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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作业标准(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0

设备管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作业标准

第1篇 设备管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作业标准

1、上生产现场,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防砸皮鞋、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反光警示服)

2、重体力活动,避免用力过猛。

3、现场设备检查,要注意防滑、防高温、防碰撞、防穿刺。

第2篇 某物业区域设备机房管理要求标准

物业区域设备机房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1.上墙文件、图

1.1设备房管理制度。

1.2设备系统图

1.2.1符合实际。

1.2.2变电房:一次模拟图。

1.2.3配房:配电系统图。

1.2.4水泵房:给、排水系统图。

1.2.5监控机房:报警装置系统图。

1.3电梯突发事故处理过程。

2.质量记录

2.1设备卡。

2.1.1设备上悬挂。

2.2设备房进出登记记录。

2.2.1墙上悬挂。

2.3设备房巡视记录。

2.3.1墙上悬挂。

3. 标识

3.1设备房名称。

3.2警示标志

3.2.1“机房重地,非请勿入”。

3.2.2“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3.2.3禁烟标志。

3.3设备外表油漆颜色

3.3.1生活水泵:绿色、银白色。

3.3.2消防泵:红色。

3.4管道外表颜色

3.4.1上水管:绿色、银白色。

3.4.2 消防管:红色。

3.4.3 排污管:黑色。

3.4.4煤气管:黄色。

3.5设备房颜色

3.5.1机座:黄色。

3.6液体流向标志:白色。

3.7设备标识

3.7.1设备名称标志。

3.7.2设备登记号标志。

3.7.3设备内部编号。

3.8设备状态标志

3.8.1“开”。

3.8.2“关”。

3.8.3“检修”。

3.8.4“保养”。

3.9设备房附属装置名称标志。

4.设备房附属装置配备

4.1消防器材

4.1.1灭火机:每年检验合格。指定安放。

4.1.2黄沙桶。指定安放。

4.2照明器材

4.2.1室内照明:完好无损,固定牢靠。

4.2.2照明开关:完好无损,固定牢靠。

4.2.3应急照明:断电工作时间大于30分钟。完好无损,固定牢靠。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置应急照明装置。

4.3温湿度表:指示正确,完好无损,固定牢靠。

4.4去湿机、空调机、换气扇:完好无损,功能良好。

4.5变配电器材

4.5.1高压电笔: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2接地线: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3开关操作手柄: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4.5.4移动警示牌: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4.5.5绝缘地毯: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6绝缘手套: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7绝缘靴: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5.8绝缘棒:完好无损,每半年测试合格。指定安放。

4.7电梯器材

4.7.1松闸板手: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4.7.2盘车轮:完好无损。指定安放。

5.设备房的安全

5.1进出设备房,应随手关门。

5.2无人值班的设备房,应上锁。

5.3设备房的门应向外开。

5.4外来人员进入设备机房,须经管理部经理或设备主管同意,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进入变配电房须做好“进出登记”手续。

5.5变配电设备房应有防雨、雪侵入的可能,及防止小动物钻入的保护措施。

5.6设备房建筑完好,无开裂、渗漏。

6.设备房的环境

6.1地坪、墙面、顶干净。

6.2无杂物堆放。

6.3通风良好。保持环境温度在0℃~40℃,相对温度(25℃时)低于80%。

7.设备

7.1设备完好

7.1.1外表清洁,无尘、油污。

7.1.2表层油漆完好,无脱落。

7.1.3固定牢固,无松动。

7.1.4水系统设备无“滴、冒、跑、漏”现象。

7.2设备安全保护

7.2.1设备接地、接零可靠、良好。接地电阻小于4ω。

7.2.2可触及的设备转动部位,应有防护措施。

7.2.3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装防虫网。

第3篇 s小区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小区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从总体上确立物业各类设备的管理要求,确保各类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完整和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工程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负责各类设备的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程序要点

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1)工程部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应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建立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郊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2)工程部应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标牌应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设备编号按下列规则编制:

设备流水号(01,02…)

设备名称缩写(取汉语拼音字头)

物业点编码

注意事项:1设备流水号按物业点的设备总数流水编制。

2、同类型同系统设备的流水号码应保持相对的集中和连续性。

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宽×厚为70mm×20mm×1mm。

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5《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保存。物业部保存复印件。

2、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工程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设备的购置管理

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设备的购置。

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5新添设备由工程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6采购设备应遵循《采购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工程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8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设备状态标识

1工程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3正常运行中的设备可不予标识。

4标识的方式方法:

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150mm×3mm(长×宽×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邓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3工程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主任 批准后实施。

6、设备的报废

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2报废设备应由工程部组织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运行人员/管理处主任等。

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得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6机电处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7、红旗机房评比

1工程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2评比内容:地面洁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好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五、记录

1、《设备台账》

2、《设备卡》

3、《采购设备验收表》

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工程部所有标准作业程序

第4篇 某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标准

物业辖区设施设备管理质量标准

(一)空调

1.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2.有机组、设备操作规程,有运行值班工作日志、岗位责任制、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等规章制度。

3.机组、水泵、冷却塔、热交等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4.风机盘管无严重噪音,无滴水;温控开关完好正常。

5.空调机房保持整洁,无积灰、杂物等。

(二)供电(主要指变配电)

1.配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操作维护人员均需持有高压进网许可证。

2.有变配电值班工作日志、交接班制度、巡视记录、人员进出登记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定期维修、保养,并由供电局作电气试验,有记录报告。

4.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各开关,仪表、指示灯完好,工作场地整洁。

5.变配电室内应挂有单线一次系统图。

(三)电梯

1.所有电梯必须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全使用证和电梯安全检验报告。

2.电梯保证运行正常,轿厢内干净,通风、照明良好,设施信号正常。

4.电梯由专业队伍保养、维修,运行修理有记录。

5.电梯发生故障,修理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修,电梯运行修理应做好记录,备用电梯随时能开。

6.电梯二十四小时服务,监控室要加强监视管理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供水、排水

1.供水系统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无二次污染发生,卫生部门检查符合标准,有工作记录。

2.饮用水过滤、消毒,定期保养,并作记录。

3.水泵运行正常,定期保养,无漏水、漏油,有检修记录。

4.用水有计划,按时抄录水表读数。

5.各种排污管道无堵、无漏,排污符合环保要求。

(五)房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

1.外观完好、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的装修和搭建;顶端无违章广告牌和其他装置。

2.大厅或各楼层门厅有统一制作的入驻单位标志牌,有明显的引路标志或示意标志;大厅、门厅等公共部位管理有序,无乱贴、乱挂、乱堆现象。

3.房屋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4.房屋修理有报修、回访记录;零星小修、急修的及时率达95%以上,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访记录。

5.房屋档案齐全,包括产权清册、房屋维修养护记录等档案动态。

第5篇 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通过全面的试验、测试,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决定设备检修的必要性。从而,以科学为依据来指导制定设备检修的周期和内容。鉴于现阶段带电在线监测的手段尚不完善,检修所依据的状态均为停电状态下所试验检测的状况(油化试验除外)。龙海市供电公司生技部是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室,设备状态评价在检修公司、电力服务公司履行完一定的签字认可手续后,须定期上报生技部,并依此编制年度检修计划。 2 总则 2.1 设备的状态检修即按供电设备运行健康状况的一组信息量,判定设备状态,决定是否检修的管理。 2.2 设备状态检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2.3 设备状态检修的依据是《电力生产技术管理法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设备有关检修、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 2.4 本细则适用于变电一次设备大修计划的编制。设备管理的其他环节仍按现行全过程管理办法执行。 3 职责范围 3.1 设备状态检修实行公司、部室、班组三级技术管理。 3.2 班组负责向部室提供设备的状态资料(包括数据、表格以及必要的说明等),对分管设备做出初步状态评价,由班组长确认签字后上交生技部。 3.3 生技部是状态检具备的归口管理部门,经讨论制定的检修计划由专工、主任签字确认后,经生产经理批准后实施。 4 计划编制 4.1 每年5月份由各专业班组按规定的格式向生技部上报对所管设备的状态评价,应包括: 4.1.1已到大修周期的设备(标准大修周期见附件3); 4.1.2经试验、油化等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设备; 4.1.3有非大修不能消除的一类缺陷的设备。 4.1.4 5月底前,由生技部组织各班组,完成对设备状态的综合评价,并进行确认。 4.3 6月底前,生技部收集再评意见,并组织专业有关人员逐一重审。汇编全公司下年度状态检修

计划。 4.4 7月份,由生产经理主持召开生产会、综合分析,最后确定状态检修计划。 4.5 运行中设备发生异常,应按本细则规定程序,进行调整、补充。 5 具体规定: 5.1 设备状态检修主要是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决定是否进行大修,设备小修维护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5.2 设备状态检修的重要依据是高压试验监督、油色谱分析和红外热成像监督。要求试验方法必须正确;试验数据必须准确;试验结论必须明确。 5.3 制定严密的缺陷管理制度,检修,运行形成闭环管理,缺陷的分析处理及跟踪措施正确。 5.4 设备部件异常,不影响整体,可只做部件检修或更换,而不进行大修。 5.5 新投运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部项目检测、试验、严格把关,不留缺陷;设备运行状态检修必须积累三年的状态数据及检修维护记录,设备无任何异常,技术性能良好。 5.6 设备状态检修要严把配件质量和检修工艺关,用好工序卡,做好设备检测、试验,保证修后设备状态良好。 5.7 每台设备必须有状态评价书,并经审批后随设备台帐保存。 5.8 设备的状态评价书按如下原则存档: 5.8.1 35kv设备,必须逐一建立设备状态评价书,并存在检修公司。 5.8.2 110kv设备大修完毕后,状态评价书随同开、竣工报告和大修报告交生技部存专工处。 6 具体检修规定 6.1 设备大修年限: 6.1.1 35kv以下设备原则上不再要求大修,可由小修和临故修代替。 6.1.2 110kv变压器大修年限不得超出15年。 6.1.3 110kv开关

