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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5 热度:25

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第1篇 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 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

1.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1.2安全部负责设施、设备的计划、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1.3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单位负责本部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所负责人员要定期检查其在用状况,对于重点设施、设备要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1.4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2.设施、设备的维护制度

2.1使用部门负责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三好'、'四会',并遵守'四项要求'。

2.1.1'三好':对设备要用好、管好、维护好;

2.1.2'四会':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1.3'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2.2使用单位应制定计划,对安全设备进行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一保、二保完成后都应记录在维护保养记录上。

2.3对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应实行四定: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维护操作人员,定维修方式和备品备件,并严格执行使用维护相关要求。

2.4安全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每台设备制定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执行。

第2篇 金清中学教学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第3篇 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制度

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制度

一、房屋结构:

每年一次以上对房屋结构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和使用人。

二、门、窗:

每半月巡视一次公共部位的门、窗,保持玻璃门、窗完好,开启正常。

三、楼内墙面:

墙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坪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四、管道、排水沟、楼顶:

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清扫,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及时进行修复。

五、围墙:

每半月一次巡视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浊,保持围墙完整。

六、道路、场地:

每周一次巡视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损坏,无积水、无缺损。

七、休闲椅、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圆等:

每日一次对休闲椅、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圆等进行巡视,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使用安全。

八、安全标志等: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和照明设施,并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其清晰完整。

第4篇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为了提高设备完好使用率,特建立以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范围:所有设备维护保养活动。本公司需维护保养的重要设备有:蒸汽锅炉、电剪、粘朴机缩水机、验布机、电脑车、烫斗、打边机、刀车、砂轮机、坎车、打枣车、凤眼车、绞边车、钻钉车、双针车、锁眼车等。

3职责:

3.1机器设备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维护保养工作。

3.2操作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3.3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防护;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

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导,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

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

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点检记录,以及操作记录。

(6)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3.5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同时对润滑部位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4相关附件:

《主要设备台帐表》《重要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主要设备、设施故障检修记录》《设备月份日常维护保养卡》

第5篇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控测器灵敏度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三年清洗一次。

2、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3、末端放水每月抽捡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

4、每月对市政供水及消防水池、水箱情况检查一次。

5、喷淋泵、水幕泵、消火栓泵及稳压泵每月启动调试一次。

6、每月对市场送风、排烟系统测试一次。

7、每月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检查一次。

8、市场消火栓每半年检测和保养一次,每半年对阀门及接口处上油保养一次。

9、对检测情况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第6篇 用电、用水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用水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特做如下决定:

一、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自来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

二、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为防止乱接电线,各办公室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写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方可用电,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四、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微波炉及其大功率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还将做出一定的处罚。

五、要爱护水电公共设施,积极配合学校维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

六、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时,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七、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八、提倡节约用电,天气好时各班级教室、办公室尽量不要开灯。

九、电脑、电视机在使用时开启,用后要及时关闭。

十、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音乐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应该把灯、电风扇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十一、节约用水,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关闭拧紧水龙头,以免漏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若发现水龙头损坏,要及时向总务科保修。

十二、加强用电、用水管理。电器设备、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7篇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责任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三会是指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3、日常维护保养,由装置各班组进行,分为日保养和周保养。日保养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周保养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时;每班保养工作由班长验收,每周保养工作由装置经理验收,验收标准为清洁、润滑、安全。

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保养内容:彻底擦拭外表的灰尘、油泥,检查油质、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设备各个内脏、配齐零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逐台做验收记录。验收标准:脱黄袍、清内脏、油路通、油窗亮、漆见本色铁见光,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5、定期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保养内容:擦拭外表、检查油质、油量、清洗内脏、滤油器、检查易损件、电机、电路、接地线等,要求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齐全、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第8篇 供配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配电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2、明确设备运行管理责任人,按有关巡视与维护制度的要求,定期对配电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纠正,消除缺陷,并做好详细记录,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程要求,认真制定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保护注油设备无渗漏、无油污,设备框架无锈迹。

4、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建立健全设备操作制度,操作前认真填写操作票,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5、户外配电设备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凡需接地的部位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要求。

6、高低压熔断器的置换,必须配置与设备额定电流相适应的熔体,严禁用其他导体代替,以保证设备安全。

7、配电变压器不宜超负荷进行。由于负荷变化,导致变压器过载时,应符合《电力变压器运行规定》,方可继续运行。

8、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其安装运行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工作,并做好运行和试跳情况的记录。

第9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维护前准备

4.1.1 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 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 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 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 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 防雷设施

4.2.4 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 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 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 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 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 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 竣工验收

4.4.1 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 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

4.4.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 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5 相关文件和制度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维护计划》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第10篇 某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第11篇 空压机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空压机设备。

三、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由技术研发部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设备维修员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设备维修员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12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包括:

2.1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如: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式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耳塞(耳罩)、防酸碱手套、帆布手套、护目镜、焊工帽、绝缘鞋等

2.2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有:洗眼器、喷淋器、除尘器、消音器、隔音室、防尘墙、防尘网等设施。

3、应急救援设施

3.1堵漏、工程抢险装备

3.2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要求

4.1有可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生产岗位,应有完善的通风排风装置。作业岗位需配置相应的电扇、排风扇、空调等通风、降温设施。

4.2各车间有毒有害岗位必须配备足够气体浓度检测仪和分析仪,保持检测运行记录,检测设施要按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

4.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4.4个体防护设施按配置要求进行配置,并保证完好、便用。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维护、检修要求:

5.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5.2分厂安环处负责本分厂所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5.3各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管理台帐,按要求维护保养并保持记录。

5.4需要进行检测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各职能部门按要求联系国家有资质机构对其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查、校验情况如实记入台帐。

1、为了如实、及时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对本单位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每年在网上向安监局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同时将纸质表格送交当地安监局备案,并保存备案回执。

3、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年联系有资质单位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后,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4、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4.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取得审核决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

8.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8.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8.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9、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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