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一、部门、岗位责任
(一)电梯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本单位的电梯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由 负责。
2、贯彻执行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使用和运行安全。
3、负责制订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检查和督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电梯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负责保持轿内紧急报警装置随时与值班人员的有效联系,负责检查和督促电梯作业人员按章操作。
6、负责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7、定期检查安全作业条件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负责日常自行检查与年度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9、负责劝阻并禁止有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滥用电梯行为如踹门、扒门、撬门、倚靠层门或轿门、跨层轿门地坎而立、在轿厢内蹭或跳动、人为阻止层轿门的开关、小孩单独乘电梯或在电梯上玩耍等。
10、负责在乘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时的疏导、分流或限员乘用,甚至采取停止运行的非常措施,以防超载溜梯事故发生。
12、负责电梯困人救援的组织实施,安排紧急救援演练并作好记录(见附表1)。
13、负责电梯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电梯事故调查。
14、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和检验工作。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制定电梯日常自行检查、日常巡视计划。
2、负责落实电梯日常自行检查、日常巡视和定期检验工作。
3、检查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其随时与值班人员的有效联系。
4、检查电梯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5、负责检查电梯钥匙的保管、使用状况。
6、负责劝阻并禁止有可能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滥用电梯行为(如踹门、扒门、撬门、倚靠层门或轿门、跨层轿门地坎而立、在轿厢内蹭或跳动、人为阻止层轿门的开关、小孩单独乘电梯或在电梯上玩耍等)。
7、负责在乘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人员较集中、密度较大时的疏导、分流或限员乘用,甚至采取停止运行的非常措施,以防超载溜梯事故发生。
8、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9、负责组织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0、负责配合电梯验收和定期检验工作。
11、积极参加电梯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2、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三)电梯自行检查人员职责
1、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
2、掌握电梯的基本结构、原理、性能和电梯日常检查项目、要求及检查方法。
3、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
4、负责电梯的自行检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检查时应仔细认真,不漏查、不误查,作好自行检查记录。
5、负责保管电梯钥匙(包括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门钥匙、主电源箱钥匙、轿厢检修盒钥匙、操作柜等)。
6、负责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保养工作的监督确认。
7、发现电梯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8、发生电梯事故 <>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或上级部门报告。
9、认真做好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故障记录以及事故记录。
10、参与电梯一般事故 <>的调查分析。
(四)电梯司机职责
1、掌握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
3、对工作有责任心,讲究职业道德,爱护电梯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有异常、故障、或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开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层门地坎、轿门地坎和轿厢的清洁卫生。
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病床电梯、额定速度2.5m/s观光电梯、司机操作电梯、超面积载货电梯和非商用汽车电梯时,应由取得电梯司机资格的人员操作。
2、电梯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司机应:
2.1 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
2.2 打开轿厢照明;
2.3 确认紧急报警装置有效;
2.4 确认在厅门外徒手不能扒开、确认厅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2.5 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清洁层、轿门地坎和轿厢、厅门;
2.6 每日电梯正式投入运行前,须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直观判断有无明显异常现象;
2.7 确认轿厢平层精度无明显异常。
3、司机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应:
3.1 运载的乘客、载荷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3.2 不得将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3 装载货物时应尽量保持均衡、防止严重偏载。
3.4 未经电梯管理部门、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3.5 严禁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
3.6 不得利用轿顶安全窗来装运长物体;
3.7 要劝阻乘客勿依靠轿门和跨厅轿门地坎候人;
3.8 确须离开驾驶岗位时,应将轿厢停于基站,并关闭厅门和电源开关。
4、当电梯发生如下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进行检查,待排除异常现象后再使用。
4.1 层轿门完全关闭后而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4.2 开关门有明显撞击;开门到位后有反复开关现象;
4.3 电梯行运方向与运行指示方向不一致;
4.4 发现异常声响、异味、较大振动和冲击;
4.5 指令登记、指示无效;
4.6 平层精度明显异常;
4.7 不在平层区停梯;
4.8 中途层站不停梯;
4.9 关门防夹人保护装置无效;
4.10 触及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4.11 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情况。
5、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司机应保持镇静,首先安定好乘客情绪,劝阻乘客切勿企图跳出轿厢;再是用紧急报警装置要求维修保养人员或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前来救援,同时告知停梯位置、被困人数等到有关情况,然后让乘客静待救援。
当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超速坠落或上冲时,司机应立即揿按操纵盒内的停止开关使电梯停住;如无停止停开关或停止开关无效未能使电梯停住,司机应沉着冷静,禁阻乘客切勿企图非法逃离轿厢,告诉他们做好保护自己的最佳动作,电梯的超速保护装置或缓冲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安全停止,然后通知维修人员前来救援。
6、司机不得自行维修电梯。
7、一天工作结束,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关闭照明、风扇、厅门、切断电源。
8、做好交班记录。