开关

大修标准

年限

备注

油开关

简化大修

8~10年

110kvsw2,3,6,7型可简化大修

标准大修

8年

sf6

20~25年

组合电器

20~25年

6.1.4 35kv及以上隔离开关大修结合开关设备大修,最长不超出10年。 6.2 设备大修规定: 6.2.1 变压器: 6.2.1.1 实行状态检修的变压器,大修时按标准大修进行。辅以日常的维护和消缺。 6.2.1.2 主变大修计划是根据其状态而定的,制定大修计划必须具备各有关部门的状态评价。 6.2.1.3主变具备如下状态时,主变大修周期可延至15年。 6.2.1.3.1变压器本体及各附件运行正常,无异音。 6.2.1.3.2变压器电气、油化试验合格。 6.2.1.3.3变压器油色谱分析按有关规定周期执行,分析数据齐全合格无明显变化。 6.2.1.3.4变压器胶垫无老化、无漏油,外观无严重锈蚀。 6.2.1.3.5无其他直接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2.1.3.6变压器经出口短路后,应进行1.电气、油化试验;2.油色谱分析;3.其他必要试验。试验分析后决定是否进行大修吊罩。 6.2.2 开关 6.2.2.1 实行状态检修的开关,大修可以是标准大修或简化大修。 本体部分: 6.2.2.1.1对于110kv少油开关,sw2、sw3、sw6、sw7型可以实行简化性大修,但必须有明确的状态评价说明;对于其他型号的开关仍实行标准大修。 6.2.2.1.2对于sf6开关及组合电器,本体部分状态检修。大修要求按厂家说明。 机构部分: 6.2.2.1.3液压机构进行状态检修的同时,加大反措工作力度,停电必须检修,执行反措。对于合闸一级阀、分闸一、二级阀、压力表接头及管接头等常高压处,每5-6年必须更换密封圈。电磁机构进行状态检修的同时,停电进行小修项目检查。 6.2.2.1.4弹簧机构只进行消缺。 6.2.2.2 开关大修计划是根据其状态而定的,制定大修计划必须具备各有关部门的状态评价。 6.2.2.3 开关具备如下状态时,大修周期可分为8至10年: 6.2.2.3.1开关主体及机构调整、试验数据合格,开断短路电流次数和累计开断电流数符合有关规定。 6.2.2.3.2开关电气、电化、微水试验合格。 6.2.2.3.3开关设备无明显渗漏油(气)、无锈蚀、密封垫无老化现象。 6.2.2.3.4导电、机械传动系统正常。 6.2.2.3.5无其他直接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6.2.3 隔离开关 6.2.3.1 实行状态检修的隔离开关,大修时按标准大修进行,辅以日常的维护和消缺。 6.2.3.2 隔离开关大修计划是根据其状态而定的,制定大修计划必须具备各有关部门的状态评价。 6.2.3.3 隔离开关具备如下状态时,大修周期可为10年。 6.2.3.3.1隔离开关调整数据符合隔离开关有关规定。

6.2.3.3.2隔离开关动、静触头压接良好,导电回路正常。 6.2.3.3.3隔离开关传动系统正常,无严重锈蚀。 6.2.3.3.4隔离开关支持瓷瓶完好无裂纹。 6.2.3.3.5无其他直接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 7 结束 本细则为讨论稿,主要针对变压器、开关、隔离开关进行了检修方式方法的探讨,从而逐步将原有“到期大修”的静态检修管理模式改为,以科学依据为指导的“应修必修”的科学动态检查管理模式。重点对设备检修的周期和要求作了新的规定。对于本细则规定的三种设备之外的其它设备,其检修执行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

第6篇 大学楼宇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内容标准规范

大学楼宇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内容标准

(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运输电梯、消防系统、交通设施、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景观灯、公共即热式开水炉、多媒体设施设备、高压变电所、一级供水供电基础设施设备由委托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二)服务标准: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电设施设备房钥匙由服务方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每年不少于2次清洗水箱、蓄水池,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清洁及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苗头并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委托方有关职能主管部门,争取早日解决。

(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负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

(3)消防泵、生活泵、恒压泵、污水泵的选择开关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4)保证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完成年检任务,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做好记录。雨季前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水泵房卫生每周打扫一次,泵及管道每半月清洗一次。

(6)不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养工作。(7)检修、保养、保洁等管理均有规范的记录。

3、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4、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委托方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5、电梯运行与管理。

(1)配备规定的有特种设备上岗证的服务人员管理服务。

(2)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3)按维保服务合同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4)在电梯维修时应配合做好临时警示管理。

(5)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应尽快设法解救乘客,同时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

(6)有关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有物业服务单位收取保管,全部维保、维修工作由物业公司参与并组织验收,对其维保工作作出服务评价。

(7)配合完成每年电梯年检工作。

6、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服务方需妥善保管。对维修完成后的验收维保、维修并做好记录。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第7篇 供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局供电设备缺陷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10kv及以上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

2 名词术语

2.1 设备缺陷

指运行中供电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的运行状态。

2.2 紧急缺陷

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用寿命和供电质量及可能造成保护误动和拒动,危及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的缺陷。

2.3 重大缺陷

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及系统正常运行有一定的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带缺陷继续运行跟踪分析一段时间,运行必须加强监视,限期安排处理的缺陷。

2.4 一般缺陷

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无威胁,对设备出力和经济运行没有立即影响,且不致发展为重大缺陷,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进行处理的缺陷。

3 职责

3.1 职能

生技科是全局所属运行设备缺陷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掌握紧急和重大缺陷并组织消除,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经济供电,具有对设备缺陷掌握鉴别,组织消除和报告的职能。

3.2 权限

3.2.1 有权对缺陷作出最终定性。

3.2.2 有权督促检修单位、运行单位根据安排及时进行消缺。

3.3 责任

对全局供电设备的完好率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设备缺陷管理应根据运行、检修分级管理的办法,实行设备缺陷三级管理:局生技科、各运行、检修主管单位(集控站、检修队)和线路班组。

4.2 各级均应落实兼职人员分管和执行本标准。

4.3 各级均应建立和健全缺陷记录簿,发现缺陷后应按分类顺序记录,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填写消除日期和负责人应掌握缺陷从发现到消缺的全过程。

4.4 各运行单位及时发现和掌握所管辖运行设备的各类缺陷并及时上报,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在缺陷未消除前有加强监视检查缺陷是否扩展和恶化趋势的责任。

4.4.1 运行人员应从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和线路瓷瓶测试等所发现的缺陷和检修中发现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详细记入缺陷记录簿。

4.4.2 凡发现“紧急缺陷”运行人员应迅速用电话报告当值调度员,当值调度员在核对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的系统运行情况及有关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与此同时,当值调度员应迅速将缺陷情况按顺序通知下列人员,生产副局长、生技科长、检修单位负责人,第一个接到调度通知者应迅速传递缺陷信息,并负责组织抢修工作。值班人员应按现场有关规程规定对缺陷进行特别监视和紧急隔离等处理。

4.4.3 凡发现“重大缺陷”,应立即用电话和设备缺陷通知单(重大、紧急缺陷)报局生技科,生技科有关专职应立即对缺陷进行核实,并负责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再按专业分工将通知单转有关检修单位。

4.4.4 发现“一般缺陷”后,可在运行月报上填报,由生技科运行专职汇总、分类整理,交检修单位,并在月、季生产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

4.5 各运行主管单位应及时掌握,定期核对设备缺陷并负有上报、核实和检查、监督缺陷的发展趋势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的责任。

4.6 检修单位应根据生技科或运行单位设备缺陷意见安排计划,组织人员处理。

4.6.1 检修单位在接到缺陷通知后,应做到紧急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重大缺陷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4.6.2 对一般缺陷检修单位,应结合月、季检修计划并落实处理。

4.6.3 确因备品、备件等材料或设备问题,引起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写明原因,将缺陷通知单反馈给生技科以便积极组织,落实备品备件与督促运行单位加强监视。

4.6.4 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后,由检修工作负责人填写“消缺情况一栏”,并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消缺回单”返回各有关部门。

4.7 生技科应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是否在电力系统中带缺陷运行提出技术依据,并负有组织、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消除缺陷的职责。

4.7.1 应登记、整理分析、审查各运行单位上报的缺陷报表,必要时核对按轻重缓急下达各检修单位指令性计划,并在全局生产会议上安排平衡,落实处理计划。

4.7.2 应定期分析全局设备情况,研究处理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执行。

4.8 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监视设备缺陷是否有发展和恶化趋势,各有关人员负有互相督促,协助消除缺陷的责任,重大缺陷因故不能按规定期限消除,应及时逐级汇报。

