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安全管理基本知识
安全管理工作分三个阶段:事前预防、事中应急救援、事后调查处理。上升到理论体系为风险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事故调查处理体系。
1.风险管理
(1)基本概念。
风险管理是用科学的方法(规避、转移、控制、预防……)处理可预见的风险,实施控制措施以减少或降低事故损失。
风险管理是基于“事前管理”思想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安全管理要改变事后分析整改的被动模式,实施以预防、控制为核心的事前管理模式,简而言之,安全管理应由事故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是风险辨识:辨识生产过程中有哪些事故、隐患和危害后果及影响是什么原因和机理是什么
二是风险评估:评估后果严重程度有多大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确定风险程度或级别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或要求
三是风险处理:如何预警和预防风险用什么方法控制和消除风险如何应急和消除危害
我们应树立这样的观点:风险始终存在(如:在带电区域工作,始终有触电的风险;有瓦斯的煤矿,都有发生瓦斯爆炸的风险),只要我们事前进行风险辨识、评估,找出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就能避免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2)作业安全风险辨识范本。
为了有效落实风险辨识,真正实现预先发现风险和控制风险,各专业班组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典型作业项目进行辨识,查找、列出隐患和风险因素清单,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个清单就是风险辨识范本。
风险辨识范本可作为日常安全风险管理教育培训的资料,也可作为生产班组作业前制定作业风险辨识卡的参考依据。
2.应急管理
(1)基本概念。
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等内容。
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在任何生产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无应急准备状态下,事故发生后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有应急准备时,利用预先的计划和实际可行的应急对策,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2)应急预案分类。
电力系统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预案。综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①符合与应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②与事故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相适应;③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④与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
2)专项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主要内容包括:①总则;②应急处置基本原则;③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④事件分级;⑤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⑥预防与预警;⑦信息报告;⑧应急响应;⑨后期处置;⑩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11附则。
3)现场处置方案。基层单位或班组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设备设施、岗位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包括:①总则;②事件特征;③应急组织及职责;④应急处置;⑤注意事项;⑥附件。
3.事故调查处理
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尽快组织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第2篇 电力基建安全管理探索
劳动力是影响电力基建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业主单位电力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又是基建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直接参与者,他们肩负着控制、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这就对基建安全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是实际工作中我们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却面临个人能力限制和人员定额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和难处!结合自己工作经历和了解的相关信息论述如下:
一、 业主单位基建安全管理人员现状
(一) 人员定额不足
省公司对1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基本上都是由各电业局代行业主职能,但是诸多电业局并没有设立专职基建安全管理人员,而是由工程主管部门的工程管理专责或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兼任,这就造成基建安全管理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大打折扣。我们的工程管理人员是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者与参与者,面临烦琐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而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其工作重点往往是放在全局(单位)的生产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上,对电力建设项目他们往往是把主要管理责任交给工程管理部门或施工承包企业,所以现在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在基建 安全管理工作上是不可能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的,于是就极有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现场监督不到位等情况,给基建工作造成管理真空。那也就不满足现在“安全第一”的要求。例如在我局就没有设立专职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从工程前期招标到验收移交都要全过程参与,而现在的工程项目一开工就是多个同时开工,在建设过程中,他又要负责控制资金、进度、质量以及协调各方面关系,这些工作内容复杂、面广、烦琐,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他必须花上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些问题,那他又怎么能保证安全管理的时间表和精力投入呢?
