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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管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1 热度:59

电力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管理

第1篇 电力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管理

生命不分贵贱,安全人人需要,生存是人们的第一要求,安全则是生存的第一所需。当回想起电力生产那些人身伤亡事故时,那带血的一幕幕,对一个安全管理者来说,真是压得透不过气来,带血的《安规》述说着年轻的你不严格执行规程的愤怒;白发的老人、年轻的妻子、年幼孩子的哭喊,仿佛诉说着安全管理的不到位,假如:桥机不是一边在滑行,一边在起升吊钩,就不会出现限位失临,就不会拔断吊钩;假如: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齐全、每一个环节审核到位,就不会出现放漂;假如当时现场我及时制止了就不会出现这种局面……这一切;那么多的假如叫人听后那样的心痛!可是在血的教训中,还有人心存侥幸,图省事在起吊的重物下干活,也有人怕麻烦,不去办理工作票,也有人怕影响发型工作中不戴安全帽以及多年来形成的习惯性违章等,都成为安全管理的难点,其中有些在工作过程中很明显易发现,可及时制止;有的则有很大的隐蔽性,不易发现,特别是习惯性违章。因此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预防。

那么现实工作中,如果安全管理者和设备的管理者每天不走进现场贴近设备,只对设备“指点江山”,对存在的缺陷不分析、对细节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对那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小缺陷、重复缺陷、习惯性违章抱着不足挂齿、微不足道态度,长时间忽视细节,“千里之堤”必将“毁于蚁穴”。 “责任重于泰山”。而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以人为本”体现在,安全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就是员工最大的福利,安全生产管理就要尊重科学按规程制度办事,就是要关注细节,从小事做起。有则报道让我很受启发,说美国一家大公司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不管召开任何会议他们都有一个惯例,正式开会之前主持人必须说:“开会前,我先向诸位介绍安全出口。”而且,在会议室里还有一张特殊的椅子,上面罩着一个红布套,套子上写着“如有紧急情况请跟我来”。这张椅子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只有非常熟悉所在楼情况的人才有资格坐。公司还规定,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在办公室里不准奔跑,铅笔芯要朝下插在笔筒内,喝水时手里不许把玩东西……,如此谨小慎微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看起来只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个个小元素,但正是这一个个小的安全元素,使得这家大公司一直保持着骄人的安全记录,并造就了“让员工在工作场所比在家里安全十倍”的神话。我们知道电力生产中许多的责任事故,究其根源都是由于个别员工平时不注重细节,不把某些细小环节当回事,称之为“习惯性违章”。例如:不戴安全帽、不验电、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甚至操作前不检查安全用具是否合格等等。有些细小的违章行为从表面看去微不足道,但实质上却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当错误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这个错误在自己的心目中就变成了正确,长此以往必将酿成大祸。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丝的马虎、一丝的大意都可能造成我们永久的遗憾。以历史事故为教材,认真学习总结教训,在安全管理监督控制的周围查找类似现象,逐步消除存在的麻痹心理、侥幸心理、习惯心理,久而久之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习惯性违章意识,彻底杜绝各种人为的责任事故成为安全管理者的天职。贴近设备、贴近现场,不能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身上成为一种形式,而是要及时掌握人员安全行为动态;分析设备的状态,了解缺陷处理的进度结果,检查环境方面不安全因素,进了现场会发现、能发现问题,能及时的制止违章蛮干和习惯性违章,安全是员工最大的福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促使每一个安全管理者带着对员工负责的感情去抓、去管,尽自己的职责,为员工的安全负责。

那么从电力生产设备方面看,装置设备精密,结构复杂,有时一个小小的指示灯不亮,装置就将失去本身功能,后果将使设备和发供电安全运行得不到保证;又如在检修设备时,一颗小小的螺丝未紧固,就会导致设备在运行中发热、有时一个小小的触点接触不良便导致整套设备无法运行。这些细节性缺陷从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如果不仔细检查,一笔带过,就有可能酿成事故。因此,不论是检修维护或是设备消缺都要求细心,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充分保证检修维护消缺质量,使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这样才能体现安全管理的能力,这就要求安全监管人员每项事前要精心策划好、危险点分析真真分析到关键部位和要害上,管理中把握好各个环节。从细节抓起,细节就在每项工作的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大到关系国家的资产,小到牵涉个人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安全无小事,“任何违章都是可以制止的,任何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抓好每一个细节,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细微之处去升华我们安全管理的能力。

每一位员工注重了安全生产细节,电力安全生产就重在预防,我们都知道电力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电力事故的损失和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由于发供电设备都不能孤立运行,因此发电设备的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一旦发生电力事故,轻者造成人身或一般设备事故,重者会出现设备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多少年来电力行业总结了多少经验教训,逐步形成了一整台套预控办法,起到了好的作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决不能等到“吃一堑”后才“长一智”。首先,重在一个“防”字,安全工作,重在预防。有了这个“防”,才会有“安”。 其次,抓好两个“全”字即“全员”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诸要素中,人是第一要素。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的组织者、计划者和控制者。因此真正落实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安全意识。第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没有安全的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安全函盖质量,质量支撑安全,没有质量也就没有安全;偶然与必然的关系。偶然的堆积就是必然。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同时大多数又有其必然性。善于从偶然中寻求必然,及早提出防范措施,把握避免事故发生的主动权。这样才有可能减少事故,化必然为偶然;严与宽的关系。安全生产必须从严管理,对违章行为严厉制止,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事故教训严肃反省;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要严格到位;防范措施必须严格落实。而在经济处罚时,大多以宽为主,处罚只是手段,员工提高认识才是目的,不然就会本末倒置。第四,预防为主就是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学好技术本领、树立起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学会如何做、怎样做才会安全,逐步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预防氛围。

集团公司“三个任何”的安全理念,深刻诠释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安全监督预防管理的实效就是,有效的及时的制止人员的违章行为;在调查研究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基础上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最终落脚点体现在避免任何事故。

古代荀况就说过“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预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工作未动,安全先行,只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前策划分析到位,真正把管安全上升为要安全,使安全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这就是安全管理者的天职。

第2篇 电力业内网安全管理发展趋势及解决方案

电力行业的内网结构复杂、应用系统众多,网络和应用系统的运维消耗了管理人员相当的精力。然而,根据统计发现,企业内网和应用系统发生故障的原因很少是由于网络设备和应用系统自身的问题,更多的是因为企业内网的其它安全因素导致,如病毒爆发、资源滥用、恶意接入、用户误操作等。而这些安全因素,则几乎全部来源于用户终端计算机。因此,企业内网和应用系统的维护管理不是独立的,应该从内网安全管理的全局出发,从事故发生的根源开始,对内网安全进行通盘考虑。

近年来,电力行业信息化>;发展迅速,无论是发电企业 业>;还是电网 公司,企业内部网络和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已经逐步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逐渐成熟。可以说,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已经从“建设时期”进入了“维护和管理时期”。如何使信息化“建设时期”的投入转化为企业真正的生产力,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当前电力行业各企业普遍关心并努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内网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

