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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员考核题库(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14 热度:32

电梯安全管理员考核题库

第1篇 电梯安全管理员考核题库

一、选择题:(请将所选答案的代码填在题前的括号内)

(c)1.按电梯的用途分,供居民住宅楼使用的、主要运送乘客也可运送家用物件或生活用品、多为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叫。

a.乘客电梯 b.客货(两用)电梯 c.住宅电梯 d.载货电梯

(b)2.电梯曳引机通常由电动机、、减速箱、机架和导向轮等组成。

a.曳引绳 b.制动器 c.轿厢 d.对重

(a)3.目前电梯中最常用的驱动方式是。

a.曳引驱动 b.卷筒驱动 c.液压驱动 d.齿轮齿条驱动

(c)4.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载重量时起保护作用。

a.等于额定载荷 b.超过额定载荷 c.超过额定载荷10% d.达到额定载荷90%

(c)5.超载保护装置起作用时,使电梯门,电梯也不能起动,同时发出声响和灯光信号。

a.关闭b.打开 c.不能关闭 d.不能打开

(a)6.轿厢内应设停电应急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的情况下能。

a.自动投入 b.人工投入 c.长时燃亮 d.替代正常照明

(c)7.为防止发生坠落和剪切事故,层门由锁住,使人在层站外不用开锁装置无法将层门打开。

a.安全触板b.电气安全触点 c.门锁 d.门刀

(c)8.为了必要(如救援)时能从层站外打开层门,紧急开锁装置应。

a.在基站层门上设置 b.在两个端站层门上设置 c.设置在每个层站的层门上

(c)9.封闭井道内应设置固定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位置0.5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井道中间每隔设一盏灯。

a.5m b.6m c.7m d.8m

(d)10.电梯机房温度应保持在之间。

a.0~35℃ b.0~40℃ c.5~35℃ d.5~40℃

(c)11.各类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在范围内。

a.0.4~0.45 b.0.45~0.5 c.0.4~0.5 d.0.5~0.6

(c)12.电梯机房的噪声平均值应不大于db()。

a.55 b.65 c.80 d.85

(d)13.通常所说的vvvf电梯是指。

a.交流双速电梯b.直流电梯 c.交流调压调速电梯 d.交流调频调压电梯

(b)14.当乘客在电梯门的关闭过程中被门撞击或可能被撞击时,保护装置将停止关门动作并使门。

a.保持静止状态 b.重新自动开启 c.人为控制打开 d.延时关闭

(b)15.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层门无论什么原因开启时,必须有强迫关门装置使该层门。

a.人为关闭b.自动关闭 c.发出警示灯光 d.发出警示声响

(a)16.当电梯额定速度大于0.63m/s时,应采用。

a.渐进式安全钳 b.瞬时式安全钳 c.带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钳 d.任何型式的安全钳均可用

(c)17.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超过的电梯。

a.0.5m/s b.0.63m/s c.1.0m/s d.1.5m/s

(b)18.检修运行时,轿厢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a.0.5m/s b.0.63m/s c.1.0m/s d.1.5m/s

(b)19.若机房、轿顶、轿厢内均有检修运行装置,必须保证的检修控制“优先”。

a.机房b.轿顶 c.轿厢内 d.最先操作

(b)20.杂物电梯的轿厢进人。

a.允许b.不允许 c.在有人监护下允许 d.在有足够空间时允许

(a)2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属于。

a.连续运输机械 b.间歇运输机械 c.曳引驱动的运输机械 d.以运输货物为主的运输机械

(b)22.自动扶梯设置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保护,使免受伤害。

a.扶手带b.人的手指和手 c.围裙板 d.梳齿板

(c)23.限速器应在轿厢速度大于等于时动作。

a.额定速度 b.110%的额定速度 c.115%的额定速度 d.120%的额定速度

(a)24.轿厢与对重之间的间隔距离应不小于。

a.50mm b.75mm c.80mm d.100mm

(c)25.限速器的运转反映的是的真实速度。

a.曳引机b.曳引轮 c.轿厢 d.曳引绳

(b)26.在电梯出现超速状态时,首先动作而带动其他装置使电梯立即制停。

a.安全钳 b.限速器 c.缓冲器 d.选层器

(a)27.电梯供电系统应采用系统。

a.三相五线制b.三相四线制 c.三相三线制 d.中性点接地的tn

(c)28.层门关闭后,在中分门层门下部用人力拉开门扇时,其缝隙不得大于mm。

a.6 b.8 c.30 d.50;

(a)29.安全触板平时凸出门扇边缘约30mm,其被推入所需的力应不大于牛顿。

a.5 b.10 c.15 d.20

(b)30.电梯运行失控时,装置可以使电梯强行制停,不使其坠落。

a.缓冲器 b.限速器及安全钳 c.超载保护 d.补偿装置

(a)31.电梯不平层是指:。

a.电梯停靠某层站时,厅门地坎与轿门地坎的高度差过大b.电梯运行速度不平稳c.某层厅门地坎水平度超标 d.轿厢地坎水平度超标

(c)32.开关动作应切断电梯快速运行电路。

a.极限 b.急停 c.强迫换速 d.限位

(a)33.直顶式液压电梯可以不装设安全钳,但必须在液压缸的油口装设。

a、限速切断阀b、电动单向阀 c、手动单向阀 d、截止阀

(d)34.电梯的补偿链中穿有麻绳,其主要作用是。

a.增加强度 b.便于安装 c.便于加油 d.防止噪音

(c)35.机房地面曳引绳通过的孔洞应有高度的围框。

a.≥25mm b.≥30mm c.≥50mm d.不限

(c)36.电梯的额定速度是指。

a.电动机的额定转速 b.安装调试人员调定的轿厢运行速度

c、电梯设计所规定的轿厢速度 d、电梯轿厢运行的最高速度

(d)37.上端站防超越行程保护开关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是。

a.强迫缓速、极限、限位b.极限、强迫缓速、限位

c.限位、极限、强迫缓速d.极限、限位、强迫缓速

(c)38.电梯层门锁的锁钩啮合深度达到以上时电气接点才能接通。

a.3mm b.5mm c.7mm d.8mm

(d)39.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应通到。

a.轿厢顶部 b.“110”报警台 c.电梯井道中 d.有人值班处

(b)40.电梯不允许司机在轿厢内操作电梯。

a.杂物 b.办公楼 c.民用住宅 d.液压;

