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中心根据《xxxx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设备现场运行维护管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检查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②检查管路、阀组是否串液、漏液。
③检查泵站压力是否正常。
④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保养设备,是否对设备润滑点按期加油润滑,是否按制度规定管理油脂。
⑤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⑦检查电缆电器设备安装是否规范,技术整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⑧检查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规范。
⑨检查供电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接地系统是否定期校验,工作面供电设计是否规范,电器整定是否按设计执行。
⑩检查大型固定设备是否台台完好。
其他:设备管理中心对实施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并按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2.设备办对定期维修、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以及定期组织的现场运行情况检查,必须形成定期维修、定期点检、专项点检、设备现场运行检查等记录,相关记录内容与表格等由设备办制定或修订。形成记录应及时存档保管。
3.设备办每季度根据相关记录,对采煤机、掘进机、主副井提升机、前后部运输机、主胶带运输机等主要设备编制《设备现状综合评价表》,作为设备更新、设备项修、设备大修理及设备报废的主要依据.
第2篇 燃气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3篇 变电站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应根据变电站设备状况,制定<设备定期巡视,周期表>;并在站内建立专用设备巡视记录簿,在变电站建立日常设备巡视卡,巡视一次登记一次
2、 设备的巡视一般应有两个或以上共同执行
3、 变电站应标注醒目的设备巡视路线及重点巡视部位标记
4、巡视设备发现异常或设备事故应按<调度管理现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汇报处理,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并登记,严重缺陷或发展中的缺陷应立即向调度检查部门汇报,并在未消除或未得到调度答复前,巡视人员不得离开变电站现场
5、 巡视周期
各变电站每周巡视一次,每半月夜间巡视一次,节假日或恶劣气候时,应进行特殊巡视,在巡视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事故处理,事毕后及时补巡。
第4篇 zz业辖区配电室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物业辖区配电室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对正在运行的设备和备用设备及周围环境,按《变电站电器设备运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巡视。尤其加强对运行中的设备的巡视检查。
二、巡视后发现的缺陷要记入记录薄,重大缺陷应向上级领导和市供电局集控中心汇报。
三、巡视时必须精神集中,注意安全,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按中心配运行管理规定和倒闸操作制度、事故处理规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四、部门主管和中心经理应对中心配进行定期巡视,部门主管每天至少一次,中心经理每周至少一次。
附:巡视检查内容:
1、各种仪表、信号装置指示是否正常;
2、各种设备、各部接点有无过热、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导体(线)有无断股、裂纹、损伤;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空气开关运行是否正常;
3、断路器、刀闸、开关等是否正常工作;开关只是器位置是否正常。
4、室内温度是否过高,有无异常声音、异味现象;通风散热是否良好;
5、设备内如避雷器等瓷件是否清洁、有无裂纹、损坏、放电痕迹等异常现象。
6、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是否完好;各种标记、标示是否齐全、清晰;接地连接是否良好,有无锈蚀损坏等现象。
第5篇 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对照执行。
二、管理体制
矿建立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机电副矿长任组长、机电运输部、通灭部、生产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负责人,机运、通灭系统各队队长、技术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矿机运部。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由组长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全面的对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指示不准,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安全设施损坏的,下发整改通知单,由使用单位派专人更换,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指示准确,动作灵敏,很好地发挥其在设备运转中的监控保护作用。
2.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周期检定、校验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精度,耐压等要求。
3. 负责对不执行仪器、仪表、器材各项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队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日常检查维修
1.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的使用人员进行,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进行操作、检查,发现有仪表指示不准确,外观破损,安全设施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人员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仪器、仪表、器材入库、使用前必须经矿计量部门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煤矿井下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按《煤矿安全标志》要求,必须有煤安标志。
