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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5 热度:17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第1篇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一、一般规定

(一)后,方可持证上岗,安全监控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成立专业安全监控队伍,并配齐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传感器标校、系统管理、监控中心站值班、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数据联网、动态模拟图的制作和修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的绘制和修改、监控日报表的打印、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达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瓦斯监控系统(断电仪)不健全、运行不可靠、不具备断电功能或该设未设的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

(二)安全监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控知识、通风安全技术专业知识和机电相关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颁发的合格证

(三)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有具体详细的说明并附有供电控制系统图,具体包括各类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断电范围应详细标明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并绘制布置图。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装置和接地保护。

(五)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安全监控系统要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系统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当一台主机出现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六)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由机电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分站和断电仪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七)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和监控中心,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八)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调试。

(九)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使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瓦斯检查员每班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填写记录和检查结果报表,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0—1%,±0.1%),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十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要逐级审查签字。由监测监控队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报矿长、总工程师和有关单位。矿长、总工程师逐日审查并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因公外出不在公司等特殊情况,矿长、总工程师要分别委托主持工作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代为审阅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进行安排落实解决。矿长、总工程师审签后的监测日报表要留存一个月以上,再由监测监控组统一收回保存两年以上。

(十二)安全监控系统中心必须设在调度室,矿长、生产副矿长、安监科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专业组、通修队应安设安全监控系统终端。安全监控系统中心室要保持设备干净卫生、设备摆设有序,中心室非监控管理和值班人员不得入内。

(十三)安全监控机构应建立以下台帐及报表:

1.安全监控设备台帐。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传感器调校记录。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表

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9.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10.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等。

(十四)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

二、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

(一)所有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和工作面回风设置甲烷传感器、工作面的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或者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采煤工作面的传感器悬挂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不大于10米,回风传感器悬挂在距回风巷道10—15米的位置,上隅角的传感器或者甲烷报警仪悬挂在距切顶线0.5米处。

(二)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5米内设置甲烷传感器,并且不能与风筒在同一侧,在距回风巷道10—15米处设置回风甲烷传感器。另外,在掘进工作面的风筒末端设置风筒传感器。

(三)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距进风巷道门子口10—15米。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在被串联局部通风机前3~5米。

(四)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五)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六)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中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传感器。

(七)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八)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九)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十)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

(十一)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十二)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十三)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十四)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十五)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十六)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

(十七)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十八)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十九)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二十)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二十一)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超限报警和断电功能(有特殊要求者除外)。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

第2篇 高突老化矿井本质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平顶山煤业集团四矿于1958年建成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后经多次技术改造,矿井实际生产能力达到280万吨,是平煤集团主力矿井之一。投产至今,由单一水平生产变为多水平生产,由原来的低瓦斯矿井变为突出矿井,近年来,随着采深的延伸、开采强度的加大,安全生产管理难度日益显现。特别是客观上面临着“三高六难”(高瓦斯、高地压、高地温;通风难、运输难、提升难、供风难、供水难、行人难),严重制约着安全生产。面对这一现实,平煤集团四矿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积极探索富有四矿特色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以安全思想教育为先导、以机制创新为保证、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一通三防”和防突为重点的安全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周期一直保持集团公司生产矿领先水平。特别是2004年以来,百万吨死亡率为零,荣获了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被推荐为全国煤炭行业安全思想教育先进集体。具体做法是:

1、以人为本,夯实安全思想基础,构建和谐人文安全环境

大量的事故统计资料表明,85%的事故发生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人对于安全的主导作用,贯穿于安全的所有方面。只有人人遵章守纪,才能保证安全。只有人人按章作业,才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平煤集团四矿坚持把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做为基础工作来抓,从职工的思想实际入手,扎实开展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安全思想人人达标。实际工作中,主要是结合学习型组织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开展,努力打造安全文化和平安文化,做到了经常性教育常抓不懈、典型性教育警钟常鸣、针对性教育重点突出、主题性教育寓教于乐、情感性教育贴近生活。配套建立了矿对战线、战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职工的四级安全思想教育包保责任制、安全谈话制度和井下单位职工身心调试网络。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查找安全思想隐患、反三违、反事故”大讨论以及安全演讲、牌板展、知识竞赛等活动,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同时建立了矿队两级安全教育“三台”(警示台、闪光台、曝光台),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教育职工,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职工。组织严重“三违”人员及往年工亡家属组成报告团,深入基层巡回演讲,对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安全教育。认真吸取瓦斯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等专题系列教育活动,提高职工防治重大安全事故的思想意识。结合安全工作各个时期不同重点,每季度选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内容鲜明的安全文艺演出和老职工“传经送宝”活动,利用小品、豫剧合唱、快板、三句半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教育。在井口设立了矿长、党委书记安全嘱语,引导职工珍惜生命,关注安全。通过安全思想教育的深入开展,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三违”现象显著减少,工伤事故率显著下降。

2、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和谐人、机、物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是由若干个生产系统组成的,只有保证生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实现安全生产才能有把握。平煤集团四矿从当初年设计能力60万吨到2000年前的180万吨,再到目前的280万吨,产量上可以说上了两个大台阶。但随着产量的跨越式增长,客观上也给生产系统带来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井下供水能力不足、压风能力急待提高、通风系统急待优化、地面排矸系统和工业广场改造等工作急待加强。针对这些制约瓶颈问题,去年以来,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进行了一系列井上下生产环节适应性改造,全面改造和优化通风、供水、供电、压风、提升、运输等生产系统,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和职工的工作环境,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基础保证。

3、健全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构建和谐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随着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需要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平煤集团四矿形成了以“四抓四严一追究”为主线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抓超前,严把安全技术措施关。强化业务保安,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安全工作中的突出性重点问题、苗头性隐患问题、关键性技术问题、反复性难点问题,超前完善制定防范措施,并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是抓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严把安全奖惩考核关。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了各级干部和各工种人员安全责任制、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及相关配套考核办法,与安全奖惩挂钩考核,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尤其是狠抓班组长、区队长和业务保安科室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进行安全抵押,加大奖惩和考核力度,依靠机制建设,使安全岗位责任制真正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减少了事故隐患和零星事故的发生。

三是抓重点和薄弱环节,严把现场管理关。坚持把“一通三防”做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抽放为根本,以通风为基础,以局部通风为关键,以监测监控为保障,上设备、上措施、上手段,并逐渐由措施型向工程型转变,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巷修工作力度,搞好通风降阻,满足生产需要。针对顶板管理、巷道贯通、采面安装、搬家等重点工作,强化现场措施的检查和落实,狠抓重大事故防治。

四是抓基础,严把安全质量关。认真组织开展“本质安全质量标准化年”活动,坚持把安全质量达标做为强化安全管理,实现矿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分系统、分专业,定目标、定措施、定规划,确保有提高,创水平。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突出“本质”这一要求,切实抓好“两基一线”(开掘工程这一前期基础、巷修这一后续基础,生产系统的可靠性这一主线),做到了点、线、面全面提高,确保安全基础稳固,生产系统优化。

“一追究”就是认真落实安全职责,追究安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责任者,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责、权、利”相结合,该重奖的重奖,该重罚的重罚,过真的,来实的。通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认真执行,落实了各级安全责任,促进了安全工作的健康开展。

4、群防群治,夯实安全检查基础,构建和谐齐抓共管环境

不断探索群防群管群治新途径,坚持做到纪检管“党”、行政管“长”、保卫管“防”、团委管“岗”、工会管“网”、女工管“帮”,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女工委、安检科等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做到齐抓共管。在日常工作中,突出四个重点:突出安全薄弱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突出作业现场的安全动态检查,保证和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突出干部作风转变,抓好干部现场安全管理;突出责任心和责任感,狠反“三违”和不规范作业。为确保工作成效,我们建立了群防群管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考核奖罚机制等,促进了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5、以科技为支撑,夯实安全技术管理基础,构建和谐科技兴安环境

近年来,平煤集团四矿坚持“科技兴安”工作思路,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中,一是搞好科技攻关,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如推广保护层开采新方法,有效释放了煤层的瓦斯和压力,实现了安全高效回采。针对巷道压力大,变形速度快的问题,与湖南科技大学共同合作,积极探索深部围岩支护新方法,保证了安全运输和通风。二是以实施“人才兴安”战略为带动,构建安全管理技术人才支持平台。采取倾斜政策积极吸纳引进专业人才,并在内部建立了专业技术人才、技术工人、安全管理人员三个人才库。结合学习型企业文化建设,坚持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专业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三是全面开展安全岗位达标活动,全员全过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现场应变能力。

总之,煤矿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结合矿情并采取对应的措施和办法,才能确保矿井实现长治久安。我们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初步摸索出了一条高突老化矿井本质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安全绩效比较显著,保证了企业安全工作实现了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第3篇 基建矿井安全管理

一、基本条件

⒈ 建设项目符合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13〕101号),列入集团公司当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2. 建设项目开工前开工报告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复。

