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全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工作从“要我安全”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安全”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全体员工在思想认识上,要有工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认识。
2、转变安全观念
创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一项无形资本,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正确认识和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努力实现科学管理,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首先是夯实基础工作,健全管理软件包括各类原始记录、标准、规范、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等。其次是实行全员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仅依靠少数安全专业人员去管理现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职工主人翁意识,把专业职能管理基层管理和群众性的“自我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岗位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行动,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依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企业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企业安全”转变到“企业自己要安全,企业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第2篇 新形势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增多,相当私营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松弛,事故隐患严重,这对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引起了中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高度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树立新观念,采取新方法,探索新模式,建立新体系,使辖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一、正确估价安全生产的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是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切实抓好。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在安全理念上,要牢固树立小康社会首先是安全社会,安全就是生活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生产力的观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保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规划、同步实施。
二是在安全领域上,要从单纯抓生产安全向生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领域扩展。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县市”的重要内容,把安全作为人的基本需要、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抓好。
三是在安全职责上,把安全工作当作各级党委、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的作用,形成各级政府牵头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树立安全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党委、政府和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在安全管理上,要改变围绕事故抓安全的管理模式,坚持依法管理,走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的路子。变 “孤军奋战”抓安全,为动员社会力量、借助市场推动抓安全。生产企业和部门 要充分把握新形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切实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促进安全生产的低成本运营。要突出强化“五种意识”,即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快推进“五个转变”,即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从单一的大检查向强化基础转变,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通过政府、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积极探索和实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以完善监管体系为目标,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完善的监管体系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要求,重新检查落实安监机构的职能、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工矿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要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村委会和城市社区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都要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政府部门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调整内部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处室,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实现监管手段的创新。要适应监管环境的新变化,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领域的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同时,要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二是依法制定出台相应的经济政策。如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充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三是要善于发挥行政手段的作用。通过完善安全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执法和舆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科技创新。要抓紧研究制定县市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十五”中后期和“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安全综合试点,对辖区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要发挥专家组以及科研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科研力量,针对重要工业领域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管理课题的科研攻关;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大力推广普及安全高新技术,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
四、下大功夫,狠抓重点安全工作的落实
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非常明确,关键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要抓细、抓实、抓严。抓细,就是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指导督促企业和有关方面,认真细致地抓事故防范,不放松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隐患;抓实,就是要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真正有人抓;抓严,就是对查出的问题一定要改,对发现的隐患一定要消除,严格把关,不留情面,一抓到底。二是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持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通过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各级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把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下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进度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控制指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被动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简报等形式,定期公布各级控制指标情况,充分发挥新闻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是要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分管责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考核。