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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7

锅炉房管理制度

第1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2、执行《劳动法》,对锅炉房的各项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司炉、水质检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参与制订、督促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5、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标。

6、为了贯彻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的锅炉每台必须有“三证”,即《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检验证》和《蒸汽锅炉操作证》。

7、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8、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9、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处。

第2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3)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三)

锅炉用水的处理是锅炉使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气品质、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水处理管理制度。

1.要配备专职水处理化验工,认真做好水质分析化验工作。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6.锅炉的排污工作是控制锅炉水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锅炉在运行中的排污量及排污方法应在化验员对锅炉内水质分析结果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第3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4篇 常压热水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5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规定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6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规章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7、停炉时注意事项

(1)临时停炉又称压火停炉,是指锅炉负荷暂时停止时。首先停风机,然后可采取满炉压火或半炉压火两种方法。压火时,要向锅炉进水和排污,压火期间经常检查锅炉内起汽压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风道挡板,灰门是否关闭严密,防止被压火的煤熄灭或复燃。需炉排的燃烧层扒开,逐渐添上新媒,恢复正常燃烧。

(2)正常停炉是指有计划地检修停炉。正常停炉时,应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符合停止后,随即停止供煤和进风引风;关闭主气阀,对蒸汽管道疏水;在完全停炉之前,水位应保持稍高于正常水位线,停炉6小时后,开启风道挡板,进行通风和换水,冷却炉膛和锅筒。

(3)紧急停炉是当锅炉发生事故时,为了阻止事故的扩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锅炉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发生鼓包、裂缝、泄露,变形等损坏危及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4)紧急停炉的步骤应为:立即停止给煤或送风,减少引风;迅速扒出炉膛内的燃煤,或用沙土,湿炉灰覆盖在燃煤上使火熄灭;关闭烟道挡板,促使空气对流加快炉膛冷却。因却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提升安全阀排气。如无缺水现象,可采取进水和排污交替的降压措施。因满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停止给水,关小烟道挡板,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放水,使水位适当降低,同时开启主气管和分气缸上的疏水阀。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度

(1)所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市劳动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公司用气要求。

(3)当班司炉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在班前和班中不得饮酒。

(4)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抄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车间领导和锅炉维修工反映,将故障及所采取措施记入运行记录。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做好燃料,蒸汽,水,电的消耗量记录工作,保持脱硫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通畅。

(9)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三、交接班制度

(1)当锅炉运行正常,炉渣除尽,工具齐全,运行及交接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2)交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在听取交班人员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介绍后,双方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如锅炉,辅机,脱硫除尘装置,电器仪表,公用工具等。在接班检查中,接班人员必须冲洗一次水位计,要特别注意锅炉是否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如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变形,鼓包等,并核实交班记录。

(3)接班人检查,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4)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将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事故。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房交给接班前喝酒或无证人员。

四、 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小时至少对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三大安全附件→锅炉本体→脱硫除尘装置→引风机→鼓风机→管道阀门→分汽缸→给水泵。

(3)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汽压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电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泡,泄漏,变形现象。

③、炉墙无倾斜,倒塌,炉门完整开关灵活。

④、锅炉燃烧工况良好,供汽正常,炉内无异常响声(主要是漏水漏汽声)。

⑤、汽,水及排污管道和阀门无外泄漏及内泄漏,阀门开关灵活。

⑥、给风机,引风机无异常响声,轴承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⑦、脱硫除尘装置运行正常,清水池和水膜除尘器回水的ph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⑧、锅炉房照明良好,时时备有手提照明灯,并保持道路畅通。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实行操作工,维修工双包机制定人定员,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2、不得对带压的锅炉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一般设备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定于每年五月份停炉大修并进行年审。年审时对安全阀,压力表进行校验,对注水器进行除垢清洗。

3、锅炉本体小修时,应清除炉内积灰和水渣。大修时应检修锅炉受压部件,修复破损的炉拱,炉墙和保温层,清洗轴承并换油。

4、安全阀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管道一次,

水位计每班冲洗一次。

5、锅炉房应备有可随时更换的安全附件,易损件及专用维修工具等,以供急用。

6、在压力表及水位计上应标有醒目的警戒线。

六、水质管理制度

1、炉外沉淀净化:进水前要保证足够的沉淀时间,净化锅炉用水,当水池底部杂质多,影响用水质量时,要清理干净,确保水质良好。

2、炉内水处理:加入工业磷酸三钠,提高锅炉水的总碱度消除锅炉水中的残余硬度。

①、先排污后加药。

②、当锅炉水总碱度过低时,即进行锅内加药。

③、磷酸三钠在加药前,必须充分进行溶解,然后再加入锅炉内。

④、每次加药不超过250克(半市斤),分几次加,直至锅炉水的总碱度达到8~26mmol/l为止(10~20mmol/l为最佳)。

3、排污:通过排污降低锅水中的含盐量和锅筒内的各种杂质,同时也降低过水的总碱度。

①、定时排污,每班必须开启排污阀一次。

②、排污量根据锅水碱度分析结果而定,原则是碱度高时多排污少加药或不加药,碱度低时少排污,需加药。保持锅水的总碱度在合格的范围内(即8~26mmol/l)。

③、采用烧水排污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烧边排污,最大限度的排除锅内的杂质和水垢。

