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路管理站安全文化建设方案范本
为了使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使“要我安全”观念提升到“我要安全”观念,依据tcl企业文化的宗旨和精神,我站将计划在3年内逐步建立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使企业员工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更大的提高,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一、倡导企业安全文化
1.安全文化的含义:它是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安全价值观与安全行为准则的总和。它能够在潜移默化中科学、合理地影响和激励员工每时每刻的思维和行为。体现在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追求自我保护和健康,抵御灾害,保护企业财产及员工安全和健康。
2.安全文化的构成:
观念层面:a: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意识;b:科学的态度、理念和认识;c:高尚的品德、爱心和情感。
管理层面:a:安全系统工程;b:风险评估技术;c:安全目标管理;d:人员/岗位/制度定置管理。
行为层面:a:遵章守纪,规范生产与生活行为;b:开展文明活动,保持身心健康;c:维护安全,抵制违章与冒险。
物态层面:a:人、机、环境设计合理与匹配;b:可靠性与本质安全化;c:环境与气象。
形象层面:a:庄重的仪表,规范的着装;b:安全色、安全警示、安全标识。c、安全的行为与意识。
3.安全文化的作用:a:督导决策者的决策思维,促使决策者以高度责任心和热情对待企业的安全事业。b:监督、影响和激励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提升管理者自觉自愿履行安全责任与职能的意识。c:规范执行者的行为,陶冶员工群体思维模式,使执行者自觉遵章守纪。
4.安全文化建设:a:设施建设—设备设施等硬件的完善是构筑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b:组织建设—是形成全面、系统的安全组织体系的基础。实行步调一致、分级管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原则。c:队伍建设—以决策层为先导,管理层为枢纽,执行层(全员)为基础,确保安全文化建设健康、快速的发展。
5.安全文化建设的特点:
预防性——预防在先的安全观念.
社会性——涵盖生产、经营、生活、环境、交通及一切时空。
全员性——员工、家属、子女及其周围相关人员共同的安全。
持续性——自始至终地贯穿于任何活动静态与动态的全过程之中。
二、安全文化建设
我站安全文化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从宣传培训开始,引入和逐步实施,然后再循环修正和提高。相互服务,相互监督,相互提示,相互促进。把安全意识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时空过程中。积极营造一种舆论、烘托一种气氛、树立一种责任、培养一种技能、提供一种保障,达到众望所归的安全目标。
1.向阳站员工的安全标准:
具备相应的、相对全面的安全文化知识。
具备相应的、相对全面的法律意识。
掌握先进的现代科技知识。
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班组安全行为准则: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杜绝三违”: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实现“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3.宣传教育活动:(今年重点,具体材料另定)
a.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b.每年例行宣传教育活动
c.日常宣传教育活动
d.全员安全技能演练
e.全员安全必备要件
f.安全传媒。
4.安全骨干队伍的作用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生产安全例会。通过不同层次的会议,使站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得以强化和聚合,安全思想和工作中心得以理解和传播,使各项安全决策、计划、安排得以顺畅地纳入到各级、各项工作中去。促使各级干部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工作,步调一致地完成共同的安全使命。
5.安全管理有序控制
----加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监督、检查、以hse管理体系为依托大力开展hse监督管理机制。
----核查“安全控制程序”和“应急反应控制程序”的执行情况和受控程度。
----保证各项工作程序清晰受控、责任明确、效果显著。
以上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来自不同层面的,尤其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的员工能很快地认同和接受“安全在你手中,安全在你脚下”的观念。员工的安全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我要安全”的主动意识得到加强。
三、安全文化精髓
(一)安全文化理念:生命与健康同在,我与企业同发展!
(二)安全人本思想:
1.永远肯定和尊重人的尊严和才能。
2.尊重员工价值,安全力求完美。
3.安全归根结底是为了员工自己。
(三)安全方针:预防在先,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全员参与。
(四)安全宗旨:升华人,健康人!
(五)安全誓词:
每一位升华员工承诺——
履行安全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做健康人。
四、安全寄语
1.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3.升华,升华,升腾在平安的蓝天下
4.安全的等式为“10000-1=0”
5.踏进“升华”门,安全记在心
6.遵章守纪,争做“升华安全人”!
7.弘扬升华安全文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8.紧握安全的钥匙,开启幸福的大门
9.安全是幸福人生的基石
10.安全支出不是费用而是投资,为安全投资是对员工最大的幸福
11.消防系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12.严谨是家庭平安的法宝,冒险是赌博生命的游戏
13.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就悔恨的苦酒
14.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不出事故
15.勿忘安全需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要处处头脑清醒
16.金钱不能代替生命,蛮干只会人财两空
17.爱妻爱子爱家庭,不守交规等于零
18、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19、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20、工作称职不称职,安全生产作标尺。
21、责任心是安全之魂,标准化是安全之本。
22、一丝不苟,按章作业,是可靠的安全秘诀。
23、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
24、违章蛮干铸成终身遗憾,遵章守纪伴你一生平安。
25、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26、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27、凭侥幸,耍大胆,出了事故后悔晚。
28、对违章的庇护,就是对职工的伤害。
29、堵不死违章的路,迈不开安全的步。
30、安全是无形的节约,事故是有形的浪费。
31、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32、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率是水中捞月。
33、安全一万天,事故一瞬间。
34、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自大意。
35、好人主义害死人,发生事故坑了人。
36、严是爱,松是害,严中自有真情在。
37、无人故意出事故,事故出于无意中。
38、治病要趁早,安全要抓小。
39、事故猛于虎,隐患是豺狼。
40、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41、出车之前多预想,检查车辆需周详。
42、安全天天讲,生产有保障。
43、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
44、事故害人害己,安全利国利民。
45、要想把好安全关,思想工作要领先。
第2篇 某重点公路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重点公路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在城市绿化建设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种植施工完成绿地初步形成后,随之而来的是长期养护管理工作,'三分栽植,七分管理'是人们的共识。为了保证**市重点公路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及生态绿化工程绿化景观的最佳效果,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及《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并结合**市绿化日常养护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一)、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方案
1、浇水排水
(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使用水车浇水,水压不能太大,不能直冲沟土,浇水要充足均匀,切忌边行车边浇水,浇成'跑马水'。
(2)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种类、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程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气候特别干旱时,除浇足水外,还应增加叶面喷水保湿,减少蒸腾。具体浇水量为,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 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 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
第3篇 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交通安全管理方案
为切实加强阜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联合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并实施'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和联合应对突发事件'的五联合工作措施,为用路人提供一个安全、畅通、便捷的通行环境。为确保路警联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阜新管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管理、执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路产、维路权'为工作目标,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实现路警联合管理协作机制的新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路警联合工作的领导,双方共同成立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滨 周海波
副组长:郝居广 赵 鑫
办公室主任:郝居广
成 员:李连军 杨凤久 王凤洲 白雪飞
三、联合目标
1、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连续 辆机动车追尾事故以及因管理不当引起的超过 小时的交通堵塞、堵道事件发生,车辆严重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非机动车、行人上路控制都在每天 人(车)/ 公里以下,全年万车次通行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 以内,千车事故率控制在千分之 以内,超限率控制在百分之5以内。
2、确保高速公路路产案件、交通事故破案率达98%以上,结案率、索赔率达到97%以上,建筑控制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违法跨穿越缆线;执法档案、文书合格率达到100%。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高速公路合法权益。
3、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出警,接警后保证执法人员5分钟内出警,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清障施救服务10分钟出动,45分钟到达现场。积极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疏导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4、确保服务便民措施具体,执法管理优质高效。整合执法资源,简化办事程序,完善管理流程,实现路警'一个声音'指挥、'一个流程'办案、'一个窗口' 服务、'一个程序'审批的服务新格局,合力为用路人提供便捷服务。