(二) 理论与施工技术有待提高
1、基建安全管理理论知识欠缺
现在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过经过正规全面的安全工程理论知识培训和学习,我们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大都是“半路出家”,有线路专业的、有变电专业的、有土建专业的、有运行单位的等等,各专业工种都有,由于我们系统现在对专业划分比较细,一个专业对另一个专业就比较陌生,而基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不可能按专业配备,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技术、人才、劳动密集型的电力企业,隔专业也如隔座山呀!在我们企业既从事过线路又从事过变电的人应该不多,那怎么能够在工程实施中发现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又怎么能够指导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又怎么能够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线路专业出身的工程管理人员到变电工程施工现场检查安全,他能说什么,能指导工作什么,我想他只能说说安全帽、安全带或文明施工等表面现象和大量的口水话,他根本不太可能发现施工各种安全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督促施工企业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因为他根本不熟悉变电专业知识呀。所以在现实的基建安全管理过程中,理论知识已成了基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的绊脚石。
2、实践经验欠缺
对于技术性极强的电力企业,我们对职工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特别高,而且还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面要求,但是从省公司这次组织的“基建安全管理培训班”中人员年龄结构来看,年青人占了50%以上,他们虽然学历层次相对较高,但是由于参工时间短,工程施工实践经验积累少,甚至还有没有工程施工经历的同志担任这些岗位,使得他们的技术水平不高(当然,我不是说他们不行,在力求干部年轻化的今天,年青人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但是作为必须以实践经验为基础的工程施工技术,是需要大量的工程实践来积累的)。我听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别人说是笑话,但我认为不是笑话,是教训):有一个电业局的线路技术员张某有7年工龄,一天和班上参加线路施工,当他正在进行登杆作业时,旁边一个临时工就说了一句“你的登杆技术好差嘛”!张某听了行不服气,就说“好坏我还是个技术员嘛,你一个临时工怎么会这么说我呢,你的技术好得很唰?那临时工二话不说,走过去就开始登杆作业,张某在一边看,等张某看了这个临时工的操作后,他没话可说了,因为那个临时工登杆技术确实比自己好,他还能说什么。这个笑话说明什么,说明施工技术是需要积累的,是需要实践来支撑的。试想这样的管理人员怎样管理下面工人,那如果是这样的基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他们该如何去管理施工企业?他们又如何去指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点?如何管理技术方面的安全?所以说实践经验成了基建安全管理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在实施工程安全管理中的“拦路虎”。
第3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
1、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的要求,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实行购置、验收、保管、配置、发放、使用、试验、检查、报废全过程管理。
2、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每年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中列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配足电力安全工器具。
3、严格控制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杜绝不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产品进入生产现场。各单位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专项检修工器具(如:检修平台、检验装置)等,均应到经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专业生产厂家去购买。
4、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按照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规程以及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5、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日常管理要定点、定位、定量,台帐清楚。
6、严格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电发[2002]777号)对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检测。不合格者一律报废。
7、凡是未经检验(包括检验超期)、标识不清、损坏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
8、公司要配齐对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检测的仪器、仪表等设备。
9、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存放所需要的设施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第4篇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本文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再次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最后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优势,利用先进的微机监控系统与网络结构可极大降低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贪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灾难,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建议对多发性和重复性的事故进行认真的总结,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治理薄弱环节。例如,可在企业中制定可操作性的“工艺、工序安全责任书”、“现场作业安全手册”、 (下转第20页)(上接第16页)“工艺、工序管理卡”等标准化管理制度。这些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尽量简明详尽,操作性强,使每一个职工都能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此外,还应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又如,可在企业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一定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让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教育并从中汲取教训。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它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广泛的业务培训。全体职工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尤其要通过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事故的处理能力。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5篇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编制依据
1.1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1.2国家电网公司和xx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1.3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1.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2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事故: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杜绝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6‰;
杜绝交叉跨(穿)越停电施工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负主要责任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3 安全管理职责
3.1 指挥部
3.1.1 指挥部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监督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3.1.2 由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应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 监理
3.2.1 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和旁站监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
3.2.2 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
3.3 施工承包商
3.3.1 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3.3.2 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对安全负有保证职责。
