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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84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

第1篇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

为了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生产水平,打造一流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构建成“五优”矿井和“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确保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根据《义煤集团、大有能源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和“一切工作标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行为规范标准化)”的质量标准化管理理念,按照“强基固本、整体推进、严抓细管、提升创新”的工作思路,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全面开展质量标准化和“五优”矿井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升我矿质量标准化水平和达标层次,实现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持续、均衡发展,为建设常村长春,实现矿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思路

2023年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一个原则,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并重”, “确保一个实现”。

一个重点:即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这一重点;

一个原则:坚持“全面部署、分段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

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各级干部的质量责任意识。二是强化职工的“生命工程”意识。三是强化创新意识。四是强化精品意识。

四个并重:即工程质量标准化与工作质量标准化并重,提升职工质量标准化意识与规范职工行为并重,井下质量标准化与井上质量标准化并重,验收达标与动态达标并重。

确保一个实现:实现安全质量零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矿成立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兼办公室正副主任。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具体负责我矿质量标准化和五优矿井工作的规划、督察、考核。各系统科室科(区)长为本专业组组长,对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四、职责分工

我矿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由矿长**总负责,具体工作由副矿长**督办;掘进、调度专业由副矿长**负责;采煤专业由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由副矿长**负责;通风、地测、爆破管理专业由总工程师**负责;物资供应和资金保证由副矿长**负责;宣传工作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地面标准化工作由副矿长**负责。

安检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政策、法规、指令、条例以及上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的指示,并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监督落实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设施,负责组织全矿的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及评比考核活动。监督检查有关专业、部门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落实大检查整改情况。

调度室:负责调度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和协调组织实施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

生产科:负责采煤、掘进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组织日常检查各采掘工作面和扩修巷道的工程质量,采掘专业每周质量大检查并落实整改,并配合各项质量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支护能力和杜绝顶板事故,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指导贯彻落实。

防冲办:认真做好防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负责职工个体防冲保护、物料捆绑等措施制定,督促职工佩带防冲防护,减少采掘干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应用新技术、新装备等,积极探索防冲工作新路子,做到日常检查井下防冲区域的措施落实、整改,配合各项质量标准化活动。

地测科:严格做好地质防治水专业的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中所出现的矿井测量,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问题,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对水情、地质构造、老塘、老巷和巷道贯通等情况及时预测预报及地表岩石移动的观测,审核下发通知,并整改落实隐患。

机电科:负责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日常检查、井下所有电缆、电器、井上下变电所、绞车房、强力皮带、泵房等设备、设施的质量标准化的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组织机电系统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整改工作,对机电各单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分工负责;定期组织全矿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活动,并落实整改,认真组织、配合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运输区:负责运输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日常检查及查处隐患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记录在档。及时完善作业场所和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设施的改造,认真组织配合和安排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并落实整改。

通风区:负责通风专业的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日常检查及查处隐患整改落实工作、井下所有管路的日常管理工作。详细排查矿井本专业系统内的各类隐患,始终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全面提升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新水平。

供应科(放炮队配合):负责爆破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严格落实爆破器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加强火工品现场管理,认真执行爆破器材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整改爆破安全管理、储存管理、基础管理、现场管理方面的不足,保证安全生产。

五、工作目标

㈠总体规划

1、保持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称号,尽快达到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保持“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和“五优”矿井称号,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其他各项指标。

2、树立质量标准化达标新观念,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转变,由区队达标向个人达标转变,进一步延伸扩展质量标准化内涵,由单纯的物的状态达标向人的作业行为、知识技能、思想观念与物的状态同时达标转变。

3、坚持“安全、简约、精细、达标”原则,积极推行“三按” (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管理机制,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实现“行为规范化、现场标准化、环境人性化、管理精细化”,抓质量,保安全,谋发展。

4、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强化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督检查,做到上尺、上线、上仪器。以采掘工程质量为重点,以文明生产、精细管理、安全文化为抓手,各单位要制定计划,认真考核,真正实现达标工作的“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

5、制定完善采掘工作面支护及文明卫生规范化实施细则,做到材料定置码放、管线吊挂标准、环境整洁卫生、牌板干净齐全、编码规范有序,凡实施细则落实不到位、管理严重滑坡的采掘头面一律视为质量不达标。

6、各专业要结合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本专业专项质量标准(如煤层注水标准、“六大系统”标准等)和实施办法,制定具有特色的防冲、防火、“三述三化”等规范标准,通过专项工作达标,实现“一切工作标准化”。

7、强化各专业抓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职责,各专业科室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安全管理模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落实检查督促责任,切实做好分管系统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出现某个专业不达标时,相关科室负连带责任。

8、劳资科要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对区队长、班组长、质量验收员培训一次。

9、加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管理平台网络化、执行标准动态化、达标申报程序化、统计分析自动化”,提高质量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㈡各专业达标规划及工作目标

1、采煤专业按照精品工作面的标准要求;实现高标准、高水平、常态化、持续化;从基础工作抓起,抓落实、求实效、重点推进、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分期分批推进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水平上新台阶;采煤工作面做到六条线管理;做到“一整齐”,“一整洁”,“三统一”; (一整齐:备品备件备用材料码放整齐,一整洁:各种设备卫生整洁;三统一:各类电器设备要统一上板上架、材料按标准化统一码放,各类牌板统一制作)。文明生产规范化,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级标准规定。

2、掘进专业必须制定修巷月、季、年度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其他按照精品掘进工作面的要求做到十条线管理;做到“一整齐”,“一整洁”,“三统一” ;(一整齐:备品备件备用材料码放整齐,一整洁:各种设备卫生整洁;三统一:各类电器设备要统一上板上架、材料按标准化统一码放,各类牌板统一制作)。文明生产规范化,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级标准规定。

3、机电专业大型机房与井下峒室均达到精品硐室要求,年底前所有机电硐室,其它要达到电缆吊挂标准化,文明生产规范化,设备运转正常化。

4、运输专业消灭轻伤以上运输责任事故;全矿井下运输线达到标准要求;要求各类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正常使用、管理到位、环境卫生面貌有大幅提高;轨道、设施达到精品工程要求。

5、通风专业要以通风系统质量标准化为重点,加大标准化回风巷、标准化风站、风桥、风门、风窗、密闭的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局部通风系统、瓦斯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防尘设施,提高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水平;实现管路吊挂标准化,通风设施精品化,文明生产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符合国家级标准规定。

6、地测、调度、爆破管理专业资料齐全、规整,安全质量标准化符合国家级标准规定。

7、防冲方面:要制定本专业的标准化标准并监督实施,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防冲标准化工作。

8、各专业要制定相关专业(专项)质量标准化标准并督促各单位实施。

六、检查考核标准

各专业依据《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和地面厂(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做到严格标准,细化考核,

落实责任,奖罚兑现。

七、检查验收办法

1、实行系统专业检查验收和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巡回检查验收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日常巡回检查得分占月综合考核30%;周验收分为两种,一是专项验收: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科牵头,被检单位和相关包保科室参加,每周检查覆盖率100%,验收结果占月评的30%;二是综合验收: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科牵头,调度室、劳资科、地测科、机电科、运输区、通风区、防冲办以及被检专业单位和沿途线路单位的领导共同参加,每周检查一个地区,月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验收结果占月评的40%。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巡回检查采煤、掘进专业按百分制对照标准进行打分,对机电、运输、通风专业的巡回检查时只检查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每周三各专业将自检结果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后将日常巡查、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存在问题计入各专业自检结果进行计分,检查结果要求所有验收人员签字。

2、地测防治水、调度、爆破管理、防冲专业,由各专业组按照标准组织周检查验收,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监督,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资料于次日上午前将检查记录表报送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3、周验收结果的平均分数即为本月质量标准化得分;开掘区队有多个施工点时,以各巷平均分数作为其当月质量标准化得分。

4、季度集团公司检查时的检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最初结果。没有被公司检查的单位仍按照矿检查结果执行。

5、每月5日前,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上月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奖罚情况汇总,并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企审科、劳资科执行。

八、质量结构工资考核

继续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度,各单位的岗效工资20%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考核。对周检不能按标准要求完成的,扣岗效工资5%,月底综合考核完不成质量计划的扣岗效工资20%;上级检查时,各专业、单位达不到一级标准要求的扣当月岗效工资20%,发现隐蔽工程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扣岗效工资5-10%。

九、精品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创建

精品工程以及质量标准化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是抓典型、树样板、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好作法。各单位要树立精品工程意识,积极开展精品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岗、示范段、示范面创建活动。(《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

十、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

为强化质量标准化责任意识,实施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

全年有两个月标准化达不到规划等级、有两个标准化项目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系统科室及区队,取消该单位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其第一责任人及分管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科(队)长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职工全年有两次不按标准化操作规范、岗位作业标准及工艺标准作业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十一、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安排

1、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规划实施方案。

2、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周业务学习会、班组业务学习会、进班会加强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搞好质量标准化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自觉性。

