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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24 热度:27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第1篇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作为一个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副经理,我深深懂得安全生产管理对于企业是一个多么重要的环节,它对企业的持续和谐发展和效益的提高有着重大影响,它也直接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家庭幸福。但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每一位安全生产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下面就我本人对安全生产的理解谈一谈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常见问题

1、 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或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有时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2、不严格执行《安规》,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

3、 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混乱,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二是对安全工器具保管爱护不到,外出工作时随意乱扔,损坏后的器材仍然使用。

4、 管控力度不够均衡,安全工作力度不足。工作中重视大型作业的安全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安全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管理者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2、抓好各级管理者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领导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因此各级领导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4、安全生产管理三原则:①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②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③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5、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三、其他方面

1、抓检查,立足于达到安全动态管理。(1)开展动态检查。在基层班组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两票”执行情况要坚持“月检查、月分析”,对作业现场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正。要建立专业技术检查和专业管理分析制度,实现各专业工作的动态管理。(2)认真开展春、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针对每个季度工作重点,做到检查有计划、有组织,评比有内容、有结果,检查结果与绩效挂钩,通过检查促进安全管理不断发展。(3)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采用自我评价和外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请网内、外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评价检查,实现供电企业全方位安全性评价的动态管理。

2、抓奖惩,立足于做到“严”字当头保平安。对规章制度执行要严格,有了一视同仁的赏罚,必然在一个单位树立起正气。在个别工作现场我们仍发现有不同程度的习惯性违章现象,有无票工作的、有不执行监护制度和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的、有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等等,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是一个危险的苗头。对违章人员及班组要及时进行严肃的处罚。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要加大对工作现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

3、抓培训,立足于提高职工综合素质。(1)在内容上,要联系实际。(2)在方法上,要灵活多样。(3)在时间上,要有长期规划,短期安排。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及时调整计划,及时总结事故经验、教训,作为教案,进行宣讲,对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4、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围绕“安全生产”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我们做为管理者有责任把这项工作做好,但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我们公司所有员工不断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改变公司安全管理局面。

第2篇 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作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二章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第五条 电力工业部及电网经营企业对并入其所管辖、经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行使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六条 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为:凡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内容,由电网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监督、归口管理;对于不涉及职工安全及电网安全的管理内容,由上网电厂及其所有者和经营者自行管理。

第七条 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对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组织或参加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2.对拟建、在建、运行的电厂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监督;对电站锅炉进行检验、登记。监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执行,归口统计、上报事故报告。

3.传达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安全专业会议、安全检查或安全性评价,及时向企业通报事故信息。

4.对并网电厂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5.对在电力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电力生产企业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八条 并网电厂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网电厂安全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 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电力法》规定,制定电厂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 并网电厂应积极参加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 并网电厂必须接受对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应按规定按时上报或抄报事故有关的报告、报表。

第三章 事 故 调 查

第十二条 由于并网电厂原因引发或造成扩大的电网运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设备事故,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调查组调查;并网电厂及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由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电厂的人身、设备重大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由代管单位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调查,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参加。

第十四条 非电网经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可根据情况由并网电厂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十五条 末构成职工人身死亡,末涉及电网安全,未构成重大、特大性质的事故,由并网电厂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自行调查、处理,电网经营企业的电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四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十六条 并网电厂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当时不能认定,有可能构成的),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上报。

第十八条 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如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所经营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同时抄报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

第十九条 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的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按对直属企业管理方式统计、上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事故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 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评价,如有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的事故定性,有权重新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公用发电厂是指由电网经营企业统一调度并且所发电量以送入电网销售为主的各类电厂。

第二十三条 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对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上报备案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 电网经营企业在与并网运行公用发电厂签订的上网协议中应依据本规定明确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并对并网电厂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有相应的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3篇 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的措施

引言

当前,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

1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1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1.2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1.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1.4管理工作不到位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2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分析

