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酒店安全管理措施
酒店安全管理措施(七)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于酒店业来讲,安全是酒店的生命线,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工作是酒店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宾客至上,安全第一”为服务宗旨,加强酒店安全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设施设备,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为客人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没有安全就没有客人,没有安全就没有酒店的生存。为此,酒店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抓安全工作摆到了日常议事日程。为了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酒店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亲自负责安全工作,并指定副总经理直接抓,保安部经理具体抓。在日常工作中,凡布置的工作都有安全一条,凡检查的工作都有安全一项,凡总结评比都有安全的一份,坚持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抓主动,抓整改;以点带面,自上而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原则,狠抓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
二、健全制度,责任到人。
抓安全工作不能马马虎虎满足于符合要求,更不能停留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水平上,应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纳入长效管理。酒店要把安全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继续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防范的工作格局,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自觉的把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三、完善设施,规范检查。
完善的安全设施,是酒店正常经营、保证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前提。为提高酒店安全系数,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对已陈旧、落后的监控设备进行更新,使酒店的监控系统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安全设施的检修,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增强技术防范能力。在完善安全设施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质检、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视,每天不定时抽查,每周定期安检。每逢节假日,酒店安全主管领导都会召会安全会议,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布署,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跟踪监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四、加强培训,强化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只有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才能得到落实。利用酒店简报、网站、信息窗等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通过现场实践演练、观看录像、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并在酒店内部形成“谈工作必谈安全,讲效益必讲安全”的氛围,使员工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作中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
第2篇 某酒店大型团体接待安全管理守则
酒店大型团体接待安全管理守则
为切实做好酒店接待大型会议、团体房活动的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和营业场所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接待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特制定酒店大型接待活动安全管理守则如下:
一、凡承接大型会议、团体房、餐饮活动时,应按要求执行通知报告制度,认真填写《宴会团体房接待通知单》,报送保安部、工程部、西餐厅、前厅部、管家部、总经理办公室,并呈报总经理及董事长。
二、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接待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各项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到位,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活动接待期间,工程部、保安部必须派员协助维持大型活动接待的现场安全监管,落实活动单位按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杜绝违规使用高功率聚光灯,乱扔烟头等安全隐患。
三、保安部负责派员进行现场消防、治安的巡查监控。
四、工程部负责派员做好活动现场的用电安全监控。
五、西餐厅负责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六、管家部负责派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卫生、地面防滑工作。
七、营销员负责做好活动接待的全部跟踪,协调工作。
八、上述事项,要求各相关部门加以重视,务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总经理联系。
第3篇 hy酒店财务室安全管理
酒店财务室安全管理
(1) 财务室门窗应装置安全栅栏,门窗坚固。有条件的应安装与110联接的防盗红外线报警装置,严格按规定进行布防,防止撬窃。
(2)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保管,保险箱的钥匙与密码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密码应及时调换。
(3) 现金存放不得超出银行核定限额。解款、提款必须二人同时,金额大时应专车接送。
(4) 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支票和印章应分开放置在保险箱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5) 财务室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严禁烟火,防止火灾。
第4篇 酒店明火作业安全管理标准-3
酒店明火作业安全管理标准(3)
1、“明火作业”是指工程部机修车间以处的工程明火作业。
2、需明火作业者提前一天填写《动焊动火作业申请表》,内容包括:作业内容、作业现场负责人、防护措施等项,交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明火作业前一天将《动焊动火作业申请表》提交保安部,经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
4、保安部接到作业申请后,立即勘察现场,提出防护措施和准备防护器械。
5、作业期间,保安部派人到现场监护,密切注意各种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动焊动火施工。
6、明火作业实行专人操作、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操作人为工程部机修班组指定的机修技工,该技工受到动火动焊的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其他部门和个人严禁在酒店内私自明火作业。
7、大功率电焊机作业所使用的电源须经过配电领班的批准。
第5篇 某酒店保安安全管理程序怎么写
1.0 目的为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和设备安全。
2. 0 范围适用于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 0 职责3.1 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
3. 2 公司礼宾部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 2 各项目负责人为物业管辖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管理范围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建,任命小组成员,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 3 礼宾主管为管理范围内治安、消防、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方案、应急预案。
3. 4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设备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 5 项目其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6 品质督导部负责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安全管理组织
4.1.1 分管领导为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是区域安全工作的总指挥,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为责审定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与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4.1.2 礼宾部经理是公司专设的安全组长,为公司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各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1.3 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管理副组长,全面负责所管项目的安全防范。
4.1.4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直接指定,组建管理范围内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4.2 安全管理内容
4.2.1 治安管理
4.2.