(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须由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
2、进行电梯维保维修至少有两人及以上,并应确定维修责任人,维修责任人
由维保单位工程部经理指定,未指定时由参加维修人员中技术级别较高者承担,维修人员作业时应绝对服从维修责任人的调度和指挥。
3、维修作业须严格执行电梯维修操作有关规定和本规程的规定。
4、当需要切断电梯的主电源进行维修时,须将主电源开关上锁,在电源开关上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在维修电梯的厅门前设置“检修停用,请予谅解”的告示牌。
5、需用手轮来盘车升降轿厢时,应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如援救被困乘客应严格
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操作说明”进行。
6、在轿顶停梯检修时,须揿压轿顶停止开关、将检修开关置于检修运行状态。
7、在轿顶,严禁用额定速度运行电梯。
8、在底坑停梯检修时,应断开限速器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底坑停止开关。
9、必须在井道两端同时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
10、如确需将在个别电气安全装置失效的情况下进行维修检查,须严格执行维保
单位制定的安全线操作使用规定且在检修完毕后立即拆除安全线;
11、严禁在无专人监护且又短接门锁电气安全装置的情况下运行电梯。
12 、严禁一脚踏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中的任一支点上作业,作业时特别要注意轿厢和对重交错时的距离,防止人身或工具与对重发生碰撞。
13、严禁从井道外探身到轿厢内或轿顶作业。
14、修用的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5、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控制线路,确实需要改变时须经原制造设计部门批准、
并将改变内容按图纸修改程序在图纸上进行修正。
16、维修人员不得带领与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维修现场。
17、维修结束应将所有开关恢复到正常运行位置,并洁净工作现场、清洁脏污表
面,除去警告牌和告示牌。
18、填写好维修保养记录。
(三)电梯自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自行检查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
4、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5、在检查过程中,电梯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6、检查电梯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应是36伏或以下的安全电压,且有防护罩。
7、下底坑检查时,须揿下停止开关或将电梯设置在检修运行状态,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8、电梯检查时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与检查人始终并保持联系畅通,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按检查人的要求完成协助、配合和解困操作。
9、在轿顶检查时,严禁以额定速度运行。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进行检查。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
10、严禁检查人员用力拉扯井道电缆线。
11、检查完毕后要将拆卸下零部件、盖板等原样装回;临时加接的检查线须拆除,不得遗留。
12、检查正常后方可将电梯交付用户使用。
三、电梯自行检查制度
1、电梯的自行检查工作由电梯作业人员负责实施。
2、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3、电梯自行检查工作主要项目及要求:
(1)电源锁应完好;
(2)层轿门地坎清洁无异物、脏物堵塞;
(3)层轿门地坎槽无影响层轿门正常运行的变形;
(4)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进行有效联系,紧急报警号码清晰易见;轿厢内紧急照明有效;
(5)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完好,没有超期未检;
(6)召唤、指令外观完好、登记有效、显示正确;
(7)关门防夹人保护装置否完好;
(8)轿厢不在本层,在层门外徒手不能把门打开;
(9)自动关闭层门装置有效;
(10)层门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
(11)机房门警示标志齐全清晰;机房照明、消防设施完好;
(12)紧急救援装置有效、紧急救援操作说明清晰易见。
(13)限速器未超期运行。
(14)主机运行、电气装置工作无明显异常声响、异味;
(15)电梯运行无明显异常声响、异味。
(16)维保合同在有效期限内。
(1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4、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安全隐患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
5、及时、完整、正确、准确地填写电梯使用和管理自行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
四、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维护保养包括半月维护保养、月度维护保养、季度维护保养和年度维护保养。
2、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须由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
3、电梯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2)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维护保养合同。
4、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负全责。
5、维护保养过程中确需更换机电零部件的,应经有权决定的人员同意,并对更换零部件的品牌、性能、寿命和价格合理性负责。
6、经维护保养交付使用的电梯不得带安全隐患运行。
7、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规定作好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8、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每年应当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的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前提供。
9、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或检查人员实施监督和确认。
五、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必须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内,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
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附着于电梯的显著位置。
3、在用电梯每年检验一次。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书面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4、限速器每2年校验一次。在限速器校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电梯安全管
理人员负责向有资格校验的单位联系并落实校验日期,同时督促维保单位及时配合或进行校验。
5、当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由电梯安全管理
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办理申请检验等启用手续。
6、维保单位变更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登记机
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申请更换轿厢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当发生电梯大修、改造、事故等情况时要按规定及时报检。
8、当电梯报废时,在30日内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