4.9 凡因运行、检修或管理人员失职,使缺陷未能及时发现或处理而酿成事故者,将追查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职责。

4.10 对有重大缺陷、紧急缺陷的设备,若因系统运行需要,设备不能及时停役处理而带缺陷继续运行时,不论任何原因、不论采取任何措施,均应按调度范围及运行规章制度的规定。得到当值调度的许可,并经局总工程师或分管局长批准,方可继续运行。

5 报告和记录

5.1 供电设备缺陷管理形成的主要报告和记录有:

5.1.1 设备缺陷通知单(重大、紧急缺陷)及回单;

5.1.2 供电设备试验报告;(次月2日)

5.1.3 变电所设备、线路缺陷处理统汇总表;(每季次月5日)

5.1.4 变电所设备、线路缺陷月报。(次月5日)

第8篇 设备异动管理工作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备变更的分类、设备变更手续、办理程序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系统设备异动、变更管理工作。凡属下列情况的变动,均应执行本标准。

⑴设备新装或拆除。

⑵增减、换型保护设备:控制、调整设备、保护设备的原理变更。

⑶设备主要规范或运行方式的改变。

⑷逆变器油管路及电气回路的变更。

⑸生产厂房结构的改变。

2 设备变更内容

2.1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统设备的变更,依其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分为二类,即第一、二类设备变更。

2.1.1 第一类设备变更是指,凡影响设备的安全、效率、运行操作、设备的主要结构及尺寸发生变化、设备隐蔽部位发生变动以及涉及两个专业以上的重要设备和系统的变更。

2.1.2 第二类设备变更是指,不影响设备的安全及效率、不改变运行操作方式同时变更后不需要改变图纸与规程的设备变更。

2.2属第一类设备变更的设备及系统如下列情况:

2.2.1 在厂房建筑物上进行影响承重的结构更动,改变通道走向。

2.2.2主要道路、管路以及各种类建筑物的拆迁。

2.2.3设备新装、改装以及设备基础改造、设备布置以及位置的变更。

2.2.4设备的主要结构尺寸和重要备件的主要尺寸变更。

2.2.5主要设备的规范改变,如下列设备:逆变器及其部件、变压器、高压开关及电气一次变电设备。

2.2.6下列保护设备有原则性的变更:38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保护、发电机保护、变压器保护、逆变器安全链保护系统以及控制回路变更等。

2.2.7 下列系统有原则性的变更:公用生活水、消防水、空调、电采暖系统,380v及以上发配电系统、事故照明、通讯系统、计算机办公网络系统。

2.2.8逆变器热自装置及控制逻辑、保护,主要仪表的原则性变更。

2.2.9 设备和系统的变动影响到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行方式。

2.2.10 地下设施、管网、管沟、一切隐蔽设备的变动,全厂公用设施的重大变动。

2.2.11凡在第一类设备变更原则外的设备及支系统变更,不改变运行操作方式,同时改动后不需要变更图纸的项目即属第二类设备变更。

3设备变更的手续

3.1运行维护部专工、主任或主任工程师审核签字,安全生产部主任审定签字,并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事后由施工单位填报“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

3.2凡属第二类设备变更,不需要填写申请单。事后由执行单位填报。3.3运行机组任何变更执行完后,都必须立即向运行人员先做简要的技术交代,说明改动范围及需要改变操作的部位,过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规的设备异动手续。

3.4第一类设备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在递交工作票的同时向运行人员出示“变更申请单”并让其签字认可,使运行人员掌握设备开始变更的日期。

4办理程序

4.1 设备变更申请

4.1.1“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提出日期,一般须在施工前十天提出,重大项目必须在三十天前提出。

4.1.2所有变更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1.3 凡机组设备定修、改进工程、技术设计、年度综合计划中上级已批准的系统及设备变更,不必再报变更申请.

4.1.4事故抢修发生设备变更

⑴因事故抢修,不得已采用临时办法,使设备临时变动,维持机组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出力和性能,可采用紧急申请手续,由实施单位主任或主管口头申请,由总工或生产副总批准并通知值长,由值长传达实施单位主任或主管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⑵缺陷处理完结后立即向运行交代缺陷的处理方法,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上进行书面交代,过后24小时内必须办理“临时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⑶夜间因事故抢修发生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设备异动,可由值长临时决定,事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向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汇报,办理设备异动手续。

4.1.5设备异动申请是由运行维护部安排实施班组提出并申请批准,应将批准后的申请单复印件交一份运行维护部,以便于及时安排修订运行检修规程。

5 设备异动的结束

5.1设备异动竣工后,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验收。一类设备异动,应由总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召集安全生产部、运行维护部和相应人员进行验收。二类设备异动由安全生产部召集运行维护部、值班组相应的人员进行验收。

5.2设备异动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异动后的运行情况、设备异动手续、设备异动后的图纸资料。

5.3设备异动后设备所属部门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使未参加设备变更施工的人员及时了解设备的异动情况,并及时的修改或补充规程的相应条款。

5.4设备异动后,设备的维护班组及运维部必须保存“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和相关的图纸资料以备查阅。

5.5运行维护部应根据已批准的“设备变更申请单”,及时的安排修正或补充运行规程并报总工批准。

5.6紧急消缺发生临时的设备变更,运维部应根据变更情况制定临时规定,其中与规程相抵触或重大的临时规定应报总工批准。

第9篇 特种设备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总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总则

一、管理标准化目的:

建立管理有序、职责清晰、体系成熟、循环完善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确保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定义的特种设备

三、管理标准化要求:

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组织架构

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架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等。

2、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责任体系

明确部门及机构职责,明确人员及岗位职责,签订责任文书,建立安全责任调查及追究机制等。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

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单位管理制度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各种记录,进行风险评价等。

4、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持续改进机制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自我评价,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标准化评价,根据评价之结果进行安全管理标准化的改进等。

5、其它要求

第10篇 高校会议场馆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规范

高校会议场馆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设施设备管理)技术服务:

(一)服务内容: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水电设备、暖通空调、运输电梯、消防系统、交通设施、监控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景观灯、公共即热式开水炉、会议多媒体设施设备、会议网络系统(学校会务系统)会议音响系统的日常管理,由管理方委托相关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的外,物业服务方做好日常检查管理,保证运行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处理。

(二)技术服务(设施设备管理)的具体标准:

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1、水电设备房内要保持整洁,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水电设施设备房钥匙由服务方专人保管,给水设施设备、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

2、水泵房管理。

(1)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的全部机电设备由机电人员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苗头并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委托方有关职能主管部门或相关维保单位,争取早日解决。

(2)水泵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特别是生活水泵房、箱须上锁并有专人管理;有二次供水的生活水箱需每年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

(3)消防泵、生活泵、恒压泵、污水泵的选择开关位置与自动位置,操作标志都应简单明确。

(4)保证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做好记录。雨季前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5)做好水泵房卫生清洁。

(6)定期对泵房、管道进行除锈、油漆保养工作。

(7)检修、保养、保洁等管理均有规范的记录(除消防水泵,有专业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维修)。

3、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每季度对地下管井疏通1次,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

4、熟悉大楼主要水电表、井、阀、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号、功率、数量等相关参数,并做好统计和相关记录。

5、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在大雷雨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委托方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委托方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6、电梯运行与管理。

(1)每日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的维保服务,做好相关记录。

(2)按维保服务合同督促维保单位实施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检查(标准按学校与维保单位合同规定办)。确保电梯及安全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

(3)在电梯维修时应配合做好临时警示管理。

(4)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应尽快设法解救乘客,同时迅速通知维保单位派人排除设备故障。

(5)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应提供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这些材料有物业单位收取保管,全部维保、维修工作由物业公司参与并组织验收,对其维保工作作出服务评价。

(6)配合完成每年电梯年检工作。

7、空调设备维护管理。

(1)配合完成专业维保公司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受理用户报修项目后应及时与空调的维保单位联系,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2)对空调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的定期维保、维修工作提供的工作联系单及相关服务资料物业方需妥善保管。对定期难保、维修完成后进行验,并对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

(3)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严格按委托方有关空调使用规定执行,杜绝浪费。

8、会议音响及会议网络、多媒体设备的管理。

(1)须有专人对会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查。

(2)会议前期对所需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会中应对突发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排除,会后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3)检查多媒体电脑、投影仪是否可正常使用,需保证操作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软件安装到位,无病毒木马等,做好杀毒防护工作。

(4)对设施设备出现的损坏,应及进报告并分析原因,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5)对上述相应工作好记录,对设施设备数量进行登记。

第11篇 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

2 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办法》(试行稿)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能

3.1.1 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必须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新建和扩建项目,从筹建开始,就应抓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3.1.2 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经理负责,生技部、物资公司、财务部分管各项具体工作。

3.2 权限

3.2.1 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制订,应根据备件的范围,结合设备历年的健康状况及检修经验,本着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由生技部制订,公司生产经理批准。

3.2.2 新设备投产后,需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制定备品定额。

3.2.3 备品备件资金管理

3.2.3.1 消耗备品所需资金全部由流动资金的材料资金解决。

3.2.3.2 事故备品由大修资金解决。

3.2.3.3 核定的备品备件不得挪作它用。

3.2.3.4 随设备的备品备件是整体设备的一部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只列清册、不纳入备品备件资金范围。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属设备备品备件实行分级管理: 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按照审批定额集中储备;消耗性备品由各车间自行储备。

