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1、全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工作从“要我安全”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安全”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全体员工在思想认识上,要有工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认识。
2、转变安全观念
创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一项无形资本,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正确认识和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努力实现科学管理,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首先是夯实基础工作,健全管理软件包括各类原始记录、标准、规范、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等。其次是实行全员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仅依靠少数安全专业人员去管理现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职工主人翁意识,把专业职能管理基层管理和群众性的“自我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岗位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行动,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依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企业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企业安全”转变到“企业自己要安全,企业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5、强化全过程文明施工,细化管理环节
安全生产是一项自始至终的工作,是一种全过程管理和多因素管理,必须长抓不懈;同时创建文明卫生工地活动也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用抓好文明工地建设确保安全达标。在抓好全过程文明工地建设中,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责任体系及落实相应的组织,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确立文明施工及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制订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方案,确立领导组织网络、技术保证措施等,工地根据实际设专职安全员,公司设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督促,并将现场安全文明达标创建工作纳入综合管理,实施定期综合检查,公开评比,奖优罚劣。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固然可以大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被管理者产生依赖思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化。因此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同时也有各项义务,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等。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专业的职能管理与职工的“自我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7、实施“以人为本”战略,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素质。
以人为中心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着眼点和指导思想。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突出人的主导作用,特别是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教育学习。一是制订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按计划定期有步骤地实施,并及时予以考核,将成绩公布于众,不合格者进行待岗培训;二是不定期培训,充分利用雨天及其他休闲时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三是开好班前安全会,强调安全操作规程,使安全意识在职工中入心入脑,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四是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如安康杯知识竞赛、百日安全赛等活动,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职工安全素质均得以提升。
8、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检查仅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发生了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决不搞形式主义。要通过执法的严肃性促进建筑企业自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性体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发生,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2篇 加强物料提升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机是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一种输送物料的垂直运输设备,因其使用方便,价格低,投资少,见效快,在装修阶段作为主要的垂直运输设备,被广泛采用。随着安全管理的深入与施工技术的发展,新型物料提升机得到普及,发生在物料提升机上的事故有所遏制。但从使用状况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甚至长期滞留安全隐患得不到解决,应当引起各级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选配不力,安全意识差。有的企业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差,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工作来抓,设备管理未配备专职人员,个别机械操作人员不能持证上岗,甚至任何施工人员都可随意操纵设备,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与纠正。
(二)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产品,各项技术和安全性能差。当前,物料提升机多数是由小型生产厂家制造,个别生产厂家只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置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迎合市场心理,偷工减料,疏于管理,在用料、截面尺寸等方面不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个别施工企业为了满足施工急需,只图便宜,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在无设计的情况下私自组装拼装,没有严格按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规格执行,制作质量粗糙,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三)物料提升机附墙架设置不合理,整体稳定性差。新型物料提升机的稳定性要体现在架体与主体的刚性连接上,这是与旧式低架物料提升机靠缆风绳固定的主要区别之一。新型物料提升机大多数是自升式,不使用缆风绳固定(这就要求与墙体连接应按物料提升机使用说明书进行施工安装)。而不同的制造厂家对物料提升机与主体连接方法的设计又各有不同,拆装简单的钢管扣件式固定方法在施工现场广泛采用,相应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连墙壁杆里外不加短管或固定不牢,施工中随意拆除连墙件等,严重违反《龙门架与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给施工现场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
(四)安全装置不齐全。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位器、安全防护门、缓冲装置等。目前,由于个别厂家生产物料提升机的停靠装置与断绳保护装置设计不科学,使用不方便,在部分施工工地,安全停靠装置与断绳保护装置常常闲置不用。另外,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部分低架提升机直接作为高架提升机使用,相应的安全装置,如下极限限位器、超载限位器、缓冲装置等没有配备,而且吊篮未改为吊笼,摩擦式卷扬机未改用可逆式卷扬机,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另外,多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门不齐全,楼层口防护门、吊篮前后防护门、进料口防护门等,没有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上述问题已成为施工中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一)提高安全管理意识,扎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思想重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安全管理注重人的因素,强调对人的正确管理,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与规章,用制度来制约、用标准来衡量人的行为。
