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园安全管理体制规定
学校安全管理体制
**学校在本学期末为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特开展了“平安校园零事故”创建年活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实施“三包、六岗”制度。
“三包”实现常规管理全覆盖
校级领导承包年级。**学校实行学校领导承包制,期限为初中三年。承包年级的领导必须全程跟踪年级全面的教育教学与策。承担该年级的所有荣誉和不足,参加并指导班主任例会工作。指导年级主任抓好年级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年级主任大胆开展工作,出了问题,承包领导要勇于担责。
中层领导承包班级。中层领导包班级是满足中学确保特殊班级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承包班级的“511工作措施”,即:一周一次与任课教师和学生谈心;一周一次听课;一月召开一次教师会;一月组织一次班级活动。科任教师承包学生。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老师对问题学生进行承包,全面了解学生各科学习、思想品德、心理行为等各方面的表现,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经常与学生家长、其它科任教师联络,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减轻班主任工作负担,促进班级和谐稳定。
“六岗”实现常规管理无缝隙
夜间及假期领导带班、值班岗。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和人身安全,学校制定了领导夜间及假期带班,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带班,明确责任并签定责任状。
校内外学生维权岗。在学生中秘密设立安全信息员,再教育处设立安全信息情报处,在校园内设立举报箱;在校外南外环和燕山路北口处设立上下学领导、教师值勤岗。及时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并及时化解、处理。
课间文明值班岗。在各楼层的楼梯口、卫生间、活动区三个重点部位分别设立教师值班岗,每个课间值岗教师都提前到岗监管学生课间行为,严禁学生串班、串楼层,规范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确保课间楼内安定有序。
课堂教学巡视岗。分管教学领导及教学处干事在每节课前分布道各楼层检查有课教师是否提前三分钟进课堂、进班点名、检查学生学习用品、接打手机、坐着讲课、擅自离开课堂、空课、课堂秩序等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行为,并对课堂进行宏观评价;做好记录,通报全校,纳入考核。
职工出勤、坐班检查岗。值周领导每天上、下午在开校门前手持点名册,站在校门口对教职工上班进行签到考勤,检查记录教职工办公室卫生、教师坐班、备课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勤及每次检查结果都要通报全校并月末汇总公示。
上下学校门口监督岗。监控学生上下学时的行为,洞察学生思想动态,规范学生不良行为,规范学生仪表,检查学生携带物品,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易碎和危险品带入校园;负责接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监控校门口交通秩序及学生所乘工具;负责静校。
“三包、六岗”工作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常规管理更加严谨,实现了“一岗双责”体制下的全员管理,有效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并且有效确保了“责任安全零事故”形成的可能性,使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均受益。
第2篇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出入管理
第 一 条 所有出入校区的机动车辆一律凭“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出入校门。
第 二 条 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驶入校区。对确需进入的车辆,必须按长春中医药大学门卫管理相关规定,经门卫执勤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 三 条 机动车辆进入校区,应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指定的路线行驶,禁止鸣笛,限速10公里/小时。
第 四 条 机动车辆出校门,应接受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有由部门、院(系)开出的有效携物证明,经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第 五 条 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原因(接送病人、搬运重物等)需向门卫说明情况,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第 六 条 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在上课时间一般不得出入校园。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使用单位须事先与保卫部门联系,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人流高峰时段,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第 七 条 禁止在校区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和试车。
第 八 条 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区,严禁无驾驶证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区或在校区行驶。
第 九 条 来校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门卫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值班人员。
第二章 停放管理
第 十 条 校内停车位由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并负责检查。进入校区的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园交通主干道、教学、办公区域停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挪动交通设施和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不得破坏交通标志。如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开挖道路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做到施工时安全措施完善,竣工后及时清除堆积物,以防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 进入校区的机动车辆,车内物品与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
第十三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保卫处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决定校园某区域、路段的交通通行、禁行和其它交通管理措施。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视情况选择协商解决或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 保卫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掌握现场基本情况,同时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秩序、信息报告等工作,防止出现破坏及现场混乱情况。当事人对保卫部门的工作应予积极配合。
第十七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得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破坏现场、毁灭证据,违者将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 办证管理
第十八条 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是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唯一许可的有效凭证。其类型分为:机动车辆通行证(a证、b证),通行证由保卫处负责办理,同时对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 办证对象包括校内公车、本校职工私车、外部送货车辆等。学校公车凭车辆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a证;校内职工私人车辆须凭职工本人工作证和驾驶证、行驶证办理a证;外来送货车辆凭购货方开具的证明办理b证。
第二十条 外来务工单位和在校园进行承包经营活动的单位,须持驾驶证、行驶证,经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办理“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 b证)”,凭此证出入校区。
第二十一条 无牌照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办理校内通行证。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辆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校内通行证。
