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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8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二、各单位、各工种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配带上岗作业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女职工操作设备不准穿高跟鞋,长发必须盘扎整齐或带工作帽。

四、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谁停谁送。挂牌工作,不得预约送电,以防造成设备及人身事故。

五、浓缩池、循环水池较深,不允许闲人、小孩上去观看游玩,以防儿童落水造成事故。

六、库房及验室严禁烟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以保证物资财产安全。

七、夜间工作不得脱岗,经常巡视设备运转情况,如有突发停电应及时关闭设备,以免造成事故 。

第2篇 钢筋加工场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提高和增强安全意识,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作业人员的责权,抓好负责制的落实;

2采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控制出现生产障碍、未遂和其它事故;

3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互相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4、对于每个岗位不同的特点,使员工更深刻认识自己的工作环境必须进行岗位教育。

5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6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自来水,发放劳保用品等。

7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固化,定时洒水防尘,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8在施工时对维护排水设施,进行植被绿化,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9钢筋加工场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10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按照集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标一体化”的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集团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集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4、每年必须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具体内容有:(1)安全技术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4)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6、集团每季度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4篇 安全环保奖罚制度

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为了强化“谁生产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及“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项目全体员工和本项目所有劳务操作层人员的安全施工自觉性、主动性,按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分册》与《安全环保管理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及业主《安全环保管理违约处罚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职责

第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环保奖励办法,并负责安全环保奖励资金的落实情况;

第三条 项目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违章罚款细则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 项目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对违反劳动纪律的集体和个人作最终的处罚决定。

第五条 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环保奖罚资金专用帐户,保证专款专用。

第三节 安全环保奖励

第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层给予300元-10000元奖励:

1、项目月质量安全环保检查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的集体(以安全环保检查表为准,评分达80分以上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6000元;若全部都达到80分以上则对前三名进行奖励,三名以后的不奖不罚;

2、在出现危及人身生命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发生者,给予1000元的奖励;

3、在改善劳动条件与环境,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奖励500元;

4、 积极组织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卡,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操作层安全员),奖励500元。班组内安全意识较强,遵章守纪,表现突出者,奖励300元/人/次;

5、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内当月无违章违纪现象,各项安全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无地方或上级单位投诉现象,操作层相关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置规范。则现场相关人员按照公司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6、项目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本部门人员无违章违纪,奖励职能部门1000元-1500元/次(必须造表发放至本部门人员手中),奖励部门主管领导500元/次;

7、积极抓获盗窃施工材料的小偷,避免公共财产损失者;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搭建好的脚手架,已浇筑的混凝土等)者;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如穿好的各种电线,工程用电电缆,各种接线盒等或其他)者;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奖励200元/人次。

8、凡获公司或外部其他上级单位奖励的集体(作业组)或个人,项目将按获奖集体(作业班组)或个人奖金的50%给予奖励。奖金由获奖者自行分配。

9、获奖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书以后,一个星期之内兑现;

10、关联奖励

班组长、作业队安全员、现场技术员、生产调度、工区主管领导奖励金=作业队奖励金×0.2倍率。

11、当构成以下因素之一时,取消该集体(作业队、部门)或个人本月及年度评奖资格: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重伤1人或以上)、设备损毁、环境污染事故的;

当月违规累计超过3人/次的;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认真完成隐患整改的或整改不彻底的;

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上报安全资料而未上报的;

该年度有1次违规记录的个人;

每月累计同类隐患接到两次整改通知书以上(含两次)者或接到一次处罚通知书者。

第七条 奖金来源

1、项目每月抽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奖励基金的预备资金。

2、安全环保罚款转移到奖励基金。

3、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全环保领导小组统一掌握使用。

第四节 安全环保处罚

第八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一律按照200元-500元/人次进行处罚。

第九条 范围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体或个人给予100--20000的罚款:

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轻伤事故,对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0元/人次。

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擅自动用设备等,而造成设备损坏等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500-1000元/人次。

3、对安全设施维修管理不善,损坏后有条件修复而不及时修复,致使影响职工安全及健康的责任者,处罚款500元/次。

4、对查出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推诿扯皮,接到整改通知单后,逾期不改的责任人,处罚款200-8000元/次,责任单位处罚款1000-20000元/次。

5、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经教育不改正者,处罚款100-500元/人次。

6、对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无证上岗的人员和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责任者,处罚款200-1000元/人次。