(b)41.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对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

a.监督检验 b.验收检验 c.定期检验 d.使用单位

(b)42.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的要求进行检验。

a.监督检验 b.验收检验 c.定期检验 d.使用单位

(a)43.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a.自检合格 b.通过制造单位验收 c.通过使用单位验收 d.运行无故障

(b)44.取得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a.出厂合格证书 b.制造许可 c.生产许可证 d.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a)45.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

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c)4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取得制造许可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a.法律法规b.国际标准 c.安全技术规范 d.地方标准

(c)47.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的资格许可。

a.安装 b.改造 c.维修 d.制造

(b)48.为起到警示作用,电梯的旋转部件应涂成。

a.红色b.黄色 c.绿色 d.蓝色

(a)49.需要手动盘车时,应。

a.切断电梯电源b.按下停止开关 c.有人监护 d.打开制动器

(a)50.松闸扳手应漆成,盘车轮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a.红色b.黄色 c.绿色 d.蓝色

(c)51.轿厢地坎上应装设护脚板,高度至少,宽度应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a.0.5m b.0.6m c.0.75m d.1.0m

(b)52.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应能在状态下继续有效。

a.电梯故障 b.停电 c.正常 d.任何

(a)53.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 或类似装置。

a.对讲系统 b.警铃 c.外部电话 d.声光显示

(b)54.用层门钥匙开启层门前,应。

a.观察层楼显示b.确认轿厢位置 c.有人监护 d.接受培训

(b)55.轿厢内应设置,并保证在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自动燃亮。

a.永久性照明b.应急照明 c.临时照明 d.应急电源

(b)56.轿厢应设超载装置;当轿厢载荷超过额定载荷10%,且不少于时,超载装置应可靠动作。

a.50kg b.75kg c.80kg d. 100kg

(c)57.底坑高度为以上时,应设爬梯。

a.1.3m b.1.5m c.1.6m d. 1.8m

(b)58.在机房地面高差大于时,应在台阶边缘设置牢固的护栏并设楼梯。

a.0.3m b.0.5m c.0.8m d. 1.0m

(b)59.当轿顶外侧边缘与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时,轿顶应装设护栏。

a.0.2m b.0.3m c.0.4m d. 0.5m

(a)60.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的标牌。

a.使用须知b.警示 c.制造厂 d.指示

(c)61.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情况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a.电话b.互联网上 c.书面 d.托人传话

(a)62.对电梯运行的基本要求是,方便舒适。

a.安全可靠b. 高速 c. 稳定 d.容量大

(d)63.电梯运载重物时,应在轿厢中的位置码放。

a.靠近门口 b.靠近里侧 c.靠近两侧 d.均匀分布或集中在轿厢中央

(d)64.发现建筑物出现火灾时,电梯司机首先应。

a.立即将电梯驶往着火层救人 b.舍弃电梯逃离 c.打火警电话报警

d.将电梯驶往疏散层(或基站)放出乘客,锁梯或转入消防状态

(d)65.维修或检查人员在时,可以进入工作岗位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电梯。

a.睡眠严重不足 b.酗酒后未完全清醒 c.精神受刺激 d.身心状况良好

(c)66.电梯出现关人现象,维修人员首先应做的是:。

a.打开抱闸,盘车放人b.切断电梯动力电源

c.与轿内人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d.打开厅门放人;

(b)67、乘客对电梯服务有意见时,安全管理人员应。

a.据理力争b.耐心解释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c.禁止其乘坐电梯

d.关闭电梯,停止运行;

(c)68.发现建筑物出现跑水现象并可能已流入井道时,应。

a.无论轿厢在哪一层,立即锁梯 b.立即组织人员修理跑水设施

c.轿内人员全部放出后,把轿厢停在高层锁梯 d.通知电梯维修人员检查电梯设施

(c)69.《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发证机关是。

a.公安局 b.劳动局 c.质量技术监督局 d.电梯维修单位;

(d)70.在需要进入电梯井道时,应使用打开电梯层门。

a.双手用力向两侧扒门 b.用撬棍撬 c.用电焊切割 d.层门钥匙

(c)71.在用电梯配备司机是的需要。

a.领导 b.乘客方便 c.安全运行管理 d.电梯设计原理;

(c)72.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应遵循以的方针进行。

a.保养为主 b.维修为主 c.保养为主、维修为辅 d.检查巡视;

(d)7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应当b.10天 c.15天 d.一个月

(d)7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d)7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c)7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a)7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a.电梯 b.起重机械 c.锅炉 d.场(厂)内机动车辆

(d)78.《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电梯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a.受检单位 b.维修保养 c. 制造单位 d.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

(b)79.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施工单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当发生电梯困人情况时,修理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分钟。对偏远地区,可以通过合同特别约定抵达时间以及在最短时间内解救被困人员的有效方法。

a.15 b.30 c.45 d.60

(a)80.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所管辖电梯进行巡视。

a.每日 b.每周 c.每半月 d.每月

(b)81.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中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在的基础上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

a.竣工 b.自检合格 c.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d.运行无故障

(b)82.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中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进行自检。

a.届满前 b.届满前1个月 c.届满前2个月 d.届满后

(d)83.电梯施工单位是指从事电梯的。

a.制造单位b.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c.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d.a+b+c