第二十三条 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a证有效期为长期;b证有效期为一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3篇 抓实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规范
多年来,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在常规管理中落实安全,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在工作重点中突出安全,切切实实把“安全无小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构筑起了一道坚固的校园安全屏障,确保了学校平安、稳定、和谐。
完善制度,细化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常太性工作,要有效保障学校安全,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学校安全制度。我校班子成员通过充分讨论,积极采纳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建立学校常规安全工作制度12种;消防交通安全制度7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4种;疾病防控管理制度15种;学校其他安全制度21;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的各类预案14种。这些制度和预案涵盖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
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我校建立了各类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36个,把岗位责任逐条细化,落实到人,同时,采取问责制,与每一个责任人签订岗位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的安全保障体系,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水平。做到人人都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宣传者、组织者,形成一支学校安全工作的常规队伍。真正实现了校园安全问题“事事有人做,人人负责任。”
预防为主,教育为先
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我校利用每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安全教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经常性地对学生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还利用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专题影片》、学生学习《安全教育读本》等多方面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每学期邀请派出所、交警、消防等职能部门领导、专家到校对全体学生进行人身、消防、交通、饮食等系列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队会、征文比赛、校园广播等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对学生多途径地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学校坚持把每学期第一周确定为学校“安全教育周”,每学期第一课确定为 “学校安全教育课”, 每周星期一第一节课确定为班级心理健康教育课,并要求各班利用每周一节品德课专门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让安全教育陪伴学生度过美好的学习生活。
学校坚持以养成教育为切入点,抓小事,抓细节,把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安全教育相结合。 坚持把《守则》《规范》的贯彻落实作为主抓手,把纪律、学习、卫生、文明礼貌等方面的良好习惯的养成作为工作内容,着眼于大处,着手于小处,狠抓学生的一日常规,从各方面规定学生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行为规范。对应该做的行为通过严格管理,进行反复训练,格式化为在不同场合应具备的习惯性的规范行为。如我们对学生上下楼梯“轻声、慢步、礼让、右行”坚持长期训练,学生行走有序,有效地防止了踩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养成教育中,学校注重发挥学生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对自己的日常安全行为实行自主管理、评价,并及时反馈。逐步使学生从“要我这样做”转变为“我应该这样做”,让良好的行为习惯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学校还特别注重利用特殊时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农忙假”以及节假日来临前都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形式。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加大安全投入。学校派专人定期检修用电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破损、裸露电线;加强对楼梯扶手、教室门窗、楼道(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更换过期消防设施;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排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如修缮房屋、排除危岩危墙、增高栏杆。学校每年投入近10万元用于安全设备设施建设。
二是齐抓共管,建立安全防范网络。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要求门卫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坚决禁止闲杂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成立护校队,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力量。发放告家长书,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学生到校时间,要求学生按时到校,杜绝了学生早到现象。加强师生值周工作和班主任的“到场”工作,加大对值周教师、执勤学生、班主任到场的考核力度。加强路队和家长接送的纪律整顿,彻底杜绝了路队上秩序混乱、纪律涣散现象。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区域的安全监管和考评。加强对校园安全巡查的落实。以班级建立“安全监察小组”,实行学生安全自治。目前已形成了从家长到学生、从管理人员到普通教职工、从社会到学校齐抓共管、立体防范的安全防范网络,全力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学校以“操练于平时,防患于未然,受益于终生”为训练目标,以“防震逃生应急演练、防火逃生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为训练内容,以“单班实验、一级示范、整排推进、全校集训”为训练方法,以“首周定时指导、次周定时训练、后周随机演练”为集中训练措施,全面启动了系列应急演练,做到了层层开展,班班组织,人人参与,并确保安全技能演练的实效性。如今年5月,我校再次成功地组织了“抗震紧急避险及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全校师生对逃生路线、安全指示标志、安全场所位置、逃生自救方法、重点部位保护措施等有了清楚的认识,教师的应急判断和指挥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应急预案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增强了实用性和操作性。
安全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习惯,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安全宣传、督查、整改、通报,奖惩等制度,我们相信,有各级领导的鼎力支持,有全体师生的紧密协作,我们一定能够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给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成长的天空。
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第4篇 s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sd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sd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校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条 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服从门卫管理,自觉接受查询。
第二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利用校园网平台,设立机动车门禁及收费管理系统,对机动车进出校园实施验卡放行制度,依据济南市关于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对部分进入校园的外来机动车实行收费管理。