2.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第4篇 目前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 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电力建设科学化、现代化,以及电力施工企业间残酷的市场竞争。项目的安全管理必须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关键词 安全管理

1 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电力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反映了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的,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2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 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 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 如何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平

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3 危险因素的存在形式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有物理、化学、生物三种因素,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项目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要求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设备是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只要掌握其规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应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适应环境(时间、空间和技术)条件: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加夜班、节假日、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节。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3.4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从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 项目管理层如何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4.1 抓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确的项目安全文化

项目管理人员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项目管理人员要把项目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4.2 树立科学的战略思想

我们坚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项目效益的前提。

4.3 加强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 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项目效益就无从谈起。

4.4.2 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4.4.3 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五大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是这几个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都要不断地给予完善。

4.4.4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习。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近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4.5 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4.6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健全制度管理体系 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 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是衡量现代水电施工企业发展程度的又一重要标准,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以总经理为领导核心,并结合本单位的性质及特点围绕安全工作的主题做好安全工作,要抓住主要安全工作重点,做到不轻易放过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企业中做到与项目工程密切结合,切合实际、经济、高效、可靠,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企业发展的新主题。

第5篇 浅谈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

摘要:安全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作者分析了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及生产过程中决定安全的4项基本因素,并对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法进行了阐述,对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管理 保证措施 安全教育 前言

安全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现实中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控制工程质量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心尽力,这应该是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追求的目标。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1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之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1.2 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1.3 工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定义决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方方面面的监督指导地位,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因此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是提高监理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1.4 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在今后工作中按客观规律办事,进行科学管理。

2 认识规律,掌握安全施工主动权

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5项:

2.1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2.2物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2.3环境(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2.4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3 如何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3.1 监督并积极促进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因此,要把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2 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3安全施工工作方法

安全施工就是对影响安全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务必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引导施工单位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施工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施工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单位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其次对施工单位,帮助其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督促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监理人员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

4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如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安全法制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电力监理企业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我们实现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第6篇 电力施工中的汽车吊装安全管理

电力施工安全是电力安全的重要部份,而电力施工中汽车吊是最容易出现倒杆、重物掉落等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为此,做好电力施工中的吊装安全是各种电力施工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笔者从多年的车辆及汽车吊装安全管理工作,得出一些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吊装人员的选择与培训

由于吊装工作是特殊工作,从事电力施工吊装工作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起重工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在此前提下,因电力施工有时需要在带电的设备附近工作,多数情况下是在已有的电力线路傍边工作,有时甚至会进行穿档(从已有的线路中穿插过去)工作。同时,电力施工吊装施工中一般都是多人协同工作。因此,担任电力施工的起重机司机除了熟悉操作规程,并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有良好的视力和听力,一般应从事3年以上吊装工作的操作人员。由于体制改革现在有很多电力基层企业都有没有自己的专职驾驶员了,因此,更应该注重特种车辆驾驶员的聘用。那些在外租用起重车辆的电力企业,要建立长期的租用关系,以便对其操作人员的了解。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在此基础在进行培训。一是必须经过电力安全培训掌握相应的电力安全知识并通过电力安规考试。二是进行与现场负责指挥之间交流信号的培训,让操作人员能完全领会指挥人员的指示意图。

二、吊装车辆的检测与保养

新购和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新购的起重机械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外文资料须及时译成中文)以及国标起重机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针对本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和保养制度并组织学习贯彻,在此之前不能使用。

各施工企业的起重机械,应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以保证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要明确专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起重机械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最好是机调人随,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此项工作由省网公司统一定点的检测部门承担。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二年进行一次;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交付使用前;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都要校验才能用。

同时,在吊装前进行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特别是要注意挂钩的保险舌检查。

三、安全进入吊装施工现场

由于电力施工的工作现场,一般是在比偏僻的山村或者新开工的工地,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条件一般都有比较差,有的还是一些简易便道,有时候吊车进入施工现场还需要诸如人工推或工程施工车牵引才能入。因此,不能忽视吊装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的安全,一般情况是驾驶员应提前查看施工现场和出入道路情况,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或指挥以确保进场安全。