7、习惯性违章行为者,经过教育无效的,处罚款500元/人/次;

8、在危险品储存区或容易发生爆炸的区域吸烟者,处罚款200-1000元/人/次;

9、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罚款1000~5000元,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500~1000元,对所在操作层处罚1000~50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0、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使用电炒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否则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罚。严禁使用钢锯条、碘钨灯及电热得快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500元以上罚款并予以没收。

11、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或班组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严厉经济处罚。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以上。

12、班组施工住宅区和施工区必须有固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不得乱扔乱倒,影响文明施工。违者给予集体和个人共同经济处罚300元到500元。

13、月度评比出现违章违纪或违规而排名倒数第一名处罚3000元,倒数第二名处罚2000元,倒数第三名处罚1000元。

14、每发生1人次伤亡事故处罚20000元

第十条 细节处罚:

1、凡违反下列规定未造成后果的个人,按100元/人次进行处罚(经理部管理人员、作业队管理人员加倍进行处罚)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帽带的;

在无防护的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未系安全绳的;

施工现场未穿防滑鞋的;

电焊作业未戴绝缘手套或防护面罩的;

在休息时利用防护用品垫坐的;

民工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

凡违反下列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集体,按200-1500元/人次进行处罚,损坏物品的除罚款外,按新购物品价赔偿。

未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的;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就上岗作业的;

安全培训教育、交底有代签名或不参加者;

招用童工、未满18周岁或超过55周岁的人从事施工作业,施工现场有儿童及无关人员玩耍的;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挂图、标语或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的;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的;

安全技术交底手续不完备或未做到全覆盖的;

未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

未经同意挪用安全设施(器材)的;

不听现场安全监督人员指挥,辱骂安全管理人员的;

在安全标志牌上乱涂乱画的;

损坏安全设施的;

危险物品未单独集中存放或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氧气乙炔未单独集中存放于专用库、乙炔瓶无防回火阀、乙炔瓶倒放、氧气乙炔瓶未达到安全距离或氧气乙炔瓶与明火未达到安全距离);

起重类机械设备缺少安全保护装置,起重作业无指挥信号,非作业时间未固定、未断电锁门,起重机械吊人的;

汽车起重机支腿未用枕木支垫或支垫不平稳的;

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的;

吊装作业不听从信号指挥,未执行“十不吊”(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2、 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 <>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不准双拼吊。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6、 梁板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9、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规定的;

夜间施工未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与发光警示标志的;

使用明火或开水加热冻结的储气罐、氧气瓶、乙炔瓶、阀门、胶管的;

孔内作业时,孔口无人看守的;

混凝土护壁的孔桩,护壁未随挖随浇筑的;

人工挖孔施工现场未配备气体浓度检测仪器的;

孔口未设置高于地面30厘米以上的锁口、未设置防护栏和临时排水沟、夜间未悬挂警示红灯、孔口1米范围内堆积弃渣的;

挖孔作业人员头顶未设置半圆防护盖、弃渣吊桶装渣超过80%的;

相邻两孔同时开挖、相邻两孔一孔浇筑混凝土另一孔内有作业人员、雨天进行孔内施工的;

孔内爆破未有效覆盖、未设置警示区域或警戒人员不到位的;

孔内未设置足够照明或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未设置通风设施,未配备应急安全爬梯的;

暂停施工的桩孔口、沟、基坑无安全防护栏及警示牌的;

已终孔未浇筑的孔口无防护盖、已完工的涵洞与通道但未回填的基坑无防护栏或警示牌的;

泥浆池周围未进行有效围护或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桥涵施工采用交叉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未布设安全棚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及无明显在限速、限宽、限高标识等;

高处露天作业,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未根据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合施工的风力标准。遇到六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仍进行露天作业等;

就地浇筑墩台施工前未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或作业平台无防护栏杆等;

5米以下高处作业时,若采用直爬梯无防护笼的;

5-40米的高处作业时,未设置“之”字形人行斜梯的;

爬梯、脚手架、工作平台搭设不牢固,或未与模板及其支撑体系连接的;

高墩柱施工时,在墩柱10米范围内未设置警戒区,未派专人监护的;

模板螺丝未满上的;

运梁车未设置转动装置,行进速度大于5m/min;到达位置后,平车行走轮未用木楔楔紧,构件起吊横移就位后或预制梁板拆模后,未加设支撑、垫木保持构件稳定;