(b)84.《安全生产法》规定,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的部门制定并批准。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c.工商行政管理

d.劳动和社会保障

(b)8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d)8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a.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d)8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于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a.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d)8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款。

a.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8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9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以下罚款。

a.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5万元

d.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9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检验检测机构b.注册登记部门 c.日常维护保养单位 d.使用单位

(b)92.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人。

a.1 b.2 c.3 d.4

(b)9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年。

a.半 b.1 c.2 d. 3

(c)9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

a.法规 b.国家标准 c.安全技术规范 d.规章

(d)95.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的电梯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附录a)中有:、、、、和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a. 日,月,季,半年,年b. 日,星期,半月,月,季

c. 星期,半月,月,季,年d. 半月,月,季,半年,年

(a)96.《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

a.终止检验 b.通知使用单位 c. 继续检验 d.采取防护措施

(b)97.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是电梯安装维修作业的安全要求。

a. 最高 b. 最低 c. 可选 d.非强制性

(a) 98.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各控制回路原则上。

a.不允许短接b.允许短接 c.允许拆掉 d.不允许拆掉

(c)99.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的全部内容为 。

a. 非强制性 b. 推荐性 c. 强制性 d.选择性强制

(d)100.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适用于 安装维修作业。

a. 各类电梯作业b.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c.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d. b+c

(c)101.《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

a.5个b.7个 c.10个 d.15个

(a)102.《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

a.复检b.重新检验 c.验收检验 d.不再检验

(c)10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的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a.同意整改 b.在一定时间内整改 c.监护使用 d.限制使用

(a)10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继续使用。

a.不得 b. 可以 c.采取监护措施后可以 d.整改后可以

(d)105.《安全生产法》规定,我国安全生产方针为:。

a.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b.安全服务于生产 c.安全服从于生产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10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负责。

a.可靠性 b.安全性能 c.使用性 d.舒适性

(a)10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a.立即b.及时 .c.15分钟内 d.30分钟内

(b)10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

a.周期性 b.经常性 c. 针对性 d.按计划

(b)10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a.安全管理部门b.安全管理人员 c.电梯司机 d.维修人员

(a)1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a.安全教育b.专业技术教育 c.作业知识教育 d.思想道德教育

(b)111.层门和门锁的有效设置,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

a.撞击b.坠落 c.电击 d.机械伤害

(c)112.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修保养记录应填写两份,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年。

a.2 b.3 c.4 d.5

(d)113.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适用于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的自检。

a.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b.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d.a+b+c

(d)114.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的自检。

a.安装 b.改造、重大维修 c.维护保养 d. a+b+c

(a)115.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检测检验仪器,必须经过计量,并且在有效期内。

a.检定合格 b.校准合格 c.自校准合格 d.期间核查

(a)116.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鼓励施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方法进行自检,确保电梯及自检记录的准确性。

a.安全性能 b.使用性能 c.节能性 d.可靠性

(b)117.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自检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和盖章确认。

a.使用单位b. 建设单位 c.监理机构 d.检验机构

(c)118.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定期自检记录由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及使用单位签字。

a.负责人 b.法人代表 c.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d. 任何人

(d)119.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如果定期自检有不合格项目,应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

a.安装单位b.改造单位 c.重大维修单位 d. 维护保养单位

(b)120.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现场检验时,自检人员应参照进行安全作业。

a. db11/ 418 b. db11/ 419 c. db11/ 420 d. gb7588

二、判断题:(请将答案填在每题前面的括号中,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曳引钢丝绳需要更换时,可选择同一绳径的任意一种钢丝绳。

(√)2.液压电梯比曳引电梯安全性好,且节约能耗。

(×)3.杂物电梯不能乘人,危险程度低,所以不必像其他电梯那样注册和定期检验。

(√)4.防超速和断绳的保护装置是限速器—安全钳系统。

(×)5.防止超越行程的保护装置是缓冲器。

(×)6.在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起保护作用的是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

(×)7.检修运行时可以设置“应急”运行功能,使电梯能在检修状态下开门运行。

(×)8.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放出被困乘客,层门应能被救援人员直接扒开。

(×)9.缓冲器在轿厢撞击它的任何情况下都能起到保护作用,保护乘客不受伤害。

(×)10.限速器的动作速度选择只与额定速度有关,而与安全钳型式无关。

(×)11.为防止触电,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接地。

(√)12.从进入机房起供电系统的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

(√)13.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14.变频变压调速电梯要比变压调速电梯节能且舒适感好。

(√)15.液压电梯下行是靠轿厢的重量驱动,而液压系统只起阻尼和调控作用。

(√)16.液压电梯在油管破裂或其他情况使轿厢由于自重和载重而超速下落时,限速切断阀能自动切断油路,使油缸的油不外泄而制止轿厢下落。

(×)17.载货电梯不允许搭乘人员。

(×)18.在住宅电梯的“有司机运行”状态下,电梯运行前,轿门应自动关闭。

(×)1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越小越好。

(√)20.为防止乘人过多而引起超载,乘客电梯轿厢的有效面积应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

(×)21.电梯机房允许安装其他设备。

(×)22.为防止曳引轮与曳引钢丝绳的磨损,应在曳引轮绳槽内涂抹润滑油。

(√)23.电梯使用中,应在门开到位后按关门按钮,门才能关闭。

(×)24.层站呼梯按钮及层楼指示灯出现故障不影响电梯使用。

(√)25.限速器电气安全开关必须能双向动作。

(×)26.加装了消防员操作功能的电梯,即成为了在火灾时消防员可以使用的电梯。

(√)27.集选电梯在运行中应能顺向截车,并能响应最远端的反向运行指令。

(√)28.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可以用自动复位的开关,但不能用磁力开关。

(√)29.有司机操作的电梯,在司机操作状态下,应点动关门。

(√)30.非直顶式液压电梯必须设置安全钳。

(×)31.额定载荷1000kg以下的电梯可以使用任何型式的缓冲器。

(×)32.制动器在正常情况下,通电时保持制动状态。

(√)33.电梯限位开关动作后,切断危险方向运行,但可以反向运行。

(√)34.门锁的电气触点是验证锁紧状态的重要安全装置,普通的行程开关和微动开关是不允许用的。

(×)35.导向轮的主要作用是调整曳引绳与曳引轮的包角。

(√)36.电梯的每次运行过程分为启动加速、平稳运行和减速停止三个阶段。

(×)37.电梯速度是影响舒适感的主要因素。

(×)38.机房所有转动部位须涂成红色,并有旋转方向标志。

(×)39.电梯司机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时,应记入运行记录后继续运行,待维修人员到达时进行停梯修理。