第7篇 电力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试题

部门 :__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

一、判断题:(对的打 (√) ,错的打(×)每题1.5分,共45分)。

1、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依据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所制定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有可能发生事故。()

2、《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无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4、“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5、劳动保护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能自动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发生的装置叫保险装置。()

7、使用梯子时、应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缝。()

8、泡沫灭火器可用于电气设备火灾的灭火。()

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

11、使用电压36v的手把灯,在作业时即可保证绝对安全。()

1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把验电笔连接在直流电极上,发亮的一端(氖灯电极)为正极。()

13、装接地线时,应先装三相线路端,然后装接地端;拆时相反,先拆接地端,后拆三相线路端。()

14、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把安全电压理解为绝对没有危险的电压。()

15、异步电动机采用y-δ降压起动时,定子绕组先按δ联结,后改换成y联结运行。()

16、在1kv以上的电压区作业时,严禁使用5kv绝缘手套。()

17、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内,以防止突然来电。()

18、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配电网中,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住接地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19、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属于工作接地。()

20、严禁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口头约时停电、送电操作。()

21、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静电除可能给人以电击外,还可以引起爆炸。()

22、不同电压种类的插座应有明显区别。()

23、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租时,被测设备必须停电。对于有较大电容的设备,停电后()

24、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8、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29、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0、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选择题:把正确的答案写在括号里(每题2分,共50分).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自()年8月1日起在公司系统内试行。

a、2007b、2008c、2009

2、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生产(),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a、劳动纪律b、设备维护c、现场管理

3、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a、检修b、运行c、管理d、各类

4、等电位带电作业时,扣除人体短接的和零值的绝缘子片数后,220kv设备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片。

a、7b、8c、9d、10

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制定的。

a、国际惯例b、电力生产的实际c、我国国情

6、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应合格、齐备。a、安全工器具b、劳动防护用品c、车辆配备

7、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并符合有关要求。a、足够b放置整齐c、合格

8、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经医师鉴定,无()的病症。

a、慢性b、传染性c、妨碍工作d、严重

9、对工作人员的体格检查每()年至少一次。a、一b、二c、三

10、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具备必要的()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a、计算机操作b、卫生保健c、安全生产

11、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以上者,应重新学习《安规》,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a、三个月b、半年c、一年

12、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a、防范措施b、危险点c、技术措施

13、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后才能恢复作业。

a、批准b、纠正c、许可

14、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主席于2023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起施行。

a、10月1日b、11月1日c、12月1日d、8月31日

15、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

a. 30sb. 5~10sc. 15~20sd. 15s

16、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a.三人b.两人c.四人d.一人

17、工作地点中,10kv设备带电部分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m时,设备应停电。a. 0.7b.1.0c. 0.35d. 1.5

1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

a.固定b.结实牢固c.移动d.不动

19、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a.工作班成员b.专责监护人c.工作票签发人d.工作负责人

20、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a.场所b.地段c.边沿d.区域

21、在使用总、分工作票时,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分别收执。。

a.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b.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

c.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当值调度d.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

22、工作监护制度规定,工作负责人在()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a.一经操作即可停电b.邻近设备已停电c.全部停电d.部分停电

23、专责监护人履行安全责任时应明确()和监护范围。

a.工作许可人b.被监护人员c.工作负责人d.工作班成员

2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a. 1.0mb.1.5mc.2.0md.2.5m

25、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通行或逗留。

a.前后b.附近c.下面

第8篇 电力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一、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和、批准与监督、检查。

(6)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9篇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忽视“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