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是核心。我们必须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培训教育工作,从安全意识、技术知识、操作技能等各个方面入手,为各级各部门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意识与人的行为高度融合可大降低伤害事故发生的频率,就设备操作而言,由于生理、心理影响及安全素质的差异,机械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很大程度受人的影响。因此,采取针对激励的方法和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些工作就显得万为重要;此外,反复深入地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和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思想教育,使之养成认真仔细的工作作风,克服冒险蛮干,急于求成,不讲究方式方法的错误思想,也是搞好安全生产避免伤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正确选购与使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首先,必须对生产厂家进行综合考察,最大程度地购置安全系数高、设计合理、适用生产的机械设备,建立设备购入登记制度,谁购入、谁负责。其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施工企业的严格验收,按规范进行安装,安装完毕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升式物料提升机每提升一次,检查验收一次)。安装必须充分考虑工作空间,环境的安全,保证操作者能够安全有效地工作。第三,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存在的隐患部位。对于改造的机械设备,必须都能达到设计要求,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报废处理。目前应逐渐淘汰摩擦式卷扬机,加上磨擦式卷扬机下降速度由人(司机)掌控,没有机械机构的控制,加上司机的随意性,降落速度过快,刹车过急容易造成吊篮损坏、脱轨、架体开焊变形等,使用磨擦式卷扬机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起升机构不宜采用重物自由下降的结构”的规定,损坏较快。另外,《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已颁发十年有余,新型产品已基本定型,应尽早加以修订。
(三)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这是抵制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一道重要防线。一些小型企业,不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单纯追求价格低廉,不考虑性能及内在质量,无论是在材质还是在隐定性、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许多问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部有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这是从源头上禁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的有效措施,也是物料提升机运行安全的有效保障。
总之,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绷紧这根“弦”,在管理上深入细致健全制度,在技术上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真正把机械设备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3篇 如何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因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危险性大而被列为危险性较大设备,因此,它必须由一个统一的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以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专业化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1 建立起重机械设备档案,完善技术资料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设备安全状况的原始记录,是管理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分析设备的安全状态、安排检修计划的第一手资料,因此,建档是起重机械设备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达到对起重机械设备监控的一种有效手段。
各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把每台起重机械设备都逐一立卷归档。起重机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文件;安装地点;起用时间记录; 日常使用、保养、变更,检查和实验记录等;设备、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存在的问题及评价,使用单位还应收集设备电器原理图、设备结构图、设备易损件图,对于使用时间较长或因产权交接过程中,资料损失或不全的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实物测绘,尽量使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2 努力提高基层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素质
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是起重机械设备最紧密的一级管理者,也是上级主管部门获得设备运行状况和有关信息的直接提供者,因此,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直接影响着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该设备的重大决策.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要对直接能解决的问题要尽量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对设备管理人员应建立奖惩制度,每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各自所拥有的起重微型机械设备综合评定一次,确定相应的等级,然后确定对基层设备管理人员的奖罚,对那些优秀的负责任的设备管理人员应重奖,相反,则应重罚。
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的直接驾驭者。作为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每天的运行记录、交接记录,而不能只考虑经济利益,只记每天的任务调派记录;操作人员应爱惜自己的设备,积极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健康正常的运行。
3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力保资金到位
维修,保养是起重机械设备能否保持后续生命力,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对基层起重机械设备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使用单位一味强调单位资金紧张,拿不出一笔费用对设备进行维修,造成许多设备该修的未修,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作为使用单位的领导,应克服这种狭隘的想法,要着眼于设备的生命,不要因为眼前的困难,从而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而应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在设备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把资金投入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中去,做到细水长流,以确保使用设备创造剩余价值。
4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和监管力度