5、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车匪路霸案件,积极做好预防和打击车匪路霸工作。
6、确保无因重大执法过错和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无公路'三乱'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共同塑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好、反应快、效率高、廉政、阳光的执法队伍。
四、联合内容
1、联合指挥机制。统一认识,明确目标,构建工作整体框架,完善组织体系,建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制度、人员和物资落实。建立路政科和交警大队的联合工作联系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沟通信息,协调工作。
2、联合巡逻机制。建立联动出警制度、联合巡逻制度、协同配合管理。共同加强对道路安全畅通、保护路产路权、交通事故处理、施工安全监管、超限超载超速处罚、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管控等问题的管理。
3、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联动执法制度、联合普法宣传制度、联合便民服务制度、联合信息互享制度、联合约束监督制度和廉政监督制度。
4、联合施救机制。建立联合清障施救,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快速应急处置的施救机制。
5、联合应对突发事件机制。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应对突发事件机制。
五、具体措施
(一)简化办事程序,实行联合办公,落实执法为民 。
1、建立路警联合执法室。为方便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和办理占道施工审核、审批,路警双方实行'一个窗口'办案。一是在各交警大队建立路警联合执法办公室;二是双方互设办案席位,并为对方提供办公条件;三是联合印制'服务指南',提供联合办案咨询服务。
2、路警联合办案。路警双方采取定时、通知和预约等方式在联合执法室对涉及路产、路权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联合办案。
(1)规范联合办案程序。一是当事人在路政办案席位办理路产损失赔偿手续,凭路产赔付发票在交警办案席位办理交通事故处理手续;二是由双方出具结案证明后,放行事故车辆。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及时结案的,双方要互通情况,成立督案组,共同敦促当事人及时结案。
(3)交通事故当事人长期不结案的,双方要加强协作,共同采用法律手段,保障合法利益。一是交警部门暂扣车辆时间届满之前,应提前五天通知路政科,由路政科继续采取强制措施。二是对于当事人无能力结案或弃车不结案的交通事故,双方应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司法手段,保护合法利益。
3、路警联合审批。对长深(g25)高速公路的k293到k449、阜锦高速的k0到k35+682和新鲁高速的k30+655到彰武县的阿尔乡收费站施工申请实行'一张表格' 审核、审批,共同负责阜新管理处管段内行政区划为阜新市的高速施工安全的相关工作。
(1)制作统一的施工路警联合审批、审核表,表格样式包含各自工作内容。
(2)对已制订的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3)实行施工申请'首问制',即申请人只须向路警任一方提出申请,接到申请的一方,负责组织双方共同审核申请内容,联合签署意见和进行施工许可。
(二)统筹双方资源,路警联合互动,提高管理效益
1、建立联合指挥调度中心。在阜新东站交警二大队建立路警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着力规范并整合现有的交通信息,建设一个通用规范、实时、简捷、高效、安全可靠的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处理、交换、融合、发布与诱导功能完备的服务平台,使之成为提高生产力和战斗力的支撑与工具。一是建立指挥调度中心联合值班制,确保阜新管段全天候的指挥调度;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建立指挥中心工作管理和考评制度,确保指挥调度工作有效进行。
2、建立共用的通信网络。以高速公路的监控体系和交警的指挥中心为依托,建立联合通信网络,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无误。
3、建立立体管理防控网络。以管理处、交警大队、养护单位和当地的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建立阜新管段高速公路控管网络卡点,对涉路案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其它违法行为实行有效控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建立互动体系。以联合指挥调度中心为依托,统筹双方资源,建立各类互动机制,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一是建立交通肇事逃逸和刑事案件查堵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整体联动机制;三是建立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制互动机制。
(三)联合管理,确保阜新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1、共同做好路面巡查。采取路警错时段巡查为主与重点路段、重要时段联合巡查为辅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巡查责任,合理利用双方人力和物力。通过错时段巡查,及时互通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排除安全隐患,缩小管理盲区,保障高速公路良好行车秩序;针对治安形势复杂的重点路段和其他重要时段进行联合巡查,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整治力度。
2、共同预防交通事故。
(1)加强事故'黑点'统计与分析。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档案,召开专题会,对交通事故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对事故多发路段分析成因,研究对策。
(2)采取工程技术手段预防事故。根据统计分析结果,运用路面铣刨、增补标牌、警示标志、标线等工程技术,不断完善道路状况。
(3)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监管力度,共同做好信息沟通、事故预防和信息发布工作。
3、联合执法办案。
(1)健全接、处警互动机制,一方接到报警后必须做好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联合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调度快速出警,及时处置事故现场。
(2)高效处置事故现场。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的一方负责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并积极做好伤员救护和财产保护等救援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双方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开展现场勘验。
(3)快速恢复交通。双方勘验工作结束后,交警应尽快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应通过联合指挥调度中心及时调度双方人员、装备和社会力量共同、快速恢复交通。
4、联合实施养护、施工安全监管。
(1)共同建立养护施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施工行为互通情况,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工和吊销施工许可证。
(2)实行预交施工安全保证金管理制度,完工结算时,根据交警和路政部门的施工监管记录相应扣除保证金。
5、建立阜新高速公路紧急情况防控体系。
(1)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阜新高速公路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确保在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危险品起火爆炸、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群体性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双方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处置。
(2)建立紧急情况预警体系,依托'警路地一体化'联防网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等信息网的作用,及时收集民情、社情,对各种涉路事件进行前期处置和协调,积极争取主动将一些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3)建立社会互助联动网络,针对高速公路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加强与消防、医疗、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行紧急情况社会联动救助。
(4)制定冰雪雾恶劣天气下分级交通管制的可行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
6、定期召开交流会议。为了推进路警联合模式长效发展,增进了解,加强协作,实现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制定高速公路路警联合会议议事制度。
7、联合实施法制宣传。制定路警联合宣传制度,采取媒体宣传、走访宣传、展板宣传、卡片宣传、影视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大范围的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进人民群众的守法护路意识,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的效果。
8、共同做好交通保卫工作。接上级警卫任务通知后,由交警部门统一制定周密的警卫方案,保证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阜新管理处根据警卫方案,做好开设专道、道路清障、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等相关配合工作。
六、相关要求
1、要统一认识,迎难而上,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此次活动应将重点放在实施阶段的落实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切实做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同时要兼顾日常工作常抓不放松,切实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2、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建立路警民联动机制。路警双方要做到齐抓共管,信息互通,闻警即动,接警必出,快速反应,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3、在执法活动中路警双方要做到着装整齐、仪容严整、举止文明、说服教育有理、严惩处罚有据,充分展示良好的执法形象。
4、要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及时反映情况、通报工作、及时总结、指出不足之处并加以改正,促使联合活动不断完善。双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方案开展有序,落实到位,路警联合情况每半年要有一份总结和交流材料。
5、联合活动期间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加大对内宣传的同时,还应积极加强对外宣传,对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及时推广和报道,树立先进典型。
附件:
1、联合指挥制度
2、联合巡逻制度
3、联合执法制度
4、联合施救制度
5、联合应对突发事件制度
6、联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会议交流制度
8、联合宣传制度
9、警卫联动工作制度
10、领导小组通讯录
一、联合指挥制度
第一条 联合指挥中心六项权力:
1、信息管理权 2、先期处置权 3、直接指挥权
4、装备调用权 5、检查督导权 6、信息分析反馈权
第二条 联合指挥中心职责:
1、接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和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调度;
2、负责收集、管理、报送各类重大、紧急交通信息;
3、综合高速公路路况,根据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向联合指挥小组领导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完善工作预案;
4、联合指挥中心协调路政、交警、养护、收费、监控等部门,跨区域封路、分流等的紧急行动;
5、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置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刑事、治安等案件的查处;
