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健康安全合同、年度责任状签定管理办法
一、公司与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的签定:
签定时间:项目班组进场后,开工前;
签定责任人:公司主管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
项目部项目经理
合同有效期:项目部组成并签定本合同后至工程竣工且项目
经理部解散
二、公司与项目年度责任状的签定:
签定时间:每年一月十日前;
签定责任人:公司主管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
项目部项目经理
合同有效期:当年一月十日至下一年一月十日
三、项目责任分解书的签定:
签定时间:开工前;
签定责任人:项目部项目经理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
合同有效期:施工期
四、项目部与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经济责任合同的签定:
签定时间:劳务班组进场前;
签定责任人:项目部项目经理
劳务班组负责人
合同有效期:班组人员进场到班组人员全部退场。
五、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合同签订后,项目安全员应建立班组职业健康安全合同台帐。
第2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 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年月日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20
1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2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3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4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5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6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7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8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9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10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11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12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13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2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3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4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5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6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7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8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9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 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3篇 采购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应与供应商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经济承包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环保和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3)负责建立相应的制度对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4)负责监督供应商制定在本单位范围内装、卸货物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在进行市场调查或到供应商现场考察时要落实好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4篇 机电科主管级工程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1)机电科主管级工程师负责协助科长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三大规程在现场的实施,是机电专业具体负责技术管理的落实者。
(2)负责组织编制停产检修措施、重大安全措施以及一般安全措施的审查。具体负责大型设备的安全运行、技术测定、各类保护整定、资料存档及各类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
(3)具体负责设备的技术改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数据测试整理、图纸资料存档以及设计、安装、供电图纸资料的审核。
(4)负责每月至少一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大型设备的技术装备、安全设施、井筒装备的检查。
(5)负责每月至少三次对各大型设备机房硐室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
(6)负责本管辖范围内设备安全运行的巡回检查,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机械设备各类保护的检查,并按规定组织定期试验。
(7)负责双风机双电源、风电闭锁、漏电继电器、皮带的安装及正常使用,把好阻燃皮带、电缆下井关。负责井下低压安全供电,合理供电以及电气设备的安装、回撤的负荷审批。负责机电设备的入库质量验收、电气试验,确保下井设备的质量。
第5篇 保洁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2.1.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1.2 制订本岗位操作技能,监督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1.3 保洁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发展过程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2.1.4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上报的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
2.1.5 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2.1.6 协助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2.1.7 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6篇 综合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经常对本系统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1.1.2 做好食堂、车队、保安、保洁等所属管理范畴的相关制度的制定,并做好安全状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1.3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筹备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动;
1.1.4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1.1.5 对员工宿舍的防火和安全管理负责;
1.1.6 对员工食堂不能正确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造成的就餐人员食物中毒负责;
1.1.7 积极参加工伤事故的抢救工作;
第7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
1、程序文件要有针对性
每一个程序文件都应针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包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中一个逻辑上相对独立的内容,可以是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管理要素;可以是管理要素中的一个活动;或是几个管理要素中具有相关要求的—组活动。程序文件一定要有针对性。
2、程序文什要有可操作性
程序文件是组织有效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组管理文件,程序文件规定了实施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实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按程序文件实施就是使标准要求结合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有了可操作性的依据,因此,程序文件—定要有可操作性。
3、程序文件要有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有效性的检验,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评价是否改进了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控制和减少了事故的产生;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等。只有在不断地说比中才能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绩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地改进,因此程序文件中要体现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需要时应附以相应的控制标准。
第8篇 财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在制订公司财务年度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1.1.3 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1.1.4 对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要确保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1.1.5 根据国家规定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资金的合理使用;
1.1.6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1.7 负责办理有关安技方面费用和安全生产奖罚资金的收付工作;
第9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部经理职责
1、对项目部e&ohs的有效运行负责;
2、负责项目部具体的e&ohs目标,指标的确定;
3、负责配合工程局e&ohs评审工作;
4、负责提供e&ohs运行必要的资源;
5、任命项目部e&ohs主管领导。
项目部环境/安全主管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抓好本单位e&ohs的运行工作;
2、策划和实施e&ohs,负责按确定的e&ohs方针,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目标、指标;
3、负责配合项目部e&ohs的审核;
4、向行政正职汇报e&ohs的运行情况;
5、负责与外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
6、负责协调、解决e&ohs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项目部副经理职责
1、协助行政正职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职不在时,接替其工作;
2、对分工、分管的工作负责;
3、协助行政正职做好e&ohs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e&ohs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e&ohs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1、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和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2、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e&ohs管理;
3、主持或参与e&ohs大检查,对重大环境和安全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参加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整,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
2、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负责e&ohs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置,为e&ohsms评审提供资料;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与安全知识的教育,积极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协调好各队(厂)之间的关系,保证e&ohsms的顺利进行;
6、在e&ohs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e&ohs运行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提出e&ohs培训要求;
7、负责对e&ohs目标、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实施定期检查和监督,负责e&ohs审核活动的协调、配合;
8、负责本单位e&ohs文件与部分支持性文件的组织编写、颁布、评审、更改及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确认及使用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10、负责组织环境与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同时”制度,督促解决有关环境与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环境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各单位开展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活动;
1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类环境与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施工局环境保护与安全工作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有关e&ohs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和文件的审定与签发;
3、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施工队、办公室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向主管经理、副经理请示汇报e&ohsms的运行情况,代表项目部行使管理职权;
4、参加重大环境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重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参与招(投)标工作中与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有关的合同评审;
6、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工程技术办公室职责
1、在e&ohs建立及运行中给予必要的组织协调;
2、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环境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环保,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技术措施经费;
3、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并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及时改进技术存在的问题;