建立每月一公布,每季一考评,半年一总结,全年进行考核的制度,把考核结果与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在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治、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都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特别是单位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解决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从国内一些地区最近以来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来看,有安全意识的问题,有设施的问题,有管理的问题,也有应急抢险能力的问题,安监部门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专项整治入手,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和城市燃气安全等六项专项整治。以各类金矿和采石场等为重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道路交通要加大道路黑点治理,严格查纠车辆严重违章行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水上运输应以客滚船为重点,严格执行适航等级规定。危险化学品突出生产、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污染和中毒事故。财办、工商部门应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公安部门要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城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输送管道的整治管理,严防燃气泄漏。农机、建筑、质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都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单位都要重视重大安全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解决和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全员安全管理活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双基”工作
“全员安全管理”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落实企业责任主体的基本途径,也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全社会要充分利用正反典型的示范和案例警示作用,强化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安监部门把那些安全事故案例放给广大人民群众看看,一定会起到触目惊心,这样才能警钟长鸣的作用。不够触目惊心,怎能警钟长鸣。政府及安监部门不要因为在管辖的范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过一些小事故,没有重特大事故,就麻痹。开展全员安全管理活动,应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依法整顿和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深层次问题,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辖内安全无隐患。
第3篇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
一、 总则
(一)、为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公司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施奖罚措施。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要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四)、项目部在建工程以工程周期(开工至竣工验收)为考核期,考核内容主要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安措资金保障、安全教育、危险源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以考核结果为奖罚依据。
二、 奖 励
(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奖金来源为公司安全生产自有资金和罚金。
(六)、项目部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过自评和分公司考核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1、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项目安全报监目标等级为乙级及其以上的,且每次安全巡查亦无一“差”项的。
2、对分公司组织的安全巡查(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项目部均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时回复整改报告的。
3、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较好,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仔细且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绩效明显,受到项目所在区域安全监管部门表扬或经安全生产评估达85分以上的。
4、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施工现场各项评分实事求是,分公司抽查结果较好的。
三、处 罚
(七)、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且分公司要求整改而不整改或虽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的,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分公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项目部不认真整改也不按要求的时间回复达二次以上的;
5、项目部对分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虽有整改回复报告,但分公司安全复查发现未整改且达二次以上的;
6、项目部有意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隐患有人举报的;
7、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员不到位或无证上岗的;
8、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9、在项目所在区域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10、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没有建立健全的。
(八)、项目部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1、使用“三无”施工机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人身受到伤害的;
2、无特种岗位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
3、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不遵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导致不文明施工或因影响环境被居民投诉、政府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等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
4、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重大危险源无控制措施,诸多安全隐患不整改或虽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分公司检查有“差”项2项以上的,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要求停工整改、出示黄牌警告的;
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加倍进行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上述处罚金从其到帐工程款中扣除。
四、奖罚执行程序
(九)、经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符合奖励条件的,其审批程序为:
1、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的,由分公司安全处提出奖励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分公司办公会议批准。
2、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奖励的,由安全处提出建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
(十)、按(七)、(八)条款予以处罚的,其审批程序为:
1、处罚500~1000元,由分公司安全处根据情况执行,但应同时报告分公司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处罚500元以下的,安全处亦可先处罚,后报告。
2、处罚1000~2000元的,由分公司安全处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经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特殊情况下处罚1000元以下的,分管领导亦可先处罚,后报告。
3、处罚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的,经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实施。
(十一)、对整改不力的项目部,分公司安全处有权暂扣其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作为整改资金,专款专用。
五、 附则
(十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事项,仍按《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三)、本规定有关奖罚条款,若与《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四)、本暂行规定自2008年7月 1日 起实施。
第4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一、 总则