4.对报废的不能修复使用的仪器、仪表、器材要及时交回物资供应部,不能和新仪器、仪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器材由维修单位负责检验,维修车间负责维修更换。
6.对《规程》、《标准》要求定期检验的仪器、仪表、器材使用单位必须按期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上级部门进行鉴定、更换。
7.负责指示类仪器、仪表的检查、校验工作,对指示不准确的坚持立即更换原则。
8.落实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保护装置的实验整定工作,实验周期必须执行《规程》、《标准》要求,并记录清楚。
注:仪器:瓦斯检查仪、瓦斯自动报警仪、经纬仪、矿压检测仪器。
仪表:压力表、负压表、温度表、高压验电仪、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
器材:安全阀、释压阀、灭火器、高压绝缘手套、胶靴、消防器材
第6篇 风电机组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使风机巡检人员随时了解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防止缺陷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设备及系统安全运行。
1.2 明确风机检修巡检人员执行巡视检查制度的标准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
3 规定和程序
3.1 管理要求
3.1.1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具备巡视设备资格的人员承担巡检工作。
3.1.2 巡检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按照巡检记录单的内容进行巡检,不减少检查项目,不随意改变巡检内容。
3.1.3 巡视设备时,检修人员应按照设备巡视单逐台仔细巡视,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异常应汇报当值值班长,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异常记入风机检查记录中,存入风机档案盒中。对危急安全运行的缺陷要按规定向上级汇报,并迅速设法处理。
3.1.4 每季度保证对全场所有风机进行至少一次巡检。任何一台风机的巡检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3.1.5 在进行风机巡检工作中,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并在巡检中带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锁扣等必要的保护装备,并保证与主控室通讯畅通。
3.1.6 风机巡检工作要严肃认真,对每一台机组的运行情况要仔细观察,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异常状况要及时向值长汇报,除威胁机组运行安全的缺陷外,不得对机组进行任何操作。
3.1.10 大风、雷雨及恶劣天气禁止进入风机进行巡检工作。
3.2 风力发电机的巡检内容
3.2.1 风机外部
3.2.1.1 塔筒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塔筒外壁是否有裂痕或损坏,漆面是否有脱落,是否有雷击放电痕迹,是否有油污。
3.2.1.2 机舱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机舱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损坏,是否有雷击放电痕迹。
3.2.1.3 桨叶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桨叶表面是否有裂痕或损坏,如果在叶片根部或翼梁处(叶片承载部分)发现裂痕或分层现象,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如果裂痕出现在叶尖等其他非承载部分,且裂痕小于5 oomm,则只需记录其大小以便在下次检查时观察该裂痕是否有增长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裂痕大于5 0 0mm则同样必须立即停机。观察桨叶表面是否有黑色的火痕(可能看起来像油点),如果有则说明该叶片遭受过雷击,则需特别仔细的检查,以确定是否损坏。具体检查方法和部位可见维护手册桨叶部分。
3.2.1.4 导流罩外观:通过望远镜观察导流罩是否连接紧固,有无偏斜,是否随风轮旋转良好。
3.2.1.5 风轮部分旋转声音:倾听风轮旋转声音是否有异常,如果从其内部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则须用望远镜对叶片重新仔细检查,因为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是由于雷击造成叶片损坏。
3.2.1.6 塔筒门锁及通风孔:检查门锁是否正常,通风孔有无损坏。
3.2.2 风机底部
3.2.2.1 基础环内地线连接情况:检查基础环内各地线连接情况,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2.2.2 底平台卫生:底平台地面及底部控制柜如果卫生情况不好,则需立即清理。
3.2.2.3 塔筒内照明设施:观察是否所有的灯都亮。
3.2.2.4 上/中/下塔筒插座电源: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所有的插座正常。
3.2.2.5 底部控制器是否正常:通过控制面板检查控制器显示状态有无异常,控制柜内温度、湿度调节器是否正常工作。
3.2.2.6 安全绳、安全滑轨紧固情况。
3.2.2.7 爬梯连接情况。
3.2.2.8 变频器工作声音是否正常;散热风扇工作是否正常;通风滤网有无尘土堵塞;变频柜内有无尘土;电气接线有无松动、虚接现象;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3.2.3 风机中部
3.2.3.1 中平台地线连接情况。
3.2.3.2 中平台卫生。
3.2.3.3 主电缆及控制电缆固定情况:攀爬过程中检查主电缆和控制电缆是否正确的紧固在电缆夹子上,有无松动。
3.2.3.4 目视各节塔筒连接螺栓有无异常。
3.2.4 机舱
3.2.4.1 机舱内地线连接情况:检查机舱内各部件的地线连接情况,螺栓是否紧固。
3.2.4.2 顶平台及机舱卫生:认真清理各非带电元件。用吸油纸将地面的油污擦拭干净。
3.2.4.3 偏航传感器:检查偏航传感器是否损坏。电缆有无绞缠现象。
3.2.4.4 听偏航声音是否异常,查看偏航盘和偏航齿是否缺油。
3.2.4.5 检查偏航电机工作是否正常,偏航减速箱是否漏油。
3.2.4.6 检查偏航刹车盘、刹车片磨损情况。
3.2.4.7 检查偏航刹车油管有无渗漏情况。
3.2.4.8 偏航大齿圈自动注油脂罐油脂情况,工作情况。
3.2.4.9 震动传感器:检查震动传感器是否损坏。
3.2.4.10 集油池污染情况:检查集油池污染情况,以了解风机齿轮箱和液压站是否漏油,并将其清理干净。
3.2.4.11 齿轮箱密封情况:检查齿轮箱是否漏油,如果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