3.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规定资质。施工单位取得国家颁发的建筑企业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建相应煤矿建设项目。承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斜井垂深大于200米或斜井长度大于1000米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相应的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业绩。

4. 煤炭建设杜绝死亡和重大涉险事故,地面建设杜绝重伤事故。

二、基本要求

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⑴ 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矿基建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 安全规章制度

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3. 隐患排查与治理

⑴ 煤矿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4. 安全技术管理

⑴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⑶ 煤矿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价等技术文件按照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要求取得集团批复。

⑷ 各类工程施工前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贯彻符合要求,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⑸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与煤矿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创造条件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⑹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培训、演练等。

⑴ 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5.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⑴ 不具备培训条件时,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⑵ 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三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⒍ 安全事故及信息档案管理

⑴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⑵ 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⑶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7. 安全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施工各环节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重点突出爆破、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设备、顶板和文明施工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评分方法

按表8-2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4篇 强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2023年我矿在同煤集团地煤公司正确领导下,以践行“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工作体系为主线,强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准入,强化班组建设、强化安全培训、强化安全考核奖罚,同时结合“六化一落实”的模式,全力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通过认真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长效机制和精细化管理,我矿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特别是新一届领导班子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科学决策、准确定位,经过半年对场面和井下的综合大治理,大发展,我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矿山面貌一新,各项指标完成创建矿最高水平,实践证明只有普及做实“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矿井才会安全稳步发展,只有深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工作,同煤才会做大做强,广大员工才会得到实惠,回顾我矿“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 强势渗透“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实现员工“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

1、2006年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永平首次提出“人人都是通风员”理念,经过五年的实践、创新、拓展、延伸,我矿逐步形成了以“人人都是通风员”为核心的安全工作体系,广大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人人懂通风、人人管通风、人人落实通风,实现了“一通三防”上的本质安全,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员工思想认识,各区队每班班前认真学习“人人都是通风员”,我矿给每位员工都发了“人人都是通风员”手册,做到每人两册,一册在单位学,另一册回家妻子、孩子帮助学,特别是区队干部给职工认真研读《人人都是通风员煤矿安全新论》,激励员工进一步学深、学活应用的工作实践中,自觉的形成“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

3、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特别重视“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人人都是通风员”在体系的安排和部署,及时组织全矿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周二、周五,晨会、作业会上加强学习,深刻理解“人人都是通风员”的精神实质和内涵,形成逐级落实通风职责,开创“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工作新局面。

4、按照“制度管企,文化管人”的工作要求,强化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强化理念渗透,用先进的文化塑造人,使“人人都是通风员”一系列安全理念成为全体员工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观,形成对安全的个人影响和情感认同。

5、为加强理念渗透,我矿今年建立了安全信息平台和井口广播站,每日传达集团公司、地煤公司安全理念,同时在井口、井下张贴、悬挂各类安全理念标志牌、警示牌,结合班前讲安全,入井前宣誓,收班谈心,周安全活动,张贴全家福等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把“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进一步推向高潮,做到全员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二、 强化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素质,由注重知识培训向行为养成转变

1、我矿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深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培训工作,为把培训工作做实,我矿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矿长令》和安全工作《十个必须、十个坚持》,用严格的制度规范职工一言一行,提升我矿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确保“人人都是通风员”培训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力到位。今年,我矿与各基层单位共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59份,班组长和区队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共签订了安全承诺书3686份,形成了从矿长到区队长到班组长到员工,人人抓通风、人人管通风、人人落实通风。

2、为落实我矿人人重视通风、人人落实通风,我矿下发了《关于“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体系成果“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深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实施方案》,把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3、不失时机的开展“人人都是通风员”煤矿安全新论培训和“人人都是通风员精细化管理”准入考试,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同时把考试结果与奖金挂钩,做到熟记于心、熟练应用,上半年共举办了66期培训,共培训3112人次,重点有精细化管理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保证每人做到持证上岗,特别是我矿与大同大学联合举办了采煤通风、采掘机电专业学习班,共报名650人,并进行了入学考试,经过考试筛选,录取了采煤通风专业69人,采掘机电专业210人,学员利用周六、周日的时间认真学习相关专业技能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文化水平和技能操作水平。并对采煤通风、采掘机电培训班采用人像考勤,严格考勤管理,加强学院的到课率,促进培训学习效果。2023年我矿对班组长进行了重新聘任,举行了隆重的聘任仪式,为了提高班组长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我们对聘任的班组长进行了分期、分批的脱产学习,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通过班前学习、现场培训、井口抽考、举办知识竞赛,掀起了人人抓通风、人人管通风的高潮,促进员工对“人人都是通风员”的全面了解和应用。

4、组织了警示案例教育活动,结合我矿历年轻、重伤死亡事故,特别是1.27瓦斯事故案例、8.13顶板事故案例、9.28事故、4.17事故,开展全员事故大讨论,每个职工都写了心得体会,写了保证,在全矿各区队进行了多次反复教育,做到了居安思安、居安想安、居安干安、居安紧安。

5、采用走出去的形式观摩兄弟单位“人人都是通风员”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年我矿多次去云冈矿、四台、杏沟、焦煤矿、姜家湾矿、山东兖州煤矿集团等矿参观学习“人人都是通风员”和标准化工作。通过学习增强了职工责任意识、思想意识,进一步搞好安全的积极性。

6、把“人人都是通风员”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结合起来,严格标准、严格设计、严格施工,对通风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做。

7、把“人人都是通风员”与我矿六月份安全生产活动月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大力普及,做到“人人都是通风员”进社区、进家庭.

8、把人人都是通风员与班组建设结合起来,观看金牌班长电影8场,《人命如天》5场,共3600多名员工和家属进行了观看,真正推进了人人都是通风员做到家喻户晓。

通过强有力的培训,真正落实了成功的企业重视培训,优秀的员工重视学习,我矿各级岗位责任制得到进一步细化,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行为。

三、 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标准化岗位责任,实现由被动管理向主动参与转变

1、精细管理、严格考核,扎实推进“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把班组建设与“人人都是通风员”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岗位责任由被动管理向主动参与转变。

2、为了强化班组建设,打造“六化”班组,夯实安全基础工作,2023年我矿制定下发了《青磁窑煤矿班组安全基础建设制度汇编》一书及《基层建设实施办法》,成立了基层建设领导组,制定了目标规划,并结合“白国周六个三”班组管理法,完善了班组建设各种规章制度和标准。同时在忻州窑矿班组建设现场推进会后,我矿由培训中心组织各生产一、二线386名班组长学习了忻州窑矿“六大系统”班组管理先进经验,提高了班组长安全素质和技能培训,目前优秀班组百分率达到46%,无不合格班组。

3、严格执行班组“三项管理”,通过严格的“岗位就近管理”、

“安全程序化管理”、“班组全程管理”,提升了班组现场管理水平,实现班组无违章、区队无事故。

4、全力创建“双零”班组,我矿成立了班组建设领导组,对所有采掘一线、辅助二线及地面班组长重新进行培训考核聘用,提高了班组长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队充分利用班前学习、每周一学时间对各岗位“精细化岗位标准”进行再培训再学习,使每一位员工深刻理解掌握,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行为,真正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5、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检自评制度,各生产区队每周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与标准不符合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人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区队搞好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

6、建立了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岗位三级考核机制及班组工程质量考核。

7、标准办每月对掘进队各班组所掘巷道的工程质量进行取点验收考核,凡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班组给予奖励,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班组进行处罚。

8、精细管理,创新质量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精品达标,每一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标准验收、标准考核、精细管理、全面达标”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质量验收,确保从源头实现精品达标。

9、推行精细化和模式化管理,从巷道开口、轨道铺设、管线吊挂,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实行统一模式管理,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亮点工程”,上半年实现了11#层303盘区、7#层303盘区2个精品盘区;建成了930轨道大巷、876轨道大巷2个精品水平大巷;完成了11#层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11#层303盘区变电所;2#层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井下急救中心、井下指挥中心;876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7#层402盘区变电所10个精品硐室;综一队、综二队、机掘一队、机掘二队、机掘三队、机掘四队、开拓队共7个队被评为精品工作面。

通过“人人都是通风员”岗位标准化,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有了质的飞跃,地煤、同煤领导多次来矿检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 把“人人都是通风员”工作贯穿到隐患排查治理中,实现由抓结果向抓过程转变

1、认真落实全国瓦斯防治现场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若干规定》通知精神,严把“一通三防”关口。

(1)优化了通风系统,降低通风阻力,按计划对东风井主扇进行了改造,并在主扇投入运行后进行了3次角度调整,调整后东风井回风8700m3/min,满足了主采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风量需求。

(2)加强了通风系统管理。全年共砌筑风桥12座,并全部按规定对全矿井外露密闭墙、风桥进行了刷白,并进行了三级编码管理,对风门,调节风窗进行了刷油,对原来不符合标准的调节风窗、密闭墙推倒重做,确保了全矿井通风系统稳定,2.20事故后,未发生任何通风事故。