(一)、为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分公司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施奖罚措施。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要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四)、项目部在建工程以工程周期(开工至竣工验收)为考核期,考核内容主要以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安措资金保障、安全教育、危险源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以考核结果为奖罚依据。
二、 奖 励
(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奖金来源为公司安全生产自有资金和罚金。
(六)、项目部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过自评和分公司考核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1、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项目安全报监目标等级为乙级及其以上的,且每次安全巡查亦无一“差”项的。
2、对分公司组织的安全巡查(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项目部均能认真进行整改,并按时回复整改报告的。
3、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较好,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得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仔细且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绩效明显,受到项目所在区域安全监管部门表扬或经安全生产评估达85分以上的。
4、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报表,施工现场各项评分实事求是,分公司抽查结果较好的。
三、处 罚
(七)、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且分公司要求整改而不整改或虽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的,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分公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项目部不认真整改也不按要求的时间回复达二次以上的;
5、项目部对分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虽有整改回复报告,但分公司安全复查发现未整改且达二次以上的;
6、项目部有意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隐患有人举报的;
7、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员不到位或无证上岗的;
8、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9、在项目所在区域安全监督机构安全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10、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没有建立健全的。
(八)、项目部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1、使用“三无”施工机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从业人员人身受到伤害的;
2、无特种岗位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
3、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不遵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导致不文明施工或因影响环境被居民投诉、政府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等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
4、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重大危险源无控制措施,诸多安全隐患不整改或虽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分公司检查有“差”项2项以上的,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要求停工整改、出示黄牌警告的;
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加倍进行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上述处罚金从其到帐工程款中扣除。
四、奖罚执行程序
(九)、经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符合奖励条件的,其审批程序为:
1、给予1000元~2000元奖励的,由分公司安全处提出奖励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分公司办公会议批准。
2、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奖励的,由安全处提出建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
(十)、按(七)、(八)条款予以处罚的,其审批程序为:
1、处罚500~1000元,由分公司安全处根据情况执行,但应同时报告分公司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处罚500元以下的,安全处亦可先处罚,后报告。
2、处罚1000~2000元的,由分公司安全处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经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特殊情况下处罚1000元以下的,分管领导亦可先处罚,后报告。
3、处罚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的,经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实施。
(十一)、对整改不力的项目部,分公司安全处有权暂扣其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作为整改资金,专款专用。
五、 附则
(十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事项,仍按《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三)、本规定有关奖罚条款,若与《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四)、本暂行规定自2008年7月 1日 起实施。
第5篇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浅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0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得到高度重视。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
煤炭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对煤矿工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由于煤炭开采几乎都是井下作业,属于特殊工种作业,井下条件复杂多变,时时刻刻都要与“瓦斯、煤尘、顶板、水灾、火灾”等五种自然灾害作斗争。由于我国煤矿高瓦斯矿井多,瓦斯事故时有发生,(据专家统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比例接近70%,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达到90%以上)可见煤矿事故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生产,所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实现安全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种资源的过程。它利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机能,控制来自自然界的、机械的、物质的不安全因素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证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在安全理论中把伤亡事故的致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管理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人的管理,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当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要牢记“多出煤不出事”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伟大战略。本文就当前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以及主要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加以阐述,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文中提及的不妥之处望读者多多包涵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我国煤炭生产的突出特征之一是点多面广,集中化程度低。2003年全国共有各类矿井28000处,平均每处矿井年产规模仅为5.86万吨。其中84户国有重点煤矿的600处矿井,平均年产规模为135万吨;国有地方煤矿为11.6万吨;乡镇煤矿仅为2.1万吨。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同志,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就多达90多件、120余条。一个时期以来,党和政府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使煤矿安全工作得到了切实的加强和改进。据统计,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7%和0.25%。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很严峻,今年1月一11月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503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4起,死亡254人,分别占的比例是44.4%和50.1%;特大事故发生105起,死亡1517人,其中煤矿企业发生29起,死亡433人,所占的比例是27.6%和28.5%。尤其是河南大平煤矿“10.20”特重大瓦斯事故截至11月7 13已经有144名矿工遇难,另外4人下落不明;河北邯郸武安德盛煤矿“10.20”特大透水事故截至11月7 13 15时水位下降到+26.93m,比最高水位下降了36.94m,井下被困的29人仍下落不明,这两起事故,给我国的煤炭安全生产敲响了一个更加紧迫的警钟。从总体上看,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事故总量过高,损失严重。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约8000人。当年我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今年即使控制在3以下,与世界上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差距仍然不小。