续。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梯钥匙保管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钥匙需要时随时能用,使用时能确保安全,现就电梯钥匙使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电梯钥匙包括:紧急开锁钥匙(俗称三角钥匙),厅门外电源锁钥匙,轿内操纵盘检修盒锁钥匙,机房钥匙,机房主电源柜锁钥匙。
2、实行“谁使用电梯钥匙,谁负责使用安全”的原则。
3、电梯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4、不得将紧急开锁钥匙(俗称三角钥匙)等交给无电梯作业资格的人员使用。
5、使用紧急开锁钥匙时须站立稳固、有人监护、按规定方法操作。用紧急开锁钥匙开启过的层门,如无人值守,应确认层门已经完全关闭。
6、电梯钥匙使用完毕须立即交回。
7、电梯钥匙保管人员变更时,应办理变更交接备案手续。
8、电梯钥匙保管使用人员应及时、主动参加或配合电梯困人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七、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1、从事以下工作的为电梯作业人员。
(1)电梯司机;
(2)电梯安全管理。
2、电梯作业人员须经国家规定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者不得独立操作。
3、新招录的电梯作业人员必须已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录用。
4、在职人员因工作调整从事电梯作业的,参加培训时间按国家规定培训部门的通知决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者给予报销有关费用,否则培训费用自负。
5、已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复审,复审时间按国家规定部门的通知决定,复审合格者给予报销有关费用,否则复审费用自负。
八、电梯紧急救援预案
1、 事故接报处置程序
1.1 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事故报告时应向报告人了解以下信息:故障电梯位置、是否困人、如果困人有几个、困在哪个楼层、是停电困人还是故障困人等其他有助救援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1.2 值班人员应通过电话及其他途径向工程部(或办公室)等核实接报情况是否无误。
1.3 确认事故报告信息无误后,立即通知电梯作业人员迅速作业紧急救援准备;同时通知维保单位立即赶到现场。
1.4 接到电梯事故通知后,电梯作业人员应携带电梯机房钥匙、电梯紧急开锁钥匙、通讯工具和维修工具在最短时间内赶往现场进行处理
2、 事故救援程序
2.1 曳引电梯困人事故救援程序
2.1.1 首先切断机房电梯主电源;
2.1.2 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1.3 如轿厢停在接近厅门位置且距楼面不超过±0.5米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1.3.1 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
2.1.3.2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1.3.3 重新将门关闭。
2.1.4 如轿厢停在远离层门楼面时, 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1.4.1 告知乘客保持镇静,轿厢即将移动,切勿试图用撬门、爬安全窗(如有)方法离开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如轿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1.4.2 再次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层轿门已完全关闭;
2.1.4.3 其中一人用力扶住盘车手轮;
2.1.4.4 告诉乘客轿厢马上就要移动,请保持镇静;
2.1.4.5 另一人使用手动松闸装置,缓缓松开抱闸且用持续力维持;
2.1.4.6 向容易转动的方向缓慢转动盘车手轮使轿厢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
层位置;
2.1.4.7 重复2.1.3中的操作步骤。
2.1.5 向维修人员说明故障现象、由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并修复。
2.1.6 无机房电梯应按电梯制造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紧急救援。
2.2 液压电梯困人事故救援程序
2.2.1 首先切断机房电梯主电源;
2.2.2 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2.2.3 如轿厢停在接近厅门位置且距楼面不超过±0.5米时,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2.3.1 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
2.2.3.2 (轿顶)用人力开启轿门;
2.2.3.3 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2.2.3.4 重新将门关闭。
2.2.4 如轿厢停在远离层门楼面时, 则按以下步骤操作:
2.2.4.1 告知乘客保持镇静,轿厢即将移动,切勿试图用撬门、爬安全窗方法离开轿厢,以免发生意外。如轿门处于半开闭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2.4.2 再次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厅轿门已完全关闭;
2.2.4.3 打开液压梯控制箱面板。
2.2.4.4 将控制板上的“手动-自动”开关打至“手动”位置。
2.2.4.5、在机房按动油箱底部的手动泄油阀,此时轿厢会缓慢下降;到达平层位置关闭手动泄油阀。
2.2.4.6 轿厢平层后可打开层门后轿厢内门将乘客放出。
2.2.4.7 确认轿厢内门和层门全部关好。
2.2.4.8 将电梯控制箱内的“手动-自动”开关设为“自动”。投入主电源,观察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否则由电梯专业维修人员查明原因并修复。
2.3 电梯剪切、挤压事故救援程序
2.3.1 当值班人员确认发生了剪切、挤压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员、维保单位、电梯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单位的办公室、工程部、财务立即做好各自的救援准备工作。
2.3.2 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救援现场,密切配合维保单位开展救援伤员、保护现场工作。
2.3.2 维保单位要严格按制订的“紧急增援预案”实施救援。
3、作好事故记录。
九、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包括以下技术文件: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2) 产品出厂合格证、主要部件型式试验证书及合格证;
(3)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4)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
(5)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事故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6)安装单位自检记录或报告;
(7) 维保单位年度自检记录或报告;
(8)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紧急救援演练记录;
(9)定期检验报告;
(10) 电梯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11) 维保合同、作业人员证书。
2 电梯技术档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完善后交办公室(资料室)负责保管。为了方便维护保养,应复制电器原理图的备份,供修理人员使用。
3、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检记录或报告、紧急救援演练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电梯运行故障记录保存2年。其他资料永久保存。
第2篇 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为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第3篇 购物广场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剧
为了加强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为生安全事故,保障乘客和司机安全及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电梯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运行的电梯。
电梯包括乘客、载货等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倾斜电梯,以下简称电梯。
第三条 电梯运行保险