《sd大学校园机动车门禁管理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各种车辆进出校门须限速慢行,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和查验。装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无学校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证件,不得进入校园;运送危险物品的车辆经批准进入校园,须按公安处指定的路线行驶。携带、运送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离开校园的各类车辆,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或物品所有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主动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查验。
第四条 校门内、外禁停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任何阻碍校门畅通的行为。
第二章 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条 校园内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本着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的原则通行。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校园内部分道路设为机动车单行道和步行道。
第六条 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时,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划定禁行道路和禁止停车区域。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学校负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交通指挥和车辆疏导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部门举办大型活动,应按照规定申报,交通指挥和车辆疏导工作由主办单位组织。
第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校园道路从事*、摆摊、打球、做操、跳舞、轮滑等各种影响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的活动。
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园内道路上方悬挂横幅。经学校宣传部批准悬挂的横幅,横幅至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低于4米。
第九条 除主管部门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增设、拆卸、移动校园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校园内交通。因校园建设和工作需要,要开挖道路、占用路面,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公安处等)批准,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校园内各类施工车辆必须按学校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路线出入校园。装载渣土的车辆必须采取篷盖措施,以防撒漏、扬尘。
第三章 校园内车辆和行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在校园内驾驶车辆和骑行各种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规定有关驾(骑)车行驶的各项规定,安全文明驾驶(骑行)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在校园内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园内学车、练车。国家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不允许骑行各种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的人员,不得在校园内骑行各种非机动车、电动助力车。车辆和行人在校园内应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各类车辆在校园内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第十三条 驶入校园的各类机动和电动车辆须具有完备的行驶手续,车况正常、车容整洁、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四条 各类残疾人乘用车,驾驶、骑行或推行者应注意交通安全,谨慎慢行。学龄前儿童、耳目残疾、行走障碍和精神病患者,在校园内行走须有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人以及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扶持、带领。
第十五条 各类车辆在校园内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停放,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对在有禁停标志区域停放并影响交通的各类车辆,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记录违章、贴条警告、锁车告诫、清障拖车等教育、管理措施。教育无效者,将由地方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取证处罚、清障拖车等强制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违规驾驶员(骑乘人)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车辆驾驶员(骑乘人)应注意车辆安全,为车辆配置防盗锁具等装备。车辆停放时应及时落锁,关闭车门、车窗,勿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 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骑乘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骑乘人)应当立即进行救助,并迅速向交警部门和120急救中心报警,同时向学校公安处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明位置。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处理,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校园',不含有专设进出通道的教职工宿舍区。
本规定中的'机动车',专指汽车。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校内单位,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违章记录和给予相应处理;对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威海分校、各附属医院和教职工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条文由学校公安处负责解释。2023年9月25日公布实施的《sd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5篇 贵阳一中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机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国家金融机密数据和用户个人数据的泄漏,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及有关计算机设备电源的开、关,严禁他人替代。
二、值班人员在每天业务处理完毕后,必须关闭有关计算机设备及电源,关好门窗,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锁门离开。
三、机房实行双人工作制,两人互相监督、协作。
四、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电磁、辐射性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东西,确保设备的安全。
五、机房重地,未经许可,严禁外部人员进入机房;严禁非机房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六、机房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并要求人人都会使用。
七、外单位人员参观机房,必须由有关领导或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接待、陪同进入机房,并在《机房日志》中登记。
八、机房内各种数据备份介质,必须另室存放,确保数据的安全。
九、机房内的各种信息资料未经负责人批准,严禁个人带出或销毁废弃;物品要经专人检查后方可销毁;机房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登记造册,调出、调入的所有设备必须进行登记。
十、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爱护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在机房专用计算机系统上运行外来软件和登录
十一、机房内计算机系统用户必须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注意保密,严禁把密码告诉他人,使密码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十二、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和银行的保密规定,严禁为非业务人员查询相关数据,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十三、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其用户密码必须进行交接、更新或注销,中心所有用户密码一律更新,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机房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必须了解、掌握发生灾害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在遭遇灾害后能及时恢复运行。