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由于该类设备的特殊性,国家规定必须开展的一项综合性技术评定工作,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检验资格的部门进行。通过检验更好地掌握了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实际安全状况,提高各使用单位对设备管理、使用的重视程度。通过检验查出隐患,立即下发检验报告书和整改通知书,使整改率大大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使用单位也都充分利用开展检验工作的开展,积极筹措资金,进行维修,确保检验一次过关。检验工作的开展,增强集团公司对各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强了他们对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的自觉性,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了事故发生率。
5 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隐患整改的力度
起重机械设备的检验部门,对每台起重机械设备的隐患进行分类,确定必须立即整改的关键性项目,限期予以完成,并实行跟踪服务促整改,对于一时确实难以整改的,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分类负责,一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该停止使用的就停止使用,决不姑息迁就。
第4篇 小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丰安小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治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1.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按时放学,实行“清校制”。在规定的放学时间后,不得有学生留校,每天下午放学值周教师必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学生全部离校。
2. 严禁引导学生提前到校,晚上放学后,不得留学生补课或安排学生做其它事务。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 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校后,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
4. 加强课间安全巡护工作。值周教师按照值周领导分工安排,分楼层管护学生课间活动安全,严禁追逐打闹,滑楼梯扶手等现象发生。
5. 中午所有带班同志必须全程负责该班学生中午在校期间的安全纪律,负责夜班值宿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值宿纪律,负责在校就宿学生安全。
6. 任何班级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意由家长或其亲戚将学生带出校园,学生在校期间出校门,须由班主任出具手续,经保安确认后,方可离校。
7. 任何教师在课上无论什么原因均不得将学生拒之教室门外。
8. 严禁私自调课,随意改变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
9. 任课教师须按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迟进课堂、下课拖堂。
10. 重点关注身体有异质的学生,合理安排他们的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保证其在校安全,并通知监护人,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1. 班主任必须掌握本班学生当日上、下午到校情况,对迟到学生要查明原因,对缺席学生要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值周教师必须了解各班出勤情况,做好记载。
12. 所有班级学生早自习时间一律不得进行室外打扫,必须在班参加自习。确因环境整治需要,可由值周教师安排值周班级少数学生进行短时间整理。
13. 值周班级学生的值周工作必须在全校放学之前完成。学校集队放学时,该班学生必须按时到队,准时离校。
14. 严格执行路队护送制度。在规定的区域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送或擅自改变护送方式或路线,否则责任自负。以年级为单位放学,任何班级不得拖延时间。
15. 严禁以布置超量作业作为惩罚手段。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第5篇 浅议如何加强水利企业安全管理
安全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也是衡量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尺。在现实中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做为水利企业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尽心尽力。随着水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尤为重要,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一、提高认识 强化企业安全管理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使水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走向合理化、规范化建设。
3、建立企业长效的安全培训制度,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员安全业务素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坚持“依法培训、质量第一、服务基层、方便企业”的方针,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培考分离的原则,按照不同类别和岗位层次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仅要看是否进行了培训,达到了多少人。更重要的是要有针对性、抓难点、填空白点,扩大受训覆盖面,提高培训教育质量,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同时,施工人员必须要进行岗前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持证不上岗,真正做到安全第一。
4、提高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水平的途径
提高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组织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学习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通过在生产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案例分析等形式吸取经验和教训,使其做到真正懂安全,会抓安全,会管安全,做到能安全操作。
5、加强安全监管、整治力度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有效办法和手段,拿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严查严处,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石心肠抓好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明确每项工程的具体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安全隐患整改处处有结果,对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发生伤亡事故、损害人身健康和造成物的损坏等),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失控是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本原因。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工程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不安全状态、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第6篇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
摘要: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是实现铁路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的有效途迳。为此提出应注重班组责、权、利的统一对等,重视班组长的选拔和任用,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安全文化的合力。
关键词:班组;管理;自控能力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人员、设备、材料、作业过程、环境等因素的有效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实行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后,客观上要求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站段的独立作战能力,而班组必将成为现场安全管理的主体。尤其是在大跨度域外管理、组织结构扁平化、信息化的条件下,如何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现场自控能力,是当前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课题。