(√)40.电梯机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41.电梯出现关人时,一名维修人员即可完成盘车放人操作。

(√)42.门锁的电气触点是验证锁紧状态的重要安全装置,普通的行程开关和微动开关是允许用的。

(×)43.机房所有转动部位须涂成红色,并有旋转方向标志。

(√)44.由司机操纵的电梯在使用中,不经允许不得使电梯转入自动运行状态。(√)

(×)45.电梯层门钥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46.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少量引酒后,不影响其安全地工作。

(×)47.曳引钢丝绳应每月用汽油清洗。

(√)48.地坎槽中有异物可能造成电梯无法启动。

(×)49.封接层门联锁开关后使电梯运行,是电梯维修中经常使用的故障判断方法。

(√)50.电梯维修、检查中,严禁身体横跨于轿顶和层门间工作。

(×)51.因与电梯维保公司签定了维保合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无须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53.只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不必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即可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4.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

(√)55.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56.机房只要配备了适用于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就不必要求机房门应向外开启。

(√)57.机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门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

(√)58.轿厢内应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轿厢有效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59.如液压电梯机房与井道之间无法直接通过正常对话的方式进行联络,则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60.紧急报警装置应保证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能有效地应答紧急呼救。

(×)61.使用单位的电梯钥匙应专人保管、使用,但使用人无须经过培训。

(×)62.使用单位培训或聘用了持有电梯运行维修证的人员,则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便可由自己的持证人员来进行。

(√)63.电梯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64.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65.为了便于紧急状态下的紧急操作,盘车时抱闸一经人工打开即应锁紧在开启状态,使得只需一人即可完成盘车操作。

(√)66.为在盘车时掌握轿厢的平层状况,曳引绳上应标注层楼平层标志。

(×)67.为了美观,对投入使用的电梯轿厢进行装潢,并铺设大理石地面,对电梯系统毫无影响。

(×)68.电梯平衡系数偏大时,可以在轿顶放置对重块进行调整。

(×)69.电梯运行超速导致限速器开关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行,此时的停梯状态为故障状态。

(√)70.验收和定期检验时,电梯如果存在《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所列重要项目中的其中一项不合格,则此次检验将判定为 “不合格”。

(×)7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时也是监督检验机构。

(×)7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的电梯就是指利用轿厢在规定楼层内垂直运送乘客或货物的机电设备。

(×)73.因与电梯维保单位签定了维保合同,则电梯的安全问题应全部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

(√)74.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7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76.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7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78.电梯维修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而使用单位则不需要。

(√)79.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8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所指的电梯不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8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8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83.特种设备的生产是指设计、制造,不包括安装、改造、维修。

(√)84.《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电梯制造企业承担自己制造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时,应当按本规定要求,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5.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8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7.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1月11日发布的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以及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均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88.因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以及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是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电梯施工单位无须增加条款。

(×)89.《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中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资格许可。

(√)90.《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中规定,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91.处于施工质量保证期的电梯,因享受施工单位的免费维修服务,不必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9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93.《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9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95. 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是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最高要求。

(×)96. 施工单位不能制定高于db11/418–200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日常维护保养标准,但不少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项目内容及要求。

(×)97. 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只要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不签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98. 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维修保养记录应填写两份,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

(√)99. 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所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100.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所管辖电梯进行巡视。

(√)101.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102.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当发生电梯困人情况时,修理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60分钟。

(√)103.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104.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定了电梯安装维修作业最低的安全要求。

(√)105. 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6.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样,其他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如:电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操作。

(×)107.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的自检,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108.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应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的自检记录,自检记录分为施工自检记录和定期自检记录。

(√)109.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

(×)110.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半个月进行自检。

(√)111. 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自检记录的结果及结论负责。

(√)112.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定期自检记录由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及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113.db11/420-2007《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规定,存在技术要求相同的重复性检测项目时,施工单位自检都合格时可在自检过程中只记录一个数据。

(×)114.因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管理系统中查找到电梯运行合格证的有效日期,使用单位不用每年主动申报定期检验。

(×)11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定期检验的配合是电梯维保单位的职责,使用单位可以不到场配合。

(×)116.《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一般项目缺陷,因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程度小,可不整改。

(×)117.《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重要项目缺陷,只要采取措施监护运行,就能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118.《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119.《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受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20.《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三、简答题:

1.曳引驱动电梯由哪八个系统组成

要点:

曳引系统、导向系统、轿厢、门系统、重量平衡系统、电力拖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安全保护系统。

2.电梯应具备哪些正常工作的安全设施或保护功能

要点: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中规定:

(1)供电系统断、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超速保护装置。包括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的电气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绳断裂或松弛保护装置;

(3)撞底缓冲装置,包括耗能型缓冲器的复位保护装置;

(4)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的保护装置;

(5)层门和轿门的电气联锁装置,包括门锁、紧急开锁与层门自动关闭装置和自动门关门时被撞击自动重开的装置;

(6)紧急操作和停止保护装置;

