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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操作细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30 热度:63

锅炉安全管理操作细则

第1篇 锅炉安全管理操作细则

--锅炉启动前检查

一.检查锅炉内部及燃烧室内水垢、烟垢是否清理干净,是否有遗留物件。

二.检查炉体人孔、手孔、前后密封面、连接口、防爆门是否密封好及支承脚螺丝是否松动。

三.检查安全阀、主汽阀、放空阀、进水阀、止回阀、表排阀、底排阀、烟闸门是否正常。

四.检查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是否正常。

五.检查压力控制器、水位控制器、燃烧调节控制器、自动控制系统及连杆传动件是否正常。

六.检查空压机、鼓风机、油泵、水泵是否正常。

七.检查供水系统、供油系统、供电系统及点火石化气是否正常,各种阀门是否正常。

八.完成上述各项检查并确认正常后开机。

第2篇 锅炉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由于生产上或者是企业运转方面的需要,不少的企业拥有锅炉。而锅炉往往会成为安全隐患爆发的关键点,因此必要制定出一定的细则来规范锅炉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隐患,从而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生产的顺利推进。

在了解对于锅炉的安全管理细则之前,首先要知道锅炉到底是什么,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现行的锅炉相关法规有以下几种,可以根据实际的生的产情况进行选择性参考。

锅炉管理法规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颁发,主要内容如下:

(1)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对于锅炉,在日常的操作和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点:

(1)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仪表等主要附件每年到少校验一次。

(2)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检验。

(3)除了定期检验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

①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

②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

③发生重大事故后。

④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况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第3篇 酒店锅炉房安全管理措施

1、锅炉房内禁止喝酒,睡觉,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离职守。

3、禁止在锅炉房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房内存放和分装易燃,易爆物品及烘烤衣物。

4、要经常检查,测试安全阀,气压表,水位计等,保持灵敏有效。

5、对锅炉的炉体,各种管道,阀门烟道,水位表等,要定期检查,记录在发现有裂缝,空隙或漏热等不良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工程部进行检修,必要时,先切断电源,及燃料供给。

6、建立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逐级逐人逐项落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做好检查记录,防止因错误操作或失职而发生重大事故。

7、工作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安全可靠位置,不准随意挪动。

8、锅炉房内日用燃料供给设施是重点防火部位,应该严加重视。

9、一旦锅炉房发生火警,立即关闭燃料供给阀门及电源。

第4篇 常压锅炉土暖气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压锅炉与土暖气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北京铁路局《常压锅炉和土暖气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常压热水锅炉和土暖气炉

(一)常压锅炉:是指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本体顶部表压为零;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00kw的锅炉(包括预热水箱、汽水热交换器等)。

(二)土暖气炉:是指以煤(蜂窝煤或散煤)为燃料的家用水暖煤炉。

(三)茶水(浴)炉。

第三条常压锅炉、土暖气炉、茶水(浴)炉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管理都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安全科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范规程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段的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车间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参加常压锅炉、土暖气炉、茶水(浴)炉的改造、选购、安装方案的审定和验收;负责各车间在用土暖气的检验登记。

(二)计划科职责:审批常压锅炉、茶水(浴)炉的改造计划,组织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并签定相关经济合同。

(三)物资科职责:按安全科、计划科审定的购置计划采购所需设备,并应对其质量负责。

(四)设备车间职责:负责常压锅炉、茶水(浴)炉的技术管理,按有关规定安排检修、改造计划,制订相关操作规程。

(五)教育科职责:负责对常压锅炉、土暖气炉、茶水(浴)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六)车间(含多经公司、配件厂)职责:负责本车间(含多经公司、配件厂)常压锅炉、土暖气炉、茶水(浴)炉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认真组织职工进行以预防煤气中毒、锅炉爆炸安全知识为重点的培训教育学习;加强巡视、检查,建立管理登记台帐。

(七)班组职责:落实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卡控记录。

第二章购置

第五条新增或更新常压锅炉、土暖气必须由使用车间向安全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购置常压热水锅炉(含茶水(浴)炉。下同),必须在路局审核定点的锅炉厂家选购;任何部门不得安装、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产品。

第七条购置常压热水锅炉,由使用部门填写购置申请报表,报路局安全监察室或所在地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核后,方可购置。

第八条购置常压热水锅炉必须向生产厂家索取下列技术资料:

(一)锅炉总图、基础图、安装图、管路系统图、易损件图。

(二)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三)质量证明书。

(四)安全质量维修承诺保证书。

第九条 购置土暖气炉时,要确认产品是否按照《家用炊事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b/t16154)标准制造,额定供热量不得大于50kw(采暖面积≤400㎡),超过额定供热量的禁止购置。