3.3.3 接受监理和指挥部的安全管理监督。
4 安全管理内容
4.1 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4.2 施工的安全管理
4.2.1 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4.2.2 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
4.2.3 监理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组织、安全保证措施等。
4.2.4 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安全检验、标识,重要承荷设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4.2.5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高处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
4.2.6 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4.3 安全检查
4.3.1 指挥部组织分部工程安全大检查。
4.3.2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4 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
4.4.1 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4.4.2 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保管存档。
4.5 对施工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4.1 施工承包商应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应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2 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和监理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4.3 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4.6 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4.6.1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4.6.2 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报告监理、指挥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4.6.3 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工程承包商参加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4.6.4 施工单位每月定期编写安全月报,反映本单位安全体系的运转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相应对策,表扬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突出的人物和事件。
4.6.5指挥部的生产调度(协调)会、工程简报、安全月报,监理单位的安全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第6篇 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一、安全管理
1、重视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重视培训教育,使职工掌握必备的技能和防范事故的基本知识,做到在自身工作范围内不出事、少出事或者即使出了事也不致造成重大的损失和社会影响。
(1)举办多种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如安全教育室、讲座、图书展览、广告板报、播放录相片和电影、安全知识竞赛、家属座谈会等活动,向职工进行生动丰富的安全教育。举办大型学习班,都要讲授安全知识。如省电力工业局举办的多期处级干部工商管理学习班、班组长学习班,都安排了安全知识讲座。
(2)重视对职工的法制教育。领导者要树立法制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禁止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职工要牢固树立规章制度观念,自觉地、严格地执行电业生产(建设)的各项规程制度,按规程规定的程序、工序、工艺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省电力工业局经常组织安全工作规程、事故调查规程、调度规程和“两票三制”的学习考试。在重要的事故和事件中,强调引用和对照规程制度的条款进行分析,以推动职工学习和执行规程的自觉性。
(3)加强专业培训。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的培训教育主要在电力院校和基层单位完成,省电力工业局只对关系全系统的“专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推动和提高的目的。省电力工业局成立以来,在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焊接、输电和带电作业、变电运行的培训和开展考工定级等工作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长期坚持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逐步提高全系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了责任,提高了专业技术,总体安全素质得到提高,为系统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2、突出重点抓安全
安全目标确定之后,突出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问题和重点措施。
重点对象是人,强调以人为本,强调人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注重教育与培训。重点单位是依据他们在系统中的地位和影响而决定的。如大型水、火电厂和供电局、变电站。重点设备是依其在发供电生产过程和基建施工中所起的作用而决定,如火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供电系统中的主变、主线路、主开关和主保护,施工企业的大型施工机具。
重点问题是指影响安全生产诸多因素的难点、弱点。如锅炉四管爆漏、恶性误操作、继电保护中的“三误”,高压输电线路的树枝碰线。
重点措施是解决安全生产的特别对策,有思想的、行政的、组织的、技术的和经济的措施,有的时候需要同时采用。
二、安全教育
新入厂(局、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局、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运行、调度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2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还应经仿真机培训; 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7篇 电力施工的安全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是让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参与制定工作目标,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理方法。目标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目标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实现总目标;目标管理的核心,是强调工作成果,重视成果评价,提倡个人能力的自我提高。目标管理以目标作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指南,励作用应该提出合理的奋斗目标,使广大职工既认识目标的价值,又认识到实现目标的可能性,从而激发大家的信心和决心,为争取目标的圆满实现而共同奋斗。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有广大职工参与,领导与群众共同商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
安全目标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若干个,例如事故发生率指标,伤害严重度指标,事故损失指标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等。但是,目标不宜太多,以免力量讨于分散。应将重点工作首先列入目标,并将各项目标按其重要性分成等级或序列。各项目标应能数量化,以便考核和衡量。
企业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是:
1)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
2)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或要求。
3)同类兄弟企业的安全情况和计划动向。
4)本企业情况的评价。
5)历年中企业伤亡事故情况。
6)企业的长远安全规划。
安全管理目标确定以后,还要把它变成各科室、施工处、班组和每个职工的分目标。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安全管理目标只能压在少数领导人和安全干部身上,无法变成广大职工的奋斗目标和实际行动。因而,企业领导应把安全管理目标的展开过程组织成为动员各部门和全体职工为实现安全目标而集中力量和献计献策的过程。因此,安全管理目标的展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第8篇 电力安全管理随想
在电力企业中,常规性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由于常规性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复性和日常性的特点,因此凭经验便可应付自如,而经验有时会成为随意性的温床。也就是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足沿存,管理者还不能高枕夫忧,应该不断加以改进。
在日常工作中,习惯违章一直是一个大问题。应该针对违章来进行以理组织教学。在工作中,有一些人对于违章有如下看法:“认真执行安全规程的人是胆小怕事”;“按安全规程操作多麻烦,我违章那么多次不是也没出事故吗?”;“别人这么做也没出事,不要紧”;这些想法反映出造成许多事故发生的心理因素:
1、省事心理。嫌麻烦,图省事,总想以较少的付出获取最好的效果。但在安全生产方面却常常引起不良后果。许多因违章造成的事故都是在嫌麻烦、图省事、省力气、少出汗、走捷径等心理作用下发生的。殊不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才是省力又省事还出效果的真正捷径;因为安全规章制度都是前人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没有必要再去验证。
2、侥幸心理。有些人在几次违章后没发生事故,就以为永远也出不了事故。这是把偶然性和长期违章迟早要出事的必然性混淆了。
3、表现心理。有些人技术差、经验少,却喜欢自我表现,以求改变不被人重视的处境。不懂装懂,硬充好汉;有些人自以为技术好,有经验,违章习以为常,满不在乎。虽然预见到违章可能发生危险,但盲目自信,用冒险炫耀自己的技能,把蛮干当本事。有表现心理的人在工作中同时又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注意力分配不当,会因失误而造成事故。
4、经验心理。习惯性违章是经验心理的一种表现。过分相信直接经验的人,听不进别人的劝告,不容易接受新的防护装置或新的操作法。“这几年都是这么做的,也没出事啊”、“我师傅就是这么做的,也没出事啊”这就是经验心理在作祟。
5、从众心理。这是适应群体生活的一种心理反映,不和大家一致就感到有压力。如进入作业现场应该戴安全帽,如果多数人不戴安全帽,少数戴安全帽的人可能受到奚落或嘲笑。为了避免精神上的孤立,于是“少数服从多数”。这种心理像传染病一样威胁安全生产。但如果在一个安全秩序好的单位,从众心理又可以起到巩固安全秩序的作用。
6、逆反心理。在职工与领导关系紧张的时候,工人常常产生逆反心理:“你叫我这样做,我偏那样做”有逆反心理的人往往负气大于理智,以至违章造成事故。
7、抢时心理。为赶任务、抢时间而违章蛮干。任务越急、时间越紧,越容易出错,越注意安全,越需要专监护。但实际工作中常为赶时间抢任务而省略安全措施,免去必要的检查,因人手紧而取消监护人员,以至因多人违章而造成重大事故,在检修中发生的事故多与此有关。
在处理好对待习惯性违章的同时,应该树立预防为主的科学观。要控制事故的发生,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关健。安全的本质含义应该包括预知、预测、分析危险和限制、控制、消除危险两个方面。无数事实说明,对危险茫然无知、没有预防和控制危险能力的“安全”是盲目、虚假的安全。仅凭人们自我感觉的“安全”是不可靠的,要采用现代的安全管理技术,变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管理;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变事故管理为隐患管理;变管理的对象为管理的动力;变静态被动管理为动态主动管理;才能实现企业本质的安全。
首先认识到职员是劳动保护的主体,同时也是生产事故伤害的主体,他们的安全素质和意识高低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高低,所以就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从事故的致因理论告诉我们,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现有条件下控制或减少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2、拒绝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的职工,能够在自己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采取正确的方式和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落脚点都在职工群众。因此,职工在享有最完整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着最重要的义务,履行了义务也就实现了权利。
4、切实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
在安全生产的问题上,人们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是不要,导致事故层出不穷,周而复始犯着同样的错误。人死不能复生。我们不能亲身经历了一次事故,一场灾难才能增强安全意识。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才可能有合理、准确的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行为,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第9篇 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风险控制方法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之一,推动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发展产业。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职能电网建设。
1、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2010 年 7 月 19 日,某供电局 200kv 变电站发生了一起因外单位施工吊车碰撞引起的 220kv ii 母线失压,导致 8 个 220kv 变电站失压,造成了减供负荷840mw,大面积停电的重大电网事故。安全问题是社会发展的焦点问题,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各行各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的生命安全和幸福指数,因此电力安全生产是非常重要的。每年因为各种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导致的电力安全事故数不胜数,造成数百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致使国家经济损失惨重,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所以风险控制是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保障。
2、 影响电力安全生产的风险因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3816-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和代码》中阐述的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分为六大类:物理危险源,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作业环境不良,噪声、震动、辐射,明火;化学危险源,包括易燃易爆物质,有毒物质,自燃物质,腐蚀性物质;生物危险源,包括细菌、病毒,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植物;生理、心理性危险源,包括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禁忌作业,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行为危险源,包括违章指挥,误操作,违章作业,监护失误;其他危险源,包括搬举重物,作业空间狭小,工具不适合。电网事故的发生一般是由于施工单位现场指挥人员指挥不当,没有注意吊臂的伸展位置,同时也由于吊车司机观测角度存在盲区,导致在操作吊车伸展吊臂的过程中,直接碰到220kv ii 母线导致失压,引起一连串的安全事故。
3、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辨识
风险辨识是依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开展的系统查找和识别风险的工作,为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提供基础数据。风险辨识的目的是为了确定风险是否处于可承受的范围,当风险大于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时,要采取转移或者降低等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使国家和人民遭受的损失最小。
4、 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对其实施安全的管理措施,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对一系列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控制不安全因素,消除风险的过程。
4.1 事故前控制
电力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缓解电力供求矛盾,调整电力结构,加快电网建设步伐,提高电力装备制造水平;电力企业要科学编制施工方案,重点场所责任到人,加大安全工具设备的投入,定期派人维护电网系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提高安全操作的意识,制定紧急抢救预案;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做好保护措施,熟练掌握操作技巧,认真做好防护工作。任何危险来临之前,运用风险评估方法,辨识危险源,预先采取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将可能造成的风险降至最低。
4.2 事故中控制
当危险发生的时候,电力部门应迅速启动紧急抢救预案,把情况上报指挥处并下达紧急指令,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维修工作,尽可能的转移风险,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更大的损失。
4.3 事故后控制
危害发生后,组织人员抢修、维修发电或者供电设备,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电网,电力部门要开展事故调查,分析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开展事故座谈会,总结事故经验,补充和修改紧急预案的操作流程和环节,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杜绝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5、 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风险控制方法
5.1 消除法
对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线路不通,绝缘破损,接触口松动,设备短路,机械运转异常等问题,可以及时维修,消除危险,避免损失。此方法是针对前期监测工作,能够从源头上消除发现的危险因素,效果很显着。
5.2 代替法
用低风险、低故障率的装备代替高风险装备,发展高科技全自动设备代替人工操作,组织开发人工智能设备,改造或者更新老设备,将操作人员的双手解脱出来,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5.3 隔绝法