(3)强化了局部通风管理。11#层303盘区瓦斯涌出量较大,按规定定期对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进行测,并加强风筒的修补和编码维护,有效地减少了掘进工作面百米漏风率。确保局部通风机运行稳定。

(4)强化了综合防尘管理,成立了矿井综合防尘区,每月按规定冲洗巷道,作业面严格喷雾洒水设施的使用,防尘人员加大了检查力度,定期对隔爆设施进行检查,丢失、损坏的均能及时补齐,为采掘工作面安装了捕尘网,有效了降低了粉尘扩散。

(5)加强了防灭火管理。成立了喷浆队、灌浆队,2月20日,北风井发生了火灾,对井筒进行了封闭,为了保证矿井安全,彻底将北风井火区治理,在北风井地面施工了2个钻孔,对火区进行地面灌浆,累计灌注黄土4147m3,有效地控制了火区;加大了2#层火区、北风井火区的日常检查工作,监测监控、确保火区、北风井系统安全;继续对电车库火区填注石膏,预防火区复燃,共灌注石膏45吨;针对综一队采空区存在发火隐患,对采空区进行了喷洒阻燃剂的措施,防止采空区发生自燃;继续使用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重点区域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为矿井防灭火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有效的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6)加强了瓦斯防治,针对303盘区瓦斯涌量较大,通过增设检查点,增加检查次数加强了瓦斯检查力度;加强了瓦斯检查队伍的管理,强调交接班制度,严防脱岗、假检、漏检,实行了密码交接班制度,有效地防止了瓦检员脱岗、假检;、开采11#层303盘区时,预防上隅角瓦斯使用正常通风方法无法稀释时,使用抽排风机进行排放,防止发生瓦斯积聚;、在各炮掘、手工回采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与“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对巷道掘进过程中对瓦斯涌出异常地段、高冒区等地点,及时采取了喷浆、充填等技术手段,有效地控制了局部瓦斯积聚。

(7)加大了监测监控。定期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对“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进行测试,做到了数据准确、控制可靠;加强了对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的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记录准确及时,监控数据实时上传;为了便于监控系统的管理,将监控中心搬迁至调度室,为做到统筹管理奠定了基础。

2、完善基础装备,提高矿井整体抗灾防灾能力

(1)落实检查责任,我们要求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检查区域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并由现场跟班队长在标准化检查通知单签字,现场落实安全责任。同时,我们推行了标准化检查、整改、复查、考核的“闭合”管理办法,大大增强了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责任心,有效地解决了检查中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

(2)东风井井筒不能满足要求,我矿今年东风井更换主扇,并对井筒进行了刷大,由原8.5m2刷大到13.5m2,全长420米;按规定对7#层303盘区8315工作面、7#层402盘区8222工作面进行了永久封闭。上半年共规范砌筑各类通风设施12座;对全矿井掘进工作面风筒采用了钢绞线吊挂,保证了风筒吊挂平直,并在拐弯处设置弯头;对井下所有运行的局部通风机进行了编码管理,对井下所有使用的风筒进行了编码管理;按规定定期对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局部通风机运行稳定;针对2月20日北风井发生的火灾事故,对北风井井筒进行了封闭,为了保证矿井安全,彻底将北风井火区治理,在北风井地面施工了2个钻孔,对火区进行地面灌浆,累计灌注黄土4147m3,有效地控制了火区;

五、 以“人人都是通风员”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现企业安全发展

1、强化和谐建设,职工实惠和企业形象得到提升,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引深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四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干部廉洁;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对涉及员工群众利益的事项等,进行公示,企业公开更加透明。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有力地促进了全矿文明和谐建设,员工得到更大实惠,企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员工爱企敬业的凝聚力。

2、员工就餐实行暗补变明补,给予就餐补贴,实行了自助管理,为夜间1—5点出井的生产员工提供免费用餐。

3、职工浴室为员工免费提供洗刷用品,并设立了免费理发室、免费洗衣房。

4、每月拿出一定资金为区队干部免费看病,打针输液方便就医。并在井口成立了疼痛理疗和心理咨询服务室,为员工免费按摩、针灸、刮痧治疗。

5、办公楼、单身楼、家属楼实施了平改坡美化工程,即起到了节能保温作用,又减少了今后防漏雨维修费用。

6、新井工业区拆除了原有建筑,建起了3000平方米的工业广场,增设了篮球场、健身器材等。

7、启动了和谐小区建设工程,拆除了柴炭房和住户燃煤灶具,给予每户1000元补贴,购置了燃气灶具,即美化了环境又做到了节能减排。

8、“三项”保险落实到位,无欠费。并增加了员工住房公积金。

9、组建了老年太极拳队,并统一定做了服装,进一步丰富了员工家属业余生活。

10、为员工统一制作了夏季、春秋季工作服,着装统一,更进一步体现了员工的精神面貌。

11、继续深化领导干部“一帮二”、党员“一帮一”、劳模“一带二”、“光彩事业”救助、“青年就业平台”、“党员服务站”、“爱心超市”、“爱心助学”等活动,形成了“多位一体”的患难救助体系,免除了员工后顾之忧,呈现出一派心齐人和,稳定发展的新气象。

12、在准军事化管理方面,矿长带头参加军训,全矿统一了军服、开会服装,各单位按规定月月进行军训,建立了班组准军事化管理流程图,严格执行整队出入井,场面、井下全部文明礼貌用语,通过准军事化,特别是我矿女子方队成为了地煤公司的闪光点,促进了员工安全行为的养成,增强了干部员工的安全执行意识。通过“三化”工作的推进,确确实实为打造年产百万吨综采、单进5000米两个品牌奠定了基础,实现精细化管理矿井奠定了基础。

总之我矿将以更加务实、扎实地作风,深入推进“人人都是通风员”这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实现集团公司、地煤公司“高起点上再跨越,创造同煤新历史”做出更大的贡献。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矿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抓好“一通三防”的紧迫感、责任感,提升“一通三防”的执行力,超前防控、超前治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不断深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工作体系,在提升“一通三防”管理水平

二、深入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提高矿井“一通三防”保障能力

1、加强11#层303盘区瓦斯治理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隐患

3、加强2#层火区治理及监测监控工作

三、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基础装备,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四、重点抓好十项工程(1)、年底完成2—11#层行人暗斜井工程;(2)、9月底完成7#层立眼工程;(3)、11月底完成选煤楼系统改造工程;(4)、7月底完成薄煤层的设计及采购;(5)、抓好防灭火的地面灌浆工作,重点查找灌浆后水的去向;(6)、8月底完成800巷轨道的更换及标准化建设;(7)、8月底完成井下蓄电池车招标到位,确保一次投入运行;(8)、完成“一通三防”的抽排设备调研;(9)、年底形成406盘区与首采工作面;(10)、完成《企业文化手册》。

五、严格“一通三防”安全准入制度,强化“人人都是通风员”到岗位。

1、加强班组建设

2、推广白国周和贾利班组管理法

六、强化培训,深入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一条理念管百年”

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第5篇 矿井主通风机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一、矿井主通风机安全运行

1、通风机安全使用

(1)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按规程操作和交接班。

(2)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3)主要通风机的挡风口的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

(4)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5)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行,其他原因停止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上级单位批准。因停电停风原因,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6)井下主泵房两侧双向风门必须完好,正常使用,有问题及时汇报。

2、通风机安全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声音和振动,若有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开启备用风机。

(2)经常检查轴承温度,滚动轴承温度应小于75℃,滑动轴承温度应小于65℃。

(3)经常保证润滑系统油的质量及油量。

(4)若发现叶轮和机壳内壁有摩擦声,或叶轮松动的声音,必须停机检查。

(5)轴流式通风机叶片角度应保持一致,误差不超过±1°。

(6)叶轮平衡,能在任何位置上保持停止状态。

(7)主轴及传动轴的水平偏差不大于0.2‰。

(8)电动机、启动设备、开关柜符合完好标准,接地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确。

(9)通风机房防火设施齐全。

二、保障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措施

1、通风机运行期间,必须保障每班司机按时到岗交接班。

2、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对风机进行操作。

3、通风机司机必须按时对风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并详细记录风机运行情况。

4、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风机运行时,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的安全措施,确保备用风机正常运行。

5、因停电或其他原因不能保障通风机运转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伊川煤业公司黄村煤业有限公司

黄村煤矿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6篇 矿井通风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矿内空气与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①连续不断地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

②把有害气体和悬浮的矿尘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出矿井;

③为井下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2、矿井中的有害气体

矿内空气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就其危害而言可分为:

窒息性气体:氮、二氧化碳、瓦斯;

有毒性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

爆炸性气体:瓦斯、氢;

它们的基本性质、对人的危害、来源及安全浓度等见附表:

对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②加强通风。用适量的风量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

