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11、凡违反本办法,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况轻重,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3.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第2篇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环保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监测记录工作,不断促进公司的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各项要素进行经常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生产车间和科室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企业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2、对公司污染物排放点进行不定期采样抽查、监测,落实巡检,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公司建立相应台帐。
3、生产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按《工业设计卫生制度》执行,由区职业健康监护所每年对全厂尘、毒、噪音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监测牌上登记公布,并建立台帐。
4、环境检测数据要及时公司有关部门,作为年底污染物排放统计的重要依据。
5、生产部门要积极开展工艺改造和技术革新,使“三废”少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必须排放的“三废”,做好台帐,尽量开展综合利用,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6、各部门要合理用水,一水多用,不断地降低新鲜水的消耗,减少污染物(cod)排放量,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方法排放废水,以防止污染地下水源•
7、公司所排废渣要尽量综合利用,暂时无利用办法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8、加强水排放系统网的管理,做好雨污分流,确保不渗、不漏、不冒及畅通无阻。
9、加强各种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管理,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对有组织排放的化工气体要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等措施加强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0、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要采用低噪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规定限值。
11、环保管理及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强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堤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得弄虚作假。
第3篇 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交纳安全抵押金管理办法环保要求
1 目的
为了加强外单位在炼铁厂工作、施工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使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和炼铁厂职工人身及设备安全,并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和自我保护。特根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此办法明确了炼铁厂对外单位作业、施工实行安全抵押管理内容,同时对外单位人员作业管理的检查与考核也做了具体规定。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管理职能
炼铁厂的设备管理科、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单位作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由炼铁厂生产技术科执行罚款并签署发放收据,被罚款单位、炼铁厂生产技术科各留存1份。
3.2 抵押办法
凡炼铁厂以外所有单位(包括公司内其它单位)来炼铁厂承包作业、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的同时,一性交纳安全抵押金10000元(现金),凡在作业、施工中未发生违规违制及野蛮作业、事故险肇、安全事故、及损坏炼铁厂设备现象,工作完成后将全额返还。
3.3考核范围
3.3.1 外单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执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五防要求。
3.3.2 严禁野蛮作业、施工或损坏炼铁厂的设备及设施。
3.3.3 特殊工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体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整齐,作业、施工部门必须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3.3.4 由外来人员责任造成自身人员伤害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重大险肇。
3.3.5 不听从炼铁厂有关人员指挥或不按有关规定作业、施工。
3.4检查与考核
3.4.1 凡未按照炼铁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或举报核实后,每一人或一项,将按照以下考核内容进行处罚
3.4.2 施工前没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3 要害部位无警示标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4临时线不按规定架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5 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具无“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6 未经工程负责人批准,擅自提前进场或开工,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3.4.7 未经生产技术科审查批准而开工、作业的或施工后补办安全协议的罚款500元,外委施工因故需延期,未到生产技术科补办延期安全协议的,一次罚款500元。
3.4.8 进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齐,违者每项罚款100元,若作业、施工现场一次发现3人以上劳保用品穿戴不齐,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9 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和专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若一次发现2人以上违反此规定,罚作业、施工负责单位300元。(连带考核)
3.4.10 起重吊物上、下严禁站人,天车吊运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监护,天车工和地面作业及指挥人员配合时自然形成互保关系,并在地面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方可鸣铃启车。违者罚款200元。
3.4.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违者罚款200元。
3.4.12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违者罚款200元。
3.4.13 乙炔瓶、氧气瓶混放、乙炔瓶倒放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4 氧气瓶与乙炔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于10米外,违者罚款200元。
3.4.15 安全设施、装置有隐患或缺陷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4.16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自己能整改但未不整改也不上报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7 未经许可擅自侵占安全通道,经指出没有整改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8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19 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4.20 应设有监护的作业,而没有设专人监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21 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安全设施应立即恢复,违者罚款300元。
3.4.22 高空作业抛物罚款100元。
3.4.23 在炼铁厂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3.4.24 不准擅自触动炼铁厂机电设备、电缆电线、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违者罚款300元。
3.4.25 违反公司职工安全准则任何一条,罚款100元。
3.4.26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煤气区域者罚款200元。
3.4.27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作业、施工方案规定以外的区域或进入无关区域罚款100元。