人是安全生产中最活跃和最关健的因素,是企业管理者实施安全调控最重要的对象。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如果不能够重视这些基础管理,所有的安全都是空谈,更谈不上文明生产,创效增收,此外,我们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应避免淡薄第一,放松了预防,在生产与安全的砝码上,自觉不自觉地向生产倾斜的情况发生,要有居安思危,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的思想,加强基础管理。

(二)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

“十次事故九违章”。在生产实践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存在着三种习惯。一种是《安规》不熟。有些参加工作不久的职工,对《安规》知之不多,以似懂非懂的状态投入工作,这就是无知者无畏;第二种是有些职工为了图省事,怕麻烦,对该检查、试验、维护、核对、监护程序要求等走捷径,就是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第三种是凭经验做事。有的职工在某工作岗位上时间长了,思想麻痹,在工作中凭经验、想当然。这些习惯都是安全生产中最大潜在危险。

(三)责任心不强

电力生产中发生的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责任心不强。有的对安全生产粗心大意,满不在乎;有的班组,工作岗位和岗位之间缺乏联系,各行其事遗留一些间接隐患;有的是懒惰,不履行规程的程序,随意简化手续;有的不把安全规程记在心上,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错误判断,自作主张;有的好人主义严重,在一起工作发现问题缺乏提醒、批评、纠正和制止的勇气等,这些都是责任心不强的体现,对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大的危害作用。

第10篇 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了运行中设备运行管理、防范措施、实施办法及处理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阿巴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电力设施的工作管理。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国务院发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

3 管理内容

3.1为了有效地防止电力(电缆)线路外力破坏事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减少电量损失、提高供电可靠率,特制定本规定。

3.2电力线路的外力破坏事故系指我单位所属的电力(电缆或架空)线路、设备在安全运行状态下遭受人为的外力影响或破坏,使电力线路及其设施受到损害后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3.2.1因交通肇事或违章驾驶车辆碰撞电杆、拉线或挂扯导线及其设施,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2线路防护区爆破作业,飞石损伤或打断导线,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3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防护网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4居民区内因居民向线路上乱扔杂物,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5线路防护区内的高大树木倒向线路,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6线路下方及邻近吊装、架设等作业,碰触导线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7未经我公司有关部门的许可,在电缆线路上方或邻近开挖土方,损坏电缆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8放风筝或飘扬物碰触导线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3公司各线路运行站、所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并依照有关技术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司电力(电缆)线路的运行管理工作和外力破坏事故的防范措施,为有效地控制和防止外力破坏事故提供技术保证。

3.4公司安监部是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同各设备布属站、所做好电力(电缆)线路的护线及人为破坏案件的查处工作。

3.5公司生产部是公司电力(电缆)线路及设备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同各设备布属站、所做好防止电力(电缆)线路外力破坏的技术措施。

3.6公司安监部是公司电力(电缆)线路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部门,应认真履行防止电力(电缆)线路外力破坏,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监察职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3.7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防止电力线路外力破坏的各项措施和事故处理。

3.8公司综合部公室应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积极做好护线宣传。

3.9运行管理

3.9.1巡线员对线路周围环境应检查的内容:

3.9.1检查线路保护区和线路走廊通道的清障情况(主要是树木)。

3.9.2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违章施工建筑、土石方工程。

3.9.3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修建拓宽道路、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和敷设的管道等情况。

3.9.4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高大机械、井字架、脚手架、塔吊及可移动设施施工。

3.9.5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取土挖沙情况。

3.9.6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能被风刮起危及线路安全的导电飘扬物,线路周围有无射击和放风筝等。

3.9.7检查线路杆塔脚钉、爬梯齐全、固定牢靠、拉线完整不松动,有无严重锈

蚀。

3.9.8检查线路杆塔基础是否牢固,加固包结实,杆基有无冲刷现象。

3.9.9检查杆塔名称、相位色标、编号是否清晰完整。

3.9.10电力线路运行各单位应加强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的运行管理,并设专(兼)职防护专责人。

3.9.11各部门、所站的线路或运行管理工作应严格按规程制度、法规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准擅自修改或降低标准。