4.2 事故备品只能用于更换通过预防性试验检查发现即将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防止生产设备事故的发生和用于事故抢修。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改进工程及科研等项目。

4.3 事故备品的动用要经过审批、防止使用不当,动用事故备品要经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并且做到

及时补充、保持原有储备量。

4.4 安装在我公司变电站、输电线路上和存放仓库内的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或随意拆除部件,若确实需要拆除部分设备或备件时,需填写设备申请单,报生技部批准后执行。 对于紧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运行设备的条件下,经生技部专责人及运行人员同意方可拆除,并作详细的交待记录,所拆备件,应在一周内予以恢复、补全。

4.5 备品备件管理是一项技术、专业性强的工作,专责或兼责人员应由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业务基础扎实、工作作风端正的人员担任。

4.6 备品备件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必须经常储备的物资,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测试,以便在生产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时随时可以使用。

4.7 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按储备定额标准和资金进行储备,保证合格、不受损坏、变质或散失。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资金占用。

4.8 新安装的生产设备随设备的图纸、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由生产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清理登记、交生产单位保管、安装单位使用时可以向生产单位借用。

4.9 备品备件应建立帐卡,并做到帐卡物相符、备品入库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 制造厂的检验签定书和有关技术资料随备品一起妥善保管。

4.10 备品按其本身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设备性备品、材料备品和备件性备品, 按其重要性和加工程度不同,又分为事故备品和消耗转换备品。

4.11 事故备品

4.11.1 设备事故备品是指除主设备外的其他主要要设备.这些设备一旦损坏,将影响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能修复或难于购买者。

4.11.2 备件性事故备品是指主要设备的零部件, 这些零部件具有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易损坏、正常检修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具有损坏后不易修复、制造周期长或加工需用特殊材料的特点。

4.12 消耗轮换备品:

4.12.1 检修工作量很大,如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以显著缩短抢修时间的设备部件。

4.12.2 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经常磨损,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部件或零件。

4.1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列入备品储品的范围内:

4.13.1 损坏的部件有充分时间进行配制和更换或本单位在短时间内修复或采购方便、不致影响供电时间要求。

4.13.2 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文具和仪器。

4.13.3 特殊检修项目需要的大宗材料以及零部件。

5检查与考核

由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第12篇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变电设备缺陷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 《山东省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

3 职责

3.1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由生产经理负责,生技部是变电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分管专工负责管理。

3.2 各级人员的职责

3.2.1生产经理职责

3.2.1.1在接到紧急缺陷汇报后,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3.2.1.2负责对缺陷的定性或处理方案的最终裁决。

3.2.2生技部职责

3.2.2.1负责变电设备缺陷类别的最终确定和消缺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2.2.2负责变电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做好变电设备缺陷的整理、分析、反馈、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及时地组织消缺。

3.2.2.3负责审核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必要的消缺验收。

3.2.2.4根据检修单位提出的消缺计划列入月度、季度计划,安排好及时消缺。

3.2.2.5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发应用从发现、传递、审定、到消除等全过程的缺陷管理软件系统,提高缺陷处理的现代化管理手段。

3.2.3调度所的职责

3.2.3.1详细记录或打印备份变电设备缺陷内容,及时分析,及时汇报。

3.2.3.2凡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要与运行人员制定反事故措施,对尚不能消除的缺陷进行有效的监督。尽一切可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3.2.3.3每月汇集各站统计报表,计算消缺率并上报生技部。

3.2.4检修部门的职责

3.2.4.1详细记录或打印变电设备缺陷内容,及时分析、分类汇总。及时的制定消缺计划上报生技部 ,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并组织班组消缺。

3.2.4.2参与并监督班组消缺工作,保障检修质量;参加或组织消缺验收,将已消缺陷信息及时反馈。

3.2.5调度值班人员的职责

调度值班人员应将运行人员汇报的变电设备缺陷做好记录,并尽快通知有关部门,设法在消除之前,从运行方式上限制缺陷的继续恶化和发展。

3.2.6变电值班人员的职责

3.2.6.1加强对设备的巡视,发现缺陷,及时汇报调度所;及时记录、及时交接、及时跟踪监控。

3.2.6.2每天审阅缺陷记录;对影响安全的缺陷,在运行中加以监控。必要时,与调度值班人员一起制定反事故措施,以进一步地限制缺陷的发展,保障安全运行。

3.2.6.3参加消缺设备的验收,对已消缺陷及时注销。

3.2.6.4按时统计消缺率,报所属运行单位。

3.2.7检修人员的职责

3.2.7.1保障检修质量,不留设备隐患。力争一次验收合格,一次送电成功,资料一次交清,消缺反馈应随消随反,不拖延日期。

3.2.7.2对暂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做好记录;以便在运行中实行监督。

3.2.7.3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将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及时通报运行人员。

3.2.7.4在试验、化验、检修中发现的缺陷,除在检修记录中详细记载并直接汇报分管领导之外,还应及时通知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

3.3变电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

3.3.1常见缺陷的管理

3.3.1.1在巡视中、在操作中、在检修、试验中,只要发现新缺陷就要立即报告运行人员,由运行人员按类别填入缺陷记录。并依照缺陷管理流程图及传递图进行处理。

3.3.1.2紧急类缺陷(ⅰ类缺陷)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调度值班人员,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消缺的初步方案。当值调度员应立即指挥检修部门进行处理,并汇报生技部主任和生产经理。检修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消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到位。变电缺陷除做好安全措施外,还要做好记录。在处理紧急类缺陷的过程中,可不填写《缺陷通知单》及《缺陷处理通知单》,但处理完毕后,必须完善通知单的传递,以掌握此类缺陷的情况。

3.3.1.3发现重大缺陷(ⅱ类缺陷)及一般缺陷(ⅲ类缺陷),经各级运行人员逐级填写《缺陷通知单》后上报至生技部,生技部分管专工根据汇报填写《缺陷处理通知单》通知检修部门,由检修

部门制定消缺措施、停电时间并对所需材料提出申请报生技部,由生技部批准,列入月度生产计划后组织实施。

3.3.1.4填写缺陷记录及缺陷通知单,要用硬笔或微机打印,使用正楷或仿宋字并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留空白。字迹要工整清晰、 内容要详实、定类要准确。

3.3.1.5检修部门分管人员要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及时安排消缺;消缺后的设备,应由运行人员验收、签字。对遗留问题和要注意事项,检修人员除了在记录上详细记载外,还应向运行人员做口头交代。以使运行人员心中有数。

3.3.1.6消缺中发现非本专业缺陷,要立即通知变电运行值班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由调度通知相关人员消缺。通知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3.3.1.7检修部门对那些定性不准、重复报的缺陷、或不可处理的缺陷,应填明不处理原因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将不处理意见反馈给生技部。

3.3.1.8所报缺陷的类别,运行单位要把关,禁止怕负责任而故意将类别抬高。

3.3.1.9条件成熟时,采用本公司mis网进行缺陷单传递。

3.3.2特殊缺陷的管理

3.3.2.1复处理缺陷

复处理缺陷是指由几个单位配合处理,方能消除的缺陷。

a.计划中的复缺陷的处理,一般由生技部协调进行。

b.消缺中发现的复缺陷,应由发现者立即通知运行人员和调度值班员,然后由调度直接通知到相关单位。以求及时消缺;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

c.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并及时赶到现场,禁止找借口推诿到场.

d.相关单位除处理好所属缺陷外,还应紧密配合,以求顺利消缺。

e.消缺中发现的复缺陷一般不用传递,但在处理后要向生技部汇报。

3.3.2.2暂态缺陷

暂态缺陷是指受环境、温度等条件影响所产生的非器质缺陷。

a.受湿度、温度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时显时消缺陷,应先记入缺陷记录;然后汇报站长并组织进行观察、确认。当诊断为永久或者是器质性的缺陷时,再进行传递。否则,要继续监视。

b.受季节影响具有时效性的缺陷(如空调、开关的加热器等),在季节发生变化后,某些缺陷就失去了其时效性,这种情况可申请延长其消缺期并在适当时机消缺。但是在其时效性恢复之前,此缺陷必须消除。

c.暂态缺陷延期处理的批准权为生技部专工。

3.3.2.3不传递缺陷

a.发现后,立即被消除的缺陷。此类缺陷只登记不传递,留做统计缺陷的发现率和消缺率。

b.因制造、安装遗留下来的缺陷,在投产后,根本无法消除。但在运行中,能通过采取某些措施或者遵守某些规定,就能保障安全生产者。此类缺陷由检修申请,经分管经理批准,可不用传递和消缺,但要在设备台帐记载。

3.3.2.4缓消缺陷

设备大修、预试超周期;试验中的非关键数据偏差;因在周期内不能立即停电处理,只要目前对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可提检修申请,经分管经理批准,可延期消缺。

3.3.2.5对暂态缺陷、缓消缺陷以及不传递缺陷的处理措施要长期遵守,不经批准禁止废弃;要加强有该类缺陷设备的有效监视、定期分析其变化或发展,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转入传递管理。