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不能彻底消除危险,但能通过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将危险因素控制在安全的范围内。例如:进行检修、抢修工作时,用测电笔、电表等仪器设备查找问题,不能带电操作;在完成危险操作时,要设立危险警示牌或者安全围栏;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出高危工作环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与作业环境和运行设备隔离开来等。
5.4 工程法
开发、改进或者改造系统和设备等工程方法降低风险程度。例如:更换选型不当的设备和不符合作业环境的设备,改进老旧设备控制系统的控制方式,提高自动化程度,改善用工制度,调整工作强度避免疲劳操作,减少因人为失误操作造成的风险。
5.5 行政管理法
电力主管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调整电力生产结构,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做好配套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战略合作。电力企业要落实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通过培训、监督、考核等手段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建立惩罚机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严厉处罚。通过行政监督、工作制度、安全保障、专业培训等行政手段加强安全管理,降低和规避风险。
5.6 个人防护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要穿着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坠器、耳塞等防护措施,操作仪器设备要做好安全检测,学习高危环境的自我保护和急救措施,保障个人的生命安全。
6、 结束语
风险控制在电力生产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220kv ii 母线失压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危险无处不在但采取合适的控制方法,危险是可以规避的,我们要向经营生活一样来认真对待安全生产的问题,遵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感悟工作中的每一次成功,体味每一次美好。因此通过对生产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找到影响安全生产的危险源,消除和控制风险,改善劳动环境,提高设备安全性,促进电力行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第10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1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薄弱
由于国内电力企业长期以来都是处在垄断地位,且受到管理形式与一部分固有惯性的影响,使电力企业的所有员工都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思想比较的松懈,致使安全生产核心与地位不断减弱。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要想保持稳定持续的发展,就必须对其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模式进行相应的转变,这样才能与现代市的场经济相适应。电力企业中固有的、传统的思想意识及管理模式很难从根源上进行转变,导致其安全生产的意识相对薄弱,且人事管理的工作中存在考核不够严格的情况,缺少良好工作作风及没将员工绩效与安全生产结合起来,从而致使电力企业中的所有领导者和员工都严重缺少安全生产意识。
2基础的管理工作没做到位且执行力度不强
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着其执行度不到位的现象,知致使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和企业中的每项工作协调发展,有的基层企业过分注重效益提高,却忽视了安全管理,对日常的工作中所遇到安全管理问题也不会从根源上对其进行解决,只是做表面的文章,大多时候都只是走过场,随便应付一下检查,导致电力企业的安全规章体系得不到较好的落实,执行的情况更是糟糕。有些企业在年初时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计划,可在具体的工作中却没有依据计划进行,致使计划的完成率仍然较低。电力企业生产中的运行规程和紧急预案都不够完善,对存在的缺陷和故障不能及时处理,导致其存在较大安全问题。如相关工作者对现场的情况了解少,不能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致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工作人员在检查现场的过程中,缺少针对性及没有发现深入的问题,只对表面做了检查却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发生问题之后各部门间的责任不够明确,致使其相互的抵赖、推脱,部门间缺少良好沟通及相互合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比较严重。
3安全操作的行为不够规范
电力工业是技术、设备较密集的产业,许多基层员工的素质不高,且安全生产的职责履行较差,无法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还对岗位有许多的不满。由于受到员工自身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的限制,所以导致其无法准确地运用科学方法对生产中的潜在问题进行检查,对环境变化不熟悉,及对新型设备结构和原理不够精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盲目性。
第11篇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现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在操作、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等现场作业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不包括特种作业专门工器具和设施。
电力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围栏(安全网),详见附表1。
1.3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2 定义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系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有一定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2.2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2.3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 <>,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
2.4 安全围栏(安全网),系指用于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管理;定期汇总、发布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
(4)对可能存在缺陷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鉴定;
(5)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因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直接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在公司系统停止使用该产品;
(6)组织或参加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使用的鉴定,审批新产品的试用。
3.2 各分子公司应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制定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3)履行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管理职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允许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目录;每种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得少于五个独立生产厂商,少于五个生产厂商的须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
(4)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进行总结、评估;
(5)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试点使用的总结、分析和评价;
(6)对因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造成的事故、障碍或异常,组织调查分析,对相关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技术鉴定。
3.3 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规定;
(2)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资金、购置、更新等计划,从上级公布的准入目录中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
(3)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采购、试验和报废进行统一管理;
(4)根据生产场所、运行设备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适用、足量、节约”的原则,配备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5)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进行抽查。