6、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指挥抢险救灾;
7、在联合指挥小组领导的授权下,发布各种级别的预警、预案的启动、预警的解除和对外的信息。
8、组织开展路警联合报警服务工作,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参与推进社会服务联合行动;
9、组织督导管段各相关单位值班备勤工作;
10、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联合指挥:保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第四条 联合指挥是依托省高速局监控指挥中心及各处分中心和阜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由交警、路政部门运用现代的管理设施及时采集路况信息,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各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确保高速公路畅通,是'六项联合'工作的中心环节。
二、联合巡逻制度
为了加强阜新高速路警联合工作,节约执法成本,提高现有执法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大对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力度,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实行联合巡逻。
第一条 阜新高速公路联合巡逻执法力量由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各大队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阜新管理处路政科巡逻力量组成。
第二条 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巡逻采取错时段巡查为主与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异向巡逻、交替配置同车联合巡查等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整治高速公路各项违法、违章行为,保证高速公路良好通行秩序。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互通信息,以便及时解决。
第三条 实行联合巡逻的高管大队、路政队应根据实际需要,共同制定联合巡逻时间、人员表,报各自主管机关和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备案。出现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联合指挥中心报告。
第四条 执法人员在联合巡逻执法时应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确保自身执法活动安全。
第五条 联合执法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器具和警械;执法人员之间不得擅自交换安全防护器具和警械,联合巡逻的执法人员有义务共同保护携带的安全防护器具和警械安全。
第六条 共同加强对高速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黑点路段的排查整治。保证每季度统计一次事故多发地段,针对不同的事故多发点和黑点路段,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共同督促尽快整改。
第七条 参加联合巡逻的高管大队、路政队领导轮流担任联合巡逻长,负责联合巡逻的组织、业务管理。
第八条 路警双方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联合管理、联合整治,保证施工现场正常通行秩序。
第九条 加强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管理力度,共同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信息沟通、信息发布和秩序维护工作。
第十条 针对高速公路不同时期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违章行为,以专项活动的形式联合开展整治,积极消除道路隐患。
第十一条 积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用路人自觉遵守高速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路面联合巡逻工作规定:
1、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着制式服装,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
2、联合巡逻执法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各种装备齐全有效
3、一般情况下,巡逻车应在右侧车道行驶,车速应控制在60-80㎞/h之内。
4、巡逻车在执行职务时,白天应开启警示灯,夜间和恶劣天气时应开启警示灯和应急灯。
5、巡逻车不得逆向行驶、不得穿越中央隔离设施掉头。
6、巡逻车停车时应停在紧急停车带内,开启警示灯、应急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反光警告标志牌。
7、巡逻中遇行人上高速公路的,应立即靠边停车,执法人员下车进行教育驱逐。对行人易上路的路段可派车辆短程巡逻或停驻监控。
8、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高速公路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发动沿线群众爱路、护路。
9、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障碍物,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10、巡逻中发现涉及路产损失的情况时,路政执法人员应下车调查取证,公安交警负责现场的交通安全。
11、除对违法停车、违法掉头、逆向行驶等严重危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违法机动车和有明显肇事逃逸痕迹的机动车应果断采取措施予以截停处置之外,巡逻人员原则上不在高速公路拦截违法车辆,执法人员应采取照像、录像、出入口交易信息对比等办法固定证据,通知前方站口执法人员查处。
12、除打击重大暴力犯罪需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追赶违法车辆。
13、当遇交通事故、火灾、危爆品、其它群体、刑事、偷盗路产设施、治安案件时,联合巡逻执法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现场防控、伤员救护、调查取证等工作。
14、维护收费站的正常工作秩序。
15、查处控制线范围内侵犯高速公路路权行为,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对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的严重地段实施联合整治。
16、处理其他突发事件,路警统一口径,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7、路警联合对各收费站的超限超载和伪绿色通道车辆进行整治。
18、路警联合对假军、警车辆进行处置。
三、联合执法制度
路警双方采取定时、通知和预约等方式在联合执法室对涉及路产、路权的道路交通事故实行联合办案。
第一条 接、出警。
双方联合向社会公布报警电话号码。先接到报警电话一方,迅速通知另一方,保证5分钟内出警,迅速赶到现场。赶赴现场人员保证着装规范、整齐,勘验装备齐全。
第二条 事故现场处置。
先赶到事故现场一方,负责保护现场,疏导现场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并积极抢救伤员、财产,若发生火情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部门。双方人员赶到后,共同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按各自职责勘验事故现场。
第三条 事故现场撤除。
事故现场勘验完毕后,由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解除,必要时路政部门予以协助。现场解除完毕后,双方共同对事故现场废弃物进行清理。
第四条 联合办案。
为保证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及时索赔,路警双方应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合办案,保证事故未处理完毕车不动、人不走。具体操作程序为:
1、当事人凭路政部门开具的《高速公路路产赔偿通知书》到路政部门缴纳赔偿款,再凭路政部门开具的赔款发票到交警大队办理事故处理手续。
2、对当事人不能及时处理的交通事故,警路双方应加强协作,上门走访,敦促当事人及时处理。
3、对当事人无能力赔偿的,双方应加强协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4、发生逃逸案件的,双方加强配合,共同侦破,并设立奖励基金,凡提供有效线索,促使案件及时破案的,对当事人视案情大小予以奖励。
四、联合施救制度
整合施救力量,加快施救队伍的现代化建设,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体系,为用路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救援服务。
第一条 整合社会力量实施联合施救,解决原事故现场存在着的'处置现场难、联系设备难,救援到位难,恢复通行难'四难问题。
第二条 实行'三联合'的施救运作模式,即'联合路政部门、联合有施救资质能力的社会企业、联合交警大队自身现有装备',由高速交警大队、高速公路阜新管理处进行业务指导,以阜新市永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彰武治珩清障救援有限公司为施救主体,
第三条 在施救中实现'统一力量、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发挥各方面可利用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快速处置现场,防止高速公路恶性交通事故及二次事故发生,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四条 施救队伍保证正常状态下的值班备勤,人员、设备24小时待命,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在4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第五条 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根据救援预案和现场情况,按照'先人后车'的原则,及时抢救伤员,确保用路人的生命财产。
第六条 到达事故现场后路警各负其责,先期到达事故现场的一方负责保护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并积极做好伤员救护和财产保护等救援工作,快速恢复交通。
第七条 处理完事故现场后,路政监督养护工区收回安全警示标志,交警负责疏导指挥车辆安全通行。
第八条 根据管段内车辆通行、肇事、自然灾害等情况,合理部署救援站点和人员、设备等。
五、联合应对突发事件制度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包含恶劣天气下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事件、群体性阻断交通事件、重、特大刑事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偷盗高速公路设施案件、车匪路霸案件等。
第一条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路警双方应建立以下3种机制:
1、成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小组,建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机制。
2、建立快速反应、紧急救援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机制。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指挥小组,快速出动,迅速赶赴现场,对需要施救的,要动用双方一切施救设备,加大施救力度,施救采取就近、快速反应原则,施救设备距离现场近的先行施救。
3、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救助联络机制。针对高速公路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建立社会互助网络。
第二条 处置措施:
1、恶劣天气
恶劣天气是指大雪、路面冰冻、浓雾、暴雨等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的天气。
出现恶劣天气结合不同情况,按照《辽宁省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定》实施不同交通管制措施。
2、路警双方应按以下预案要求确保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和通行秩序:
①出现恶劣天气时,应联合及时做好恶劣天气下路段天气情况的预告。
②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及时掌握道路情况,严厉制止各种违法行为。
③在出现道路冰冻、桥涵结冰、因暴雨天气造成道路大面积塌方、坍塌以及桥涵坍方等重大险情时,路警双方应积极配合养护部门共同做好道路抢险、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指挥小组应积极联络社会力量共同参加抢险。
2、重、特大交通事故