3.9.12凡达不到运行标准构成危及线路安全的外力影响,应按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运行技术人员应对各类外力影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或现场勘察,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9.13各部门巡线员要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使沿线的群众和单位自觉地做好护线工作。

3.9.14巡线员发现危及线路安全的外力影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若现场处理有困难,应立即下发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单,当日向公司领导和安监部汇报。若找不到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拒不接受,也应填好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单,注明原因,于当日向公司领导和安监部汇报。公司领导和安监部应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处理。

3.9.15各部门巡线员发现线路被盗案件和严重外力破坏,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立即向本地派出所报告,并积极协助派出所进行侦破和查处工作。

3.9.16对电力线路的特殊地点或部位,各部门负责装设安全警告标志。

3.9.17公司安监部应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外力影响进行现场考察。对无视安全措施规定,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警告,必要时会同主管部门采取停止作业或停止供电措施。

3.10防范措施

3.10.1为了防止交通肇事和违章驾驶车辆造成架空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在道路交叉口、弯道处等易被汽车碰撞位置的杆塔、拉线、板桩、地锚等要做好醒目的标志。必要时应砌护台加以保护。目前仍处于道路中或交叉路口处的电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大修、业扩、工程施工进行搬迁。

3.10.2道路旁边设立的配电变压器构架,为防止车辆挂扯,应采用紧凑型配电变压器构架典型设计。

3.10.3因道路拓宽、改道而危及线路安全,应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及时将线路迁移。如果拓宽和改道范围较小,电杆或板桩地锚突现在道路上或其它易被碰撞的危险位置上,所涉跨的线路在三杆两档范围以内,责任单位应尽快安排迁移。具体费用等事宜由责任单位酌情办理。若系供电所辖区内配电线路,由输电工区提出书面迁移方案报告,报生产部批准后,由输电工区线路班执行。

3.10.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电力线路杆塔上私自架设各种线路或装设广告牌(灯箱)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小报,上述情况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拆除。社会公益事业确需借用杆塔架设通讯、电视传导等线路或装设标示牌等,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10.5架空电力线路周围三百米范围内(水平距离)严禁爆破作业。确因施工需要,施工部门应凭采矿证、爆破证等向线路所属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现场勘察与爆破单位签订“安全措施”,施工爆破单位应写出保证安全的书面保证书。

3.10.6爆破申请、安全措施、书面保证均应一式两份,交施工单位存档。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爆破作业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⑴地形地质状况;⑵爆破方法;⑶药量大小;⑷爆破方向;⑸爆破危险半径。爆破作业期间,线路运行部门负责人、巡线员或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生产部、安监部负责人要到现场监督。

3.10.7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进行建筑施工,为保证线路安全应执行以下防范措施:

3.10.7.1客户服务中心在审定邻近架空电力线路的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时,应会同线路所属站、所共同制定防止架空线路外力破坏的技术方案及现场安全措施,并督促客户与线路所属站、所签定现场安全措施,监督其实施。

3.10.7.2客户临时用电工程完工送电前,客户服务中心应通知线路所属站、所验收其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可靠,线路所属站、所应严格把住送电接火关口。凡防止架空线路外力破坏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或不符合安全要求,应立即限期整改后方可送电。

3.10.7.3现场安全措施应附内容,施工现场平面图;标明塔吊(吊笼)的高度和位置,距电力线路的水平距离;标明建筑物和脚手架的位置,距电力线路的净空距离;注明塔吊吊臂限位和警戒标志;脚手架防护网(墙)等措施。

3.10.7.4若现场安全措施不能保证线路安全,在审定用电方案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费用迁移线路或更换绝缘导线。

3.10.7.5居民小区内0.4--10kv配电线路,新架设的应使用绝缘导线,居民区内原有的配电线路、裸导线应安排计划逐步换为绝缘导线,以防止居民乱扔杂物造成配电事故。