4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的范围

4.1变电站一、二次设备。

4.2通讯、远动、计量及其辅助设备。

4.3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4.4照明、给排水、防小动物设施。

4.5防火、防盗报警系统。

4.6防雷、接地设备。

4.7通风、冷却、加热设备。

4.8厂房、厂地、院墙、架构、基础、电缆沟设施。

5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5.1变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变电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运用中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经济运行。

5.2变电设备缺陷的分类

变电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个等级。

5.2.1紧急缺陷(ⅰ类缺陷)

指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缺陷。主要有;

运行中设备大量漏油,从油位指示器上看不到油位者。

设备在运行中有较大放电声或发出爆破等异音者。

设备闪络放电有可能造成短路、接地者。

设备温度上升很快,坚持运行有危险者。

断路器及刀闸断不开、合不上影响停、送电者。

设备接头或线夹过热,达到90℃及以上者。

断路器掉闸次数已满或掉闸后不修不能送电者。

断路器失压、泄气、不储能或发闭锁信号者。

断路器油泵频繁打压,间隔时间在四分钟以内或打压不停止者。

sf6断路器气体压力超过(0.4mpa±0.009)(0.6mpa±0.015)的允许值者。

真空断路器的真空泡雾化、氧化、裂纹、发红或失去光泽者。

强油通风冷却器停役个数达三分之二及以上,且油温达75℃以上者。

主变、互感器、电容器、避雷器、电抗器、消弧器等的套管或电缆溢胶、淌油、冒烟发出臭味或瓷质部分纵向裂纹达总长度20%者。

电压互感器短路、失压断线;电流互感器开路或内部声较大者。

直流消失、直流系统发生金属性接地短路或两套整流器全部不能工作。经运行人员处理不了者。

设备仅有的一套主保护出现异常;或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退出运行,开关将不能正确动作跳、合闸者。

差动保护交流回路断线或不平衡电流超标。

母差保护的位置指示灯不亮或指示错误。

电缆沟积水,影响设备安全运行者。

中央信号装置不发信或不正确发信者。

通讯设备故障、中断者。

操作电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者。

重要的遥测、遥信量不正确;遥控、遥调失灵。

因外力使电气设备或者设备基础、厂房、院墙发生倾斜、下沉、裂纹、倒塌并危及安全者。

厂房漏雨,水滴在电气设备上,将引发事故者。

设备的运行状态出现厂家说明书所规定的禁止、不得、不准等现象或状。均按一类缺陷管理。

设备的绝缘、温升、强度等技术数据超过极限值。

小动物或者飘浮物附着到电器设备上,将引发事故者。

5.2.2重大缺陷(又称二类缺陷)

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大,只能坚持短期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或导致事故者。

断路器容量不足。

断路器打压超时或者油泵打压次数每天超过两次。

母差不平衡电流 ,主变铁芯接地电流测试不合格。

sf6开关室排气扇失效率达百分之二十及以上者。

电动刀闸失灵,靠人力操作者。

刀闸、瓷瓶及端子排挂尘、挂灰;结碱、结露、受潮、生锈严重者。

防误闭锁功能失效、失灵或者元件损坏者。

电容器鼓肚、渗油或者熔丝经常熔断者。

电容器组因内部有故障送不上电者。

两套主保护中的一套有故障、异常者。

设备内部发热,外壳温升大于20℃(开关、pt、ct、耦合电容器、电力电容器、套管)。

直流系统的监测装置失灵或误指示者。

整流器装置的自动或手动功能失灵者。

蓄电池反极性、死电瓶或缺少电解液者。

高频保护的通道试验信号值超标。

故障录波器不录波、自检、不显示或自检信息不对或发异常信号者。

设备的打印机故障或者异常者。

微机保护的显示非关键数据、状态,与标准值不符或数码显示不清、不全者。

保护通道异常,投入了通道故障压板。

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信号灯、指示灯,亮、灭不正常者。

重合闸充电灯不亮、试验有异常者。

主变有异音,不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主变的有载调压机构的远方或就地调节失灵、失控者。

主变的风扇损坏数量达到一组的数量或者强油风冷的手动、自动、辅助、备用功能失效者。

主变强油风冷装置的潜油泵损坏或发出备用电源故障牌者。

设备的干燥剂潮解、变色、失效者。

设备的防雨帽、防雨罩脱落、失效或没装者。

设备的油位计、避雷器的动作计数器及设备的表计玻璃罩裂纹、破碎或者不透明者。

设备渗漏油较严重,滴油速率达每五分钟一滴者。

指示仪表滞动、卡针,数字仪表不指示、误码或者显码不清者。

电度表不走字或走字不正常。

调度电话不畅,仅有一部好用者。

远动设备遥测、遥信功能失灵、失效。数据采集不正确、拒发或误发信号;或者显示状态与实际不符者。

消弧器自动跟踪仪失灵、失效、失控者。

电缆外皮发热, 温度超过45℃者。

导线、地线断股、散股、电缆外绝缘受热变色、变形或有异味,经确认在短期内不再发展者。

裸导体设备或者设备的接头及连接部分发热,温度的最高值不会超过80℃者。

各类设备的箱体门扇关合不严、挂不牢,自敞走扇者。

各种设备的箱体、屏体底部孔洞末封堵或封堵不严者。

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失灵、失效不能正常运行者。

防火防盗装置失灵、失效不能正常运行者。

设备所用的加热器、空调器不工作或工作效率低,影响设备正常运行者。

工作场所照明灯比原设计少四分之一及以上者。

电缆沟盖板残缺不全;沟壁水泥脱落;支架锈蚀严重,积水积污者。

防鼠板、电缆穿孔封堵不严;门窗玻璃破碎,不能防小动物者。

接地电阻不合格;工作接地或保护接地失效;变电设备的架构、避雷针杆塔开裂或倾斜或重要承力部位缺材5 条以上者。

厂房漏雨;墙壁或设备基础倾斜、裂纹者。

设备无名称、编号、标志或者不清、不符者。

高压设备预试的部分数据不合格,无批准手续而继续运行者。

35kv及以上设备长期超参数运行、超大修期运行、超预试周期运行,无办批准手续者。

运行的设备无技术资料、无设备图纸或与实际不符者。

带电设备之间或对地间隙距离小于规程规定,未采取措施者。

上级下达的重大反措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者。

在短时期内,有可能发展成紧急缺陷的一般缺陷。

5.2.3一般缺陷(又称三类缺陷)

指对设备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变电设备缺陷。

6变电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与总结

6.1运行、检修单位于每月底统计本月所发现、所消除的各类缺陷的发现日期、消除日期、缺陷内容及消除条数,次月的三日前报生技部。

6.2运行、检修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缺陷管理总结,总结情况并制定下一阶段缺陷消除计划,次年二月一日前报生技部。

7 变电设备缺陷处理的规定、消缺率及计算公式

7.1各运行、检修单位均应设立缺陷记录,明确缺陷管理专责人员,并上报生技部备案。缺陷内容要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注销后应及时变更,作为设备状态检修依据之一。

7.2对有争议的缺陷(包括消除情况及负责单位)由生技部负责解释。

7.3变电设备缺陷处理的规定:

紧急缺陷在发现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消除。

重大缺陷在发现后的一个月内消除。

一般缺陷在发现后的三个月内或结合停电计划消除。

7.4变电设备缺陷的消缺率:

紧急缺陷为100%。

重大缺陷为90%。

一般缺陷为80 %。

7.5变电设备缺陷的计算公式:

消缺率=统计期已消除缺陷的总条数/统计期内应消除缺陷的总条数×100%。(紧急、重大、一般缺陷的消缺率要分别计算)

8变电设备缺陷的考核规定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按公司业绩考核办法进行, 由生技部专工负责提出,考核内容是:

8.1消缺率完不成。缺陷的统计分析与总结不及时上报同样视为消缺率完不成。

8.2因缺陷发现、汇报、汇总、处理等方面不及时、不合格等问题者,贻误消缺时机,造成事故、重复消缺、缺陷等级上升以及影响统计缺陷消除率者。

注:对因受停电条件制约,影响消缺周期的缺陷,可按缓消缺陷对待,由负责消缺单位提书面报告,经分管经理批准后,可不予以缺陷超周期考核。但经过停电还未消除的缺陷,应统计为超期缺陷并予以考核。

第13篇 35kv变电所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35千伏变电所局辖设备检修工作中基层生产单位检修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同时规定了我局变电工程交接验收和变电所运行设备各类修试的验收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35千伏变电所的设备检修管理。

2 职责

2.1 职能

2.1.1 设备检修管理是确保设备健康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局生产局长分管。

2.1.2 生技科是统一管理全局设备检修的职能部门,对我局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平衡设备检修单位开展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

2.1.3 局属各运行单位、检修单位分别负责本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2.2 生产单位管理职责。

