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的依据
1) 工程质量检查是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用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定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每个单位工程施工前,要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条,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与验收批,从而编制检查与验收计划。
2质检制度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 原材料、半成品和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
定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必须保证材料、半成品和各项加工预制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参考试验检验制度)。
2) 自检、交接检和专业检查的'三检'制度
自检:生产者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质量负责,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达到以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目标后,报专业工程师(施工员)。
专业检查:由主管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对分项、检验批进行检查。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成后,主管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班组长对分部工程、重要分项工程进行交接检查,一般分项的交接由专业工程师(施工员)组织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记录',经双方认真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并签字后才准进行下道工序。后道工序必须对已完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施工后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工序交接检查时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监督认可。
所有检验批必须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未经检验、评定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违者应按规定对其实行处罚。对无自检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行专检。检验应由主管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员)、班组长等共同参加,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评定。
3) 样板检查制度
施工前必须对模板、钢筋、砌筑、装饰装修、防水、地面面层、门窗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项目做出样板,样板部位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确定。样板施工完后,主管工程师组织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检查。楼地面、装饰、门窗、安装等工程的样板还应经建设单位、当地监督部门(如有要求时)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请监理单位参加样板检查。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制度
检验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在项目部自检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人员)组织验收时,主管工程师、专业施工员、专业质量检查员、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参加。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项目部自检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后,书面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专业质量检查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人员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书面报局技术、质量部门,待内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还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在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的局经理、总工、技术与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参加。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单位工程当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有责任监督和帮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并应做好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隐蔽工程检查,把好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质量巡视检查、分部、分项、检验批和关键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和技术档案资料收集、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等质量检查工作。
第2篇 掘进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掘进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掘进工程质量的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合格率,减少工程事故,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井巷工程掘进和净断面几何尺寸的检查以断面为基础。断面的取定采用等分法或等距离法,分项工程的长在50米以上,每10米取一个断面;10~15米取3~5个断面;10米以下酌情选定。但工程重要部位必须至少选定1~2个断面进行检查。每一个断面的检查点数,天井不得少于8个,其中有6个以上符合标准为合格。
2、掘进工程质量的验收
掘进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于达不到工程质量的巷道应按照标准进行修改。
第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工程施工中,应建立并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2、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生产班组进行交接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的主要项目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现场结构焊接和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验收后,要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列人工程档案。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隐蔽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检由专业工程师主持,质检员、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隐检验收。
4、预检制度:预检项目由工长主持,质检员和有关班组长参加。预检的项目主要有:建筑物位置线、基础尺寸线、模板、墙体轴线和门窗洞口位置线、楼层50厘米水平线等。预检后要办理预检手续,列入工程档案。对于预检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检查并写明处理情况。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基础、主体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结构验收可以一次验收,也可分段验收。结构验收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代表签证后,由质量监督站进行核验。
第4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 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 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 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 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 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 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 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第5篇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出现,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成立掘进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小组:
队长、副队长、技术员每天不定期对三班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达标。
跟班队长、班组长对当班工程质量全面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二、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职责:全面组织负责本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主持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本队的工程质量制度和工作,处理隐患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三、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实现锚杆(索)零失效,锚杆(索)无松动,确保支护质量合格。
四、管理要求:
(一)、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二)、跟班干部必须对当班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当班跟班干部必须在下班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当班发现问题当班解决。
(三)、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须做到精细化、详细化到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工工序必须落实到人头上,谁施工谁负责,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给予考核,当天兑现。
(四)、实行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每班由班组长负责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现场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质量对照标准要求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五)、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一把力距扳手,把当班所打的锚杆螺帽上紧,做到无松动,托盘紧贴壁面,顶锚杆扭力不小于120nm,帮锚杆扭力不小于80nm。
(六)、每个掘进面必须有一台拉拔机,按规定对锚杆锚索锚固力进行检测(拉拔试验),顶锚杆拉拔力不小于80kn,帮锚杆拉拔力不小于60kn,锚索拉拔力不小于320kn,每次拉拔检测必须有记录。如小于或失效应立即重新补打锚杆锚索。
(七)、必须把当天进度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上报调度中心,不汇报或汇报不实者对单位给予考核
五、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评分办法和设计及作业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
(一)、每个锚杆孔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数量,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20工分,连带班组长15工分,跟班队长10工分。
(二)、锚杆安装必须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锚杆支护的排距为1000mm,间距为900mm(如特殊情况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锚索的间距为1600mm,排距为1000mm,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100mm。锚杆外露长度控制在10mm~50mm;锚索的外露长度控制在150mm--25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20工分,连带班组长15工分,跟班队长10工分。
(三)、锚杆质量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锚杆,对使用班组处罚10工分/根。
(四)、采用不合格托盘的,每处处罚责任人10工分。
(五)、锚杆外露超长锯短的,每根处罚责任人10工分。
(六)、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处罚责任人40工分。
(七)、锚索托盘松动或未上托盘,每处处罚责任人100工分。
(八)、锚索未按照设计缺失的,每缺一根处罚责任人100工分。