(二)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 88起,平均7.4天一起;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8起,平均50天一起。最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4起特大事故。特别是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事故,死亡、失踪148人,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
(三)是尘肺病危害严重,煤矿职业卫生形势严峻。煤炭行业是职业危害最严重的行业。全国煤矿目前统计的尘肺病患者为60万人。2003年,国有重点煤矿新报告尘肺病1.2万例,约占当年井下工人总数的1.5%。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没有建立报告制度。考虑到这两类煤矿的通风防尘和劳动保护条件,按其从业人员为200万人、尘肺病患病率为国有重点煤矿的一倍计算,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为6万人。估计全国煤矿每年新增加尘肺病患者超过7万人。此外,风湿、腰脊劳损等职业疾病,在煤矿也普遍存在。
二、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不均衡,技术和安全保障水平比较低
我国目前既有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大煤矿,也有各方面条件比较差的中小型矿井。2003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为45%。为数相当多的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没有保证。经过这些年的整顿,小煤矿的技术面貌虽然有所改善,但差距仍然很大。全国58%的小煤矿仍采用巷采和手工方式开采,效率低下,伤亡事故多发。2003年小煤矿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7%,事故死亡人数则高达76%。今年前三个季度小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9起,死亡32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煤矿同类事故的73%和74%。
(二)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漏洞多
经过五十多年的开发生产,许多国有重点煤矿相继进入衰老报废高峰期。“九五”、“十五”期间新开工矿井很少。多数煤炭企业依靠老矿挖潜或者超能力生产来维持产量规模,目前国有重点煤矿超能力7700万吨,无能力矿井生产6500万吨。加上前些年煤炭市场低迷,企业经济困难,安全欠账普遍较多。截至2003年底,原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仍高达164亿元,其中安全工程86亿元,安全设施设备78亿元。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存在程度不同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续紧张问题;主要生产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隐患相当严重。直至目前,包括部分国有大矿在内的多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相当薄弱,在防范伤亡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方面,仍然是缺乏把握的。
(三)高瓦斯矿井多,瓦斯灾害严重
与各主要产煤国家相比,我国的煤炭赋存条件较差。主要依靠井工开采,高瓦斯矿井多。目前全国共有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约9000多处,占矿井总数的30%左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58处,占重点煤矿矿井总数的46%。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防治难度越来越大。专家分析,采深每增加10米,温度升高1度,而且煤层压力增大,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增高。近两年,通过贯彻“十二字方针”,瓦斯防治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但差距仍然较大。特别是在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预测、监控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对瓦斯突出矿井的界定,也存在一些认识和技术上的问题。
(四)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
过去一段时间,大家普遍认为煤矿安全技术落后,重体力劳动较多,招收从业人员时,只从体能方面考虑,忽视了对文化程度的要求,造成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用工制度改革,煤矿职工队伍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使用农民工、农民轮换工、协议工、临时工,并且已经成为井下一线工作的主力军。据调查某矿的职工文化程度,全矿4100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78%,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约占22%,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只占7%。对生产一线的职工而言,他们的文化程度则更低,有的甚至根本就没念过书,这些人是直接从农民中招进来的协议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这一代矿工在主人翁责任意识、敬业精神、纪律观念、技术水平、严细作风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培养和锻炼。虽然人矿时经过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但由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较差,加之一部分人存在一种短期思想,所以对培训的内容掌握很少或者就无法掌握,这样在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相当普遍,深深地埋下了严重的人为隐患,直接威胁着安全生产。比如:在大平“10.20”矿难中死亡人数的95%都是民工。另外据统计,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地方乡镇小煤矿,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总是农民工,占97%,这些明显的事实,值得人们反思。
(五)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导致超负荷生产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和生产国。国家安监局称现在1/3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不仅增加了事故隐患,也为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按照中国今年煤炭安全生产的最好情况的估计,每百万吨死亡为4人的话,到2023年中国因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最少死亡人数为8800多人,最多可能达到1.1万多人,而到2023年实际煤产量有可能突破22亿吨的下限。业内专家认为,在如此短时间内使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是有很大难度的,因此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煤炭产量规模增长势头强劲。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煤炭经济形势只是恢复性、阶段性好转,一些结构性、体制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将会更突出,为满足未来国民经济对能源的需求,我们要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确保生产,只有在不出事故的情况下才能谈生产、谈效益,否则就是空谈、浮夸。一旦出了伤亡事故,无论挖出多少煤,损失都将是巨大的,因此在煤炭求大于供的市场中应坚持适度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
(六)职工冒险行为突出和安全意识淡薄
从目前煤矿企业的用工制度方面来看,无论是国有还是乡镇小煤矿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工人,他们进矿的目的就是为了多苦点钱去养家糊口,这些职工的文化素质普遍低下,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不了解、不掌握,不懂得安全作业规程,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能力较弱,并且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冒险蛮干,人为失误,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事故隐患严重存在。
三、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1、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煤矿企业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我国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各企业、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全面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
明确指导思想。我国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重要思想,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各级、各部门要按《安全生产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配足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同时还要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2、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发生