3、宣传部要保持生活区、工业区有质量标准化宣传栏,要充分利用oa办公网、媒体等平台,宣传质量标准化新举措、好经验和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每季度在矿工报以上报刊(含矿工报)见报不少于三篇。

4、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要印发一份简报,对质量标准化好与差的单位进行奖罚、通报。每季度对八个专业进一次总结评比,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爆破专业奖励第一名,罚最后一名。

5、矿将适时举办以宣传质量标准化为主题的板报展评,由党群部、标准化办公室牵头,每次评出一等奖一块、二等奖两块、三等奖三块,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十二、质量标准化培训

劳资科要制定质量标准化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培训力度与范围,对各单位质量标准化业务骨干,采取脱产培训、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培训使全员真正达到懂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把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到现场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中。对于完不成培训计划的,责任人当月质量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

十三、继续执行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度

1、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以“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为原则,以治理隐患、完善系统、更新装备和改造落后工艺为重点。

2、资金来源:按5元/吨提取,其中在吨煤成本和专项资金各列支2.5元。使用原则:专项资金列支的2.5元/吨质量标准化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并优先使用,提足用够,不足部分由矿成本列支。(《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

3、按省局文件要求矿建立标准化专项奖励资金制度,按吨煤1元提取使用。

4、奖励资金用途:实行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金制度,月考核月兑现;为充分调动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有关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实行的风险抵押金;对精品工程创建的施工单位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奖励;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中对单位和管理人员的奖励。

5、奖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科要建立质量标准化专项奖励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对于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金提取后没有用完的部分,可依据质量标准化情况将上月专项资金余额奖励积极开展活动且取得卓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该账户资金的使用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提出奖励方案,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办法

1、奖励资金均从质量罚款中提取,劳资科要建立质量标准化资金台账,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使用。分管领导审批报企审科汇总兑现。

2、采、掘、开单位专项验收达到优良品的单位(90分以上)的奖励2500元,等外品(80分以下)扣岗效工资5%,月评等外扣岗效工资20%,周综合验收全月检查排名生产单位前三名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最后三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处罚;机电、运输、通风专业第一名奖励5000元,最后一名给予3000元的处罚;

3、各单位每月20日前必须报送次月质量标准化项目计划及所需材料计划明细,25日前由队申请验收,

4、上级检查时对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罚由责任单位承担。

5、职能转变的区队长,班组长质量标准化工作与职转工资挂钩,全月质量标准化工作占职转工资的40%,纳入职转工资考核结算。

6、各单位当月质量罚款总额的30%纳入质量标准化抵押金考核,由主管队长、书记、抓质量的副队长各承担10%。采掘单位全月综合考评前三名、机、运、通专业第一名的不在此限。

7、包保科室领导抵押金与井下包保文明生产区域和包保单位挂钩,将按照包保单位的20%进行考核。

8、各专业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矿制定的质量标准化计划,严格施工,25日前由单位申请验收。专业科室的抵押金与本专业挂钩,将按照专业单位的扣罚比例进行考核。

9、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参与工程发包及验收,不合格工程不予报工作量。

10、生产单位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调度、安检、劳资、生产科四家联合验收。

十五、其它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切实把质量标准化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生命工程”“形象工程”和“效益工程”来抓,高标准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2、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副科长(副队长)具体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区队要成立质量标准化小组,建立本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台帐,完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奖惩等各项制度,负责本单位质量标准化计划的实施和有关材料的上报。要狠抓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班班有质量验收员及质量验收记录本。健全矿、区队、班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层层把好安全质量关。

3、各专业、区队要按照公司每月下达的质量标准化计划,认真组织,逐项落实,督促区队完成。

4、各专业、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措施(包括质量计划、项目计划、实施办法等),于年初和每月25日前送达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5、各单位要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工艺标准,把责任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个人,与责任相联。按照矿的总体部署,对本单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拿出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落实,使质量标准化工作横比有特色,纵比有进步和天天在变化、月月有提升

6、各单位健全建立设备、设施入井制度,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准入井,否则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井下所需新投入的设施必须报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以便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十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管理处罚细则

一、罚款300元

⒈ 支架由于管理不善,上窜下滑造成脱齿/次。

⒉ 工作面大碴不处理,硬拉损坏设备/次(碴长×宽400×400)。

⒊ 斜坡放飞车/次。

⒋ 大巷扒、蹬、跳/次。

⒌ 携带点火物品、烟草入井/次。

⒍ 工作面瓦斯超限(1.5%以上,时间1分钟以上或局部瓦斯聚集ch4≥2%、体积≥0.5m3)/次。

⒎ 违章放炮或未按规定处理瞎炮/次。

⒏ 采煤工作面回流瓦斯经常处于超限状态,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继续组织生产/次。

⒐ 迟报事故超过30分钟,隐瞒重大安全隐患/次。

⒑ 不按规定期限整改重点监控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次。

⒒ 井下电气焊作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次。

⒓ 防治瓦斯、水害、顶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次。

⒔ 破坏安全设施/次。

二、罚款200元

1.发生冒顶/架或上、下付巷冒顶堵塞风流/处。

2.瓦斯超限作业/次。

3.输送机内打单体柱或千斤顶造成事故/次(设备事故)。

4.压死刮板输送机、皮带或片帮、冒顶时不闭锁造成事故恶化/次。

5.工作面煤壁片帮空、顶超过作业规定,采空区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且大于10m2未采取措施/次。

6.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次。

7.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过老巷、老空、断层、破碎带、托伪顶及复合顶开采,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或补充修改作业规程,以及措施不落实/次。

8.巷道扩修、回收不采取注水措施/次。

9.巷道扩修不采取措施保护电缆/次。

10.斜坡不按“三固定四保险”作业/次。

11.斜坡运输超挂车辆/次。

12.绞车坡行车行人/次。

13.私自打掉风门或揭开密闭/次。

14.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没有建立台帐/次。

15.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不在现场交接班/次。

16.不落实带班、跟班制度/次。

三、罚款100元

1.主机打坑木、单体柱或坑木、单体柱戗主机/根。

2.煤墙放煤或不跟机拉架,盲目跑主机造成片帮/次。

3.梁头见碴(煤厚4m以上)/架。

4.有大碴(400×400mm)不处理而硬拉者/次。

5.无跟班队长现场跟班或无指派专人负责/班。

6.背架/处。

7.采高过低不过主机/架。

8.升柱、站腿其它人为因素导致排水管损坏、堵塞、跑水/次。

9.采煤机滚筒超出上付巷下帮、下付巷上帮/次。

10.前部输送机机头、机尾以外顺槽6m内杂物或金属物件未及时挪开/件。

11.皮带巷跑水/次。

12.扩顺山棚处水进转载机/次。

13.前后部输送机机头下滑到转载机中心线/次。

14.工作面及顺山棚没注水/次。

15.每班没有执行初撑力工程交接/次。

16.采煤工作面中排巷解顶放煤/次。

17.采面舍帮悬顶超过规定(2×5m2)不及时处理强行生产/次。

18.特殊工作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次。

19.工作面开清水液压泵/次。

20.采面有水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次。

21.工作面采放煤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次。

22.炸药、雷管、放炮器、炸药箱、雷管箱、放炮线等爆破物品、器材管理和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次。

23.吊挂物体时将支架作为承力点时,对受力支架未按规定进行加固的/次。

24.接地保护、保护接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次。

25.井下电缆、管线敷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次。

26.小绞车安装不符合规定的/次。

27.超高、超宽运送物料的/次。

28.超员乘坐运人装置的/次。

29.新工人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次。

30.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次。

3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上岗的/次。

四、罚款50元

1.绞车安装不牢或缺点杆/根。

2.支护单人操作无人监护或不敲帮问顶,活煤、活碴不及时处理/次。

3.端头大托子支柱缺少/根。

4.弯输送机子长度不够20m/次。

5.超前替棚不够6米/米。

6.无安全出口或长度、高度不够、不畅通/次。

7.不带便携仪或不按规定悬挂/次。

8.沉淀池淤泥满无人清挖/次。

9.料场码放混乱,卫生不合格/处。

10.井下岗位工脱岗、睡岗/次。

11.跟班队长(班长)无故晚下井、早上井或不按要求汇报/次。

12.采面机头与顺槽搭接低于3公寸或机头与大托子高度低于8公寸/次。

13.π型钢工作面在相邻场以内采放平行作业/次。

14.利用皮带、输送机子输送机运设备及其它材料(有措施除外)/次。

15.采面运输巷输送机子机尾肓巷内躲人/人.次。

16.采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超过2公寸)/次.处。

17.采面煤墙不成直线或坡度不一致/次。

18.舍帮煤放不净(无特殊原因)/处。

19.采面输送机子出现飘链/次.处。

20.采面不执行煤壁浅孔动压注水(无原因)/次。

21.采面有底煤时不及时落巷/m。

22.工作面及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未采取防倒柱措施的/次。

23.工作面两巷高度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工作面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超前20m内巷道高度低1.6m(综采工作面低于1.8m),超前20m以外低于1.8m/次。