当前电力行业内网安全管理面临不少问题,其中如何有效地对内网终端计算机进行管理,困扰了相当多的it管理人员。这些问题可分为如下几类:

1) 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

尽管多数电力企业对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已经采取了部分安全措施,例如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和个人防火墙软件,甚至部署了漏洞扫描系统定期对终端计算机进行漏洞扫描,督促用户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但是,这些努力措施却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首先,企业管理者不能保证所有的终端用户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其次,即便安装了这些防护软件,用户也常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病毒库,也不知道如何正确配置防火墙策略;另外,系统漏洞扫描虽然可以获得终端计算机的补丁缺失情况,但是却缺乏有效的补丁安装手段。所有这些因素,均导致终端计算机的安全无法保障。

2) 终端计算机的接入控制

电力行业企业一般来说都属于大中型企业,内网计算机数量众多。it管理人员很难统计内网计算机的确切数量,也无法区分哪些是内网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哪些是外来的非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这种状况下,很难控制外来人员随意的计算机接入。很容易导致企业内网机密信息的泄漏,往往等泄密事件发生了,却还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

另外,对于内网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任何一台感染了病毒和木马,it管理人员也无法及时定位和自动阻断该计算机的破坏行为。往往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判断和定位该计算机,然后再通过手动的方式断网。对安全强度差的终端计算机缺乏有效的安全状态检测和内网接入控制,是it管理人员比较头疼的问题之一。

3) 终端计算机的行为监控

在电力行业中,内网的建设和使用的确为企业提供了效率增长的工具,但是部分企业却发现恰恰正是由于内网的使用,反而导致部分员工的工作效率成倍下降。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员工经常利用终端计算机进行与业务无关的互联网访问、文件下载、网络聊天、玩计算机游戏。看电影等。首先,这些用户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生产力损失,降低了工作效率;其次,员工对互联网的过渡访问会占用企业极大的网络带宽,给正常用户的网络使用造成冲击;另外,上网会增加终端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的可能性,给内网带来新的安全隐患 和风险。因此,如何规范员工的终端计算机使用,并对其行为进行控制,给it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

4) 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管理

对于电力行业庞大的企业网络和众多的终端计算机,依靠传统的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根本无法做到对计算机配置信息的准确掌握,对计算机配置的变化也无法及时跟踪。例如,要准确掌握每台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信息,通过手工方式将是非常耗时和繁琐的工作。要想实时并准确地掌握内网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状况与配置变更状况,必须通过技术手段和工具来辅助实现,才能有效节省成本和资源,提高内网管理的效率。

5) 终端计算机的远程维护

对于网络规模普遍较大的电力企业来说,终端计算机的数量众多,it管理人员无法实时掌握每台终端计算机的运行状态。当终端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it管理人员如果采用现场维护的方式,一方面增加了人力成本,另外由于人力资源有限,也无法保证维护的及时性。如何实时监视终端计算机的运行状况,并且方便地对终端计算机进行远程维护,是it管理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几类it管理人员面临的终端计算机管理问题,随着近年来网络安全焦点从互联网向企业内网的转移,电力行业部分企业也采取了一些终端管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随着企业信息化水平和it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提升,电力行业对内网终端计算机的管理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在探索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需求趋势。

1) 安全加固解决方案

对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可采取的措施有:补丁管理、防病毒软件监测、主机防火墙。这些措施均增强了终端计算机的安全性和健壮性。

补丁管理

通过补丁管理,能够对内网终端计算机缺失补丁进行定期检测和自动安装与更新,保证系统与软件缺陷一经发现便可及时修补。通过补丁分发管理,大大减少了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漏洞被利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同时,it管理人员还可以实时统计当前各终端计算机的补丁缺失情况、补丁安装情况以及补丁安装的进度等,得到全网的终端计算机补丁安装快照。方便了对补丁分发过程的监控。

防病毒软件监测

通过防病毒软件监测,可以判断终端计算机是否安装了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运行是否正常以及病毒库是否保持最新等情况。如果以上几条不满足设定的策略要求,监测系统可以向it管理人员发送报警信息。另外,监测系统还可阻断终端计算机的内网接入和内网访问,确保易被感染的终端计算机无法使用内网。

主机防火墙

通过主机防火墙,一方面,可以阻断来自外部的入侵,防止外来入侵给终端计算机带来危害;另一方面,也可以对终端计算机的网络访问行为进行控制,防止内网用户对网络资源的滥用行为,如bt下载导致网络带宽过渡占用。

通过以上加固措施,使得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强度和抵抗安全风险能力大大提高。更进一步,还可以对未及时更新补丁、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计算机进行网络访问控制和隔离,使其形成内网中的“孤岛”。避免该终端计算机对内网其它主机造成安全威胁。

2) 接入控制解决方案

所谓的接入控制,是指对接入内网的终端计算机进行身份鉴别或者安全状态检查,阻止未授权或不安全的终端计算机接入内网和访问内网资源。通过接入控制,可以将外来计算机阻挡在内网之外,也可以将内网中安全性较差(未及时安装补丁和防火墙软件)的计算机隔离出内网,保证内网整体的安全性。

arp欺骗阻断

对于非授权计算机和不安全的计算机可以采用arp欺骗的方式,用虚假的mac地址刷新目标计算机的arp缓存,导致该计算机无法与内网其它设备通讯,达到阻止其访问网络资源的目的。

与交换机联动阻断

更进一步的技术则是通过与交换机的联动,自动判断接入计算机的交换机接口,如果发现接入计算机未经过授权或者安全性较差,则通知交换机禁用该计算机所在的端口。彻底阻断计算机的接入。

以上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如果能够配合使用,则可极大提高计算机接入控制能力。通过接入控制,可最大限度地保证内网的整体安全性。

3) 行为监控解决方案

对于用户数量达到上千的电力企业,如何规范内网用户行为,是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对用户行为的监控,包括用户网络资源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进行了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访问等。如:bt下载、msn/qq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玩电脑游戏、观看视频、听音乐等。

进程监控

通过对终端计算机运行的进程进行监控,可以发现用户正在运行的程序。可以通过进程黑名单的方式限制用户运行某些程序,例如游戏、攻击工具、视频播放器、mp3播放器等。限制用户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上网控制

通过对终端计算机的上网控制,可以限定终端计算机的网站访问、网络聊天和bt下载行为,使得终端计算机的用户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既可避免用户滥用网络资源,又能降低随意浏览互联网带来的安全隐患。

配置管理解决方案

配置管理主要完成终端计算机的各种信息的收集和系统参数的配置。通过配置管理,it管理人员可以准确掌握每台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状况和运行参数,并对批量地对终端计算机的运行参数进行远程修改。

主机信息收集

收集终端计算机相关信息,如主机名、ip地址、网络参数、帐户信息、安装软件清单、硬件清单、驱动程序清单、服务清单、进程清单、系统日志等。为终端计算机的维护和故障诊断提供参考。