3.10.7.6 0.4--10kv配电线路,若采用裸线邻近、平行或穿越居民楼房时,必须按照规程要求,满足安全距离。

3.10.7.7架空电力线路邻近、平行或穿越公园、绿化区和道路两侧树木,应由局主管部门或运行单位积极同园林部门联系修剪,确实不宜修剪的树种,该地段架空导线应更换为绝缘导线。

3.11事故处理

3.11.1公司所属的电力线路属国家资产,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保证其安全运行是我单位开拓电力市场、搞好优质服务的神圣责任。线路所属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运行管理,搞好事故预防,使电力线路处于安全运行的监控状态。凡是发生外力破坏事故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严格按规程办事,不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11.2线路所属部门巡视不到位或发现事故隐患未与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签订“安全措施”而造成外力破坏事故,视为责任事故,按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3.11.3线路外力破坏事故要严格遵循公司安监部的要求,进行事故报告制度,线路运行站、所首先向公司安监部汇报,当日内写出事故报告,要完整、及时、准确。同时对责任站、责任所、责任人拿出处理意见。

3.11.4造成电力线路损害或外力破坏事故,按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肇事单位或个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11.5经济赔偿包括直接损失费和少供电量损失费折款。直接损失费由线路所属部门根据事故修复费做出赔偿明细和决算。同杆架设的线路应一并计算损失进行赔偿。少供电量损失折款按用电营销部门提供的计算口径做出明细,一式三份交安监部监察确认后,由财务部门收款,并开具正规的收款凭证。

3.11.6事故赔偿费,作为修复费用和保护电力设施费用补偿,各部门要如实做好决算,任何人不得擅自减免,截留或私下了结。

3.11.7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尚未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处以3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令其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线路安全运行。对造成电力线路严重损害或事故的除收取直接经济损失和少供电量损失折款外,还处以两项赔偿合计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3.11.8对罚款的处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

3.11.9造成电力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对其执行经济赔偿及罚款,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交清赔偿费及罚款,逾期不交的,线路所属站、所停止其单位或个人的用电,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11.10因人为外力破坏事故而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交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处理。

3.11.11因交通肇事或违章驾驶车辆造成的电力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应先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然后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执行经济赔偿及罚款。

第11篇 电力安全管理与注意力

为搞好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探索预防事故的规律和方法时,注意力成为电力安全生产的中心议题。电力的发明应用,造福了人类,促进了社会进步和科技大发展,但是如果电力设施的安装和使用不当,安全管理不到位,注意力不集中,安全管理知识匮乏,都将给人们带来生命危害和财产损失。在各类电力事故中,注意力集中与否已成为安全的焦点,加强注意力才能加强生产安全。

1、电力安全取决于人的注意力

实践证明,安全与注意力是同步的、协调的、相辅相成的,电力使用和生产的安全性归根结底是注意力是否集中,故预防电力事故首要工作是提高人们的注意力。电力安全统计资料表明,在用电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中,80%以上是人们注意力不集中(行为过错或违章操作等),即注意力分散、注意力过分紧张、注意力分配不当、注意力范围狭窄或注意力转移不及时造成的。实践充分表明,在安全生产上,人的注意力是引发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心理活动的先决条件,安全注意力出现障碍,就会对存在的安全因素置若罔闻,视而不见,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首先要加强安全注意力管理,这是电力安装工程和用电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的关键环节。电力企业每年都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除了传授安全防护知识外,重点应传授增强安全注意力。

2、注意力管理是非智力资源管理

安全注意力对控制电力不安全因素、预防生产事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种具忧患意识和趋夷避险的精神资源, 因此是一种非智力资源。在电力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是人们丧失对危险注意力,出现有险不知险的麻痹大意情绪。

