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演变
〔摘 要〕 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介绍了电力安全管理理论的演变过程,阐述了主要的安全管理理论的原理,并对相伴而生的各种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和安全管理体制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 电力工业;安全管理;体制
安全管理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之一,安全管理科学化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态不断好转,对人类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电力生产牵动千家万户,牵动社会生产,因此,安全对电力生产极为重要。随着安全管理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生产事故率成下降趋势,安全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也就是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演变史。
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演变,包括电力安全管理理论的演变和电力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体系的演变。
1 电力安全管理理论的演变
安全管理学原理是研究从法理出发的安全法学原理、安全监察与监督的原理;论证安全组织学原理、人员优化原理;阐明合理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揭示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等的基本理论。
(1) 安全哲学原理。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可以看到人类安全管理哲学的发展:17世纪的安全哲学是宿命认识论,无能为力的方法论;19世纪的安全哲学转变为经验认识论,“亡羊补牢”方法论;20世纪中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进入了系统认识论、综合对策方法论;21世纪近期,朝着本质论和预期型及系统工程方法论进发。有了正确的安全哲学思想的指导,人类的生产与生活安全才能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2) 安全系统论原理。深入研究和探索安全系
统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协同学、事故突变论等安全系统结构、机制、规律和优化,重在研究事故系统安全性分析、安全性评价及安全措施和安全价值分析。从安全系统的角度出发,具有超前和预防的意义。因此,从建设安全系统的角度来认识安全原理更为理性,更符合科学性原则。
(3) 安全心理学。事故发生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为的其他原因,现代安全管理学将人的因素归于安全心理学。人的行为过失、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人的思想、行为相对于安全规程及安全状态发生了偏差而造成的,这种偏差产生的原因,就是人的心理活动的结果。随着管理科学的不断演变、安全学的不断发展,安全心理学这一交叉学科诞生了。安全心理学是以研究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规律为目的和任务的科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安全科学技术的下属学科。安全心理学在学科分类中,横跨2个学科,是一门交叉学科。在安全技术这一一级学科中,是和安全系统学、安全人机学、安全经济学等呈并列关系的三级学科。如果借用电脑的目录表示法,那就是:安全科学技术/安全学/安全心理学。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通过研究分析人员的心理,了解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需求与愿望,预测他们的工作行为及动向,有利于制定出切合实际、保障广大员工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经济学原理。是经济学与安全科学交叉的综合性科学。它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研究安全经济活动规律的一门科学。它阐述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的运行机制及其事故预防,实现本质安全的关系和动作机制等。我国安全经济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gb672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和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颁布以后,1990年初我国召开安全经济研讨会,1993年,罗云教授出版了中国第一部安全经济论著——安全经济学导论,标志着中国安全经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5) 安全行为学原理。行为科学创始于20世纪20~30年代,40~5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现已为工业国家广泛应用。行为科学是解释和预测人的行为的一门科学,也可以说是研究人的行为及其规律的科学。行为科学应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就是对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及如何消除不安全行为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安全生产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2 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
有了丰富而充实的安全理论,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通过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安全管理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人们才能真正掌握安全原理,才能改变自身对事故的认识和态度,才能创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1) 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显然仅仅围绕事故本身做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是有限的。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未来,隐患管理将会普及。
(2) 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及常规的监督检查,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安全性评价、目标管理、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安全预警管理、重大危险源评估与监控及安全文化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将成为主要的安全管理技术。
(3) 电力企业安全文化论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电力工业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绩的取得,最主要的经验是电力企业的管理与发展模式,并在生产实践中形成具有电力企业特点的企业管理方法和价值观。电力企业的安全文化,首先由企业的领导者提出,通过宣传,制定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企业安全文化。现在,风险控制理论、安全自组织理论、大安全科学理论、安全文化理论等将得到高度重视和发展。
(4) 安全性评价方法。20世纪60年代,美国道化公司开始安全性评价方法,80年代,我国开始在安全管理方面应用安全性评价方法。电力行业,前华北电业局于1982年制定了“安全性评价检查表及实施方法”,开展以人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性评价。1990年,前华北电业局以“夯实安全基础,对事故进行超前控制”为目的,进行试评。1994年编写了“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1995年6月和1996年5月,中国电力出版社相继出版了《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和《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2本书。安全性评价是一种对本单位的安全基础进行自我诊断的手段,能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也是预防事故的需要。
(5) 危险点预控方法。该方法属于安全系统工程,作为现代安全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至今已有40余年历史,在我国已经广泛开发与应用。主要是根据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辩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存在的危险因素,并根据结果,调整系统的工艺、设备、生产周期和投资等因素,使系统达到最佳安全状态的科学方法。
(6) 安全管理制度化。首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次是细化到安全教育制度,发展为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1954年劳动部发出了《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1963年发布,1978年重申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国务院国发(1984)97号文件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实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
(7) 现场作业标准化。193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中,阐述了工业安全理论。海因里希认为,现场作业伤亡事故是由社会环境不良和管理欠缺、人为过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意外事故、人身伤亡共5个因素依次发生连锁反应的结果,被称为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现象。长期以来,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绩效不令人满意。现场作业标准化是近年来新生的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实行现场作业标准化才能做到人的行为可控、在控,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3 安全管理的体制
(1) 安全立法体制管理。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是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1802年英国政府制订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这些法规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
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了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中国最早的劳动安全相关法规,是1922-05-01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的《劳动法大纲》。安全立法的任务突出预防,体现出超前性和预防性;建议性法规,如iso国际标准;强制性法规有技术标准、行政法规、管理规章等,各尽其责,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我国的安全管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20世纪50~60年代建立了劳动保护管理体系;70年代在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下,强调了事故管理系统;80年代出现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进入90年代,现代安全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逐步发展和完善。显然,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生产技术、经济体制和安全理论指导下,表现出不同的安全管理特点。
(2) 企业hse管理模式建立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其目标是强化企业管理者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意识,激励企业员工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工作热情,最终改进企业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效能,实现人类社会和企业的综合效益。