网络参数设定

设置终端计算机的网络参数,包括ip地址、网关、dns、wins等。当网络结构发生变动时,可以快速重新变更计算机网络参数。大大减轻it管理人员的网络管理压力。

远程维护解决方案

远程维护作为it管理人员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如果没有良好的技术手段做支撑,仅仅依靠电话、邮件等方式往往无法解决问题。从而加重了it管理人员的负担。远程维护就是依靠技术手段和工具,远程对终端计算机进行故障诊断、系统修复和日常维护等。

远程协助

通过远程协助,it管理人员可以响应远程终端计算机的协助请求,临时接管远程终端计算机,进行本地化操作。例如:开关机、搜索可疑文件、服务/进程查看、系统配置查看、资源使用监视等。it管理人员完成维护操作后,释放对终端计算机的接管。

预警平台

预警平台可以为it管理人员与终端用户建立一个即时通讯的平台,通过该平台,it管理人员可以接受和回复终端用户的咨询,可以得到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告警,也可以定期向终端用户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和安全管理策略等。方便了it管理人员与用户的交流和交互。

内网安全管理新趋势

在电力行业,由于技术和产品的限制,前几年已经采取内网安全管理措施的企业,大多选用了多个安全产品,通过各产品间的协同工作,共同完成终端计算机的管理。应该说,这种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面临各产品之间的交互以及与信息共享的难题。由于这些产品由不同安全厂商供应,很难真正实现产品之间的联动,给it管理人员带来不少麻烦。

随着技术的进步,目前的电力行业内网安全管理已经呈现出新的趋势,包括:

1) 内网安全管理重心继续向终端计算机转移

内网安全管理明显地服务器区域转向了终端计算机,因为终端计算机数量众多,任何一台出现安全隐患,对整个内网都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冲击和破坏。

2) 对功能高度集成的终端安全产品提出了需求

企业用户逐渐认识到,内网的安全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靠安全产品的简单堆砌就能解决,采用高度功能集成的安全产品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适合内网安全管理的功能高度集成的终端安全产品。这类产品的功能定位逐渐明确,具有适合内网安全管理的鲜明特色。

3) 终端安全加固与运行维护并重

终端计算机作为员工日常工作的工具,当然要保证其安全性。不过,企业用户逐渐认识到,终端计算机的使用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内网既要安全,也要易于维护。应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终端计算机的维护管理水平。

目前,内网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安全领域。在该领域内,逐渐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安全厂商。对于计划考虑采取内网安全管理措施的企业,目前已经有了更加适合的产品解决方案。例如,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lansecs内网安全管理系统,针对电力行业终端计算机数量众多,网络结构复杂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网络管理功能。并将终端管理与网络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提出了“单点防护、网络联动、全面管理”的内网安全管理新思路,进一步完善了内网安全管理理念。通过终端加固、终端监控、终端维护、接入控制、网络管理、资产管理等功能的协同与交互,帮助电力行业用户利用单一产品就可实现全面的内网安全管理。不仅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投资、也减轻了it管理人员的内网管理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在电力行业中,该产品已经拥有东北电网 >;、包头供电局 、云南大朝山水电 有限公司、锦州东港电力、山东荷泽供电公司 >;等几十家成功案例。为电力行业的内网安全管理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第3篇 电力体制改革中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

目前,国家正在加大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实现打破垄断,提高效率,优化资源的配置。这次改革自上而下,力度很大,将打破原有的“发、供、用”的格局,作为供电企业,沿袭原先的安全管理思路和手段,将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是管理者所面临的一个严肃课题。

1必须明确利益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随着改革浪潮的推进,一些人难以适应改革中的阵痛,特别是在电力体制改革的优胜劣汰中被迫要下岗的人员,这些人在浪潮来前无动于衷,在浪潮来时束手无策,思想情绪波动很大,形成了潜在的安全薄弱点。在企业的改制或改组过程中,其组织机构、人员的一些观念都会发生相应转变,也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转变中和转变后安全管理上的盲点。克服上述问题,首先要加大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让职工充分了解其面临的形势,使其在知识上、思想上、心理上作好应变的准备;其次,对过去科学合理的成分不应抛弃,要继承和发展,在完善安全保证机制、强化安全监察机制、建立安全风险机制的同时,注意及时、准确地明确新增减岗位后的各方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

2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四个转变”,即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防,变粗放型管理为严细型管理,变管事为主为管人为主。

采取现代安全管理手段,以可靠性管理和状态评估技术对设备进行安全预控,以安全性评价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预控,以安全责任制管理对各级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安全预控。

3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城网改造、综合自动化改造力度的加大,无人值守变电站逐步增多,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广泛。目前,济宁电业局所有变电站已全部实行无人值守,继电保护微机化率、断路器无油化率逐年提高,对于这种变化,采用何种安全管理模式,要认真加以研究。对无人值守变电站,必须确定合理的操作半径、管理半径,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管理模式。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步制定检修规程和巡视、操作、监护、改定值的有关规定,同步加强检修运行人员的培训。

4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上

从安全工作的主体看,人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的计划者、执行者、控制者,但也往往是事故的引发者、责任的承担者、后果的受害者。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在人,在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感、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其中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分析多种事故可以看出,各种严格的监督、科学的制度,如果没有安全意识做保证,其作用是相当有限的。一个部门,在安全形势比较好时,往往会过于夸大监督和制度的作用,忽视安全意识的作用,因为这是管理者做出或制定的,是看得到、便于总结的工作成绩。在安全形势不好时,分析事故中才真正体会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所以管理者应高度认识到,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提前补牢而不亡羊,抓安全意识,就要实实在在,好大喜功、摆花架子,难保不发生事故。

增强安全意识仅靠灌输式的安全教育是不够的,必须造就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要建立严密的安全网络,执行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进行“安全我一个,幸福我一家”情理教育。除此以外,还要大力开展“抓好一个活动,开好两个会,落实三个不”的“增强”系列活动。即抓好安全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措施。

5坚持实事求是,要居安思危

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不安全因素,出现不安全隐患,即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再好,考核再细,制度再严,只要人员的安全意识稍有麻痹,就可能酿成新的事故。同时,今天在安全生产上所取得的好成绩也只能说明过去,不能反映现在,更不能代替将来。如果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自以为是,极易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自满情绪,造成安全管理上的“混乱”局面。

第4篇 电力安全管理亟待解开六个结

影响电力企业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员工和管理者的素质是两大要因,该两大要因构成了事故的内因和外因,内因包括员工的观念、行为、素质,外因包含管理的模式、力度和评价方法。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从6个方面控制好内、外因。