第十条 选购常压热水锅炉时,应首先对炉体的通大气管

径、水位表等进行确认,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后,方可购置。

第三章安装、维修

第十一条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改造、清洗单位必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常压热水锅炉在安装、修理和改造、土暖气炉安装前,使用车间和施工单位须携带技术资料和依据国家安全标准制定的安装或修理施工方案报安全科,并到所在地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核备案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锅炉本体上开孔或连通管要确保直通大气,严禁在连通管上安装截门或缩小管径。

(二) 常压锅炉本体与系统间应在出水管的泵出口安装单流阀(逆止阀),在回水管安装起闭阀、电磁阀或手动球阀、蝶阀。

(三)供暖系统管路上要设置集气和放气装置。

(四)膨胀水箱应安装在室内,如设在室外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膨胀水箱应设有自动补给水装置及水位表等。

(五)茶(浴)炉必须敞口运行,任何情况下保证无压。其直通大气管直径要符合以下要求:茶水炉不得小于25㎜;茶浴炉不得小于40㎜。

(六)茶浴炉通向水箱的管路应方便拆卸清理水垢。

(七)茶(浴)炉必须安装水位表,水位表下部应安装排水阀。

(八)应安装水处理设备或炉内加药设施。

第十四条土暖气炉的安装,必须按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审核的安装方案、技术图纸及安装示意图等有关要求进行安装,严禁擅自改动。

第十五条土暖气炉及其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丰辆〔2007〕24号文件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燃油(气)常压热水锅炉和电锅炉的控制柜、燃烧器必须采取接地保护措施;绝缘电阻不能低于500kω,严禁使用铜丝、铁丝替代保险;电线不得裸露,不准靠近高温部件。

第十七条燃油(气)常压热水锅炉房内要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照明、开关、插座等。

第十八条使用车间要在常压热水锅炉、土暖气炉安装点明显位置喷涂下列红色警示标识:

(一)常压热水锅炉喷涂“常压热水锅炉不得承压使用和出口热水温度不超过90℃”警示标识。

(二)土暖气喷涂“严禁承压使用和出口水温不超过85℃”警示标识。

(三)茶(浴)炉喷涂“不得承压使用”警示标识。

第四章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 常压热水锅炉施工安装、修理和改造完毕,必须经所在地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土暖气炉安装竣工后,由段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常压热水锅炉、土暖气炉施工安装验收合格后,使用车间要及时将各种技术资料按规定分别建档登记并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备查。

第二十一条投入使用的常压热水锅炉、土暖气炉,未经路局、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和增加其它用途。

第二十二条使用车间要制定常压锅炉、土暖气的定期维修保养计划。在防寒取暖期前,必须对常压锅炉和土暖气等设备、设施进行记名式维修保养,确保运用安全质量。主管领导要监督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段安全科,应加强对设备检修保养工作的监

督、监管,对设备的完全状况进行年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使用燃油(气)常压热水锅炉的车间,要制定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和考试,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十五条常压热水锅炉应采取炉内或炉外水处理措施,水质应当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的规定。用于饮水、洗浴或其它原因不能进行水处理的,要采取定期清除水垢的措施。

常压锅炉的直通大气管和出水管路每年应检查清除一次水垢;对于茶(浴)炉直通大气管路每季度应检查清除一次水垢,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于土暖气炉直通大气管路和补水盒(膨胀水盒)管路每两年应检查清除一次水垢,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设备车间应组织使用车间按规定完成常压热水锅炉的定期检验。

第二十八条常压热水锅炉安装、改造、检修完毕后的一个月时间内,由使用车间携带有关技术资料或检验报告,到所在地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常压热水锅炉房内,应揭挂《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巡检与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并应设置运行记录与干部检查记录。

第三十条在防寒取暖期前,对土暖气炉由安全科逐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并张贴“土暖气使用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第三十一条土暖气炉安装处所应揭挂《安全操作规程》和主管人员检查记录。土暖气炉安全操作要达到以下标准 :

(一) 操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及保暖措施,炉体附近1.5米内不得存放可燃物质,室内严禁存放易燃物质。

(二)点火前必须确认补水盒(箱)有水,无冻结。

(三)严禁使用汽油、柴油等易爆燃物质点火。

(三) 交接班要检查补水盒(箱)水位,水位低于补水盒

(箱)1/3时,应进行补水。补水盒(箱)内水冻结或炉内无水时,严禁补水,应立即灭火停炉。

(五)土暖气应采取炉内投药,防止结垢。土暖气烟筒每周检查清理一次。

(六)取暖房间与土暖气安装房间相通,取暖房间窗户必须加装风斗,并对相通门窗保持常闭。

(七)土暖气炉系统发生冻结等非正常情况,严禁点火,严禁用增压或明火烤的方法解冻暖气管路或暖气片。

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应根据常压锅炉、土暖气炉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建立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等制度,并确定专人进行包保。

第三十三条常压热水锅炉、土暖气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设备的结构和安全操作规程、 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冬季寒冷季节燃油(气)锅炉发生液化气凝固或燃油脱脂凝固,严禁用火烤等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锅炉房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点火运行期间严禁司炉工擅离职守,锅炉房内须保持清沽,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等。

