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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71

锅炉房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范文)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司炉人员须持有司炉操作证,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

二、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

三、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四、严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

五、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做好维护检查登记工作。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应注意:

1、压力、温度、水位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燃料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3、送风机、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档板位置是否适宜。

4、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伐、逆水伐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5、排污伐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6、各类伐表工作是否正常。

7、本体受压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8、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油系统是否需补充润滑油。

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如遇事故发生,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报告,待事故处理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七、上班期间不准喝酒,一旦发现将予以重罚,并对其造成的意处事故和损失负直接责任。

八、若在工作期间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报告领导。

九、做好锅炉房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2篇 锅炉房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 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 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第3篇 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第4篇 燃气供热锅炉房管理制度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㈠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法规的实施;

㈡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㈢对锅炉工人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㈣及时做好锅炉登记建档、变更和报废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㈤随时妥善解决锅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

一、 岗位职责

(一)经理岗位责任制

1、熟悉并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安全管理规则》和《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对锅炉的安全节能、环保、卫生负全责。

2、入冬前按有关规定配备运行人员并组织培训。

3、负责管、修、烧相关人员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保证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暖。

4、提高供暖质量,做到科学管理。

5、搞好经济核算,制定和执行奖惩办法,做到经济运行。

6、组织好采暖供热系统的维修、大修、更新、改造和停炉保养工作。

7、负责组织联检、评奖、报表和总结工作。

8、负责职工的队伍建设,做好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培训。

(二)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熟悉并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有关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负责组织采暖供热系统普查,做好技术定案和设计工作。

4、制定年度采暖供热系统大修、更新和保养计划,负责安排施工、调试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事故分析,解决供暖期间的技术问题,组织好维修和抢修工作,保证正常供暖和安全运行。

6、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节能降耗、保护环境。

7、供暖期结束,提出本年度供暖工作的技术总结报告。

8、负责与技监、市区供暖办和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

9、负责职工的技术培训、考核和安全教育工作。

10、组织对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等的月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炉,并及时向厂长报告。

(三)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规和《燃气供热锅炉运行技术规程》,以及本厂的各项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技术、生活安排和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本班人员做好开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停炉后的各项收尾工作。

4、对本班供暖质量负直接责任,组织并带领全班人员实现保证供暖、保护环境、节能降耗、水质合格和安全运行。

5、熟练掌握和操作设备,对部分紧急情况能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的性质和情节。

6、认真填写本班的运行情况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7、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配合管理人员搞好各项工作,不违章指挥。

8、检查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有权制止和纠正危及锅炉安全、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并提出处罚建议。

9、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有责任劝说和制止违纪行为。

10、认真对各岗巡检,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当班岗位人员排除和处理,排除和处理完毕后方能离开,做好各项记录。

(四)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觉,班前、班中不喝酒,不做与司炉无关的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及控制室,离岗时要征得班长的同意,不允许让无证人员顶岗。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4、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

6、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杜绝事故发生。

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加强对各岗的联系,服从班长的指挥,并做到礼貌上岗。

8、努力学习有关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锅炉操作技术水平。

(五)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和其他有关规定,负责采暖供热系统及其所有静止、运转的机械设备,冷热水、风烟系统以及各类采暖设施等的维修任务。保证供暖期内安全运行。

2、掌握并熟悉所有设备和管道系统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提高维修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接受检修计划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

5、严格执行巡检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记录。

6、经常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和制定检修计划,保证安全运行,备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7、发生事故影响供暖时,一方面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方面千方百计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暖。

8、服从指挥,服从工作需要,无条件地接受紧急检修任务。及时排除用热单位、住户用热发生的故障,做好服务,提高社会效益。

9、注意安全,检修时必须有明显的检修示意标志,并通知值班长和在岗操作人员。传动机械检修必须停电示牌。工艺管道严禁带压检修。

10、检修完工,要填写检修记录,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

11、检修完毕时,检查各种阀门的开关情况,安全保护装置复位。

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做到文明检修,达到:人走工地净,活完物料清。

13、有责任帮助指导司炉工学习和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技术,提高司炉工技术水平。

第5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规定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6篇 d大学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提高锅炉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房建造前使用单位须将锅炉房平面布置图送交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察同意,否则不准施工。

二、使用锅炉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使用锅炉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五、使用锅炉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六、司炉工是技术工作,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挑选、培训司炉工人。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七、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八、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九、锅炉房应遵循下列制度:

1、岗位责任制:锅炉房的人员配备中,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

(1)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2)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

(3)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4)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本体、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应明确交接班的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手续。

6、水质管理制度:应明确水质定时化验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7、清洁卫生制度:应明确锅炉房设备及内外卫生区域的划分和清扫要求。