1 班组责、权、利的统一对等和规范落实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保持班组安全的长期有序可控,首先要保证班组责权利的统一和对等。目前对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统一明确的,但如何加强,考虑较多的仍然是如何强化班组的安全责任,以及在失责的情况下怎么样去考核。现在的班组是1个人干,3个人盯着看,干的活越多,出问题的概率也就越高,被考核的力度也就越大。而且站段对每位干部每个月被发现的安全信息都有量化的考核指标,班组无疑成为众矢之的。作为安全生产“桥头堡”的班组,责权利明显失衡。
从管理学的一般意义分析,班组作为基层组织,维系一个组织有效运转的基本要素是在承担必要职责的同时,必须有相匹配的权力保障责任履行,有合理的利益驱动以强化责任落实。有责无权,必然导致责任的虚化和落实不力。若拥有责权但无利益,短期可以,长此以往,不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
加强班组安全管理,首要解决的问题是系统考虑班组的责权利。①合理界定班组的安全责任,细化班组的安全职责,减轻班组在日常事务中的负担;②赋予班组安全生产必要的财权和事权,在大量域外管理存在的情况下,必须要有相应的授权;③必须提高班组的待遇。班组是保安全的关键,单位经济利益分配必须向生产一线倾斜,评先、评优、学习、疗养等方面要侧重一线职工。
2 选好用好班组长
(1)高度重视班组长的选配。把班组中业务精,管理能力强的人选到班组长的岗位,将站段的干部、大学毕业生等人员以站段安全员的身份进入班组,成为班组长的助手和班组生产的业务指导。对优秀的班组长提升待遇,但不一定要调离岗位。有些职工在班组长的岗位上干的很好,提拔到车间或者职能科室,未必就能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班组长管理能力提升的过程,根据20/80法则,抓住了这个关键的少数,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2)加大对班组长的培养力度。班组长选配到位后,不能放任其自然成长,要对他们手把手地教方法,从生产组织到人员管理,从安全重点到技术关键,从班组一日工作规范到各车间的班组长例会,都要制定专门计划,并给予精心指导,使班组长在组织的日常培养中尽快成长起来,独当一面。
(3)用好班组长。班组长的选拔、使用、培养、激励、考核、优化等方面要形成闭环。现在站段推行比较多的是作业闭环,安全信息从采集到解决的循环,在用好班组长上还没有形成闭环,在对班组长的培养方面,措施不多。有效的管理必然是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人员配备作为管理的职能之一,闭环是检验其有效性的重要原则。
(4)在班组建立首席技工制度,每个班组配备至少一名首席技工,使其成为班组长的得力助手和安全生产的可靠支撑,并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
3提升班组管理水平
(1)安全是班组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是奋斗的目标,也是检验的标准。在事故致因的人、机、管、环四要素中,管理是最薄弱的环节,是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班组长由技术出身者较多,对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掌握不够,管理方法大多是就事论事,虽然有愿望学习现代安全管理基本知识,但由于培训内容不切实际、重业务轻管理等诸多原因而较少接受系统的管理知识培训。从兰州铁路局的“10+1”现场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和安全管理能力讲座中,两轮管理知识培训的实际效果看,不论是集中办班,还是送教上门,深入站段、车间、班组授课,都受到班组长等现场管理人员的普遍欢迎。这些新知识、新技能的专题培训,给班组长搞好管理开阔了思路,传授了方法。
(2)从理论的高度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班组管理的规范化和创新。从对生产一线班组培训需求的调查分析,绝大多数的班组长都是业务方面的骨干,平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业务知识,但要把经验管理上升到科学管理,很多班组长感到无从下手。调查中发现,班组长希望培训的内容首先是如何了解职工心理,其次是沟通的艺术,有效管理的方式方法,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规划,定期对班组长进行系统地培训,把先进的管理方法、技能运用到班组管理中,并从时间、经费、人员等方面保证培训的效果。
4 全面实施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仍然是班组安全省理的主要手段。在实践中并不是没有实施目标管理,而是不系统、不全面。原因是缺乏对安全生产规律的科学认识。安全目标的实现需要人、机、管、环四要素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班组实施目标管理,就是要努力构建以两纪一化保安全(人)、技术装备保安全(机)、科学管理保安全和治安环境保安全的“四保”目标管理体系,四要素之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少任何一个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安全生产的隐患。在总目标下,以管理为主线,分解实现总目标的4个要素,确定在一个时期重点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铁路职能型的组织结构,班组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考核、检查、评比的项目众多,每个班组的台账就有十几本,每天记录这些台账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再专注于安全,往往会心有余而力不足。考核的项目必须与安全目标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目标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大,班组有一本生产日志就能满足要求。
对班组的衡量标准要有动态性。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目标的可实现性,太高或者太低,甚至没有目标、标准,都不符合目标管理的基本内涵,而且要随着班组安全管理的逐步深入,适时调整目标,及时纠正目标执行中的偏差,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统一起来。班组安全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会有反复,不能认为达到标准,现场自控能力就提高。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决定了班组安全管理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5 培育班组安全文化
班组安全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形成具有班组特色的安全管理文化,实现班组安全的健康稳定运行。班组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系统性的设计,好的管理方法总是先设计并在实践中反复完善才形成的,这是传统管理中缺失的重要一环。大家都希望班组能提高现场自控能力,但自控是要有条件的,如前面提到的责权利、班组长的选配、管理知识的培训等方面,这些基本的要素不具备,所谓的自控只能流于形式。自控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前的预想和设计,班组安全管理也不例外。必需从班组管理的系统性出发,对班组进行整体设计。如班组的愿景、必须实现的目标和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基本的行为规范、组织结构、作业流程、信息化、环境建设等,都要有明确的奋斗方向、操作程序、奖惩标准等。在管理中对班组自身涌现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逐步提炼和升华,使之成为班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结合起来,促进班组安全文化的形成。但面对班组数量多、分布广、水平不一的现状,要迅速提高班组的安全文化理念,比较有效的途径是立标杆,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形成安全文化的合力。
第7篇 加强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平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制度,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8篇 加强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
安全工器具是生产班组安全从事运行、维护、检修、抢修工作最基本和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因此,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工器具管理这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有些单位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不重视,管理不到位或方法不对,以致无法规范日常的管理工作。没有专用的电气绝缘工具室,工器具随意分散存放,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过期或根本无试验,不合格工器具与合格的工器具混放,验电笔不发报警声等。这些现象容易导致员工领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到检修、抢修现场,埋下了安全隐患,严重的甚至导致人身事故的发生。
要管好安全工器具,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台帐规范,信息清晰