2.2.1 生技科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2 权限

a) 审核设备定级,提出升级计划或建议;

b) 督促月度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c) 负责汇集管辖变电所设备缺陷,根据轻、重、缓、急提出书面消缺计划和掌握实施完成情况;

d) 协助组织进行“紧急”、“重要”缺陷处理和事故抢修工作。

e) 做好修试资料管理,掌握设备的检修周期;

f) 制定局检修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修试维护工作的安全;

g) 制订设备年度大修计划和季、月检修计划,积极提出安措反措建议。

2.2.2.1 责任

a) 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检修状况混乱负责。

b) 对检修计划超周期而造成后果负责。

2.2.3 变电检修队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3.1 权限

a) 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总任务,负责编制月度作业计划书和上报每月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b) 组织和领导本队的检修、试验等工作,保质保量安全如期完成作业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

c) 认真执行有关检修工艺规程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坚持修试工作高标准,努力降低工时、材料消耗,按工时、材料、费用定额组织生产。

d) 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规及已批准的作业安全措施,积极提出安全反措建议;

e) 做好修试资料管理和修试设备、仪器的管理;

f) 认真执行检修设备的验收制度;

g) 及时送交修试报告。修试报告应在工作全部结束后十五天内送生技科审核,新设备(工程)交接试验报告应在设备投产前一至二天送生技科审核,35kv主变,开关、流压变大修后应填写大修报告,在下月上旬前报生技科。

2.2.3.2 责任

a) 对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b) 对计划的执行完成情况负责。

c) 对超周期设备而未提出检修计划造成后果负责。

2.2.4 集控站、变电所在检修管理中的职责:

2.2.4.1 权限

a) 认真按时准确的做好缺陷管理和设备定级工作,并积极提出设备的升级意见;

b) 编制月度维修工作计划和向变电工区报送月度计划停电申请,经纳入局月作业计划后积极实施;

c) 在变电检修工作中,积极配合检修队并协同做好本变实施的维护、清扫、油漆等工作;

d) 严格把握好工作票的审核,许可和终结的制度,多为检修工作的安全着想;

e) 按时准确做好检修工作中的资料、记录、图表等管理工作;

f) 认真执行检修设备的验收标准。

2.2.4.2 责任

a) 对未及时发现缺陷或未上报缺陷而造成后果负责。

b) 对设备定级的正确性负责。

c) 对检修设备未按验收标准执行而造成后果负责。

d) 对设备检修资料、记录、图纸管理不善负责。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管理

3.1.1 变电检修队每年12月5日前将下年度各变电所检修时间、设备检修、项目(含大修、预试、校验)报局生技科。

3.1.2 生技科每月21日前下达指令性检修项目,变电检修队队月度作业计划26日前报局生技科。

3.1.3 节日检修计划,在节前3天报局生技科。

3.1.4 基建、大修和更改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十五天内填写“完工报告”上报局生技科。

3.1.5检修工作必须按批准的月度作业计划经周计划落实严格执行,如有更改,10kv干线以下,须经供电所长批准,10kv干线及以上线路经市局生技科批准,重大检修项目,须经生产局长批准。

3.2 检修停役申请

3.2.1 地调调度管辖和许可的变电设备修试单位在四天前向局调度室提出要求,由局调向地调提出申请,地调度的批复在检修前二天答复;

3.2.2 市调调度管辖和许可的变电设备,修试单位在修试前二天向市调提出申请,市调在检修前一天答复;

3.2.3 节日检修手续相同,但申请时间规定如下:

a) 区调调度管辖和许可设备,在节日前20天向区调提出申请。并在节日前四天答复;

b) 市调调度和许可设备,在节前七天向市调提出申请,并在节前二天批复;

c) 节日配合检修可在二天前提出申请,配合检修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检修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检修设备的停役时间。

3.3 大修和预试周期

3.3.1 设备正常情况下的大修和预试周期 (见附表一)

3.3.2 特殊情况的大修周期

3.3.2.1 主变

a) 变压器内部故障或本体严重渗油时

b) 当变压器承受出口短路后,经综合诊断分析,需大修时

3.3.2.2 开关

a) 开关切断短路电流超过允许次数时,应进行临时性大修

b) 真空开关,开关正常负荷电流2000次应大修(分一合为一次)开断短路电流30次或开断正常负荷电流10000次,必须调换真空泡或操作机构。

3.3.2.3 有载分接开关予试检修周期。

a) 有载分接开关在下列情况下一时换油处理。

1) 每六个月取油样,其油耐压低于30kv时;

2) 有载分接开关操作次数达4000次时;

3) 即使油耐压值在30kv以上,操作次数不大于4000次;每2年仍需开盖清洗换油一次。

b) 有载分接开关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切换开关应吊芯检查,检查步骤按制造厂规定。

1) 新投入的有裁分接开关操作5000次时,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30kv时,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吊检周期;

2) 切换开关动作不正常时;

3) 变压器大修时;

3.3.3 预试

a) 设备预试周期按部颁《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和临海市供电局颁发《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b)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预试校验周期按临海市供电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部分检验项目的规定(试行)和临海市供电局企业标准q/tdl240328-200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装置管理标准》执行。

3.4 验收

验收分新设备投产前的工程交接验收和运行设备修试后的设备验收。

设备验收按照国标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规和上级局有关规定。

3.4.1 验收组织

3.4.1.1 新设备投产工程交接验收

a) 35kv及以上有主变的变电工程竣工后,投产前,局成立验收启动小组,启动组,各设组长一名,必要时设副组长。

成员组成由局生技科、调度室、安监科、基建科、变电检修队、集控站、档案室、财务科等有关人员;

b) 35kv无主变的小型变电工程(项目),竣工后投产前不成立验收启动小组,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

3.4.1.2 运行设备修试后的验收

除主变等重大检修(包括抢修,重大事故处理)认为有必要外,局一般不组织专门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常在修试工作班与变电所当班人员之间进行,双方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为验收交接的负责人,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认真验收。

3.4.2 验收主要内容;

3.4.2.1 工程验收主要内容

a) 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规程;

b) 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调试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d) 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是否齐全;

3.4.2.2 工程检验收应有下列验收(移交)资料的文件。

a) 制造厂提供本已翻印的有关产品说明书,出厂试验资料(记录),合格证或专项性技术资料。

b) 设备一、二次安装图、原理图;

c) 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与交接试验报告;

d) 绝缘油,sf6气体化验报告;

e) 新设备命名,运行限额的有关文件或书面通知书。

3.4.2.3 修试验收主要内容:

a) 检修质量是否符合上级局有关检修工艺标准,设备无新的损伤性缺陷;

b) 调试项目及其结论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c) 更改接线等图纸、资料或文件是否齐备;

d) 遗留问题是否已有明确的处理或答复意见;

e) 修试设备的状态应与许可工作时的状态相一致;

f) 检试设备上和工作现场应无遗留物件,外观清洁,场地干净;

g) 检查有关修试记录是否按规定填写清楚;

3.4.2.4 修试验收的其他规定。

a) 单独开关检修(含操动体机构)或单独继保试验,验收时应分别对开关进行试分合三个循环(其中一次包含重合闸和事故音响试验)和对每套保护进行一次短接常开接点的试跳。

b) 为了减少验收时的开关过多试跳带来可能的损害,凡本单元开关,保护、自动装置一并检修,试验时,验收时开关可单独试分合一个循环,其余按每套保护(自动装置)各试跳一次。

c) 解体检修的充油设备在验收时,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有关的放气塞(阀)放气情况,必要时可再试放,检查油位应正常。

d) 检修、试验时拆动过的接线,验收时注意检查其接线正确性和接触紧固良好,二次电压回路不短路,电流回路不干路。

e) 检查设备、元件的标志、名称应与修试前相一致,如有缺损,应立即补上。

f) 保护在更改定值后,验收时应将新整定通知书带到现场核对。

3.4.3 验收设备主要检查项目:

见《35(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规程》

3.4.4 验收终结

3.4.4.1 大型工程(成立验收小组)的验收终结。

a) 在验收小组认真全面进行上述验收检查以后,向启动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情况作出决定是否启动试运行,新设备投入试运行以后,验收小组的任务便告终结,并将验收后的书面材料送交领导小组。

b)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处理完毕,再次验收。

个别问题可以缓期处理,且不妨碍安全运行的须经局生产局长批准,并由验收小组在有关验收记录上作好记录。

c) 工程涉及土建(不含构支构)和生活水、电及生产照明等方面,在变电设备验收时若发现存在问题,验收人员应通过组长汇报启动领导小组,经由职能渠道,要求承建单位返工达到规定要求。

3.4.4.2 小型工程的验收终结

验收负责人应将结果汇报生技科决定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有主要项目验收不合格,应报生产局长决定是否可以投入运行。

3.4.4.3 修试验收终结

a) 在完成上述的验收以后,双方均无异议,表示验收工作完毕后,然后双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修试负责人应在变电所检修记录或验收卡上写明检修主要项目,结论和可否继续运行意见。

b) 大修试验后,如个别试验数据达不到大修标准,但能达运行标准。大修工作不能终结,如该设备必须立即恢复运行,可由调度决定或请示有关领导后暂时终结,另行安排大修。

c) 如大修设备试验数据达不到运行标准,为验收不合格。

凡验收不合格或修试人员结论不能继续运行的设备,集控站操作班或变电所应即报告调度,调度应即报告生技科和生产局长,由生产局长确定该设备是否继续运行,在未得到处理决定前,修试人员不得离开变电所。

附表: 设备正常情况下的大修和预试周期

设备名称

大修周期(年)

预试周期(年)

主变压器

新投产5年,5年后间隔10年。

3年

主变分接开关,

2年吊芯

6个月取油样

干式变压器

同主变压器

3年

消弧线圈 (油浸式)