1  内因

1.1 第一个“结”——员工的观念

目前,电网企业安全管理,整体上尚属于“要我安全”的态势。尽管上上下下苦口婆心,作了很多努力,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仍未形成“我要安全”的局面。员工的“我要安全”意识淡薄,很多员工“不怕受伤害怕伤和气、不怕违章怕麻烦、不怕规章怕领导”,该制止的不好意思制止、该拒绝的不敢拒绝,一个个小隐患、一次次轻度违章就从大家的眼皮底下溜过,久而久之酿成大隐患和严重的违章。不出事故只是侥幸,万一真的出了事故,就启用全家人的眼泪来减轻处分程度,让“恩爱有加”的各级领导也难以下“重”手,这个念你初犯、那个下不为例,到了生命受到伤害的时候就悔之晚矣。

上述问题的根源在思想,所以解决这个顽症的有效办法就是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养。从而使员工自发地、主动地、持久地按制度办事,让家属永久地、情愿地支持职工,真正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让我的家属安全。

1.2 第二个“结”——员工的行为

从大量事故统计的概率来看,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远远大于设备缺陷和环境因素所致的事故,约占90%。设备、环境当中的危险源的数量是有限的、固定的、易控的,而人员的行为是动态的、影响因素又是复杂的,因此,必须实施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用明细的作业指导书强制规定作业程序和要求,用清晰的管理手册强行规范作业标准和行为。但往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场作业人员不愿受他人所控,工作负责人不愿多管“闲事”,班长、安全员有时拉不下面子,久而久之,有些员工对“三违”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所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要从制度执行的源头做起,在起初推行“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时,就要向军队学习,采用强制性的手段。

当然采取强制性手段并不排斥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主管生产的领导也必须学会两手抓。既要抓生产、又要抓思想。

1.3 第三个“结”——员工的素质

任何一项作业都是通过“人”来完成的,员工之间素质参差不齐,某一个人的素质也有降低之时,对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掌握滞后,这都会使作业危险大增。员工素质还体现在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个动作当中,表现形式实难掌控,常有一些非危险点的环节、隐患升级成事故。因此,低素质员工在岗是第一危险源,重视低素质员工的管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迫切之举,岗位培训亟待改善。一要抓好针对性培训,如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等要烂熟于心;二要抓好新设备、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的提前培训,做到心中有数;三要抓好事故多发点、危险点辨识培训,做到知己知彼;四要进行细节培训。

2  外因

2.1 第四个“结”——管理的模式

如今的电力安全管理,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安委会,建立两个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级级制订落实方案,快报简报,网会例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现场的“三措一案”、“两票三制”件件齐全。但制度健全不等于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要发挥好安全管理的职能作用,关键要打破传统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管理方式,要在坚持常态上、细节执行上、模式转化上下功夫。

2.1.1坚持科学管理

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取代笼统、模糊、运动式的管理要求。量化描述安全管理行为,将量化标准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以量化的数据作为提出问题的依据、分析判断的基础、考察评估的尺度。利用各专业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引导、调节、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矫正不规范行为。

2.1.2进行针对性管理

明确分工(两个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最好将市、县公司的安全监督主权上挂一级,由总工程师兼任安全总监。明晰描述各级职责,务必使大家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

2.1.3推进管理模式的转化

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人人皆知作业者违章承担什么责任,管理者缺位或处理不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2.2 第五个“结”——管理的毅力

有的单位安全工作时时在做、安全事项天天强调、安全制度样样齐全,可就是感到心中无底,事故有随时来临的可能。原因何在?一种情况是工作做了,但没有做到点子上,缺乏针对性;另一种情况是制度执行了,但很难坚持到底,缺乏持久性,怕“得罪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工作做得不周密,缺乏细致性,因小失大。

要正确看待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曲折和反复,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经常抓、盯着抓,问题不解决不撒手。问题消除后,还要关注巩固提高,形成抓安全的良性循环。

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变督察为抽查、变明查为暗访、变检查为指导,用违章、异常的发现率来衡量检查、抽查活动的绩效。作为安监人员,要公正、严格执法,反之也要承担责任。

2.3 第六个“结”——管理的评价

长期以来,我们对企业安全的考评只看结果,即判断“两头——出事与没出事”,没出事就是成绩,出了事就一票否决。结果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就“掩耳盗铃”,捂住异常盖子,甚至报喜不报忧,最后违章不止、隐患不断或给日后埋下了许多“一触即发的”事故隐患,违背了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

其实不出事不等于没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怕就怕长时间没发现问题。必须承认,在安全管理上,无论哪个单位、哪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善于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才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谁对问题发现的早、解决的快,谁就能取得安全管理的主动权,谁就算有成绩。所以对安全绩效的评价方式应采用“结果+过程”,重点更应放在防微杜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

就问题而论,有历史累积和当期所现之别,有的显而易见,有的则深藏于复杂的表象之中。能否见微知著、透过现象看本质,特别是发现一些深层次问题,是对管理者观察、鉴别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抓落实能力的检验。比如有的企业天天强调安全,一些安全措施就是落实不好,甚至“一边出经验,一边出问题”,这都与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有关。在工作中,有的缺乏预见性,看到眼前没出事就不想以后会不会出事;有的缺少敏感性,虽然问题就在身边,却“不识庐山真面目”。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也是抓落实的起点。因此有必要用“问题发现率、解决及时率、整改到位率、违章举报率、监护缺位率、事故追溯率、责任处理率”等来评价过程。如对违章查处,设置举报奖,对责任人尤其对缺位者的责任处理必须明确,谁不兑现就严肃处理谁。让“严”体现在平时,让“奖”兑现在当时,让做“老好人”的干部或安监人员下课。

第5篇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摘 要〕 针对电力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屡禁不止的现状,提出了安全管理工作应关注的几个问题: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文化的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重视查评问题的整改,提高电网和设备健康水平;制订应急预案,减少事故危害;通过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关键词〕 安全管理;安全意识;技能培训;事故预案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新中国的电力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与总结,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而规范的管理模式与制度,并且还在不断地探索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然而,电力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人员责任事故仍屡禁不止。针对这种情况,笔者通过对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提出目前安全管理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

各级领导和人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行动上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在人员责任事故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约占80%。因此,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应成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

(1) 健全、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目前,电力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对企业领导、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责任有明确的规定,而对职能部门的各个岗位、班组及个人的安全责任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要根据每个岗位在生产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个人,确保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2) 定期检查各级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的实践证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在各级领导,核心在主要负责人。因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主要精力放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上,放在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上,放在安全目标的完成上,从而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

(3) 坚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从严考核。对事故和未遂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照《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肃处理。倡导“安全生产得之于严、失之于宽”,营造“从严要求,从严考核”的安全管理氛围。

2 建设安全文化,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人来完成。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解决安全工作深层次的问题。这就要求:

(1) 坚持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企业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发展机会,创造心情舒畅、关系顺畅的软环境和工作条件完备的硬环境;

(2) 引导、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的法律意识,始终牢记“事故源于隐患,隐患出自违章”的经验总结,规范工作行为;