第三十六条常压锅炉操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巡视并填写运行记录;茶(浴)炉和土暖气炉操作人员要把茶(浴)炉和土暖气炉运行情况和烟筒清扫情况等作为交接班内容,在交接班本进行记录。

第三十七条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常压锅炉、茶(浴)炉和土暖气炉非正常故障安全卡控措施、应急处理办法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常压热水锅炉、茶(浴)炉、土暖气炉发生爆炸事故和其他严重隐患问题时,要在15分钟内,速报段安全科。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九条常压锅炉、茶(浴)炉、土暖气炉发生爆炸事故和其他严重隐患时,要按照事故应急处理办法和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段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前发有关规定、措施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锅炉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检修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必须确定检修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且必须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调度。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3、检修人员必须标准着装,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4、严禁酒后上岗。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5、在炉内清灰、打焦时,如果炉排已拖出,则脚下必须垫有架板,以防人员不慎踩空,造成伤害。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6、在炉内使用工具时,用力要适度,避免工具脱落掉入除渣沟,且避免用力过猛而损坏炉墙及其它设施。

7、对于支承人、重物的架板应设置牢固,检查无误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8、不得带电检修设备。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9、检修需要接电源时,不得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电线作电源线。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10、在搬迁重物时,要注意配合,防止用力不均而造成伤害。

11、在配件放置人员过往频繁的地方,电源线应加保护管,以防被重物损伤而导致触电事故。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2、不得在有压力的部件或有载荷的部件上进行焊接、切割。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3、电焊、切割不得靠近电源线。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4、开关距焊机不得超过3m。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5、乙炔瓶不得受强光直射,距焊接处不得少于10m,距氧气瓶不得少于5m。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6、氧气瓶不得和电焊线搭混在一起,不得在太阳光下直晒,烧焊地点1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物。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7、设备试运转时,传动部分防护罩必须恢复并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8、上述各条中,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规定执行。

第6篇 锅炉燃煤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为防止锅炉燃煤中有易爆炸等危险品进入锅炉,杜绝锅炉因燃煤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

3.要求:

3.1.当原煤入厂检验前,采购人员应向供货方说明煤中有易爆炸物品的危险性。

3.2.供货方在卸货前作出所供煤炭中无易爆炸物品的书面承诺。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易爆炸物品,将对供货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30元/只、个)。

3.3.拖煤工将原煤上煤车时,要认真注意查找燃煤中的易爆炸物品。当发现煤中有易爆炸物品时,及时取出。如在倒煤和燃烧过程中发现有易爆炸物品,将对拖煤工给予经济处罚(10元/每只、个)。

3.4.司炉人员在原煤倒入煤斗时,要注意燃煤中是否有易爆炸物品。当发现煤中有易爆炸物品时,及时取出。如在燃烧过程中发现有易爆炸物品,将对拖煤工给予经济处罚(10元/每只、个)。

3.5.取出后的易爆炸物品应及时送部门统计员处,并进行登记(使用时间和煤场号),每月25日部门统计员将当月收集的爆炸物品和登记一起送公司安全主任处,并领取奖金凭证(10元/每只、个),安全主任通知采购部和生产部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采购部根据安全主任的通知,对煤炭供应商进行处罚(从货款中扣除)。如为结算后发现易爆炸物品,将在以后进货时进行处罚。

3.6.公司安全主任定期的将收集到易爆炸物品转送到当地公安机关,不得作为他用。

第7篇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锅炉安全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锅炉的单位及其管理和作业人员,在从事锅炉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三条 锅炉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锅炉房的建造以及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或指定锅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锅炉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司炉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锅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锅炉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到锅炉房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锅炉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锅炉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锅炉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领导批准;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锅炉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锅炉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映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司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锅炉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五条 司炉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锅炉房系统的结构及性能,了解锅炉水质控制指标和水处理的基本知识,熟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锅炉设备的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正确判断锅炉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锅炉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锅炉、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锅炉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六条 水处理作业人员应熟悉所操作的水处理系统、设备、化验仪器的原理、结构、性能,了解运行锅炉的结构,熟悉锅炉水质标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及水质化验工作,确保锅炉各项水质指标在规定范围之内,并根据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指导司炉人员执行正确的排污操作;

二、停炉后及时地了解锅炉的结垢、腐蚀情况,指导锅炉保养工作;

三、 保持水处理化验间及其设备化验仪器齐全、完好;

四、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  锅炉房建造

第七条 新建锅炉房除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房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的顶层或中间层安装锅炉。

二、新建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三、锅炉房不得直接设在诸如公共浴室、教室、幼儿园、观众厅、候车室及劳动密集型厂房等聚集人多的房间、主要疏散口或其上面、下面及贴邻。

四、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设置非独立锅炉房应事先征得锅炉房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同意;由于情况极为特殊,条件所限需在多层及高层建筑物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或第一层安装锅炉的,应事先征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同意。