24.采煤工作面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次。

25.工作面缺柱、提前摘柱、空载支柱、柱爪卡入π型钢梁边槽内/次。

26.采面上、下尾巷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次。

27.工作面使用失效支柱,支柱超高使用,连续三棚及以上支架旋扭,连须三根支柱迎山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次。

28.作业规程未定期复查/次。

29.采面机头、机尾平梁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次。

30.采面移输送机时摘中排柱连续超过15m/次。

31.采煤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煤体注水/次。

32.使用不合格乳化液,乳化液浓度和泵站压力不够,无乳化液浓度测量仪、压力表的/次。

33.违反规定在大巷推车/次。

34.违犯规定坐电机车头的/次。

35.用竹笆或其他物品堵塞风筒出口的/次。

36.未按规定携带便携仪或悬挂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次。

37.入井验身制度不落实、喝酒入井者、不佩带自救器入井者、穿化纤衣服下井的/次。

38.一般工种未取得《一般工种安全工作资格证》上岗的;

39.斜坡运输不使用防脱销插销/次.辆。

五、罚款30元

1.天窗不能放煤或放煤后不关天窗/架。

2.下顺山棚下帮缺抬棚及顺山棚出现漏帮、漏顶/次。

3.下顺山棚上帮柱没有防倒柱措施。

4.违章指挥/次(个人)。

5.部里检查时,不配合/人次。

6.井下安乐窝/个。

7.开分析会不到场的责任人/人次。

8.采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标准(每欠1mpa加罚10元)/次。

9.采面下尾巷长度超过3m以上/次。

10.采面放炮以后不按规程规定处理安全隐患就强行生产/次。

11.采面放炮不执行卡口放炮/次。

12.采面运输设备没有压(戗)柱或不合格/次。

13.采面坏槽子没有及时更换/处。

14.液压泵站泵箱不用过滤网或不卫生/次。

15.采面使用单体柱支输送机子/次。

六、罚款20元

1.上、下顺山棚缺柱或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根。

2.采高超高1.8m以上(综采1.9m)/架。

3.6m大托子以外顺山棚梁断/根。

4.切巷输送机挡矸栅栏(坡度大于15°)打设不合格/处。

5.工作面架窝流水不收集/次。

6.梁端冒落高度及端面距超限/架。

7.采面液压泵站压力表不回零/次。

8.采面舍帮挡门不严窜矸严重/次。

9.采面移输送机子摘柱超过15m以上/棚。

10.采面棚梁发现单体柱无支撑/棚。

11.采面机头支柱不站通枝/次。

12.采面上下付巷替棚不符合以下要求:①棚距合适不歪不旋;②支柱齐全有力迎山适当;③坑木开口架成亲口对子棚;④打顶挡帮良好;⑤补打合格超前支护;⑥浮煤清至输送机子底槽平。

13.不及时清挖沉淀池/次。

14.皮带跑偏/处。

15.不带便携仪或不按规定悬挂/次。

七、罚款10元

1.注水眼不合格或缺少/眼(三架一眼6m深)。

2.两巷粪便/处。

3.工作面用编织袋吊捆物件/处。

4.舍帮提前摘柱/根。

5.出现单摆棚/棚。

6.上、下顺槽备用或失效槽子乱扔乱放不整 齐/节。

7.采面发现不合格支柱(含空载柱)/柱。

8.采面发现失效π型钢/根。

9.支柱出现连续3棚以上迎山不照/柱。

10.采面棚梁出现连续3棚以上旋棚/棚。

11.煤墙注水眼数量、深度、角度、间距及注水压力达不到要求/眼。

12.采面支柱初撑力出现零现象/柱。

13.液压支架中心距超过规定/处。

八、罚款5元

1.巷道卫生不合格/米。

2.坑木、椽子、荆笆乱放/根(块)。

3.棚口离合错位、搭接不严/棚。

4.顺山棚扩后高度不够/棚。

5.电缆不悬挂或不合格/米。

6.单体柱柱芯升过(超高使用)及单体柱三用阀乱扔乱放/柱.阀。

7.迎山不照、蜷腿及旋棚严重/棚。

8.工作面上、下超前支护(20米以内)高度不够1.8m/m。

9.采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不合格(缺失、不背实、不连续及支柱迎山不照)/米.处。

10.采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根。

11.放炮以后落柱不及时升柱而连续放炮/柱。

12.采面主付梁间距超限0.1m/棚。

13.采面煤墙片帮0.2m以上不处理/棚。

14.液压系统漏液/处。

15.上、下顺槽工字钢、u型钢乱扔乱放/根。

16.上、下付巷替棚长度不够/米。

17.中排巷不正确使用防倒绳/棚(±15°以上)。

18.采面漏顶/棚。

19.工作面二次放顶连续超过3棚/棚。

20.注液枪乱扔乱放/个。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罚款2元:

⒈ 采面采高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特殊情况除外)/棚。

⒉ 采面有水或底软不穿鞋/柱。

⒊ 采面推进度不够(舍帮梁牙超过2个)/棚。

⒋ 采面支柱手把、三用阀不规范/柱。

⒌ 采煤工作面出现密集棚(10棚之内有4棚棚距小于0.4米)/棚。

⒍ 下付巷输送机子不按规定安装挡煤板/块。

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制度分析罚款外,另对责任人罚款30~50元。

1.顺山棚替棚时冒顶罚款50元。

2.瓦斯超限作业,罚款50元。

3.工作面冒顶(堵人、堵风加倍)罚款50元。

4.现场布置工作不落实罚款30元。

5.跟班队长、班长脱岗罚款30元。

6.工作面出现不合格品,罚款30元。

7.现场布置工作落实不到位罚款30元。

8.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不考试学习或手续不全,而开工生产,罚款30元(对队长、技术员)。

9.班组长以及工程验收员不负责任造成采面出现安全及工程隐患,罚款30元。

说明:

⒈本管理办法未涉及到的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参照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⒉到整改时间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第3篇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23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23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1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标准备案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加强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备案管理。

地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管理,依照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执行。

第三条

[报备时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四条

[报备材料]

向环境保护部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报送备案的函;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文件,以及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文件;

(三)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五条

[审查和处理]

环境保护部在收到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备案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符合本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予以备案,并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公布备案信息。

(二)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函复报送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理由。

第六条

[暂缓备案]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无法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项目限值、控制要求比较宽严关系的,环境保护部暂缓备案。

对暂缓备案的,环境保护部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4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通知报送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备案;重新备案的标准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第七条

[质量标准备案要求]

报送备案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补充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第八条

[排放标准备案要求]

报送备案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已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体系结构制定,可以是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特定行业污染源或者特定产品污染源;综合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所有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其他各行业的污染源;

(三)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补充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九条

[监测方法要求]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监测方法,应当采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尚无适用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某种污染物的监测方法时,应当通过实验和验证,选择适用的监测方法,并将该监测方法列入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附录。适用于该污染物监测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当按新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实施监测。

第十条

[修订、废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依法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一)新制定发布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污染物项目已作规定的;

(二)新制定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第十一条

[重新报备]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后,应当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重新报送备案。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45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有关废止标准的文件。

第十二条

[征求意见]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报批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环境保护部在收到征求意见文件后45日内予以回复。

第十三条

[年度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1月31日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本地上一年度制定发布或者废止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包括标准的名称和编号等。

环境保护部每年发布公告,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备案情况。

第十四条

[地方标准范围]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全部范围或者辖区内特定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外的任何机构不得批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用语]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对于同类行业污染源或者同类产品污染源,采用相同监测方法,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项目限值、控制要求,在其有效期内严于相应时期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1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4篇 物业辖区治安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物业辖区治安、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1.实施24小时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保安人员着装上岗,熟悉辖区内情况,待客文明热情。

2.保持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有来客来访登记记录、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3.所管理项目区域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责任事故发生。

4.制定有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措施,配有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监视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定期检查、维修有记录,探头定期清洗。报警装置、广播系统完好。

5.消防水泵定期保养,定期手动开泵,并有保养、试泵记录。

6.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无火灾隐患。

7.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场场地整洁,标志明显,车辆进出、停放有序,车辆管理制度落实。

8.停车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清楚。

第5篇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新材料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6篇 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结合龙洞湾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实际,制定以下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一、采煤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1、采煤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管理。

2、巷道必须做到“五无”“三标准”五无: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煤、无浮矸。三标准:材料堆码符合标准、电缆吊挂符合标准、电器设备摆放和使用符合标准。

3、工作面必须符合“三直、一实、一宽、一净、两畅通”即:煤壁直、砂口直、支柱直、机边宽度等符合要求、后砂充填实、浮煤收净、上下穿口畅通。

二、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事项

责任人

考核金额

备注

1

工作面支柱手柄炭口方向向后砂掺设未并成一条直线

顶板工

50元/次

当班组长

20元/次

2

排距超过规定值>100mm(工作面调整除外)

