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规定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环保。
2. 适用范围
2.1本公司的各生产单位。
2.2危险物资及政府法规列管部品的储存、使用、安全、环保的控制。
3. 参考
依据iso /ts 16949:2009第:6.4。
4. 定义
无
5. 职责与权限
5.1采购:负责相关物资的采购。
5.2生管:负责相关生产物资的储存和保管。
5.3五金库房:负责相关非生产物资的存处和保管。
5.4使用单位:负责相关物资的安全使用和废弃物的集中。
5.5行政人事:负责沟通,协调及督导各部门依政府法规法令及公司规定的安全作业确实被实施,负责废弃物的委外处理。
6. 作业内容
6.1安全卫生作业流程:无
6.2安全卫生相关法律的收集及贯彻执行
6.2.1行政人事科针对国家有关环境、安全及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收集,并随时注意新法律和(或)新版本的法律的颁布,及时补充及更新。
6.2.2行政人事科收集到相关的法律后进行整理,对适合于本公司使用的条文,组织相关单位学习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讲解。
6.2.3公司各阶层主管利用相应的宣传(如*、公告等)方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环境及卫生等相关知识及意识的倡导。
6.3安全卫生委员会成立
公司可成立相关的安全卫生委员会并通过各种可行的宣传方式向公司各阶层人员传达及沟通,负责公司安全卫生组织工作,以及在公司有安全卫生事故时便于相关人员联络,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协助。
6.4安全性作业
6.4.1采用安全保护装置
在进行设备设施策划,及合理化改善时,应尽可能考虑员工安全性作业,采用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相应设备点检及作业标准上明确要求,如使用光电开关,冲压设备操作作业中采用磁铁拿取工件,冲压设备采用双手启动装置、夹治具上采用防护板等。
6.4.2个人安全保护装置的配给
对可能影响操作人员的身心安全职位,应给予操作人员适当的防护装置,比如防护服装、防护耳塞……等。
6.4.3安全教育训练
人事及部门主管应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及一般安全防护等相关方面的教育训练,并在每年排定所有员工关于安全卫生的定期教育训练,必要时可以聘用外部专业人员进行,具体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及《员工教育培训作业细则》进行。
6.4.4设备定期保养
公司相关设备应排定定期保养计划,避免设备故障造成安全事故,具体按《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6.4.5对于某些特定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工作,具体按《员工教育培训作业细则》执行。
6.5涉及安全或环保的危险物资
6.5.1采购作业要求供方的条件
采购应尽量选择符合政府法令法规规定的供货商或产品,避免有异常的产生。
6.5.2危险物资管理
对各项危险物资的标识、储存、领用、搬运,须依照《危险物资使用细则》实施。
6.6消防设施管理
各厂房配置之灭火器等必须维持应急状态,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验并记录于'消防设施日常点检表'(1)中,确保随时处于可以使用的状态。
6.7安全作业检查
6.7.1日常安全检查
依各设备建立设备点检表,确实做好各项作业条件的点检及确认,具体按《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6.7.2依法规程序操作,确保安全
各单位主管必须依《危险物资使用细则》,设备管理规定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要求督导所属,确实安全措施的实施。
6.7.3相关标识
人事部门应对相关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标识,使用部门对危险物资进行安全标识,公司应对相关通道及出口予以适当的标识,并确保通道的顺畅。
6.7.4现场环境的控制
相关人员应确保各工作场所保持清洁,具体按《5s管理细则》实施。
7. 相关文件
7.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qp6201
7.2《员工教育培训作业细则》 qw6201
7.3《设备管理程序》 qp6302
7.4《危险物资使用细则》 qw6402
7.5《5s管理细则》 qw6401
8. 相关表单
8.1消防设施日常点检表(1) qp6401011(074-1)
第2篇 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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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电规办[2001]0026号文)。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l.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管理工作程序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提高各级员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其能够承担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任务和职责。本程序中的安全卫生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教育、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全员教育、“四新”变工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复工教育。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
2.职责
2.1生产管理部负责提出安全培训需求并承担部分安全教育任务。
2.2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计划。
2.3技术、设备部门负责进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教育。
2.4特种作业教育、劳动卫生教育由生产管理部负责送培或聘人来厂培训。
3.工作程序
3.1三级安全教育
3.1.1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公司员工(包括高校、技校分配生、退伍、转业军人、调动、外聘人员等)制定培训计划,必须100%。
3.1.2生产管理部科对新进公司人员进行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做好登记。
3.1.3车间领导或车间安全员对新员工进行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做好培训记录。
3.1.4新员工分到班组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其进行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做好记录。
3.1.5生产管理部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存档。
3.1.6外来实习、学习人员比照执行。
3.2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教育
3.2.1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培训需求。
3.2.2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3.2.3生产管理部根据培训计划名单,组织送培。
3.2.4复训由生产管理部按照行业复训周期制定计划,办班复训。具体内容见《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3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3.3.1人力资源部及时制定公司新聘任干部培训计划,至少每一年对公司干部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3.3.2生产管理部实施教育和考试,做好相关记录。
3.4班组长安全教育
3.4.1人力资源部编制班组长教育计划,教育周期至少一年一次。
3.4.2生产管理部进行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3.5全员安全教育
3.5.1每年6月“安全活动月”期间,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组织各单位利用“40+4”学习时间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3.5.2党群部、生产管理部利用“安康杯”等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全员安全教育。
3.6“四新”及变换工种教育
3.6.1公司实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对涉及的有关人员,由技术、设备部门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6.2变换工种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并登记备查。
3.7职业健康教育
3.7.1对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生产管理部提出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制定劳动卫生培训计划。
3.7.2市防疫站的工业卫生医师在做职业健康体检时,根据培训计划同时进行集体劳动卫生教育。
3.7.3 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不定期地邀请工业卫生医师来公司对有关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卫生教育。
3.8复工教育