第八条 锅炉房环境及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锅炉运行期间不得锁住或闩住。锅炉房的安全出口、楼梯及通道应畅通无阻;

二、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

三、锅炉房应有足够的光线、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设备和防冻措施;

四、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以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安全附件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四章 锅炉设备的购置、安装、修理、改造

第九条 使用单位购置的锅炉设备应做到:

一、锅炉及锅炉房内压力容器(诸如分汽缸、恒压罐等),其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设计文件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加盖鉴定单位专用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应通过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产品安全性能检验。

二、锅炉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①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② 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③ 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或汇总表 ④ 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⑤ 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⑥ 受压元件设计更改通知书 ⑦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热水锅炉)⑧ 锅炉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三、压力容器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① 竣工图样 ② 产品质量证明书 ③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

四、锅炉范围内管道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金属材料的规定,并附有金属材料质量证明。

第十条 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必须由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施;

二、锅炉的安装、改造与维修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监察机构书面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

三、锅炉的安装、改造与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  锅炉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 锅炉使用登记、停用与注销

一、新装或移装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在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未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得擅自使用;

二、锅炉长期停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移装或过户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或移装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应由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

1. 岗位责任制应根据锅炉房管理及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主要有 ①锅炉安全管理人员 ②司炉人员 ③水处理作业人员;

2. 岗位责任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岗位应知应会内容 ②操作范围 ③岗位上应做的工作 ④岗位纪律等。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交接班时间 ②交接班前应做的工作(查阅运行记录、询问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等) ③交接班条件 ④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的处理 ⑤交接班签字。

第8篇 常压和小型热水锅炉的安全管理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管理和混乱现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于2000年6月15日发布了《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七个环节上对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作了具体的安全要求。该《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对强化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非法设计,非法制造现象基本得到杜绝,使设计、制造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然而,不容乐观的是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全国共有88起锅炉爆炸事故,其中小型、常压、土锅炉等发生事故就达70起,占79.54%。所占比例和1999年、2000年相比变化不大,可见常压热水锅炉、小型锅炉事故发生率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以下几个问题是其主要原因。

1. 《规定》发布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扭转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的混乱状况,也就是说《规定》发布前已有相当多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在使用,《规定》发布后,不可能一下子将原有锅炉全部淘汰、报废,只能依照《规定》和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实施意见进行现场确认,通过报废一批,责令整改一批的措施,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而目前大部分锅炉还在使用。由于这些锅炉设计、制造先天不足,质量普遍低下,容易出故障和事故。

2. 现在制造和销售单位没有需要落实购方的详细情况,并及时向购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反馈的义务或规定。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主要用于小作坊、小企业及乡村农户,目标小、地处偏僻,制造和销售单位若不向当地管理部门及时反馈,安监部门根本不可能提前就知道谁在什么时间要买锅炉,因此想要及时跟踪管理的确很难,说不定等你发现锅炉时,早已安装使用,甚至已出事故了。所以这点是决定新的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能否百分之百纳入管理的关键。

3. 《规定》第10条、第11条要求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单位,一是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单位,二是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生产的锅炉,任何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这一要求是确保锅炉安全的关键,但是目前普遍存在专业安装单位安装价位较高。一台二、三千元价格的锅炉,往往安装费因差旅费用和工具运输成本较高等因素达到一二千元以上,如此高的安装费用特别是在农村,使用单位就难以接受。制造单位原本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在安装上会不收或少收安装费,但跨省跨地区专门为个别用户安装,费用也太高,何况多数制造单位没有专门的安装队伍,《规定》又未强调制造单位必须为使用单位安装好,制造单位可以自主决定装或不装,这样一来使用单位只好自装或随便请人安装了事、结果导致许多锅炉安装出现错误,诸如将水封管堵死,水封管上装阀门、常压炉改成承压炉、出水口装成进水口、低水压进水管无防止锅水回流阀、水位计上下考克装反、人手孔被保温材料封死、金属铭牌无法观看等等。更有甚者自装或请无资质单位安装时不申报验收,不办使用证即投入使用,这种现象在乡镇特别明显,事故基本上也就发生在这些地方。

4. 安装验收办证后,使用单位过段时间觉得场所、位置不当,自己便私自拆装到别的场所或位置,甚至进行改装,而这次拆装或改造前,使用单位一般不会先申请备案,装完也不申请验收,这样也许安装时就出现差错而引起事故。

5. 使用单位因各种原因将锅炉转让,在转让过程中,一般不向安监部门申报,也不落实买方姓名地址,一卖了事,买方又往往为省钱将锅炉私自安装,不申报、不验收、不办证,不向卖方索取有关锅炉资料,造成锅炉资料丢失,安装不规范,留下安全隐患等,而这整个过程安监部门是不得而知的,待安监检查到原使用单位时,锅炉尤如泥牛入海早已去向不明。