十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的法令、法规,确保校园一卡通结算管理中心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对违反操作规定导致发生的生产事故、泄密等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巨大损失的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大学校园安全督查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在相关单位会商、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安全实际情况成立。
第二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目的在于采用“啄木鸟”的方式,落实校园安全督查常态化,及时督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确保校园持续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在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第四条 学校各单位要贯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坚决贯彻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支持和配合校园安全督查队开展工作。
第二章 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职责
第五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组成:
(1)实行以推荐、自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
(2)成员范围包括各相关成员单位、师生员工,含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每个成员单位推荐安全督查队成员1-2名,以兼职为主。
(3)队员实行聘任制,聘期2年(涉及队员工作岗位调整,由所在单位另行推荐)。
(4)本工作具有学校公益性质,申请专项经费,成员享有相应规定补助。
第六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督查。
(2)按时参加督查队的有关会议和各类活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反映基层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4)向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宣教,提高各基层单位安全防范意识。
(5)执行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第七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主要工作内容:
(1)单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校园乱设摊位、进校推销、违章交通、未经审批举办的各类活动等。
(3)影响校园施工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违章搭建、违章施工等。
(4)影响校园消防和用电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消防设施和管理、违章用电等。
(5)影响房舍安全和产业安全等学校资产安全的行为和现象,包括房屋安全、产业生产安全等。
(6)影响危化物品和实验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7)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8)影响学生社区、食堂等后勤安全的行为和现象。
(9)其他影响安全生产、危及校园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 校园安全督查队工作机制
第八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牵头协调,保卫处(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成员单位下设若干专项工作小组,包括危化实验室安全小组、资产基建能源安全小组、后勤产业学生安全小组、校园综合治理小组,各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本小组专项工作。
第十条 各专项工作小组要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计划(半年做到全覆盖),定期巡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每月牵头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参与,落实安全督查和整治。
第十一条 校园安全督查队每月召开一次组长工作会议,就安全检查情况研究落实(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会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创建安全信息平台:xx大学安全生产微信平台(xx云)和《xx大学安全生产信息》(每月一期)。
第十二条 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各专项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督查工作,研究推进。
第十三条 对于安全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安全主体责任原则,专项小组可向被检查单位开具《xx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逾期不改的,专项小组协调无效的,由专项小组会同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约谈,开具《xx大学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对于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将记录汇总,上报校园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十四条 被检查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权隶属,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办法将根据今后工作实际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小学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
岗韦小学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
结合《润州区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镇润教〔2015〕14号)的要求,成立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抓安全的同志任副组长,所有行政和班教组长任小组成员,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修订完善过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与各类应急预案;组织专人在开学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隐患;由德育处制定一份新学期学校安全教育计划,同时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安排中;要求班教组长在开学第一课上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校园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根据《润州区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镇润教〔2015〕14号)的精神,学校安全工作要有明确分工,结合本校具体情况,本校的分工如下: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总务后勤部门负责学校食堂、校园建筑物、教学设施设备、消防、用电用水等检查维修和安保工作,检查由z负责,维修由zz负责,全校的安保工作由zz负责;德育处主要负责安全法制方面宣传教育、安全疏散演练、大型活动组织、学生日常纪律卫生和护导教师的督查,具体由z负责;教导处主要负责课堂教学、考试招生、网络、实验教学等安全工作,具体由zz负责;各班主任(班教小组成员)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由封德艳负责。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第三节课召开一次会议(记录备查)。安全工作预警制度由高永健负责,在假期及其他特殊时期发布安全预警,进行安全提示。
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教职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规范考核。
对门卫严格按照《润州区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镇润教〔2015〕14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强化在上、下学期间的执勤护导,同时要求班教组长在每天的晨会上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教育。