认真盘点所有的安全工器具,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登高工具、起重工具等类别分类建立台帐。台帐应能清楚地反映安全工器具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购买日期等重要信息,并根据工器具变动、报废、新增等情况及时更新;台帐要有统计日期、制表人、核对人和保管人,由制表人、核对人和保管人对台帐的准确性负责,运行维护单位要严格考核制表人、核对人和保管人,确保台帐与实际相符。
一旦发生与工器具质量有直接关系的人身事故,如果建立的台帐能准确清晰地反映安全工器具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购买日期这些重要信息,就能准确掌握本单位安全工器具情况,及时停止使用或报废某厂商的工器具,用合格的工器具补充或更换,可以有效防止员工领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到检修、抢修现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 分类存放,对号入座
按工器具类别分类建立台帐后,应设专用房间存放安全工器具,并设专人管理,逐个编号。编号要清晰、统一,不易脱落。合理设计存放柜,尽可能一个间隔存放一种安全工具,间隔对应工具编号,使工具与间隔对号入座。这种存放方式便于保管人员检查,不会出现混放、堆放的现象。
可以把工器具相应的试验标签贴在存放位置,安全工器具对号入座,领用时可以非常方便地看到领取的工器具是否试验合格并确认在有效期内,有效防止员工领用过期的工器具。
3 定期试验,确保合格
安全工器具须经国家检测中心试验鉴定,并经试验合格方可使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对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周期和试验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如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绳等要求每6个月就进行1次交流耐压试验;绝缘棒、绝缘挡板、绝缘夹钳等要求每年进行1次交流耐压试验;登高工具(如安全带、安全腰绳、脚扣、升降板等)要求每半年进行1次净拉力试验。经过试验的工器具应有试验合格标签和试验报告并记录在案。
运行单位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的各项规定,并且应建立严格的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考核制度,禁止和严肃处理使用过期或未经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4 认真保养,及时添置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确保安全工作的前提,因此,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工作显得格外重要。要做好工器具保养工作应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1) 加强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员培训,使保管员熟悉掌握工器具的检查方法。
(2) 所有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周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时检查发现安全工器具存在的问题,及时作相应的处理。
(3) 安全工器具在领用前,保管员应对被领用的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工器具合格才可以给员工领用,领用人员应签名确认。使用完后,保管员应认真检查交回的工器具,无问题方可对号归位。
(4) 在日常保养中若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缺陷不能有效使用的工器具,应该立即作报废处理,并在台帐中做好记录,同时,应及时补充添置新的合格的工器具,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合格工器具进行日常的检修、抢修工作。
第9篇 加强自备电源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经济持续的高速发展、拉大的电力供需缺口,给自备电源系统搭建了一个施展“才华”的天然空间。然而,由此也带来了许多令人悚目惊心的安全隐患、甚至事故!近期以来,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对电力供应中断期间,部分企业或用户“东拉西扯”造成自备电源对公共电网反送电、酿成人身伤害事故屡有报道。在2006年和2007年两度发生拉闸限电前夕,各地各级电力供应和监管机构也屡次公告,凡具有自备电源的企业与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行业技术规定,限时到当地电力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纳入安全管理,防止自备电源向电网反送电。然而,个别自备电源用户对电力供应和管理部门的苦心警示置若罔闻,一旦因自备电源向电网反送电,造成用户人身事故,自备电源单位对事故讳莫如深,电力供应单位也怕“引火烧身”,惟恐避之不及。这种现象的发生,不仅电力工作者要高度重视,我们广大自备电源用户也应该深思。
加强自备电源用户的技术管理
1)自备电源开关(断路器)和工作电源(市电电源、公共电网)开关要分别独立设置,用户千万不可为了节省费用合二为一;自备(工作)电源运行期间,自备(工作)电源系统与工作(自备)电源系统之间,在各方面至少设置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如:设置一组隔离开关(即通常所说的设置一组隔离刀闸),并拉开该组隔离开关,这是杜绝自备电源向电网反送电的重要技术环节。
2)应通过技术措施保证工作电源开关未退出运行,备用电源开关不能投入运行。或者备用电源没有退出运行,工作电源不能转入运行状态,对手动操作的开关设置机械闭锁,电动操作的开关要设置电气或逻辑闭锁,如:备用电源开关的合闸回路串接工作电源开关的常闭辅助接点来实现。
3)为了保障负载安全运行,一般情况下,备用电源应在建立额定电压后,逐路恢复用电设备运行,禁止备用电源带负荷零起升压。
4)为了缩短供电中断时间,可以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或者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但市面上的此类设备质量参差不齐,要选择质量有可靠保障,并经过电力产品技术监督权威部门认可,可以入网运行的产品,以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
5)设置了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在工作电源、备用电源都不具备运行条件时,要保证任何一路电源开关不会自动合闸,但任何一路电源具备运行条件后,也只有通过人员操作才能投入运行,以防设备突然加压对在负荷回路进行其它工作人身的威胁。同时要设置工作电源、备用电源电压监视装置。
6)备用电源要有足够的容量,相对总负荷还要有一定的冗余度,以保证大容量负荷顺利启动。
7)若因负载回路短路或其它短时不能消除的故障而引发电源失去时,要保证备用电源不会自动投入运行,以防事故扩大。
8)一路负载只可设置一个备用电源,不可设置几路备用电源,以杜绝非同期并列造成电源设备损坏!
9)备用电源的保护装置要科学合理,保护动作值不要设置过大,以保证自备电源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1o)自备电源投入运行前、后要及时通报当地的电力生产调度机构,以利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11)要对有自备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用户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清理自备电源的使用情况,认真审查用户自备电源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申请、验收程序,是否采取了必须的机械闭锁防止反送电措施,操作规章制度是否完备,用户值班员是否执证上岗,确保用户值班员工的上岗资质和能力等。对不具备安全用电条件的用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用电管理人员定期对自备电源用户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特别是对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抓紧整改,对违反《自备电源客户用电协议》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好记录。
12)电网管理机构要把握住用户自备电源的安装、并网、运行关,严格执行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投入使用的有关规定。凡有自备电源(备用)电源的用户,在投入运行前要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签定协议,必须装设防止向电网返送电的安全装置(如闭锁装置等)。凡需并网运行的电源必须依法与供电企业签定《并网协议》后方可并网运行。
13)加强对有自备电源和备用电源用户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备的用户档案资料,在电气一次系统图和线路图上有完整的体现。依法监督用户认真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的电力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指导用户建立健全产权范围内的设备检修和运行台帐等基础资料,制定相关的制度,确保自备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正确投停。