6. 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跟不上,特别是维修服务难以到位。锅炉一卖万事大吉就不再管,当锅炉发生故障时,使用单位只好随便请个普通修理工修理,这些普通修理工对锅炉结构性能要求一知半解,盲目修理导致修理质量差,埋下了事故隐患。

7. 人们普遍认为这种小炉子,构造简单,压力低,容量小,不存在安全问题,谁都会烧,谁都能烧,作坊内谁有空谁烧。因此多数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司炉人员属无证上岗,这些司炉人员未经培训,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违章操作现象普遍存在。

8. 二年一次的水压试验及水压试验前的内外部检验工作开展有难度。因水压试验的试验管路安装较繁锁、耗时,收费低检验单位不想干,收费高使用单位又有意见。导致目前这项工作难以开展。

上述这些问题在《规定》中大部分都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但处罚不是万能的,不可能一罚就是灵,罚款不是目的,关键是解决安全问题,这一点有必要引起极大的重视,采取相应措施,才能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1) 对《规定》发布前生产投用的锅炉,一律限定使用年限,到期淘汰更换正规产品,在使用年限内本体一旦泄漏,即已报废,不得修理。

(2)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不同于大型蒸汽锅炉,它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好隐藏、易搬动的特点。应当要求制造或销售单位建立用户单位告知制度,使用者购买锅炉时应当向制造或销售单位提供真实单位名称或个人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制造或销售单位应当在锅炉发货前将有关信息向购买人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机构传递,经所在地安监机构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对制造或销售单位的许可证或执照年检方面给一定的制裁。同时应当要求使用单位在转让时也向购方索取真实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转让前也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核实后才可转让,转让时还要请安全机构对锅炉进行必要的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转让。使用单位内部移装应当先行报备,否则也应予以制裁,这样就能确保安监机构任何时候都能在安装、验收、办证、把好安全质量关。

(3) 制造单位应当建立一支安装和维修队伍,安装时为使用单位提供一至二名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辅助工种由使用单位负责,这样既保证了安装质量,又使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装费用都可降低一大部分。当锅炉出现故障时,制造单位能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而良好的售后服务工作又会给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带来双赢。

(4) 依靠当地政府支持,发挥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帮助我们随时掌握信息,做好锅炉安全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5)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每年至少一至二次),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举办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安全法规知识和司炉技术短期培训,增强使用单位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管理和司炉技术水平。

(6) 完善检验机制,努力降低检验成本,为使用单位服务。

(邱恒俊)

第9篇 公司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在任何情况下,锅炉本体顶部表压为零的锅炉。

第三条 任何单位安装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或者常压热水锅炉。

第四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装、修理和改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锅炉方面的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 小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压力表。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蒸汽锅炉和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应当至少装设一只水位表。

第七条 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热水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

第八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毕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代表参加。

第九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运行。

第十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报告和处理。

第10篇 环保锅炉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锅炉生产装置检修的安全管理始终贯穿于检修的全过程,包括检修前的准备、装置的停车、吹扫置换、检修、开工前的确认以及开工的全过程。因此,锅炉生产装置检修必须严格遵守检修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检修许可票(如设备交出、设备检修、用火、破土、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票、高处作业、起吊作业等)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这是锅炉装置实现安全检修的重要管理工作。其它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检修指挥部,负责检修计划、调度、安排人力、物力、运输及安全工作。在各级指挥系统中建立由安全、人事、保卫、消防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按照部门职能分配的安全责任对检修全过程各负其责,同时要设立安全组,由安全第一责任者或安全负责人任指挥,对安全检修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级安全机构负责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办理动火、动土、有限空间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二)制定检修计划

在锅炉企业中,各个生产装置之间,以至于厂与厂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他们相互制约,紧密联系,一个装置的开车必然影响到其它装置的生产,因此装置进行大检修必须要有一个全盘的计划。在检修计划中,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及公用工程之间的相互关联,规定各装置、工号先后停车的顺序;停料接料、停水、停汽、停电的具体时间;什么时间灭火炬、什么时间点火炬。还要明确规定各个装置、工号的检修时间,检修项目的进度,以及开车顺序。为了使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明确任务,使装置检修安全得到全过程的控制,要绘制检修网络图、施工进度表、开停车吹扫置换进度表,抽加盲板图,动火、动土作业平面示意图,有限空间作业平面示意图,安全检查人员网络图,安全竞赛考核表等图表。

(三)做好安全教育

由于锅炉企业的合并、重组改制,国家要求锅炉企业对工程建设、检维修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和检修质量,降低成本。因此锅炉生产装置的检修不但有操作人员参加,还有大量的检修人员参加,许多外来施工承包商队伍、人员进入企业参加生产装置的检修,检修队伍多,作业人员比较复杂,安全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