梁板钢筋绑扎过程中或安装模板前,未加设支撑保持钢筋笼稳定的;

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就位后,前后支腿(点)支垫不稳固,且未用缆风绳固于墩顶两侧等;

就地浇筑的桥涵上部结构,基础处理、支架搭设及预压、模板安装等均未按设计实施,实施中未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必要时未进行专门观(监)测,发现异常状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脚手架上脚手板未满铺、绑牢,存在探头板现象,脚手架未设置栏杆或栏杆未封闭。敷设的安全设施没有经常检查,没有对构件进行安全验算。未采用有效的加强措施的;

高空作业未设置稳固爬梯,防护栏杆及防护栏未封闭,安全网或脚手板未满铺的;

桥梁上部结构湿接缝(绞缝)、临边、预留孔洞无防护措施的;

梁、板构件移动吊点位置不符合设计规定的;

模板工程未设置防倾覆设施,高墩且风力较大地区的墩身模板无安全防护措施的;

夜间进行梁板安装架设作业的;

墩身钢筋绑扎高度超过6米未采取临时固定措施的;

施工现场未按交通分流方案确定作业区域、布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未设专人疏导管理的;

办公、生活区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取暖,或使用煤炭炉取暖时未采取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的;

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

民工食堂无卫生制度、防食物中毒措施的;

食堂卫生脏、乱、差,无防蚊灭蝇措施的;

食堂灶台等明火设施与液化石油气瓶或燃油容器未达到5-10的安全距离的;

民工宿舍、食堂未分开设置,宿舍内违规取暖做饭的;

工地上拌合站和起重等高耸设备未设置避雷设施的;

未采取三相五线制,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系统的;

用电设备未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

配电箱、开关箱等设置不规范,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及接零保护,箱内有杂物,固定不牢的;

电气设计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的;

临时设施与高压线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电气设备的电源无接线装置或插座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的;

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接线处无护罩的;

220伏(含220伏)以上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或白色胶皮线及单股线的;

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未使用安全电压的;

违章在电缆、电线上晾晒衣物的;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违章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链接的;

孔内照明未使用防水带罩灯泡,未使用安全电压,电缆未使用防水绝缘电缆的;

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的;

紧急情况下不听从经理部指挥人员调度安排的;

违反操作规程的;

从业人员未进行定期体检的。

3、凡违反下列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集体,按1000-10000元/次进行处罚:

无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的;

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

违章指挥的;

安排无特殊工种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或安排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无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未进行公告或未设置警戒区域的;

民爆物品未按规定放置和使用的;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书,使用前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的;

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要求上报安全资料的;

未设立专职安全员的;

在各工作面未指定安全环保负责人的;

施工现场脏、乱、差的;未按照管理人员要求摆放施工材料者;

凡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地方协调等受到地方或有关部门投诉的;

安全大检查中安全管理人员无故不到位的;

办公、生活、工区选址存在地质灾害,或未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取防范措施的;

自行设立油罐箱存在安全隐患的;

防汛物资及其它应急物资设备未配备到位的;

每发生1人/次轻伤事故的。

四、凡违反下列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集体,按10000-50000元/次进行处罚: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重大影响一般事故,负其它责任的每起事故;

发生较大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事故;

场外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意外等原因发生一般事故;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强行施工的;

5、凡违反下列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集体,按50000-100000元/次进行处罚: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重大影响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每起事故;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重大影响较大事故,负有其它责任的;

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较大事故;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严重社会影响重大事故,负有其它责任的;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

场外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意外等原因发生较大事故;

场外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意外等原因发生重大事故;

6、凡违反下列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集体,按100000元/次以上进行处罚: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严重社会影响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无人员伤亡但构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事故,负有其它责任的;

场外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及意外等原因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7、项目部组织的月度安全大检查时,发现的违章违规(违纪)现象,处罚金额比平常翻一番,地方安全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检查时发现的违章违规(违纪)现象,处罚金额比平常翻两番,

第十一条 关联处罚:

凡日常检查或安全环保大检查中发现出现上述第八条至第十条中相关个人违章事件,除对相关事件个人按照规定处罚外,还对个人所在作业队、现场技术员、工区主管领导、生产调度、班组长、部门负责人、作业队安全员、部门主管领导、项目经理进行处罚,处罚金按照如下计算:

作业队处罚金=个人处罚金×3~6倍率

班组长、作业队安全员、现场技术员、生产调度、工区主管领导处罚金=个人处罚金×0.5倍率

班组长、作业队安全员、现场技术员、生产调度、工区主管领导处罚金=作业队处罚金×0.1倍率

部门负责人、部门主管领导=部门个人处罚金×0.5倍率

项目经理处罚金=领导班子个人处罚金×0.5倍率

第五节 被处罚当事者权利和复议

第十二条 被处罚者如果对罚款通知书有疑义,在收到通知书1天内向经理部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或主管领导提出复议申请,领导小组收到复议者的申请后及时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在12小时内通报复议者。

第十 三条 当事人有权拒绝签收罚款通知书,但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提请经理部领导小组复议时,罚款通知书自行生效。

第十四条 如果项目部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认为对处罚者的依据不足,应不予处罚或减低处罚等级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撤回处罚通知书或重新下达处罚通知书。

第十五条 对于安全监督人员的不法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四、附则

第十六条 在本规定中未罗列的违规行为,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处罚。

第十七条 本规定中所列的集体是指:项目各部门、直属班组、施工作业队和外包队伍;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_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 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 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 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 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 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 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 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 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 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 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

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

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 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

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

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

安全、环保工作状况;

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

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

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应知应会;

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

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

事故案例等。

4.3.3 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 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

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

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2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 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 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 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

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 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 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 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 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 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 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 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 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 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 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 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 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 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 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 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 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 相关文件

gb/t2400

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1957

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 记录(表格)

jhaj00

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

7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

8 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

9 复工安全教育卡

第6篇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单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及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环保的责任制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 环保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参与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4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与考核。

3 术语和定义

3.1“两措”计划

指公司每年编制的年度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2“四不放过”的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3.3“四不伤害”

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4“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 管理内容

4.1 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4.1.1 公司总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并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并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b) 负责****公司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贯彻与执行。

c) 负责****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管理绩效的监视与测量监督管理工作。

d)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安全目标。

e) 负责****公司安全运行控制工作。

f) 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验证。

g) 积极支持安技、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领导工作,及时处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h) 定期组织对****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i)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4.1.2 财务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d) 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应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污染防治的技改、技措规划,考虑相应的资金计划,并保证资金投入。

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应急救缓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精铁、防暑降温、防寒取暖、安全奖励等项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4.1.3 销售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做好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公司期间的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

d)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4.1.4 经理助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责,对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d) 在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和规程时,同时研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面的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1.5 部长职责

a)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装置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b) 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及工位器具的定置管理

c)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6 工会主席职责

a) 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有监督检查责任。

b)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c)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d)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e) 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以推动安全生产和劳保工作

4.1.7 班组长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 熟悉本班组的人员、设备情况。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消防器材、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c) 做好新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

d)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能源浪费行为。危险作业必须提前报告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当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e)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f) 做到班后“五不走”。即;工件工具没放整齐不走、设备没上油不走、卫生没打扫干净不走、当班情况没记录不走、电源没关闭不走。

g) 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活动记录。

h)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4.18 员工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b) 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c)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做到不随意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和护栏,不使用带病设备,遇有不安全、污染环境和能源浪费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解决。

d) 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e)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无证不准动用特种设备及非岗位设备。

f)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g)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除遵守以上员工职责外,以下工种还应遵守以下职责:

4.1.8.1 装配钳工

a) 严格按照q/pgj g19.0142-2007《装配钳工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零部件、工位器具等要按定置要求摆放,保证工作场地畅通。

d) 负责装配用工具和工装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工具和工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e) 每天下班前清理工作台及擦拭现场地面,零部件及半成品摆放整齐。

4.1.8.2 配线钳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39-2007《配线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配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每天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摆放好零部件及工位器具。

4.1.8.3 吊车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16-2007《起重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c) 负责打扫吊车各部件的卫生,保持天车上无油污、无积尘,搞好设备的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d) 所有吊绳或吊具保持完好无损,吊绳和吊具都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或用于吊什么样的产品字样,吊具保管不混乱。

e) 每天下班前要将所有吊车电源切断,停靠在指定位置。

4.1.8.4 包装工

a) 按照 q/pgj g19.0001-2007《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业。

b)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各种工具,打扫好工作场地。

4.1.9 管理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把安全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管理过程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并做好相关记录。

c) 深入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d) 组织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1.10 技术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具、推广运用先进经验,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劳保等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交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资料。