3.4.28 发生责任险肇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严重,每起罚款400元。如损失严重视其损失程度加倍处罚。
3.4.29 发生轻伤事故,每起处罚1500元。
3.4.30 发生重伤事故,。每起处罚4000至14000元。
3.4.31 对重复发生险肇和安全事故的施工方,从重在原罚金额的基础上按1.5倍罚款。
3.4.32 作业、施工单位人员由于各种违章行为,造成炼铁厂职工伤亡或设备、生产受到损失的一切费用,均由事故责任者所在单位承担。抵押金将全部扣除。
3.4.33 作业、施工方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一切伤害,(本单位人员或其他单位人员)应承担全责及所有赔偿。
3.4.34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交纳处罚金,加倍从承包费用中扣除。
3.4.35 以上规定望各施工单位和检修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3.4.36 环保要求
3.4.36.1 参加相应班组环保认证知识的学习及培训,提高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有保护我厂生产、生活环境的责任与义务。
3.4.36.2 清理物料时,禁止由高处往下扔料,以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4.36.3 注意节水、节电、节省能源资源,防止浪费。
3.4.36.4 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按各作业区要求,分类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4.36.5 进入粉尘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劳保用品要齐全。
3.4.36.6 必须保护我厂环保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4相关记录
《炼铁厂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检修措施
《违章罚款收据》
第4篇 工程管理部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管理部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环保工作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日常工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1污水排放的处理
1.1直排污水应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下水道最终出口排出的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指已建成运转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b标准'的要求。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500毫克/升;化学耗氧量(cod)小于500毫克/升;悬浮物500毫克/升;ph值6-9,主动配合接受环保局的定期检查。
1.2经常检查餐厅的排放情况,不定期检查餐厅的洗碗、洗菜池的箅子是否齐全有效。
1.3加强对餐厅隔油池的管理,查看隔油池是否按时清掏,油污过多或排放不合格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清掏。
2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的处理
2.1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防止着火及污染环境。
2.2散落在地面上的废油要立即擦干净,防止地滑造成人员摔伤。
2.3废油、油抹布、废渣、废油漆桶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固体废弃物要在各专业登记后统一交垃圾站处理。
2.4更换下的日光灯管不能随意乱扔,集中存放。
2.5废灯管、废节能灯由更换者放到强电/电梯专业指定的存放地点,并填写《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处理表》。
2.6强电专业负责人定期将废灯管、废节能灯送交垃圾站,并由垃圾分拣人员签字接收。
3噪音的控制
3.1在技术能力达到的情况下,尽量将设备调整到最佳状态,降低噪音。
3.2转动的设备定期加油润滑防止噪音的产生。
3.3不断改造设备,更换噪音小或无噪音的设备。
3.4尽量避免人为产生的噪音,有问题及时由专业人员检修,并达到出厂标准。
3.5在工作场所噪音较大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小噪音对人员伤害。
3.6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音进行监测,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
3.7属重要环境因素的设备,产生的噪音相关专业要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测噪音。
4环境温度控制
4.1工程热力运行人员要保证冷热水的供水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4.2工程管理部机电专业负责对大厦管理区域的温度检测,每天对主要区域的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其温度控制标准按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执行
4.3维护管理好冷暖设备设施确保各区域的温度达到设计标准。
5氟利昂泄漏控制
5.1机电专业负责巡视检查中心管辖的空调设备,做好检查记录。
参数单位标准值季节
温度℃22-28夏季空调
16-24冬季采暖
5.2每季度用检查空调氟利昂泄漏情况,发现有泄漏时及时进行检修,并对泄漏点进行重点复查,防止氟利昂泄漏对环境造成破坏。
6办公用品的管理
6.1工程管理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办公用纸。
6.2办公用纸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6.3工程管理部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6.4工程管理部废旧电池及打印机用的旧墨盒一律以旧换新统一交人事部处理。
7油烟排放监督控制:
7.1定期对监督管理区域内的厨房油烟排放进检测,并符合gb18483-2001标准中,油烟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
8消毒药剂的控制:
8.1不得在客户区域内进行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须安排在夜间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并做好通风工作。
8.2对空调系统使用的消毒药品由机电专业保管使用,使用中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制,并对使用过程进行记录。
记录
《固体废弃物、特殊垃圾处理表》
《温度湿度、测试记录》
《工程管理部噪音检测记录表》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5篇 污染物排放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环保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监测记录工作,不断促进公司的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各项要素进行经常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生产车间和科室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企业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2、对公司污染物排放点进行不定期采样抽查、监测,落实巡检,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公司建立相应台帐。
3、生产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按《工业设计卫生制度》执行,由区职业健康监护所每年对全厂尘、毒、噪音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监测牌上登记公布,并建立台帐。
4、环境检测数据要及时公司有关部门,作为年底污染物排放统计的重要依据。
5、生产部门要积极开展工艺改造和技术革新,使“三废”少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必须排放的“三废”,做好台帐,尽量开展综合利用,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6、各部门要合理用水,一水多用,不断地降低新鲜水的消耗,减少污染物(cod)排放量,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方法排放废水,以防止污染地下水源
7、公司所排废渣要尽量综合利用,暂时无利用办法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8、加强水排放系统网的管理,做好雨污分流,确保不渗、不漏、不冒及畅通无阻。
9、加强各种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管理,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对有组织排放的化工气体要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等措施加强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0、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要采用低噪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规定限值。
11、环保管理及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强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堤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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