14)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进行危险点分析,认真做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技术措施。需要停电的工作,特别要断开有可能倒送(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对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必须挂短路接地线,在工作地点两侧必须挂短路接地线,从而切实防止发生返送电造成的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强化法制教育
首先,公共媒体和电力新闻机构,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的宣传,让大型用户理解“多家办电、一家管电”的道理。供电部门要和有自备电源系统的用户签定供电合同,以确立违约责任。所有未经供电企业同意而擅自接入(供出)的电源或自备电源以及其它电源私自并入电网的,均属非法行为,必须严厉制止。其次,重要用户和供电企业在供用电合同中,应当明确重要用户接入系统方案、供用电双方的产权分界、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安全管理责任、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配置、供电中断情况下的非电性质保安措施等内容。还有,重要用户和供电企业在并网调度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并网条件、并网方式、负荷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应急处理程序、有效通讯方式、重要用户运行值班人员资质要求和安全责任等内容。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重要用户安全供用电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单位和个人投诉,依法查处违法供用电行为。
结论
由于我国经济持续的快速发展,电力供应在一些时段内还难以满足广大用户的理想要求,这就要求供需双方相互配合,共度“难关”,共同奔向柳暗花明的明天。
第10篇 加强班级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一、充分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措施,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抓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在小事中渗透安全意识,养成注重安全的习惯。
每次下课的时候,教育学生不要跑出教室,避免与其他同学相撞;每次参加学校的*活动,教育指导学生列队安全有序的走到操场集合。让学生养成守秩序的良好习惯。
三、以学校活动为依托,开展安全教育。
学校安全宣传活动是学生获取安全知识的主阵地,有着得天独厚的教育条件,可以进行正规化、系统化、经常化的安全教育。在活动中,结合学生实际,将校园安全、校外活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紧急避险等内容纳入其中。在学习方式上,利用黑板报、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教育。学生的学习兴趣浓厚,态度积极,在不知不觉中就掌握了大量的安全知识。活动不光让学生掌握了安全知识,还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制定班规,严肃班纪。
良好的习惯都是从教育开始的。为尽快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我制定了班级规定,提出了“六不准”的行为准则,即:不玩危险物品,不私自下河游泳,不追逐打闹,不和陌生人随意接触,不随意攀爬,不准在楼道里做游戏。这样安全教育工作就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规则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五、参加学校常规活动,文明守纪,安全第一。
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要求学生进场和退场做到快、齐、静;禁止拉扯打闹,禁止有意在门口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必须奋力向后退,并积极救助压倒在最下层同学。严格路队秩序,整理队伍,清点人数,做到迅速、整齐。同时,叮嘱自己回家的学生注意途中个人安全,不在外逗留。
六、教育学生学会自护。
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有效的方式是在小事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各种机会丰富学生的自我保护体验,创设各种情境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使之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沉着对付突发事件。
七、细致引导,让学生远离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使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危险。学校是公共场所,人口密度大,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不断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导之以行,就是要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规范学生不参与不科学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远离安全事故。
八、与家长沟通,发挥家庭的教育作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行为方式有重要的影响,家长的言传身教,可使其安全意识得到强化。在教育学生的同时,我班加强与家庭的合作,班主任与家长联手,时时关注孩子言行,了解孩子思想动态,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必要时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以取得教育的最佳效果,做到家校合一。
九、校外安全,不容忽视。
在搞好校内安全的同时,教育学生记住常用电话号码。遇到危险,冷静处理,不慌张,动脑筋进行自救或者求救。在校外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要学会判明是非,不从事各种冒险行动,不要做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总而言之,确保安全,才是真正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必须安全第一。作为一名教师应当以学校的安全工作为己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尽管这个工作任重道远,但这是我们的职业所需,职责所在。我们必将全力以赴,为创设平安校园而努力奋斗。
第11篇 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大坝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现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现有各类水库8.5万余座,水库总库容达5542亿立方米,约相当于全国河流年径流总量的五分之一。全国水库防洪保护范围内有3.1亿人口、132座大中城市、4.8亿亩农田;全国水库等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约6000亿立方米,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全国有100多座大中城市,主要或全部依靠水库供水;水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4.24%,水电年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4.77%。水库是江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工程措施。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库在历年的防洪抗旱、生产生活供水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年,水库的科学调度为珠江压咸补淡、应对松花江水质污染,以及在汉江、闽江防洪中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水库也存在建设先天不足、后期管理不善等问题,不仅跋焖獾陌踩诵泻托б娉浞址⒒樱踔练⑸灏樱嗣裆撇斐芍卮笏鹗В萄捣浅2彝础K淙唤昀从捎诩忧抗芾砗涂勾蠊婺5牟∠账獬占庸蹋獍踩问谱芴逵兴米运獍踩圆荒艿粢郧嵝摹8鞯匾欢ㄒ邮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为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基础,进而为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国资、林业等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的主管部门;企业业主是其所属水库的责任主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政府责任人。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管。水利部每年汛前在全国性新闻媒体公布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责任人名单的公布方式。