4、碱度的检测:通过检测锅炉水的碱度含量,指导司炉工的用药量度,以达到最佳除垢,护炉的效果。

①、原理:水的碱度是指水中能接受氢离子物质的量,例如:氢氧根,碳酸根,重碳酸根等都是水中的碱性物质,它们能与酸进行反应,因此,选用适宜的指示剂,以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②、测定方法:量取100ml透明水样,置于锥形瓶中。加入2~3滴甲基橙指示剂,用0.1硫酸标准液进行滴定,当溶液由黄金色变成橙色,记录硫酸消耗量ml。

③、总碱量计算方法(jd)

jd=(c×v)/100×1000mmol/l式中:

c-硫酸标准液当量浓度

v-硫酸标准液消耗量ml

100ml-水样体积

jd-总碱度

gb-1576-1996(国际)锅水总碱度:8~26mmol/l。

④、分析人员每次取样分析后要做好记录,并将分析结果通知司炉人员,由司炉人员按要求进行调整加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系公司要害部位。非锅炉房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经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准进入锅炉房,并办理登记手续。

2、炉房内设备,附件,阀门等,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准动用。

3、当班人员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或不违章操作。无证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第7篇 锅炉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 锅炉房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非锅炉房内的司炉人员、操作工、维修工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内。

第二条 锅炉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挂牌值班,司炉工及其维修工应熟悉锅炉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应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锅炉性能、懂锅炉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判断和处理故障。)

第三条 司炉人员不能擅离工作岗位,司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管理好和使用好锅炉房的一切设备、设施、工具及消防器材。

第四条 凡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必须经保卫、安全部门及矿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有机电管理人员带队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 凡进入锅炉房内的人员,严禁随便触摸设备、设施,遮挡工作人员的视线,影响操作人员操作。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上岗检查,必须在登记薄上签字及登记检查情况,发现重大隐患时,必须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组织纪律和矿规矿纪,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对要害场所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矿机电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每月至少对其设备运行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查处隐患,提出措施,积极整改。

第8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第9篇 二中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第10篇 gg35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汇编

锅炉用水的处理是锅炉使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气品质、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水处理管理制度。

1.要配备专职水处理化验工,认真做好水质分析化验工作。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

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

及时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

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

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

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第11篇 燃油燃气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按锅炉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油料入库检查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等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1.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① 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确填写运行记录;

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个小时之内和当班时不能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③ 发现锅炉油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④ 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运行;

⑤ 配合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经常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内外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⑥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2.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② 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

③ 根据设备维修计划和锅炉设备情况,积极做好维修准备工作;

④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 水处理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给水,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 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

③ 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等的准确性;

④ 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⑤ 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化验和工作间清洁卫生;

⑥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4. 油料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

① 认真执行油料管理制度,保证油料供应符合锅炉使用的质量要求。严禁不合格油料进入锅炉,严禁不同油料混用;

② 按要求对油料的供应现场实施监督,防止油料泄露到储油罐外,并做好油料的防火工作。

二.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 启炉前准备

① 检查油泵及过滤器是否正常过油,燃气炉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油气的供给节门;

② 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 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④ 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必须全部开启;

⑤ 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⑥ 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 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 启炉运行

1)蒸汽锅炉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燃烧器;

⑶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⑸当气压升0.05~0.1mpa时,补水,排污,检查试验给水系统和排污装置,同时冲洗水位表;

⑹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⑺气压升至0.3mpa时,“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大火”,加强燃烧;

⑻气压升至2/3运行压力时,开始暖管送气,缓慢开启主汽阀,避免水击;

⑼排水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⑽全部排水阀关闭后,缓慢开启主气阀至全开,再回转半圈;

⑾“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⑿水位调节:根据负荷调节水位(手动启停给水泵),低负荷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

⒀汽压调节:根据负荷调节燃烧(手动调节大火/小火)

⒁燃烧状况判断,根据火焰颜色,烟气颜色判断空气量 燃油雾化状况

⒂观察排烟温度,烟温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间,同时观察烟囱的排烟温度,浓度,将燃烧调整到最佳状态。

2)热水锅炉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循环泵;

⑶缓慢开启循环泵出口阀;

⑷启动燃烧器;