③如果某种有害气体储量大,可以采取抽放的办法。

④通风不良的或不通风的巷道、应在其出口处设置栅栏,并挂上“禁止人内”的警示牌。

⑤预防煤炭自燃和矿内火害,以及瓦斯、煤尘爆炸。

⑥遵守放炮规程,采用水炮泥,既可消焰降尘,又可减少二氧化碳。

⑦喷雾洒水是降低二氧化氮、硫化氢、 二氧化疏及二氧化碳含量的有效措施。

⑧中毒急救:

a、将中毒者或窒息者移到新鲜风流巷道中或地面、对昏迷假死者,清除口中堵塞物,解开上衣;对—氧化碳中毒者注意保暖。

b、人工呼吸或输氧。—氧化碳中毒者在纯氧中可掺入5-7%的二氧化碳促进恢复呼吸功能;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中毒者只能用拉舌法或活动上肢法进行人工呼吸。

c、药物治疗,粘膜受害时,用l%硼酸水或弱明矾水冲洗眼、漱口,并饮用牛奶、蜂密减轻刺激;硫化氢中毒时可用浸有氯水的毛巾或棉花,放在患者鼻、口旁,也可给患者喝少许稀氯水溶液解毒。

3、《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规定

①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②矿井需要的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人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③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不得超风生产)。

④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风速不得低于 0.25m/s,掘进中的岩巷和其它通风行人巷道不得低于0.15m/s,

⑤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⑥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

二、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其内容包括:

①地面安装有主要通风机;

②有进、回风井筒;

③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

④进回风巷道有足够风流畅通的断面;

⑤有控制风流流向的通风设施。

2、串联通风与并联通风:

《规程》规定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独立通风。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在进入被串联的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严禁全矿井串联通风(即“一条龙”通风)。

3、串联通风的危害是:

(1)串联通风的风阻等于各串联巷通风阻之和,风量不变,因而增加了通风的阻力和通风难度。

(2)被串联工作面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增加。

③一旦前一个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与瓦斯突出事故会直接危害被串工作面,扩大灾害的范围。

4、老塘通风:指进、回风流部分或全部经过采空区的通风方式。老塘通风危害很大,它能使采空区残煤加速氧化发生自然发火,还能将采空区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带㈩或稀释到爆炸浓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此井下严禁老塘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都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5、原煤炭部在《关于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通知》中要求:井下要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风、循环风、利用老塘通风和微风、无风作业。

6、扩散通风只适应于在进风流中而无瓦斯涌出的长度不超过6米、人口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

7、主要通风机的安装与管理要求:

①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②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

③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动转;

④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⑤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⑥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

⑦生产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⑧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生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⑩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对由1台主要通风机担负全矿通风的矿井,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8、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煤工作面和采区开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完毕。

9、通风设施与漏风:

①通风设施:矿井应根据通风需要,设置风门(不得设置单道风门)、风墙、风窗和风桥等通风设施,有效地控制风流,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采空区和报废的井巷必须及时封闭。

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进、回风巷道之间需设风门时,同时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敞开,防止风流短路。

②井巷的漏风

a、漏风的危害:a、漏风会使工作面有效风量减少,造成瓦斯积聚,煤尘不能被带走,气温升高,降低生产效率,并影响工人健康。b、采空区、留有浮煤的封闭巷道以及被压碎的煤柱等漏风,可能促使煤炭自燃。地表塌陷区风量的漏入,会使采空区有害气体带入井下,威胁安全生产,大量漏风会引起电能的无谓消耗,提高生产成本。

b、防止或减少矿井漏风的措施:a、合理选择通风系统,如进、回风巷间的距离不宜过近,尽量使进、回风不反向平行流动等。b、合理确定开拓系统、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如主要巷通布置在岩石中,尽量采用后退式、下行开采顺序等。c、正确选择通风构筑物的位置。d、加强对漏风的检查和管理。

10、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并保证爆炸材料库每小时能有其总容积4倍的风量。

三、局部通风机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与管理要做到:

(1)局部通风机和起动装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通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

②局部通风机的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巷道中的最低风速:煤巷、半煤岩巷不小于0.25m/s,岩巷不小于0.15m/s;

④不准任意关停,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工作面人员,切断电源。

③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保证足够的风量。

⑥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3、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不得采用抽出式;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人式。

4、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5、不得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二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四、巷贯通道:

1、一般掘进巷道(不含综掘巷)贯通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道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专人警戒。

3、在贯道之前,应对被贯道巷道的贯通位置及其周围加强支护,防止冒顶。

4、贯道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5、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6、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在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道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并保持正常通风。

7、石门与突出煤层中已掘巷道贯道时,被贯道巷道应超前石门贯通位置5m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

第7篇 k矿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矿井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矿建指挥部日常安全执法小组,负责对矿井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副指挥长(分管及协管工程部、投控部的副指挥长)

监督检查执法小组:工程部及投控部人员

日常安全执法小组设在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日常安全执法工作由工程部、投控部负责并适时提出处罚(理)意见;处罚执行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三、建设矿井日常安全检查的处罚规定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各子项目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云南天原集团煤矿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按要求向指挥部备案的,处罚矿长(矿总经理)200元/次、安全副矿长(矿安全副经理)200元/次;制度不完善,且经通告后未限期整改的,每缺少一项处罚矿长200元/项、安全副矿长200元/项;

(注明:矿长(矿总经理 )以下简称矿长;安全副矿长(矿安全副经理)以下简称安全副矿长;

2、各子项目公司必须结合本单位生产建设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符合矿情的,且经通告后未限期整改的,处罚矿长200元/次;

3、安全管理制度未下发、未贯彻落实,经查实处罚安全副矿长和责任领导200元/次;

(二)安全技术管理

1、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矿井雨季三防计划等安全文件未按时编订、审批和上报,对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处罚款200元/人;经通报限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2、无批准的单项(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以及未进行组织施工人员贯彻学习或考试不合格就擅自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生产安全作业,处罚矿总工程师400元/次、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员4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3、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防尘灭火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等图纸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及时填绘;未按规定绘制且限期不予纠正的,处罚该矿总工程师100元/次.项;

4、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机电安装工程、瓦斯排放、启封密闭、井下电焊作业、矿井石门揭煤和防突作业、探水探煤作业、严重失修巷道维修、停送电作业、“三超”材料运输、遇地质变化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井总工程师和分管矿级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无批准的措施即组织施工的,处罚矿总工程师300元/次、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员2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5、矿井抽放钻孔施工、探煤探水钻孔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无施工设计、无措施施工、原始记录及施工结束后无竣工图纸和记录的,处罚矿总工程师400元/次。

(三)安全培训

1、无安全培训计划,或不按批准的计划进行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经通报限期仍未整改的,处罚安全副矿长500元/次;

2、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

3、特种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处罚当事人500元/人并处罚安全副矿长100元/人/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4、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或证件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处罚该矿法人代表或矿长500元/人次;拒不整改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5、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证件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处罚子项目公司矿长100元/人次;拒不整改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四)值班、带班、跟班管理及现场管理

1、各子项目部未按要求制定值班、带班管理制度或办法的,或未报指挥部备案的,给予子项目公司矿长200元的处罚;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次数不够,处罚200元/个;矿级领导个人全年出现5次及以上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给予降职或调离岗位,并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未认真填写交班记录,给予50元/次的处罚;

3、矿级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且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给予有关责任人500元/人的处罚;并全额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4、矿级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查出并予以处罚的,应带班管理人员承担全额个人罚款部分和单位罚款的30%,矿长和当天值班领导各承担单位罚款的8%,

5、加强矿井建设期间和事故矿井整顿期间的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调生产安全工作;发现一次无矿级领导在矿值班的,处罚应值班矿领导200元/次;

6、坚持执行科队管理人员井下现场跟班作业制度,对采掘作业、危险区段巷道维修作业、重大安全隐患处理作业、瓦斯排放作业、抢险救灾作业、矿井地质发生较大变化等,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措施,指挥作业,排查险情,监护安全,否则处罚矿长、分管矿领导100~200元/人.次;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

1、各子项目公司未对矿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重点管理的,每发现一处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和备案的,处罚矿长、总工程师各300元/次;每发现一处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查、管理的,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

2、各子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每周至少一次)认真组织开展矿井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处罚矿长、安全副矿长200元/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排查、不建档、不处理的,处罚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责任领导200元/人.次;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及时安排整改的,处罚分管矿级领导100元/条;由于处理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到位或不按整改措施执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加倍处罚;

3、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未遂伤亡事故的处罚矿长500-1000元/次,并处罚子项目部2000--10000元。

(1)瓦斯燃烧;

(2)瓦斯积聚;

(3)短线放炮;

(4)斜坡跑车;

(5)大面积冒顶(10m2以上);

(6)由于操作或者管理原因造成主要通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上的;

(7)井下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8)部门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

(9)其它认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4、为加强各子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对以下安全隐患每查出一处,处罚子项目公司的分管领导并处罚子项目部。