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降低和减少本单位使用电梯的经济损失,电梯参加安全运行保险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本单位鼓励电梯管理部门在适当时期和适当的条件下,积极参加电梯安全运行保险。
第二章 电梯运行管理
第四条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和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管理是本单位的极为重要的管理环节,根据本单位的电梯拥有量的大小,确定专管或兼管部门,并用文件形式明确电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电梯安全管理员至少一名,专门负责管理电梯安全运行。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梯专业基础知识,对机械或电气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对电梯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较为熟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并具体电梯安全设施和层门三角钥匙的管理和制度的落实。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方可从事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电梯司机
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对载货电梯,或信号控制的其他电梯,在一般情况下,每台电梯至少配备一名司机,司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审请。
第六条 电梯运行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每天在电梯开始工作前,对电梯应做准备性的试车,发现有不下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进行检修,不得带病工作。
在用电梯应保持干净,清洁,轿内,厅,轿门地坎不能有异物或灰尘;通道应畅通无阻,有适宜的照明;机房内,井道内,不得有与电梯无关的设备或其它物件。
对电梯安全使用应严加监督,乘客电梯,不得靠背,撞击,脚踢层门,严禁用物撬开层门;切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体搭乘电梯,禁止超载运行,禁止装载超过轿厢容积的物体运行,对在电梯内的各种犯法行为应当严加关注;在轿内不应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和吸烟等,对不文明行为和不良行为,电梯安全管理员和司机应当及时劝阻或制止,对犯法行为和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应立即报警和坚决斗争。
电梯候厅,轿内机房应有充足照亮,照明不应低于50l*,损坏应及时修复,照度不足应加大或加装灯具。
第七条 电梯标示牌管理
电梯标牌标示是电梯的身份,备案注册依据,安全运行,安全警示,受控状态的象征,应严加管理,张挂稳固,不许拆除电梯安全警示,标示,并防止其受到破坏,丢失。发挥其应有的做用。
第三章 对电梯维修和改造及年检的管理
电梯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国家执行行证许可制度,凡从事电产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同时国家还执行生产厂家电梯终身制度。
第八条 维保合同
电梯'三包'期满,应与原安装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注: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安装和维修许可证,如果不是与电梯制造单位同属一个单位,还必须由制造单位出具认可的证明文件,管理人员应有维修单位的联系信息,保持交流和沟通。
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维修热线电话应张贴在轿厢内,操纵箱旁醒目位置。
第九条 维保监督
对电梯维修保养应进行必要的监督,电梯保养每月至少两次,每次保养间隔不得超过15天,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在保养单上签名盖章 ,并有一份自留。电梯维修记录单同样应签章 ,也应自留一份,电梯大修和年度检修应有详细记录,均应有自留记录。
这些大修和维修单据一律由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提供。
电梯安全管理员有资格查看电梯维保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对维保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持和维保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如实反馈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维修零配件
电梯安全管理员对维修人员更换的新的零部件,元部件,应认真核查,以防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第十一条 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周期为一年),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由管理人员或委托维保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组织和准备好年检和受检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电梯应进行年度检修,安全部件,易损部件,元器件该更换的应予更换,使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全面接受检验机构的年度检验。
管理人员应将年检合格标识张挂在电梯适当和醒目的位置。
第十二条 电梯改造
当电梯载重,运行速度,控制方式,运行长度,梯级宽度等主参数已不满足使用要求,可以委托具有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承担电梯改造单位应提供电梯改造技术资料,更换的安全部件,主要部件(包括电梯控制柜)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必须的技术资料与使用说明书。
改造工程在施工前,可由施工单位携带规定的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工程竣工自检合格后,电梯安全管理员或委托改造单位备齐报检申请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填好申请表,进行报检,接受检验机构的全面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检验。
改造后的电梯铭牌,由于电梯主参数已改变,应随之更换。
电梯改造原则上应由原制单位进行,只有在原制造单位已关门倒闭或不愿承担改造业务,才可由其它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其他单位铭牌主参数包括制造单位名称均应变更。
第四章电梯故障与救援
第十三条 电梯故障
电梯不可能不产生故障,电梯产生故障停机,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如有足够的把握,才可进行一般的小故障排除。在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维修单位,派人赶来维修,排除故障,使电梯能在规定的不超过两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电梯严禁开门运行,超载运行,冲顶和蹲底恶性故障存在和发生,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特别关注。
电梯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按抢救预案进行抢救,并在两小时内
报告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电梯大修
电梯使用到一定的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使用频率较高,最短为两年,应进行电梯大修。
电梯故障频率较高,电梯主要部件,安全部件损坏或磨损严重,应进行大修。
电梯大修应按正常程序执行,合同签订→告知→竣工自检合格→报检→安全检验合格→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五条 紧急救援
当电梯停电或故障,电梯未停在开门区域内,乘客无法安全走出轿厢,可采用紧急救援方法解困。
紧急救援方法应按照电梯制造厂根据电梯曳引机性能和安装位置的救援说明书进行救援。
救援应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电梯维保人员进行。
第五章电梯档案
电梯档案,原则上一梯一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将以下资料收集入档:
(一)合同:产品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维保合同,改造与大修合同等。