⑸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

⑹“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3.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a 正常停炉:热水锅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

②关闭燃烧器;

③ 关闭燃料供给阀;

④ 闭烟道挡板

⑤ 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关闭循环泵出口阀。

⑥ 停止循环泵

蒸汽锅炉

①“负荷大火/小火”位置;

②关闭燃烧器;

③蒸汽压力下降至0.05-0.1mpa时进行排污;

④关闭主汽阀;

⑤手动补水至稍高水位;

⑥关毕给水阀;

⑦关闭燃烧供给阀;

⑧关闭烟道挡板;

⑨关闭总电源

b 紧急停炉

热水锅炉

①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

②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

③关闭总电源开关;

④通知上级领导;

蒸汽锅炉

①关闭主蒸汽阀;

②关闭总电源;

③通知上级领导。

三 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应提前20分钟到岗,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接班人应向交班人询问,查看设备的运转及操作情况,并认真坚持锅炉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水、起、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总则

1.1 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2.1 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 2 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 、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 3 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 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 4 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 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 5 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 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 6 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

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2. 7 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

1.1 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 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 8 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 9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 10 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 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 1

1 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 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 1 2 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 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 巡回检查制度3.1 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

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 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 灵敏、清晰(4-6次/班)3.2 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 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3.3 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3.4 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

(4-6次/班)3.5 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3.6 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3.7 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3.8 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 水质管理制度

4.1 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 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 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 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 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 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4.6 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

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 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 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 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 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 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 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 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泄漏率低于2‰。

5.3 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 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 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 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 的维护保养,使安全 灵敏、准确、可靠。

5.6 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 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 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5.

第13篇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第14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

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负荷情况,每班至少两次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必要时向上一级汇报,并添入运行记录。

5、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6、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7、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操作水平。

(三)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和调整,除渣,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根据锅炉仪表指示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整,满足生产用汽,降低煤耗。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对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交待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副司炉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操作技术、设备概况和具有排除一般事故的能力。

2、接受班长和司炉的领导,精心监视与调整锅炉水位、汽压及燃烧工况。

3、认真观察分析仪表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填写运行记录本并保持整洁。

4、按时摇动或开启落灰挡板,防止风室被积灰堵塞。

5、协助司炉及时、正确地排除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保持设备和环境卫生。

6、当司炉不在时,可临时行使司炉职责。

(五)上煤出渣工的岗位责任制

1、在班长领导下负责供应锅炉燃煤,做好煤种、干湿和粒度的搭配预处理工作,严禁铁块、异物进入煤仓。

2、负责锅炉运行中风机、水泵、冷却装置、除渣设备及除尘器的管理工作,按时清除灰渣。

3、负责设备保养、加油;如设备发生异常现象,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并协助班长或司炉排除设备的缺陷或故障。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和环境的卫生。

5、未经请示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六)锅炉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修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是维修工的首要任务。

2、维修工应对设备全面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管道、阀门等泄漏率低于2%。

3、对运行班反映的设备故障,要及时查明修复。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热力设备安全检修规定。

4、锅炉发生故障时,应协助司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5、按时提出备品备件及各种消耗材料计划,维修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对设备维修、加油。

(七)仪表工、电工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设备动力照明线和记录监视仪表及其它有关仪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新、校核及试验等工作,并保证其安全、灵敏、可靠。

2、液位、蒸汽流量计、汽压等自动记录表及高低水位警报器,每天要进行检查、试验、记录。

3、应按时保养维修给水自动调节阀、鼓风机、引风机执行器等,保证其灵敏、可靠。

4、定期检查有关仪表、电动机、动力照明线等,对失灵、指示误差超标的仪表,要及时更换;对电动机过热、异声要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对临时线、漏电线、老电线,要及时拆除更换,对室外仪表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维修防冻工作。

5、对停运锅炉,要及时切断停运设备的电源,特别是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

(八)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技术规范。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锅炉及辅机的操作制度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

4、设备的维护保养。

(1)锅炉设备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2)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影响运行及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①支水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支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②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③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④传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⑤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⑥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⑦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①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月)至少一次。

②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

③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高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应按要求冲洗和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6)锅炉的大修工作一般安排在供暖前或供暖后停运期间进行,以不影响供暖为原则,时间限制小。大修的目的是对锅炉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该更换的主要设备要更换,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排除解决,千万不能勉强凑合。

(7)运行期间设备维护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在水质硬化度高的地区,要定期清除水垢、检查除尘和净化设备,检查各阀门、开关的灵活性和封闭性等等,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维修。运行期间维修时间受到严格限制,不能太长。所以管理设备维护部门应昼夜派人监视锅炉。

三、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2、对采暖锅炉和停运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运的时间,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度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四、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壮况和运行要求。

3、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5、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司炉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