4、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和环境保护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e&ohsms负总责;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3、做好项目部进厂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4、根据e&ohsms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做好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工作,与设计、监理等部门密切联系/做好工程施工的检查验收工作;
6、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对特殊部位、承重平台等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
物资设备办公室职责
1、对管辖范围的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环境保护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新设备选型和自行设计制造生产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环保和安全性能;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买的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e&ohs标准的需要;
5、管理好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e&ohs管理要求;
6、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经常性检查和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在安装、改装、拆迁各种设备时,必须符合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7、组织制定、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会同安全部门认真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设备事故,拟订预防措施督促落实;
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环境保护和安全责任系数;
9、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与安全隐患治理;
10、负责对施工区域、厂区、办公室等部位的施工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保证固体废弃物的统一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经营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把保护环境、维护员工健康与保证安全生产,纳入订立各种生产建设和生产维修项目合同的议事日程,使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得到法律合同的保护;
2、在签定和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项目维修合同时负责审查环境保护和安全计划措施;
3、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规划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4、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可靠性留足资金;
5、对已签定了合同的生产建设和维修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环境保护及安全性监督,确保各项活动与e&ohs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6、对参加建设的外协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督促其按时进行审核,保证在施工期间有效;
7、及时与外协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安全资质不全、过期等的外协队伍,不予其签订劳动合同;
财务办公室职责
1、按规划及时向工程局交纳安全保证基金,并保证返回企业的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按照e&ohsms运行的要求,为e&ohsms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2、对e&ohsms运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和奖励;
3、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施工局e&ohsms建立及运行要求学习e&ohs方针、手册、目标和指标等体系程序文件;
4、在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5、审核各类环境因素,安全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人事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员工的e&ohs技术教育及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2、参加重大环境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
3、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
4、把e&ohs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危险因素岗位有关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组织做好员工的体检工作;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条款;
7、做好员工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计划培训工作;
8、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8、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人员的配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10篇 综合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筹备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动;
1.1.4 参加对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5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1.1.6 负责审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简报、纪要的起草、发布和重要事项记录、归档;
1.1.7 负责组织做好本部门外包、外委工程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第11篇 生产车间副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
1.1.1 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管辖技术、设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2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1.1.3 经常组织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及生产现场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
1.1.4 发生事故、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组调查、分析,提交事故报告,严格执行改进措施;
1.2 工具库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2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检查。并建立专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1.2.3 组织设备检查和设备评比时,应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列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督促组织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1.2.4 组织设备招标采购时须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各种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
1.2.5 组织设备外委、外包检修项目招标时,严格执行公司对承包作业单位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的相关制度;
第12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职责、内容、方法,以及形成的文件和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各项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q/sz g55.00-2005 企业管理手册
q/sz g59.06-2005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管理规定
q/sz g59.34-2005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 28001-2001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
4.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消防、机动车辆等专业检查。
4.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建筑物、各类设备、电气设施、动力管道等专业检查。
4.4 各部门根据需要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内容
5.1.1 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1.2 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计划等实施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教育的实施,保健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执行情况,伤亡事故报告的内容、审批程序等。
5.1.3 检查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包括安措计划的制定、实施及其效果,工程承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新产品、新工艺试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新、改、扩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批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5.1.4 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秩序,防尘、防毒、防物理因素措施,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
5.1.5 检查各类建筑物、道路、动力管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机动车辆等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5.1.6 检查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吊卡具、钢水包等工具、工装、冶金辅具等安全状况以及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防寒、防雨、防雷电设施等情况。
5.1.7 检查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现场安全通道、文明生产、部件摆放、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及其他物的不安全状态等情况。
5.2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方法
5.2.1 日常检查
5.2.1.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所属的部长、科长、工(部)长、班长等对作业现场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日常检查。
5.2.1.2 各部门的安技专业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现场每天进行巡回检查。
5.2.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等应指派专业人员对各工作场所、生产现场进行日常检查。
5.2.2 专业检查
5.2.2.1 专业检查项目:
a)电气设备及线路;
b)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各种气瓶等特种设备;
c)木工机械(刨床、锯床等)、冲床、剪床;
d)公司内机动车辆及交通设施;
e)不属于上述设备的一般机械、动力设备;
f)吊具、索具、工具、工装、冶金辅具;
g)各类建筑物、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h)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i)其它临时性检查。
5.2.2.2 专业检查一般由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等组织进行,并提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2.3 如有必要,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也可组织各类专业检查,并提请有关方面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2.4 专业检查周期分为半年、一年或规定检查期,由各专业归口部门决定。
5.2.2.5 专业检查可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也可按临时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
5.2.3 安全大检查
5.2.3.1 安全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五一”、“十一”节假日检查、新年及春节前安全大检查等。
5.2.3.2 安全大检查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要指定专门机构制定检查计划,检查依计划执行,保证按期完成。
5.2.4 各部门安全检查
5.2.4.1 各部门应按公司的安全检查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检查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检查。
5.2.4.2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具体情况,可单独制定检查计划进行专业性检查或安全大检查。
5.2.4.3 各部门在进行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
5.3 整改
5.3.1 各类安全检查应实施必要的记录。专业检查、安全大检查后,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及专业检查组应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列表汇总。
5.3.2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交相关的责任部门,各主管部门可用整改通知单等形式下达整改要求。
5.3.3 责任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解决问题要做到“三定四不推”(定措施方案、定负责人、定进度;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部),工段(部)能解决的不推到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
5.3.4 安全检查部门应对责任部门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计划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5.3.5 对通过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分层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立项、协调解决。
5.4 存在问题的处理
5.4.1 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项时,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5.4.2 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应按q/sz g59.34标准规定调查处理、逐级上报,并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6 形成文件和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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