(3) 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全面质量管理方法。20世纪50年代末期,美国国防部制定了《质量大纲要求》、《核电站质量保证大纲》、《锅炉压力容器规范》等一系列质量保证标准化文件。1971年以后,英国制定了bs4778、bs4981、bs5750等标准,其中bs5750:1979第1部分:质量体系——设计、制造和安装规范基本上是iso9001标准的前身。1980年,法国颁布了nfx50-11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指南》。1946年10月成立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我国是创始国之一。1978年9月我国重新进入iso,1988年成为iso理事国。1992年5月颁布了等效采用iso9000族,2000-12-15正式发布2000版iso9000族。这一体系的推行,将促进和改善人类社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水平。
(4) 企业的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把企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环保等专业进行综合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建立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是大势所趋。
(5) 国家安全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构建国家监察——行业协调——企业自律——工会监督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二是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身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目标出发,建立国家的大安全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光耀华,杨德生.2000版iso9000族标准——电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导论.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2 杨传箭.电力安全学初步.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1
3 罗 云.现代安全管理.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4 金 磊,徐德蜀,罗 云.中国现代安全管理.北京:气象出版社,1995
5 崔国璋.安全管理.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第2篇 浅谈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
摘要:安全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作者分析了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及生产过程中决定安全的4项基本因素,并对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法进行了阐述,对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管理 保证措施 安全教育 前言
安全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也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现实中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控制工程质量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尽心尽力,这应该是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追求的目标。当前,面临着电力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1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之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1.2 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1.3 工程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定义决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方方面面的监督指导地位,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因此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是提高监理企业管理水平的关键。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1.4 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技术标准。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在今后工作中按客观规律办事,进行科学管理。
2 认识规律,掌握安全施工主动权
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5项:
2.1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2.2物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2.3环境(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2.4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3 如何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3.1 监督并积极促进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观是否正确,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因此,要把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机构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2 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3安全施工工作方法
安全施工就是对影响安全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务必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引导施工单位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施工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施工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单位在安全施工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其次对施工单位,帮助其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并督促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监理人员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
4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如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安全法制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电力监理企业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我们实现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第3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包括火电、送变电公司,水电工程局,下同)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4、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5、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6、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7、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经理(局长、主任)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副局长、副主任)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6、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8、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班组长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经营计划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三十一条 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第三十二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工程局(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门职责:
1、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医务部门职责:
1、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
3、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专业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4、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第三十五条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教育培训部门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4篇 电力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石化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第六条(分级标准)
根据供电可靠性以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政治、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秩序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的程度,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
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中断其供电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其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一)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三)发生中毒、爆炸或者火灾的;
(四)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其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一)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二)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供电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具体分级细则,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华东电监局备案。
第七条(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确定和调整)
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本办法和重要电力用户分级细则的规定向供电企业申报成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应当会同电力用户共同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和等级,并由供电企业报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定。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核定后,供电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名单报华东电监局备案。
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发生变化的,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定。
第八条(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
供电企业应当与重要电力用户签订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重要电力负荷的容量以及分布;
(二)供电电源配置;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四)应急电源配置和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