五、水质管理制度

锅炉水质化验监督,首先要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正确取样,水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在水质测定过程中,要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用以指导锅炉,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经济计划。

1、对水质的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对锅炉用水要通过化学分析进行监督。对水质变化不大的泵水,可根据条件,每月或每季分析一次。

(1)对于补水给水,必须每1—2小时分析一次。若采用离子交换法进行软化处理,可以测定软水的残留硬度、碱度、氯根。根据交换器出水硬度出水变化确定再生时间。

(2)对于给水,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硬度、碱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的测定。

(3)对于炉水,应每2—4小时进行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的测定。

2、做好停炉时的检查监督

锅炉在停止运行检修时,首先要由水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份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要采取保留水垢及腐蚀产物的样品。

3、搞好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

锅炉水处理的经济核算工作是在保证水值标准的前提下,不断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每次加药与再生都应有存用量记录,并按时做好统计记录,定期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以降低各项消耗指标。

六、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要按照班次和规定的时间提前到锅炉房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各部位要保持运行正常为接班者做好准备。

3、在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者,做到“五交”和 “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本体和附属齐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运行方面的指令。

7、由接班者负责。

七、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锅炉房的文明生产,改善锅炉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必须建立锅炉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制度,锅炉房的全体人员,应遵照执行。

1、锅炉房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应有明确的划分,责任到人,以利监督检查。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及运行良好。

2、锅炉房地面、设备、仪表、煤场及灰渣场,每班必须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杂物。煤场堆放整齐,煤堆、灰渣堆苫盖到位。

3、门窗玻璃齐全、整洁、电器控制盘无灰尘,所有管道、阀门无积灰,无油污,无泄露。

4、每班交接相互检查,互相督促,保持锅炉房设备和环境卫生长期良好。

八、锅炉房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凉衣物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2、凡未经登记、年检或有严重缺陷的锅炉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志,并表示出介质流动方向,管线名称,各阀门要表示开关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

5、保证通道畅通。

6、应设置锅炉房平面布置图,汽水管线图,运行模拟板。

7、门口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科室人员安全监察部门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应经当班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内。

8、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滥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9、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第15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范文)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二、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6、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8、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如遇事故发生,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一旦发现将予以重罚,并对其造成的意处事故和损失负直接责任。

八、若在工作期间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报告领导。

九、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16篇 供热锅炉房 水质管理制度

供热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17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下列几种:

(1)岗位责任制:分别规定司炉工、司炉长、水质化验员的职责范围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内容、线路及应记录的项目;

(4)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的内容要求和交接手续;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日期、内容和要求;

(6)水质管理制度: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时间、项目和合格标准。

第18篇 锅炉房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入内。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上级部门人员检查工作,必须由公司管理人员陪同。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值班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监护。

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汇报。

二、巡回检查的路线一般由炉前到炉后、炉下到炉上、由仪表、附件到管道,巡回检查过程中,要对引风机、鼓风机及炉排等认真巡检。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锅炉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有无鼓包、变形、渗漏;燃烧室内有无异常响声;鼓引风机是否良好;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灵敏可靠;管道、阀门是否严密;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水泵运转是否正常;除尘器是否磨损等等。

四、检查人员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二、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三、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2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4 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5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四、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托运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进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线,校验后铅封。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连锁试验。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一、包机人要熟知所包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定期检查所包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做好检查记录。

二、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当班人要积极主动抢修或汇报,做好检修记录。

三、包机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设备包机牌必须注明包机设备名称、包机人姓名等内容。

四、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接收单位对所接收设备实行包机管理。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一、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二、锅炉水处理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水处理人员,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运行,且无严重腐蚀。

三、离子交换器的出水水质应每小时化验一次。离子交换剂接近失效前,应增加化验次数。四、锅炉给水水质每四小时化验一次,交接班时,面对面化验,以监督软水箱是否有硬水或盐水的渗入。

四、锅水水质(碱度、ph值、氯根等)应两小时化验一次。其中,氯根与

溶解固形物的比值应定期复验和修正。相对碱度应定期测定计算。分析化

验时间、项目、数据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如实做好记录。

五、锅炉排污是控制锅水水质的重要措施之一,排污量和排污方式须在水质分析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六、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炉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氯;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定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七、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八、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九、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污垢腐蚀情况对污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分做好详细记录。

十、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水措施。

十一、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司机操作规程

一、锅炉工上班前戴好防护用品,认真进行交接班,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锅炉工应熟悉锅炉的结构、性能、压力和水位、燃料、燃烧等基本情况。

三、锅炉工应每小时对锅炉仪表及各部件运行情况巡检一次,要勤检查、细观察,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严禁擅自脱岗。