(1)矿井通风系统紊乱,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2)矿井超通风能力作业,存在无风、微风或瓦斯(包括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

(3)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存在局扇拉循环风,存在风筒严重擦挂、漏风、吊挂不平直、拐死弯,风筒出口距掘进碛头超过规定距离的1.4倍及以上;

(4)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混乱,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风流短路、角联通风、通风设施漏风,未及时对盲巷设置有效栅栏、警示或进行有效封闭等;

(5)矿井瓦斯管理混乱,存在瓦斯检查仪带病作业、瓦斯检查“三对口”不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瓦斯报表未逐日审签等;

(6)矿井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管理混乱,各类传感器应设未设或悬挂不符合要求,传感器未按期调校,监控分站或传感器故障率超过5%,瓦斯电闭锁或风电闭锁不符合要求,测点定义错误,监控系统无人值守、监控系统记录不完善、监控监测报表未逐日审签等;

(7)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层防火管理混乱,日常检查或管理不符合要求,未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采取防治自然发火措施的;

以上(1)---(7)条处罚矿总工程师200—500元/处 ,安全矿长2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8)矿井运输管理混乱,存在“三超”运输无措施作业的,斜坡“一坡三档”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或未有效使用,斜井提升设备安全保护不符合要求,斜井提升信号不齐、不明,斜井人、车同行,运输装备各连接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9)矿井供电管理混乱,全矿井无计划停电超过30分钟以上的;井下采掘工作面供电中断2小时以上的;存在双电源、局扇“三专”、电气设备保护、电气防爆管理不符合要求等现象;井下电缆不符合阻燃要求,电缆连接存在“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

(10)井下放炮管理混乱,“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炮眼填充、瞎炮处理、放炮距离、放炮警戒、火工品储运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等;

(11)顶板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失修巷道存在行人或行车现象;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规定,存在空顶作业;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无专用的安全钎子;围岩破碎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护等;

以上(8)---(11)条处罚安全矿长及生产矿长各200—500元/处 ,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12)防治水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未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月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未按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未按规定预测预报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的;在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未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未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未进行探放水设计及制定措施而依然施工的;

(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和抽放(采)管理存在重大隐患,不遵守“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抽放不达标就进行作业、钻场或巷道距突出煤层的法向距离低于规定的最小距离等;

(14)揭煤期间未严格按照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误穿(接)煤层的;

(15)未按规定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的以及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的;

以上(12)---(15)条处罚矿总工程师200—500元/处 ,安全矿长及生产矿长2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5、发生以下“三违”情况的,处罚当事人200-500元/次,并由子项目部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1)携带烟火下井的;

(2)酒后下井的;

(3)爬、登、跳车的;

(4)一年内发生4次“三违”的;

(5)电工井下带电作业的;

(6)运输放“飞车”;

(7)瓦斯超限作业的;

(8)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

(9)空顶10m2或者空顶长度超过5米的;

(10)其他严重违章作业的;

(六)重点场所、重要岗位的安全管理

1、坚持重点场所(如绞车房、水泵房、爆破材料库、主要风机房、主要变电所、物质库房、安全监控室、调度值班室等)、重要岗位(主扇司机、瓦斯抽放司机、瓦斯检查员、绞车司机、水泵司机、调度值班员等)的工作人员手上交接班管理,严厉打击脱岗、窜岗行为,确保工作不脱节、责任不断岗,发生脱岗、窜岗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对于包庇、纵容脱岗、窜岗等行为的,处罚相关矿级领导100元/次;

2、出入井人员必须加强登记、检身管理,如实、准确登记,认真检身,避免违规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入井;发现出入井人员登记不清、数量不明、或人员违规入井等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给予安全副矿长100元/次的罚款;同月内发现两次以上,加倍处罚;

(七)“三同时”建设

1、矿井每年编制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并一同报审;未按要求编制的,限期补报,并处罚责任单位总工程师200元/次;

2、对批准实施的安全工程、安全设施、安全措施等不按计划施工,经通报后仍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的,处罚矿长、分管矿领导200元/次,造成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3、建设工程验收必须包括安全技措工程的验收,否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并要求重新验收;

(八)应急救援

1、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和救援的培训教育,按批准的计划和措施进行反风演习、救灾演习,加强矿井抢险救灾物质储备管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对不按计划实施演习、减少抢险救灾物质储备或挪用抢险救灾物质等责任人员、矿长和分管矿领导,处罚200元/人;对延报、谎报、瞒报灾害事故情况、逃避抢险救灾职责的责任人员,处罚款500元/人,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维护安全管理秩序

1、各子项目公司应制定制度、办法,落实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无阻;对瞒报、延报、谎报生产事故和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人/次;

2、指挥部各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必须从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应提出处理或处罚意见,对在检查中走马观花、视而不见、见而不提、提而不处理的有关人员,予以100元/次的处罚;

3、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上级领导、职能部门沟通,争议问题可提请争议单位主管领导裁决;无异议的应坚决服从、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拒不执行、虚假执行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4、抵制矿井的生产管理制度,打击报复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干扰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次序,处罚其500元~2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处罚比照上述的处罚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领导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第9篇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轨道提升运输基础工作,提高运输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矿井运输安全、优质、高效。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矿井轨道运输系统、绳索运人系统。

一、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采、 掘、运并举,综合治理,系统配套”的方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轨道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落后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自动化、管理科学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2、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1)各矿由一名副矿长全面分管运输工作。

(2)各矿根据实际情况配足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矿井提升运输工作。

(3)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运输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两名运输安监员负责主要运输线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地点安监员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一是抓好运输各项制度和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并突出抓好人的行为;二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4)运输专业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掘进专业负责人负责掘进运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工作,是掘进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专业领导负责本专业运输工作的现场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实现运输管理的齐抓共管。

(5)建立运输管理网络图,明确各单位运输管理人员,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对运输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6)分管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总结部署运输工作。

3、运输工区要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抓好本工区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各掘进工区必须明确一名区队管理人员分管提升运输工作。

4、各矿要每月对主巷,每旬对采区运输质量标准化和人车斜巷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一次综合评定。

(1)检查验收标准按照《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2)轨道质量、运输巷道、运输设备设施、运输规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运输部分要求。

(3)600mm轨距的运输线路,在车辆运行速度小于1、5m/s时,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7倍;大于1、5 m/s时,则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10倍。通常600轨距电机车行驶的弯道半径为12-15m。600轨距线路最小曲率半径不小于12m,在不用机车运输的线路,或采用矿车运行的线路中,允许采用较小的曲线半径,但不应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员

(1)乘罐规定人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负责关闭和打开罐门(帘),人员进出罐笼须经填罐工许可。严禁乘罐人私自打开罐帘(门)。

(3)严禁人、物料同罐,严禁超静张力差提升。

(4)提料结束,开始提人时,必须等上位罐出车完成后,经上下信号工联系确认无误,方可准许人员进入下位罐。

(5)乘罐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机电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强对罐内阻车器的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双车罐笼提升单车时,必须将车推至中间并可靠固定,防止窜动。

4、井口使用小绞车吊装下放超长物料时,小绞车滑头上配保险绳,对吊装的物料附挂保险绳并可靠连接。

5、罐笼提升的车辆中所装矸石、煤炭等散料不准高出矿车上沿,否则不准进罐。

三、平巷轨道运输

(一)地面电机车运输

1、地面的主要运煤、矸轨道必须建成封闭式运输线路。护栏高度不低于1m。但封闭线路的护栏要留有便于运送大型设备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线高度必须在3m以上,架空线杆、轨道两侧的护栏、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对已经构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时,要涂以红白间隔的明显标志,并严禁行车时行人。

3、封闭式线路的行人和行车道口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声光报警装置或挡拦。电机车通过道口前及通过中,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放下栏杆,防止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过。

4、地面使用的电机车、小绞车及钢丝绳等按井下要求进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运输

1、大巷各行车、行人道口、水闸门、风门前后及弯道区段必须安装使用交叉道口自动行车声光报警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及触发点要安装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处的巷道顶部和架空线上明显位置,信号的解除要采用触发式,不得使用延时式。

2、电机车运行至弯道、行车和行人道口或两台电机车会车和遇到行人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减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严禁用电机车在大巷顶车运输。在车场调车时顶车,必须插好连接销,并要使用自动顶车警告信号,不准用口令传递信号顶车。调车时,只准在同一条轨道上进行,严禁甩车或用撑棒顶车。

4、大巷电机车应明确车辆停放地点,在途中非正常停车时,必须及时汇报运输调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检修时,必须填写施工单报调度室同意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断开集电器上的电源,停送电开关置于停电位置方可进行。检修时,应在距检修作业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情况,以免发生意外,检修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5、在大巷整修轨道、架线、照明、通讯、信号以及装卸车、推车、巷修等有碍行车安全时,应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签发施工单,报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时要挂“停电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站岗,监视两侧来车情况,以便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躲避。施工完毕后,报告调度室。施工单存放调度室备查。