(五)供用电保障措施;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要电力用户所在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对供电的实际需求、电力负荷特性、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和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九条(供电电源配置)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二)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三)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第十条(供电保障)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满足重要电力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服务)
供电企业应当制定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服务制度,根据重要电力用户的等级、行业特性等开展分类服务,对特级、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月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服务、培训和指导,对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服务、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和治理)
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开展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供电企业发现重要电力用户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并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供电企业发现重要电力用户存在重大用电安全隐患或者对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以及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事先告知)
供电企业在运行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书面告知重要电力用户。
第十四条(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供电事故时,供电企业应当根据《上海市处置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即时处置,快速抢修和恢复供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因内部故障引发停电时,应当立即通知供电企业。供电企业应当指导用户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用电。
发生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时,供电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华东电监局报告。
第十五条(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合理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制订相关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规程。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对自备应急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自备应急电源处于良好状态,启动时间应当满足安全要求。
重要电力用户需要使用外部应急电源的,应当具备外部应急电源的接入条件。
第十六条(设备配置及运行要求)
重要电力用户的变配电和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有关标准。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运行的相关规程、规范。
重要电力用户受电装置上的作业人员,应当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非电性质安全措施)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和电力负荷特性,合理制定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重要电力用户的应急预案及演练)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制定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特级、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供电企业应当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应急演练给予指导。
第十九条(资料保存及保密)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妥善保存内部供配电系统的文档、图纸等资料,并保证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供电企业要求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关资料的,对用户提供的资料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编制的监督)
供电企业未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力用户纳入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或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力用户拒不提出重要电力用户申报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供用电安全监督)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和宣传教育。
华东电监局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受电装置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
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建立健全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安全事故的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监督检查报告)
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发布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监督检查报告。
第二十四条(临时特殊供电保障)
电力用户申请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供电企业应当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与电力用户共同做好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原有重要电力用户的要求)
本办法发布之前的重要电力用户,不符合本办法关于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供电企业应当会同重要电力用户共同制定其他供用电安全措施和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以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5篇 浅谈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为了在安全、优质、高效中满足市场需求,集团公司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同时,还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效强化机制,作为一名下属公司的主管生产副经理,我在骄傲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想要得到不断的提升,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拿出解决方案,为此,我就多年来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所发现的问题谈以下浅见: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管理意识不强 。就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分析来看,其监督管理意识不强的思想问题存在于其中,致使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问题的频现,有的甚至直接导致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比如说,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管理者习惯性的、被动的、针对一些问题进行监督管理,即当问题出现的时候才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管理,而没有在问题发生前进行预防性的管理,引发这种行为的最终原因就是其监督管理超前意识不强,没有忧患意识,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在日常施工中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中的危险点考虑不周全,防范措施不全面,不利于总结、落实和完善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使公司安全问题受到了严重威胁,从而引发一些安全生产事件。
二是监督管理过程中人员的监管力度不足、责任心不强。在生产工作中,安全监督行为的严谨程度,直接影响到安全是否到位,而制定完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流程,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各类客户的用电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细化,势必导致我们电力工作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要求日趋复杂,我们也迫切需要更为先进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与之相配合。只有强调和巩固对各类生产、运行的监管内容的领会程度,才能提高监管人员自身对各种危险点发展的判断力,从而促进地电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
从目前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整体水平来看,其在整个管理监督过程中没有呈现出人对不断发展、充实的各类监管要求完全掌握的完整性和可扩充性的状态,这种状态导致了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比如说未监督到基层工作人员的对事故、事件的真实推演工作,没有进行精密的设计和构建,缺乏规范化的指导和设计并让所有的监管人员熟知其中的道理,也没有根据施工计划或在市场导向性的前提下,进行过监督和管理的深层推演,极大的不利于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直接导致基层安全监督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无法准确判断事件的发展轨迹,更无法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基层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最终导致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战略化。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安全生产缺乏战略化的全盘监督管理,没有做到360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在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人对制度化的规范和制度上的规章的执行力,同时也导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现象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思想上做好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战略化方案的准备,使电力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
针对以上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只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的监察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进步。