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年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按照附件形式填好后于****年4月30日前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要求用E*cel制表,在报送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电子信箱:yt*u@mwr.gov.cn)。以后每年4月30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本年度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原责任人工作变动,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并及时向水利部报送。
三、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应急预案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政府审批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应在****年主汛期前完成审批。
四、建立水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库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报告制度中要明确各类事故的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说明水库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发生重大险情、垮坝、影响县及县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库水质污染及人员死亡等重大事故,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水利部。水利部受理电话为(010)63202689,63202807;传真电话为(010)63202807,(010)63202685。
五、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制度
要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水库要在****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大中型水库要在****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水利部将对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检查、巡查等各项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
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属地方项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负责进行除险加固。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各省要按照我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责任,逐库逐条加以落实。对目前中央补助项目中有的存在前期工作薄弱、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到位率低、投资计划管理混乱、"三项制度"落实不规范和验收率低等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各地要对本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制定规划并做出整体安排,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以实施,要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大中型和位置重要、险情严重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除险加固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期度汛安全。除险加固项目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对水库安全度汛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合理的调度运用方案并严格执行,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有重大险情的水库,有必要的必须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安全。
各地在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论证通过降等、报废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可行性,将降等、报废作为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措施之一。
七、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各地要切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和推进小型水库规范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每座小型水库都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并落实管理责任。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要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到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水闸、淤地坝、塘坝等其他水利设施,也要按有关规定将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对水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运行观测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等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将学历教育与岗位证书培训相结合,将脱产学习与在职日常培训相结合,将长期培训与短期轮训相结合,注重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水库管理队伍。各类水库管理人员要逐步达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要求,关键岗位要逐步探索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九、加快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45号)要求和本地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扎扎实实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抓紧完成定岗定编、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的测算等基础工作并加以切实落实,积极推动管养分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保政策,保持改革的稳定,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改革较好地解决水库管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有效地建立起满足新形势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水库的良性和安全运行。申报中央补助计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要同时报送经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批准的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原则上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必须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十、积极推动水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水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其考核标准,积极开展水库工程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工作。要加强大坝安全监测、水库通信预警、水雨情测报预报系统等设施建设,增强水库管理和科学调度的手段和能力,不断提高水库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确保水库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第12篇 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多,作业地点分散,事故多发,一直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当前一些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较为突出问题。为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基础管理、研究治本之策、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动态监管、抓好安全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形势依然比较严峻。2008年全县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起死2人,2023年1一4月份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仍为零。