(7)轿顶应有检修运行装置,并优先于其他地方设置的检修运行装置。

3.防止超越行程的保护装置由哪些开关组合而成各起什么作用

要点:一般是由设在井道内上下端站附近的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组成。

强迫换速开关设在端站正常换速开关之后,开关动作时,轿厢立即强制转为低速运行,构成防止越程的第一道保护。

当轿厢在端站没有正常停层而触动限位开关时,立即切断方向控制电路使电梯停止运行,但此时电梯仍能向反方向(安全方向)运行。限位开关构成防止越程的第二道保护。

极限开关是防止越程的第三道保护。当限位开关动作后电梯仍不能停止运行,则触动极限开关切断电路,使驱动主机和制动器失电,电梯停止运转。

4.对极限开关的结构和动作有什么要求

要点:极限开关必须符合安全触点要求,不能用一般的行程开关和非接触传感装置。

极限开关应在对重接触缓冲器前动作,并在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极限开关不应与限位开关同时动作,并且能防止电梯在两个方向的运行,需经称职人员调整后电梯才能使用。

5.哪些因素可能造成轿厢的超速和坠落

要点:(1)电梯控制失灵;

(2)曳引力不足;

(3)制动器失灵或制动力不足;

(4)曳引钢丝绳断裂。

6.简述限速器—安全钳的联动保护程序。

要点:限速器是限制电梯运行速度的装置,一般安装在机房。当轿厢上行或下行超速时,限速器电气触点动作使电梯停止运行。当下行超速,电气触点动作仍不能使电梯停止,速度达到一定值后,限速器机械动作,拉动安全钳夹住导轨将轿厢制停。

7.为防止人员坠落或剪切,对电梯门系统的设置有何要求

要点:防止人员坠落或剪切的保护主要由门、门锁和门的电气安全触点联合承担,标准要求:

(1)当轿门和层门中任一门扇未关好和门锁未啮合7mm以上时,电梯不能启动。

(2)当电梯运行时轿门和层门中任一门扇被打开,电梯应立即停止运行。

(3)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在层门外应不能将层门打开。

(4)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层门无论什么原因开启时,应有一种装置能使层门自动关闭。

(5)紧急开锁的钥匙应专人保管,只有紧急情况才能由称职人员使用。

8.什么是电梯的平衡系数为何取值在0.4~0.5

要点:平衡系数是对重侧重量平衡轿厢载荷变化的比例。

由于固定的对重不能平衡轿厢载荷从空载到满载的动态变化,那么取中间值可使其载荷变化的影响控制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故而平衡系数取值0.4~0.5。

9.自动扶梯应有哪些安全保护装置

要点:自动扶梯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扶手带入口安全保护装置、梳齿板异物保护装置、速度限制装置、非操纵性逆转保护装置、梯级链伸长、断裂和缩短保护装置、梯级下沉保护装置等。

10.gb/t10058-1997规定,正常生产时什么产品、主要零部件和安全附件应做型式试验

要点:在正常生产时,安全部件每年不少于一次型式试验;控制柜、曳引机、绳头组合和导轨每二年一次型式试验;整机每三年一次型式试验。

1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要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要点:

(1)年龄20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电梯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二年以上本专业或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5)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13.《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对轿厢内报警装置的要求是什么

要点: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紧急报警装置应保证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能有效地应答紧急呼救。

14.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规定,实施电梯现场检验时应具备哪些检验条件

要点: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15.依据《电梯监督检验规程》中规定,电梯制造企业应提供哪些资料和文件

要点:

.装箱单;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标准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16.如果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如何应对

要点:

(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保护现场。

(4)配合调查。

(5)做好善后工作。

17.按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简述紧急操作(盘车)程序

要点:

(1)盘车前应确认该电梯的电源已经切断,严禁带电盘车。

(2)盘车前应确认轿厢位置并确认各层层门已经闭锁,轿顶、轿厢、底坑无关人员已经撤离,相关配合作业人员已经做好相应准备,开始盘车前应与配合人员取得联络并得到复述。

(3)盘车时,开闸作业人员应手握制动器释放工具且释放工具不应脱离制动器,以免失控。

(4)需重力滑行时,应控制其滑行速度不大于检修速度。

(5)使用手轮盘车时,至少应有两人(含两人)以上配合操作,开闸人员应听从盘车人员的口令。

18.按db11/419-2007《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要求,开启层门进入轿顶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是什么

要点:

(1)用厅外开锁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一定要“一慢,二看,三操作”。切勿用力过猛,失去平衡,致使发生坠落等意外。

(2)确认轿厢位置并处于静止状态,以避免剪切的危险。

(3)按下停止开关并将检修/正常转换开关转换到检修位置,开启照明后再进入轿顶;

(4)不允许双腿分跨立于层门内外侧工作,以免电梯误动而致伤。

19.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要点:

(1)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注册登记。

(2)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含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及时申报并配合定期检验,使用检验合格的电梯。

(6)及时消除电梯的事故隐患。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8)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9)对报废的电梯办理注销手续。

20.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哪些管理制度

要点:

a)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b)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c)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21.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说明何为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关于电梯的概念是指哪些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3.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4.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在何种情况下应报废对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办何种手续

答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5.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中规定,电梯施工单位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b)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c)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d) 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e)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f) 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26.按照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说明,什么是电梯的改造、重大维修和普通维修

答案:改造: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或者改变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规格以及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并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

重大维修: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电梯主要部件进行整体更换或者整体拆卸维修,但不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或者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不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

普通维修:不属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普通维修和调整,包括更换不属于重大维修部件的其它零部件,调整属于改造以外的性能参数、调整零部件间隙或距离、部件的解体清洗等。

2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案:(一)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哪几种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答案:(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

(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七)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

(八)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2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答案:(一)未依照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0.为什么要制定db11/418《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其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案: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因在一定运行时间内由于震动、磨损、老化使其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处于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为此应由持有相应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相关尺寸的变化及零部件磨损情况在日常维护保养时进行调整和更换。本标准的目的是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可靠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