1.1项目礼宾部为各项目治安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治安监控、秩序维护、巡逻,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居委会等做好本社区的治安工作。
4.2.
1.2治安管理具体按各岗操作细则执行。
4.2.2 消防管理
4.2.2.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项目、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
4. 2.2.2 由项目礼宾部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 2.2.3 项目礼宾部设消防专员,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编制消防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4. 2.2.4 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协助项目礼宾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 2.2.5 消防管理工作具体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4.2.3 车辆管理4.2.3.1 项目礼宾部负责园区车辆停放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引导园区车辆有序停放,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2.3.2 项目礼宾部对园区车辆进行登记,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4. 2.3.3 车辆管理具体按《停车场管理办法》执行。
4.2.4 设备安全管理4.2.4.1 由工程维修部负责园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维修部经理为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4. 2.4.2 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4. 2.4.3 各系统工程师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微杜渐。
4. 2.4.4 系统工程师编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2.4.5 对设备设施的管理具体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3 建筑物安全管理建筑物安全管理按《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执行。
4.4 安全操作管理
4.4.1 工程维修部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4.4.2 保安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操作消防设备。
4.4.3 绿化、保洁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机具。
4.4.4 其它设施、机具的操作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进行。
4.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5.1 各项目应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方案,进行施工组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5.2 对外委工程项目,各项目须做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4.6 安全标识管理
4.6.1 各服务中心应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用语简明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同时,对以下部位强化防范措施:
4.6.
1.1游泳池、水景、亲水平台:应标明水深,照明及线路应有防漏电装置;
4.6.1 . 2 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使用说明标示牌,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部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提供质保承诺和维修电话;
4.6.
1.3假山、雕塑:应标明禁止攀爬等行为;
4.6.
1.4楼宇玻璃大门:应有醒目的防撞条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识;
4.6.
1.5电梯:应设有安全使用和故障注意事项的标识,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措施;
4.6.
1.6电表箱、消防箱:应保持箱体、插销、表具和器材完好,设置警示标识;
4.6.
1.7水箱、水池:应加盖或加门并上锁;
4.6.
1.8窨井、水污水处理池:应保持盖板完好,维修养护时应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
1.9垃圾堆放:应规定生活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6.
1.10挖沟排管:应标明施工期、设置围护和警示标识;
4.6.
1.11脚手架:应确保稳固、警示标识明确、行人出入口有防护、底挡笆牢靠。
4.6.
1.12 提醒居民对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等部位及阳台扶手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防止高空坠物。
4.6.2 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可参照《标识管理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 wy/qp/
6.3-0
1 《房屋建筑本体维护管理程序》
5.2 wy/qp/7.
5.1-gc-0
1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5.3 wy/wi/7.
5.1-aq-0
7 《停车场管理办法》
5.4 wy/wi/7.
5.1-aq-11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5 wy/wi/7.
5.3- 《标识管理程序》6.0记录表格
6.1 wy/qp/7.
5.1-aq-02-f
1 《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6篇 某酒店综控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酒店综控主管安全管理职责
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酒店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酒店宾客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岗位职责:
1. 对保安部经理负责.