四、锅炉运行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先启动引风机,再开启鼓风机,然后启动出渣机,根据需要开启炉排调速机,最后根据水温、压力等情况开启淋浴、暖气循环泵,并及时补水。

五、锅炉运行时,必须勤观察,保持水位、气压正常稳定,不能忽高忽低。

六、水位表要保持灵敏可靠,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锅炉上的管道阀门必须缓慢开关,严禁猛开、猛关。

七、锅炉运行时,锅炉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工作压力,保持在安全压力下工作,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

八、每班不少于一次的排污,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排污时注意先慢开启,不准用其它物件开启排污阀,关闭后不得渗漏。

九、经常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出渣机等部位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修理,确保锅炉正常运转。

十、锅炉工应不定时巡查燃烧状况,防止发生正压燃烧损坏设备。

十一、闲杂人员、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和逗留锅炉房。

十二、锅炉房作为重点防火地点,锅炉工要每天检查现场防火情况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第19篇 某燃气供热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㈠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法规的实施;

㈡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㈢对锅炉工人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㈣及时做好锅炉登记建档、变更和报废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㈤随时妥善解决锅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

一、岗位职责

(一)经理岗位责任制

1、熟悉并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安全管理规则》和《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对锅炉的安全节能、环保、卫生负全责。

2、入冬前按有关规定配备运行人员并组织培训。

3、负责管、修、烧相关人员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保证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暖。

4、提高供暖质量,做到科学管理。

5、搞好经济核算,制定和执行奖惩办法,做到经济运行。

6、组织好采暖供热系统的维修、大修、更新、改造和停炉保养工作。

7、负责组织联检、评奖、报表和总结工作。

8、负责职工的队伍建设,做好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

(二)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熟悉并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负责组织采暖供热系统普查,做好技术定案和设计工作。

4、制定年度采暖供热系统大修、更新和保养计划,负责安排施工、调试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事故分析,解决供暖期间的技术问题,组织好维修和抢修工作,保证正常供暖和安全运行。

6、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7、供暖期结束,提出本年度供暖工作的技术总结报告。

8、负责与技监、市区供暖办和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

9、负责职工的技术培训、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

10、组织对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等的月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炉,并及时向厂长报告。

(三)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规和《燃气供热锅炉运行技术规程》,以及本厂的各项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技术、生活安排和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本班人员做好开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停炉后的各项收尾工作。

4、对本班供暖质量负直接责任,组织并带领全班人员实现保证供暖、保护环境、节能降耗、水质合格和安全运行。

5、熟练掌握和操作设备,对部分紧急情况能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的性质和情节。

6、认真填写本班的运行情况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7、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配合管理人员搞好各项工作,不违章指挥。

8、检查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有权制止和纠正危及锅炉安全、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并提出处罚建议。

9、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有责任劝说和制止违纪行为。

10、认真对各岗巡检,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当班岗位人员排除和处理,排除和处理完毕后方能离开,做好各项记录。

(四)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觉,班前、班中不喝酒,不做与司炉无关的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及控制室,离岗时要征得班长的同意,不允许让无证人员顶岗。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4、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

6、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杜绝事故发生。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加强对各岗的联系,服从班长的指挥,并做到礼貌上岗。

8、努力学习有关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锅炉操作技术水平。

(五)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和其他有关规定,负责采暖供热系统及其所有静止、运转的机械设备,冷热水、风烟系统以及各类采暖设施等的维修任务。保证供暖期内安全运行。

2、掌握并熟悉所有设备和管道系统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提高维修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接受检修计划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

5、严格执行巡检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6、经常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和制定检修计划,保证安全运行,备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7、发生事故影响供暖时,一方面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方面千方百计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暖。

8、服从指挥,服从工作需要,无条件地接受紧急检修任务。及时排除用热单位、住户用热发生的故障,做好服务,提高社会效益。

9、注意安全,检修时必须有明显的检修示意标志,并通知值班长和在岗操作人员。传动机械检修必须停电示牌。工艺管道严禁带压检修。

10、检修完工,要填写检修记录,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

11、检修完毕时,检查各种阀门的开关情况,安全保护装置复位。

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做到文明检修,达到:人走工地净,活完物料清。

13、有责任帮助指导司炉工学习和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技术,提高司炉工技术水平。

(六)仪表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锅炉房的各种电气仪表、热工仪表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参数和使用情况。

2、定期对仪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向司炉人员了解仪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对设备供应单位“授权”检修的仪表,应及时与供应单位联系。

3、及时维修发生故障的仪表设备,无法修复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加强对室内仪表设备的管理,对不合格的器件及时更换,确保仪表反映灵敏、准确。