针对我国高瓦斯矿井多、事故灾害严重这一问题,我们要坚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狠抓“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的贯彻落实。瓦斯事故具有破坏力强、影响巨大的特点。一旦发生,往往天塌地陷,矿毁人亡;惊天动地、牵动大局。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群众,都予以高度关注。国内外舆论的反映更为强烈。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惨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煤炭工业和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形象,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瓦斯事故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煤矿瓦斯的产生、聚集和爆炸,需要一定的前提和条件。只要防治工作到位,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治理瓦斯的十二字方针,反映了对瓦斯防治客观规律的认识,概括了瓦斯治理的三个最基本环节。我们要以“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集中整治。我们要把瓦斯看作是悬在煤矿头顶的一把利剑,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要把防治瓦斯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煤矿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作为最重要的环节来抓。当前,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形势下,煤炭工业要当机立断,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综合治理瓦斯,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强调要吸取教训,采取过硬措施,做到“四个结合”,把好“三个关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瓦斯事故的发生。要对各类煤矿“一通三防”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凡“一通三防”工作存在问题、瓦斯事故隐患严重的煤矿,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治理工作,所有“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建立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同时,要重视加强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建立瓦斯事故和各类事故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3、狠抓“三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
在安全理论中把伤亡事故的致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系统的三大要素是人、机、环境,而人是第一位的。人的因素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说,事故的发生已经走入了一种“人为化”趋势。其中伤亡事故原因模式主要表现在如下:
从以上模式中可以知道:机器是人操作的,安全装置是人维护的,只有当人的操作、维护出现失误或差错时,机器、安全装置才会出现故障。因此,各类因为人和物相互作用而出现的事故,主要还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事故,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大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人为的结果,之所以人们说“车祸、车祸,都是人祸”也证明了这个道理。在煤矿事故中,由于其工作环境的特殊,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是举不胜举,据统计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小煤矿,人为因素所引起的事故高达88.3%。对煤矿事故而言,人为事故主要表现在“三违”现象方面,职工存在侥幸心理,省能心理,利益欲望,所以要杜绝事故的发生,必须要狠反“三违”,在对人的管理上下大功夫,从源头上杜绝事故。
4、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煤矿工人工作环境艰苦恶劣,文化知识水平有限,“要钱不顾命”思想严重,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频繁发生。为此,要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管理措施,目的也在于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笔者认为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首先,煤矿企业应在安全管理中实行重奖重罚,因为在煤矿防保条件还不十分完善,职工技术素质还比较低的情况下,重奖重罚是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之一。
其次,强化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淄博矿务局曾总结了这方面的管理经验,他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2)狠抓班长职能转变,从体制上落实安全;(3)严格管理,从制度上保证安全;(4)狠抓薄弱环节,从措施上保证安全。
最后,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具体做就是新招进矿的工人,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出了事故组织安全分析会,平时一周有一次安全学习,每天都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从而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转为“我要安全”,从多方位,多角度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5、查处隐患,落实整改
同志曾经说过“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从一个一个的隐患中发展而来的,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线,一旦查出隐患,并马上落实整改,我们会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否则,必遭灭顶之灾。所以对待隐患不要“以善小而不为”。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煤矿各企业和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分别查处矿山的危险源点、采空区以及尾矿库,还有地表塌陷区,对查处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要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
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区队和班组。班组要有兼职安全检查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指令,在煤矿贯彻到底。要从建立标准体系、对标达标、考核奖惩等环节着手,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广泛开展起来,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尽快建成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井、样板区队和样板班组,夯实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
7、贯彻“科技兴安”战略,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科技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巨大动力。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科技基础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
煤矿企业应重视抓好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故,暴露出我们在煤矿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上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瓦斯煤尘爆炸,以及华北地区奥陶纪灰岩突水等灾害的形成与发展机理,还缺乏科学的认识,现有理论及其技术措施,还不能有效地防范瓦斯灾害等事故的重复发生。为此,要结合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和壮大安全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其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制约煤矿安全的重大基础研究课题,特别是矿井突发动力的灾害机理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提高我国煤矿安全科技理论水平。
8、做好职业卫生防护,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常常接触到有毒有害因素,即在职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例如: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污染、生产性粉尘等,这些有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对人造成有害影响,损害劳动者的健康,统称为职业危害。其内容包括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及工伤三类。对煤矿企业而言,主要是矽肺病,以及职业性耳鼻喉病。据调查煤矿矿井在井下工作面打眼放炮过程中,粉尘浓度高,另外风钻发出的噪声严重超标,天长日久必定会发生职业病害,所以为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应该加强做好职业卫生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9、推进人才战略