2. 认真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工作法规,结合酒店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3. 协助保安部经理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和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演练与培训,督导下属工作。
4. 负责组织检查督导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5. 熟悉掌握酒店内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使用,定期做好检查工作,使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6. 监督消除火警隐患,以及消防系统、器材设备、闭路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处理的管理工作。
7. 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监控检查及收缴客人的遗留、违禁物品。
8. 负责对消防中心人员、消防内保保安员进行日常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
9. 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7篇 酒店工程部安全管理
工程部应注意维护、保养好重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建全各部位的安全操作规范
电工和司炉工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重要部位如锅炉房、配电房、制冷、制热、机房、电脑房等未经所属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非该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充责任心,明确哕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安全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种应急措施。电脑房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外来磁盘插入使用,以免染上病毒同时还要防范通过电了邮件等途径感染病毒,以及防范互联网睥'黑客'入侵酒店电脑系统,窃取酒店机密或修改酒店主页。重要部位要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建立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制度,确保安全。
第8篇 z酒店工程部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9篇 某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宾馆 guesthouse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2:客房数≥50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空气调节系统 air handling system
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4.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宾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 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宾馆,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5.1.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 燃气、电气设备5.1.8 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宾馆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场所设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6.1.1 耐火等级
宾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注: 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有困难时,注: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注: 但不注: 应超过二层。
6.1.2 防火分隔
6.1.2.1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宾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6.1.2.2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宾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隔开。宾馆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6.2 安全疏散设施
6.2.1 安全出口
6.2.1.1 宾馆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6.2.1.2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2.2 疏散宽度
6.2.2.1 宾馆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 单层、多层宾馆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1m;高层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1.3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4m。
6.2.2.2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 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人/m2)与宾馆建筑面积(m2)的乘积。宾馆的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注: 标注: 一般为(0.65~1)m/100人。
6.2.3 疏散距离
6.2.3.1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6.2.3.2 客房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大于22m)。
6.2.3.3 客房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高层宾馆和地下人防宾馆不应超过30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超过40m。
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注: 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6.2.4 疏散楼梯间
6.2.4.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6.2.4.2 宾馆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6.2.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2.4.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注: 多层宾馆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6.2.5 其它要求
6.2.5.1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6.2.5.2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注: 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 超过10o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注: 可不注: 受此限。
6.2.5.3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3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6.3.1 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单层、多层宾馆、高层宾馆及地下人防宾馆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a级为不注: 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
6.3.2 单层、多层宾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6.3.2.1 设有中央空调的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2.2 其它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单层、多层宾馆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注: 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注: 限制。
6.3.3 高层宾馆
6.3.3.1 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宾馆的客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3.2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注: 楼梯扶手、窗帘盒、暖气罩等。
6.3.3.3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
注: 除100m以上的高层宾馆,注: 当同注: 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 除顶棚外,注: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6.3.4 其它要求
宾馆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6.4 建筑消防设施
6.4.1 消火栓
6.4.1.1 设有单层、多层宾馆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1.2 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2 建筑面积≥10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和高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关要求。
6.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宾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4.3.1 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疏散通道及门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4.3.2 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和设在二类高层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营业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98中的有关要求。
6.4.4 火灾应急照明
6.4.4.1 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单层、多层宾馆每层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宾馆及高层宾馆的多功能厅;
e)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6.4.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0.5l*,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e)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6.4.5 疏散指6.4.6 示标6.4.7 志
6.4.5.1 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4.5.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疏散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地下人防宾馆不应大于15m);
d)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不应少于30 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4.8 灭火器
6.4.6.1 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6.4.6.2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 灭火器的配置还应符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6.4.9 其它消防设施
宾馆还应设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设施。
注: 单层、多层宾馆消防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高层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45-95中的有关要求;地下人防宾馆的设置应符合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宾馆,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7.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宾馆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7.3 电气防火管理