二、优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意识,对于目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是一种突破,尤其是针对公司目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来说,不仅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具有较强的监督管理超前意识,要将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来,即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使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与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结合,并不断的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提升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在问题出现之前就能够从主观上引发注意并进行干预和纠正,最终保证安全、可靠,从而促进监督管理工作的完善。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公司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缺乏对应贴切的、合理的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这一问题,急需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在完善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发挥优势作用。在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突出的体现规划、制定对应监管要求过程的优势,即针对目前不断变化的市场供电需求,统计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工作要求、标准要求等为基础,根据现阶段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来完善监督制度,从而体现出监管制度的严密性和时代性的特点,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责任监督管理。在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落实和完善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体现出人的责任意识,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突出这种责任意识,最终将会带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全面的发展和完善。要明确责任,即将监督和管理工作这一责任的形式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这样就能使集体的责任层层具体分解,也能使得每一个监督和管理者能够重视自己的责任,这样就能更好的带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体现。当然在强化监督管理责任的同时,也要强化过程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体现出责任意识,带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保持积极的、持续的、切合实际的工作态度,对安全生产进行不断探索和总结,借以寻求一条科学的、完善的监督管理道路,只有这样,才会使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优势作用,提升我们电力施工生产中的安全保障性,降低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用保障安全的行为,为集团公司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第6篇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控股的输变电(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机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第五条 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第六条 安全检查签证指监理人员依据安全规程、规定、标准等,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活动。
第七条 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第八条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边坡施工、洞室开挖、危险易塌方地段的监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章 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监理活动。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以形成独立的监理能力作为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的最低要求,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相关承诺,投入足够数量的合格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工具),并备齐与安全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等依据性文件。
第十一条 各网省公司(含直属公司,下同)应依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建设规模的电力建设工程,提出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力资源、生活办公设施、检查检测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国家电网公司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控制方法、措施及工作要点等),经考试合格,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三)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十三条 监理员等现场辅助安全监理人员,应熟悉本专业工作(至少应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施工、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在两年内参加过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四章 安全监理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下同)组织施工招标工作,并重点对施工投标人的安全资质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
(一)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监理部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安全监理审查备案、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等工作制度。
(三)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应当在工程开工前送项目法人审查批准,并抄送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按经项目法人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
(一)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三)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四)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五)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是否满足有关管理规定。
(六)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七)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八)组织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对以下设施和工序(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一)重要设施:大中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工作平台、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重要脚手架、重要跨越架,施工用电、水、气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
(二)重大工序转接: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
安全检查签证工作要点:
(一)对安装单位自检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三)以签证形式书面履行确认手续。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对电力建设工程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危石及塌方的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详见附录。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经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监理单位认可的适宜时间),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 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二)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
(五)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六)检查施工场地的“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临边”(阳台、楼板、屋面等)、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七)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九)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十)参与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及存在其他事故隐患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整改通知及暂停施工令一般情况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发送 (特殊情况先口头下达,并在12小时之内补发书面文件)。
第二十三条 出现以下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之一,监理单位必须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一)无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危及人身安全。
(四)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
(五)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第二十四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员在实施现场安全监理时,必须真实记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措施执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安全监理记录与质量监理记录应分别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可参照附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第二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在施工协调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以实现施工安全的可控、在控。
第二十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项目法人汇报,并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工程监理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法人在监理招标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必须明确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并将本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纳入招标文件及合同中。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本办法的要求组织工程监理招标,严格审查投标人资质,确保中标人的资质及其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满足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具体编制要求,并提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考核内容。
第三十一条 在工程建设期间,工程项目法人必须依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明确监理单位相应的监督管理权限,并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于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如旁站监理不到位、文件审查不认真等)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法人未按本办法落实安全监理管理责任的,必须限期纠正,国家电网公司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法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对工程进度及投资控制造成严重影响的监理单位,除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视情节及后果严重程度,采取对其进行通报、在后续工程招标中进行扣分,以及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监理投标等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执行监督和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6〕751号)同时废止。