5、配合司炉工做好超温、超压报警及连锁装置的试验工作。

6、负责编写年度检修计划,提出备品备件清单。

7、负责日常维护和年度检验,对质量负责。

8、负责供暖开始前电气仪表设备的烘干、测绝缘、试机工作。

9、负责停暖期间电气仪表设备的断电保护工作。

10、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电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锅炉安全运行特点,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及电气线路系统。熟练掌握电气检修、维护的规程及程序,保证安全用电,杜绝人身和电气事故发生。

2、负责安全、计划和节约用电,维护、保养、检修用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紧急排除突发性用电故障,记录故障隐患及排除经过备查。对设备供应单位“授权”检修的电气,应及时与供应单位联系。

3、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独自操作。

4、编制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试验、更换计划,并负责实施。

5、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向司炉人员了解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6、服从指挥,接受指令。

7、上岗时个人安全防护齐全。严禁单人操作和带电作业,作业时要有明显标志,并有人监护。

8、变配电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交接班。

9、酗酒人员不准上岗,不准接班,在班人员严禁饮酒。

10、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扑救电气火灾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1、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八)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遵守本岗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

2、熟练掌握本岗位水处理流程、设备结构、性能和自动控制程序。

3、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工联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

4、按规定对水质监测、及时调节和再生树脂,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

5、管好除氧设备,符合工艺控制点要求,保证除氧达标。

6、认真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

7、各类配制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

8、保持分析仪器清洁,按时检验、校正,使其处于完好、准确和待用状态。不使用未经校正过的仪器。

9、负责制定水质分析药品及化工原料的购买计划,并保管和使用。负责停炉后湿式保养的加药工作。

10、负责本岗位的操作台、仪器和仪表柜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1、供热锅炉房所有跟班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时间的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现事故正在处理当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3、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1)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2)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3)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4)锅炉房卫生整洁。

(5)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1)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2)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司炉人员。

(3)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4)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5)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

5、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去。

6、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人员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查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三、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巡检人员必须按各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应根据锅炉房具体情况制定,并张贴在锅炉房操作室墙上。各级人员应了解自己分管部分的安全状况、运行要求和责职权。

3、遇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 设备带病运转;

(2) 新装或新投入的设备;

(3) 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

4、巡检人员要将发检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

5、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6、巡检时间为1小时1次。

7、巡回检查完毕,巡检人员向值班长通报情况,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四、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应制定明确内容和程序。

2、日常运行保养

(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

(2)机械设备保养: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和排气、风烟泄漏、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

3、年度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人。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4、供暖锅炉停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5、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查验收结果、有关责任人员名单,应及时记载在锅炉技术档案和供暖设备档案内,以便查考。

6、供暖期间运行人员对锅炉及附属调设备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7、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每班前要擦拭干净,保持环境卫生。

五、运行记录制度

1、运行记录自点火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至停火之日止。每班的司炉工、水处理工等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填写各种记录表,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各岗位进行交接班时,应在记录表上签字。记录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如发现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记录人负责。

3、运行记录由供暖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并根据其内容的重要程度确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运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温度记录;

2)各种压力记录;

3)各种能耗记录;

4)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

5)交接班情况记录;

6)水质化验及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

7)设备检修、保养情况记录;

8)上级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9)事故记录。

六、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方面报告。发生事故时,除及时处理外,要保护好现场。

2、停炉超过4小时要迅速逐级报告主管领导,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理事故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4、处理事故时,要对其他运行的锅炉加强监护,以确保安全。

5、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对发生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在运行中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应在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检查情况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填入运行记录。

七、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八、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燃气锅炉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重地严禁吸烟,不准开着火睡觉,不准在操作间乱挂物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

(2)天然气管线要由专业人员安装。一般不得乱拉乱接。

(3)保证管线的阀门完整好用,各部位不得泄漏。

(4)天然气锅炉及管线经常检查,发现漏气或闻到气体味时,严禁动用明火或开关电器开关,应立即与供气部门联系。

(5)天然气管线阀门的维修必须在停气时进行,新安装的管线、阀门等应经常试压、试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6)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后,不得惊慌失措,要立即关闭阀门,用毛毯被褥等浸水进行扑救,也可使用干粉进行扑救并及时报告消防部门。

(7)五先五后:先通知,后停气;先断气,后检查;先检查,后使用;先点火,后开气;先灭火,后离人。

7、锅炉及辅助设备停止运行后的保养

7.1 锅炉在停炉后,为防止受热面表面遭受腐蚀,应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常用的停炉保养方法有压力保养、干法保养、湿法保养。当采用其他新技术新方法进行保养时,应征得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7.2压力保养

压力保养一般适用于停炉期限不超过1周的锅炉。用锅炉中的余压(0.05~0.1mpa),保持锅水温度稍高于100℃,使水即不含氧气,又可阻止空气进入锅筒。为了保持锅水温度,可以定期在炉膛内升微火,也可以定期得用相邻的锅炉蒸汽加热。