7.3.1 一般规定
7.3.1.1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7.3.1.2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7.3.1.3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7.3.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7.3.3 安装的防火要求
7.3.2.1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7.3.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3.4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b) 不应在客房、仓库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c)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d) 无证电工不应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敷设。
7.4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b) 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c) 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 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e) 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f) 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g)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楼层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 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e) 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7.6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 一般规定
7.6.1.1 宾馆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 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6.2 灭火器管理要求
7.6.2.1 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7.6.2.2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7.6.2.3 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7.6.3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8.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8.1 一般规定
宾馆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结束,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8.2 巡查、检查频次
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班组交班前,班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一次巡查。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宾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宾馆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8.3 巡查、检查内容
8.3.1 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8.3.2 防火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i)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j)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8.3.3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b) 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c) 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d) 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e)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f) 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g) 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h) 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4 火灾隐患整改
8.4.1 一般规定
8.4.1.1 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8.4.1.2 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8.4.2 整改要求
8.4.2.1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章用火、用电的;
d) 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g)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8.4.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1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9.1.1 一般规定
9.1.1.1 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9.1.1.2 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9.1.1.3 对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9.1.1.4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9.1.2 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 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9.1.3 专门培训
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 特殊工种人员;
e) 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9.2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2.1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 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 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组织。
9.2.2 预案内容
9.2.2.1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安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9.2.2.2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9.2.2.3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9.2.2.4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9.2.2.5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9.2.3 演练的组织
9.2.3.1 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9.2.3.2 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10 消防档案
10.1 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10.2 档案内容
10.2.1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宾馆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 楼层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2.2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c)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d)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e)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 火灾情况记录;
h)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3 保管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对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第10篇 酒店消防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章程
酒店消防安全与工程安全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口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部分 消防组织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 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前厅部、客
房部、人事培训部、管理部、总务部、购物中心等部门的经理和各联营单位
负责人组成(文件另发)。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保部经理
成 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文件另发)。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
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
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 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指导员:安保部经理
队 长: 安保部消防主管
队员: 由酒店各部门及有关联营单位挑选附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文件另发)。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酒店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
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
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
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第三章值班巡查组成及职责
第一部分:值班巡查组成
(一) 值班巡查组成
酒店值班分两级制,由总值班、保安值班组成。酒店总值班由各部门经理轮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职责
1.酒店总值班职责
(1)酒店总值班代表酒店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酒店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灾程序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对各岗位的督查不少于3次,并详细记录在案,次日晨会上通报。
2.保安值班职责
(1)消控值班必须提高警惕,严守岗位,集中精力观察和倾听控制器上的各种讯号,遇故障或火警信号应按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处理。
(2)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情况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于4次,应按安保部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酒店值班经理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并组织人员扑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当然的消防法定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员工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
经常检查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副总经理/总助/总监消防责任
