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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班安全检查管理办法(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3-09 热度:26

某班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1篇 某班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班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班。

第三条 班组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为班长,实行班长负责制。副班长、主操作手负责本班安全检查,各岗位责任区的安全检查实行岗位员工负责制。

第四条 班长(副班长、主操作手)检查职责

(一)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对各岗位人员在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岗位解决问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

(二)对班组安全检查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三)负责对检查结束后,负责组织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传达检查结果。

第五条 岗位员工检查职责

(一)本着对岗位和自身负责的态度,根据检查内容(岗位隐患排查标准),严格对照自身所在岗位进行检查。

(二)发现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即时整改的要立即通知班长整改;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有权配合班长发出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指令。

第六条 班组每周进行1次综合检查,由班长亲自负责,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机具、作业环境、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

第七条 班组每班1次安全检查,由带班班长(主操作手)负责,按“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对岗位排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在《岗位隐患排查记录本》中予以记录并复查整改情况。

第八条 岗位上岗前对照“岗位隐患排查标准”进行1次安全检查,由当班岗位在岗职工负责,按“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对岗位排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后,在《岗位隐患排查记录本》中予以记录。

第九条 班长不能协调整改的隐患,应以“班组隐患报表”的形式上报车间责任区主管领导,经责任区领导批示后由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隐患回执栏反馈到班组。

第十条 岗位查出隐患应立即整改,岗位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班长汇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在“隐患排查记录”中写明上报情况及临时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对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按期整改的隐患,隐患所在岗位要在核销时说明原因及所采取的防范、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对安全检查认真负责,查处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成绩突出者,按《**班安全绩效考核细则》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班安全绩效考核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凡因组织不力或检查不认真而留下隐患。

(二)凡因复查不认真或不复查而留下隐患。

(三)凡对安全检查工作不配合或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隐患整改不彻底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复性隐患的个人。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车间**班班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类生产施工作业启动前安全管理,确保所有影响工艺、设施和施工安全运行的因素在启动前被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1245-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所属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中启动前安全检查(pre-start-up safety review简称pssr)是指在企业装置、工艺设备、设施启动前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并将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整改完成,批准启动的过程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 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员工接受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装置、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启动前安全检查的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新、改、扩建项目(包括租借):指投资金额达500万以上或项目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

(二)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三)工艺装置停车检维修项目;

(四)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

(五)其他。

第九条  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清单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油田公司级所组织的项目和一类钻井,由油田公司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其他项目由二级单位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启动前的工艺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艺设备符合设计规格和安装标准;

(二)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三)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四)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五)所有工艺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四章 成立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第十二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第十三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十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区域或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组建项目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

(二)为项目启动前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三)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的培训;

(四)审核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的解决方案,监督检查并落实投运后解决项目的完成;

(五)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启动前需解决项目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第十五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二)组织制定检查清单,并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三)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四)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与进度;

(五)监督检查所有启动前解决项目的完成情况;

(六)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第3篇 烟囱安全管理中的常规安全检查方法

烟囱安全管理中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安全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安全问题而造成的危险,这就需要我们充分掌握烟囱管理中常见的方法,只有灵活运用这些方法,才能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安全检查成为阻碍工程顺利进行的罪魁祸首。这里面就简单的列举了安全检查中需要使用到的方法,供参考。

(1)常规检查: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

(2)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表(scl)是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应明确。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①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②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

③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都是安全检查表的内容。

④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火电、机械、煤炭等行业都制定了适用于本行业的安全检查表。企业在实施安全检查工作时,根据行业颁布的安全检查标准,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检查表。

(3)仪器检查法:

用于获得机器、设备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以便发现不安全隐患,为后续整改提供信息。因此,必要时需要实施仪器检查。由于被检查的对象不同,检查所用的仪器和手段也不同。

第4篇 矿井通风管理的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的内容:一是通风资料、牌板、管理制度、记录、通风第十一章煤矿“一通三防”系统的安全检查旬报表和月报表;二是通风测定报告,包括阻力测定报告、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反风演习报告;三是通风管理机构。

(1)检查矿井是否有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

(2)检查矿井通风图件是否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重点检查风

流方向、用风点风量、通风设施位置等,主要图件要求每季绘制,按月补充修改。

(3)检查矿井是否有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管理牌板;牌板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采用井上、井下对照的方法进行检查。