3.8.1职工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车间负责对其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3.8.2职工工伤伤愈,上岗前,生产管理部帮助其回忆事故经过,分析原因,进行教育。车间、班组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3.9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
4.引用文件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5.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卡 保存期限三年
特种作业培训登记表 保存期限三年
6.修改记录
第4篇 小学各室管理人员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书
徐鲍小学各室管理人员安全卫生工作责任书
一、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学生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由责任人(乙方)与学校(甲方)签订本责任书。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繁琐性,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部门安全工作,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2、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从部门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能确保学生安全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和安全教育制度,以及节假日值班和夜间巡逻制度,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度等,做到层层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事故责任分摊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方案、《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3、健全学校保卫机构,不断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学校保卫组织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管理。学校各部门应加强对财务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图书室、广播室、体育器材室及其它功能室的管理,做到物防、技防、人防(即“三防”)的有机结合。
5、加强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教育,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学校后勤人员和科室成员以及值班教师应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要把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盗、防毒、防触电和防拐、防骗、防震等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使学生懂得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逃生的能力。
7、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加强卫生监管,同时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及其它变质、不卫生的食物,不要私自采摘野菇、野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总值人员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保持校园文明整洁。
8、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周一至周五的各室管理人员禁止无故离岗,值夜班的内保人员准时到班,加强巡视。双休日义务值班的人员应及时交接班,保证24小时不脱岗。
9、加强学校组织学生游玩、*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当日值班行政及值班教师应精心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无意外事故发生。
10、学校领导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主要查安全思想意识是否到位,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查安全死角是否消除。对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开展责任考评记载,并把执行责任的情况与责任人的年度考核、评先和评优结合起来。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徐鲍小学(公章)乙方(管理人员)
甲方负责人:(签名)(签名):
第5篇 物业公司安全卫生护具管理工作程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定用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方法,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
3.0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
3.2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防护用品的领用及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1.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识别,确定各岗位服务作业所需防护用品种类及数量,形成《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
4.1.2个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确定,应充分保证员工作业安全,根据公司当前物业管理服务过程特点,并参照执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4.1.3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组织采购和发放。
4.1.4当发生作业条件(环境)变更或增新的服务项目,需要增加防护用品种
类时,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负责配备,同时更新《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2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与保管。
4.2.1公司所需防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按《采购控制程序》
和《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对防护用品供应商评估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防护用品生产、销售资格。
4.2.2防护用品发放前,防护用品的贮存保管必须按《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建立台账,明确存放地点和贮存条件,并实行定期检查。
4.3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4.3.1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的规定,需要配备防护用品的岗位,由其所在部门负责统一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
4.3.2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时必须明确保管责任,确保防护用品得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a)仅属某位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其本人负责保管;
b)由当班人员集中使用的防护用品,部门负责人指定存放地点,并指定保管责任人;
c)对需集中加锁保管的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需要使用时,员工能够方便取得。
4.3.3防护用品应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对于已经发生损坏,影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采购。
4.4个人防护用品保养
4.4.1按《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制度》的规定,需定期消毒/清洗的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进行。
5.0相关文件
5.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zh*-ohs-06-jl-01)
5.2《采购控制程序》(zh*-qp-11)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zh*-qp-10)
5.4《仓库管理规定》(zh*-qp-11-w*-01)
5.5《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政府文件)
5.6《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府文件)
6.0质量记录
6.1《物品领用登记表》(zh*-qp-11-4/a)
6.2《物品采购申请表》(zh*-qp-1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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