(3)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榜样,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不仅要通过企业内外事故的剖析,而且要建立电力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室,展示恶性事故发生现场及当事人的照片,用血的教训来唤起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分析、总结并推广他们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先进安全文化的建设,非一朝一夕可成,需要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完善。

3 加大培训力度,尽快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

在电网不断发展、技术不断更新的形势下,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的提高已迫在眉睫。根据电力企业目前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技术素质情况,以及常规培训侧重理论和考证培训的现状,应加大现场作业技能的培训力度,尽快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在这方面应当做到:

(1) 实行岗位竞争和绩效考核,通过加深忧患意识和竞争压力,促使作业人员刻苦学习、勤奋工作。通过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积累知识、增加才干、提高技能;

(2) 加强脱产培训和现场实践,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要克服以往培训内容大众化的弊病,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不同特点进行区别培训。要注重现场实践的培训,增加培训的实用性。最重要的是,要严格培训结业的考试考核,防止考试考核人人过关,使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并促使被培训人员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放在安全技能的提高上,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

4 重视查评整改,提高电网和设备的健康水平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对人、机、环境及安全管理本质安全化进行量化评估,全面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对查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是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施工作业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电网安全供电的重要措施。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大对查评问题的整改力度,要结合大修、改造项目,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费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加强监视、采取措施,确保可控、在控。同时,要与春季、迎峰度夏、秋季、冬季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并进行持续改进,实现动态、长效管理。

5 以新的理论和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电网在壮大,技术在发展,改革在深化,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更应创新。近年来,安全管理的理论、方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如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安全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作业、设备评估等。这些理论和方法,在安全生产中起了重要作用。今后还应对现已使用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加以总结、完善,并研究和学习更新的理论和方法。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一项系统工程,安全生产中出现问题不是靠一二个先进理论就能解决的。因此,电力企业仍须坚持已有的有效管理方法,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以各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好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不断用先进的安全理论和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6 制订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预防为主”,即超前做好预防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但在实际工作中,事故仍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尽相同,有的还很低;二是电网设备的运行状况不一样,有的隐患还未被掌握;三是外力破坏事故防不胜防。因此,电力企业应树立风险忧患意识,制订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把问题设想得复杂些,后果设想得严重些,措施考虑得周全些。

7 注重调查研究,不断调整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

基层班组和施工现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安全管理的思路和工作方法要随着基层班组的构成和施工现场的变化而调整,以达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有效。电力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由于地理环境、地域文化、人员素质的差异,各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的管理方法、现场施工的作业习惯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需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倾听一线职工的意见,归纳总结基层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6篇 电力业内网安全管理发展趋势解决方案

电力行业的内网结构复杂、应用系统众多,网络和应用系统的运维消耗了管理人员相当的精力。然而,根据统计发现,企业内网和应用系统发生故障的原因很少是由于网络设备和应用系统自身的问题,更多的是因为企业内网的其它安全因素导致,如病毒爆发、资源滥用、恶意接入、用户误操作等。而这些安全因素,则几乎全部来源于用户终端计算机。因此,企业内网和应用系统的维护管理不是独立的,应该从内网安全管理的全局出发,从事故发生的根源开始,对内网安全进行通盘考虑。

近年来,电力行业信息化>发展迅速,无论是发电企业 业>还是电网 公司,企业内部网络和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已经逐步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逐渐成熟。可以说,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已经从“建设时期”进入了“维护和管理时期”。如何使信息化“建设时期”的投入转化为企业真正的生产力,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当前电力行业各企业普遍关心并努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内网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

当前电力行业内网安全管理面临不少问题,其中如何有效地对内网终端计算机进行管理,困扰了相当多的it管理人员。这些问题可分为如下几类:

1) 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

尽管多数电力企业对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已经采取了部分安全措施,例如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和个人防火墙软件,甚至部署了漏洞扫描系统定期对终端计算机进行漏洞扫描,督促用户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但是,这些努力措施却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首先,企业管理者不能保证所有的终端用户都安装了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其次,即便安装了这些防护软件,用户也常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病毒库,也不知道如何正确配置防火墙策略;另外,系统漏洞扫描虽然可以获得终端计算机的补丁缺失情况,但是却缺乏有效的补丁安装手段。所有这些因素,均导致终端计算机的安全无法保障。

2) 终端计算机的接入控制

电力行业企业一般来说都属于大中型企业,内网计算机数量众多。it管理人员很难统计内网计算机的确切数量,也无法区分哪些是内网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哪些是外来的非授权使用的计算机。这种状况下,很难控制外来人员随意的计算机接入。很容易导致企业内网机密信息的泄漏,往往等泄密事件发生了,却还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

另外,对于内网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任何一台感染了病毒和木马,it管理人员也无法及时定位和自动阻断该计算机的破坏行为。往往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判断和定位该计算机,然后再通过手动的方式断网。对安全强度差的终端计算机缺乏有效的安全状态检测和内网接入控制,是it管理人员比较头疼的问题之一。

3) 终端计算机的行为监控

在电力行业中,内网的建设和使用的确为企业提供了效率增长的工具,但是部分企业却发现恰恰正是由于内网的使用,反而导致部分员工的工作效率成倍下降。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员工经常利用终端计算机进行与业务无关的互联网访问、文件下载、网络聊天、玩计算机游戏。看电影等。首先,这些用户行为给企业造成了生产力损失,降低了工作效率;其次,员工对互联网的过渡访问会占用企业极大的网络带宽,给正常用户的网络使用造成冲击;另外,上网会增加终端计算机感染病毒和木马的可能性,给内网带来新的安全隐患 和风险。因此,如何规范员工的终端计算机使用,并对其行为进行控制,给it管理人员提出了新的课题。

4) 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管理

对于电力行业庞大的企业网络和众多的终端计算机,依靠传统的资产登记管理办法,根本无法做到对计算机配置信息的准确掌握,对计算机配置的变化也无法及时跟踪。例如,要准确掌握每台计算机的软硬件配置信息,通过手工方式将是非常耗时和繁琐的工作。要想实时并准确地掌握内网终端计算机的配置状况与配置变更状况,必须通过技术手段和工具来辅助实现,才能有效节省成本和资源,提高内网管理的效率。

5) 终端计算机的远程维护

对于网络规模普遍较大的电力企业来说,终端计算机的数量众多,it管理人员无法实时掌握每台终端计算机的运行状态。当终端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it管理人员如果采用现场维护的方式,一方面增加了人力成本,另外由于人力资源有限,也无法保证维护的及时性。如何实时监视终端计算机的运行状况,并且方便地对终端计算机进行远程维护,是it管理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几类it管理人员面临的终端计算机管理问题,随着近年来网络安全焦点从互联网向企业内网的转移,电力行业部分企业也采取了一些终端管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随着企业信息化水平和it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提升,电力行业对内网终端计算机的管理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在探索内网安全管理解决方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需求趋势。