(4)查阅通风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记录。

(5)检查通风记录、报表,采用井上、井下对照的方法进行。

(6)检查通风测定报告,主要检查报告中的测定时间和数据的可靠性;矿井至少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的需要随时测风。

(7)按有关规定检查通风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

第5篇 物资采购处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1为确保物资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发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证物资库房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物资采购处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称“安检小组”),组长:蔡英宝,副组长:贾国红、李从军、李永良,组员:赵天华、张凯斌、赵桂云、宋艳霞、张四本、杨德宽、顾建武、郑喜珍,其中:赵天华为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兼物资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员,张凯斌为装卸组安全生产检查员,赵桂云为中心库安全生产检查员,宋艳霞为钢材库安全生产检查员。

1.3安检小组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检查方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1.4安检小组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违章操作;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查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查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5安检小组每月检查2-4次,每次检查需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

1.6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责任人,报告部门安全检查小组,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需停、关设备或需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1.7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班组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要点如下:

(1)库区及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 、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

,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铲车、行车、电梯等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1.8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将每周的检查情况,包括各类工具设备安全检查表等报告给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

1.9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根据安检小组日常检查和各小组安全检查员的汇报,编写部门安全检查记录表,报公司生产处备案。

1.10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有无违章操作

2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

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

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安检组长:检查人:制表:日期:

第6篇 进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使项目各项施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的各种作业机动车辆的检查。

3. 职责

3.1.安全部是项目建设期车辆检查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对各种机动车辆(含特种作业机械)进行运行前的检查,及每季度的定期检查和临时车辆进场的检查。

3.2.安全部和hse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各种车辆、设备编制颜色代码并建立最低的检查标准。

3.3.施工单位负责对车辆/设备进场前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存档备查。并上报项目部安全部备案。

3.4.施工单位应于入场前7天向项目部安全部提交拟进场的主要车辆技术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项目部安全部审核完,上报业主hse管理人员审批:

保险证明书

年检合格证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5.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负责本单位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要有记录资料。

4. 车辆检查的一般规定

4.1.凡申请进出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喷涂、粘贴标识、标志:

4.1.1.机动车辆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4.1.2. 施工单位租赁的大巴、中巴等车辆均应在车辆明显的位置显示施工单位名称。

4.1.3.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4.1.4. 工程机械(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等设备均应在其后部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保持端正清晰。

第7篇 炼铁车间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落实,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车间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间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三、职责:

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车间领导批准后实施。

2、各班组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检查且做好记录。

四、工作程序:

1主要内容:

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3)运行控制情况。

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7)车间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9)现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10)作业环境的监测

11)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12)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13)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2安全检查类型:

1)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①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

②班组综合性安全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①工艺管理;

②设备管理;

③变配电系统;

④仪表管理;

⑤消防管理;

⑥ 岗位卫生管理;

⑦现场检维修作业;

⑧安全设施、设备(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⑨特种设备等;

e、节假日检查

f、本车间各级人员的检查;

g、不定期随机检查;

3、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1)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车间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

(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3)车间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综合检查

(1)车间每星期五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参加人员为各班组长及安全员,检查结果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总结进行整改,做好记录。

(2)专项检查由由车间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a、关键装置:电器设备、设施、风机房(高压配电室)、加压(助燃)风机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副主任赵明光。

b、重点部位: 高炉本体、炉皮 、风口及炉顶设备运行状况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副主任王自强。

c、重点部位:热风炉系统、送风、燃烧、箱体除尘、炉皮冷却、煤气设备、设施管道及阀门等;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热风炉班班长王荣保。

d、关键装置:喷煤系统;磨机、燃烧炉(煤气检测)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喷煤班班长张世平。

e、关键装置:行车( 抓渣行车、吸铁行车);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维修班副班长马春林。

f、关键装置:煤气检测;煤气检测议、声光报警仪运行状况;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j、重点部位:煤气检测;煤气设备、设施、管道、阀门;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注:每星期五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一次)

h、关键装置:应急器材;过滤式防毒面具、检测仪;急救箱或急救包、空气呼吸器、担架等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i重点部位:灭火器材;应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星期五检查一次;负责人车间安全员陈占刚。

j重点部位:炉前平台、铸铁;渣、铁口及铸铁机运行状况每天检查一次;负责人炉前(铸铁机)班班长吴建忠。

5、季节性检查分别由车间、班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车间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做好记录。