1、受总经理委托,各副总经理/总助/总监协助总经理对分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不断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3、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根据下属各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经常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5、积极做好新建、改建和装修项目的审批工作。
6、经常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部门经理消防责任
(一)安保部经理消防责任
1、组织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与工程部共同对酒店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负责组织或督促对酒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
5、负责建立和健全消防档案。
6、在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参谋,组织指挥扑救和宾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酒店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负责制定酒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处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监督承修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
5.积极当好领导参谋,逐步做到对酒店重要消防设施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工作。
6.严格消防设施验收移交手续,做好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导酒店其他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酒店消防设施全员管理制度。
8.经常检查工程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电视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
9.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使用喷灯、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业,做到定人、定点、定防范措施并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0.在酒店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助指挥扑救、疏散工作,并保证内部通讯电话畅通。
11.对酒店新建.改建.装修项目应将防火设计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12.监督在新建.改建.装修项目进行期间的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13.做好在酒店进行土建.安装.装饰项目等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单位与酒店签订《改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15.经常检查和教育本部门员工和施工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防火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前厅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辖区内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禁止员工携带电热器具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不得动用明火。
6.部门辖区内不得擅自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特殊需要时应报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电设备下堆放物品。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四)客房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门员工,应经常向宾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梗应放在烟缸内,入睡前应将电器关闭等防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宾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或在客房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等电热器具,禁止在客房区域内燃烧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五)各商场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员工携带电饭煲.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在商场内使用;不得在商场内焚烧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场内吸烟
5.商场内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灭火器和配电设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
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六)餐饮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加强对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气炉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同意,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负责对烟道.抽油烟机的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垢过多引起火灾。
7.保持餐饮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
8.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及时妥善处理。
9.营业结束后,督促工作人员对营业场所内的设施和客人遗留的残物及时检查和处理。确认无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10.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
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七)各管理部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参加酒店举行的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增强本部门员工防火灭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维护保养好本部门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7.下班后,督促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8.对租用酒店场所的各单位,应将有关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书上,要求客户必须知道。
(八)各娱乐场所负责人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各娱乐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需改建和装修项目时,应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证营业期间各疏散通道畅通。对仓库.厨房.配电室.音控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6.负责对本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营业场所;禁止在营业场所或工作区域焚烧可燃物品。
8.建立夜间值班制度。营业结束后,全面检查各营业场所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照明电源。做好夜间巡查工作。
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火灭火和疏散宾客的能力。
四、主管消防责任
(一)客房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向宾客宣传客房消防安全制度,禁止宾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
4.发现宾客在客房内焚烧纸张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及时阻止,同时报告房务部和安保部。
5.教育班组成员在清理房间时随时注意火种.火源,防止将未熄灭的烟蒂.火柴梗带入垃圾袋内。
6.随时注意观察本岗位和消防设施区域报警装置的动向和情况,一旦有异,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
(二)餐饮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督促班组成员做好抽排油烟机.烟道的清洗工作和烧烤.油炸等作业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使用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推车液化气炉时,应经常检查器罐是否漏气,酒精是否外溢,煤气钢瓶皮管是否夹紧,以免引起火灾。
5.餐后收拾桌布时,应注意清除未熄灭的烟蒂.火柴梗等火种,以免将火种带入桌布造成隐患。
6.营业结束应检查煤气.灶具各阀门是否关闭,包厢内是否留下火险隐患,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三)娱乐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随时注意观察本岗位不安全因素,以防未熄灭烟蒂.火柴梗等遇可燃物引起火灾。
4.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娱乐场所;教育员工不得在娱乐场所内使用电热器具。
5.营业时坚守岗位,保持安全出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
6.营业结束应对场所内进行真仔细的检查清理,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施工员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技术法规。
2.在酒店进行的土建.安装.装修项目要按防火设计要求,严格做好
现场监 督和把关工作。
3.认真落实《施工装修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和动用明火审批工作,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瓶和油漆等危险物品必须按消防安全规定严格管理。
4.协助安保部做好对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5.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教育,严禁施工装修现场吸烟,及时清理现场可燃物。施工结束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五、重点岗位消防责任
(一)消控中心值班员消防责任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
2.坚守值班岗位,严密监视各种消防信号,对报警信号必须到现场查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发生火警.火灾时,按酒店规定的火警火灾处置程序进行操作。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操作好消防设施,当好酒店领导的参谋,配合消防部门组织灭火。
4.认真学习掌握酒店内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内卫生,做好交接班手续。
(二)电工消防责任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三)电焊工消防责任
1.电焊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焊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3.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做好清除电焊.气割地点周围的一切可燃物,专人监护并备灭火器材。
4.电焊间内严禁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能倾倒。
5.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是否漏气,软管有无破损,接口螺丝是否拧紧。应使用年检后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瓶阀及减压阀里沾上油脂,以免发生钢瓶爆炸。
6.电焊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设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四)油漆工消防责任
1.漆工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油漆工在进行油漆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间及油漆作业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一切火种进入。