3.2.4.12 齿轮箱运行声音有无异常:倾听齿轮箱运行是否有异音,如果异音声较大则需立即停机,以免损坏齿轮箱。
3.2.4.13 齿轮油管和冷却液管有无渗漏:检查管路是否有渗漏情况,如果其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
3.2.4.14 冷却液位:观察冷却液位是否低于最低刻度线,如果液位过低则需立即添加。
3.2.4.15 齿轮箱油位,检查齿轮箱油位视窗内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2.4.16 检查齿轮箱油过滤电机工作情况。
3.2.4.17 检查齿轮箱温度传感器、油过滤阀、压力传感器是否正常。
3.2.4.18 液压站密封情况:.检查液压站是否漏油,如果表面有油但无法确定是否漏油则需擦拭干净,并记录以便下次巡检时观察是否为缓慢渗漏。擦拭时要注意避免触动各阀门。
3.2.4.18液压站运行声音有无异常:倾听液压站各个储能罐动作时声音是否正常。
3.2.4.19 液压电机、旁路冷却风扇电机工作是否正常。
3.2.4.20 液压站油位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3.2.4.21风轮运行状态:通过机舱前部轮毂与机舱连接处缝隙观察叶片,轮毂和导流罩之间连接有无异常。通过机舱顶部的通风窗口进一步观察叶片和导流罩外观有无异常,具体方法与地面观察方法相同。
3.2.4.22轮毂和导流罩内有无异常声音:倾听轮毂和导流罩内有无异常声音。如果有,则很有可能是由于轮毂内有部件脱落撞击轮毂或轮毂罩造成的,需要立即停机。
3.2.4.23 发电机运行声音:倾听发电机运行声音有无异常。
3.2.4.24 发电机滑环是否磨损,碳刷是否需要更换,碳粉是否需要清理。
3.2.4.25 发电机高速传感器是否松动,距离适当。
3.2.4.26 发电机通风系统运行情况,通风管道破损情况。
3.2.4.27 发电机前、后轴承油脂加注情况。
3.2.4.28 联轴器表面有无划痕。
3.2.4.29 联轴器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3.2.4.30 主轴油脂有无溢出。
3.2.4.31 检查避雷、引雷装置是否正常。
3.2.4.32主轴锁紧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3.2.4.33 机舱控制柜监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控制柜内接线是否紧固,有无凌乱情况。电气元件有无异常。风扇工作是否正常,滤网是否清洁。控制柜内加热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3.2.4.34 机舱温控柜内接线紧固、凌乱情况,电气元件是否异常。
3.2.4.35 风速仪、风向标,动作是否正常,避雷针的运行是否良好,有无雷击的现象。
3.2.4.36 机舱壳有无破损,天窗是否漏雨,插销是否完好。
3.2.4.37 轮毂内软管、管理、管接头是否有渗漏油情况。电气线路有无缠绕、虚接情况。
3.2.4.38 轮毂内变桨轴承自动加脂罐油脂量是否满足,工作是否正常。变桨轴承废油瓶内油脂是否已满。
3.2.4.39 轮毂内各传感器是否松动、距离是否适当。
3.2.4.40 轮毂内各变桨缸表面是否正常。
3.2.4.41 吊车状态:通过吊车控制器检查吊车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3.2.4.42冬季加热器投入情况:冬季时需检查风机内部各加热器投入情况,以确保风机能够在低温情况下正常运行。
3.2.4.43夏季到来前冷却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散热片是否清洁,确保风机在大负荷以及环境温度较高时能正常运行。
3.2.5 风机防火检查
3.2.5.1 机舱内灭火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外观是否完好。
3.2.5.2 机舱内渗漏油是否会引起火灾,并对渗漏点进行处理,清理渗漏油。
3.2.5.3 防雷接地系统是否完好,有无雷击痕迹。
3.2.5.4 电缆连接头、电缆、电气端子有无虚接、放电痕迹。母排、并网接触器、励磁接触器、变频器、变压器等动力电缆连接点及设备本体等部位进行温度探测。
3.2.5.5 机舱内各部件冷却系统、机舱散热系统是否正常,检查风机运行日志,是否有过高温情况。
3.2.5.6 控制油系统加热温度超限,或无可靠的超温保护措施
3.2.5.7 机舱内有无易燃物品。
3.2.6 后台监控机查看风机报警日志,检查机舱振动、风机功率、主轴承温度等参数。
3.2.7 定期做好超速试验,对报超速的风电机组进行重点检查。
3.2.8 定期做紧急停机试验。
3.3 巡检程序
3.3.1 巡检前的准备:
3.3.1.1 巡检人员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巡检风机和重点检查内容。值班负责人根据风机运行情况、气候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3.3.1.2 巡检人员检查携带的检测工器具、安全用具和通信工具正常,如手电、听针、棉纱、测温仪、安全帽、对讲机等,电气专业应带试电笔(必要时带验电器、绝缘电阻表)、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3.3.2 巡检过程
3.6.2.1 巡检人员应按照后台监控机、风机外周围,塔底、塔筒、机舱、机舱外、轮毂进行巡检。
3.6.2.2 巡检完毕,将检查情况汇报值班负责人,并填写风电机组巡检记录表。对发现的缺陷能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纳入本岗位监视性检查的内容,加强对其检查监视。对存在有影响风机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立即将风机停机,待重大缺陷完成处理后在投入运行。
4 职责
4.1制度负责人:各风电厂厂长。
4.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1.2 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 接受上级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2制度执行人:各值值长。
4.2.1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
4.2.2 负责检查本值的运检人员对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2.3 接受公司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3 巡检人员:
4.3.1 负责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2 负责将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报值长。
4.3.3 负责向值长及部门负责人提出巡回检查制度的修改建议。
第7篇 机电设备检修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更好的搞好我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处里要有每台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人员要定期对设备性能进行测试。
2、使用设备的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是本班组设备的第一管理者,负责对本班组的设备定期进行检查。
