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研究起草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的涉外事务。
2.审核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报批事宜;承办全市县处级(含)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事宜;承办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全市副局级以上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厅级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年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5.了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
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报
告。
6.综合归口管理外国文教专家、经济专家;协助有关部门对申请接待外国中学生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负责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基层友好单位的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8.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与对外表态口径。
9.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处理领事保护案件;审核外国对我市赠送、捐助事宜;受理有关部门报送的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称号和经济顾问的申请工作。
10.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11.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 办公室岗位职责人民政府外事办
1.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办事处机关的各项行政工作。制定办事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起草拟办事处的重要文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
3.协助办事处领导抓好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4.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办事处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出国培训考察工作。
6.负责办事处财务、文秘、档案、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做好与国家各部委办局及驻地各单位各部门的对外联络与协调工作。
8.负责招待所经营及人员管理。
9.负责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
10.负责处理来京上访人员的疏导、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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