附录:
需要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
一、输电线路工程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重要爆破炸药填装等。
(二)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三)架线阶段:带电搭设或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飞艇、动力伞等)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铁路、高速公路、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等。
二、变电站工程
变电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等。
(二)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等。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三、火电工程
火电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基坑开挖放炮,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悬崖部分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安装拆卸及负荷试验,大型起重机械安装、移位及负荷试验等。
(二)安装工程:发电机、气轮机本体安装,发电机及配电装置带电试运,主变压器安装及检查、重要电动机检查、起重设备带电试运、气体灭火系统调试等,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组合安装,锅炉水压试验,给煤机、磨煤机、送引风机等重要辅机的试运,汽机转子找正、扣盖,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脚手架、卷扬提升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组装或拆除作业等。
(四)其他: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等。
四、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一)土建工程:大方量爆破装药,压力灌浆,坝体混凝土浇筑,洞室开挖遇断层处理,岩壁梁施工、厂房行车的安装调试及负荷试验,充排水检查等。
(二)安装工程:闸门、启闭机安装及调试,水轮机组尾水管安装及混凝土浇筑,水轮机蜗壳安装及调整,发电机定子、转子组装及调整试验,各种带电试验,重要辅助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机组的各种性能试验等。
(三)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及运输,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体作业,脚手架、卷扬提升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组装或拆除作业等。
(四)其他:压力管道或容器内作业,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水下作业,危石、塌方处理等。
第7篇 电力安全管理主要措施
根据我国电力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经验和事故预防的要求,应重点抓好如下措施。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搞好安全施工是电力施工企业的第一任务,为此,必须首先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电力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组织,以经营计划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参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逐级上报,由企业行政正职审批后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施工处,应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2.安全施工措施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送变电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还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向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交底记录上签字认可。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准进行开工。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处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全监督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施工处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处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工程)后执行。送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队(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发后执行。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配备情况,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标准。
(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安全交底,并填写安全交底记录。作业过程需要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二、抓好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施工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应由总工程师负责,在人事教育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的配合下,每两年进行一次。
在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工作。
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培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公司级(工程项目部)、施工处级(专业工地、施工队、专业公司)、班组级。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送变电、水电施工企业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有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机械操作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对因违章及事故责任而下岗的职工,复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建立班组所有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1.班组长的岗位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施工企业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2.班组技术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3.施工人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施工处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四、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
1.安全检查的方法
要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先成立一个安全检查小组,配备适当的力量。规模、范围较大的检查组,应由企业领导带队,由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参加,深入施工现场,发动群众进行检查。如是专业检查可由专业科室牵头进行。检查前,施工处(队)、班组应先发动群众进行自查,形成群众性的检查不安全因素的活动,只要把自查、自检、互查与互检和上下检查结合起来,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检查一般采用现场检查、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全公司性安全检查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项目工地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施工处(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2.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1)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态度。指出领导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检查“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是否得到了真正的落实。
(2)查制度、查管理。查企业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产技术负责人是否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查安全网、安全日活动是否正常;查工人群众是否参与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查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查安全信息是否能迅速传达到班组。通过检查,评价规章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3)查事故隐患、查安全设施。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的劳动条件、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查孔洞、平台梯、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查消防器材是否按照规定放置并进行定期检查更换:查安全工器具是否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检查是一种发现事故隐患的手段,选择和落实改进措施,消除隐患,克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生产才是目的。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限于物质条件不能进行及时整改的,要定出措施、定出时间、定出负责人,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有计划的限期解决。
第8篇 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
在现代社会中,电能是工业、农业、交通和国防等各行各业不可缺少的动力,也是人们日常生活须臾不可离开的能源。电能已像粮食、空气和水一样,成为支撑现代社会文明的物质基础之一,社会文明愈发达,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就愈离不开电。因此,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一项基础产业。而对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企业要生存、发展必然要讲效益,安全生产是实现企业最大效益的基础,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必然减少对外供电,增加各种费用支出,其结果造成企业成本上升、效益下降,同时职工的的生命和健康也得不到保证,家庭幸福收到威胁。所以搞好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实现企业和职工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础。
安全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离开安全就无法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班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载体,更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基础和关键。当前由于大环境、大形势的改变以及人、机、环境安全生产三要素的动态性,安全管理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在传统、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基础上,对安全管理的思路、手段、方式和方法进行不断的更新,以应对各种因素带来的问题。结合本人几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班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责任传递机制不到位