(九)、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每一排钢带与钢带必须连成一体。钢带不搭接的,每处处罚10工分。
(十)、网与网必须连成整体,且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网片搭接处必须用铁丝连接,双扣连网,连扣为三花形布置,扣间距不大于100mm,每扣铁丝不小于2股,连网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一处处罚10工分。
(十一)、金属网未铺到底,每米处罚10工分。
(十二)、巷道偏离中线设计最大允许值偏差的,每米处罚20工分。
(十三)、巷道宽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十四)、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十五)、巷道宽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十六)、巷道高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以上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领导小组务必要认真检查、验收、考核、落实。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组长负主要责任。
第6篇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1、 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 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 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 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 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 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 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第7篇 医院装饰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医院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6-1 现场质量检查的制度
6-1-1 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6-1-2 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6-1-3 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
6-1-4 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后需复工时,亦应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6-1-5 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1-6 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此外,还应该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操作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跟班或追踪检查。
6-2 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
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三种。
6-2-1 目测法:其手段可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目测。如墙纸裱糊质量应是:纸面无斑痕、空鼓、气泡、折皱;每一墙面纸的颜色、花纹一致;斜视无胶痕,纹理无压平、起光现象;对缝无离缝、搭缝、张嘴;对缝处图案、花纹完整;裁纸的一边不能对缝,只能搭接;墙纸只能在阴角处搭接,阳角应采用包角等。又如,清水墙面是否洁净,喷涂是否密实和颜色是否均匀,内墙抹灰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地面是否光洁平整,油漆浆活表面观感,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工人操作是否正确等,均是通过目测检查、评价。
摸,就是手感检查。主要用于装饰工程的某些检查项目,如水刷石、干粘石粘结牢固程度,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掉粉,地面有无起砂等,均可通过手摸加以鉴别。
敲,是动用工具进行音感检查。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水磨石、面砖、锦砖和大理石贴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通过声音的虚实确定有无空鼓,还可根据声音的清脆和沉闷,判定属于面空鼓或底层空鼓。此外,用手敲玻璃,如发出颤动音响,一般是底灰不满或压条不实。
照,对于难以看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则可采用镜子把射或灯光照射的方法进行检查。
6-2-2 实测法:就是通过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实测检查法的手段,也可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
靠,是用直尺,靠尺检查墙面.地面.屋面的平整度。
吊,是用托线板以线锤吊线检查垂直度。
量,是用测量工具和计蛤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湿度、温度等的偏差。
套,是以方尺套方,辅以靠尺检查。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等项目的检查。对门窗及构配件的对角线(窜角)检查,也是套方的特殊手段。
6-2-3 试验检查:指必须通过试验手段,才能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裁试验,确定其承裁力;对钢结构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是否产生失稳现象;对钢筋对焊进行接力试验,检验焊接的质量等。
6-3 工地检查和巡视
施工员或质检员的现场目测检查是一种主要方法,其涉及的范围可以很广,能在一天内发现许多警告信号或低劣的征兆。虽然是有些目测检查结果不能作为质量的正式判定依据,但对这些部位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及早解决工程的质量问题,对施工是非常有利的。
经验丰富的质检员与施工员,在觉察缺陷与低劣操作工艺的警告信号方面往往具有敏锐的鉴别力。但应培养出观察、记录并报告所见到的操作工艺的习惯和洞察力。根据颜色、表面状况、简单卷尺的测量、步距测量、脚后跟检查压实程序等等最简单的办法,留意工程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技术负责人应有计划地巡视工地各部分,应当每天对全部工程巡视一次。当发现某些点的质量明显太差时,最好先说服操作作者改善后再全面检查,一般挑选质量较差的点进行取样抽查。
在巡视检查时,不能干涉班组的作业,而应在某职权范围内劝告、引导、建议改善工作。技术负责人或质检员应作好检查和巡视的记录和个人日记。
6-4 旁站监督
工程的每感部位或重要工程都有必要在施工时实行旁站监督,即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始终在现场监视操作过程。
这些每感部位或重要工序在施工时比其余部位更易于形成缺陷,而且纠正起来很困难和昂贵。对这一类工程要予以特别的控制。
旁站的目的,在于尽早发现事故苗头,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的产生,消除质量隐患,因此,旁站应当是全天候、全过程的现场监督。
6-5 工序管理
工程质量监理不仅仅是质量验收,而是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落实这一思想的主要方法就是工序管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工序管理的主要意图是对每道工序的开工和质量验收进行直接控制,并进行中间交工验收,这一程序全部用表格记录下来,并将全部检查和试验结果纳入质量验收过程中。
工序管理流程图:(略)
第8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9篇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2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二)
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1、结构工程通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和质检站的核验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为了使装修工序尽早插入,工程可分阶段进行验收。一般工程对基础工程单独进行的结构验收,主体部分根据进度安排分为几个阶段验收。结构验收工作在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下进行。在验收前,项目先进行自检,将验收部位的清理工作和结构处理工作做好。
2、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分四步进行:首先是项目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自查,第二步是公司质量部进行检查,第三步是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联合检查,第四步是质检站核验。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在相关手续上签认。
3、在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交验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建筑物实体的外观质量,还要检查相关内业资料。检查资料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验收部位的内业资料检查一遍,保证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第10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l 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 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质量管理目标
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 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l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l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l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l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l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l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l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l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l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l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l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l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l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l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l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l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l 签发质量签证。
l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l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第11篇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证制度
1、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或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技术指导、过程控制、现场旁站。对每道工序及施工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真正起到为施工指导服务的作用。
2、 现场技术、质量检查人员对每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工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掌握设计及规范标准的要求,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
3、 各施工工序必须做到不合格工序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4、 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达到转换工序之前按标准要求及时进行自检,不合格不允许转换工序和报验。
5、 对转换工序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应及时报检。
6、 未能及时报检的工程不得擅自施工,凡擅自施工的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责任应由擅自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7、 对不听劝阻或说服的人员,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负主要责任。
8、 经报检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经检验部门或单位签认后,决定同意下道工序施工时,方可施工。
第12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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