第2篇 物业电梯运行管理和安全预案

物业项目电梯运行管理和安全预案

为保证**项目电梯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和使用,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电梯设有专门的责任人,并全面了解电梯的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规律,其职责是电梯的正常巡视检查,保证运行参数在要求的范围内,在巡查中应做到看、听、嗅、摸为手段,对运行中电梯的主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保单位处理,电梯责任人参与维保单位每月的电梯保养工作,并对维保单位工作进行监督、确认,验收合格后在月保养单上签字。

二、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如下:

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

2、因维修保养须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3、在机顶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使用快车。

4、下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底坑作业时,首先打开底坑灯,按下底坑急停开关,必须佩带安全帽。

6、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物业辖区消防规定,制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

7、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三、安全应急预案:

1、电梯进水

电梯(指电梯设备或这些设备所处的区域)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阻止进水后,首先清理井道和底坑等处的积水。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并书面告知该电梯停用原因,同时通知专业电梯维修人员(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2、发生火灾

楼宇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电话,立即通过消防通道有序疏散建筑内的人员离开,劝阻人员请勿乘坐电梯。

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按下电梯迫降开关,使电梯迫降至撤离层,使电梯内乘客快速离开。

3、发生地震

如果有地震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

如果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立即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

在发生地震后,电梯会自动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立即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讲装置指导轿厢内乘客该怎么办,当确认轿厢无人后,切断电梯总电源。

地震后应由电梯检测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并确认合格后,方可运行。

4、发生停电

如果接到停电通知,应在停电前将电梯停在基站。

如果突然停电,安保人员及时巡视检查有无困梯现象。如有人困梯,及时通知监控中心并对被困人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据情况,通知维修组和电梯维保公司并做好通知记录。

来电后,维修组逐步检查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如果出现异常联系维保公司处理。

5、困人救援

电梯发生故障且有乘客被困时,应迅速切断电梯总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按《电梯救援使用说明》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厢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不要轻易尝试释放乘客,并劝告乘客不要盲目尝试自救。为便于被困乘客救援,在轿厢内醒目处设置有维修单位名称、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的标识。

6、其他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物业公司服务电话:

电梯维报公司电话:

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电话:*****

第3篇 电梯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的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驾驶人员

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维护。

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4篇 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厂用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正常的生产使用以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避免电梯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编写了厂内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在执行国家标准和上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重申国家和上级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厂内电梯,是指锅炉电梯及脱硫装置用电梯。

第四条 厂内电梯由运行部负责日常巡检;检修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管理,负责控制间卫生清洁;实业公司负责轿箱清洁;安监部负责安全监督。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六条 规范性引用的标准或文件:《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第二章 电梯的使用

第七条 新装的电梯,生产厂家应取得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电梯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机械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

第八条 使用的电梯,必须经市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并发给“安全检验报告书”和“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应悬挂于电梯轿厢内,设备台帐(技术档案)存放在检修部所属班组内。

第九条 电梯安装、维护、检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市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第十条 电梯大修后,须经市技术监督检测机构安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该项检验报告与定期校验报告等,均应记入该设备台帐。

第十一条 电梯使用人员在使用电梯前,应查看轿箱位置,确认电梯工作正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运行值班人员,并停止电梯运行。

第十二条 电梯轿厢内应挂有标示牌,标明电梯总载重量、一次载客人数,严禁超载运行。遇人员过多应分批乘坐,货物应均匀放入在轿厢底板平台上,保持电梯承重平衡。

第十三条 电梯内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如发现磨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必须及时处理。未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电梯应停止使用,严禁擅自解除安全保护设备。

第十四条 电梯内装载氧气、乙炔瓶时,应分开装载运送,检查气瓶隔绝门关严,不得漏气。装载其它危险品或批量装载、运送化学危险品,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得到武保、安监部同意批准,按相应规程、预案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装载。

第十五条 严禁携带超长、超宽、超载物品乘梯。禁止胡乱揿动电梯按钮,拨动电梯控制开关。

第十六条 机组启停、试运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长时间占用电梯装载运送货物,影响运行人员使用。机组运行状态下,长时间占用电梯应得到运行人员的许可。

第十七条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身体依靠在厅门、轿厢门上,严禁在厅门、轿厢门处停留。严禁在轿厢门、厅门开启情况下,揿应急按钮开动电梯。

第十八条 禁止擅自撬开厅门、轿厢门使用电梯。

第十九条 电梯在运行中因故障中途停运时,严禁爬出轿厢,应立即电话联系,由检修、运行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电梯各层通道及机房门口严禁堆积杂物,保持整洁畅通。

第二十一条 电梯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梯内人员及时退出电梯到安全地方,并通知运行人员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灭火,必要时报火警。

第三章 电梯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电梯控制室及梯门钥匙存放在运行值长处,如有维保单位或检修部人员检查、维护电梯应向值长借用,运行部应建立钥匙借用制度,做好钥匙借用、注销记录。

第二十三条 运行部每值值班人员应检查电梯控制室的门窗、空调、照明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室温是否在5℃-35℃以内,在电梯控制室设有《电梯巡回检查记录本》,检查完毕应按照《电梯巡回检查记录本》要求的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电梯巡回检查记录本》只准放在电梯控制室的指定地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按照《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及时填写缺陷记录

第二十四条 检修部维护人员应配合好厂家维保人员定期(每月不少于2次)对电梯的控制系统、机械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工作,对电梯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厂家维保人员解决,不得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检修部应制定本部门电梯检修、维护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五条 检修部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并保证电梯控制室的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室内照明、通讯应随时保持完好;室内卫生应保持整洁;离开控制室应将门锁好。

第二十六条 检修部维护人员应保证电梯轿箱内照明、通讯完好,轿箱内顶部有机玻璃封装整齐完好,轿箱内各类标志齐全。

第二十七条 实业公司卫生中心负责电梯轿箱、厅门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电梯每年(电梯限速器每2年)由市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年检,检修部应提前做好检测前的准备,保证电梯始终处于安全稳定运行状态,顺利通过年检。