3、班组长要对本组的设备进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4、设备的使用要按照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出厂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设备的机修、电修要有专人包机,严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组设备要有本班组专人操作,严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转设备,工作前要进行空车试验,查看各部油路是否畅通,有油孔之处,要用油壶注油,使机床各部得到充分润滑,而后再进行工作。
8、工作结束,拉断设备电源,各种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扫干净机床及设备周围的铁(木)屑,做好文明生产。
9、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维护,必须是专职电工操作,严格遵守电气作业操作规程。
10、电气设备周围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净、通畅。
11、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气仪表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部门检测效验,保持灵敏、准确、可靠。
12、无法维修、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送机电科。
第8篇 房屋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幼儿园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幼儿园房屋建筑设施;
2、幼儿园道路建筑设施;
3、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4、水、电、气设施;
5、教具设备;
6、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检查机构和人员
安全领导小组、后勤主任、安全员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定时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后勤主任、安全员)
2、每月10日前例行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后勤主任、安全员)
3、大风、大雨后及时检查;(总务主任、安全员)
4、每天幼儿活动前全面检查。(安全员)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6、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7、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气设备是否有隐患;
9、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10、防盗措施是否落实。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建立检查情况档案。
六、整改落实
安全员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分管负责人。
第9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使用燃气、电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各种电气设备要安全使用,维修保养,要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电力操作规程和电工防火制度;
3.施工现场凡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必须提出申请,经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存放,燃气灶与钢瓶连接必须使用硬管,严禁使用易燃物品搭设,钢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要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
5.检查液化气设备是否漏气应使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测试,若发现钢瓶角阀、减压阀漏气,应送供应单位更换,不得自行拆修;
6.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防止汤水沸出或吹风使火焰熄灭。严禁将钢瓶卧放、倒放使用,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使用完毕应先关闭角阀。
7.液化石油气设备周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做好灭火工作。
第10篇 矿用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 矿用设备、设施、器材使用管理
1、矿需要购置设备器材时,由使用单位填报购置申请审批表,报矿分管职能部门(生产设备机电器材为机电科,通防器材为通防科,支护材料为生产科)审核选型后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并经矿主要领导签批后由供应科组织使用单位、机电科或审计科共同签订采购合同。
2、设备器材选型应在矿分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节能化,选定的设备应是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的、三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有煤安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的。
3、所有生产用设备(器材)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器材)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4、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包机制,日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检修制度。
5、防爆设备(器材)入井必须遵守入井许可证制度。
6、对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机电科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科组织安装、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关职能科室分别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检查奖惩条例,定期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告单,监督整改,保证在用设备、器材,保持完好状态。