(二)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的行证许可文件。
(三)产品供货时的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装箱单,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电气原理图,部件安装图等),改造清单及资料。
(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整机出厂合格证,新装,改造大修年检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行政许可使用等文件。
(五)新装和改造所涉及到的电梯整机,主要部件(主机,电控箱)主要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绶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电子原件的安全电路等)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限速器,渐近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副本。
(六)检验记录: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年检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
(七)维修保养记录一般应保存近三年的记录。
(八)电梯安全事故记录。
(九)电梯停用记录等。
第4篇 z住宅园区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住宅园区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就电梯使用经协商制定以下使用管理制度:
1.由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向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使用电梯安全检验要求。
2.由电梯使用单位(业主)负责临时用电梯最终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的安全监督检验的申请报验(电梯厂家及安装单位无条件配合)。
3.电梯临时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由上海中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4.各电梯轿内配备对讲机,使用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及总包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对讲机,即时响应轿内呼救。
5.根据建设工程进度的变化,协调施工各方对电梯使用的需求
6.协同相关保安部门和人员,加强电梯在临时使用期间的防盗工作。
7.督促检查临时用电梯期间的清洁保养和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协同处理。
8.总包单位需确保电梯动力电源供电正常。
9.使用过程中对违反使用规定,经驾驶员提出劝告不听从者,驾驶员有权拒载。
10.禁止任何无证人员操纵电梯。
11.不得违反电梯关于乘载人数和重量的规定,不允许超载运行。大型物件长度超过2米,载重超过600kg以上或其他的材料必须拆除后进入轿厢;散装物品(如水泥、石灰、沙石等)进入电梯轿厢前,应用适当包装物包装,保证没有散漏。
12.禁止用电梯运输液体。
13.电梯轿厢内严禁吸烟。
14.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电梯。
15.做好现场防护的工作,避免电梯各部件进水或受潮。
16.在紧急情况下应保持镇定,按求救警铃及对讲机,等候救援。
17.发生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18.轿厢内壁用三夹木板保护。
19.电梯的厅门及门套用胶保护膜保护。
20.电梯的机房由总包单位做好防偷盗及防水措施。
21.使用单位安排每天有专人对电梯进行运行检查及每月的维护工作。
22.商定临时使用结束,安装单位对电梯各部件进行整修、调整事宜,使之符合合同约定的移交要求。
第5篇 日常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日常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第6篇 电梯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保养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第7篇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荐]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经营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鱼湾码头电梯安全高效地运行,最大限度地提高电梯的使用寿命,保障良好的经营秩序,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现行基础物业设施管理的一般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修理等常规管理工作,不适用电梯的大修、改造等管理事宜。
第二章管理机构
2.1部门管理职责
2.1.1公司物业部
物业部是公司电梯的实物管理部门,代表公司对电梯的日常运行、检查、维保等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及其部门内部划分如下:
(一)、设备管理口
物业部设备管理口主要负责电梯的总体监管及其检查维保工作,其具体职责有:
1、拟定电梯管理的总体工作方针和目标;
2、起草电梯运行维保管理办法,审定检查维护计划;
3、初选电梯维保公司,起草维护保养合同;
4、具体落实有关培训,申办有关费用;
5、组织完成电梯的年检及换证工作;
6、协助启动、实施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协助处理电梯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8、全面协调相关单位、部门间的配合事宜;
9、直接检查考评运行管理水平和维保服务质量;
10、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等。
(二)、安全管理口
物业部安全管理口是公司电梯的运行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有:
1、指派合格人员适时启停运行电梯,并实时巡视监护;
2、负责协助物业部设备口、维保公司等维保电梯;
3、负责组织紧急救援演习,启动实施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协助物业部设备口检查考评电梯的维保服务质量;
5、协助处理电梯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6、负责电梯安全警示标识的设计、安装及维护等。
(三)、保洁管理口
主要负责电梯外观设施和保洁形象的监督管理。
2.1.2电梯维保公司
电梯维保公司是公司电梯维保的对外委托单位,具体负责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修理。根据双方所签《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的约定,其主要职责有:
1、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营业期间现场跟踪巡查电梯的运行状况;
2、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各项检查维护内容的具体实施;
3、制定和落实电梯定期检查维护计划。
4、协助完成电梯的年检换证工作;
5、协助实施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协助处理电梯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7、协助制定电梯运行维保管理办法;
8、协助培训电梯运行及维护管理人员等;
9、配合完成其它的相关工作等。
2.1.3公司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资产的实物监管部门,对电梯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电梯运行维保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电梯运行及维保管理人员的培训;
3、负责组织签订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4、负责处理电梯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5、全面考评电梯运行管理水平和维保服务质量等。
2.1.4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的核算和资金管理部门,对电梯负有协助管理责任,具体职责有:
1、协助签订年度《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2、协助检查考评电梯运行管理水平和维保服务质量等;
3、审查支付电梯的维护、修理等相关费用等。