路警双方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故报警后,应立即互通信息,并及时调集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应首先疏导现场交通,抢救伤员及财产,快速、有序进行施救,同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护区域白天不少于150米,夜间不少于300米。指挥小组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3.群体性阻断交通
(1)发现群体性阻断交通事件或接到报警时,现场人员应稳定局势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指挥小组获取信息后,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协助作好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2)路警双方在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疏导滞留车辆,制定分流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受阻车辆有序分流。同时积极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初步查清事件原因。
(3)在发现组织者和违法分子后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控制,与当地公安机关一道采取强制措施。
(4)及时向各自上级部门报告。
4.重、特大刑事案件
协助缉捕通缉在逃的重特大刑事犯罪分子
①接警后,路警双方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人员进行跟踪,及时报告跟踪情况。
②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在主要收费站口设卡堵截,疏散围观群众。
③双方人员积极与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密切联系,协同作战。
5、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的,参照以上措施执行。
六、联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路警双方严把施工审批关、进场关和安全关。路警双方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双方联动配合实行24小时监管,严格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督促及时整改。
第一条 高速公路上的养护、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养护、施工审批手续。养护、施工手续由路政和交警部门联合办理。
第二条 养护、施工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后,其施工人员应接受交警、路政部门联合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签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对于需要封闭交通、改道施工作业的,还需对外公告,方可进场施工。
第三条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按规定的施工现场作业封闭图,在警、路双方的指导下,规范设置施工标志、标牌。
第四条 施工人员应穿着统一安全标志服,施工车辆应按要求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否则将按行人违法上路、车辆违法作业处理。
第五条 路警双方共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违法行为,互通情况,联合整顿,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吊销其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施工期限等项目的标牌,挂牌施工。
第七条 施工需要延期的,施工单位应提前7天到路政和交警部门办理施工延期手续。
七、定期会议交流制度
为推进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模式长效发展,增进了解,加强协作,实现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制定阜新高速公路路警联合会议议事制度。
第一条 议事会议分年度会议、季度会议、月度会议、专题会议等。联合领导小组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和会议内容和形式。
第二条 年度会议主要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制定本年度联合工作计划、研讨联合工作模式,表彰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召集。
第三条 每季度由双方主要领导召开联合工作部署会议,对本季度双方各自工作的重点进行通报,小结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对下季度工作安排、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并根据工作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对双方联合工作作出统一安排。
第四条 每月由双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召开联合工作总结会议,对上月在联合工作的有效工作方法、先进经验进行交流传达,对在联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进行研究,找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切合实际的补救方法。会议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内,各高管大队负责人轮流召集。
第五条 专题会议主要是针对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专题研讨等召开的会议,召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人员参加,确定会议议题和内容。
第六条 不定期召开路面情况通报会,对路面上出现的突发情况及道路设施情况进行相互通报,并共同组织人力、物力问题进行快速解决。
第七条 各类会议均实行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制度,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并汇编成册存档备案。
八、联合宣传制度
路警双方采取媒体宣传、走访宣传、展板宣传、卡片宣传、影视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大范围的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达到人人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的效果。具体如下:
第一条 阜新高速公路宣传制度工作实行联合、统一、控制、审批原则,所有涉路信息均由路警双方共同发布。
第二条 联合宣传包括对沿线群众、学校、企业等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通过媒体对社会发布信息。路警双方每月共同选定一所学校、一个大型运输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第三条 路政和交警人员定期联合深入到高速公路沿线村(组)、学校、企业和客货运单位,采用上安全课、散发传单、扶贫助学等多种方式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每月共同选定一个村庄进行上门宣传;每年六月开展一次宣传月活动。
第四条 路警联合与新闻媒体联系,制作一些主题宣传节目,宣传高速公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第五条 大型宣传活动应提前制定联合宣传方案,经双方领导批准后,由路警双方同时配合实施。
第六条 开展大型活动前,联合在收费站口向用路人散发交通管理宣传单,并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每季度路警联合在大型收费广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大型宣传活动。
第七条 突发事件、紧急状态信息发布由路警双方协商指定相关负责人发布。信息发布前须经双方领导签批。禁止未经审批的信息发布行为。
第八条 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切重大事件,路警双方必须统一宣传口径。
第九条 各种宣传活动均要以路警一体的形象出现,在一个载体中要整合公安、交通的内容。
第十条 各种联合宣传活动由路警双方共同组织实施,经费由路警共同承担。
九、警卫联动工作制度
接到上级警卫任务通知后,由交警部门统一制定周密的警卫方案,路政科按照管理处的统一安排,根据警卫方案的部署内容,做好开设专道、道路清障等相关配合工作,确保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
第一条 接上级警卫任务通知后,路警双方要立即召开警卫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双方人员的安排调度工作。
第二条 依据警卫级别、对路警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1、对于一、二级警卫任务:高速交警负责警卫车队行驶方向道路内车辆的清空,根据车队行驶的速度、出发时间合理控制、分流车辆;设置前导和后卫车辆,保证领导车队的绝对安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安排民警指挥警卫车队快速通行;与路政部门一起组成路面清障机动组,负责道路清障工作。路政部门负责专用车道的开设,在规定时间内对车队行驶方向的入口车道进行暂时关闭;与高速交警一起做好对其他车辆的分流工作,在警卫车队通过后负责入口车道的开放及控制恢复交通后车辆的车速控制,禁止其他车辆超越警卫车队。
2、三级警卫任务:高速巡警负责开道车辆及人员的安排;路政部门负责专用车道的开放工作。
3、外事警卫根据级别比照一、二、三级警卫任务合理分工。
第三条 为确保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路警双方统一制定周密的警卫方案,采用定点、定人、定责的原则,明确岗位,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所有任务有方案,有总结。
10.领导小组通讯录(略)
第4篇 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
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
一、概述: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网络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路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新粤公司根据高速公路网络发展的要求,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向省厅提出了《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的总体设想》(新粤[1999]6号)。省交通厅对此十分重视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了由厅有关处室及各大业主参加的服务区一体化工作专题会议,肯定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由厅计划处及各大业主组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工作小组(《关于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工作小组的通知》粤交计函[1999]1665号),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在此期间,工作办公室广泛收集资料,征求各方意见,并对目前我省服务区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进行资料研究分析和方案比选,编写了《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调查情况分析》、《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财务评价》和《沪宁高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服务区的经营情况分析》三个实施方案论证材料。
二、目前我国、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已建成的高速公路项目有:广佛、佛开、广三、广花、深汕、广深、机荷、惠盐、花清、广珠东等项目,累计通车里程近1000公里,计划到2002年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达到2300公里,2023年达到3300公里;经工作小组初步调查,已建和在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有5对,停车区2对;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规划建设的服务区共有25对,停车区3对(见下页附表),服务区的设计间距30-60公里一对,一对服务区征地面积从60亩-100多亩。根据目前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现状,我们认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规划欠整体性,布点不尽合理。不同业主建设的路段交接处服务区靠得太近,容易造成重复投资、资源浪费。如:西部沿海雅韶服务区和开阳的阳江服务区距离太近(见附图),就是由于不同的设计单位按各自路段进行设计所造成的。