6、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班组各岗位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组巡回检查职责,设备、设施点检;特别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班组、车间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7、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消防、备用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8、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车间,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治理通知单”,并按《隐患治理管理制度》执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对所采取隐患治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10、以上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由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监督执行。

第8篇 瓦斯检测管理安全检查要点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管理检查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管理组织和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检查人员,并且严格管理,把瓦斯管理和监测作为矿井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管好,保证矿井安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放炮员)、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范围。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即:

①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

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有瓦斯喷出的采掘煤矿安全检查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汇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的变化情况。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报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9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

说明

(1) 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表仅适用于检查变压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装在变压器上的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部分控制电缆。至于变压器的其它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油开关等不在本检查表范围之内。

(2) 电力变压器外部检查的周期规定:

1) 发电厂和经常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星期应有一次夜间检查。

2)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和室内变压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进行检查。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应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进行检查。

3) 无值班人员的变电所或安装于小变压器室内的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和柱上变压器,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在气候激变(冷、热)时,应对变压器油面进行额外检查。瓦斯继电器发出警报信号时,亦应进行外部检查。

(3) 电力变压器应有技术档案,其内容如下:

1) 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的变压器履历卡片;

2) 制造厂试验记录的副本;

3) 交接试验的记录;

4) 历次干燥的记录;

5) 大修验收报告书,附技术资料一览表;

6) 油的试验记录;

7) 滤油和加油的资料;

8) 装在变压器上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

9) 其它试验记录;

10) 检查和停用检查的情况;

11) 备品保管规程(所有变压器合用一书);

12) 变压器的安装图和构造图。

配电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容有1~6项即可。

1. 变压器外部检查(按周期检查)

1.1 变压器套管应清洁,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他现象;

1.2 变压器声音应正常;

1.3 变压器油包应正常(淡黄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标管的刻度要求,并无漏油现象;

1.4 变压器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现象;

1.5 变压器的油温不宜超过85℃,最高不得超过95℃;

1.6 防爆管的隔膜应完整。

2. 变压器的冷却和变压器室

2.1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的变压器,油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通常高101.325~151.988kpa;

2.2 变压器室的门、窗、门闩应完整,门应上锁,房屋不应漏雨,照明和空气温度应适宜;

2.3 变压器室的门和墙上应清楚地写明变压器的名称和厂(所)内的编号。门外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字样。

3.监视测量仪表和保护装置

3.1 变压器用熔断器做保护装置时,其熔断器的性能必须满足极限熔断电流、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

3.2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及主要的厂用变压器,应安装测量上层油温的温度表;

3.3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在冷却器的前后,应各装水银温度表;

3.4 强迫油循环水冷式变压器。应装设指示给水中断、油循环停止和油温过高的信号装置。

4.电气部分

4.1 检查电缆和母线应无异常象现;

4.2 变压器外壳的接地应良好;

4.3 击穿保险器应配备合理并完好;

4.4 各种标示牌和相色的漆应清洁鲜明;

4.5 装有瓦斯继电器油浸式变压器,其顶盖沿瓦斯继电器的方向应有(1~1.5)%的升高坡度;

4.6 瓦斯继电器和温度表到控制电缆一段导线应采用耐油导线;无耐油导线时,应在离瓦斯继电器0.5m以内的导线用白布带扎紧,并涂上耐油的绝缘漆。

5. 对变压器的其它要求:

5.1 变压器的外壳上应标明厂(所)内编号,单相变压器应按相涂色(一般可按最高电压一侧的相别涂色);

5.2 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主变压器的引出线上应按相涂色;

5.3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变压器室和室外变电所,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和事故蓄油设施。

6. 技术资料应齐全

第10篇 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检查的涵义、原则、分类、内容以及安全检查表的制定和使用、安全检查的组织与实施、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安全检查专业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检查是指对生产、检修、施工作业等场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事故隐患的检查,以及相关基础工作的检查,其目的是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行为)和管理漏洞,然后组织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不断改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检查是企业经常性的安全工作之一。