企业安全、人事、设备、生产技术、工程管理部门要合力组织好对本单位参加检修人员的教育。同时也要加强承包商队伍、人员及其它单位参加检修人员的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检修的安全制度和检修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重点要做好检修方案和技术交底工作,使其明确检修内容、步骤、方法、质量标准、注意事项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必须采取的措施。这些规定和禁令主要有:

(1)停工检修的有关规定。

(2)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3)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5)动火作业的规定。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规定。

(7)抽堵盲板作业的规定。

(8)高处作业的规定。

(9)吊装作业的规定。

(10)断路作业的规定。

(11)破土作业的规定。

学习和贯彻检修现场的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等安全禁令、规定。对各类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参加检修。

第11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及所属各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锅炉安全的归口管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3.3各单位司炉工

1)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2) 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及日常巡检。1  目的

为了使锅炉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行,有效的预防锅炉安全事故,杜绝重大锅炉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及所属各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锅炉安全的归口管理。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安全管理工作。

3.3各单位司炉工

1)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锅炉管理的各项制度。

2) 认真学习和执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 负责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及日常巡检。

4) 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

4  管理规定

4.1 锅炉设备应由办公室统一向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申领《锅炉使用登记证》。

4.2日常检查

4.2.1 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4.2.2 遇有下列情况,应加大巡查力度:

a) 设备过负荷时;

b)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 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4.2.3 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4.2.4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办公室进行检修。

4.3 每年办公室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经检验无隐患后方准许继续运行。

4.4 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报当地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12篇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题库

一、填空题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3、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三)级管理。

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职)担任。

5、各发电企业的(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6、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资质审查;(设计总图审查);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审查。

7、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8、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包括在(制造厂)现场监检和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监检要委托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检结束后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并对设备(总体安全状况)作出评价。

9、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监检单位)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10、锅炉压力容器在投运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有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11、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超水压试验)。

12、停用一年及以上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如重新启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重新启用前必须按有关规程由专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得到(上级锅监委)的许可。

13、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改进。

1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各火力发电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15、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运行、焊工培训实践指导教师、焊工、焊接热处理工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16、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17、按规定,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强制检验)。

18、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 三 )级标准的,要在最近一次检修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 五 )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19、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20、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 校验和( 排放 )试验。

21、对支吊架而言,其检查重点为(载荷)和位移(包括值和方向),检查结果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对于一台设计好的特定的锅炉来说,(能使其达到最佳运行性能)的煤才是最好的煤。

23、目前,炉水的处理方式有(磷酸盐)处理、(氢氧化钠)处理和(全挥发)处理。

24、锅炉大修时,应对水冷壁割管检查,割管根数不应少于两根(其中一根为监视管),每根长度气割不应少于(1米),锯割不应少于(0.5米)。

25、锅炉安全门的弹簧经长期运行后高度降低,弹力减小。这是一种(过量弹性变形)失效。

26、安全阀应装设通到室外的排汽管,排汽管应尽可能(取直),其水平段长度不宜超过(4)倍的安全阀排汽口径。每只安全阀宜(单独)使用一根排汽管。

27、常规无损检测技术有五种,它们是(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射线探伤)和(涡流探伤)。

28、水冷壁管的主要损伤方式为(腐蚀减薄)和(疲劳)。

2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0、对运行时间大于(10万)小时后的在役锅炉,确定检验计划时,应扩大检验范围,重点检查设备寿命状况和做好寿命评估。

二、单项选择题

1、各企业的( a )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

a 行政正职 b 分管生产的副职 c总工程师

2、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 b )级管理。

a 2 b 3 c 1

3、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锅监委主任由( b )担任。

a 行政正职 b 分管生产的副职 c总工程师

4、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 b )担任。

a 行政正职 b 分管生产的副职 c总工程师

5、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 a )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a、 国家主管部门 b 国务院 c国家安全委员会

6、锅炉机组整体水压试验前,( a )应提出水压前缺陷整改清单,并提出水压试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作出评价。

a、 监检单位 b 建设单位 c 施工单位

7、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 a )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a、 监检单位 b 建设单位 c 安装单位

8、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外部检验可在运行状态下实施,每年不得少于( a )次。

a、1 b 2 c 3

9、停用一年及以上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如重新启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重新启用前必须按有关规程由专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得到( a )的许可。

a、上级锅监委 b 本企业锅监委 c技术监督机构

10、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 b )。

a、整改通知书 b 、安全监督通知书 c、 停用通知书

1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 c ),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a、劳动措施 b 、时间表 c、安全技术措施

12、按国家有关规定,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 b )

a、外观检查 b 、强制检验 c、监督检测

13、按集团公司规定,应设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的机构有( c )。

a、集团公司 b 、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c、各发电企业

14、在役锅炉压力容器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中内部检验应结合每次大修进行,其检验内容列入大修计划的( a )项目。

a、标准 b 、非标 c、排外

15、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后,检验组织单位要提出( b ),对设备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并提出整改建议。

a、 钢材监测报告书

b 、检验报告和各分项报告

c、 附件评估报告

16、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由(b)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a.施工单位 b. 有资质单位 c. 有资质的检验人员