2.1.5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是公司基础物业设施运行、检查、维护、修理的主要外委单位,是电梯运行、维保的配合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电梯维保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有关配套设施的运检及维护;
2、负责电梯及其外露附属设施的表面清洁;
3、协助开展电梯的运行、检查、维护及培训管理;
4、协助完成电梯的年检换证工作;
5、协助实施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2.2管理机构的明示
物业部应把电梯的运行维保管理部门(单位)、责任人姓名及职责制作成标示牌,悬挂或张贴于电梯附近适当位置。
第三章运行管理
3.1电梯运管人员职责
3.1.1有高度的责任心,身体健康,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3.1.2持证上岗,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
3.1.3严格遵守公司电梯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及运行时间规定等。
3.1.4定期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1.5发现事故隐患或故障,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不开故障梯。
3.1.6协助电梯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或修理。
3.1.7协助保洁人员保持电梯及其外露附属设施的卫生。
3.1.8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2电梯运管操作规程
3.2.1物业部应建立电梯运行管理机构,指派运行管理人员,配备通讯工具等。
3.2.2电梯的运行操作必须由物业部指定的安管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3.2.3电梯的开启
1、开启前的准备
(1)、检查电梯的开启钥匙是否随身携带,是否完好有效;
(2)、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清晰;
(3)、检查电梯顶棚照明及其外包装饰面等附属物是否完好无损;
(4)、检查“正在维修,暂停使用”的安全警示围栏是否摆放到位。
2、试运行检查
经检查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后,即可开启电梯。但正式投用前还应进行试
运行检查。让电梯空载运行数次,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异常现象;
3.2.4电梯的运行
1、经试运行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即可撤掉暂停使用的安全警示围栏,让电梯正式投入使用;
2、电梯投用后,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应不定时跟踪巡检,不能擅自离岗。当发现电梯出现以下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关停电梯,迅速向值班安管队长报告,并向物业部或维保公司值班人员报修。同时,把“正在维修,暂停使用”的安全警示围栏及时摆放在电梯的出入口,以提醒乘客绕行。
(1)运行速度显着变化时;
(2)已经关停而自行运行;
(3)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
(4)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
(5)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6)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糊的臭味等。
3、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应及时提醒乘客注意乘坐安全,指导、帮助乘客遵守以下乘坐安全规定,不做危及电梯运行安全或者危及他人乘坐安全的行为。大厦其他员工应随时予以协助。
(1)儿童、老人、病人和残障人士乘坐电梯,需有专人陪同。必要时应主动给予帮助;
(2)不乘坐明示禁止使用或明显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4、在人流高峰时段,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一定要在现场进行巡视、监护和疏导,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5、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安全警示围栏,不得私配电梯钥匙。
3.2.5紧急情况时的操作。
1、电梯出现异常情况,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应保持镇静,首先封闭电梯入口,协助乘客快速撤离电梯。然后,关停电梯,通知物业部或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如有乘客受伤,应立即报请值班安管队长启动电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等待调查处理。
2、如接到大厦火警通报或发现火情,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应迅速封闭上人口,紧急疏散电梯上的乘客。然后,关闭电梯,检查并清理电梯四周防火卷帘下的杂物,遵照公司灭火指挥部的指令参加灭火抢险行动。
3、如接到乘客求救,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或大厦其他员工应立即赶赴现场,实施力所能及的救援。如事态严重无法控制,应立即通知值班安管主管组织电梯维保人员、物业人员、安管人员等赶来救助。
3.2.6电梯的运管记录
1、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每日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运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物业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
2、运行记录的主要内容:
(1)电梯的日常运行情况;
(2)电梯的日常使用情况;
(3)电梯的日常修理情况;
(4)电梯的定期检查保养情况;
(5)对电梯运行管理的自我评价;
(6)对其他部门或维保公司的评价等。
3.2.7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钥匙、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1)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接班人未到岗;
(4)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3.3运行管理要求的标示
物业部必须把电梯运行管理的主要注意事项制作成警示标牌,悬挂或张贴于电梯附近醒目之处。
第四章 维保管理
4.1维保人员职责
4.1.1电梯的维保须由专人负责,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进行。
4.1.2受电梯维保公司的指派,进驻现场,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等。
4.1.3定期参加行业的专门培训,并达到合格水平,做到持证上岗。
4.1.4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严格遵守维保作业安全规程。
4.1.5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和维保工作,逐项落实,不遗漏、不失误。
4.1.6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及时修理。
4.1.7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4.1.8认真做好电梯的维保记录,如实填写报修单。
4.1.9参与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4.2电梯正常的基本标准
4.2.1电梯运行平稳,速度均匀,乘坐舒适。
4.2.2电梯的所有开关按钮正常,没有失控现象。
4.2.3电梯能达到正常的载荷。
4.2.4电梯运行时不出现超出正常范围的杂音。
4.2.5电梯运行时没有非正常的摩擦、漏油现象等。
4.3维保项目
电梯的维保包括两项工作:一是电梯的检查维护工作,二是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均由电梯维保公司派驻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电梯的检查维护主要包括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零部件的检查、调整、更换、清洗等。除日常的运行检查维护外,还应根据电梯《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完成一系列的主动预防性检查维护工作,一般按周期将其划分为:
4.4维保流程
4.4.1检查维护流程
1、检查维护计划的编审
(1)电梯维保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等法规的要求,于每年元月初编制电梯当年的周期性《检查维护工作计划》,并上报物业部审核。