学校的设施、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做好记录,校长签字后报局安保科,重点部位每周检查一次,有隐患的做好记录,组织人员进行排除。
班级的安全教育由德育处和大队部管理,要严格按照《润州区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教育,防止遗漏教育内容的现象发生。
课堂教学安全和校园集体活动安全的管理分别由教导处和德育处进行管理,一切都按规范办理,一切以学生的安全为重。
其它安全管理都以《润州区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执行,绝不可麻痹大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第8篇 加强校区改造建设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通告
加强校区改造建设期间校园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学校对衣锦校区改造建设工程的整体部署,为确保工程顺利开展,需加强衣锦校区校园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改造建设期间,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根据实际需要,东门实行定时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7:30-8:30;中午11:30-12:30;13:30-14:00;下午16:00-17:00。
三、为保证学校资产安全,物品搬离校园严格执行审批核查制度,要出具z农林大学物资准迁凭证(见附件)。
四、学生与施工人员进出校门时,请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备查。
五、业务往来的来访者请先联系被访部门,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内。
六、施工现场危险系数较大,除施工人员外,任何个人及单位严禁进入施工区域,并尽量绕道而行。如因私自进入施工区域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自负。
七、广大师生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联系校园110指挥中心,联系电话63742110。
附件:z农林大学物资准迁凭证
z农林大学保卫处
第9篇 二小校园网安全管理办法
阳罗二小校园网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护阳罗二小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以及应用和服务软件所构成的集成系统。
任何办公室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动网络设备。
第二章 合法使用
维护、管理和使用网络的任何合法使用人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应办理入网登记、备案手续,并签署相应的责任书。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各办公室负责人要进行监督。
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负责审查上网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科学、严谨,力求文字简洁通畅,画面清晰、健康。
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微机上阅读、录制、转发、传送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及软件。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更改连网微机的IP地址;严禁盗用他人的IP地址、密码和电子邮件账号。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干扰其他用户,攻击、破坏网络服务和设备。
本网不允许任何人有软件侵权行为,不得使用来路不明、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三章 安全保护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责任制。学校信息中心确保机房设备使用安全、运转正常、线路畅通;各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二级设备的环境安全、清洁,确保设备、线路不受损坏。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对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指导网络安全工作;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的违纪、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网络犯罪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校长或学校党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 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报告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诉诸法律。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本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起执行。
阳罗二小
第10篇 一中冬季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榆赣一中冬季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安全
1.各年级、各班主任要利用校讯通及短信教育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不让学会乘坐不安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2.各班级开好班会课,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出现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校办集中发短信告知教职工,在校内车辆要缓行。
4.加强接送教职工上班的校车的管理,要求车主把车辆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关手续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
消防安全
1.食堂要加强对锅炉、燃气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员资质齐全,设施检验合格,管理责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并把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2.加强学生宿舍及沐海用电管理。并把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
3.(1)加强对学校用电线路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并把检查维修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2)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通道的疏通,并报安全办进行检查。
责任人:
4.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及所辖范围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z:行政楼、海马俱乐部、传达室
z:实验楼、图书馆、录播教室、考务办
z:艺海楼
z:食堂、沐海、学生宿舍
z:校园内部消防安全
各年级主任:各年级教室及教师办公室
自然灾害
1.校办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利用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人:
2.如遇极端恶劣天气,要调整户外教学活动,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
食品安全
1.生活服务中心要严把原材料进货及储存关、人员健康关、食品操作关、餐具消毒关、食物留样关等环节,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坚决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重点是零餐点。要把零餐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
2.各年级要教育学生不在校外摊点购买食品,不得将在校外购买的食品(包括生日蛋糕)带入校园。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各值周组组长
值班工作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发现事故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并做好夜间巡查记录工作。
责任人:
2.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发现问题及时报安全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
责任人:
3.各年级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对上课期间出校园、夜间不在宿舍就寝的学生要逐一检查、询问并记录。
责任人:z、各年级主任
纪律要求(校办负责通知全校教职工):
1.校园内全面禁烟。
2.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宿舍用火、电做饭