同主变压器

3年

电压(流)变压器。

4年全校验

3年

油 开 关

35kv

4

3年(多油开关1年1次油试验。少油开关2年换一次)

10kv、

3(市局规定3年)

真 空

进口

6(新投1年)

国产

4(新投1年)

3

sf6

进口

3

国产

3

母线(绝缘线)

3

隔离开关

35kv

4年

110kv

3年(市局规定3年)

高压电缆

3

电容器 电抗器 耦合电容器

投运一年以后4年

4

投运一年以后4年

接地

6年(2年一次相邻连接点的电阻检查)

避雷器(氧气锌)

1年(6年)

普通保护装置

2年一次全部校验 1年一次部分校验

微机保护装置

新投一年全部校验,以后6年一次全部校验(2年一次部分校验)

变送器或交流采样装置

关口装置1年1次 其它装置2年1次

第14篇 物业设施设备交接验收管理标准

物业项目设施设备交接验收管理标准

一、公共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工作流程

项目应提供的移交资料

1、设施设备移交清单;2、设施设备图纸及

设备资料;3、设施设备移交日程计划表

物业对移交资料的核对检查

1、物业核对设施设备资料移交清单;

2、凡缺必须提供的资料,物业发文协调。

验收移交方式流程约定

1、项目提供系统资料、设备培训安排

2、确定移交方/接管方人员及联系方式

现场实物清点检验

1、设施设备现场实物检查初验

2、设施设备现场实物清点核验

具备验收条件有问题需时间改缺陷多需先代管不具验收条件

项目督促限物业无责代管安全及功能性

期整改消项项目督促整改缺陷,不验接

合格或基本合格复验不合格

二、竣工验收与物业交接验收的区别

正确认识和区分竣工验收和物业验收的区别,有助于物业服务中心配合开发商做好物业验收接管工作。

1.0验收的目的不同

1.1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工程是否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法规标准与合同约定的设计标准要求。

1.2物业验收是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理公司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物业设施安全运行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接管再验收。

2.0验收的要求不同

2.1竣工验收是以施工单位通过自检、监理公司、开发商及其政府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性检测验收为主,含概建设工程各个阶段、隐蔽工程、中间和最终的竣工验收。

2.2物业验收由于受技术手段、测试工具等多种原因所限,物业无法对工程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定量技术参数等进行检查和测试,是以使用功能性和外观性的验收为主。

3.0验收交接的条件不同

3.1竣工验收交接的首要条件是工程按设计和合同要求全部施工安装完毕,经监理公司、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技术规范性检测验收,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3.2物业验收交接的条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所有供电、暖通及通排风、消防、给排水、等设施设备均能正常运作,房屋门牌编号等已经正式确定后的接管再验收交接。

4.0验收交接的对象不同

4.1竣工验收交接是由施工单位向开发商移交完成竣工验收的物业。

4.2物业验收交接是由开发商向物业服务公司移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物业。

5.0验收交接的意义不同

5.1竣工验收的通过,标志着建设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全面合格完成。

5.2物业验收的通过,标志着物业服务公司正式接管整个物业,进入物业管理实务

运作的开始。

三、工程竣工验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序号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国标代码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9建筑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0消防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3/gb50166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注】物业验收交接时还应注意复核:项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交付约定条款

四、物业验收接管应要求提供的资料

在物业验收接管前,项目开发公司应提供物业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竣工图,合同与协议中的技术指标和维保条款等给物业服务公司。若验收时尚未完成竣工图,应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竣工图最迟必须在免费保修期开始后的六个星期内提供。

物业服务公司需依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对物业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接管和操作、维保管理,按常规工程项目情况,项目开发公司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但不限于此:

1.0建筑、结构、装修方面的资料

1.1总平面图、建筑和结构图。

1.2装修图(包括所有天花、地面、墙面、门窗及幕墙等材料表)

1.3质监、规划、消防、环保及园林管理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报告。

1.4土建、装修、建材和五金等供应商及厂商资料。

1.5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1.6房屋沉降测试报告

1.7防水工程的及盛水试验报告

1.8隐蔽工程验收鉴证单

1.9其他国家建设工程规定交接的资料。

2.0弱电系统方面的资料

2.1各弱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包括屋宇自动控制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电话和综合布线系统、背景音响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

2.2各弱电系统图、平面图;

2.3弱电系统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2.4消防局、技防办、有线电视台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2.5设备原理图、电脑软件程序和说明等。

3.0电气系统方面的资料

3.1高低压变配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3.2电气系统图、平面图、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及说明。

3.3电气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3.4各种用电设备调试、测试验收报告。

3.5避雷装置系统图、测试报告、防雷办验收报告。

4.0给排水方面的资料

4.1喷淋、消火栓水系统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4.2消防水、给水、排水系统图

、平面图及电气控制图。

4.3消防喷淋、消火栓、给排水系统设备明细表。

4.4消防验收批文,卫生防疫、排水检测和质验站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报告。

4.5消防水系统试压、调试及验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承包商资料。

4.6污水处理系统竣工图纸,卫生防疫站验收批文。

4.7蓄水池、水箱的水质检测报告。

5.0空调系统方面的资料

5.1空调系统、送排风系统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5.2空调及送排风系统图、平面图及电气控制图。

5.3空调设备系统的试压、调试、试运行报告。

5.4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设备明细表、产品合格证及承包商资料。

6.0动力设备方面的资料

6.1锅炉、应急发电机等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6.2锅炉房、应急发电机房平面图,煤气调压站、煤气管道系统图。

6.3锅炉、应急发电机、电梯等设备的调试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

7.0工程合同/协议(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明确掌握:合同/协议中的技术指标和维保范围、维保期限、维保责任等条款)

8.0其他项目开发公司、工程承包商,物业服务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物业正式验收交接程序

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业主入住的情况不同,房产开发商一般要求物业公司对其物业的部分楼层建筑装修、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接管,但物业项目的最终移交应在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房产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基础上,以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1.0物业正式验收交接的条件

1.1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成峻工图,应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详细的设计修改说明)。

1.2提供被验收的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1.3提供或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证明。

1.4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操作维护培训;

1.5提供所有测试、检验和分析报告。

1.6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合同中有关技术和维保条款。

1.7提供承包商、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2.0不具备物业验收交接的情况

2.1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2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合格验收。

2.4设备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2.5其他可能危及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的。

3.0缺陷整改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包括工程未完事项、工程缺陷或由于成品未能有效保护导致的受损等情况,物业服务公司应做好详细的缺陷记录,供房产开发商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能进行整改的缺陷进行赔偿交涉。对问题较严重的,则向开发商建议暂缓验收交接,待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4.0系统设备的试运行

若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未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业主入住需要必须开启运行某些系统设备,物业服务公司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房产开发商的书面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供应商)负责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物业服务公司的人为原因外,责任由房产开发商督促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系统设备必要时可签定临时试运行代管协议,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界面。

5.0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设施完好,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正常,所有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要求,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由房产开发商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正式交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接收管理。

6.0保修期的确定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的正式验收交接往往是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些设备可能会因先期投入运行或其他原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房产开发商与其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项目的保修期的起止日期,书面通知物业服务公司,而在此之前进入保修期的部分设备和系统,若需要签续保合同,房产开发商应酌情予以补偿。

六、物业交接验收隐蔽工程的检查要点

1.0建筑结构部分

1.1墙、柱、地坪各类建筑裂缝、空鼓。

1.7通气管的堵塞、开裂、破损。

1.8空调用的平台/支架、穿墙管、冷凝水管(外机位尺寸是否满足空调功率需求)。

1.9门洞/窗洞的方正;阳角/阴角处的方正。

1.10预埋件的防腐,如:台盒架、预埋铁、接地桩等。

1.11地坪与地板搁栅的平整、松动。

2.0电气部分

2.1各类预埋管、线、箱、盒的绝缘与接地。

2.2漏电开关安装规范。

2.3穿线管口(入箱平齐、毛刺、乱丝脱扣、护圈、纳子)。

2.4穿线管的容量、弯头数量、压扁、凹陷、开裂、弯曲半径、金属管焊接与防腐。

2.5穿线管内的积水、砂浆、杂物。

2.7电器箱/盒与配线管的位置(顶/侧/底)。

2.8配电箱、开关/插座盒的安装牢度、位置、锈蚀。

2.10电器安装的牢度、整齐和维修方便度。

2.11吊顶内软管长度、过路盒、吊/支架和检修口(封吊顶前检查)。

3.0管道部分

3.1管道的抗渗漏情况,有无裂纹、砂眼、接口不良(参见水压试验)。

3.2管道的堵塞(冲洗、通球试验)。

3.3管道的保温(防冻、防结露)。

3.4管道/支架的防腐,重点是煨弯处、电焊缝绞、丝口等处。

3.5下水管道的坡度。

3.6透气管及配件。

3.7各类阀门、仪表。

3.8支墩/吊攀的位置、数量和间隔。

3.9地漏周边的密封及内部的水封。

3.10检修孔的位置、封堵、齐全。

七、物业接管时的设备操作培训要求

物业系统设备在交由物业服务公司正式接管前,为使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已通过验收的系统设备技术参数和设备特性,掌握系统设备的正确操作和维护方法,业服务公司可请开发公司督促承包单位提供系统设备相关的专业操作和基本维护培训。