(二)服务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未能根据车流量的情况保持合理的间距或实施分期建设。我们认为目前服务区的设计间距,是按评价期20年高速公路服务需求进行规划设
服务区规划情况表
计的,具体实施时应根据交通量的变化逐步分期进行建设。作为投资者或经营者,在项目通车的初期按此间距投资或经营服务区项目,会由于项目通车初期车流量小,加上服务区密度过大而分薄车辆进入率,造成投资收益降低,经营亏损。外省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深汕西的沙田加油站就有类似的情况。我们在进行财务分析时也发现,当车流量不变的情况下服务区密度加大,引起车辆进入率下降,收益大幅降低。因而实行服务区建设应先进行总体规划,征地预留,先疏后密,分期建设。由于在高速公路主体项目通车几年后,车流量大幅增加,后建的服务区内部收益率会大幅提高。
(三)投资规模失控,服务区搞大而全。只注重社会效益、忽略经济效益,造成投资过大回报率低,有些服务区的收益都不够支付利息。例如:外省某高速公路1996年9月-1998年9月两年间,6个服务区经营收入共1.9亿元,1998年平均每个服务区年平均收入1833万元,按30%计算毛利仅550万元,以服务区的规模,工资管理费至少需要350万元,净收益只有200万元,该项目一对服务区的投资额是6000万元,1998年的投资回报率仅为3.3%。据了解实际情况是:1998年6个服务区一共仅向项目公司上交了240多万元,共3.6个亿的投资回收只能是个奢望。若服务区长期经营亏损,不利于服务区的健康发展,必然会造成服务水平下降。我们在实施方案财务分析中也得到同样的结果:投资规模过大,内部收益率就会大幅下降。这样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重视。
(四)由于经营主体各异,缺乏统一性容易产生不良竞争,造成恶性循环。目前国省道上的不少服务项目存在类似的问题。
(五)目前我省服务区项目的经营多用承包方式,分散经营,由于承包者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对建立服务区品牌、提高整体形象不利。如深汕陆丰服务区、花清狮岭服务区都是个人承包建设经营管理的模式。
为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施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随着近期在建项目服务区规划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为了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愈显服务区一体化工作的紧迫性。工作小组按省厅要求提出一体化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三、全省服务区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方针
服务区一体化的总体目标:逐步建立完善的高速公路网络服务保障体系,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使之在经济上成为除主线收费之外的高速公路路产经营的另一个支柱产业,为我省高速公路还贷及投资建设滚动发展作出贡献。
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服务区一体化有必要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多元化规模经营,以区养区,以区建区,滚动发展“的实施方针。
(一)统一规划。就是要在满足高速公路服务的基础上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布局、间距、规模、建设实施时间进行统一规划部署。
(二)分期建设。服务区的建设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按不同时期的服务需求,进行分期建设,逐步完善。
(三)多元化规模经营,以区养区,以区建区,滚动发展。就是以高速公路网络为依托,以服务区为发展基地,开展除主线收费外的多元化规模经营,充分发挥统一经营规模效益的优势,以服务区养服务区,以已建服务区的收益建设新的服务区,不断滚动发展。
四、服务区建设的实施计划
分期实施原则:先建已通车且交通量较大项目的服务区,再建在建项目的服务区,先征地预留,再根据交通量情况分期实施建设;进而逐步完善服务区配套设施(某个服务区本身的建设,也应分期进行,根据需要分步分期实施)。
根据工作小组的调查情况,考虑各线之间的衔接点和全线车流量大小、间距适宜等因素,初步提出分期建设各个服务区的实施计划。具体实施建议如下(见附件三):
1、1999-2002年初步发展期
在发展完善已建、在建的鮜门、沙田、陆丰、花都、狮岭、浪网六个服务区的基础上,规划新建的服务区项目有:佛开的大雁山、虎门大桥的南沙、深汕东的田心、京珠北的小塘、京珠南的曲江、黄花湖,西部沿海的上川岛、开阳的阳江等八个服务区。
2、2003-2005年滚动发展期
项目有:广惠的沙埔、角洞、汕汾的铁铺、普惠的池尾、等四个服务区。
3、2006-2023年初步建立全省高速公路网络服务保障体系
项目有:京珠南的鱼湾、电湛的官渡、广肇的肇庆、第6页共14页
河梅的畲江、江中的横栏、京珠北的乳源、开阳的梁金山、西部沿海的崖南、广惠的沙河等九个服务区。
4、预留项目:
京珠南的太和、广珠东的石基。
5、缓建工程
由于布局不尽合理而缓建的项目有:西部沿海的雅韶、深汕东的惠来、广惠的百花等三个服务区。这些项目征地预留,视交通量发展的情况再定实施期或开发其他用途。
我们运用财务分析的方法,把以上实施计划与项目同期建成服务区的原方案进行比较,新方案投资额大幅下降,收益率提高,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五、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建议省厅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在实施一体化过程中协调专营公司与各大业主的关系,确保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权的集中统一,这是实现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的首要条件。
(二)需要各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从全省交通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省厅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的配合实施一体化工作。
六、组建服务区一体化专营公司的方案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首先要在组织上实现一体化,组建成立一体化专营公司是实现一体化的必要条件。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服务区一体化工作小组提出以下三种方案:
(一)以新粤公司牵头,各大业主入股联合组建专营公司(附件一)。
(二)以新粤公司及现有服务区专营公司为主体,各业主单位入股组建专营公司。
(三)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成立专营公司,将全省的高速公路(厅有投资的项目)服务区归由专营公司建设和经营;省已投资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等,至于加油站、快餐店、便利店用招商引资方式合作建设,实现一体化。方案一:由各大业主入股联合组建专营公司。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但若不对目前业主所属的专营公司进行业务合并,会形成多头分散经营的局面,这将给真正实现一体化经营带来较大的困难。方案二:以新粤公司及现有服务区专营公司为主体,各业主单位入股组建专营公司。既充分维护各业主的利益,又能通过对不同业主所属的服务区专营公司进行业务合并,达到一体化的目的。其主要优缺点如下:
1.新粤公司作为省厅驻外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其在引进国外资金、合作伙伴和先进管理方式上的作用。并能在服务区建设总承包的基础上与其他业主进行合作。
2.能充分利用各服务区专营公司在服务区建设经营管理实践中所造就的一批专业人才和经验,以及与合作伙伴建立了互利互信的关系。
3.专营公司在一体化规模经营中创造规模效益,由于服务区的产权、收益权属业主所有,业主能获得更多收益,从而解决了两者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由于部分业主所属专营公司已开展了较长时间的工作,若以此方案组建专营公司,可能会对这部分专营公司造成局部利益上的损失,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因而此方案需辅之于一定的行政手段才能实施。
方案三: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一体化。其优点是易于集中,能迅速组成专营公司。由于服务区产权、经营收益权属专营公司,有利于今后一体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按专业分类经营管理模式。但在目前高速公路投资主体各异的情况下,可能会损害部份业主的利益。
七、实施一体化的四条基本原则:
为维护业主利益,顺利实现一体化,制定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一)、明确在建项目服务区的产权及经营收益权归属各项目的业主所有;或省厅确定的其他权属形式。
(二)为实现一体化经营,目前各单位在建项目服务区的对外发包建设经营等工作必须暂停,待厅批准一体化方案后,再按方案实施。
(三)、对目前已在建的服务区项目,暂仍归业主管理,待厅批准成立专营公司,及交通集团组建业务划分时,以签订经济合同的形式,由业主委托专营公司统一管理。
(四)、对目前已经营或已建成的深汕西鲘门服务区、沙田加油站、陆丰服务区、花清狮岭服务区也要在实施一体化的大原则下,由专营公司、业主单位及经营承包者共同协商具体的实施办法。使之在一体化规模经营中产生规模效益及提高管理水平。
八、实施经营一体化的四个步骤:
步骤一、建议省厅行政发文,明确专营公司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指定专营单位,并由省厅或省厅指定的单位牵头,按批准的方案实施组建专营公司。由于服务区投资大,回收期长,建议省厅同时也将高速公路的广告纳入专营公司的经营范围。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善专营公司的初期现金流量的状况,另一方面可以把广告的经营提高到规模经营的层次,创造更大的效益,为服务区的建设及高速公路的还贷提供有力支撑。
步骤二、由专营公司与厅属各业主单位,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式,确定业主控股部份服务区经营权的受让。
步骤三、由各业主协助专营公司与各高速公路项目的其他股东,以赎买、补偿等方式实现股份项目服务区全部经营权的转移。
步骤四、将来时机成熟,对其它非省厅投资的项目,专营公司可以通过买断、合作经营等方式,对其它非省厅投资的项目服务区经营权进行控制,最终达到行业规范、规模经营、规模效益、规模发展的目标。
九、落实一体化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五项措施
在部、厅的指导下对在建项目规划设计进行调整。以原有各项目服务区的规划及交通部关于服务区建设的指引为基础,以满足高速公路服务的基本需要为前提,以实现更大的投资效益为目标,由专营公司针对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对全省高速公路网络服务区项目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规模控制、分期实施。
(一)规划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服务区的规划设计列入省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总体规划和服务区专营公司的工作范筹,给有关部门提供专业建议,以利于专营公司今后的经营。
(二)高速公路主体项目通车初期根据交通量原则上先按100公里左右设一对服务区;所建的服务区项目基本上应与高速公路主体项目通车同时建成营运。前期先建加油站、快餐店、便利店、公厕和停车区,待交通量增大后初需要逐步增设其余服务项目,确保高速公路上车辆人员的服务需求。
(三)对于原设计密度过大或联线总长不足60公里的而缓建的服务区项目,先进行区内绿化美化,或先建停车区、便利店、公厕等小型服务项目,这样既提高了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又为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四)对现已征用的服务区用地,原则上不做大的变更,如确需变更则用换征用地或重征用地的办法实施。对用地多的大型服务区项目,应先做项目总体规划,再根据需要进行分期建设;原征地规模过小的则应尽快作出补征用地方案,按基建程序补办手续。
(五)服务区建设一体化以新粤公司服务区建设总承包为基础,新粤公司将已签的服务区建设总承包合同通过一定的形式转由专营公司承接建设;未与新粤公司签建设合同的在建项目服务区工程由业主单位委托专营公司建设。
十、服务区专营公司的经营项目和经营模式
服务区的经营项目以加油站、便利店、快餐店为主;辅助设施包括:停车场、休息厅、公共厕所、汽车维修服务等。在厅批准专营公司实施方案后,由专营公司通过包装宣传将服务区招商项目推出市场,吸引投资者和资金(境内境外)。以招标的方式公平选择合作经营者为主,其他的招商形式作为补充。服务区的经营以引入高品牌、高知名度的专业公司进行连锁式经营为主,提高服务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及发挥整体品牌效应,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和车辆进入服务区消费。
十一、投资建设服务区的风险控制
1.风险主要来自行业竞争;目前国省道上的服务行业由于规划无序,油站林立,行业竞争使许多公路的服务项目经营陷入困境。我们实施一体化后可以克服上述问题,此项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2.在投资上要实行规模控制、分期建设、不搞一步到位,这样就能控制投资风险。
十二、服务区的融资模式
实行业主投资、招商引资为主、商业贷款为辅相结合;商业广告经营收入为补充。