(2)物业部接到周期性检查维护计划后,应组织相关部门于元月上旬前审定,并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电梯管理部门(单位)等。
2、电梯维保公司按照审定下发的电梯检查维护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实施,物业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等负责协助配合。
3、每次维护结束后,电梯维保人员均需填写维护记录,经物业部和物业公司值班人员签认后,编入《电梯维保月报表》,每月整理成册后报物业部存档。
4、物业部应不定期检查电梯的维保质量,每月不少于2次,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电梯维保公司,必要时上报公司领导,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4.4.2故障修理流程
1
、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发现电梯出现故障时或接到电梯故障通报后,应立即通知物业部设备值班人员,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物业部设备值班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含电话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组织电梯维保公司或物业公司的当班人员抢修,尽快排除故障,使电梯恢复运行。
3、一般小修1小时内完成。若超过1小时,尤其是夜晚加班,电梯维保公司需提前办理进场施工申请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各方协商解决。
4、每次维修结束后,电梯维保人员均需填报维修记录单,经物业部当班运管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签认后,编入《电梯维保月报表》,每月整理成册后报物业部存档。
4.5维保作业安全规程
4.5.1电梯维保人员进行检查、维护或修理作业时应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5.2维保作业时应在电梯出入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防护栏。
4.5.3在维保作业或试运行过程中,不得载客,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4.5.4维保作业时应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并切断控制柜的安全开关。
4.5.5维保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4.5.6维保作业时应配备监护人员,负责保护维保人员的安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等。监护人员可由物业部运管人员或设备管理人员担任,由维保人员统一指挥。
4.5.7维保结束时,应清理场地、维保部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防止把工具、零部件、物料、废品等遗留在现场或电梯内。
4.5.8维保完毕后,应经试运行检查正常后方可允许使用。
4.6维保费用
4.6.1电梯的维保费用由维保方(电梯维保公司或物业公司等)根据有关合同等的约定向物业部书面申报,经物业部核对无误后报财务部、公司领导等逐级审批,按时支付给维保方。
4.6.2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他人责任行为(非维保方,如进水、外力碰撞、梯外用电线路故障、不按规范运行使用等)造成电梯损坏,则维修费用由物业部组织维修方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公司的其他部门应参与协调。
4.6.3按规定应由公司额外承担或代付费用的维保事项,物业部、财务部等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物业维保费用的申报审批程序。
4.6.4凡不按规定操作、运行使用和维保,直接或间接导致电梯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4.7维保记录
4.7.1电梯的维保记录由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使用公司的专用表格,于每月的3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电梯维保月报表》,报物业部存档备案。
4.7.2维保记录的主要内容:
1、电梯日常修理的时间、部位、内容和方法;
2、电梯日常修理的责任人;
3、电梯发生故障的原因;
4、电梯定期检修保养的情况;
5、对电梯维保工作的自我总结;
6、对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建议和要求等。
第五章保洁管理
5.1电梯的清洁是指电梯外露部位(如层板、梳齿板、梯级板、侧裙板、裙盖板、玻璃栏板、扶手带、不锈钢外装饰面板等)的表面卫生保洁,不包括电梯内部各部位、部件的清洁(属于维保内容)。
5.2电梯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按照现行的《保洁服务合同书》及其配套的《保洁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负责执行和落实,物业部保洁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但要注意以下事项:
1、对电梯外面表进行清洁或消毒时,应尽量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并关闭电梯。
2、清洁塑料表面时只能使用肥皂溶液,且要保证水或其它液体不能侵入电梯内部,以防止塑料制品变色或腐蚀电梯内部零部件。
3、清洁不锈钢装饰板等喷镀材料的外表面时,宜使用湿抹布、玻璃擦等进行清洁,然后再用棉布擦干,切忌使用硬质毛刷或钢丝刷。
第六章培训管理
6.1职责划分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电梯运行、维保管理的培训工作,物业部负责具体实施,电梯维保公司等负责协助配合。
6.2培训类型及内容
6.2.1培训类型
电梯运管、维保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6.2.2培训内容
1、外委培训由属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组织,按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参加培训和接受考核。
2、单位内部培训由物业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
6.3管理规定
6.3.1物业部每年应编制当年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3.2物业部应建立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6.3.3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公司批准,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6.3.4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3.5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并入电梯的管理档案。
第七章 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应对电梯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7.1应急行动小组及职责
7.1.1应急行动小组
1、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公司管理副总,副指挥长:行政人事部经理,物业部经理。
2、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安管值班队长,副组长:事故电梯运管员,组员:当班的其他安管队员。
3、抢险救援小组
组长:物业部值班电工,副组长:电梯维保公司值班员,组员:物业公司值班电工等。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副组长:行政主管,组员:行政人事部其他当班员工等。
7.1.2职责划分
1、应急指挥部
负责组织安全应急救援演习,启动并组织实施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应急时的有关重大问题等。
2、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警戒防卫,维护秩序,抢救伤员,引导疏散乘客,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等。
3、抢险救援小组
负责电梯安全故障的排除,解救被困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等。
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调配各类应急物品,联络调度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外援机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等。