6、大巷电机车运输(人车除外)必须取消跟车工。电机车头上除司机外,严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频繁的道岔必须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设置专职扳道岔工。运输通过量较小的道岔可由司机在机车停稳后下车扳道岔,单方向运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弹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侧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转辙机)必须安装在壁龛内,非人行道侧的扳道器距轨道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起缝路之间不得设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准落地。

9、漏斗、溜头接车时,小杆等杂物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10、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现有的水沟盖板必须齐全平稳,盖板上平面与轨面的高差不得超过100mm;新巷道的盖板必须按设计要求铺设。特殊地点使用的铁、木盖板必须固定牢固。

11、电机车运输安全装备(司控道岔、机车通讯、逆变电源、脉冲调速等)不得无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遥控距离不得小于50m。蓄电池电机车要使用过放电指示、瓦斯超限报警和断电保护。

12、电机车的红尾灯必须采用定型产品,不得用矿灯代替,挂放位置必须放在列车(包括人车)的最后一辆车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14、架空线分区开关要灵活可靠,绝缘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电机车运行线路的道岔要与轨型配套,不得低于轨道的轨型,禁止使用非标准道岔。关键部位的道岔必须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电机车运输沿途通过的各偏口车场门口,要按设挡车棍。在人行道外侧安装时,挡车棍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1100mm-2000mm;在另一侧安装时,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600mm-1500mm。(挡车棍的安装位置要保证大巷人行道的宽度和非人行道侧的安全间隙,并按设在车场偏口内单路的中间为宜)

17、大巷的里程标、巷标、挡标、警冲标、警示标、道岔牌板、弯道曲线牌板、避灾路线标志等必须齐全醒目。

18、电机车运输线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设一个警冲标。其按设位置在道岔两岔中心线交会角平分线的5、2m-6m为宜,1、5t矿车运输矿井为7-8m位置(从交会角顶端往后量)。警冲标为直径80-100mm的钢管,总长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红、白间隔颜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积极推广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如轨距尺、液压弯轨器、液压锯和挤孔机等)。

20、电机车运输架空线应用铜质线。

21、井上、下电机车必须有专门的检修间和检修槽。架线式电机车和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室,必须有坚固的顶棚和门。行驶中,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操作机车。

22、平巷运输的小绞车和钢丝绳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井下平巷人车运输

1、人车停车场的架空线必须使用自动停送电开关,确保在人员上下车时,架空线无电。

2、人车不得超乘人员,在运行至道岔和弯道时要提前鸣笛减速、慢行。

3、人车必须设跟车工,在人员上下时维护秩序,并检查挡门链,确无问题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或停车时,必须用口哨发令,不得用口令。人车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严禁在列车运行中上下车和摘挂钩。

4、平巷人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正常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不得无故停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车场待车停稳后上下,严禁抢上抢下、超乘人员和在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各乘车场要挂有人车乘坐制度、列车时刻表及列车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门运输

1、用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门把钩工、信号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专职信号工1人,把钩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门重车线的分车道岔前1-3m处必须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严禁用木楔、掩木阻车。距井筒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时混合提升,升降人员时靠井口侧第一道阻车器前不得存放车辆。

4、罐笼内的阻车器必须齐全、灵活,要做到随时处于可靠状态,矿车在罐笼里时,阻车器未关好,把钩工不准发出提升信号。

5、井口推车机必须做到操作灵活、闭锁可靠,要有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6、副井井上、下信号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物料,各类制度要制作牌板、悬挂规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车线路的道岔前端(尖轨尖端1-5m内)单轨线路的中间必须安设一个逆向自动卧闸。

8、严禁在车辆运行中摘挂钩。

9、罐笼上下人时,人员要排队进出,听从把钩工指挥。

10、井口和井底大门应挂牌公布罐笼一次允许容纳的人数,不准超员,罐笼内每人应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积。

11、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主副井信号室。

四、斜巷轨道运输

(一)小绞车

1、小绞车(40kw及以下绞车)的安装必须牢固,地脚、基础和锚杆、螺丝必须设有与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垫圈和双螺帽拧紧背实,螺纹外露2个丝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规钻孔并与螺杆直径相配合。40kw和25kw绞车必须采用打砼基础的方法固定。采用锚杆固定的,锚杆长度不小于1、5m;锚杆直径:40kw和25kw绞车不小于24mm,11、4kw绞车不小于20mm,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个月的11、4kw绞车,可采用“四压两戗”方式固定,否则不得使用“四压两戗”固定。“四压两戗”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150mm圆木,并严禁重楔重帽。小绞车的安装,矿要组织验收和做锚固力的拉力试验,并填写验收和试验记录。

2、打混凝土基础或锚杆固定的绞车突出部分距最近一侧轨道内沿不得小于0、5m;“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包括“四压两戗”)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靠的制动闸定位闭锁装置,两手把不得过位,闸轮不得有油迹,严禁闸皮与闸轮错位。

4、小绞车的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可逆开关,严禁不带电下放车辆。

5、每台小绞车运行时,必须有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上、下车场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得开车;严禁绞车司机兼把钩工、信号工。

6、小绞车护身板要 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11、4kw绞车护身板的规格为宽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护身板的两侧边缘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强筋,护身板与绞车底座固定的三条螺栓必须上齐上紧,牢固可靠,否则小绞车一律不准使用。

7、严禁一台小绞车在运输长度内拐弯运输(不含车场)。

8、小绞车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绞车安装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机操作,安装位置、方向要保证绞车排绳良好,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小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9、每台小绞车处必须挂有正规操作要领及绞车管理牌板,牌板的内容要齐全,检查维修落实到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10、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绞车必须使用安全闸和工作闸,其坠砣重量要经过计算进行配备,不得随意甩掉不用。绞车要有内、外过卷保护和紧急制动脚踏开关。

11、40kw及以上的绞车必须有专门的安装固定设计,由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钢丝绳和保安绳

1、严禁超挂车,平车场松车时,严禁有曲绳。其挂车数和提升载荷量必须按绞车能力、钢丝绳的破断力和斜巷最大坡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将计算确定的挂车数和载荷量及有关数据填写在小绞车管理卡片、台帐和现场管理牌板上。分管运输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技术、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要分口把关,各负其责。

2、运输绞车的钢丝绳和保安绳必须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钢丝绳的磨损和锈蚀情况;全长断丝总数和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并量出严重段距滑头的距离。

3、直径在18mm以上的钢丝绳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4、钢丝绳严禁破股与小绞车固定,绳卡不少于两付并紧固有效,排绳整齐,母绳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运输的各种车辆必须有与拉车数相匹配的保安绳。保安绳与主绳的连接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的一种进行固定:

(1)、保安绳要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绳套,与主绳连接端的绳套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绳上。使用绳径15、5mm及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保安绳绳径应与主绳一致。

(2)、保安绳编套在主绳滑头环上,要再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滑头上方。

6、提升钢丝绳的滑头和保安绳滑头的自身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2、5个捻距,并设绳胆。

7、对拉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5度,其对拉距离不得超过绞车前方2m,并无拐弯;

(2)、对拉的两台小绞车型号要相同;

(3)、保安绳要与两方钢丝绳滑头相连接;

(4)、两方端头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5)、两个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按信号并带电开车,互相配合,做到同步运行;

(6)、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拉车信号后,另一方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准开车;

(7)、其他方面的有关要求,仍按小绞车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8、钢丝绳和保安绳有打结、破股、压扁一处及断丝、磨损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车装置

1、上部平车场入口道岔前1-2m处安设一个能够阻止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或挡车棍(包括上部是甩车场的外端也要安设)。在斜巷各中部车场第一组道岔岔心以下1-2m处,安设一道防止带绳车辆误入甩车场的常闭式挡车装置即挡车棍。

2、斜巷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0、5-2m处要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重车线也要在反变坡点0-1m处安设一个逆向卧闸,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须装有与绞车连锁的单向常闭式挡车门。双钩提升应设错码信号。绞车滚筒直径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长度超过1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要安设一挡车棍,变坡点以里0、5-1m处必须安设挡车棍或卧闸,变坡点以下拉一个车为4m、拉两个车为5m(1、5t矿车运输时为6m)、拉三个车为6m(1、5t矿车运输时为8m)处应安设卧闸,串车提升变坡点以下的卧闸要与平车场的卧闸联动,在不松车时平车场内的卧闸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坡度小于5度、长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可以只安挡车棍。

3、安装顶部固定式联动挡车装置时,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径20 mm长度不小于1、5m锚杆固定好托盘,托盘用不小于20 mm的钢板制作,托盘与挡车装置采用直径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圆销连接, 圆销两端要加装防脱装置(即开口销),要求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变坡点不大于0、3m,下端距轨面不大于0、2m,间距用1、5t矿车运输时:拉一车为4m,拉二车为5、5-6m,拉三车为8m。