中国人世后,煤矿安全面临着许多机遇,同时面临着许多挑战,企业间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一个企业要发展、要壮大,必须要有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高等教育改革以来,像煤矿这样艰苦的行业要想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是一个难点。煤炭行业应该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应该千方百计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到煤矿企业工作。笔者认为,作为一个煤矿企业,不能是“人到用时方恨少”,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为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提高做好工作,才能“为有源头活水来”。
四、搞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贯彻“****”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书记强调,要以向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全国人民和广大煤炭职工,都在盼望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改善。我们必须发奋努力,把煤矿安全工作抓上去。搞好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的基本内容。煤矿安全状况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党政班子决策指导、综合协调、宏观和微观管理煤矿安全工作的能力。提高煤矿安全工作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有利于体现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当今的社会讲究的是市场经济,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社会要进步,民族要繁荣,国家要富强,这些都离不开发展,发展靠什么呢在当今的国情下,发展只有靠经济,经济干上去了,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但是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对企业信誉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国家法律将对管理人员和法人代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企业生产被中断,在这种情况下来讲发展,讲效益,岂不是荒谬。所以安全与效益是辩证统一的,安全确保效益,安全促进效益,安全是第一位的。
(三)有利于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近年来煤矿事故在全国工矿企业事故中所占比例,一直在50%左右。今年以来情况有所改善,前三个季度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25%和35%。这个比例仍然是相当高的。煤矿安全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全国安全工作的大局。煤矿的工作搞好了,全国的工作就取得了主动。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保障煤炭工业的协调健康发展,确保国家一次性能源的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四)有利于增强国民经济建设。2003年底,全国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的产量为16.7亿吨(其中有安全保障能力的产量为12亿吨)。通过改造挖潜,到2023年可达到18.7亿吨;到2023年,可维持在15亿吨。有关机构分析,2023年和2023年,我国的煤炭供需缺口分别为3亿吨和8亿吨。未来7一17年内,国内煤炭市场的总体趋势是供求紧张,煤炭工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五)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六大把全国人民奔小康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是奔小康不是嘴上说了算,而是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体现在人民的收入水平上,体现在人民的生活质量上。煤炭工业的兴旺为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创业、就业的机会。因此,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6篇 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1、全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工作从“要我安全”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安全”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全体员工在思想认识上,要有工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认识。
2、转变安全观念
创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一项无形资本,直接影响到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正确认识和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努力实现科学管理,以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首先是夯实基础工作,健全管理软件包括各类原始记录、标准、规范、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等。其次是实行全员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情况比较复杂,仅依靠少数安全专业人员去管理现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职工主人翁意识,把专业职能管理基层管理和群众性的“自我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岗位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行动,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依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企业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企业安全”转变到“企业自己要安全,企业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5、强化全过程文明施工,细化管理环节
安全生产是一项自始至终的工作,是一种全过程管理和多因素管理,必须长抓不懈;同时创建文明卫生工地活动也必须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用抓好文明工地建设确保安全达标。在抓好全过程文明工地建设中,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责任体系及落实相应的组织,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确立文明施工及安全文明管理目标,制订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实施方案,确立领导组织网络、技术保证措施等,工地根据实际设专职安全员,公司设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督促,并将现场安全文明达标创建工作纳入综合管理,实施定期综合检查,公开评比,奖优罚劣。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固然可以大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被管理者产生依赖思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化。因此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同时也有各项义务,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等。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专业的职能管理与职工的“自我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7、实施“以人为本”战略,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素质。
以人为中心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着眼点和指导思想。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突出人的主导作用,特别是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搞好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教育学习。一是制订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按计划定期有步骤地实施,并及时予以考核,将成绩公布于众,不合格者进行待岗培训;二是不定期培训,充分利用雨天及其他休闲时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三是开好班前安全会,强调安全操作规程,使安全意识在职工中入心入脑,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四是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如安康杯知识竞赛、百日安全赛等活动,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职工安全素质均得以提升。
8、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检查仅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发生了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决不搞形式主义。要通过执法的严肃性促进建筑企业自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性体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发生,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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