1.0物业服务公司应要求承包单位预先提供

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名称内容、培训具体的日程计划安排。

2.0为使培训工作有效进行,承包单位应提供正确的系统设备图纸及设备操作和维护手册等培训资料,以及其它各种需要的培训教材,所有培训教材资料须以中文版本为准。

3.0培训内容通常应包括:设备系统的设计说明,设备系统图、设备技术参数和设备特性;设备操作程序、日常运作注意事项,例行维修保养;常见故障判别、故障应急处理、故障检修要领和报修方式,以及承包单位需要说明和解释的其它事项。

4.0为保证培训效果,设备专业培训课程应请承包单位委派资深技术人员讲授。

5.0系统设备的专业性培训方式,应由承包单位委派资深代表,结合现场实物进行演示指导培训,填写培训记录及必要时的培训考核记录。

6.0设备系统培训课程完成后,相关设备培训整套教材,应交由物业服务公司保管。

八、相关记录

1、物业验收接管要求提供的图纸资料

2、工程图纸接管签收单

3、设施设备资料交接签收单

4、竣工图纸及设备资料接管汇总登记表

5、设施设备总体验收交接签证单

6、公共设施设备自查单

7、设备机房验收记录单

8、消防设备验收记录单

9、电气工程验收记录单

10、空调设备验收记录单

11、给排水设备验收记录单

12、公区设施验收记录单

13、设备验收交接记录表

14、交接验收维保整改单

第15篇 市供电公司低压配电设备定级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供电所管理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设备定级的级别界定

3.1 一类设备:设备符合运行标准要求,标志及运行、检修、试验等基础资料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3.2 二类设备:设备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基础资料基本齐全。

3.3 三类设备: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直接影响运行和人身安全,必须尽快处理的设备。

4 设备评定级周期

对农村低压电力设施(配电设备、配电室、低压线路、接户线、集表箱),评级周期为每年一次,在秋季或冬季进行。由乡村电管部组织,供电所负责实施。

5 设备评定级的原则

5.1 设备评定级单元划分原则

5.1.1 配电变压器以台为单元。

5.1.2 补偿电容器以个为单元。

5.1.3 接地装置以处为单元。

5.1.4 配电室(箱)以座为单元。

5.1.5 低压电力线路以条为单元。架空线路的条数是指从配电室(箱)外,第一基电杆的出线回路数。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以每一回路为评级单元。地埋线路的条数是指从配电室(箱)直接引出的回路数。按公里计算完好率。

5.1.6 接户线:以条(回路数)为单元,按公里计算完好率。

5.1.7 集表箱:以个为单元。 对每个单元按照标准进行评价。

5.2 一个单元内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一、二类者应评为二类设备。

5.3 一个单元内重要设备元件同时有二、三类者,应评为三类设备。

6 设备评定级标准

6.1 配电设备

6.1.1 配电变压器

6.1.1.1 一类配电变电器

a、能持久达到铭牌出力;

b、变压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运行电压;

c、线圈套管和绝缘油试验符合规程要求;

d、接地线连接良好,熔丝配置正确;

e、上层油温不超过85度;

f、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g、油位正常,无漏油现象;

6.1.1.2二类配电变压器

a、能达到一类a~e条标准;

b、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c、设备检修超周期,但不超过三个月者;

d、油位偏低,渗油较严重,但仍能看到油位。

6.1.1.3三类配电变压器

达不到二类配电变压器标准的。

6.1.2 补偿电容器

6.1.2.1一类补偿电容器

a、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了试验,并符合规程要求;

b、密封良好,外壳无渗油,无变形,无锈蚀,油漆完好;

c、资料齐全、正确,与现场实际相符;

6.1.2.2二类电力电容器

a、试验数据稍有变化,但符合规程规定;

b、电容器有轻微渗油和轻微变形。

6.1.2.3三类电力电容器

达不到二类设备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介质绝缘不良,超出试验标准;

b、漏油严重或有明显变形。

6.1.3 接地装置

6.1.3.1一类接地装置

a、接地引线和接地体连接紧固,接地体不外露残缺;

b、接地电阻定期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规程要求。

6.1.3.2二类接地装置

a、接地引线一般锈蚀,未固定牢固;

b、接地电阻基本符合规程要求,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6.1.3.3三类接地装置

达不到一、二类标准的。

a、接地引线严重锈蚀或残缺不全;

b、接地电阻大于规程规定。

6.2配电室(箱)

6.2.1一类配电室(箱)

a、门窗完整,室内走道合乎要求;

b、进出线电气距离合格,导线绝缘良好,固定牢固;

c、一、二次配线整齐,截面合格,绝缘良好;

d、开关、熔断器容量配套,接触良好,元件无损坏;

e、接地装置合格;

f、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g、表计齐全,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6.2.2二类配电室(箱)

不够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2.3三类配电室(箱)

a、漏雨、缺门窗;

b、进出线绝缘老化、露芯、对地距离低于2m;

c、一、二次配线露芯,接头裸露,截面不符合要求;

d、闸刀开关无把手,瓷底胶盖破损,接触点严重烧伤,螺栓无法紧固;

e、保护设施不合格,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f、应接地部分未接地;

6.3低压电力线路

6.3.1一类低压电力线路

6.3.1.1架空线路

a、水泥电杆混凝土无严重脱落、露筋;

b、导线截面和弧垂符合要求,每档内一根导线的接头只能有一个;

c、导线束型号及技术参数能满足运行需要,无过热现象;

d、导线束外皮无机械损伤,绝缘良好;

e、横担符合规程要求,上下倾斜不超过30mm,横担无严重锈蚀;

f、瓷瓶无破损和歪斜,绑线无松脱;

g、拉线无严重锈蚀、断股、有拉线绝缘子;

h、线间、交叉跨越及对地距离符合要求。

6.3.1.2地埋线路

a、分线箱安装牢固,所装设备符合要求;

b、露出地面部分有保护。

6.3.2二类低压电力线路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3.3三类低压电力线路

6.3.3.1架空线路

a、水泥电杆混凝土严重脱落、露筋;

b、导线用破股线或铁线,导线断股一处超过两股,弧垂不平衡,有混线的可能;

c、导线束型号及技术参数不能满足运行需要,有过热现象;

d、导线束外皮有机械损伤,绝缘层有破损现象;

e、拉线断股并严重腐蚀,未装绝缘子或绝缘已破损失去绝缘作用;

f、导线对地距离低于规定值的80%,交叉跨越不符合规程要求。

6.3.3.2地埋线路

a、接线箱漏雨,电器设备破损;

b、出土外露部分无保护。

6.4、接户线

6.4.1一类接户线

a、导线截面符合标准,绝缘良好;

b、横担牢固,绝缘子完好;

c、档距、线间距离及导线对地距离符合标准。

6.4.2二类接户线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4.3三类接户线

a、导线截面小于2.5mm 2,绝缘老化并有露芯;

b、无支持绝缘子,或绝缘子破损;

c、线间或与广播线、有线电视线、电话线等有搭连;

d、导线对地距离小于2m,又无防护措施;

e、挂钩接线。

6.5集表箱

6.5.1一类集表箱

a、表箱固定牢固,无锈蚀,距地面距离合格,接地良好;

b、表计齐全,接线正确,计量准确;

c、配线整齐,导线截面合格,导线敷设固定可靠,标志清晰,绝缘良好;

d、漏电保护器动作灵敏可靠;

e、刀闸、熔断器容量配套,接触良好,元件无损坏。

6.5.2二类集表箱

达不到一类标准,又不存在三类缺陷者。

6.5.3三类集表箱

a、表箱锈蚀严重、漏雨;

b、配线绝缘老化、露芯、接头裸露,截面不符合要求;

c、刀闸开关,接触点严重烧伤,螺栓无法紧固;;

d、漏电保护器动作不可靠,影响人身、设备安全;

e、应接地部分未接地。

7设备评定级的程序及注意的事项

7.1供电所按公司下发的设备评定级工作计划和评定级标准,在乡村电管部组织下,各供电所所长、安全员、技术员等组成的设备评定级小组,按周期对所管理的低压设备进行评定级,并计算设备完好率。

7.2根据设备状态情况填写设备定级记录,其主要内容有:变压器容量、补偿电容容量、接地电阻、低压线路长度、配电室(箱)个数、接户线长度、集表箱数量及状态等情况。

7.3评定级记录及台帐中所有线路设备参数必须与实际相符,并与现场保持一致。

7.4每个设备单元评定结束后,根据设备评定级记录按照本设备定级标准对设备进行定级。

7.5设备评定级时要充分考虑设备实际运行状态,使一、二、三类设备与定级管理办法中标准保持一致(如设备上存在紧急、重大类缺陷的则不能评为一类等)。

7.6在设备评定级时如果发现三类设备,要及时消除或上报升级计划,同时要向公司乡村电管部、安质部上报三类设备明细表。

7.7设备评定级结束后,及时对设备完好率、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并将有关设备评定级报表及时上报公司乡村电管部,报表应与记录中内容相一致。

7.8根据设备评定级中发现的设备缺陷,编制升级计划上报乡村电管部,乡村电管部综合平衡,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下达改造计划,供电所根据公司下达的改造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改造,使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的要求。

《设备管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作业标准(1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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