7.3湿法保养(即满水法保养)

湿法保养适用于停炉时间10~30天的锅炉。停炉后待锅炉水冷却到70℃以下时将水放尽,清除水垢烟杰,将所有的人孔、手孔、阀门等封闭严密,并用盲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完全隔离。将软水注入锅炉至最低安全水位。再将已配制好的碱性溶液注入锅炉,其剂量为:氢氧化钠(即烧碱),按每吨锅水加8~10kg;如果选用碳酸钠(即纯碱),按每吨锅水加20kg,或用磷酸三钠,按每吨锅水加20kg。注意使锅炉内碱溶液混合均匀。待碱溶液全部加入后,再用软化水注入锅炉,直至水从锅炉最高处冒出后,关闭给水阀。保养期内要定期微火供炉,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同时要定期开泵进行锅水循环,使各处碱液浓度一致。每5天还要取样化验,如碱度小于5~12mm.l/l时,应补加溶液。冬季还要采取防冻措施。

7.4干法保养

干法保养使用于长期停炉(一般超过一个月以上)。锅炉停炉后,把水全部放尽,将水垢、粘附物等杂质清楚干净。为使锅炉干燥,可用极微火力将锅炉烘干。然后,将装有块状生石灰的容器放入锅内(如锅筒),把手孔、人孔及汽、水阀门等关闭,炉内(如炉胆、燃烧室、烟道等)也要用容器盛装生石灰放入。生石灰量按每立方米容积8公斤计算。每月应打开人孔检查锅炉内壁情况,如发生生石灰失效成粉状,应更换新的块状的生石灰,并将所有门孔重新关闭严密。

8、 有关辅助设备也应按其要求做好维护、保养,防止腐蚀。

8.1 停运的锅炉及辅助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1)为防止燃气爆炸事故,燃气锅炉不仅在启动前需对锅炉炉膛及烟气通道进行吹扫,而且还需对燃气供气管道进行吹扫。对燃气供气管道吹扫介质一般采用惰性气体(如氮气、二氧化碳等),而对锅炉炉膛及烟道的吹扫则用一定流量、流速的空气作为吹扫介质。

(2)对于燃气锅炉来说,一次未点着火,则就必须对炉膛烟道再进行吹扫后,方可进行第二次点火。

(3)在燃气锅炉燃烧调整过程中,为确保燃烧质量,必须对排烟成分进行检测,以确定过剩空气系数和不完全燃烧情况。一般来说,燃气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一氧化碳含量应低于100ppm,且在高负荷运行时,过剩空气系数不应超过1.1~1.2;在低负荷条件下,过剩空气系数不应超过1.3.

(4)在锅炉尾部没有采取防腐或凝结水收集等措施的情况下,燃气锅炉应尽量避免在低负荷或低参数情况下长期运行。

(5)对于燃用液态气的燃气锅炉,应特别注意锅炉房的通风条件。因为液态气的重度比空气大,万一发生泄漏极易引起液态气在地面上凝结和扩散,造成恶性爆炸事故。

(6)司炉人员应时刻注意气体阀门的开关情况。气体管路不可漏气,若有异常情况,如锅炉房内有异常气味,不可开启燃烧器,应及时检查通风情况,排除气味,检查阀门,正常后才可投入运行。

(7)气体压力不可过高和过低,应在设定的范围内运行,具体参数由锅炉生产厂家提供。当锅炉运行一段时间,发现气体压力低于设定值时,应及时与煤气公司联系,供气压力是否有变化。燃烧器运行一段时间,应及时检查管路中过滤器是否清洁,如气压下降很多,有可能是气体杂质过多,过滤器被堵塞,应拆下清洗,必要时更换滤芯。

(8)在停运一段时间或检查管路后,在重新投入运行时,应打开放空阀,放气一段时间,放气时间应根据管路长短及气体种类来确定。若锅炉停用时间较长,则应切断煤气供应总阀,关闭放空阀。

(9)应遵守国家有关燃气的规定。锅炉房内不可随意用火,严禁在气体管路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10)应遵守锅炉制造厂家及燃烧器厂家提供的操作说明书,且说明书应摆放在便于取阅的地方,以便查阅。有异常情况,不能解决问题时,应视问题性质及时与锅炉厂或煤气公司联系,维修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第六节 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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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锅炉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0 d: k+ n) ~* }& ]5 j! w( t; f. /

2、运行中应严格按照本制订所规定的定期试验和切换的项目执行,并确保安全。5 @, f9 m/ u/ n

3、设备定期试验和切换项目按下表规定执行。

4、定期试验和切换情况应详细记入专项记录簿内,以便分析设备技术问题和查核制度执行情况。

定期工作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执行时间 班次 工作要求 负责人 备注+ t! q& e* h' x1 g