4、挡车棍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英寸、长度不小于1m的厚壁钢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内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钢板固定牢固。

5、卧闸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制作,并焊接装配到底盘上,底盘与轨道连接安装牢固后,其顶端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设复位弹簧。卧闸操作手把用长0、8-1、0m的6分钢管制作,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侧,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卧闸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装置,后拉不得超过垂直位置,前倾与底板的夹角在30-40度。使用脚踏板操作的,脚踏板应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m处,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上述两种操作机构用中间无接头的10#铁丝或钢丝绳与卧闸转轴拉杆相连接,其长度和松紧要根据其间距作相应调整,达到操作灵活。

6、使用小绞车运输的斜巷坡度在10度以上和长度超过30m、小于50m的,必须在底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处安装一个跑车防护装置。

7、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强度、灵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声光信号、行车报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运输的信号必须声光齐备,灵敏可靠,安装在正规信号盘上,操作按钮必须悬挂在信号躲避硐内,灯罩要涂成红色。

2、25kw以上绞车提升斜巷各车场及中间行人通道口3m 范围内巷帮的中上部明显位置必须装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与绞车电气联锁。

3、上、下山运输的所有车场(小绞车提升的上部平车场除外)必须设信号躲避硐室,其规格为(深、宽、高)(1m×1、4m×1、8m)。底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以下2-4m,躲避硐内严禁堆放物料,其门口严禁敷设管路、电缆和风筒等影响人员进出、操作的障碍物。

4、小绞车运输斜巷上部车场的打点信号与绞车硐室的回铃信号不准合用一套,每个信号硐室内不得同时悬挂两套声光信号装置。

5、倾斜轨道运输巷道中,不应安设风门,如确需安设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否则,要设专人在躲避硐内开启风门,躲避硐室应设在风门开启方向同侧巷帮适当位置,并在风门上下各设一组行车声光报警装置。

(五)斜井人车

1、斜井人车信号装置必须设置两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号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闭锁,一套作紧急制动用的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

2、斜井人车的两套信号装置要在人车运行前由跟车工进行试验,如有一套发生故障时,跟车工不得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不得开车。

3、斜井人车必须设跟车工,跟车工应坐在列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辆人车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车运行前,跟车工必须对连接装置、防坠器、挡门链和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并先进行一次空车全程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运送人员。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车运行前,要由跟车工将斜巷中的所有跑车防护设施打开并可靠锁住。运送物料时,恢复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车必须正点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人车运人时,不得超乘人员,首车和尾车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车工外严禁乘人。

6、人车必须从一侧上下人员,另一侧用钢筋封住,上下人一侧要有可靠的挡门链。

7、人车运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绞车深度指示器上安装自动预告声光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时,要减速慢行。

8、凡专为升降人员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装挡车装置,上部平车场要安装使用常闭式挡车装置。其安装位置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对过卷距离的要求,底部乘车场以下10m处要安设防过松安全装置。

9、凡升降人员(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装和改造挡车装置时,必须经机电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安装使用。

10、各人车乘车场要设通讯设施和候车室,门口处要悬挂“候车室”牌板并设栅栏,各乘车场上下人的一侧人行道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设台阶。各车场及行车、行人道口要装设行车声光报警装置。乘车人员必须在人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11、行驶人车的轨道轨型必须符合厂家人车说明书的要求,其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轨道中间的道岔必须是标准道岔,且必须保持其密贴严密。

12、斜井人车的存放和检修必须有人车库和检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驱动部分

⑴必须设工作闸,工作闸制动力为额定牵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车牵引电机功率达55 kw时,必需装备安全闸,宜采用钳形闸。

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绳速不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⑷减速机输出扭矩不小于额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护装置

⑴上行钢丝绳每隔50m设一组防逆止器(同时具有防脱绳功能)。各类猴车每隔50m设一组防脱绳装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锁器)。

⑵沿线设紧急停车开关装置。

⑶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过程保护、坠砣位置(绳)检测。

⑷提升和猴车合一的巷道,提升绞车和猴车运人系统设电气闭锁装置。

⑸上、下人地点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设声光具备的信号装置。

⑹无岗位工的猴车运人系统,设延时停车装置,多点控制装置。

3、钢丝绳

⑴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⑵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

⑶活动座椅的应采用无油芯钢丝绳。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钢丝绳,少油芯。

(5)牵引钢丝绳每天要有专人检查一次。

4、绳轮布置

⑴钢丝绳离地距离,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离不小于0、1-0、4m,距顶板间隙不小于0、2m。

⑶绳间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离不小于0、7m。

⑸设坠砣绳收绳装置。

⑹托绳轮宜采用对称式绳槽,采区上下山使用的托(压)绳轮宜采用分体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点)距矿车间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变坡区段,压绳轮的数量应不少于托绳轮的25%,压绳轮和托绳轮的距离0、3~0、4m为宜。

⑼托绳轮必须齐全完整,转动灵活,吊杆和牵引钢丝绳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⑽乘人蹬座间距不得小于5m。不准大于设计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轨道、猴车合一巷道下车场设候车区,候车区必须设在下车场以外,且与下车场信号室之间设有语言联系信号。

⑵各乘人地点设乘人须知和站名标志,各托绳轮支架要编号挂牌管理。

⑶回绳站滑轨行程不小于绳径的500倍。

⑷巷道内必须设照明,照明灯间距不超过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⑹使用活动座椅时,上下人站必须装设上下人装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长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驱动轮和回绳轮要安装防护网。

⑼轨道、猴车合一巷道,地滑轮轴与轴座处应有可靠的防脱措施。

⑽斜巷专用猴车每隔100m设一道防跑物料设施。

⑾车房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乘人站设乘坐注意事项牌板。

六、连接装置

1、加工与订货

(1)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提升销、“马蹬”连接器必须是由取得“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和“ma”标志。严禁采购无证产品和自制斜巷连接装置。

(2)斜巷各种链环、提升销必须统一规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转环和其它规格的链环、插销,原则上由定点厂加工,也可由各矿按标准统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矿运输部门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业务管理,运输区及掘进工区等负责管理本工区使用的连接装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运输科(组)和运输区都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3、使用

(1)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平、斜巷矿车运输使用的链环、插销等连接装置必须有煤安标志,强度符合要求。

(3)运送大型设备、材料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其强度必须经机电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倍。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断力应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马蹬”连接销必须用螺帽(或内螺纹方式)固定,其强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对连接装置的规定,并能防脱。

(5)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部门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

(6)定期检查

①由专人每半个月对斜巷连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磨损、断丝、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等并有检查记录。

②把钩工(链环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

③每钩在发送开车信号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连接情况。

④发现不符合强度要求的连接装置,必须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7)认真执行原煤炭部颁布的《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

4、连接器检验办法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倾斜井巷使用的连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做试验。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进行抽检试验。

(2)送检范围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连接器,包括矿车用三环链、多环链、连接插销及“马蹬”连接器;斜巷人车连接器,斜井用钢丝绳连接器等。

②新购连接器准备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时间达到1年的连接器。

(3)检验标准:各矿要向检验机构提出本矿提升的最大静荷重的数据,检验站据此进行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应有特殊标志,各矿不得继续在斜巷中使用。

(4)报废:对超过下列规定的连接器必须报废

① 外形尺寸磨损量:斜巷人车连接器达到10%,其余的达15%;

② 弯曲、变形量达原尺寸的10%;

③ 有开焊、裂纹、严重锈蚀的。

④ 拉力试验不合格的。

七、挡车设施

1、加工制造

挡车设施的制造应经设计(有强度验算)后统一加工制造。严禁粗制滥造。所有挡车设施应具有煤安标志。

2、订货及验收

(1)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选型和技术要求。

(2)公司外订购时必须是通过正式鉴定的产品。

(3)外购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挡车设施,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3、使用与管理

(1)由矿运输部门统一管理和考核,责任到人。

(2)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型式等,并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其他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安装位置和型式,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挡车设施的安装实行谁使用谁安装的原则。

(3)挡车设施安装后,要由矿运输副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单。

(4)挡车设施的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运输工区要建立安全设施专业维护队伍,各掘进工区使用的挡车设施由分管运输付区长具体负责,落实到人。

(5)矿运输部门要制定设施维护标准,建立全矿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明确使用地点、型式、安装日期、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等,各有关工区要相应建立本工区管辖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建立挡车设施日检制度和检查记录,落实检查人员和责任。现场挂挡车设施管理牌板。

(6)矿要制定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查、考核及责任。凡装备不齐全或装备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矿长、分管副总的责任,凡维修不及时、不灵敏可靠追究使用单位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凡不按规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责任。

(7)斜井上部和采区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取自提升绞车房,斜井下车场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单吊梁式挡车器。

4、试验

(1)雷达捕车器安装投用前必须进行模拟跑车试验,使用中每十天进行一次模拟跑车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带载试验。