自2002年12月29日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以后,就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理念。提出“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相应的出台了“三大安全工作规定”、“行业标准”、“作业指导书”等刚性规章制度、指标。遗憾的是在我们电力班组施工中往往违背决策者、管理者的初衷,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正在表明某些班组的安全责任不到位。记得电力企业某班组在一次10kv变压器上更换避雷器,由于操作人孙某停完两相跌落开关后,便以为“电已停完”,将操作杆竖在墙上。作业工作负责人张某说了一声:“注意扎好安全带”,并自行去干其他工作,孙某立即登上变压器台,结果只听一声巨响,孙某触电后坠落地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作业人员漏停变压器的a相高压跌落开关,变压器仍然带电;2.作业人员、负责人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不负责任;3.违犯规定作业程序未按标准执行;4.典型的思想意识淡薄未做工作前的危险点分析。当前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崭新执政理念,对国有企业的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等提出了具体标准。因此每个企业相应都主动承担起安全责任,在安全面前企业负责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其实,最应该懂得珍惜生命的应该是员工自己,可是一些员工切竟然认为安全责任有领导扛着,从而放弃了自己的安全责任让责任上移,安全责任得不到有效的传梯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致使隐患不断,事故频发。
(二)、安全生产执行不到位
大部分电力班组的地理位置因供电需要分布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乡镇,但偏离乡镇行政中心。如变电站、供电所是电力企业人员最多,力量最大,综合素质要求强的基础单位,因为它的重要性凸现了它有待解决诸多问题,有些变电站、供电所地理位置偏僻造成以下诸多不良因素1.远离周围竞争氛围,给班组成员的意志力保持的考验相对明显;2.上级部门直接管理不便;3.上级下达文件精神的执行效果明显下降等。使得班组的整个管理直接与班组长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压力更大,尤其造成班组执行力管理率不高。在我工作的经历中有一次,秋季来临,按上级要求,变电站要开展防小动物专项检查工作,当时站长按上级要求安排当值相关人员检查,检查到仓库时,一为值班员发现有老鼠屎,报告值班长,值班长勘察现场后说了一声“打扫干净就是了,说不定老鼠已没在站上”,什么措施都没有采取。并在记录本中轻描淡写“检查正常”。公司开展检查时未发现问题,但过后几天,由于老鼠这一安全隐患未消除对一条10kv专用配电线路中断供电,现场呈现烧焦的老鼠,原因是老鼠造成短路。客户的抱怨、公司的严厉处罚接踵而来,变电站炸开了锅,推诿、埋怨等一系列的不和谐氛围笼罩站上上空。究其原因班组长思想麻痹、得过且过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视而不见或熟视无睹。变电站工作是一项长期循规蹈矩的生产活动,本身较为枯燥乏味,再加之无责任心,工作中会出现马虎、凑合不在乎和应付现象。
(三)、安全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不到位
电力企业的安全,每个人都有否决权,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给企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1998年3月27日下午,某公司油务班员王某在新建的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安装出现构架支柱绝缘子钢底过程中(构架距地面约7.5米高),王某焊完a相移至b相焊接时,所系安全带正好托滑至焊接处,造成安全带烫断,(安全带为化纤材料,绳内无钢丝),作业人员王某失去安全带保护,从距地面高度6米的站用变高压跌落熔断器构架上跌落,恰好坠落在工作现场的石块上死亡。通过这个案例暴露出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组织混乱,作业人员无人监护。且使用的安全带不合格,作业现场未对作业进行危险源分析及预控,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纵观电力企业安全事故种种目前电力企业班组现场管理依然还存在很多漏洞1.人员的安全思想不到位;2.现场的工作环境混乱;3.组织开展某项工作时无计划、措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4.施工过程中缺乏现场安全检查,考核不到位;5.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6.经常性的违章作业。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及我对班组安全管理的经验结合新形势下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就如何搞好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谈自己的对策及建议与大家共勉。
二、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班组岗位责任制
有一句老话“一个和尚挑水吃,二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问题的症结因为责任不明确。现在又有三个和尚新说:有三个庙,这三个庙离河边都比较远。怎么解决吃水问题第一个庙,和尚挑水的路比较长,一个人一天挑满一缸水就累了,不干了。于是三个和尚商量,咱们接力赛吧,每人挑一段路。第一个和尚从河边挑到半路停下休息,第二个和尚继续挑,又转给第三个和尚,挑到缸边灌进去,空桶回来再接着挑。大家都不累,水很快就挑满了。这是协作的办法,也叫“机制创新”。第二个庙,老和尚把三个徒弟叫来,说我们立下新庙规,要引进竞争机制。三个和尚都去挑水,谁挑的多,晚上吃饭加一道菜;谁挑的少,吃白饭,没菜。三个和尚都去拼命挑,一会儿水就挑满。这个方法叫“管理创新”。第三个庙,三个和尚商量,天天挑水太累,咱们想想办法。山上有竹子,把竹子砍下来连在一起,打通所有竹节,然后买了一个辘轳。第一个和尚把一桶水摇上去,第二个和尚专管倒水,第三个和尚在地上休息。三个人轮流换班,一会儿水就灌满了,这叫“技术创新”。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新局面,是工作方法的创新,但有一条最关键“让每个人都承担起责任”这是根本。电力企业是一张纵横交错的安全责任网,安全责任“不能挂空档”,班组岗位作为承担安全责任的最小单位需要班组长系统的分析决定各个岗位的责任、权利边界。
1.明确规定班组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以便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班组安全之魂,执行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班组安全的基本保证。
第9篇 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确保公司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2.0适用范围
……………………公司
3.0名词定义:
3.1电气设备是指:
3.1.1变压器
3.1.2高低压配电柜
3.1.3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
3.2电器设备是指:
3.2.1由电气设备提供动力能源,运行的机械设备。
3.2.2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
3.2.3电源插座
3.2.4照明开关、灯具
3.3电气线路是指:
3.3.1室外高压电源接入线
3.3.2室内高低压配电室联接线路
3.3.3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
3.4电器线路是指:
3.4.1电源控制开关与电器设备联接线路
3.4.2电源插座与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
3.4.3照明灯具线路及控制开关线路
4.0管理标准
4.1干式变压器管理标准
4.1.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
4.1.2每天两次巡视变压器散热系统运行正常风机紧固
4.1.3 变压器温控功能正常
4.1.4每天两次巡视变压器运行负载情况
4.1.5变压器室环境温度≤40℃,通排风机运行正常
4.1.6观察各路变压器高低压接点,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听变压器有无异常声响
4.1.7详细管理细则请参阅<配电房设施巡回检查标准>
4.2高低压配电柜管理标准
4.2.1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高压设备巡视时应与带电体保持距离,当电压等级为10kv时,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小于0.4m
4.2.3检查各种仪表指示、储能指示、运行指示是否完好;
4.2.6观察进线柜、出线柜、电压(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缆头各接点有无弧光闪络痕迹和打火现象
4.2.7低压设备检查使用红外测温仪检测温度
4.2.8详细管理细则请参阅<配电房设施巡回检查标准>
4.3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管理标准
4.3.1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操作必须由eie电工组执行,严禁车间人员操作配电柜内配电开关
4.3.2配电柜检查维护由eie电工组执行,hr安全组跟进
4.3.3配电柜检查频率为每月一次,按《车间配电设备线路检查标准》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到的隐患计划整改
4.3.4各工序负责人监管配电柜柜体表面清洁工作,禁止在配电柜上或周边堆放杂物
4.4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管理标准
4.4.1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由电器使用部门管理,eie电工组维护
4.4.2对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箱操作,使用后需恢复正常状态
4.4.3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使用当中出现异常,使用部门需及时向eie电工组开维修单,由eie电工组检修
4.4.4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箱外观、箱体破损,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开出维修单给eie电工组整改,多次出现,使用部门需做出书面解释
4.5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管理标准
4.5.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由使用部门管理,保证外观整洁,由eie电工组维护
4.5.2使用部门如需移动、拆除、新增电源插座及照明开关灯具时,必须向eie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由eie部组织人员实施
4.5.3电源插座面板、照明开关底盒破裂、箱体破损,使用部门有义务追究相关责任人.并通报eie电工组整改,多次出现,使用部门需做出书面解释
4.6室外高压电源接入线管理标准
4.6.1从高平变电站至我司10kv高压进线柜接线端由eie协助供电公司共同管理,eie部协同供电公司一起检查。
4.7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管理标准
4.7.1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每年检测一次绝缘阻值
4.7.2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每月检查一次电缆负载情况,运行电流是否在安全载流量以内
4.7.3每月检查电缆头及电缆接头温度温度(≤70℃)
4.8电器线路管理标准
4.8.1电器线路安装由eie部电工安装组安装,按照<电工安装标准>验收
4.8.2电缆线应无破损,对于护套破损的电缆线由eie电工组确定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做新的绝缘防护
4.8.3穿线管/线槽铺设的电器线路,线槽/线管应外观完好,无损坏及赃物
4.8.4详细标准请参阅附件<电工安装标准>
5.0分类管理
5.1电气设备
5.1.1变压器的管理由eie负责
5.1.2高低压配电室的管理由eie负责
5.1.3车间分区电源配电柜的管理由eie负责
5.1.4电气设备管理细则参照<配电房设施管理制度>
5.2电器设备
5.2.1电器设备电源控制开关由se管理,eie维护
5.2.2电源插座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5.2.3照明开关、灯具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5.3电气线路
5.3.1室外高压电源接入线由eie电工组管理
5.3.2室内高低压配电室联接线路由eie电工组管理
5.3.3低压配电柜与车间分区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由eie电工组管理
5.4电器线路
3.4.1电源控制开关与电器设备联接线路由se管理,eie维护
3.4.2电源插座与电源控制柜联接线路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3.4.3照明灯具线路及控制开关线路由使用部门管理,eie维护
6.0分级管理及职责
6.1 电气设施管理分级
6.1.1一级:
6.1.1.1 eie负责人
6.1.2二级:
6.1.2.1 eie电气主管
6.1.2.2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
6.1.2.3 se维修组负责人
6.1.2.4 hr安全组
6.1.3三级:
6.1.3.1 eie电工组
6.1.3.2使用部门操作员
6.1.3.2 se维修人员
6.2组织架构
eie经理
eie电气主管
使用部门负责人
se维修主管
hr安全组
eie电工组
车间负责人/操作员
se维修成员
6.3职责
6.3.1 eie部职责
6.3.1.1eie经理:
6.3.1.1.1对<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审核、监督执行
6.3.1.1.2电气设施巡查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6.3.1.2eie电气主管
6.3.1.2.1<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制定>及开展,
6.3.1.2.2指导专职电气人员日常点检维护工作执行
6.3.1.2.3隐患原因分析,找出问题根源,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6.3.1.2.4监督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安全使用
6.3.1.3eie电工组
6.3.1.3.1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
6.3.1.3.2执行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巡查计划的实施
6.3.1.3.3为各车间电气设施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及电气隐患整改
6.3.1.3.4监督及不定期巡查各部门/车间电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
6.3.2使用部门职责:
6.3.2.1使用部门负责人
6.3.2.1.1对所属工序车间电气/电器设施有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6.3.2.1.2所属工序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外部日常清洁工作安排
6.3.2.1.3管理加强员工电气安全使用意识
6.3.2.2车间负责人/操作员
6.3.2.2.1车间电气/电器设施有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6.3.2.2.2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外部日常清洁工作
6.3.2.2.3车间内部不能在使用当中私自拆接电源线及私自加装电气设施及线路
6.3.2.2.4车间电气/电器设施发现损坏及隐患有义务及时报修,维修任务完成后,车间负责人对维修质量检查核实,并在维修单签名确认
6.3.2.2.5维修单填写,需使用正楷字填写,留有联系电话
6.3.2.2.6报修流程及维修单正确填写方法见附件07
6.3.3 se职责:
6.3.3.1 se维修主管
6.3.3.1.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6.3.3.2 se维修成员
6.3.3.2.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管理责任,发现供电线路/开关隐患有义务及时通知eie电工组整改
6.3.3.2.2设备维护需停电检修时,可以动用分开关电箱,但严禁私自动用车间总箱内配电设施
6.3.3.2.3在设备维修过程中有动用供电线路的、分开关箱盖/线槽盖板/临时线的拆接必须恢复原有安全状态
6.3.3.3.4严禁私自在车间内安装或增加用电设施,如需增加用电设施,需评核供电线路/开关负荷能否满足需要,向eie电工组核实后方可实施
6.3.4 hr安全组职责
6.3.4.1 hr安全主任
6.3.4.1.1协助促进车间电气设施安全运行检查
6.3.4.1.2监督安全员的跟进情况
6.3.4.1.3督促并协助检查到的隐患整改工作
6.3.4.1.4计划对使用部门人员电气安全知识培训
6.3.4.2 hr安全员
6.3.4.2.1电气设施安全运行检查跟进工作
6.3.4.2.2对检查结果汇总并上报给安全主任知悉,对整改情况跟进工作
6.3.4.2.3对电器使用部门定期进行电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
7.0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7.1一级管理eie经理:
7.1.1电气设施安全巡查计划审核,督促实施
7.2二级管理hr安全组:
7.2.1《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工作跟进,并监督执行情况
7.2.2协同eie电气人员全厂供电设施安全检查
7.2.3协调设备使用部门配合电器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2.4负责车间电器使用人员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7.3二级管理eie部电气主管:
7.3.1《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的制定
7.3.2电气设施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的实施
7.3.3对车间电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7.3.4协同消防安全人员全厂供电设施安全检查
7.3.4定期对使用部门违规操作、人为损坏、设施破损未及时报修项目整理成《车间用电设施安全使用巡查报表》通报全厂
7.4二级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
7.4.1部门负责人管理该部门电气设施的安全使用
7.4.2本部门电气设施外部7s工作,保持电气设施外部整洁
7.4.3培训下属员工电气安全意识
7.5二级管理se维修主管
7.5.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使用管理
7.5.2监督管理下属维修人员维修当中动用的线路开关保护设施恢复工作
7.5.3禁止未经eie同意增加开关线路下负荷
7.6三级管理eie部电工组:
7.6.1按计划对车间电气设施检查、维护,完毕后需使用车间负责人确认
7.6.2对车间电器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电器损坏应及时出维修单到eie部维修
7.6.3不定时巡查车间,对车间使用电气设施不当造成损坏的,上报主管,要求使用部门出书面解释
7.7三级管理车间负责人/操作员:
7.7.1车间负责人管理该车间电气设施的安全使用
7.7.2本车间电气设施6s工作,保持电气设施外部整洁
7.7.3培训下属员工电气安全意识
7.7.4保持本工序电气设施完好性,对于人为损坏及异常电气设施及时开维修单向eie电工组报修,并跟进检修结果
7.7.5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在本工序拆、装电气、电器设施
7.7.6监管eie/se部对车间电气、电器设施维修/维护工作,并核实
7.8三级管理se维修成员
7.8.1设备电源开关/设备线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发现隐患有义务及时通知eie电工组整改
7.8.2设备维护需停电检修时,可以动用分开关电箱,但严禁私自动用车间总箱内配电设施
7.8.3在设备维修过程中有动用供电线路的、分开关箱盖/线槽盖板/临时线的拆接必须恢复原有安全状态
7.8.4严禁私自在车间内安装或增加用电设施,如需增加用电设施,需评核供电线路/开关负荷能否满足需要,向eie电工组核实后方可实施
8.0管理标准定义及处罚措施
8.1正常损耗
8.1.1电气线路老化/绝缘降低
8.1.2开关由于长期使用,负载容量降低及由于使用要求的提高,性能达不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标准
8.1.3开关长期使用,操作机构不灵活,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
8.1.4电源插座使用频繁,接点接触不良
8.2人为损坏
8.2.1由于不正当使用,违规操作,导致的电气设备损坏
8.2.2违规操作、恶意碰撞导致的插座面板底盒、开关、线路损坏
8.2.3未申请私自移动用、增加电设施位置,导致线路扭曲不美观
8.2.4损坏情节严重程度界定
8.2.4.1轻微设施损坏,未对其他支线路造成停电影响(如插座面板底盒、线管槽破损,设备电源开关箱体、盖变形等)
8.2.4.2一般损坏设施,造成支路电源或该电源开关保护动作,导致单台设备停电
8.2.4.3严重损坏设施,造成车间总箱开关保护动作,导致车间区域性停电
8.3监管损耗控制目标
8.3.1制定损耗情况表,根据各车间实际使用情况,界定目标损坏值,每月统计实际维修情况
车间
维护次数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比例
备注
损耗
人为
8.4车间人为损坏电气设施处罚措施
8.4.1人为损坏电气设施,属于破坏公司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一次损坏给予相关责任人口头教育一次
8.4.2第二次同类损坏情况将上报主管,追究车间主管责任,给予书面教育
8.4.3连续三次同类出现的车间,属严重监管不力,需使用部门给出书面解释,并有预防措施,上报hr追究车间负责人相关责任
8.4.4对于车间损坏四次同类问题,且经过提醒未有改善的,上报管委处理
8.4.5因车间未对隐患及时上报得到及时处理,而被eie或hr安全组巡查到的隐患
8.4.5.1第一次给予该车间负责人警告处分并书面教育
8.4.5.2第二次给予该车间负责人小过处分并提交hr问责
8.4.5.3第三次给予该车间负责人大过处分并提交管委处理
9.0附件
01:配电房设施巡回检查标准
02车间电气设施检查标准
03电工安装标准
04车间电气设施巡查计划
05车间电箱检查记录表
06车间用电设施安全使用巡查报表
07报修流程及维修单填写标准
第10篇 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电力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中的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依据《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电力施工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1.3本办法适用于新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的电力施工单位和个人。
1.4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工作同时进行,使现场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5电力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预控。
2、 管理机构
2.1电力施工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公司主要领导为全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公司、安监科及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电力施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并负责指导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2电力施工实行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各施工单位现场必须确定并落实好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3、 责任制
3.1施工项目负责人职责:
1. 施工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工地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
6.按时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7.指导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8.负责本工地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9.负责组织不定期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 工地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10.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2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工地负责人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工地负责人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3.3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5.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4、安全施工措施
4.1所有电力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并有施工文字记录,否则不得开工。
4.2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生产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
4.3施工负责人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 考核与奖惩
5.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不履行施工安全管理,依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不按时提前上报施工信息的班组,作每次200元处罚。
5.2 同类习惯性违章行为从重处罚原则,对同类安全违章行为在上次处罚金额的基础上按双倍进行处罚。一年内同一班组发生三起及以上习惯性违章行为,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审议,将对责任人进行下岗1-3个处理,对班组负责人作降职处理。
5.3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到位,无违反安全规程、无违章行为发生,通过安全督查核实,公司将对施工班组给予200-500元奖励。同一班组一年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6、 附则
7.1本办法若与上级颁发的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办法由公司安监科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电力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管理