第二十九条 安监部负责对电梯的日常及年检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好年检工作。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条 部门应建立电梯管理的奖惩考核规定或制度,落实责任,对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班组、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保证电梯安全使用和运行、有效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给予单项奖励。

第三十二条 安监部做好电梯使用和运行的日常及年度安全监督,按本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考核意见。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发生与上级法规、规定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电梯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5篇 电梯安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本办法所述电梯不包括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本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使 用

第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购置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制造厂家提供的免费质保不能代替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七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安全使用承诺和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二)相关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操作规程(含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含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五) 使用登记、定期报检和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六) 接受安全检查制度;

(七)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八)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演习制度;

(十)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货梯、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

(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宾馆、酒店、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应保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组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于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其它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电梯停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经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操作。

第三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并不得超越许可技术范围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

保养后的电梯应当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功能应当达到要求。

第十八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见附件一、二、三、四,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规范内部管理,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逐台建档,落实维护保养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并妥善保存有关技术资料、维护保养合同和工作记录等。

(二)按照本办法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及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的易损、运动、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要求,从而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应当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全天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设区市城区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小时;

(五)每部电梯建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悬挂或张贴电梯注册登记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使用须知和警示标志。

(八)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查;

(九)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纪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五),日常维护保养纪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第二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电梯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则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省外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省外单位)进入本省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原则上应当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

第二十四条 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单位,在本省开展业务时必须设立工作站,达到相应要求(详见附件六),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开展业务。

第二十五条 省内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省内单位)跨设区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电梯所在地设立工作站,达到相应要求(详见附件七),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电梯维保单位(含分支机构)设立的工作站,应当受控于其法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七条 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前,电梯维保单位或工作站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电梯维护保养告知书见附件八)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二十八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现场作业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维护保养人员,确保进入井道作业时有人看护,确保乘客不能使用电梯或进入电梯轿厢。

第二十九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应当自觉接受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避免过度压价竞争,确保工作质量。

第三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应当自觉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证后监管,自觉遵守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的责任人员、办公场所、维护保养联系电话及其它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相应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维保单位及省外单位工作站向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内单位工作站向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二条 实施电梯检验前,检验检测单位应当进行现场“三确认”,并核查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单位资格及省外单位工作站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对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检验检测单位应当出具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施电梯检验时,检验检测单位应当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检验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检验人员,确保进入井道作业时有人看护,确保乘客不能使用电梯或进入电梯轿厢。

第三十四条 电梯检验合格后,检验检测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应注明该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和联系电话。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但不得擅自设置门槛进行资格审查、许可或审批。

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取证刚满1年、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不正常、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事故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工作站组织监督抽查;设区市、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现场质量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或抽查。

第三十六条 对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赣质技监锅发[2004]22号、赣质技监锅发[2004]50号、赣质技监特发[2005]83号和赣质技监锅便函[2005]24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6篇 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标准

按照我国《特种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日常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tsgt5001-2009》进行半月、年度维保,其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a至附件d相关要求执行。在进行维护保养中,及时发现电梯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将得以修正。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之下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现状的分析,有着重大的意义。尤其是要高度重视面对目前的社会环境,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技术及其相关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有巨大的作用,是目前相关领域范围内的一项核心工作,由于将来工作越来越困难,也带来了很多工作挑战。因此,要重视该项工作的相关措施,并集中性分析其技术方案,进而制定更科学合理的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管理技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目前对于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及其相关事宜,一方面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方案指导将来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有效监测与控制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等,进而保证良好的安全运营情况与稳定的维护水平,节省整个工作过程中耗费的成本,有效增强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技术的可靠性。

当前,现代社会电梯数量较多,且使用广泛,在生活中随时可见,不可获取,如果稍微不注意合理使用则会造成严重的事故,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对电梯管理工作与安全使用规则进行有效规范尤为关键。现阶段,电梯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较多:第一,一些维修人员未接受科学的培训,没有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约成本得以赢利,有些维修公司可能会找一些经验不足,不具备维修资格,甚至对电梯基本维修知识一知半解的社会人员来代理其维修保养工作;更缺乏专业技术层面的深层次管理,遇到问题往往是判断失当,胡乱指挥,延误维修进程。其次,从事维修保养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维修工作持有不负责的态度。一些电梯维保养企业和从业人员错误地认为电梯只要能运行就平安无事,不注重电梯的预修、预检和日常保养,不去主动查找安全隐患,不出事不到场,小患酿成大祸,维保质量很难保证,维修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第三,管理人员缺乏较强的安全意识,思想麻痹大意。其一,部分开发商在选购社区电梯时,处于自身利益考虑而贪图便宜,选择的产品质量不过关,使电梯存在较大的安全使用隐患。其二,部分使用单位领导严重忽视了电梯的安全问题,以为不会产生重大事故,忽视了严格管理,未能科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电梯故障产生后,难以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存在滞后性,带来各种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问题:首先是未能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电梯的管理牵涉到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安全管理合同中缺乏明确规定,各方相互推脱或配合不利,责任主体难以落实,造成多方矛盾。其次,维保人员超负荷工作。近年来电梯用户量激增,而电梯技工人才的培养跟不上,能持证上岗人员非常紧缺。部分维保单位或施工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差,没有按国家标准更换电梯零部件,给电梯设备留下了新的事故隐患。

第7篇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机房内吸烟;

2、禁止在机房内使用电热设备;

3、施工用火要申请,并提前采取各种防火措施;

4、机房要配备适当的灭火工具,灭火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进行登记;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

7、定期检查机房设备,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8、如果发现火情,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灭火;

9、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有良好的通排风、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潮、防鼠措施,并有充分的照明亮度;

10、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所有通道不得有障碍物,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消防措施;