顶板工

20元/根

3

柱距超过规定值>100mm

顶板工

50元/根

4

铰梁未铰接(特殊地段除外)

顶板工

20元/根

5

支柱未掺实、掺牢

顶板工

20元/根

6

特殊地段支护不到位(如帽盔、马槽、断层等)

顶板工

50元/处

7

四粱八柱(含两对四梁)未规范掺设

顶板工

50元/根

8

工作面支护缺粱少柱

顶板工

100元/根

9

上下安全出口不通畅的,小组未及时安排处理

组长

100元/处

10

超前支柱不够

煤斗工

50元/根

11

不按规定掺设斜撑

挖工

50元/根

12

不及时清刁危岩活石、伞檐、崩腔和掺铰梁

挖工

50元/处

13

顶板工掺设临时支柱(间隔2根铰梁),挖工不配合

挖工

20元/根.人

14

故意掺设坏支柱

挖工

100元/根

15

超前支柱手柄方向必须向地溜子机头,并且支柱掺设成直线,未栓放倒柱绳

煤斗工

50元/根

16

材料堆码整齐并上牌,粉尘较厚

组长

50元/次

17

机电设备未按一级维护保养制度进行维护

设备责任人

50元/次

18

伞檐超过300mm

挖工

50元/处

19

砂炭混装,大块砂超过3公斤

挖工

100元/次

20

原煤含矸超标15%以上

组长

100元/次

21

放炮不使用水炮泥

放炮工

50元/次.人

组长

100元/次

22

采用单回路放炮(用溜子作为回路的)

放炮工

500元/次

组长

500元/次

撤除组长职务

23

放炮母线有明接头、破皮、破口。

放炮工

50元/个

组长

50元/个

24

不严格执行火工产品管理规定

放炮工

100元/次

25

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冒险作业

组长

100元/次

27

下山移溜工移过机头未在矿工钢下打扁墩

移溜工

50元/次

28

移溜工移过机头未补掺超前支柱

移溜工

50元/根

29

割煤工未补掺碰倒的支柱,掺设不到位

割煤工

50元/根

30

割煤机电缆线按要求管理,不检查有失爆

割煤工

50元/处

31

割煤机防尘不到位

割煤工

50元/次

32

坏支柱在一个工作日内未打出工作面

组长

20元/根

33

坏支柱累计十根,未及时打出地面进行维修。

组长

50元/次

34

组长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前离岗(与最后一个作业人员离岗为准 )未验收工作面或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

组长

200元/次

35

原煤发热量未达到3000大卡/千克

组长

200元/月

值班队长

200元/月

队长

300元/月

36

工作面出现异常情况,或设备出现故障,不积极汇报和处理擅自出班

组长

200元/月

根据责任大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值班队长

200元/月

37

下山超前段未按5m掺设四方柱

煤维工

50元/根

38

超前支柱未达到保持要求长度20米

煤维工

20元/米

39

地溜子尾巷上山超过6米的,下山超过4.5米(特殊情况除外)

安排人

50元/次

组织人员

50元/次

40

采煤、通维队未配合实施进行戴帽汇穿

通,采;队长

50元/次

41

负载电缆未按要求挂理和管理

煤维工

50元/人

42

重载启动皮运机超过100米

组长

50元/次

绞车工

50元/次

43

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未达到2级标准(80分为标准),以缺分分数计

组员

0.5元/分

副组长

1元/分

组长

2元/分

值班队长

2元/分

队长

3元/分

44

小组内部临时调整工种,未经队组培训

组长

20元/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为保证本考核办法顺利实施,本矿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矿长朱军任组长,副矿长龚文龙、邓文彬,毛颖、付勇刚任副组长、袁光翔、李腾、王福华、张文富、罗光富、熊华彬、涂正书、赵玉琨、王晓龙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负责日常的考核工作,采煤队在试行期间对本考核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反馈,以利于矿井修订后下发实施。

龙洞湾矿井生产安全委员会

一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7篇 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嘉峪关、酒泉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嘉峪关、酒泉供电公司变电运维工区安全质量管理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gdw27 001―2012―22001 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12―21904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12―22001全面质量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3―2012―22001安全生产职责管理标准

q/gdw27 004―2012―22001质量事件调查处理管理标准

q/gdw27 005―2012―22001新建变电站启动投运前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6―2012―22001运行变电站改造、扩建安全管理标准

q/gdw27 008―2012―22001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09―2012―22001安规考试管理标准

q/gdw27 011―2012―22001安全事故(事件)信息统计报告管理标准

q/gdw27 012―2012―22001班组安全活动规范化管理标准

q/gdw27 013―2012―22001安全检查监督管理标准

q/gdw27 014―2012―22001安全性评价管理标准

q/gdw27 015―2012―2200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标准

q/gdw27 016―2012―22001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标准

q/gdw27 017―2012―22001安全生产量化管理评价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12―22002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12―22002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标准

q/gdw27 003―2012―22002安全设施与标示管理标准

q/gdw27 004―2012―22002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

q/gdw27 001―2012―22004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标准

q/gdw27 002―2012―22004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 职责与权限

3.1 职责

3.1.1 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汇总编制上报年度安全计划及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协助领导实施内部治安管理,综合管理,消防管理。督促检查工区各项工作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3.1.2 组织开展安全员网活动,编制每周安全活动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1.3 组织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防火、防汛、防台、迎峰渡夏等专项检查,编制检查总结,汇总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

3.1.4 组织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规年试,结合实际工作,表彰好人好事,发现存在问题及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领导,杜绝事故隐患。

3.1.5 组织进行所辖变电站设备等各类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和防控工作。

3.2 权限

3.2.1 对在部门范围内安全管理,有监督权和考核权、建议权。

3.2.2 有权就本岗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2.3 对本岗位人员制定的关于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有解释权。

4 岗位任职资格

4.1 学历与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聘管理、技术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2 工作经历

本科学历的应从事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4.3 业务知识

4.3.1 掌握电力线路、电气设备施工、运行、职工教育等专门知识。

4.3.2 熟悉电力生产过程和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基本原理。

4.3.3 熟悉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供电法规以及其它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3.4 熟悉电力企业生产安全等管理知识,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4.4 工作能力

4.4.1 具有一定的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较强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4.4.2 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下达的文件、指令,结合本所目标任务,针对变电、配电设备运行管理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作出正确分析与判断。

4.4.3 能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作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4.4 有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协调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4.4.5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能撰写业务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计算机技术。

第8篇 会议大厦安全管理质量标准

行政中心及会议大厦安全管理质量标准

1.管理要点

1)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管理之组织机构,对安全管理员实施军事化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员综合业务技能、服务技巧和职业道德的训导。

2)资源保障

在充分利用物业固有的安防系统之基础上,物业安全管理将配备训练有素、体现万科特色之安全管理队伍和充足的安全装备,以提供必备的资源保证。在实际中完善区域内安全技防管理,合理利用物业安全技防系统,并不断总结,提出安防系统改进方案,配合人力防范确保安全。

3)职责明确,突出重点

明确各安全岗职责和责任区域,制定各岗之岗位细则,实现管理无盲区,确保日间和夜间安全管理。

4)重点区域,重点管理,重点加强市领导办公楼层、机要部门楼层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记录。

5)全员参与,注重细节

以多种手段和措施定期检查分析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质量,积极开展qc活动,提高全员参与的程度,从细节上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6)24小时安全防范

严密巡查,根据物业特点制定巡逻路线图,并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实行24小时巡更守卫制度。

7)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各种可能的紧急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程序,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支持的安全体系。

定期组织各类防灾害事故和应急处理之演习,以防患于未然。

8)文明值勤、善待市民

强调安全员值勤中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体现政府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着装整齐、干净整洁,体现政府机关良好的精神风貌。

9)保障秩序、消除隐患

维护日常政府机关良好的环境秩序。防止噪音喧闹、防止发生交通、人流的堵塞。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消除所有安全隐患。

2.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1)应急体系

*与政府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应急安全管理体系和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接受万科集团和万科物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之业务指导,必要时按照集团规定寻求领导小组的支援和帮助。

*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物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各类紧急事件如电梯困人、电力故障、水管爆破、火警、台风雷暴、盗窃抢劫、可疑物体、偷车、意外伤害、传染病、恐吓事件等分项之紧急处理程序,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2)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各安全岗或其它员工遇紧急事件,将快速做出反应,应与控制中心取得联系,以求同伴快速支援,并通知相关固定岗加强戒备,同时控制中心密切注意事态发展。事件处理后,相关的安全岗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控制中心并做好质量记录。

*如支援人员赶至事件现场,仍不能控制事态,控制中心将立即作整体调度;如中心调动增援人员仍不能有效控制,则将向社会机构求助,并迅速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万科物业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固定岗发现非本区域异常情况,将根据情况报告控制中心或巡逻岗处理,在未经许可下不得擅离岗位。