17、储氢罐属于(ⅱ类)容器

a.ⅰ类容器 b. ⅱ类容器 c. 能源容器

1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规定:悬吊式锅炉炉顶主梁挠度不应超过(b)。

a. 1/800 b. 1/850 c.1/1000

19、确定压力容器是否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的压力条件是指(b)

a. 设计压力 b. 最高工作压力 c. 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20、在火力发电厂锅炉安全门保护系统中,饱和汽安全门动作的超压脉冲信号取自(a)

a. 汽包 b. 主汽联箱 c. 给水

21、在高压锅炉的升压过程中,通常汽包壁上下温度差不得超过(b)

a. 40℃ b. 50℃ c. 60℃ d. 70℃

22、钢淬火的目的是获得(c)

a. 珠光体 b. 铁素体 c. 马氏体

23、下面几种检测方法中不是无损检测方法的有(d)

a. 涡流探伤 b. 超声波探伤 c. 射线探伤 d. 高温拉伸

24、锅炉安全门的校验顺序是(b)

a. 先低压后高压 b. 先高压后低压 c. 先简后难

25、火力发电厂锅炉受压部件焊接常用的焊条为(b)

a. 酸性焊条 b. 碱性焊条 c. 中性焊条

三、多项选择题

1、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 abcd )修理改造、长期停用及重新启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a、制造 b、安装 c、运行 d、检验

2、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系统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bc )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直属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监督 b、指导 c、协调 d、检测

3、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含有(abcde)。

(a)细化公司系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b)监督、指导、协调各管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c)指导管辖范围内的焊工培训机构及其他相关培训机构;

(d)组织研究解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

(e)组织本公司系统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技术比赛、调考等。

4、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的内容包含有( abce )

(a)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的监检管理;

(b)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检管理;

(c)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

(d)在役锅炉压力容器的长期检验;

(e)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

5、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bcd )和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审查。

a、设计、制造资质审查

b、设计总图审查

c、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

d、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

6、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包括有( ab )。

a、在制造厂现场监检 b、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

c、设计计算书监检 d、钢材的监检

7、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 abd )。

a、外部检验 b、内部检验

c、材质应力计算 d、超水压试验

8、《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各( abc )的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a、集团公司 b、各分支机构

c、各子公司 d、各基层单位

9、《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责任制追究( abc )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a、领导 b、职能部门 c、直接责任人 d、设备主人

10、集团公司系统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理化检验、运行和( abcd )必须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a、无损检测工 b、焊工

c、焊接热处理工 d、焊工培训实践指导教师

11、判断下列说法哪些符合dl647标准对水压试验用水规定的要求(a c d)

a.蒸汽压力为9.8mpa以下锅炉的水压试验,采用除盐水或软化水.

b.对设备上有奥氏体不锈钢管时, 除盐水氯离子浓度应低于0.3mg/l.

c.水温按制造厂规定数值控制,一般在21℃~70℃.

d. 水压试验结束,应对设备管道实施保养.

12、以下哪些管道属于dl647标准范围内的主要汽水管道(a b c)

a.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

b.高低压旁路管道

c.高低压再热蒸汽管道

d.锅炉出口导汽管

13、金属晶体的缺陷包括(a c d)

a.位错 b. 夹杂物 c. 空位 d. 晶界

14、给水处理方式有(a c d)

a. 还原性全挥发处理 b.磷酸盐处理 c.氧化性全挥发处理

d.加氧处理

15、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下述哪些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a b c)

a. 设计资格印章已失效的图样

b. 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

c. 设计资格印章是复印章的图样

四、判断题

1、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单级管理。(*)

2、各企业的总工程师是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定期检测为主”的方针(*)

4、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可不成立本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5、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锅监委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6、组织本公司系统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技术比赛、调考是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之一。(√)

7、发电企业的锅监委主任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厂长)担任。(√)

8、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应设兼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

9、锅炉压力容器停用及重新启用的监督管理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内容。(√)

10、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11、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监检要委托专门的检验机构进行。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监检不包括在制造厂现场监检和在安装工地现场监检。(*)

12、锅炉机组整体水压试验前,监检单位应提出水压前缺陷整改清单,并提出水压试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是否具备水压试验作出评价。(√)

13、锅炉压力容器在投运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电站锅炉压力容器要按照有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证。(√)

14、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外部检验可在运行状态下实施,每年不得少于2次。(*)

15、《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各发电企业的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16、各发电企业的专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日常管理工作。(√)

17、新建锅炉压力容器合同谈判中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资质审查;设计总图审查;设计、制造所采用的标准审查;监造、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审查;产品应提供的设计、制造资料审查。(√)

18、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我国安全法规的基本要求,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我国安全法规基本要求的,应征得国家主管部门的同意,执行合同中双方同意的国际标准或某国标准体系。(√)