电力安全注意力近期被人们广泛重视,这是因为人们已意识到安全生产的思维活动,包括对安全生产情况的观察、分析、判断、论证等,都离不开集中安全注力这个前题条件。在电力生产中,不论是安全认识、安全意志,还是安全能力、安全情感,它们都是随同安全注意力产生的。因此,在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中,必须把提高安全注意力作为重要内容。当今社会处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真正短缺的资源是注意力。如何广泛深入地开发安全领域的注意力资源,使其运用到电力生产及各个领域中去,创造更高的价值,已成为电力各个领域安全管理的新课题。

3、注意力应向安全生产集中与倾斜

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工人的安全注意力集中或分散,是一种心理活动方式,把注意力集中投向安全,所带来的安全效益是巨大的:

(1)可以避免或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并取得经常效益;

(2)安全注意力集中,就能使人们集中精力对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察觉隐蔽状态下的隐患,选择可靠方法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从而提高安全性,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

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管理就是使注意向安全集中的一种管理。

4、电力安全生产首先解决安全问题,即安全注意力高度集中查找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威胁生命的危险点和危险源,提出可靠的预防措施。必要时还应进行模拟演练,检验预防措施的可靠性和可能性。在电力作业过程中,除了应聚精会神地关注和防范已知的危险部位,还应时刻关注可能新产生的危险部位。新产生的危险部位往往出乎意料,是由细微到显著的变化过程。由此可见,在电力生产中,要防患于未然做见微知著,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这种集中就是把注意力转化为观察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即把安全注意力向安全防护能力上转化。

许多职工对安全教育不重视,凭经验丰富,熟悉操作。因此,轻视注意力,凭经验操作导致事故频繁发生,使国家财产受损,主要表现在:

(1)注意力未向安全倾斜。部分工人往往凭经验和主观臆测断进行操作,注意力不向安全生产倾斜或向安全生产集中未占主导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如某供电公司35kv变电站今年发生的带负荷拉刀闸操作恶性事故,就是操作者安全注意力不够,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操作票,盲目操作所致。

(2)凭熟练经验,忽视注意力。在电力安装过程中,部分老职工凭操作熟练,经验丰富,忽视注意力集中问题。例如某次网改工程作业时,一位老职工既没有带绝缘手套,也未检查是不悬挂接地线,便登杆作业,结果不慎触电致重伤且影响整条线路安全送电。

5、开展安全注意力活动

安全生产学者托马斯在《注意力管理》一书中说:“当我们的安全受到明确迫近的威胁时,我们事实上不能够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些相对生存来说不重要的事情上”。可见安全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只有保护生命与健康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才可能将注意力投向其他方面。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一号令》对注意力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重要性也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因此,电力企业应把安全作为企业生命线来对待。只有通过安全注意力活动,才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感和责任感。安全注意力活动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分析本单位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造成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使职工受到刺激与震动,使其注意力长久地保持在事故查证和处理上面,以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注意力,把不安全因素提前消除在注意力发挥中。

(2)超前分析作业现场可能发生的异常和未遂事故。异常和未遂事故是引发生产事故的诱因,是控制之中或客观条件尚不具备而未发生的生产事故。为防微杜渐,控制生产事故于萌芽状态,电力企业的注意力活动教育应将异常和未遂事故当已遂看待,使现场作业人员对发生异常和未遂事故有经常性思考、追根溯源,采取控制措施,提升生产安全性。

(3)实行奖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活动中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取得长期安全生产业绩的职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以激励职工重视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得以持续运作,确保企业生产效益。

(4)批评、处罚注意力不集中的人员和违反安全操作人员。使违章职工不仅经济上受损且受到违章处罚,使其受到很大触动,长久不忘,从而提升安全注意力与责任心。其他职工也能从中吸取教训,形成安全注意力团队,为安全生产打下牢固思想基础。

安全注意力已构成电力安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必须加强这种资源的开支,坚持以人为本,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职工的安全注意力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安全管理资源。为了电力行业持续性安全生产,应该全方位开发这种资源。

第12篇 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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