*参与处理紧急事件的各安全管理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注意随时保持与控制中心联系,以便控制中心人员及时作出各项安排。

*事件处理后,相关人员做好详细的质量记录。并组织全面总结,提升紧急突发事件防范的经验和技能。

3)安全紧急事件处理程序见下图:

注:图中*o表示无法控制或无法处理,yes表示已经控制或已经处理

3.防台风、暴雨应急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接到台风、暴雨等通知,应立即紧急动员,组织人力、物力,积极做好防洪防汛准备工作。

△中心人员应随时跟踪台风暴雨信号发布情况并对应处理和通报。

△物业服务中心各班组应对所辖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保障排水系统、自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停止进行室外作业,并检查悬挂物等危险物品是否牢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不能处理应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如气象台发布三级(黄色)以上台风警报或红色以上雨信号,控制中心通知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准备物资器材,检查水电通信交通工程设施;加固或拆除临时设施。

△物业服务中心在宣传栏或其他显眼地方贴出'三防'公告,通知和检查各用户关好门窗,并组织'三防'抢救小组,准备防洪板、防洪沙袋,检查室外及地面排水沟是否畅通,拆除或固定室外各种高空悬挂物,防止吹砸。

△每次防洪、防台风工作应予完整记录,并向公司品质部提交专题报告。

4、发生偷盗、抢劫、凶杀事件等治安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处理

△设法制服、阻拦犯罪,并立即报告控制中心、上级领导,召集附近的安全员支援。

△熟悉运用先进技防系统对事发区域进行监控,发挥控制中心通讯优势,及时发布、传达各种指令。

△控制中心经请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后可向派出所报警,通知队员赶赴现场,并对犯罪现场进行拍照。

△支援人员携带必要器材(电警棍、手电筒、对讲机等)赶赴现场,制服罪犯,保护犯罪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劝阻围观人员。

△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并做好记录。

△协助公安人员善后处理。

△处理完毕,安全班应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记录在《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上并报公司品质部。

5.火灾应急处理

△控制中心联系附近安全员查明起火原因类型,通知值班组长组织自救,并通知灭火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经安全员现场确认不能自行扑灭火灾,控制中心经请示灭火救灾总指挥后报警,并迅速向上级领导和政府部门相关领导报告,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现场。

△启动消防水泵(启动自动灭火装置),所有电梯落底、消防梯运送救火人员。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和煤气总开关,但勿切断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电源。

△监控消防设备运行,保持通讯联络。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照灭火组、救护组、设备组、疏散组、救援组、后勤组等职责开展工作,撤离易燃易爆物品,启用灭火器材,全力扑灭初起之火。

△义务消防队员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救助伤员并做好妥善安排。保护好现场,维持火场秩序。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处

理完毕后,物业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写成材料记录在《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并报公司品质部。

6.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是政府机关物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保证行政中心和大会堂人身、财产

安全的重要管理环节。

1)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强化消防意识: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确保火灾事故的零发生率。

△建立消防队伍:根据消防管理'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方针,设置专义务消防队伍,成立消防紧急应急分队,任命义务消防队员(原则上为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建立消防制度:建立周密完善的消防疏散图、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作战方案、救护措孥、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明确防火档案制度及消防员职责,并定期邀请消

△防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定期进行消防模拟演习,以防患于未然。

△落实防火责任制:坚决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级和各项消防管理责任人和灭火指挥人员。

△强化消防意识: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消防观念和防火意识,任何管理服务人员都有消除火灾隐患之责任。

△加强过程控制:各个环节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要求,各消防设施定期检测,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以启用。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固定位置放置,便于有需要时有关人员取用方便。

△24小时监控:对物业各区域实行9.4小时消防安全监控,对火灾易发生区加强防范和巡查,重点防范。

△定期消防预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灾演习,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火警的应付能力。

△全员防范:安全管理员、保洁员以及全体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注意巡视,保持警惕,对于不应放在某处的物体,不能解释来历的物体和不适宜放在某处的物体要及时处理,对危及消防安全的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标识完备:严格遵照万科物业完备之ci系统要求,完善各类防火标识,和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标识。

2)强化消防意识:

△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管理方针

△每两周举行一次消防宣传

△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确保火灾的零发生率

3)建立消防队伍:

△根据消防管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设置专业消防队伍,成立消防紧急应急分队(成员为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为物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组织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和监督总结,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并在一旦发生火情时,担任物业服务中心消防灭火总指挥。

△经理助理落实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各主管为消防管理分项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演习、检查、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建立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制定消防作战方案。

△指定专人为各项消防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人,负责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具体实施,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

△全体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41.建立消防制度:

△建立周密完善的消防疏散图、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作战方案、救护措施、定期检查各类消防没诧明确防火档案制度及消防员职责。

△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组建一支义务消防队伍,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切合实际的消防作战方案,由钧业服务中心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品质管理部验证生效。消防作战方案、消防作战示意图应悬挂于控制中心及安全员宿舍。

a.义务消防队应按以下要求组成并分配相应的任务

△消防总指挥: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担任,负责消防作战的全面指挥。

△消防副总指挥: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和安全管理主管担任,协助总指挥的工作,在火灾发生时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

△灭火组组长:由当值安全班长担任,在火灾发生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及时向中心报告火情。

△联络人员:在进行灭火时定时向总指挥汇报一次现场火情及相关信息,同时协助灭火工作。

△灭火组成员:在火灾发生时听从灭火组长的指挥进行灭火。

△后勤组成员:负责协助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的运输。

△救护组成员:负责在火灾发生时实施现场救护。

△疏散组成员:负责在火灾发生时对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疏散,制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b.消防工作的控制过程:

△物业服务中心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作战方案的培训,使所有员工了解消防基本常识、消防作战程序的内容及在火灾发生时自己的任务。每半年要组织全体员工就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作战方案进行考核,安全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保洁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疏散人员的方法。

△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

△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火险隐患,每年年底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时必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演习前制定演习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演习后保存相应的图片记录,有关演习的情况记录在案。

△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统计并记录于《消防设施清单》上,并根据情况对《消防设施清单》及时更新。

△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并提交消防工作总结及消防、监控设备保养简报。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紧急集合,人员以义务消防队员为主(在岗安全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准确记录各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装备情况。各组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时间由公司相关部门核定,对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紧急集合中无故缺勤、延误人员予以严肃处分。

△保持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严禁在所辖区域内的任何地方贮存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未经同意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稳压泵、送排烟阀、破玻璃按钮,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

△配备足够的消防用沙,不得挪做它用,烟感、温感、喷淋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和拆除。

△任何员工发现异味、

异声、异色等现象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

c.火警、火灾的一般处理原则:

△任何人员发现火情时,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灭火,并向控制中心报瞀。

△接到火警通知后,控制中心人员要求现场人员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及时派人带对讲机、灭火器、消防工具到现场了解情况及灭火,确认火灾程度。

△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根据火情,立即通知各岗位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通知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安排人员关闭着火区域煤气阀、电源,同时将火警情况报告给消防总指挥。

△消防总指挥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派人员、组织救护,同时集合全体人员布置救灾工作,必要时安排设备负责人员切断煤气总阀及市电,启动应急电源,并向政府机关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火势扩大到三级时(猛烈阶段),立即广播、通知人员离开房间,在场工作人员指挥顾客从消防楼梯安全疏散,禁止搭乘电梯。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抢救,并向社会求助。安排接应组人员负责引导、配合外界增援队伍。

△物业服务中心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d、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员工的消防观念和防火意识,任何管理服务人员都有消除火灾隐患之责任。

△各个环节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万科物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之要求。

△保证楼内、楼外消防通道的畅通,各消防设施定期检测,保证完好无损,随时可以启用。

△对物业及周边实行24小时消防安全监控,对消防要害部门和火灾易发生区域加强防范和巡查,重点防范。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灾演习,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提高对火警的应急能力。

△落实各级、各项消防管理责任人和灭火指挥人员。

△安全员及保洁员日常工作注意巡视,保持警惕,对于不应放在某处的物体,不能解释来历昀物体和不适宜放在某处的物体要及时处理。

△完善各类防火标识和各类消防设施使用说明的标识。

△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固定位置放置,便于有需要时有关人员取用方便。

△制定合理可行的灭火程序和疏散计划。

△密切注意周围环境的消防安全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控制中心。

7.交通及车辆停放管理

1)停车场管理

△指定区域:为保证行政中心及大会堂的正常秩序,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

△内外区别:行政中心及大会堂的地下车库、行政中心的平台车库一般仅供内部车辆停放,外来车辆一般停放于东西两侧的地面停车场;

△主楼、东楼、西楼之北门前的地面停车场,也将首先保障内部车辆使用,根据使用情况考虑划分相应部分供外来车辆使用。

△分类停放:地下车库及地面停车场根据车型划分不同停车区,在保持停车场整齐美观的同时,保持停车场良好的空间视线,有利于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对号入座:内部车位由行政中心及大会堂有关部门提供编排的车辆停放位置,将各车牌号码标明于对应停车位。来车各就各位。防止乱停乱放,尤其要防止领导的专用车位被占用。