1.业主投资:由于明确了服务区的产权,经营收益权属业主所有,服务区的征地、三通一平、加减速车道、通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业主负责投资。服务区房建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投资具体实施办法是:在新粤公司建设总承包的基础上,由各业主单位将原各项目服务区建设的预算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交一体化专营公司负责按计划分期实施建设。
2.招商引资:为了节省投资,提高服务水平,在业主投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专营公司通过向专业公司出让经营权的形式,由专业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完善服务设施。
3.以商业贷款作为补充,要求专营公司要有较高信用等级,建议专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注册资金由专营公司各股东按所占股份大小出资。
4.以高速公路网络广告的经营收入作为补充,滚动发展。
服务区一体化工作小组
二000年一月十八日
粤交人函[1999]3125号
关于组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专营公司的函
新粤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公司、公路建设公司、公路管理局、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交通实业投资公司:
为了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工作进程,经研究,厅原则同意组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专营公司。由新粤有限公司牵头负责组建专营公司的协调工作,商各股东单位签署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粤交计函[1999]2712号
关于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有关单位:
由新粤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公司等各有关单位组成的“服务区一体化工作组“上报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所提分期修建各个服务区的实施计划和五项措施,在建的各条(段)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均应遵照执行,近期服务区经营项目以加油站、便利店、快餐店、停车场、公厕为主,远期根据交通量增长情况再增加其他辅助设施。
三、关于组建服务区一体化专营公司方案,待省府批复交通集团组建方案后再研究确定。
广东省交通厅
粤交计函[1999]1665号
关于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工作小组的通知
新粤有限公司、省高速公路公司、公路建设公司、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局、广东交通实业投资公司:
鉴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是十分必要的。经研究,决定成立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一体化工作小组,筹备这方面的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
新粤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副组长:
省高速公路公司
副总经理
广东冠通高速公路路产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
成员:
省交通厅计划处
工程师
新粤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金道达公司开发部
副经理
金道达公司
主任工程师
省路桥建设发展公司
工程师
省公路建设公司运营部
工程师
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广惠项目部
副经理
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
助理工程师
省交通实业投资公司
助理经济师
请工作小组抓紧开展工作,提出具体方案及组建建议报厅审定。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服务区建设实施项目时间表
第5篇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危险源类别
重大危险源分为桥梁工程(基础施工、墩柱施工、桥梁架设);隧道工程;高边坡;爆破工程(爆破作业、炸药仓库);其它等五类。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划分
㈠重大危险源风险级别划分原则
风险共分为三级
一级: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危险源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的危险源;
二级: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危险源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般的危险源;
三级: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100-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危险源或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小的危险源。
㈡重大危险源风险的具体划分
1、桥梁工程指大桥、特大桥、特殊结构(形式)桥梁、跨线桥或现浇梁板的桥梁。
①基础施工:主要是人工挖孔桩、水上桩基础和扩大基础的深基坑施工。桩基施工风险级别定为三级危险源;如人工挖孔施工处于陡坡或悬崖上则可定为二级危险源;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定为二级危险源,2-5m定为三级危险源。
②墩柱施工:主要指高空作业。按墩高划分风险级别,10-30m为三级,30-100m为二级,100m以上为一级。
③桥梁架设:主要指梁体吊装、刚构或连续箱梁的挂篮施工、整体承重脚手架现浇梁体的施工等。其中,风险划分梁体吊装为三级,现浇梁板施工为二级,挂篮施工、斜拉桥和悬索桥架设为一级。
2、隧道工程:包括隧道的掘进以及竖井、斜井的施工。隧道按长度划分风险等级,1km以下为三级,1-3km为二级,3km以上为一级;如隧道地址条件复杂可适当调整风险等级。
3、高边坡:主要指切方和填方8m以上的边坡、半填半切边坡和弃土场边坡。按周围环境的复杂程度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等级,8-25m为三级,25m以上为二级,如边坡下有建筑物等情况可适当调整风险等级。
4、爆破工程:主要指路基石方爆破和炸药储存仓库。其中,炸药运输、路基石方爆破定为三级,炸药储存仓库定为二级。
5、其它重大危险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如行车较危险的施工便道,临时的设施或山体可能会对工程造成重大事故的部位;反开挖的涵洞基础施工可参考深基坑作业。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1、所有清单内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施工方案。遇有特殊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操作过程中把握不准的,还应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须报经监理、业主单位审批后方可按方案施工。
2、重大危险源施工前,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重大危险源施工时施工员、监理员、现场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三员”缺一,不得开工作业。
4、各种重大危险源施工期安全管理规定:
桥梁工程:
㈠基础施工:
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2、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3、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4、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水上基础、扩大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O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O.8m。
3、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4、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6、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7、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墩柱施工:
1、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6、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作业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栏。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4、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立柱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
5、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桥梁架设:
架桥机安装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的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待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顶推(或牵引)横移等项工作。
6、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根据龙门架的高度、跨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构件起吊和横移时的稳定。构件吊至墩顶,应慢速、平稳地、缓落。
7、吊车吊装简支架、板等构件时,应符合“起重吊装”中的有关规定。
悬臂浇筑法施工
悬臂浇筑采用行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
2、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3、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使用;
4、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置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应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固的脚手板上。
7、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l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
8、不得任意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9、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时,其位置、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经常进行检。
10、在底模荡移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11、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
12、滑动斜拉式挂篮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滑动斜拉式挂篮的所有活动铰、销、斜拉钢带等,其材质要经检验,并打上标记;
②主梁及其吊梁系统安装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加载试验。自行设计、加工的挂篮,首次使用前,应按最大施工荷载进行加载试验;
③挂篮安装时或主梁行走到位后,应先安装好锚固和水平限位装置,再安装斜拉带和悬挂底摸平台;
④在斜拉带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保持内外斜拉带受力均衡;
⑤底模和侧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将斜拉带和后吊带拆除;用手拉葫芦起降和悬吊底摸平台时,必须在挂手拉葫芦的位置加设保险绳;
⑥挂篮行走前应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行走时亦应密切注意有无异状,并慢速稳步到位;
⑦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锚固、水平限位、吊带和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悬臂拼装法施工:
龙门架或起重吊机进行悬臂拼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机的定位、锚固应按设计进行,并进行静载试验;
2、拼装使用的机具设备均应经过检查,如有隐患及不符合安全规定时不得使用;