(2)各矿根据不同的挡车设施的性能和特点,制定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试验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其它规定

1、上山掘进尽量避免使用小绞车倒拉提升,确实需要需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2、下山掘进在扒装机以上10m内或无扒装机迎头以上20m内设一道常闭式挡车门,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挡车门应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轨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设局部扇风机,确需临时安设局部扇风机时,局部扇风机必须装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车辆突出部分人行道侧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侧不小于0、3m。

4、主要和辅助上、下山的托绳轮(地滑子)间距分别不大于10m和20m,承载点要增设托绳轮。托绳轮直径不小于150mm,宽度不小于250mm,安装要齐全灵活有效。甩车场要安设站滑轮;巷道坡度变化大时,要设顶滑子。

5、凡使用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绞车的斜巷,中、下部各车场的第一组道岔必须使用标准道岔。

6、上、下山安全设施每班由把钩工检查一次,把钩工挂好车后要先检查滑头、保安绳、连接装置、防脱装置等是否可靠,无问题后进入信号躲避洞内打点开车。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号、通讯、轨道时,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发施工单,经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部门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汇报调度室,施工单由调度室存档。

8、运输机(皮带或刮板输送机)与轨道共用一条巷道时,即机轨巷道合一时,其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之规定,并在运输机头处设司机操作硐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运输机。在机轨合一巷轨道运输时,事先必须通知运输机司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车场设专人站岗。

9、在倾斜巷道中,吊钩装卸车时,司机严禁离开岗位,并握紧手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杂物或起底落路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平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机车或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用复轨设施和其他复轨措施就地复轨。要在大巷和绞车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齐复轨器。复轨时人员不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边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

11、超过100kg重的钢轨,严禁人员直接用肩扛法抬运,必须采取吊抬法抬运钢轨。

12、所有的物料、设备装车运输(包括罐笼提升),必须封绑牢固不偏载。

13、在有架线的轨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

14、轨道、道岔不得打撑棒。

15、严禁人员及肩扛物件人员,在有架空线的两车之间跨过。

16、凡现有600mm轨距的双轨运输大巷弯道处,两条铁路中心线的距离达不到1、6m时,要在弯道两端设置明显标志和安设行车自动声光报警装置,并严禁两对开列车在此弯道处错车。

九、翻车机和清车机

1、地面矸石翻车机,要采用推车机进行填车。否则,在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井下煤车翻笼应采用机械填车,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人力填车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矿车两侧推车作业,翻车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2、本规定所有的单式或复式阻车器均为标准的正规阻车器,按厂家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做到开合操作灵活,抱闸阻车可靠。

3、要积极装备使用矿车清车机械设备。

4、矿车液压清车机安装后,抓斗在全部张开时,其下端距轨面的最低高度应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轨道或机械、电气限位的方法解决。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处用红漆标出限位线。

5、液压站压力的整定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要求,泵站压力表、溢流阀和调压阀齐全有效,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可比额定工作压力下降2-4mpa。

6、严禁用液压清车机清挖硬度较大的水泥车底。

7、对清车机要加强维修,定期检查,抓斗要经常找正,使矿车在清挖中受力均匀。

8、各矿要自行制定矿车液压清车机操作规程,并悬挂在作业地点,操作人员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10篇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煤矿生产对各种设备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如今,无轨胶轮车已经成为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辅助运输工具,尤其是在一些特大煤矿。由于煤矿生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做好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随着我国高产高效矿井的不断壮大和发展,无轨胶轮车的应用已经越来越普及,无轨运输作为一种新型的辅助运输方式,因其巨大的载重能力、灵活的使用方式、强大的爬坡力和多功能的优点,被大量应用到煤矿的生产中。为了更好的发挥其优点,提高煤矿生产的效益,避免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做好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煤矿生产部门不容忽视的问题。

井下无轨胶轮车应用的成功案例和不成功案例分析

2001年,晋城无烟煤业集团从澳大利亚引进了19台无轨胶轮车,实现了集团内部的辅助运输无轨胶轮化。投产后,不仅节省了很多的人力和时间,还提高了开采工作面的效率。在煤矿生产中,运用支架搬运车可以进行安装、运输、拆除重型液压支架、采煤机和输送机等25-35t的大型设备,而且,搬运完一个工作面的设备后,支架搬运车还可以用来作为一般的井下多功能运输车。拆去铲板,换成不同的工作机构选装件后,还可以用于运输材料和人员。如果配上绞车还可以帮助吊运,装上铲斗,就变身铲车使用等等。总之,无轨胶轮车的引进,使得煤矿产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虽然有的煤矿通过应用无轨胶轮车,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一份力,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因为没有合理、科学的使用无轨胶轮车,导致了应用失败。比如因为没有控制好巷道地板的硬度系数,造成了道路损坏;因为对坡度没有控制好,致使重载重车无法顺利的爬坡。所以,在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应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各个细节的完善,注意对巷道地板硬度的控制问题、辅助运输大巷路面采用材料问题、巷道坡度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注意对无轨胶轮车的选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规定,能够满足井下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和人员的运输要求,操作要简明、易懂,安全性能好。

为了更好的促进煤矿企业成功的引进和应用无轨胶轮车,我们要对目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分析清楚,然后针对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井下无轨胶轮车的应用不够广泛。随着煤矿企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很多大型煤矿企业纷纷引进了井下无轨胶轮车,从而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但是,还有很多小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使用小绞车、小蓄电池机车等多段分散、落后的运输方式层面上,使得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运行环节多、运行速度慢、经济效益低、改为运输事故频发、占用人员和设备多以及安全、机动性和适应性较差等问题。尤其是面对工作量大且繁杂的工作面设备搬迁时,就要付出长时间来进行装载、卸载和调车等工作,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煤矿生产的安全,严重制约了我国煤炭生产的发展,加剧了我国煤炭生产与国外先进采煤国家的差距。

2.2.驾驶员没有进行严格的培训就上岗。煤矿生产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必须要做到位。对驾驶员来说,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煤矿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才能进入井下生产作业现场。但是,有些煤矿却无视这些规则,让那些不熟悉井下车辆操作性能、巷道布置、路线和井下巷道空间的驾驶员进入井下操作,违反了正规的操作流程,为运输事故的出现埋下了隐患。

2.3.驾驶员对风险认识不清

在井下操作过程中,很多驾驶员无法正确、认真的辨别危险源,不能根据当班的车辆运行情况、具体执行的工作任务和当时的场地情况展开对危险源的辨认和识别,更不能展开对风险的评估工作。如驾驶员因为没有清楚的辨别车辆存在的具体位置,在刹车失灵或大灯不亮等情况下,就容易发生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2.4.对车辆的检修、保养不够到位

由于车辆检修、保养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在车辆的管理上存在着漏洞,执行力度不强,缺少专业的维修人员。企业车辆存在着维护、保养不到位,车辆状态差、耗油量增加,容易出现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2.5.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在一些煤矿生产过程中,一些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比如驾驶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就下井、车辆运输存在超速、超员和超载等现象、入井前准备工作不够仔细,车辆检查不够认真。这些情况都属于习惯性违章,当事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对违章的严重性没有做好充分的估计。

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对策

3.1.要对无轨胶轮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司机一定要通过严格的培训取证,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应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审查力度,明确安全管理义务和责任。此外,还要做好对驾驶员的监控,对他们的驾驶状态随时跟踪,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

3.2.加强对井下无轨胶轮车行驶情况的检测。企业可以购置便携式车辆测速仪,随时随地掌握入井无轨胶轮车的行驶情况,杜绝超速行驶。

3.3.各无轨胶轮车使用单位要加强入井无轨胶轮车的装载管理,充分发挥井口称重仪的作用,杜绝超载车辆入井行驶。

3.4.合理规划无轨胶轮车行走路线。为了更好的避免运输事故的发生,要实行重车、轻车和载人车分别行走的方式,划定各自的行走路线,做到运行有序。

3.5.分时段运行原则

为了减少运输事故,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将运人与运料无轨胶轮车入井行驶时间分开,将两种运输车严格区分开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运输车运行的混乱局面,减少了运输事故发生的概率。

3.6.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对本单位施工作业无轨胶轮车的标准实施细则、规程、制度进行健全和细化。具体包括:无轨胶轮车检查、检修、检测标准实施细则,无轨胶轮车操作规程,无轨胶轮车修理规程,各级无轨胶轮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检查检测工岗位责任制,维修工岗位责任制,无轨胶轮车维护保养制度,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等制度。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记录的填写,以备检查。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安全管理体系考核标准,并按照相应标准严格执行,实施严格、科学的奖惩制度,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3.7.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

禁止车辆在上、下坡路段或巷道不够宽的地点调头;倒车时必须要确保周围没有人、不存在障碍物,然后进行缓慢倒车;制定出完善的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防范工作;发生运输事故时要及时设置警示牌,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调度室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积极处理。

第11篇 邓家庄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xxx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3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2篇 x庄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3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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