△出入有别:进出按照车辆出入方向指示行驶,保证行车有序。

△照章行车:区内行车遵照行车路线指示,保证畅通。安全管理员尤其要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安全第一:完善各种安全标志及交通设施,保证行车安全。如限速坡、限速标志、转弯凸镜等。

△标识完备:万科物业将设置完备的交通标识,包括道路行车方向标识,建筑指向标识、不同车辆停车区域标识、禁行区域标识、禁鸣标识车辆出入口方向标识等

2)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点

△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

△出入el置明确的行车方向标识,所有车辆出入根据指示行车。

△特殊情况下,安排临时交通岗,在指定的区域指挥行车。

△车辆出入口安全岗对进、出车辆进行控制并详细记录,并不得向任何车辆收费。

△区域内各车道均置方向指示标志,引导各类车辆的行车秩序。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止车辆占道停放。

△加强停车场的安全巡查,防止发生车辆盗抢事件。巡查过程中,注意观察车辆的安全状态,如发现车辆漏油等情况,应以恰当的方式知会车主。发现可疑车辆,进行恰当的安全控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公共秩序及来访管理

△各安全固定岗要熟悉物业各功能区域分布,以保证对来访人员的控制和引导。

△不同时段人员相对集中区域的公共安全,由控制中心与安全巡逻岗配合管理,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就近岗位安全员及时处理。

△控制中心安全员严密监视备受控重点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密切注视。

△特定区域的管理遵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外来公务人员将在主楼、东楼及西楼之一楼北门大厅登记处受到礼貌接待,经登记、验证、发放通行证后方可放行,对不能明确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须与被访者联络确认。

△安全员需注意检查来访人员的配卡,可放行证件之类别由政府有关部门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未佩来访有效证件的人员,可礼貌地进行查问。

△各安全岗需密切配合,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就近岗位安全员及时处理。

△对楼内大声喧哗、嬉闹等不文明行为,安全管理员需有礼貌地劝止。

△对损坏、破坏物业及设施的一切不当行为,需立即制止,情况严重时,需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及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与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共同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9.安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抓好安全队伍建设,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队伍应同时具备日常执勤安全的护卫队,扑灭一般火灾的消防队,抗灾抢险的抢险队,便民服务的义工队,紧急情况下的民兵应急小分队簿多功能。因此在安全员队伍建没上应做到:

1)坚持安全员等级考核制度,提供安全员提升的规范途径。

按照万科物业的传统.安全员实行等级考核制度,分初级安全员、中级安全员和高级安全员,等级与个人侍遇和提升潜力挂钩,这样可极大的调动安全员求学进取的积极性,从制度上为安全员队伍业务能力的提高提供了途径。

安全员招聘严格把好安全员入职关。择优录取,培训合格上岗,在本物业项目,更加注重安全员的政审情况及家庭背景。进驻行政中心和大会堂物业时。将从我司其他物业服务中心抽调有经验的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不少于2/3的在岗安全员。

> 2)加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落实'三级培训'。

所谓。三级培训',一级培训主要是现场岗前岗位培训,安全员要以老带新,给每一个新到安全员指定入职引导人,及时适应岗位要求;二级培训即在职培训,组织学习《安全员岗位手册》,使安全员对物业概况、物业服务中心概况、职责、权限、业务等规定和要求有所掌握;三级培训中主要是公司组织入职培训、强化培训,例如物管法规、安全管理知识、交流等等,使安全员能了解和认同万科物业的管理服务理念,具备规范灵活的岗位操作技能。

3)落实'三会一演练'

△'三会'在消防方面,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救护。'一演练'指的是根据科研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出'消防演习方案',每年两次组织安全员进行演练,提高灭火和救助能力。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四会三坚持'。

第9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狠抓井上、下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以强化专业组动态检查、深入开展“红黄绿旗”竞赛活动、推广样板头面、线路、皮带走廊、“两堂一舍”窗口、推广样板区队、科室评选为手段;以规程、措施、资料、制度为突破口,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和职工培训工作,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在2007年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年底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各类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消灭文明生产死角。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通风管理部以及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选煤厂单位正职。

四、管理职责及业务分工

1、管理职责

领导组组长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常务组长具体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成员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标准化的区(队)长具体负责本区(队)标准化工作;班长是当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各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过程负责。

2、业务分工

2.1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综合管理专业的管理考核;负责掘进专业中所属普掘组单位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牵头辅助组所属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与考核(包括辅助运输业务、通风部下属队组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队组的文明生产)。

2.2机电管理部负责矿井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运输专业的主运及机电设备、设施方面管理业务;对其分管的通讯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2.3安全监察部负责矿井掘进专业中的综掘组所属队组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省级及其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对外接待工作。

2.4调度指挥部负责矿井采煤、矿区铁路、调度标准化的管理考核。

2.5通风管理部负责全矿通风标准化的管理考核。

2.6地质测量部负责地测防治水的管理考核;负责矿压管理及矿井地质与矿压资料的管理工作。

2.7企业形象专业分为四项,由企业管理部总牵头,其中矿容矿貌标准化工作由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职工培训、劳资管理标准化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由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

2.8洗选标准化管理工作由选煤厂具体实施,并对口集团公司洗选加工处。

3、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主任:李河清

成员:由各专业组组长、办公室成员及生产技术部分管综合管理的人员组成。

办公室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规划、实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全矿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考核奖惩;负责组织召开每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等具体问题;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活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标准化大检查和抽查;牵头“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

4、参加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的专业共十二个,分别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调度、矿容矿貌、职工培训、财务管理、劳资管理,洗选、铁路专业不参加矿井评分排名,以上14个专业均由办公室总体牵头、考核。并下设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辅助、通风六个检查组和地测防治水、调度、铁路、综合管理、洗选、企业形象六个标准化专业管理组。

5、综合管理组归属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及相关部门的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资料的管理进行考核。

6、办公室下设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与各专业组另行商定。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1、完善、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1.1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对照集团公司颁发的《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企业一级标准制定、完善本组相关制度。

1.2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主动与对口处室联系,确保制度可行,达集团公司标准要求。

1.3制定的各项制度、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在该文件下发后10日内制定完毕,并报办公室。

2、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

2.1由办公室牵头制定培训方案,指定专职教师授课,必要时请处室人员讲课。重点对井下各专业、各部室检查人员、区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低于90分的,每低一分,罚款50元;对考试不及格者先自学后补考,直至考试达90分及其以上。凡补考一次罚200元。.

2.2在全员全过程培训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竞赛,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3.1办公室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质量标准化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计划。

3.2各区(队)每周都要有工作计划和目标,每半个月要召开一次讲评及考核,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3.3各区(队)对计划的每一项工作要有安排、有措施、有负责人、有时间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4各区(队)的计划考核资料分类归档。

4、以技术资料管理为切入点,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

4.1生产技术部牵头对各类设计审查、上报,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专项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及区队作业规程复查、评优、自检、互检等进一步完善制定办法,本文下发5日内制定完毕并下发。

4.2对技术资料、检查资料分门别类建档,计财部要按办公室的要求给各部室、区(队)将办公用具配备齐全,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5、企业形象专业分别由各相关部门对所分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进行自检,每旬检查一次。企管部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对其它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每季对各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并现场提问抽考专业标准,企管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每月末前一天将本月部门专业得分按集团公司要求的表格进行定级打分整理后报办公室,迟交的单位扣专业绩效分5分,不交扣100分。同时确保四项专业必须动态达到企业一级标准,集团公司检查时定级得分不低于97分,每低0.1分,扣相关部门绩效分5分,办公室检查每发现一条问题扣20元,三个部门每月27日前必须向办公室送交一份标准化工作总结。

6、各检查组要实行包队,经常深入现场,查找标准化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每月上、中旬由各检查组分别组织一次活动,下旬由办公室于每月27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统一组织检查(机电、通风下旬可单独组织),上、中旬为专业自检,下旬为互检,每次检查必须上尺上线,检查结束后将三旬检查结果于27日报办公室,每次检查分别按企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定级。

7、地测防治水、调度、铁路、洗选四个标准化管理组每旬自检一次,存档保存,每月将三旬平均打分定级及三定表于27日前将结果报办公室,迟交的组扣专业绩效分5分,不交扣100分。资料管理必须动态达标,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检查,每扣0.1分,扣管理组绩效分1分。集团公司检查不低于97分(97分),每低0.1分扣管理组绩效分5分。

8、综合管理组每月对各施工队组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互检复查,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前报办公室,考核结果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

9、集团公司到矿检查时,相关专业组必须派人陪检,并在检查当天将结果报办公室。

10、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成员由六大部室(除机电、地测外)各派一人组成,重点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保证检查客观公正。