7.2应急处置程序及要领
7.2.1应急指挥部
1、电梯发生安全事故,物业部电梯运管人员等现场员工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时应讲明:事故电梯的位置,事故现状,被困人数,是否有人受伤以及伤势情况等。
2、应急指挥部接报后,接报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通知其他指挥部成员也赶赴现场。如果指挥部成员均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由物业部值班安管队长暂时代理指挥,直到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为止。
3、最先到达现场的指挥部成员,应立即开展应急指挥工作,首先应根据现场形势,研究并做出决定:
(1)是否启动电梯安全应急预案;
(2)是否发布电梯安全应急通报;
(3)是否向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请求支援。
4、指挥部决定启动电梯安全应急预案后,应立即通知各应急行动小组等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应急职责展开保卫、抢险、救援等工作。
5、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便或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指挥部应及时决定并发布电梯安全应急通报。必要时还应及时向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求援。
6、“电梯安全应急通报”格式:大厦全体人员注意(重复一遍),现在发布“电梯安全应急通报(重复一遍)。××时间××区域(部位)××电梯因××原因(沉陷、爆炸、燃烧等)发生“安全事故”,已有××人受伤。经大厦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在启动电梯安全应急预案。各应急行动小组成员,各就各位,立即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相关大厦管理人员应维持好大厦秩序,看护好设施,向顾客等做好解释工作。
7、启动应急预案或发布应急通报后,指挥部应立即指挥各应急行动小组按工作职责和处置要领开展工作,并检查各行动小组的人员和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成解决。
8、检查事故现场通向外广场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指派人员引领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9、及时了解和听取各行动小组的情况,及时研究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
7.2.2安全保卫小组
1、发现事故或接到通报后,物业部值班安管队长应迅速到达事发现场,指挥、检查、督促安全保卫小组成员(当班电梯运管员、所在楼层安管队员等)认真履行职责。
2、最先到达现场的安全保卫人员等应首先关停事故电梯(如电梯尚在运行),安抚受伤或被困乘客保持冷静,不要冒险自救。同时,设法解救,并实施力所能及的临时救治。
3、用安全防护栏、警戒带(绳)把事故现场、事故电梯四周维护起来,防止无关人员误入事故现场、误乘电梯。
4、指定专人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巡视、守护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看护好现场物品设施等,为善后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保障。
5、保证最近的通道畅通,必要时指派专人做好外广场及周边道路、出入口的警戒工作,为公安、消防、医疗车辆出让通道及车位,引导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6、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所掌握或了解的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2.3抢险救援小组
1、发现事故或接到通报后,物业部值班电工应迅速到达事发现场,指挥、检查、督促抢险救援小组成员(电梯维保公司值班员、物业公司值班电工等)认真履行职责。
2、最先到达现场的抢险救援人员等应首先关停事故电梯(如电梯尚在运行),安抚受伤或被困乘客保持冷静,不要冒险自救。同时,会同其他应急小组设法解救,并实施力所能及的临时救治。
3、关停事故电梯的总电源,必要时应同时关停事故电梯以下的其它电梯。
4、检查电梯受损情况,分析、判断安全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报经指挥部同意后及时排除安全故障。如果电梯受损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等。
5、电梯修复后,及时报告指挥部。经指挥部等同意后,即可恢复运行。
6、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善后事宜。
7.2.4后勤保障小组
1、接到通报后,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应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并立即通知后勤保障小组成员(行政主管、行政人事部其他当班人员等)携带急救药品等,赶到事发现场,会同其他应急小组解救受伤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临时救治。
2、安抚被困受到惊吓的乘客,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医治。
3、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消防或医疗部门求助。
4、如有乘客重伤或死亡,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5、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处理各项善后事宜。
6、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第八章档案管理
8.1职责划分
8.1.1物业部
1、负责公司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保管。
2、负责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梯井结构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的索取和归档。
3、负责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的索取和归档。
4、负责电梯运管、维保等人员培训情况的记录等。
5、负责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
6、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记录。
8.1.2电梯维保公司负责电梯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修理记录等。
8.2管理规定
8.2.1物业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工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8.2.2物业部负责人应监督运行、维保人员作好各种记录,每月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物业部保管。
8.2.3借用电梯资料时,需经物业部负责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8.2.4电梯的
各种资料应按年度装订成册,未经公司主管领导的允许不得销毁。
第九章 电梯三角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业主指定的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工作,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2、电梯钥匙未经业主管理部门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3、电梯维修人员不得将自己的电梯钥匙借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机房钥匙。
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下部,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置,确认可以上轿顶时方可上轿顶。
第十章 其它
10.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现行的物业管理等规定执行。
10.2 本办法若与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均以本办法为准。
10.3本办法不详之处由公司物业部负责解释。
第8篇 电梯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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