19、锅炉机组整套试运行前,基建单位应提出整套试运行前监检综合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缺陷列出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对锅炉是否具备整套试运行的条件作出评价。(*)

20、在役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包括外部检验和内部检验。(*)

21、停用一年及以上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如重新启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重新启用前必须按有关规程由本单位进行检验并得到上级锅监委的许可。(*)

22、各级锅监委要加强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检查,对严重威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

23、集团公司规定各分支机构、子公司锅监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委员会议,分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部署锅监工作。(*)

24、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验、无损检测、理化检验、运行、焊工培训实践指导教师、焊工、焊接热处理工必须全部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25、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6、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生产部门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控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27、按规定,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监测。(*)

28、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五级标准的,要在最近一次检修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三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29、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0、《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责任制追究领导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31、每台锅炉至少装两个全启式安全阀。(√)

32、容器和承压管道上接管座允许设置异种钢接头。(×)

33、在役锅炉应结合每次大修,开展锅炉安全性能试验。(√)

34、长期超温其表现形式为超温幅度大,管材会发生相变。(×)

35、用内窥镜检查混合式减温器内壁、内衬套、喷嘴应无裂纹、磨损、腐蚀等情况,以后每6万小时检查一次。(×)

36、使用检定不合格的、没有检定的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均属违反计量法的行为。(√)

37、水流速较高的部位发生溶解氧腐蚀时,在金属表面基本无腐蚀产物。(√)

38、射线探伤技术几乎适用于所有的材料。(√)

39、当锅炉进行超压水压试验时应将云母水位计和安全门退出运行。(√)

40、电化学腐蚀是一种金属表面与电解质相互作用,阴极发生溶解的现象。(×)

41、火电厂主蒸汽管道焊接常采用的是气焊和焊条电弧焊的组合焊法。(×)

42、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由锅炉设备制造厂负责,因此建设单位不必再委托锅检单位对锅炉承重、承压部件的制造质量进行监检。(×)

43、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44、保持炉水的ph值不低于9是防止锅炉发生酸性腐蚀的关键。(√)

45、汽包和过热器上所装全部安全阀排放量的总和应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五、问答题

1、《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中,锅炉压力容器包括那些方面请列举。

答案要点:

包括: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锅炉范围内管道;锅炉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锅炉主要承重结构;高压和低压加热器、压力式除氧器、各类扩容器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附属管道;氢罐等非热力系统压力容器;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高压和低压旁路管道等压力管道及其附属管道、机炉外其他疏水、排汽、放水、仪表、取样小管等。

2、《集团公司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中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那些内容

答案要点:

(1)新建锅炉压力容器采购合同谈判中的设计审查;

(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安全性能的监检管理;

(3)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检管理;

(4)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管理;

(5)在役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管理;

(6)锅炉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

(7)锅炉压力容器停用及重新启用的监督管理。

3、各发电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有那些

答案要点: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制定本企业的管理制度;

(2)负责本企业的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

(3)业务上归口指导本企业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理化检验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指导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机构的管理工作;

(4)配合组织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相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

(5)配合组织解决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研究改进技术方案,监督方案实施。参与电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6)积极协调配合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其他管理事宜。

4、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时,集团公司规定哪些改造修理必须经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集团公司锅监委审查同意方可进行

答案要点:对受压元件进行重大修理或更换、受热面成组更换或汽包进行重大修理等。

5、按集团公司规定,集团公司对系统各企业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的好和不好的集体和个人将怎样考核

答案要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对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集体和个人,要按责任制追究领导、职能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6、锅炉超压水压试验的压力应怎样确定

答:锅炉超压水压试验的压力,按制造厂规定执行,制造厂没有规定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锅炉本体,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1.25倍锅炉设计压力.

2)对再热器,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1.5倍再热器设计压力.

3)对直流锅炉, 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过热器出口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得小于省煤器设计压力的1.1倍.

7、电厂300mw机组在安装完过热器时,需要进行水压试验,由于化学除盐设备尚未调试完毕,为了不影响工期,某领导决定用自来水进行水压试验,其结果是新机组启动后不久就大面积爆管,试分析其原因

答:由于自来水未进行除盐,水中含有大量的氯离子。过热器结构复杂,在立管中的水无法放净,会发生氧腐蚀。锅炉点火进行蒸汽吹扫时,部分立管中的水被吹出后阻力减小,形成蒸汽短路,而水未被吹出的管始终积有自来水,再加上过热器管在制造、安装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应力,氧腐蚀坑点作为应力腐蚀源,所以锅炉正式启动后就会发生爆管事件。

8、试简述避免高温腐蚀的措施

答:(1)加贴壁风,增加该区域含氧量;(2)在降低no*的同时要关注高温腐蚀及飞灰含碳量问题,既在重点关注安全性的同时要兼顾经济性。

《锅炉安全管理操作细则(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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