11、加强三定问题的复查力度,实现封闭化管理,所有三定一式四份(本部门、被检查队组、安监部、办公室各一份),三定问题要进行跟踪复查,坚持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逾期没有处理的问题要重新下三定,复查后的三定表注明整改情况、复查人、复查时间后及时返回办公室。同时将三定表未整改的条数于每月27日前报办公室,所有复查未整改问题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

12、下旬检查或集团公司检查,凡采用锚喷支护施工的队组必须在工作面预留两排锚杆以备检查。

13、对从事零星工程作业的队组进行检查时,只下三定,不定级,按两种方式打分,第一种根据现场检查的所有工程质量文明生产问题打分。工程质量问题按点内检查标准扣分。第二种是取当旬检查同组其它队的平均分。专业组在检查前要根据零星工程的施工内容等情况确定出打分方式,并及时告知受检队组,确保检查公平合理。

14、对于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的队组检查时,所有头面一律检查进行定级打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为该单位得分。

15、各专业组对本专业当月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下月计划安排在每月月末一天前交办公室。

16、“六大部室”、选煤厂、基层区(队)每月20日前向办公室和政工部各交一篇关于标准化方面的通讯报道。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专业的主管科室、矿正规队组、选煤厂每月设置标准化宣传板报,并及时更新(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牵头)。

17、将区队工资总额的10%与标准化绩效挂钩。一线、二线单位基础分为95分,低于95分,每低1分下浮5%;每高1分上浮5%。

18、各区队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移交的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工程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不留尾巴进行移交,其考核结果将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职能部室各类工程移交后,将一份移交单报办公室留存。

19、各区队、各部室要明确一名标准化分管副职,并在该文件下发后三日内将名单交办公室。

20、为强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将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特别小分队,队长由办公室主任指定,小分队成员由各部室派人组成,小分队不少于5人。每月二期,每期下井8个,查问题以三定表为准,每人不少于30条,停产整顿不少于2次。特别小分队有权到井上、下任何作业场所或办公地点进行检查。

21、井下各区队现场检查打分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标准;停产整顿标准执行赵煤生字2006第(35号)文关于下发《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六、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实施“三大环节”工程,进行优化、美化,提升标准化档次

1、每半年评选出采掘样板头面各一个,一条标准化皮带走廊,一条运输路线,一个文明窗口,一个样板机房和一个样板硐室。

2、力争在2007年向集团公司推荐出一个精品样板并获奖,打造赵庄特色、赵庄品牌。

3、采掘样板及运输线路(含盘区运输及队组轨道运输路线)评选标准由办公室和各自专业组研究另行出台具体办法;皮带走廊(含选煤厂和运行队)、样板机房、硐室由机电管理部出台具体办法 。

4、由企管部牵头文明窗口,以“两堂一舍”为切入点,以职工关注为热点树立服务窗口,并制定下发考核办法。

5、“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由办公室牵头,逐步实施,逐步提升标准化档次。

七、红、黄、绿旗竞赛管理办法

1、红、黄、绿旗竞赛分组

红、黄、绿旗竞赛组分为采煤专业组(综采一队)、综掘专业组(包括机一、机二、机三、机五、机六)、普掘专业组(开拓一队、开拓二队、开拓三队、开拓服务队、江苏一处下属队组、宏圣综掘队)、辅助组(包括运行队、辅运队、瓦斯抽放队、防尘队、炮检队)、机电专业组(地面运行工区、水暖队、浴管队、安装队、机修厂)和洗选专业组(选煤厂各车间)。

2、采煤组综采队得分在96分及其以上得红旗,得分在94-96分之间不得旗,得分在94分及其以下得黄旗,低于90分得绿旗。综掘、普掘、辅助、机电、洗选各专业所属队组标准分低于95分取消得红旗资格。小组最后一名得黄旗,若得分低于90分均得绿旗,为不达标单位。井下运行工区下属二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黄旗,两个队都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绿旗。通风部下属三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黄旗,两个或三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绿旗。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二级单位有一个单位得红旗,其它单位得分均在95分及其以上,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得红旗。选煤厂下属车间均不得红旗,厂部得黄旗,有一个车间为绿旗,厂部得黄旗。

3、红黄绿旗竞赛每月进行一次,以每月各单位标准化绩效考核进行排名,见附件三。

4、凡每月获得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胜红旗的单位,干部当月奖金系数上浮0.2;获得黄旗警告的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2,获得绿旗不达标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3。凡得红旗的单位奖励3000元,得黄旗的单位罚款3000元。得绿旗的单位还要按二级停产整顿处罚标准进行考核。(获得红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奖励单,获得黄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罚款单。所有单据一式三份,计划财务部一份,获奖或被处罚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获奖单位凭奖励单到计划财务部领取现金。)

5、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具体明确本组的检查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该文件下发后6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下发执行。

6、授旗仪式在下月第一周周五调度会上进行,由矿领导主持授旗,矿政工部摄像并报道。

7、各区(队、车间)必须将所得旗悬挂在接班室醒目位置并保持整洁,每月末最后一天交办公室。

8、凡连续两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单位正职要向分管矿长做出书面检查,该单位分管标准化的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标准化例会上做检查。

9、凡连续三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凡评为绿旗(不达标)的单位正职要在授旗仪式的调度会议上做检查。

八、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考核办法

1、明确井下七大专业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的标准,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分专业培训,使职工知标准、懂标准、干标准、快弥补。

2、元月份通过下发关于《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行业一级工作安排》的通知,元月底,采、掘、机、运、通、地测全面达到行业一级标准,并巩固提高完善至6月底。

3、凡在1-6月份动态不达行业一级,即生产、机电、通风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的责任区队,按二级停产整顿停工整改。

4、上半年各专业,各区(队)在达到行业一级的基础上要向企业二级标准逐步迈进,每月末打分定级为两个级别,即行业级和企业级。

5、7月份下发达企业一级的工作安排(指井下七大专业)。

5.1各专业、各区(队)对照企业一级的标准自查整改、摸底期限一个月。

5.2各专业、向分管区(队)进行交底、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期限二个月。

5.3 10月份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综合管理全面达到企业一级标准,11月、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5.4凡达不到企业一级标准的区队、部室,区队按标准化一级停产整顿考核并停产整顿,区队、部室的第一责任人按过失论处并进行电视讲评,同时处罚责任部室2000元。

6、洗选专业、矿区铁路、企业形象(包含4个专业)2007年1月达到企业一级,并巩固、提高,以上专业各自牵头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办公室实施,按照企业一级标准规范运行,集团公司检查达不到企业一级的牵头部门罚款2000元,单位正职按过失论处并电视亮相。

九、考核

(一)奖励

1、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

1.1奖励范围

1.1.1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的管理人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办公室登记注册,井下六大部室职务在副部长及副部长以上人员除外)。

1.1.2、接受集团公司当季度标准化检查的矿属各单位区队区长、队长、书记、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长、副队长。

1.2资金来源:矿安全奖励基金。(每季度4万元)

1.3得奖条件

1.3.1当季度无原煤、基建死亡事故。

1.3.2前三季度井下采、掘(机掘、炮掘)、机、运、通、六大专业达行业一级,其它专业达企业一级。

1.3.3四季度所有专业达企业一级。

1.3.4季度内都必须得矿生产奖。

1.4奖励办法

1.4.1集团公司未进行正式排名时

1.4.1.1各专业基础奖

采煤专业1200元,综掘专业4000元,普掘专业5200元,机电专业5000元,运输专业2000元,通风专业4000元,地测专业1200元,调度专业1200元,企业形象(4个专业)4×1000元,办公室(含综合、洗选、铁路及相关人员)7000元。

1.4.1.2个人最高得奖额为600元。

1.4.1.3根据管理绩效确定奖励额

1.4.1.3.1专业组得奖额=本专业基础奖×季度绩效考核平均分/100;

1.4.1.3.2办公室得奖额=办公室基础奖×矿标准化领导组绩效考核分/100。

1.4.2集团公司进行全公司正式排名时,执行集团公司奖励,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2、季度文明生产奖

2.1奖励范围:职能部室包巷人员。

2.2奖励条件

2.2.1所包巷道检查总分在95分以上,完成办公室的指令任务。

2.2.2文明生产职责,区域划分明确,不出现扯皮。

2.2.3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时,不留尾巴。

2.2.4包巷人员每月自检,达标后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验收,凡不提申请视同验收不合格。

2.2.5办公室每月对所有巷道进行检查一次,进行打分排队,排名最后两名免奖。

2.3奖励标准

2.3.1每季度8000元。(个人最高得奖额为500元)

3、标准化红、黄、绿旗竞赛奖

3.1资金来源: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

3.2奖励范围:参与红黄旗竞赛的所有单位及部室相关人员。

3.3奖励条件

3.3.1根据每季度红黄旗竞赛(标准化绩效考核分计算其平均分)平均分达95分及其以上(基层单位)。

3.3.2集团公司检查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四季度达企业一级。

3.4奖励办法

3.4.1在季度红黄旗竞赛均分在95分的基础上,各专业奖励为:综采队奖5000元;不达95分罚4000元,综掘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普掘组排名一、二、三、四、五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一个单位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时以所有头面的平均分计算单位得分)辅助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机电专业组排名在一、二、三、四时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选煤厂各车间,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扣1500元,以上各专业组最后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下(不达标)的单位,罚款加倍。