第2条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检测、检查
1、购置设备(器材)到货后由审计科质检组牵头组织供应、机电科(通防科、生产科)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验收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标准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2、验收后将全部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技术资料复印2份,原件交矿档案室存档,复印件1份交机电科资料室,1份交使用单位)
3、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对三环链、主要钢丝绳、皮带、电缆及通防仪器、支护、器材委托具有国家主管机关认证检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设备系统改造、安装,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条 设备、器材使用中的检验
1、设备(器材)使用中的检验由分管职能科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实施计划,注明检验标准、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
2、由职能科室对所管理的设备(器材)按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派技术员参加现场测试或送检。检验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议,报矿领导协调解决,要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的性能达到生产要求。
3、由职能科室对所管理的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存档管理。复印若干份供其它单位借阅存档。
第4条 矿用设备(器材)的维护、更新和报废
(一)维护
1、机电科是矿生产设备(器材)日常修理的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使用范围内的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小修。
3、设备的中修和大修一般由矿机厂承担,机厂无力承担修理的设备,由机厂写出书面报告交机电科核实并签字盖章,上报分管设备领导批准,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机电科、审计科联合办理外委修理。
4、机电科负责每年年初,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监督实施。
5、主提升、运输系统每天保证2小时的检修维护时间,采掘设备每天要保证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
6、每月月底为固定停产检修日(特殊情况除外)。每月20日由机电科组织各设备使用单位召开检修预备会议,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生产情况认真编制停产检修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任务书并监督实施。
7、设备检修完毕,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二)更新、报废
1、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由机电科负责按照国家颁布的设备更新目录和规定的更新时间组织编制,经矿分管领导审批,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机电科组织实施。
2、由矿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科、财务科、审计科等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凡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公司分管设备领导审批。
②凡未提完折旧确需提前报废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③凡提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提前报废时,可按①项办理,其余值摊入成本。
④综采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过国家有关规定的,并提完折旧者,亦可申请报废。
⑤矿用器材性能达不到生产要求,维修改造费用超过原值50%或社会上推出新型替代产品性能显著提高的,可申请报废,采购新型器材。
3、待报废设备(器材)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4、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矿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写出报告,上报县国资局批准后办理报废冲账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应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11篇 电器设备的巡视检查制度
1 、在变电室的高压配电装置,每班巡视两次。
2、 电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又恢复送电后,对事故范围内的设备,应进行特殊巡视,每班不少于四次。
3、 电器设备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每班不少于四次。
4 、巡视检查时,通过人的感觉器官仔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对于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5、 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在72小时内应加强巡视,每班不少于四次,无异常情况后,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第12篇 设备检查试验制度
1、各种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不符合要求,立即处理或更换。
2、斜井人车防坠器每班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每班对斜井人车及钩头以上15米钢丝绳进行检查。
3、低压开关每天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并做一次跳闸试验,做好记录。
4、斜井专用矿车联接装置,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每旬对其进行抽样检查不少于20台。
5、电机车制动距离每年测试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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