1) 安全加固解决方案

对终端计算机的安全加固可采取的措施有:补丁管理、防病毒软件监测、主机防火墙。这些措施均增强了终端计算机的安全性和健壮性。

补丁管理

通过补丁管理,能够对内网终端计算机缺失补丁进行定期检测和自动安装与更新,保证系统与软件缺陷一经发现便可及时修补。通过补丁分发管理,大大减少了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漏洞被利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同时,it管理人员还可以实时统计当前各终端计算机的补丁缺失情况、补丁安装情况以及补丁安装的进度等,得到全网的终端计算机补丁安装快照。方便了对补丁分发过程的监控。

防病毒软件监测

通过防病毒软件监测,可以判断终端计算机是否安装了防病毒软件、防病毒软件运行是否正常以及病毒库是否保持最新等情况。如果以上几条不满足设定的策略要求,监测系统可以向it管理人员发送报警信息。另外,监测系统还可阻断终端计算机的内网接入和内网访问,确保易被感染的终端计算机无法使用内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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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系统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部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经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第四条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及各网、省公司(局)的领导下,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主业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多经企业的行政领导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工、团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二章 责任制

第七条多经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正职在内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工种、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多经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并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熟悉并执行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负责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组织,并保证安全网络的正常运转。

4.亲自主持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反措、安措)并督促落实。

5.至少每周一次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企业分管领导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围的第一责任者;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岗位都要制订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条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和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2.监督安全生产计划、“反措”、“安措”计划的执行。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安全录相等。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检查安全日活动及效果,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检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等。

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6.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定期检查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权:

1.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在事故调查中对事故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者处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以及对事故的分析、认定与领导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向上级反映。

3.有权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过失人员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管理人员属企业的生产人员,享受同级生技人员的待遇,各级行政领导要给予积极支持,使其真正有职有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要对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

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作到:

1.自觉遵守国家、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

5.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及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6.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电力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多种经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均应成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所属企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多经企业要根据电力工业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各自的规模及行业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派任资质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从事工业生产、建筑安装的多经企业,其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100人以上的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10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五条企业的车间(队)、班组、店堂、仓库、摊点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企业自上而下健全安全网络,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多经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工业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从事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多经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各种规程、制度,并对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等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从事非电力行业工作的多经企业应针对有关的行业特点,执行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或本企业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第五章 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网、省公司(局)多种经营主管部门应每年召开多种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多经企业安全自查、互查、联查,不断提高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各多经企业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二十一条多经企业每年要制定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和“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二十二条多经企业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多经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任务忙闲做好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多经企业年末要发动职工搞好自下而上的安全总结、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章 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多经企业的主要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须经安全教育和培训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任职上岗资格,任职期间应每两年组织一次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从事电力生产、建设有关工作的上述人员的培训、考试由主办单位负责。

第二十六条多经企业的专兼职安全人员、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及全体职工每年应进行系统的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学习并考试合格。该工作由本企业负责。

第二十七条新招收录用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

以上培训、考试由本企业负责

第二十八条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多经企业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三十条多经企业雇佣的临时工、农民工、非本企业的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有关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

第七章 现场安全与卫生

第三十一条生产现场应环境整洁,道路畅通。采光充分,通风良好,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第三十二条针对生产的不同情况,做到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漏、防粉尘、防触电、防窒息、防塌方、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完善。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安全人员、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安全规程,遵守现场纪律。

第三十四条多经企业应依据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备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执行国家、部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第八章 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多经系统管理和经营的小火电、小水电等及电力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同主业一样。其运行、检修、试验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电力生产的有关规程、制度。

第三十七条多经企业利用各种形式自建的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检验、调试和生产运行必须符合国家及电力工业部有关安全及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卫生设施必须同设备一起投产使用。

第三十八条多经企业管理的小火电、小水电等设备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使其具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水平。

第三十九条多经企业的电力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主业“双达标”的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和提高其完好水平。

第九章 承包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多经企业作为承包方时不论采取哪一种承包形式,都应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在承包主业的电力生产建设任务时,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第四十一条作为发包方,多经企业在发包工程前必须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资质,承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与所承包工作相符的资质、相应的实际能力及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十二条多经企业在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四十三条多经企业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多经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按时向多经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安监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十五条多经企业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主办单位,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网、省公司(局)多种经营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四十六条调查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企业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四十七条多经企业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多种经营的主管部门、各多经企业都应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多经企业应设立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四十九条对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五十条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8篇 电力工程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健康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尊重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作为一家电力工程建设企业,面对着电力建设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必须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这两个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一方面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中得到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还必须在各电力工程项目中有效实施。而后者往往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根据电力工程建设企业中两个体系的实施情况,就如何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具体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探讨。

电力工程项目中,包括土建项目、电气安装项目、线路架设项目等不同种类的工程。而且各工程项目又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和条件。因此,体系的运行不可能简单的采取“拿来主义”——按照公司总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必须是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方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的“建立”起符合该工程的管理体系,才能使体系运行行之有效。

1 初始状态输入阶段

1.1 了解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要求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就必须全面了解顾客的要求。合同、协议以及各种附加协议中,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的要求,往往会遭到施工人员的忽视。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规范,而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再停留在简单的工程量、造价等方面,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特别是外资企业作为建设方时,其对安全、健康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详细。这方面的附加协议内容往往比主合同还要丰富得多。这些协议中,不乏科学、系统的工作方法。施工单位对建设方有关要求的关注,不但可以实现将各方面的要求事先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管理水平。

1.2 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在体系中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了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管理方案进行有效控制。但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还应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从中确定与工程息息相关的重大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识别,一方面淘汰与工程无关的因素,另一方面,还可能增加个别因素。这都是由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时,也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保证各因素在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控制。

1.3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理由与1.2基本相同。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更加注重对有关的技术规范的收集。使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 策划阶段

2.1 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灵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章节,溶入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例如在安全管理及安全保证措施的章节中,体现出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章节中,同样体现出环境保护的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管理制度,如果需要进一步的阐述,还可以编制单独的文件作为指引。

2.2 针对管理方案的策划

在1.2中,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还可以将管理方案引伸到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来。例如,策划对施工场地的消防器材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工地临时用电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和条件的管理方案等。对每个管理方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使管理方案实实在在的服务于工程项目。

2.3 针对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策划

针对工程自身的特点和具体的条件,除了策划《工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和《职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常规的应急预案,针对南方沿海地区的气候条件策划《恶劣气候条件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突发群众性疾病策划《非典型肺炎事件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策划《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六氟化硫气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各种应急预案。使工程项目施工中对各种事故均能得到控制。

2.4 针对能源资源管理的策划

在工程项目中,对能源资源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对水、电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的特点,以及以往工程积累的数据,可以制定月度的水、电控制值。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度,每月的控制值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水表、电表应进行相应的配置,至少生活区、施工区的水表、电表应该分开。每月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与控制值进行对比,不断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浪费程度。