3.4.2个人得奖额最高400元。

3.4.3各专业组包队人员所包队组季度排名最后或不达标,包队人员免于奖励。

4、标准化智力竞赛奖另行制定办法。

5、标准化特殊奖:对标准化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特殊奖励。

(二)、处罚

1、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营私舞弊者与现场严重失真被检查出,扣检查人员每人100元,并取消当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得奖资格。

2、检查人员未认真按标准化打分,每查出一次扣50元。检查人员检查不全面每次扣50元。每旬检查,必须在现场将问题敲定,三定表现场签字认可,杜绝扯皮,不执行此规定每发现一次扣检查人员100元。

3、各种标准化活动或会议迟到者扣50元。无故不参加者扣100元。

4、科室管理人员对工程验收移交把关不严,遗留问题得不到落实处理,可不报工程量,直至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凡造成工作扯皮每次扣负责人50-100元。

5、业务人员(包队人员)所分管区队出现被矿井办公室或特别小分队停产整顿(除业务人员自己停产整顿)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6、区(队)拒签三定,从月度标准化总分中扣1分;同一条问题经复查第一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0.5分,凡区(队)同一条问题连续二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1分(依此类推),并建议对分管标准化的副职组织处理。

7、区、队、车间每发生一次一级、二级、三级停产整顿,各罚款5000元、4000元、3000元,其中区(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队)长罚款400元,其他干部、验收员和当班班长每人罚款300元。

8、对各类报表、通讯报道未及时报送,每次罚所在单位行政正职50元。

9、所查三定工程质量问题每条罚款50元,文明生产问题每条罚款20元;集团公司检查、办公室抽查、标准化特别小分队检查时加倍处罚。

10、标准化小分队成员每有一项任务完不成,罚小分队队长200元,成员每人50元,同时株连部室部长100元。

11、各类工程移交未将移交单交办公室,每次罚100元。

十、本办法从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废止。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10篇 地产质量目标标准管理办法

《**地产质量目标标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从业单位的质量意识。发挥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等制定了本标准。

2、标准的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所有项目。

(2)本标准适用于**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产品,均必须强制参照执行。

3、标准的使用程序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开发计划,组织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4、标准的检查监督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及相关主管、分管领导,在移动办公、蹲点检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必须依照标准对项目公司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处罚。

5、标准的调整

(1)项目公司、各级检查人员、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认为质量标准需要调整的,向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提交工期标准调整申请(建议),并说明调整理由。

(2)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调整申请(建议)进行评估。

(3)如经评估,质量标准确实需要调整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调整施工质量目标标准,并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修正后发布。

(4)项目公司提出调整质量目标要求的,最低调整范围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6、罚则

(1)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未能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处罚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500元/次。

(2)项目公司未能按照本办法要求,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现场施工与检查验收工作的,处罚项目公司总经理1000元/次,处罚工程部分管领导1000元/次,处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次。

(3)各级检查人员未能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检查的,处罚检查人500元/次。

7、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第11篇 物业管理质量标准-范文

物业管理质量标准范文

1.实行物业专业化管理,由公司所属各物业管理处对物业项目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绿化、消防治安、场地、公共区域等服务工作实施统一的专业化经营管理。

2.物业管辖区域房屋产权多元的,按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

3.物业管理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建立完整的物业承接验收资料和交接手续。

4.物业管理单位应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同文本规范,双方责权利明确。

5.公司及所属管理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公约、二次装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编印成册或上墙公布,业主、客户能自觉遵守并做到文明办公。

6.员工上岗要佩带企业标志并有明确的岗位考核标准。公司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并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技术岗位的员工须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或上岗证书。

7.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大厦(楼)装修规则》及要求,加强二次装修现场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8.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管理、财务管理、运行记录、报表等均应用计算机、智能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9.物业管理项目的各项收费经业主(发展商)认可并向客户公开,物业服务收费基本合理。

10.物业管理三级投诉电话公布于众,上墙公示。制

11.物业管理投诉电话专人负责,待客态度和气,语言亲切、热情、耐心、周到。

12.建立来电、来函、来访记录,来电、来函、来访处理及时。

13.详细记录投诉、回访内容并及时回访,认真做好记录。

14.用户对投诉处理的满意率达98%以上。

15.用户意见征询综合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第12篇 学校物业综合管理基本要求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初中以上学历,爱岗敬业,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上岗时必须经过所属单位消防常识专项培训,并且单位留有培训记录备案。

3.有电梯的楼宇,综合管理人员须具备一定的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常识。

二、管理范围

1.学生公寓

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调宿退宿手续、人员物品进出登记、公寓精神文明建设、钥匙借用登记、日常巡查、晚归登记、失物登记、跟踪维修、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监管热水使用情况、安全用电检查、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处理突发事件等。

2.图书信息综合楼及其他办公楼宇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出入管理、楼内公共设施设备(水电、电梯、卫生间等)巡查及报修、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晚上楼栋关闭前关灯、关电源等。

3.教学楼、实验楼、逸夫科技楼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出入管理、楼内公共设施设备(水电、电梯、卫生间等)巡查及报修、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晚上楼栋关闭前关灯、关电源课室开放、教室内教学及照明家具等设施设备检查及报修、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日常巡查、打铃、失物登记、多媒体开关等。

三、服务要求

1.楼宇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签到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并挂墙公布,工作人员上班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并将每栋综合管理人员的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

2.综合管理人员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规范,做到礼貌待人、遵章守约、衣冠整洁、举止大方、处事得当。

3.编排综合管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表,所有综合管理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备紧急情况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

4.每个岗位上应配置相应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楼宇房间使用情况登记本、工作交接本、本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介绍、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人员进出登记表、日常巡查记录表、主管班长巡查记录表、失物登记表、维修登记表、楼宇管理应急预案等;各类档案在发生变更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并记录。

5.楼宇管理的公共设施设备(包含消防水箱、微波炉、洗衣机、开水机等)齐全,定期检查和维护,有问题及时向校方报告,属于维修范围内的,自行安排维修;不在维修范围内,做好维修前的信息采集工作;保证楼宇管理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工具完整,工具收纳于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6.监督并及时上报甲方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施工队作业进度、学生晚归情况、宿舍(楼栋)安全隐患(包括用电安全)等。

7.有完备的《楼宇管理应急工作预案》,并报甲方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发检查时,无条件积极配合校方,随叫随到。

四、综合管理人员质量服务标准

1.身体健康,行为举止得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服务整改合格率100%。

2.实行24小时单岗无睡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出现脱岗。

3.对进出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检查,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消防治安工作;学生公寓夜间实行封闭管理,迟归和早出人员要登记,并按照要求进行夜间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巡查记录登记。

4.严格管理宿舍钥匙,依据有效凭证准确借出,妥善收回借出的钥匙,并做好详细借用记录。

5.保证前台设施设备的完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大厅环境。

6.熟悉各类消防标识及疏散常识,要对楼宇内部设备设施有一定的了解。

7.学生公寓禁止异性入内,做到来访登记,带出公寓大宗物品登记等登记工作,做好相关登记情况。

8.严禁任何推销人员入内,发生外盗给学生造成损失的,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全额赔偿。按照校方作息时间定时锁门和开门,夜间巡逻期间未对未内锁门房间进行提醒和登记的,如果发生内盗,中标人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9.结合电控系统上违章用电功能,对有违章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学生公寓违章电器(含电炉、热得快、电热壶等)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10.配合客服中心做好详细的学生住宿信息登记工作,包括学生所属院部、专业、班级、姓名等,做到定人、定床,信息准确;学生住宿情况发生调整时,中标人应及时对学生住宿信息做相应的调整。

11.做好建筑内公共设备和消防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与客服中心联系,安排维修。

12.教室综合管理人员应根据课程安排,提前检查教室准备工作,为师生提供方便、舒适的上课环境。

13.熟悉本楼宇一切情况,包括:学生宿舍、办公用房、教室、座位、卫生间数量,公共区域面积,教职员工的特征及其工作安排等。

14.按学校要求检查教室开放关闭情况,晚自习后,组织员工做好清楼、设备检查及卫生保洁工作,并锁好门窗。

15.例行安检出勤率100%,要保证楼内所有设备设施财产安全,大宗物品出楼须进行询问登记。

16.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

17.室内体育馆综合管理人员按校方规定每天开放关闭体育馆,要求入馆人员不得穿高跟鞋、带有色饮料等进入塑胶场地,不得在塑胶场地内抽烟。

18.做好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例行安检、设施设备巡检、交接班、大宗物品出入、物品借出等记录备查。

《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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