3.4 各基层单位所属生产单位、部所、车间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和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更新计划,确保所属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情况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对本单位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回收后交指定部门统一处置;
(3)建立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台帐,全面掌握电力安全工器具配置、试验等情况;
(4)组织班组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工作;
(5)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6)总结、分析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3.5 各变电站、检修班、供电所等生产班组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的规程规定;
(2)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外观、组件、附件、关键部件和试验标签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逾期未试验或安全、质量性能存在问题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确保班组现场工作人员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4)建立本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包括配置台帐、使用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等),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置管理;
(5)定期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情况,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6)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及时回收、上缴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
(7)及时报告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4 选用条件
4.1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同时满足公司颁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4.2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在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产品名单中,选择有较为丰富使用经验的产品。
未列入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范围的其他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应从取得国家或行业生产许可的合格产品中选择。
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公司安全监察部或各分子公司组织专家评价并确认合格,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方可推广选用。
4.3 严禁选择、购买和使用“三无”(无厂家标志、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4.4 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必要时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分子公司准入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应留档备查。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材质、样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岗位工种操作、使用的安全要求。
5 准入
5.1 公司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实行准入管理。
5.2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公布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名称、型号、厂家名单等)准入目录,并及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5.3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总结、评估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若发现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安全、质量、性能、服务等问题,应认真核实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准入目录。
5.4 因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性能等原因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各分子公司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安全监察部将协调各单位及时调整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 购置
6.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满足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
6.2各基层单位应从上级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单位或公司系统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成熟产品。
6.3 签订电力安全工器具购置合同时,至少应明确生产厂家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1)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保证和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相应备品、备件;
(5)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
(6)对被强制要求退出使用的产品,未使用过的应全数全额退款;已使用的应根据使用年限按适当比例全数退款;
(7)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内容、项目符合要求并属实;新型产品应有机械、电气、安全检测试验的数据报告;
7 验收
7.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应满足物资验收的管理规定。
7.2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货验收时,应同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集中存档备查。
7.3 电力安全工器具验收时应进行抽样检验。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验收抽样制度,明确抽样比例和验收标准。
8 试验
8.1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经出厂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国家和行业规定应进行型式试验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
8.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dl408-91、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下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5009.2-2004,下同)以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及规范,进行周期性预防试验,试验周期、电压等级、静拉力等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未规定周期性预防试验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或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可靠,做好检查记录。
8.3 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承担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的部门或单位;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其他单位承担试验工作。
8.4 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后,试验报告应至少保存一个使用周期,直至出具下次试验报告为止。
8.5 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试验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自行设计、制造、组装的;
(2)更换关键零部件的;
(3)绝缘、机械性能存在疑问或发现缺陷的;
(4)发生质量问题的同批次产品;
(5)超出定期检验周期的。
8.6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或检验单位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合格电力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使用方便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无法在电力安全工器具本体上粘贴标签的,应在其保管存放盒醒目位置粘贴。
9 保管
9.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有关要求。