1 冲洗汽泡水位计 每天一次 8-16 检查汽水阀及放水阀、玻璃管 副司炉

2 试验过热器安全阀 每星期一 8-16 准确灵活好用 司炉

3 试验过热器安全阀 每月十日 8-16 动作灵活准确可靠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运行值长、班长,检修班长 如停炉,应改期进行试验,并列运行炉应错开时间

4 试验汽包安全阀 每月二十日 8-16 动作灵活准确可靠 同上 同上

5 原煤仓清仓 每次检修前停炉前必须将仓内煤清远 输煤值班工 值长安排前一天控制上煤量 * i/ b; n& z$ n

6 校对各水位计 每班三次 每班 各水位计指示正确 助手

7 各联箱排污 每天一次 8-16 并列运行应错开时间 助手 如炉内水质恶化应听从化水要求3 n/ v' g( a* c

第七节 运行分析制度1 w6 x( d( |6 7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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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分析是锅炉岗位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做好运行分析工作,能促使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值班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变化规律,是保证锅炉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0 k# a/ f5 y4 s( h# d

2、运行分析制度包括安全运行分析和经济运行分析。要求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岗位分析,班组每班进行一次岗位分析(在下班后三十分钟内进行),运行值每星期进行一次专业分析,并配合全厂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分析。# o- v8 w6 z5 /. j

3、岗位分析主要内容:7 l, n% _0 w! i: g3 u

3.1设备运行状况,如燃烧、声音、振动、温度、液位、泄漏等有无异常,能否调整恢复,原因何在,对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等。

3.2设备运行参数与同一工况的典型数值比较有无较大的偏差,是否超出限额。主要仪表指示是否正确,与其它参数表计指示数值是否一致,能否恢复正常,原因何在,对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1 `' `( /# g2 p w- v

3.3有无误操作和调整错误3 i1 i3 l8 j$ e- x9 c' v; y

4、专业分析主要内容:

4.1每天查看运行日志,各种记录表纸(每周整理汇总一次)。进行安全经济分析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 j/ i& z5 w4 q. w

4.2应根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反映的情况,设备特性、运动方式、季节变化、历史状态、检查记录、运行日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安全经济薄弱环节,提出处理决策。

5、综合分析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全面安全分析和经济分析:! i) h, }2 r# b3 `$ c9 t

5.1重点分析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和异常情况,并对引起事故障碍的误操作,工作票,操作票执行情况,设备缺陷处理情况,运行参数超规定数值,违反安全规程等现象及原因进行分析。

5.2锅炉岗位的经济分析包括煤耗、排烟热损失,机械不完全燃料热损失,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灰渣物理热损失,散热损失,飞灰可燃物含量,灰渣可燃物含量,吨汽耗煤量及厂用电等有关项目的分析,查出消耗增加的原因,提出节能降耗的措施。

第八节 设备现场管理和清洁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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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人员对本岗位下列设备和用具负有管理责任。

1.1本岗位委托管理的设备、材料和配备的消防用具、安全用具及其它用具等。5 w2 b& }, j3 /; c

1.2本岗位各种装置、设施和各种用具等。

1.3本岗位的运行日志、各种记录簿等。

1.4卫生用具及运行维护用的材料,备件等,值班人员应保证上述设备和物品不得遗失、损坏、应保持完备整洁。4 z' t) 6 d5 c1 b(

2、值班人员要经常保持控制室、操作平台、零米地面及各转动机械的整洁卫生,结合巡加检查对个别渗油处进行擦试,应保持各转动机械设备本体、台板、基础、加油处均无油迹和灰迹。6 z4 ~. w- o# f+ c6 v1 n5 |: j

4、对锅炉本体的清扫,除大修前,后的清扫,还应进行定期清扫,值班人员根据职责划分,负责清扫所属的卫生区。

5、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人员必须把检修场地设备打扫干净,要求整洁、无杂物堆积,非特殊情况运行人员可拒绝接管试运。

第20篇 锅炉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 锅炉房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非锅炉房内的司炉人员、操作工、维修工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内。

第二条 锅炉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挂牌值班,司炉工及其维修工应熟悉锅炉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应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锅炉性能、懂锅炉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判断和处理故障。)

第三条 司炉人员不能擅离工作岗位,司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管理好和使用好锅炉房的一切设备、设施、工具及消防器材。

第四条 凡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必须经保卫、安全部门及矿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有机电管理人员带队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 凡进入锅炉房内的人员,严禁随便触摸设备、设施,遮挡工作人员的视线,影响操作人员操作。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上岗检查,必须在登记薄上签字及登记检查情况,发现重大隐患时,必须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组织纪律和矿规矿纪,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对要害场所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矿机电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每月至少对其设备运行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查处隐患,提出措施,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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