2.5 针对员工健康的策划

影响员工健康的主要因素来自于施工环境、生活条件和餐饮设施。施工环境除了配备“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之外,还必须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静电的安全措施。员工的生活条件除了摒弃黑暗潮湿的石棉瓦房,换成宽敞明亮的砖房之外,还应该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使生活污水和垃圾远离生活区。对垃圾的处理可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定期的清理和回收,减少污染的同时,也节约了资源。餐饮设施的配置,一方面可以要求员工饭堂申请卫生许可证,另一方面对日常供给的饮用水卫生给予保证,避免员工饮用卫生情况不明的山泉水;对放置在工地上的大水壶应该上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6 针对三级安全教育的策划

以上各项策划的贯彻和落实,都需要通过对员工的教育进行传达和学习。因此,三级安全教育不仅包括对员工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还应该包括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教育。在项目部中设立专门的教育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的电教器材。为每一位参加培训教育的进场员工建立安全教育记录卡,并发给进场工作证,在证件的背后记录有关的急救应急电话。

3 运行阶段

按照以上六个策划,以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项目经理应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合理安排人力和资金。各有关负责人应确保运行中各项记录的及时性,并真实反映体系运行的情况,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在工程项目中可以开展《安全技术作业票》的工作。使每一项工作在开工前都进行了安全交底,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审批。

4 监督和考核阶段

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运行控制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等几个方面,对工程项目日常的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对于施工环境的监测,可以委托环保监测部门进行。在施工的高峰期,委托进行有关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的监测,通过监测报告进行绩效考核。

5 小结

虽然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很好的把体系与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有机的进行结合,抓住两者的结合点,把工程项目的管理逐步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科学、系统的方向转变,便能逐渐体会到体系的优势和促进作用。

第9篇 风险管理在电力安全客理中的运用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识别、衡量、分析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风险,用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的全面开展,对发电企业管理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得以改进,从而让发电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系统。现就风险管理对电力企业某些管理环节的作用和影响进行探讨。

1风险管理对安全管理的促进

风险管理的应用将使安全管理更科学、更全面、更系统、更规范、更有针对性,从而使企业的安全基础更加牢固。

多年来,电力企业在总结事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形成了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级安全网。建立、健全了安措与反措计划、两票管理、个人防护用品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救灾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证制度。为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了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活动、隐患整改、事故演练、监察违章作业等落实、检查、监督和评价体系。

采用现代风险管理后,将会进一步对固有的体系进行有效整合,传统管理系统中的合理成分不仅不会被丢弃,而且会在系统化的风险管理基础上得到继承和发展,使安全管理更加科学、系统。

1.1根据危险源确定预防目标和“两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但在落实中,一直处于消灭隐患的认识层面上。对隐患的查找和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一般都以本单位或者同行业的事故经验总结为依据。

风险管理则强调超前控制,即在工作之前就对工作环境和场所中可能产生的事故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检查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力争将可能的事故消除在产生之前。对事故的预测不是仅仅凭借经验和事故总结,而是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区域划分下,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运用现代风险评估技术多角度、全方位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评价它的风险程度,制定对应级别的控制措施。这样就更加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使预防目标和手段更加科学。

安措与反措计划是基于以往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而提出的预防计划,以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内容为重点来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应对方案。

25项反措是对电力系统已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改进措施,而风险管理活动中的危险源查找很大一部分也是依据同类企业的事故教训。因此25项重大事故无一例外地将成为25项重大危险源。其中的措施也是其相对应的风险管理内容。由于对重大事故的认识是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就不能排除在这25项重大事故之外还会有更大或同样大的事故隐患存在。全面、科学、系统的危险源查找与风险评估,将会提前发现这些尚没有发现的事故隐患,并可按照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将两措计划做得更加全面彻底。同时,用风险管理技术对25项反措进行分析,可使25项反措更加贴近本单位的实际,避免以往由于机组类型不同、企业管理模式不同而产生的25项反措不能够得到具体落实的情况。

1.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完善安全保证制度

对于两票管理、起重设施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救灾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证制度,经过风险评估后会发现风险与防护制度不一定对应,这将给更进一步丰富安全保证制度的内容提供科学的、有针对性的依据。

经过风险评估后,也会发现有的风险仅仅靠防护不能够满足要求,如对岩棉保温靠口罩不一定起到防护作用,需要更换新型材料;对抗燃油危害的保护手段只从避免皮肤接触角度进行不一定完善。对高风险低对策的保证制度,需要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采取替代、改进等处理方法,或者利用修改技术规程、修订工艺标准等措施进行风险预防。

根据风险评估对原安全保证制度一一对应进行评价,根据逐项评价结果检查保证和防护制度更加系统、有效,以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

另外,在将安全保证制度和具体风险对照检查的过程中也将发现,抽象与笼统的缺点使制度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变差,并淡化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同时也会发现一些没有实际风险控制作用,而依据人们心理习惯、片面观点制定的安全保证制度。

1.3安全大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在活动形式和检查内容上,都基本上形成了固定的模式,是电力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形成的一种预防事故的方法。但是在风险管理中,这种季节性检查的内容不是固定的。首先,各企业的地理位置不同,决定了它面临不同的季节性自然侵害的区别,如南方企业也许没有必要防冻,但防汛是主要问题,而沿海企业防台风则是重点。在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过程中,不同的企业会发现在季节安全大检查中需要增加不同的检查项目,如北方电厂防风沙、防枯水,黄河流域电厂防凌汛,南方丘陵地区电厂在雨季防泥石流等。另外,不同地域的电厂其季节性风险发生的时间是不同的,如北方的汛期和南方的汛期不可能一致,所以这种以超前控制为目的的预防性检查时间也因电厂不同而不同。

对安全管理的检查1年2次也不一定合理,对应高度风险的管理制度也许需要1个月检查1次,而对应于低风险的也许2年1次就够了。检查的时间间隔太短不利于整改,间隔太长不能够即时发现问题,因此检查间隔应以该管理制度的风险级别的不同而不同。可见,安全检查的内容与形式要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控制措施等风险管理基础上,依据不同电厂、不同项目来确定。

1.4安全管理责任制

管理的关键是执行,执行的前提是建立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保证。电力安全责任制以行政正职为核心,形成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网,并对每一级的责任和目标都做出详细的规定,形成具体的安全职责。同时建立“月安全生产责任制汇报制度”,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各单位行政正职向企业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使之达到“可控、在控”。

风险管理中有对风险控制的各种措施,也有对风险进行过程控制的具体活动,当然也需要有保证这些措施有效执行的责任制落实。和安全管理责任制不同的是:

(1)安全管理基本上是按照事故级别以区域、机构进行划分的责任制,而风险管理是按照风险评估后的风险等以风险项目为基础划分的项目责任制为主,区域责任制为辅;