9.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列册登记,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试验检验情况等内容,帐、卡、物一致。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9.3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置摆放图。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9.4 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和相对湿度(50%~80%)适宜、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9.5安全带、安全绳、升降板、脚扣、梯子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或柜内。
9.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9.7 遮栏(围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室内或柜内。
9.8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场所,应设置专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室,与其他生产工器具、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等分开存放。
10 使用
10.1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应熟悉、正确掌握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技术规范使用,不得超出铭牌限值和技术规范。严禁拆卸电力安全工器具上安全保险装置。
10.2电力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和试验的、检查或试验不合格的、超期未检查或未试验的不得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严禁挪作它用。
10.3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1)试验合格证是否有效;
(2)外观观察和检查是否正常;
(3)零部件是否缺失;
(4)连接部位是否松脱;
(5)绝缘工器具是否潮湿、污浊;
(6)承力部件是否存在断裂前兆;
(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10.4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气操作导则》、《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等规程规定的要求。
10.5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应放置在专用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受损和弄脏。
11 报废
11.1电力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1)经试验、检验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外观检查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
11.2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得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继续使用。
11.3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回收处置部门,建立报废、销毁、处置管理制度,确保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再继续使用。
11.4 严禁将已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任何形式转借、转租、转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电力生产作业。
12 附则
12.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电力机组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六号机组检修是我公司首次从小机组作业到大机组检修的一个飞跃,检修安全管理也是第一次起步,由于存在着新设备、新结构,同时存在任务重、时间紧等诸多特点,如果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势必影响安全生产及检修进度,甚至发生人身或设备损坏事故,给我公司安全生产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经济效益也带来很大损失。为了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检修标准化工作,约束检修(操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原则及措施,要求遵照执行。
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发生人员误操作和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做到:人员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三措”具体明了。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现场作业管理原则。
安全奋斗目标:现场无险情;个人无差错;班组无违章;部门无人身轻伤和人员责任设备损坏。
1.检修安全管理“六项”原则
1.1检修前的“两先一审”原则。
“两先一审”是指检修工程开工前要先制定检修总体施工方案;先制定检修安全管理网络;对施工总体方案的安全措施要进行逐级审批。
设备部在制定检修总体施工方案时,要求达到科学、合理,既要保证检修进度、质量,又要保证检修施工安全进行;制定检修安全管理网络时,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总体项目、子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要求措施详细、周全,各个项目责任到人;在审批检修安全措施时,要专业对口,实行分口管理,做到层层把关,以确保措施既科学、严密,又能切合现场作业实际。
1.2检修人员“一教三明确”原则。“一教三明确”是指各检修分场对所有参加检修施工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达到三个明确:①明确自己检修过程中存在哪些危险性;②明确自己如何进行标准化作业;③明确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对参与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环境复杂、恶劣、交叉作业多等特点进行教育,使检修人员充分认识到检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使其提高检修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结合各自检修工程进行重点教育,从而使检修人员能够进行标准化作业,避免违章作业;对检修人员要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其明白发生事故时的急救常识和应急措施,不至于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延误抢救时间。这是搞好检修安全管理的基本环节。
1.3检修施工前“两查一确认”原则。“两查一确认”是指检修施工前检修人员要查检修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查检修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确认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检修时所使用的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安规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时,要详细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一些大型、重要设备,如起吊设备、电焊设备等更是如此,不能有“凑合用”的思想,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对检修人员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确认好安全措施,就要是求检修人员针对自己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要亲自检查和确认,要逐条进行,不能听信别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这是搞好检修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
1.4检修过程中“四定两严”原则。“四定”是指在检修过程中①检修人员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和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②安全监护人对所管辖的作业区域进行定期检查;③设备部对整个施工现场检修工艺、作业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安监部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作业(操作)进行不定期检查;④各检修部门要定期分析施工安全情况;“两严”是指①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②安全监督人员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