3.下班后办公室内要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关闭。
第11篇 三十中校园安全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兰州三十一中校园安全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7月九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责任、全程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兰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兰州市校园安全保护区十项规定》及兰州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兰州三十一中《校园安全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责任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3名专职保安人员。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3.兰州三十一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校长副校长 校安办主任
成员: 中层干部、团委书记校医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1.校长、副校长、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期初,学校与各科室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责任体系。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科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形成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带头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2.兰州三十一中安全工作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实施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监督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与检查,负责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2)校长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3)副校长(校长助理)
1.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学校管理工作。
2.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各项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3.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师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及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2.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落实。
4.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的上报工作。
(5)教导处
1.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科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2.定期检查各功能教室的安全情况。
3.分年级落实安全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与评价。
4.督促体育教师抓好体育课安全工作。
(5)总务处
1.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饮食卫生。
2.负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和消防。
4.学校机动车辆的管理、锅炉安全管理等。
(6)班主任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抓好落实。
3.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上好每一节安全课。
4.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7)任课教师
1、对当堂课安全负第一责任,掌握学生的出勤、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报情况。
2、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知识;
3、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
4、协助班主任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8)校医
1.负责学校卫生室和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
2.配合总务处检查食品安全。
四、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定期开展包括地震、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疏散救援演练。
第三章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及要求
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按照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管理体制,认真做到领导、措施、责任、资金、人员“五落实”,集中力量查漏洞、找隐患、促落实、保安全。
一、校园安全保护区安全要求(总务处)
1.学校聘请镇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各类法制讲座,开展“警校共育”活动。
2.学校同派出所建立警民协作联系制度,邀请民警协助学校作好法制教育、帮教工作。
3.学校配合派出所清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4.值周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5.每周五放学前,教师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等各项安全。
6.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二、学校建筑设施安全要求(总务处)
1.健全学校房屋档案,加强对校舍建筑图纸资料如供水、电、气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资料的管理。
2.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从设计立项到竣工验收,都要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照学校自身的特点进行规范设计,必须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批程序进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质量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必须按照有关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3.重点加强对危房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发现危房,d级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周围设置明显标志,明确禁区,严防师生误入,确保安全,并立即着手改造;b、c级的应在专家指导下限期修缮,确保危险程度不再加重。
4.加强对楼梯护栏、厕所、车棚、围墙、墙体附属物及绿化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
5.各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楼层过道、楼梯、楼道的日常安全管理。
6.水电管理人员负责对学校一切供电、供水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7.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负责对本科室、组级的设施安全管理。
8.各班主任负责对所带班级的财产设施安全管理。
9.各功能室负责教师负责对各功能教室的财产安全管理。
10.体育教师负责对一切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
11.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及设施安全管理。
三、学校日常活动安全要求(教导处、政教处)
1.体育课及体育活动的安全。体育教师要对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进行安全教育,重视体育卫生监督,要认真检查一切体育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安全隐患,要坚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学校报告;要反复讲明动作要领,强调安全要素,加强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为学生合理安排运动区域,严禁无人监管的体育自由活动。