4.保持油漆间通风,经常打扫卫生,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
5.油漆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五)厨师消防责任
1.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管道煤气的理化性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气前应检查各管道.灶具.阀门是否漏气,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炼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控制油量,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4.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5.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经工程部同意,由正式电工接拉。
6.营业结束必须认真检查管道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烘烤箱是否短电,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 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制度
第一节三级防火制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 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级动火范围:
1)禁火区域。
2)油罐、油箱、油车以及存过可燃物体的容器及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强的登高焊、割。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
6)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场所。
7)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
8)各种管道井。审批方法: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必须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焊工本人、工程技术人员、防火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上报酒店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并采取严密措施方可进行施工。
2、二级动火审批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动火范围: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业。审批方法:由申请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工程部负责召集部门的负责人、焊工、技术人员、部门安全检查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安全部监控中心审批。3、三级动火审批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临时焊、割作业都届三级动火范围:审批办法: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本人签字、部门安全员签字,工程部签署意见,报安全部消控中心审批。
第三节 施工防火制度
1、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要遵守焊工的“十不焊割”,各级领导都应该支持,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否则工人有权拒绝焊、割,焊工在进行焊、割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严禁在油库、仓库、车库、机房、控制室、电梯间、商场吸烟,不准在行走中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头火柴梗要放在烟缸内。
4、酒店内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如施工、维修需要拉临时线路,应报工程部,安全部批准,由酒店电工操作,临时线路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5、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并要严格执行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不准擅自改装电器设施,电气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线,电气设备及保险装置
6、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防止引起电火花和电弧、短路、电阻过大、发热、超负荷、缺相及电线绝缘损坏现象,严禁用电线关直接插入插座。
7、酒店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必须使用的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作用量储存。要定人、定点、定措施妥善保管,并报安全部。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楼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烟花爆竹开大型展览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大门外。
9、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切实做到现额领料,活完料尽。
第四节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酒店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领班、工程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检查安全制度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火险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岗位防火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天停止工作后,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紧闭门窗,清除易燃物,检查好电源、火源,做好交接班。
5、工程部要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消火栓、防火卷帘、空调系统、煤气管路等进行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节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4、酒店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中,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以防止产生新的火险隐患。
第六节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安全部对酒店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要求逐级负责、专人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工程部要定期测试,检查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3、消防给水设备需要停水维修时,工程部要通知安全部,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动工。
4、在各部门所管辖区域设置的一切消防设施及器材,所在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要经常检查,在保养中发现损坏、丢失,应报安全部予以补充。
5、一切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6、灭火器使用期限超过时,由安全部消防主管负责更换。
7、对新购置的消防器材,应根据国家和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好的部门和个人应该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当,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丢失、损坏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9、对故意损坏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节 火灾的调查及处理制度
1、火灾扑灭后,安全部要设专人保护现场,不准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火灾现场包括下列三个范围:一是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二是虽然未发生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三是发生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3、在扑救火灾时,以不影响灭火行动为前提,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现场的变动,保护现场的痕迹与物证。
4、发生火灾事故,安全部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清原因,查明肇事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告者、提供伪证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八节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1、在饭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酒店安全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主管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安全部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饭店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上岗证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上岗证的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极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使用金属套管,并采用防暴型灯具和开关。
6、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实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修切断设备的电源。
8、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及照明设备,禁止吸烟,在室内动火必须经安全部批准,严格执行饭店的《动火明火管理规定》
9、使用电热器具,所有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第十节 电(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第十一节 严格限制吸烟制度
1、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酒店有关规定,酒店内严禁员工吸烟。
2、酒店内所有公共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3、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安全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全体职工有责任监督并自觉遵守本规定,对积极监督维护和纠正违章吸烟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节 办公室防火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各行政办公室)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机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第十三节 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第十四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酒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十五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六节 电话总机防火制度
1、工作间严禁明火作业,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使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板,并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注意各种设备机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
第十七节 商务中心防火制度
l、电传、打字、复印室内严禁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提示客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可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可离开。