生命不分贵贱,安全人人需要,生存是人们的第一要求,安全则是生存的第一所需。当回想起电力生产那些人身伤亡事故时,那带血的一幕幕,对一个安全管理者来说,真是压得透不过气来,带血的《安规》述说着年轻的你不严格执行规程的愤怒;白发的老人、年轻的妻子、年幼孩子的哭喊,仿佛诉说着安全管理的不到位,假如:桥机不是一边在滑行,一边在起升吊钩,就不会出现限位失临,就不会拔断吊钩;假如: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齐全、每一个环节审核到位,就不会出现放漂;假如当时现场我及时制止了就不会出现这种局面……这一切;那么多的假如叫人听后那样的心痛!可是在血的教训中,还有人心存侥幸,图省事在起吊的重物下干活,也有人怕麻烦,不去办理工作票,也有人怕影响发型工作中不戴安全帽以及多年来形成的习惯性违章等,都成为安全管理的难点,其中有些在工作过程中很明显易发现,可及时制止;有的则有很大的隐蔽性,不易发现,特别是习惯性违章。因此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注重细节、重在预防。
那么现实工作中,如果安全管理者和设备的管理者每天不走进现场贴近设备,只对设备“指点江山”,对存在的缺陷不分析、对细节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对那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小缺陷、重复缺陷、习惯性违章抱着不足挂齿、微不足道态度,长时间忽视细节,“千里之堤”必将“毁于蚁穴”。 “责任重于泰山”。而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以人为本”体现在,安全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就是员工最大的福利,安全生产管理就要尊重科学按规程制度办事,就是要关注细节,从小事做起。有则报道让我很受启发,说美国一家大公司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不管召开任何会议他们都有一个惯例,正式开会之前主持人必须说:“开会前,我先向诸位介绍安全出口。”而且,在会议室里还有一张特殊的椅子,上面罩着一个红布套,套子上写着“如有紧急情况请跟我来”。这张椅子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坐,只有非常熟悉所在楼情况的人才有资格坐。公司还规定,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在办公室里不准奔跑,铅笔芯要朝下插在笔筒内,喝水时手里不许把玩东西……,如此谨小慎微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看起来只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个个小元素,但正是这一个个小的安全元素,使得这家大公司一直保持着骄人的安全记录,并造就了“让员工在工作场所比在家里安全十倍”的神话。我们知道电力生产中许多的责任事故,究其根源都是由于个别员工平时不注重细节,不把某些细小环节当回事,称之为“习惯性违章”。例如:不戴安全帽、不验电、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甚至操作前不检查安全用具是否合格等等。有些细小的违章行为从表面看去微不足道,但实质上却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当错误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这个错误在自己的心目中就变成了正确,长此以往必将酿成大祸。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丝的马虎、一丝的大意都可能造成我们永久的遗憾。以历史事故为教材,认真学习总结教训,在安全管理监督控制的周围查找类似现象,逐步消除存在的麻痹心理、侥幸心理、习惯心理,久而久之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习惯性违章意识,彻底杜绝各种人为的责任事故成为安全管理者的天职。贴近设备、贴近现场,不能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身上成为一种形式,而是要及时掌握人员安全行为动态;分析设备的状态,了解缺陷处理的进度结果,检查环境方面不安全因素,进了现场会发现、能发现问题,能及时的制止违章蛮干和习惯性违章,安全是员工最大的福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促使每一个安全管理者带着对员工负责的感情去抓、去管,尽自己的职责,为员工的安全负责。
那么从电力生产设备方面看,装置设备精密,结构复杂,有时一个小小的指示灯不亮,装置就将失去本身功能,后果将使设备和发供电安全运行得不到保证;又如在检修设备时,一颗小小的螺丝未紧固,就会导致设备在运行中发热、有时一个小小的触点接触不良便导致整套设备无法运行。这些细节性缺陷从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如果不仔细检查,一笔带过,就有可能酿成事故。因此,不论是检修维护或是设备消缺都要求细心,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充分保证检修维护消缺质量,使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这样才能体现安全管理的能力,这就要求安全监管人员每项事前要精心策划好、危险点分析真真分析到关键部位和要害上,管理中把握好各个环节。从细节抓起,细节就在每项工作的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大到关系国家的资产,小到牵涉个人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安全无小事,“任何违章都是可以制止的,任何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抓好每一个细节,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细微之处去升华我们安全管理的能力。
每一位员工注重了安全生产细节,电力安全生产就重在预防,我们都知道电力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电力事故的损失和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由于发供电设备都不能孤立运行,因此发电设备的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一旦发生电力事故,轻者造成人身或一般设备事故,重者会出现设备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多少年来电力行业总结了多少经验教训,逐步形成了一整台套预控办法,起到了好的作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决不能等到“吃一堑”后才“长一智”。首先,重在一个“防”字,安全工作,重在预防。有了这个“防”,才会有“安”。 其次,抓好两个“全”字即“全员”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诸要素中,人是第一要素。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动的组织者、计划者和控制者。因此真正落实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在于人的安全意识。第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没有安全的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安全函盖质量,质量支撑安全,没有质量也就没有安全;偶然与必然的关系。偶然的堆积就是必然。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同时大多数又有其必然性。善于从偶然中寻求必然,及早提出防范措施,把握避免事故发生的主动权。这样才有可能减少事故,化必然为偶然;严与宽的关系。安全生产必须从严管理,对违章行为严厉制止,严肃批评教育;对于事故教训严肃反省;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要严格到位;防范措施必须严格落实。而在经济处罚时,大多以宽为主,处罚只是手段,员工提高认识才是目的,不然就会本末倒置。第四,预防为主就是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学好技术本领、树立起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学会如何做、怎样做才会安全,逐步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预防氛围。
集团公司“三个任何”的安全理念,深刻诠释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安全监督预防管理的实效就是,有效的及时的制止人员的违章行为;在调查研究分析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基础上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因素;最终落脚点体现在避免任何事故。
古代荀况就说过“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预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工作未动,安全先行,只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前策划分析到位,真正把管安全上升为要安全,使安全工作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这就是安全管理者的天职。
第12篇 电力建设分包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卷
一、填空题(共5题,每题5分)
1、认真贯彻“、、”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 ,具有
及。
3、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当服从、
和的安全生产管理。
4、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事故和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 事故和事故。
5、专业分包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同意,由施工承包商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
二、判断题(共5题,每题5分。对的在括号里打√,错的打*)
1、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施工承包商提交自检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施工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
2、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3、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施工措施等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文件必须在开工前由施工承包商组织或者督促专业分包商组织对参与施工的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参与交底人员签字认可。()
4、施工承包商督促专业分包商成立分包应急组织机构,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教育培训,落实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施工承包商应急组织机构。()
5、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承包商派员全过程监督其严格实施。()
三、单选题(共5题,每题5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促进建筑业建康发展。
a、正常施工 b、节约开支 c、 质量和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a.1年b.2年c.3年
3、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人员是:()
a、主管工长 b、项目经理 c、上级检查人员 d、专职安全员
4、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a、50%b、60%c、100%d、95%
5、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元。
a、100—500 b、1000-5000c、500-1000 d、1000-2000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
1、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2、什么是安全施工保证金
五.论述题(共1题,15分)
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答案
一、填空题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营业执照,法人资格 相应资质
3、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4、较大人身伤亡重大质量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二、判断题
1、√2、√3、√4、√5、√
三、单选题
1、c2、c 3、d4、c5、b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
1、答:(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答:是指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为对分承包商进行经济考核所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约定的金额。
88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32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
96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
60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