2.运动会的安全。学校组织学生运动会要周密安排,成立组委会,要设立专门安全小组负责对运动会的安全管理,统一指挥,维护比赛场地秩序;比赛期间对比赛场地、设施、设备要认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对投掷场地,跳高、跳远场地,短跑、接力赛场地要重点设防,专人负责,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准备适量常用药品及医用物资,要有抢救人员和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应对突发事件;对拉拉队要落实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3.课堂教学(含实验课、晚自习)的安全。任课教师及辅导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
4.集队*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集队*的安全管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集队*要按年级、班级、按方位有顺序进出场地并形成惯例;严禁快速集合,防止混乱和拥挤;楼道、过道要指定安全责任人,坚持到岗值班履行职责,确保集队*过程中师生安全。
5.师生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安全。学校举行师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制定安全预案并事先报市教育局批准;预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责任人、执行时的各环节、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照明灯光电路的检查与维修、参加人员的进场与退场组织、交通工具安全及行进路线、应急措施等,必要时要和当地派出所、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防患未然。
6.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政教处、班主任对学生经常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要求(总务处)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小卖部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建立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5.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6.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8.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9.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五、学校锅炉房安全要求(总务处)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六、学校通勤车安全要求(总务处)
1.司机要经常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车辆不得带病上路。
2.严禁酒后驾驶,违者一经发现坚决取缔通勤车驾驶资格。
3.不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确保教师及学生安全。
4.遇有冰雪路面,车辆稳驾慢行,违者解除校车驾驶资格。
5.违反交通规则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均由责任人承担。
6.按时出车,保证学校教师正常上下班。
七、学校消防安全要求(总务处)
总务处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加强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校内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和整改;按规定定期更换、维修各种消防设施。
八.学校用电安全(总务处)
1.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等。
3.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5.学校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和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九、功能教室安全要求(教导处)
1.各功能室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2.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卫生打扫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3.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4.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要强化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窗,加强值班保护。
十、校园网络信息及反*安全要求(教导处、办公室)
分管电教工作的副校长和网络专业管理人员为学校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重点负责对校园信息网络日常安全维护与管理,切实搞好网络安全监控,防腐朽思想侵蚀、防计算机病毒入侵、防网络泄密、防敌对势力破坏。
办公室、政教处把对师生的反对*的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组织开展“崇尚科学反对*”教育工作。
第四章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订
一、学校要结合实际详细划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根据本细则详细拟订各责任点(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
二、学校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严肃认真地与各责任人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书应详细具体地明确责任人的责任点(区域)、安全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奖惩等内容。
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化时,学校要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确定新的安全工作责任点(区域)的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五章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
二、事故处置及救灾重点任务是最大限度抢救伤员、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重点设施安全,如供电、供水设施;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尽量减少损失;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110、120、119等相关部门报告,以最快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提供车辆和救援物资,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四、学校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安全科报告。
五、学校及有关人员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六、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本办法自2023年7月九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在校安办。
第12篇 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未经学校同意,机动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若因工作需要,也应错开学生课间时间,在校园内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慢速行驶,防止撞人、撞物;
3、非教学时间内,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无特殊情况,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若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应到门卫处备案并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在校园内练车、学车。未经允许,出租车和外来摩托车严禁进入校园;
4、骑自行车、电瓶车的教职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内,应扶车前行;
(2)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中小学学生不得骑摩托车、电瓶车等机动车上下学。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2、学生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应推车行走,防止撞人。
93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93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43位用户关注
93位用户关注
56位用户关注
75位用户关注
23位用户关注
2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