11、机房不得用做与电梯无关的储存室,除维修保养所必需的工具物品、灭火器材和电梯备品备件外,不应存放其他物品;

12、机房所有门要加锁,门上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

13、机房顶要有金属吊钩,注明最大允许负荷标志。

重庆巴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重庆物流基地物业服务部

第8篇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安全管理规范

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的安全管理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以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电梯困人救援管理工作的目的,凡遇故障,司梯人员应首先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电梯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5分钟仍未到场,工程部经过训练的救援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设法先行释放被困乘客。

1、援救程序:

1)、告知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通过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箱外。如果轿箱属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厢门完全关闭。

2)、准确判断轿箱位置,作好援救准备

根据楼层指示灯等判断轿箱的所在位置,然后设法援救乘客。

2、救援步骤:

1)、轿箱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时的援救步骤:

a、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

b、 用专门外门锁钥匙开启外门

c、 在轿箱顶用人力慢慢开启轿门

d、 协助乘客离开轿箱

e、 重新关好厅门

2)、轿箱远离电梯口时的援救步骤:

a、 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

b、 拆除电机尾轴端盖,按上旋柄座及旋柄

c、 救援人员用力把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箱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

d、 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放开盘车手轮。然后按1)的方式救援

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

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电梯设备的运行巡视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机房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第9篇 电梯井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订电梯井安全防护规定,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口防护

1、电梯井口必须设置固定栅门,栅门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栅门必须用焊接的方式进行固定,不得使用铁丝进行绑扎。

2、栅门安装在井口两侧的墙壁中间,高度为1.2m,栅门左右两侧距墙10cm,下方距地面10cm。

3、栅门的固定可在浇筑混凝土前预埋钢筋,然后将焊制成型的栅门与钢筋焊牢。栅门必须随层安装,并粉刷红/白油漆。

4、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栅门,严禁将电梯井作为垃圾运输通道。

二、井内防护

1、在电梯井内,沿电梯井长度方向等间距预留直径14mm螺栓,数量不少于3个,预留螺栓应低于板面结构标高10cm,螺栓外露长度不短于10cm,在螺栓上用燕尾卡固定架管,将防护安装在架管上。

2、防护必须随层安装,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动电梯井内防护,严禁在电梯井防护上存放任何材料、物件。电梯井内防护设施需要拆除或变动的,需要上报安全保卫科现场勘查后再做决定。

3、在电梯井口处要设置醒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全保卫科人员要加强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电梯井口安全防护方案认真加以落实;对电梯井口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按标准设置,或无防护措施的违章行为,要及时给予制止和纠正。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浅谈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

一、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的安全管理的现状。

目前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多为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除国有大型企业外,安全管理较为规范,这类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较多,隐患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管理层安全意识不强,管理者多为其他行业转行过来的,在管理上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按国家规范建立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在条件不许可、机制未完善的情况下急切上马,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位,造成安全管理上的空档,管理不到位。

2、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不建全,这些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企业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在企业中安全工作无章可循,直接影响企业安全工作的落实。

3、企业建筑和设施未经审核验收投入使用,目前这类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的建筑、船坞、平台、车间、仓库及厂区内的设施在建设中未报公安机构审核,更谈不上验收,在企业中先天性留下隐患。

4、电气设施隐患突出。企业在建设时未经设计,自行安装电器线路和设施,选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在防爆地方未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爆设施,在企业工作时,随意拉接临时电线,留下隐患突出。

5、气源设施不规范。这类企业在修造船中有大量的钢材切割,在生产中需要大量的氧气、乙炔气,一些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装置简易设施进行溶解乙炔气,用自制安装的管道将乙炔气输送到作业点,并自行进行乙炔冲装。若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爆炸事故。

6、水源不足。这类小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多为沿海岸线而建,没有水源的设施,虽在发生时能就地吸取海水在能扑救中发挥作用,但受潮汐影响,每天都有12小时以上时间无法取吸潮水。

7、员工安全素质低,流动性大。企业工作呈季节性,业务不饱和,企业为节约成本只招一些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为固定工,其他人员随企业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而随时增减。新到企业的员工都是临时的,多则干了一、二个月,少则几天,临时员工没有受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落实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随意操作极意造成安全隐患。

二、加强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1、加强企业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形式,提高企业的责任人、管理人的安全意识,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企业进行管理,建立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为企业的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2、依据《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在企业中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在企业中实施,规范企业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在企业初建时,监督人员应提前介入,督促企业在选址、建设中应按《法》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报公安机构审核,并严格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在峻工后须经机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杜绝企业在选址和建设中留下隐患。

4、企业在建设和安装时应经过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对企业中的电气路线进行设计,应购买合格的电气设备和产品。在企业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应按要求安装防爆设施。经常使用的临时加工修造场所,应安装固定的配电箱柜,以减少接拉临时电线的概率,确保用电过程的安全。

5、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分别储存氧气、乙炔气、油漆等化学危险品,严禁自行简易安装乙炔溶解设施和制氧设施,严禁使用简易自己安装的管道输送乙炔气到工作点。在修理船舶使用氧气、乙炔气时,应按规定要求,使两种气体保持一定距离,禁止自行进行乙炔冲灌行为,在调剂和喷漆时要严格控制火源,以防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6、此类企业虽沿江海而建,但随着海水潮汐作用和枯水期,将发生水源不足的问题,在建立企业时应优先故虑到水源,应建造大容量的高位水池或水塔,以保证应急时用水,也可在修船平台、船坞附近建设储水池,以保证用水。

7、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企业在每项开业作业前应对员工开展上岗前安全培训和企业操作规程的学习,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能有效的杜绝事故的发生,对电气焊等工种,持证上岗,同时企业管理人员到进行跟班、督促、检查、防范与未然。

8、企业中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建立企业义务队,义务队应根据企业的特点,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扑救演练,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11篇 z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第12篇 电梯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电梯安全管理员考核题库(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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