3、构件起用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吊环部位有无损伤、结合面有无突出外露物;构件上有无浮置物件等;
4、构件应垂直起吊,并保持平衡稳定。在接近安装部位时,不得碰撞已安完的构件和其它作业设施;
5、运送构件的车辆,构件起升后(或船只)应迅速撤出。
6、遇有下列情况时,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在构件妥善处理后,暂时停止吊装作业:
①天气突然变化,影响作业安全;
②卷扬机、电机过热,或其它机械设备出现故障等。
缆索吊装法施工:
1、吊装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装时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安全带不得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2、牵引卷扬机启动要缓慢,行进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重卷扬机要协调配合,并控制好构件在空中的位置。起重卷场机木得突然起升和下降构件,避免产生过大弹跳。构件吊运至安装部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3、构件不能垂直就位而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斜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组卷扬机要协调动作。
4、缆索吊装大型构件时,应事先检查塔架、地锚、扣架、滑车、钢丝绳等机具设备。正式吊装前应经吊载试运行后方可正式作业。
5、缆索跨越公路、铁路时,应搭设架空防护支架。在靠近街道和村屯的地方应设立警示标志。
6、在主航道上空吊装重大构件时,宜采取临时封航措施。
隧道工程: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隧道开挖及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7、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8、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9、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10、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隧道内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
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烟,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9、采用人工点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燃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10、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1、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直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lm。
12、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3、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4、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洞内运输: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及防尘要求的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座,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6、在竖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
⑵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⑶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运送其它炸药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⑷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⑸司机在操纵卷场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⑹运送电雷管时应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⑺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
⑻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7、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隧道竖井与斜井
1、竖井和斜井的井口附近,应在施工前作好修整,并在周围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井中,发生坍塌。竖井井口平台应比地面至少高出O.5m,井口应有严密的井盖,只有当吊笼罐升降时才准许打开井盖。
2、装配起爆药卷应在距井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内进行。起爆药卷应由爆破工携送下井,除起爆药卷外不得携带其他炸药。
3、每次爆破之后均应有专人清除危石和掉落在井圈上的石渣,并应修整被打坏的支撑,待清修完毕后才准进行正常工作。
4、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末衬砌部分发现有落石、支撑发响,或大量涌水时,工作面施工人员应立即循安全梯或使用提升设备撤出井外,并报告处理。
5、在吊盘上工作人员的工具,应妥善地放在工具袋内,使用时应牢固地拴在身上或其他固定物上。不得将不使用的零星工具放置在附近的支撑上。
6、在井口及井底明显部位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竖井提升:
1、竖井井口应设防雨设施,接罐地点应设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掌管启闭。接罐人员均应佩带安全带,上下井的人员应服从接罐人员的指挥,通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器。
2、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吊桶必须沿钢丝绳轨道升降,保证吊桶不碰撞岩壁。在施工初期尚未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
40m;施工时吊盘下面不装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过40m;
⑵运送人员的速度不得超过5m/s,无稳绳地段不得超过1m/s;运送石碴及其他材料时不得超过8m/s;无稳绳地段不得超过2m/s;运送爆破器材时不得超过1m/s;
⑶提升钢丝绳应与吊桶连接牢固,保证在升降时不致脱钩;
⑷吊桶上方必须设置保护伞;
⑸不得在吊桶边缘上坐立,乘坐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超出桶沿;
⑹用自动翻转式吊桶升降人员时,必须有防止吊桶翻转的安全装置。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⑺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必须从地面出车平台进出吊桶,并应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双吊桶提升时井盖门不得同时打开;
⑻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⑼吊桶载重量应有规定,不得超载。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罐顶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2、罐底必须满铺钢板,并不得有孔。如果罐底下面有阻车器的连杆装置时,必须设牢固的检查门;
3、两侧用钢板挡严,内装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得装带孔钢板;
4、进出口两头必须装设罐门或罐门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距离不得超过0.25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0.2m。罐门不得向外开;
5、进出装碴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6、载人的罐笼净空高度不得小于1.8m,罐笼内每人应有0.18m2的有效面积。罐笼的一次容纳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7、提碴、升降人员和下放物料的速度不得超过3m/s,加速度不得超过0.25m/s2;
8、罐笼、钢丝绳、卷扬机各部及其连接处,必须设专人检查,如发现钢丝绳有损,罐道和罐耳间磨损度超过规定等,必须立即更换;
9、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设置可靠的防坠器,建井期间使用无防坠器的临时罐笼升降人员时必须要有安全措施;
10、罐笼升降作业时,下面不得停留人员。
高边坡施工安全操作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栓在树干或插固的钢纤上。绳索位置必须与操作位置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行人及车辆通行。
5、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6、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7、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如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作业。
10、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出现陷机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17、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爆破工程:
炸药的管理
1、炸药仓库必须由公安机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在编职工专门管理;
2、严格执行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手续,收存和发放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3、库内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的范围内;
4、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炸药物品堆码应用木板垫高200-300mm,起爆用电雷管应放置在民爆物品专用保险箱中;
5、储存量不得超过批准的储存容量,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内,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量引起燃烧、爆炸和引发散电流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留宿他人和进行其他活动;
6、炸药雷管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出库并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辖区公安机关监督销毁;
7、库内储存物品应设置明显标牌,不准靠墙堆码,离墙距离不小于0.2米。垛间应留有通道,销铵炸药垛高一般不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留管垛高最上层层面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6米。
炸药的运输
1、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工作由具有作业证的押运员担当,沿途不得装卸,途中停歇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运输到库后,由押运员、项目部炸药雷管进出库审核人员、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装卸炸药、雷管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炸药的使用
1、领料单位根据当班用量填写《炸药、雷管物品领用申请表》,技术部门主管爆破的工程师核定当班用量并签字,经安全部签字,项目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爆破员和现场安全员共同到库房领取,保管员开具发料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2、爆破作业时爆破员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戒哨和标志,爆破后,经爆破员及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3、当班(天)爆破作业时,由爆破现场安全员监督并负责填写《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使用登记表》,记录表要详细记录每个炮孔装药量及炸药的批号,特别要记清楚每个孔所装雷管的数量和编码,装药结束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签字确认。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器材由爆破员、安全员到库房办理退库手续,保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4、炸药雷管等器材物品从库房运送至施工现场后,应分别储存在专用临时防爆箱内上锁放在安全警戒线(点)内,并由爆破员或安全员负责临时看守。