4 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各装置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本装置安全检查责任,有权对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与安全环保部沟通并提出整改意见。

4.3 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

a)安全检查人员要积极深入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场所进行巡回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检查监督整改各类不安全因素(隐患);对票证的执行情况及现场消防、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

b)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事故现场协助调查了解、处理发生的有关生产、设备、交通等方面的事故;

c)安全检查人员要积极参与各项安全主题活动的落实及检查验收工作;

d)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向安全环保部通报或报告;

e)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参与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检查的原则

安全检查应从人、物、环境、管理四因素入手,采取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5.2 安全检查的分类

5.2.1 经常性安全检查是落实公司全方位巡回检查制的重要形式,各级安全组织和人员要以现场为中心,狠抓日常可能发生事故的人、机、环境等主要因素,使安全工作从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5.2.2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公司组织的对下属各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全方位的,检查的内容是综合性的。检查可以采取自查自改或上级统一组织集中检查的方式。

5.2.3 专业性安全检查是对一项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和某一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的专门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隐患和问题的现状、原因及危险性,提出预防和整改建议,督促消除和解决,保证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人员为主,吸收与检查内容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5.2.4 节假日安全检查是对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等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检查,一般由安委会组织检查。

5.2.5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换季前的预防性检查,检查以安全环保部为主。

a)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防建构筑物倒塌等为重点;

b)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八防(防滑、防冻凝、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窒息、防高空坠落)为重点。

5.3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5.3.1 查制度:即检查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

5.3.2 查设备:即检查各种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备,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5.3.3 查安全知识:即检查职工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5.3.4 查纪律:即检查职工是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3.5 查事故隐患: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已查出的各类问题是否落实了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5.3.6 查防火、防爆,检查内容包括:

5.3.6.1国家现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5.3.6.2 各级领导、技术人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消防知识、技能等。

5.3.6.3 火源管理。

5.3.6.4 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含消防设施操作法)。

5.3.6.5 安全消防装置、生产工艺防火防爆措施。

5.3.6.6 生产工艺过程本身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及其安全保护措施等。

5.3.6.7 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和其它辅助设施的防火防爆管理。

5.3.6.8 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防爆、泄压面积、放空及防雷等。

5.3.6.9 易燃易爆危险品储运及装卸的防火管理。

5.3.6.10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完好情况。

5.3.7 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5.3.8 其他事项:其它安全基础工作以及涉及现场的其它安全问题。

5.4 安全检查表的制定与使用

5.4.1 安全检查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表可以根据检查内容的不同,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

5.5 安全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5.5.1 安全检查要坚决杜绝盲目检查,安全检查原则上必须要有组织、有明确的目的、具体的方案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有记录、有整改落实、有复查,有信息反馈。

5.5.2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

5.5.3 装置级安全检查,由装置经理组织装置工艺、运行、安全等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5.4 班组长和操作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5.6 安全检查的问题整改

5.6.1 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应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要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利用有效途径落实整改。

5.7 安全检查专业人员的权利

a)安全检查专业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处罚他人和组织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b)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c)安全检查专业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有关安全情况,回答有关安全问题,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等;

d)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在出现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有权要求受检单位停止作业、排除险情;

e)安全检查专业人员对检查出的各类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第11篇 隧道区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

⑵负责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⑶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加强监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⑷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⑸每日巡查隧道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12篇 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第13篇 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q/sy 1245-2009)的要求,为确保油田公司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投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装置、设备、设施启动前的安全检查活动。

第三条 油田公司对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天然气净化(处理)及油气化工装置、油气生产场站、输油气管道的停车检维修、开钻及钻开油气层前等项目必须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是装置、设备、设施投运前的一个先决条件。

第五条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成立相应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按照事先编制好的检查清单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并根据项目规模和任务进度安排,可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

第六条 启动前的装置、设备、设施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设计规范、规格和安装标准;

--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操作卡、应急预案等准备就绪;

--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所有工艺危害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所有工艺、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

第七条 为确保启动前安全检查的质量,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安排,提前组建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根据项目管理的级别,由单位主管领导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组长选定组员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可由工艺技术、设备、检维修、电气仪表、主要操作和安全环保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包括承包商、具有特定知识和经验的外部专家等。

第八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1、单位主管领导:

--指定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组长;