按照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深入分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政府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目前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其它各类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依法监管工作,尚未做到位;有关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职责范围内,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难度大;有些建设工程(如化工、冶金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等)的政府行业安全管理职责不明,行政监管主体缺失,建筑施工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存在管理盲区。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诸多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 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一些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执行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有的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缺陷等;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业主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这些都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很好汲取。
(三)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执法监督乏力。目前与建筑安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1997年颁布的现行《建筑法》,关于建筑领域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特别是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有的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造成企业在招投标中,不规范竞争,为保证低价中标,压减应有的安全投入,埋下大量事故隐患。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从严执法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及时;此外,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等。
(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量农民工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10000余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二。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不务实、不严格,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对策措施和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政府监管主体看,涉及建设、交通、水利、电力和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应积极推进“四个转变”:一是由对单一部门管理转向对全行业统一监管;二是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三是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转向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依法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类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应负责有关专业监管,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加强相应的全管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
(三)研究和实施建筑安全生产的治本质之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基本途径。一是要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法规的修订工作,增加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明确其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在从业资格和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应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修订、完善“两个责任主体”安全职责、责任和行为等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和实施办法,发挥经济政策对建筑安全生产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总体目标和各项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督查,相互配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严重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取消相关资质。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遏止重特大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桥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确保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总体下降的目标。
(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从源头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重要手段。用足用好这一有力武器,必须狠下决心,严把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关。一是对逾期未取证的施工企业,依法责令退出建筑市场。对已申领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审验证。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一次性淘汰制。对不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的建筑施工企业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颁证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从事建设项目招投标、施工等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坚决依法撤消其建筑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对持证施工企业的日常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许可证日常动态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实施许可证年检制度,对持证企业进行抽查和回检,加大对持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事故的持证企业,必须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责令整改。同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擅自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清除出建筑市场,决不能放任自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从事安全培训教育强制性的规定和办法,明确政府及企业的职责、任务,以及从业条件、培训教育内容、考试考核办法、违规处罚责任等。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到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 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标准。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知识和安全防护意识,自觉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防止“三违”现象发生,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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