8、安全保卫制度。

十、锅炉房应做好下列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十一、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每周作一次现场检查,并作好记录,以备劳动部门检查。

十二、对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7篇 gg35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汇编

锅炉用水的处理是锅炉使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气品质、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水处理管理制度。

1.要配备专职水处理化验工,认真做好水质分析化验工作。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

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

及时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

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

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

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第8篇 供热锅炉房 水质管理制度

供热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1、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分析数据负责。

第9篇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3)

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三)

锅炉用水的处理是锅炉使用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能源的消耗、蒸气品质、锅炉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水处理管理制度。

1.要配备专职水处理化验工,认真做好水质分析化验工作。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6.锅炉的排污工作是控制锅炉水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锅炉在运行中的排污量及排污方法应在化验员对锅炉内水质分析结果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第10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2、执行《劳动法》,对锅炉房的各项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司炉、水质检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参与制订、督促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5、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标。

6、为了贯彻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的锅炉每台必须有“三证”,即《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检验证》和《蒸汽锅炉操作证》。

7、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8、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9、锅炉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处。

第11篇 锅炉房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单位主管领导的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管理的规定。

2、定期听取锅炉房管理人员汇报工作,至少每月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

3、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政治思想、生活、工作与技术培训。

(二)锅炉房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四川省有关锅炉房安全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2.积极参加锅炉房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锅炉使用管理水平。

3.组织制定锅炉房各项制度、锅炉运行规程等,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司炉工人、水处理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锅炉房规章制度、本单位的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安全教育。

5.传达并贯彻企业主管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6.制定或参与指定锅炉定期检验、检修计划,并参加检修质量的验收、安全阀定期调整或校验试验。督促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工作。

7.至少每周对锅炉房做一次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锅炉房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内。有权制止文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除组织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有权直接向主管局和劳动局报告。必须参加事故调查。

(三)司炉工人职责

1.司炉工人应熟悉本职工作,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机构、性能。

2.切实遵守《四川省锅炉房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运行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各种规章制度,做到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并对本岗位分工操作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睡觉和酒后上岗,服从指挥,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其它记录。

4.认真做好锅炉极其辅助设备的保养工作,应保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其它仪表灵敏可靠。

5.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单位主管领导。

6.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四)水处理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水平。切实贯彻执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s163《火力发电厂水、汽质量标准》和有关操作规程,对锅炉所用的给水水质负责。

2.按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锅水等进行化验分析,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不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4.将锅水水质化验结果及时通知司炉工人,并指导、督促司炉工人定期排污,使其锅水水质合格。在锅炉停运期间,要做好停炉保养的化学监督工作,并做好化验记录。

5.做好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搞好文明生产。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持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每班至少检查一至四次。

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1)燃料输送系统;

2)给水、供汽管道系统和各种法门的工作位置是否正常;

3)各种转动机械(泵、风机、燃烧设备等)的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转动机械运转有无异常现象,个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是否正常;

4)送、引风机的调节门和烟道的挡板位置是否正常;

5)锅炉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观察炉墙、炉拱、够家有无烧坏、裂缝和变形现象;

6)各类仪表、自动装置、信号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若有危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停炉。对一般问题,需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支书

1.员应在交班前,要对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调整,并达到下列交班条件;

1)况正常、汽压和水位在正常范围;

2)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辅助设备运转正常;

3)除渣、打扫工作场地,保持整齐清洁;

4)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遗漏;交班人员应在运行记录上签名;

5)人员在当时发现的设备和运行上的问题应填写在运行记录上,并口头向接班人员介绍情况;

6)员和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的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情况:

3.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运行工况;

②锅炉受压部件的可见部位有无渗漏、鼓头疱、变形等现象;

③各安全附件的仪表、自动报警装置是否正确、灵敏可靠;

④炉墙、炉拱、炉排有无裂缝、塌陷、卡死等异常现象,锅炉本体各部件能否正常自由膨胀;

⑤锅炉房备用材料如水位表玻璃钢管(板)、盘根、润滑油、灯泡等市斗齐全;

⑥锅炉房环境是否整齐清洁。

4.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应积极协助交班处理事故或故障。

5.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若交班人员发现接班接班人员饮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房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6.接班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除报告锅炉负责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同时将所有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置整齐,清扫现场卫生。

2.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十至二十分钟到达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及操作内容;检查设备有无缺陷及其异常现象;查阅运行化验记录;检查药品、仪器、器皿等是否齐备完好;软水厢贮水量和盐槽、盐液是否达到规定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签字。

3.交接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重大操作告一段落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或完成重大操作。

4.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饮酒。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饮酒,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除向有关负责人报告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12篇 二中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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