--为项目启动前的各项安全环保措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审核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跟踪落实待改项的完成;

--与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审议并确认所有必改项已完成整改,批准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启动。

2、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

--选定组员并明确每个组员的分工;

--负责制定和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

--组织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

--安排启动前安全检查相关人员的任务;

--组织实施启动前安全检查,并对检查质量负责;

--跟踪所有必改项的完成情况;

--必要时向上级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3、启动前安全检查小组成员:

--参加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和审议会议;

--参与制定检查清单,并对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

--确认所有启动前必改项和待改项的解决方案;

--确认所有必改项已整改完成。

4、安全环保专职人员:

--参与制定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

--协助对员工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培训;

--参与对安全环保专项设施和安全环保基本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第三章 启动前安全检查的实施

第九条 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应召集所有组员召开启动前安全检查计划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介绍整个项目概况;

--审查并完善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内容;

--明确组员任务分工;

--明确进度计划;

--确认其他相关方的资源支持。

第十条 天然气净化(处理)及油气化工装置进行投料试车必要条件的检查参考(附件1)进行编制,油气站场新建、改扩建、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参考附件2进行编制,停工检维修没有变更的项目参考(附件3)进行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

检查清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人员:

--所有相关员工已接受有关hse 危害、操作规程、应急知识、工艺设备变更内容的培训;

--承包商员工得到相应的hse 培训,包括工作场所或周围潜在的火灾、爆炸或毒物释放危害及应急知识;

--新上岗或转岗员工清楚新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并具备胜任本岗位的能力。

2、工艺技术:

--所有工艺安全信息(如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等)已归档;

--工艺危害分析建议措施已完成;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卡、应急预案等经过批准确认;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工艺或仪表图纸的更新,经过批准并记录在案。

3、设备:

--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制造、运输、储存和安装;

--设备运行、检维修、维护的记录已按要求建立;

--设备变更引起的风险已得到分析,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已得到更新,并得到批准确认。

4、安全设施:

--消防设备设施已按设计要求配备、安装及检查确认;

--安防设备设施已按设计要求配备、安装及检查确认;

--作业现场、安全通道已按要求清理。

5、环境保护:

--污染治理设施可以正常工作;

--处理废弃物(包括试车废料,不合格产品)的措施已落实;

--国家环保法规要求得到满足。

6、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

--应急资源是否得到保证;

--确认应急预案与工艺安全信息相一致,相关人员已接受培训;

--针对以往事故教训制定的改进措施已得到落实。

第十一条 实施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启动前安全检查组员应根据任务分工,依据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完成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各组员汇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议并将其分类为必改项、待改项,形成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确认启动前或启动后应完成的整改项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pssr综合报告式样参见附件4)

第十三条 分阶段、分专项多次实施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在项目整体启动前安全检查审议会上,应整理、回顾和确认历次启动前安全检查结果,编制启动前安全检查综合报告。

第十四条 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完成及所有待改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启动。

第十五条 所有必改项整改完成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将检查报告移交给单位主管领导。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由相应责任人审查并批准启动。项目启动后,启动前安全检查组长和单位主管领导应跟踪启动前安全检查待改项,检查其整改结果。

第十六条 文件整理:对于涉及变更的整改项,应将相关图纸、设计文件等进行更新并归档。待改项整改完成后,应形成书面记录,与启动前安全检查清单、综合报告一并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指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是指对工艺设备同时进行多项硬件上的变更、更新与装配,引起工艺安全信息变化的项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产才能进行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指必改项是指在做投运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可能在工艺设备投运过程中或之后引起严重危害、影响操作和维护安全,且必须在投运之前解决的缺陷。待改项是指在投运前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影响工艺设备投运安全,并已经采取监控措施,可以在投运后解决的缺陷。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着力抓好。

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企业进行检查的目的是:识别存在及潜在的危险,确定危害的根本原因,对危害源实施监控,最终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2)节日前检查: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安全检查。

3.专业检查

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4.不定期检查

a)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b)企业应根据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管理机构、查管理制度、查现场管理、查安全培训、查安全防护措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等。

1.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查机构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2)查是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部门,并成立以党政领导为主的安委会,安委会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事宜做出反应与决定。企业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分级是否合理,安全部门是否岗位明确、工作协调。

第15篇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

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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