检修作业一开始,安全管理、作业程序管理必须到位。检修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作业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时安全可靠。安全监护人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要求每班班前必须检查一次,目的要求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到位、环境状况清楚,避免因环境的改变、人员不清楚而发生人身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检查。安监部不定期的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的精神状况、作业(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措施、规程执行情况等。检查人员要全面详细检查包括电气、机械、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就是要求各分场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对施工中出现一些重大问题或检修质量等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下一步管理对策。为了确保六号机组首次大修安全顺利进行,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作业人员实行标准化作业管理,达到作业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减少违章作业。必须严格考核安全作业,各分场现场安全管理要把握好考核尺度,要奖罚分明,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1.5设备系统检修结束需试运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到位一落实”原则。“三到位一落实”是指在试运过程中,试运方案编制、试运协调、部门配合要到位,落实好试运中存在的问题。
设备系统检修结束之前都要进行试运,试运包括单体试运,联合试运等。不论何种试运,都要求试运的方案编制要到位,特别是试运时的安全措施要求详细、全面、不能有漏项,试运方案的科学、合理。在试运前要协调好各检修分场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能够认真执行,如工作票收回、人员的撤离、切送电联系等。在试运过程中,对停送电、启停设备操作等要联系到位,以确保试运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试运过程就是暴露问题的过程,对试运中存在的问题不论大小要认真记录,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加以解决,不要留下任何隐患,确保检修质量。
1.6检修结束时“一清理一完善”原则。“一清理一完善”是指检修主体工程结束后,在检修人员撤离现场之前应对自己所工作的环境卫生要进行清理,对所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要进行完善。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给作业环境带来一些废料,垃圾等在结束时,必须及时予以清理,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给生产现场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检修人员对检修过程中损坏的一些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吊装予留口等要及时完善,不要留下任何事故隐患。坚持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一清理一完善”原则,是实现检修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关键。
检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正确运用上述六项基本原则,才能很好的规范检修安全管理,从而达到事半功倍、预防事故的效果。
2室外高压设备检修的隔离措施
2.1在室外高压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拦网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置“从此进出”标示牌。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
2.2若室外设备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不可能触及带电导体时,应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拦网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2.3对室外高压设备进行预试时,在工作地点装设遮拦网围栏,遮拦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2.4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上下铁架或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标示牌。在临近其它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3在二次系统上工作的安全隔离措施
3.1在全部停运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工作时,在检修屏(柜)两旁及对面运行屏(柜)上设置临时遮拦或以明显标志隔开。
3.2在部分停运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工作时,在检修间隔上下与运行设备以明显标志隔开。
3.3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采取防止运行设备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申请暂停保护。
3.4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间的通道上搬运、安放试验设备或其它屏柜时,注意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4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4.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栅栏、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并经探伤后方可使用。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4.4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对于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有关专项要求:
5.1检修重大项目的“三措”要报公司批准。重要的检修项目如:发电机漏氢处理、汽机主油箱上部结合面渗油处理、发电机温度测点处理、dcs防误操作程序修改、110kv系统、330kv系统核相、330kv线路距离保护光纤改高频二次回路改线及传动试验等重大检修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和指挥,有关领导参加,严防出现意外。
5.2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要注意上下工作的配合与联系、严禁高处抛掷物件,并做好高处坠落的防范措施,系好安全带。起重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持有特种作业的操作证。电火焊要保持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8米。瓦斯管道的安全皮阀动作后需要处理,一定要将瓦斯管道内压力降为零以后方可处理。容器内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规”的要求,行灯电压不许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环境内行灯电压为12伏。所搭设的起吊支架、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并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3压力容器及管道拆除检修,检修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用铁皮及时封堵,并做好防止其他人员坠落的措施,以防发生人身与设备事故。
5.4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要加强管理。现场存放量要由班长或材料员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发放,做到人员下班,物品随之带走,工作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凡按照“大唐略阳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规程”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不得用检修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同时对动火现场测得的可燃物品“介质”量和测得的时间要在工作票中如实真实登记。动火现场灭火器材配备的实物量多少由消防队确定并在动火工作票中如实登记。
5.6热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热机《安规》第一章中第5节“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超越工作范围。
5.7发电二部对发电机组的充排氢工作要加强管理,操作过程中要有一名部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并制定充排氢工作的危险点控制和预防措施并上报上报公司批准。
5.8行车起吊工作、起重作业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工作标准规范执行。对操作人员提出以下要求:操作前要认真检查起吊设备是否具备起吊的安全性,信号、刹车应可靠;操作中要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手势,要注意起吊设备周围的人员应离开;起吊物件时要密切观察被起吊件的重量是否能起吊,严禁盲目、倾斜、超负荷起吊,更不能起吊易燃易爆物品。
6.考核
6.1对于无票作业(操作)发现一次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部门管理不到位200元。
6.2违章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部门安全监督不到位200元。
6.3作业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其整顿,并依照其性质进行加一倍考核。
6.4机组启动后因设备故障原因发生非停者按照其上级公司规定考核。
6.5对作业中制止了违章作业,并通过安监部负责人认定的奖200-400元的奖励。
6.6现场不按文明生产要求进行检修每发现一处考核200元,检修结束后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考核300元。
6.7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落实不到位,要追究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对设备部、安监部各考核100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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