㈢重大危险源的销号程序
对清单中的各重大危险源实施销号制度。施工单位在各个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部位施工完毕后,路网改造和危桥改造项目,5个工作日内提出销号申请,由监理单位负责核实。如审核未通过,监理单位应限期整改并重新提出销号申请,如审核通过,应报建设项目部核定并备案。建设项目部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安全机务科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外承建项目部根据业主的要求执行销号,销号后5个工作日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市局安全机务科备案。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和实际情况,对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变更,变更情况:路网改造和危桥改造项目由建设项目部上报市局安全机务科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备案,对外承包项目应及时报主管单位备案,主管单位同时上报市局安全机务科。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清单表格填写说明
㈠重大危险源名称及部位应填写标段号及桥梁或隧道的名称、危险源分类和桩号(部位)等。如桥梁工程按分类划分可能有三类重大危险源,则分别填写,名称和桩号可合并填写。
㈡简况中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施工方法。如桥梁工程要写明桥梁的跨度、墩高以及梁体的施工方法(吊装、挂篮或现浇)。
㈢施工时段按施工单位的进度安排填写。
㈣风险等级按风险划分原则和具体划分规定填写。
㈤施工责任人栏填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或具体分管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栏填写具体负责该标段的监理人员。
第6篇 公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根据有关法律及规定,结合我合同段实际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阶段重大危险源类别
重大危险源分为桥梁工程(基础施工、墩柱施工);高边坡; 1、基础施工:主要是人工挖孔桩的深基坑施工。
2、墩柱施工:主要指高空作业。
高边坡:主要指挖方和填方8m以上的边坡、半填半切边坡和弃土场边坡。
二、各种重大危险源施工期安全管理措施规定
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2、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3、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6、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墩柱施工:
1、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4、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
6、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作业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栏。
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4、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立柱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
5、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6、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6、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应根据龙门架的高度、跨度,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构件起吊和横移时的稳定。构件吊至墩顶,应慢速、平稳地、缓落。
7、吊车吊装简支架、板等构件时,应符合 “起重吊装”中的有关规定。
悬臂浇筑法施工
悬臂浇筑采用行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
2、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拉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在平台边缘处,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斜拉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板必须连接牢固;
3、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车、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严禁使用;
4、检查墩身预埋件和斜拉钢带的位置及坚固程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应根据作业点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挂篮使用时,后锚固筋、张拉平台的保险绳等应经常检查。底模标高调整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且作业人员应站在铺设稳固的脚手板上。
7、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速度应控制在0.lm/min以内。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
8、不得任意损坏挂篮结构及改变其受力形式。
9、使用水箱作平衡重施工时,其位置、加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给排水设施和方法,应稳妥可靠。施工中,对上述情况要经常进行检。
10、在底模荡移前,必须详细检查挂篮位置、后端压重、后锚及吊杆安装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
11、箱梁混凝土接触面的凿毛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
12、滑动斜拉式挂篮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滑动斜拉式挂篮的所有活动铰、销、斜拉钢带等,其材质要经检验,并打上标记;
②主梁及其吊梁系统安装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做加载试验。自行设计、加工的挂篮,首次使用前,应按最大施工荷载进行加载试验;
③挂篮安装时或主梁行走到位后,应先安装好锚固和水平限位装置,再安装斜拉带和悬挂底摸平台;
④在斜拉带安装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检查,保持内外斜拉带受力均衡;
⑤底模和侧模沿滑梁行走前,需将斜拉带和后吊带拆除;用手拉葫芦起降和悬吊底摸平台时,必须在挂手拉葫芦的位置加设保险绳;
⑥挂篮行走前应检查后锚固及各部受力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行走时亦应密切注意有无异状,并慢速稳步到位;
⑦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挂篮锚固、水平限位、吊带和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
高边坡施工安全操作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栓在树干或插固的钢纤上。绳索位置必须与操作位置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栓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行人及车辆通行。
5、清理路堑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坡面上的操作人员需戴安全帽。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6、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7、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如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作业。
10、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危险,水位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出现陷机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1、开挖土方,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17、开挖土方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四、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波
副组长:张彦仲、高建峰、王福利
成 员:王龙、赵中民、王牛小、张宏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技安科,联系电话:
小组职责
1、深入施工现场,各司其责,针对危险源从技术质量上把好关,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落实到实际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苗头及时给与制止和处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和监控,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正常进行。
五、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波
副组长:张彦仲、高建峰、王福利
成 员:王龙、赵中民、王牛小、张宏伟
工作职责
(1)、发生危险情况或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2)、组长接到险情后,分析紧急状态,确定应报警级别,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系统立即投入运作,根据情况在现场设立指挥所,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将人员和机械迅速撤离现场危险区域。
(3)、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应急所需的资源满足现场应急需求,与企业外应急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结构进行联系。
(4)、现场抢救组有项目书记杨勇负责,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伤员情况,制定抢险方案。联系就近医疗单位设备,医务人员,会同项目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处理工作。
(5)、技术小组:有项目总工程师李舰负责,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技术部门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其可操作的性的应急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技术储备,图纸。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响应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文件。
(6)、后勤供应组:由项目财务负责人郑建国,机料负责人部长王王大勇担任,制定物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物资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情动后,按照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物资资源道施工现场。
(7)、善后工作小组组长有项目书记杨勇担任,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跟踪工作,协助处理医疗救助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单位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索赔工作,慰问伤员及家属。
(8)、事故调查组有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主要保护事故现场,对现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技安科,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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