测量检查工件和清除切屑。

5. 牛头刨床工作台或龙门刨床刀架作快速运动时,应将手柄取下或脱开离合器。

6. 开车后严禁将头、手伸入龙门及刨刀前面。不准站在台面上,更不准跨越台面。车开时严禁有人在两头通过。

7. 工件装卸及翻身要选择安全地方,注意毛刺割手,注意和行车工密切配合。

第4篇 砂浆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砂浆机必须安装在坚实的基础上,注意调整好上料平台、卸料平台与使用斗的高度,搭设好防护砸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2条 砂浆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准操作。

第3条 作业前应检查确认转动部位、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零部件齐全良好有效,下料前应先空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

第4条 砂浆机运转中不准用水或木棒、工具等伸进搅拌筒内清理灰浆和拌料。

第5条 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转动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简内灰浆倒出后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第6条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开关箱加锁,清理机身内外的灰浆,做好场地清洁工作。

第7条 对砂浆机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

第5篇 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铣工

1. 高速铣削时要戴防护镜;铣削铸铁件时应戴口罩;操作时,严禁戴手套,以防将手卷入旋转刀具和工件之间。

2. 机床运转时,不得调整、测量工件,以防手触及刀具碰伤手指。

3. 在铣刀旋转完全停止之前,不能用手去制动。

4. 装卸工件时,应将工作台退到安全位置,使用扳手紧固工件时,用力方向应避开铣刀,以防扳手打滑时撞到刀具或夹具

5. 装拆铣刀时要用专用衬垫垫好,不要用手直接握住铣刀。

6. 在激动快速进给时,要把手轮离合器打开,以防手轮快速旋转伤人。

第6篇 金属切削机械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正确安装和紧固砂轮,更换砂轮时,要用声响检查法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并校核砂轮的圆周速度是否合适;切不可超过砂轮的允许速度运转。砂轮装完后,要按规定尺寸安装防护罩。

2. 新砂轮装入磨头后,先点动或低俗运转,若无明显振动,再改用正常转速,空转十分钟,情况正常后才能使用。空转时候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的侧边,送进时不能与毛坯相撞或挤压。

3. 磨削前,检查砂轮是否松动,有无裂纹;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工件装夹是否正确、牢靠,如有上述情况,严禁开机。

4. 干磨或修整砂轮时要戴防护镜。用金刚石修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刚石衔住,不准用手拿着修整。

5. 开机前应先进行手调,使砂轮和工件之间留有适当的间隙,进给要选择合理的进刀量,并要缓慢进给,以防砂轮破裂飞出。

6. 测量、装卸、调整工件时,砂轮要退到安全位置,以防磨手。

7. 砂轮未退离工件时,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8. 干磨工件不准中途加切削液;湿式磨削切削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5分钟,将砂轮上的切削液甩掉。

第7篇 机械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行业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 机械行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机械行业新入厂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机械行业电气、起重、焊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火化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 机械行业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机械行业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人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机械行业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15.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6.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 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变电站、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公安、技安等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21. 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

22. 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8篇 焦炭转鼓机械筛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步骤:

1、 将出鼓的焦炭试样,分别装入四个等容积的试样箱内,然后称量试样,其总量应该为50kg,损失量不得超过0.3kg。

2、 机械筛调整到零位后,将其中一箱焦炭试样均匀倒入筛面上。(每次倒入焦炭量不得超过15kg)

3、 启动电源开关,机械筛开始工作,运转到所需要的筛分时间(应小于40s)自动停机。

4、 停机后如发现筛门没有处在最低位置时,关掉电源,用摇把启动对轮,调整筛门位置,使其便于卸净筛面上的焦炭。

5、 停机后不需进行手穿孔,即可打开上、下筛门,将二级焦炭分别卸入两个容器内。筛面上焦炭必需全部卸净。然后关上筛门锁住。

6、 其余2箱焦炭试样按上述步骤继续筛分,待全部筛完后,分级称量,分别计算出焦炭机械强度指标。(m40、m10)

设备维护:

1、 使用后切断电源。

2、 时间继电器,每月要校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更换。

3、 摆动频率,每月要测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更换。

第9篇 中小型机械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等砂轮达到额定转速后才可使用。

2、站立位置和姿势必须规范,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

3、不允许二人同时使用同一片砂轮,严禁围堆操作。

4、避免在砂轮侧面进行刃磨。

5、不允许在砂轮机上磨削较大较长物体。防止震碎砂轮飞出伤人。

6、刀具应握牢,防止脱落在防护罩内卡破砂轮。

7、不允许用任何物体敲打砂轮。

8、不允许戴手套操作。

9、头部不要靠近砂轮,眼睛要避开火花溅出方向。

10、不允许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

(二)角向磨光机

1、应先空载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戴好防护眼镜和防尘口罩。

3、在切割作业时砂轮片不得倾斜。

4、换切割片、磨光片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要使用专用的扳手。

5、严禁磨光时使用切割片操作。

6、停止使用时要关闭开关、拔掉插头。

(三)手电钻

1、手电钻的电线不得有破皮漏电,并检查手电钻有无漏电现象,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

2、钻头必须卡紧,钻件必须固定牢靠,大型电钻必须用双手扶把,钻杆要垂直,钻孔接近完成时,应轻压电钻,防止卡钻或扭断钻头。

3、操作时应用双手均匀施压,不得用身体直接施压。

4、换钻头时要使用专门的钥匙更换。

5、操作中发现异常声音,应立即停止使用,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收好电源导线。

(四)手持电锤操作规程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五)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严禁在吊物件下站人或近距离行走。

5、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六、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第10篇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民房、通讯电缆、燃气管道等周围2米以内作业。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就立即停止操作:

(1)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距离的规定。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二、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汕缸确认完好。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6.挖掘机适用于在黏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在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2这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厢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海里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自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下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放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三、推土机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坚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街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米,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弯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度。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基并关闭发动机。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严禁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10.是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民政部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13.需用推土机牵引生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发动机。

15.作业后发布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反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平地机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档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下沉方可启动作业。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终朝下坡方向伸出。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厘米。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高速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档。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要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地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入在坑洼积水处。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装载机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就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厘米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档,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声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4.负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加强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应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档木挡掩。

6.装堆保佑的砂土时,铲斗宜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档滑行。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11.作业后应将半截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六、钻孔机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米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卷扬机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厘米,并应固定。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第11篇 机械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工作环境应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二、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三、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四、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

五、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六、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七、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八、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九、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十、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十一、试车期间,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2篇 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必须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施工现场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需的条件,确保使用安全。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现场构件应有专人负责,合理存放,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吊装方法。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多机抬吊时单机负载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6、因场地环境影响塔式起重机易装难拆的现场,安装拆除方案必须同时制定。

7、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8、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9、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的挂钩人员。

10、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

11、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3、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14、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5、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6、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7、蛙式打夯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

18、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遮盖防雨布,并将机座垫高停放。

19、固定卷扬机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0、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1、搅拌机使用前必须支撑牢固,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将料斗升起,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料斗的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2、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厘米,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23、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毫米的砂轮。

24、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5、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26、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27、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28、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30、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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