4、发生火情时,应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协助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十八节 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厅,宴会厅)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第十九节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二十节 电脑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不允许乱堆乱放,需要烧毁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销毁,并保证现场始终有人看守。
3、经常检查辖区内防火规范落实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和保养。
4、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及存放位置,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一节 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须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4、不得在泵房内做木工、油工及其它工种作业。
第二十二节 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削、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油棉丝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机放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节 木工加工间防火制度
1、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处设置“严禁吸烟”标志。
2、严禁在木工房内动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间内乱拉临时线路,如确实需要,由酒店正式电工安装。
3、操作间内的木削、刨花等杂物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
4、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
5、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工作人员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四节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动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员。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果需要停止消防设备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安全部消控中心。
4、发生火灾时,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消防应急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挪用。
第二十五节 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五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经常检查发电机房设备情况,发现低油位,应及时补充油料,保证设备处在良好战备状态。
9、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0、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1、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第二十六节 室外煤气总阀室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室内设备有无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部门。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室内要铺设胶皮垫,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4、应在表房门口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表房周围十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5、严禁在室内拉设临时线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6、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7、如发生严重泄露,除立即关闭阀门外,应马上通知调压站和煤气公司。
8、如大楼内发生火灾,表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随时做进一步紧急处理。
第二十七节 消防奖惩制度奖励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火灾发生。
3、积极扑救火灾,抢救酒店财产和宾客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者。
5、在消防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业绩的贡献者。惩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尚未造成后果,处以罚款和警告。
1、在酒店范围内吸烟。
2、不服从管理,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冒险作业的。
3、部门负责人不执行消防法规,违章指挥操作的。
4、存在火险隐患,经多次指出,仍不实施整改的。
第二十八节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化学物品的分类、性质,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gbl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分区、定品种、定库房、定人员储存管理。
4、建立健全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提贷验收等入库登记制度,主要包括:校对物品;检查包装情况及物品是否有变质、分解等情况;检查需加稳定剂的化学物品是否充足了稳定剂;检查气体钢瓶使用期限是否过期。
5、化学物品堆码不得超高、超宽;堆垛要留“五距”,即墙距(不小于0.5米),柱距(不小于0.3米),顶距(不小于0.5米),灯距(不小于0.5米),垛距(不小于1米);化学物品垛底应有衬垫。
6、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坚持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检查后要做好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每天下班前要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内电源。
7、易自燃和遇湿易燃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
8、对爆炸晶的储存管理要严格;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及可燃包装,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9、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灯,以免灯具爆裂而引起化学物品燃烧或爆炸。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隔离。
10、不得在化学物品存放处乱搭、乱接电线,电线必须做好日常护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
第八章宣传与培训
1、消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第11篇 大酒店保安部安全管理考试题
大酒店保安部日常安全管理考试题
1、消防控制机组操作程序是什么
先消音,然后到现场查看情况,若是误报,再复位,如是火灾,应及时处理,上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2、客人离开时,停车证丢失,保安人员处理程序是什么
(1)登记客人的身份证号码,行使证编号;
(2)让客人签字认可;
(3)收取成本费用作押金。
3、夜间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应该怎样处理
及时挡住,查看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询问,做好记录。
4、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什么
做好消防宣传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准备好各种消防设备,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
5、火灾报警程序:
(1)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将火灾信息传至消防控制中心,并看火灾大小,向'119'报警,报警时说清楚着火程度、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报警人姓名。
(2)由饭店最高领导与保安部经理查看现场情况后组成火灾救灾指挥中心,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
(3)及时召集力量,由保安部经理为现场灭火指挥人,保安部员工为灭火与维护现场组。前厅、客房、餐饮部为抢救、疏散组,工程部为电、气控制组进行现场救火处理。
(4)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
6、保安部对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
(1)接到报告迅速到达现场,保护好现场,维持秩序。
(2)电话通知总机通知相关领导立即到达现场。
(3)保安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4)疏散围观的群众。
(5) 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关于案情的信息。
7、客人住店有哪些属于危险物品严禁带入
(1)易燃易爆品
(2)强酸强碱
(3)枪械、管制刀具
8、少数民族携带刀具入店怎样处理
请客人将刀具存入治安室,待客人离店时送还客人。
9、客人前来报案时怎样处理
(1)应简明扼要了解情况(客人姓名、案发地点、事情经过)并按特情处理原则直接报告经理。
(2)保持书面记录。
(3)不得推委。
10、紧急疏散程序
(1)输入事前准备的录音指令。
(2)准确查找出将要采取紧急疏散的区域。
(3)开启紧急疏散播音系统,播放疏散录音带或直接用话筒进行广播。
第12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
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及酒店管理模式要求,作以下规定:
一、消防安全领导管理小组
酒店设有安全管理责任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理、安全部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担任组员,各部门基层管理人员担任兼岗消防责任检查员,实行三级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到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火警处理程序
1.如发生火警,各部门员工应冷静,及时判断火警大小,立即通知酒店前厅总机及安全部。
2.发生火警地点员工应马上使用火警报警器报警,并协助保安部人员使用正确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
3.总机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记清、听清火警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火警等级,并立即打电话报火警,通知顺序如下:
火警电话号码119→酒店保安消防监控中心→总经理室→火警地点所在部门经理→房务中心→工程部→其他要害部门。
4.火警地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及时通知住店或相关场所宾客,冷静有序、快速的疏散宾客,引领宾客从安全通道撤离,并及时转移宾客及酒店的贵重财物。
5.配合消防官兵的灭火工作,确保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事后及时查找原因,详细记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酒店消防安全小组定期对酒店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总经理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副总经理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安全部经理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保安员及各部门义务消防安全员每周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能正常使用。
2.每次检查后认真填制消防检查记录表,登记在案。
3.严格管理消防设施器械,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严禁移作它用。
4.保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要害部门如厨房、仓库、配电房等地点进行巡查,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
以上管理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帝恒大酒店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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