(2)在安全管理的责任制落实上,各基层单位分别按照不同的安全目标将异常、未遂控制在班组,障碍控制在部门,事故控制在企业。这是一种以发生目标事故为责任的事后管理。

风险管理的项目责任制则根据风险值的高低进行分级管理,风险高的项目由企业一把手和安委会控制。依此类推,由部门、班组、专责员工去控制。发生危险失控后根据风险级别进行不同的处理,日常则根据风险级别以不同的周期分别用口头、书面、会议、正式报告等不同的形式向上级汇报。同样是吸烟,在泵房和制氢站会由于对应的风险级别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关注、处理;同样是暖气泄漏,在普厂房和在蓄电池室应当由不同级别的人群去过问。这种责任制的落实方式不仅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体现了社会分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人有责。特别是使安全管理无一遗漏,使所有危险源的管理都能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保证制度和检查、评价、监察制度的有效实施。

2应用风险管理的前提和难点

2.1风险管理要求做到全面、系统

风险管理贯穿于管理的各个领域,做不到全面就意味着管理有漏洞,就不能实现预防为主的目的。全面意味着全员参与,如危险源的辨识过程要有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否则将是主观的、片面的、低层次的,从而使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小组成员所代表的专业、行业、阶层要全,切忌少部分人甚至个人去评价。因为这样的评估结果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且难以形成本企业风险评估的统一标准,无法进行高低风险通盘考虑、分级处理。风险管理的手段要求全面,不同级别风险应有不同的管理手段。

所谓“系统”就是要求所有领域、环节的所有风险管理均应执行评估、管理,管理措施执行后再评估、责任落实、检查、改进等环节。避免为应付评审而草草开场,没有统一计划而简单的按部门划分任务,造成谁发现、谁执行、谁检查的情况,从而出现检查人与执行人不分以及工作过程没有反馈,工作结束后束之高阁的无序与混乱现象。“系统”还体现在风险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效结合、互相作用,将各管理部分在科学分类的前提下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整体,使电力企业的生产真正实现风险预控。

2.2风险管理要求能够实现持续改进

在全面和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手段不断对危险进行控制、改进,在风险得到监控、降低后可以重新评估。出现隐患、未遂、事件、事故后要及时检查管理制度的漏洞,如果发生风险管理外的事件,就要及时补充风险管理系统,结合pdca循环使管理得到持续改进。

信息技术为风险管理及时进行信息的前馈和反馈,为实现风险管理持续改进提供了一个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行业、集团、地区及设备用户内部的安全信息,并实现交流与共享,将有助于发现新的危险源,及时对风险进行补充评估,检查风险控制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可有效地促进风险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动了风险分析技术的发展,使风险分析技术逐步达到定量评估阶段。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管理的单向性、滞后性和封闭性,从而为风险管理进入电力生产管理提供了舞台。

第10篇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应当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在编制设计计划书时应当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

第十五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区域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害或电力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灾害防治方案建议。

应当监控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在规划阶段应当开展安全风险、地质灾害分析和评估,优化工程选线、选址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涉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初步设计应当提出相应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设立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包括:

(一)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除可依法对劳务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主体工程以外项目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三)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

施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施工前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施工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监督检验。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二)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三)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四)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五)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六)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三十六条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业标准;

(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诫勉制度;

(三)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对事故多发地区、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授权实施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署和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诫勉制度;

(三)依法组织或参加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做好事故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按照国家规定如实公开有关信息;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整改;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约谈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披露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

第四十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采取一定期限内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四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衍生事故发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

第七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三)在事故调查中营私舞弊、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在实施监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及其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监管规章、规则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的。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电力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违规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四十六条 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电力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电力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的;

(五)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

(六)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四十八条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原电监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11篇 某钢铁公司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有关厂和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监督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电力线路管辖范围划分

所有来自电业局110kv配电站的10kv高压电缆由动力厂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公司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为了保证钢铁生产正常的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5.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5.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伐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5.3严禁各种车辆(特别是拖拉机和吊车)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5.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5.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5.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5.8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5.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5.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5.11电缆沟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并不得种树,如厂容需要在沟上实行绿化时,遇有电缆检修,电缆维护部门通知绿化部门给予清除,否则因施工需要损坏绿化不负赔偿责任。

5.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5.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上方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5.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5.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设备部审批后执行。

5.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设备部审批。

5.17以上规定各厂、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不准拒付。

5.18外单位在本厂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开单向委托外工作业单位转帐罚款,由委托外工单位负责结算。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公司提出。

本规定由设备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12篇 电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面对电力建设施工中连续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作为电力建设的一分子——技术员,深感责任的重大。如何提高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电力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工作的首要问题。下面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坑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领导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要把安全工作当成份内之事,给予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或作风漂浮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总要高些。反之,领导重视了,就能起到一个表率作用,就能带动职工重视安全,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提高职工素质

这是一个与现场作业人员相关的命题,领导者的素质在此关联不大。许多事故的发生,与一线职工的自身素质不高有着密切关系。一线职工素质好,往往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反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也就发生了。如:未到时间看回头炮,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是典型的事例。这是操作人员自身素质问题。他的素质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就强,就不会发生问题。对此,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

4、强化职工意识

一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好,首先要看全体职工有没有较强的意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意识与事故的发生是成反比的。安全意识强事故发生就少,否则,就多。这也就是说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抓好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抓基层打基础,抓纪律反违章,抓现场除隐患,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百年大计,是减少伤亡的根本措施。比如前面提到的看回头炮导致事故发生一例,是素质问题又是安全意识问题。如果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他在看回头炮时,想一想,如果炮突然响了怎么办?那他也就不会看回头炮了。

5、加强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爱护职工,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事先考核如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目的是为了增强安全意识。个人的安全是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样可以由他律变为自律,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事后考核如召开事故分析会,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把个别事故变为搞好安全生产的宝贵财富。

6、主动管理

管理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同样,安全也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对于安全的管理也存在着主动管理与被动管理的问题,两种管理在安全上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主动管理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真抓实干,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抓起,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环节,堵塞了事故的源头,也就避免了事故的发生。被动管理就是应付管理,给上级领导看的。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晴蜓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

7、营造安全氛围

有关部门做过统计,得出结论是:氛围与事故成反比。从历年来的实践经验看,抓安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静悄悄,一种是轰烈烈。静悄悄的是动员全体职工群众来参与。从安全生产周到安全生产月到“百日无事故竞赛”的全面展开,这几个时段均是事故发生高峰期。针对这几个不同时期的共同特点――安全事故高发期,有必要展开声势浩大的全民抓安全活动,营造出“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真正形成一种强大的群众舆论监督氛围。这种良好的氛围对各单位重视安全、抓好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8、做好预防工作,事前控制为主

安全和生产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不可避免也不可回避,要正确对待。要在组织生产的同时组织抓安全。但在现实中,抓安全又存在着两种抓法:一种是事前抓,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一种是事故发生后、手忙脚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抓。两种抓法结果大相径庭。任何事故的发生,事前都有征兆,发现了苗头要及时整改。因此,我们一定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危险点辩识分析工作,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时刻处于“在控和可控”状态。学会在事前抓安全,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发生。

9、结束语

保证电力建设中的安全,是所有电力建设人员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真正得到控制。

《电力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管理(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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