c) 在编制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同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

d) 进行有危险的实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签。

e) 必要时,参加由于技术和设计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有关技术防范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1 安技员职责

a) 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标准、制度,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b) 接受集团生产安技部的业务指导,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和任务;

c) 负责做好****公司各项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新员工、转岗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d)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安全。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e) 做好各类安全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跟踪检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

f) 指导工段、班组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g) 对本部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上报和管理,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h)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上报和保护现场,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救援、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i) 负责编写、修订****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j)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向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1.12 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岗位职责

a) 熟悉本岗位的重大危险源。

b)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应知道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险,并熟悉相应的控制措施。

c) 应掌握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部门职责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 管理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组织确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各工作岗位对人员的能力要求,并定期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影响人员的能力评价工作。

b) 搞好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理。

4.2.3 技术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在建设项目、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b) 负责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c) 在组织实施“四新”项目时,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d) 在进行新产品试验及例行破坏性试验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由安全部门会签。

e) 参加由于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解决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f) 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

g)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h) 负责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节能降耗,提高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整体水平。

i)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j) 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4 管理部、车间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思想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b) 定期和不定期地在本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检查,认真、及时地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转。

c) 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和成品等的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实现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积极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装置,不断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f) 加强对库房的管理,按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运输、保管、发放物资,尤其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等化学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和方泄漏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及环境安全。

g) 负责****公司产品现场安装调试和维修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要求的实施与控制。

h) 负责向供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负责向供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2.5 财务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及时提供职责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所需的资金。

4.2.6 市场部职责

除具有“4.2.1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5. 相关文件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7篇 安全环保部部门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成员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办公室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档案室的防火安全情况。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第8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1.3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1.4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清洁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 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 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 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 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 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2.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2.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 保证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 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 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 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 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 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 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

2.4 安环办关于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 负责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4.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 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 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 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 实施对各分、子公司与公司对外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各分、子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各租户和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作;

2.4.10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1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清洁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2 负责公司及相关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3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4 建立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

2.5 各分、子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清洁生产责任制。

2.5.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 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 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5.5 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6 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5.7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 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 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清洁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2.5.11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 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 直接主管在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清洁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清洁生产的自觉性。

2.6.2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清洁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 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清洁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6.4 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 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 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

2.6.8 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6.9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

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

2.7 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2.8 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

2.9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10 各分、子公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时,应事先掌握和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设计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在作业实施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

2.11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安全环保设施设计资质和能力,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对安全环保设施的设计负责。安环办应根据公司的要求,配合设计人或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安全环保设施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获得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员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2.12公司通过招标、竞标、议标等方式选定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安全环保设计方案施工,确保符合项目安全环保性能。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产或使用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组织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组织验收的部门及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对验收结果负责。

2.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4 各分、子公司向顾客提供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交付和服务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各分子、公司的采购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公司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

2.15对各分、子公司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运输工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专业生产单位采购,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16 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各分、子公司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并由安环办实施监督管理。

2.17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规定执行。

2.18 公司各级领导应当按照规定职责,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19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0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安环办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实施监管职能。

2.21 各分、子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1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保障员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相关事项。

3.2 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提出建议。

3.3 员工有权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因员工对公司安全清洁生产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公司不得因员工在上述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从事特殊职务工作的员工除外。

3.5因安全环保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责任人或责任主体提出赔偿要求。

3.6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6.1 员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3.6.2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6.3 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清洁生产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有关制度。员工从事的岗位应具备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环保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环保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6.4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6.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并定期接受特种作业的培训。

4、宣传和教育培训

4.1 安环办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4.2 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安全环保情况,布置落实安全环保工作。

4.3 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清洁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4.4 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清洁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清洁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1 各分、子公司对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办人员、安全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2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各分、子公司的正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5.3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5.4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5 当事故隐患或者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环保制度的行为在本单位内部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6、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

6.1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并依托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工作。安全器材和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工作和使用。

6.2 各单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同时如实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6.3 安环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公司各级员工应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奖励和责任处罚

7.1 公司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制度,改善安全清洁生产条件,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参加抢险救护,使公司声誉、财产和人员免遭损失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7.2 对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3安环办负责各个分子公司安全、环保的协调管理,安环办享有检查报告权、考核权及行政处理建议权等。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安环办可建议其限期整改,如未整改或执行不力,视情节轻重,经分管副总审批后,可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相关经济处罚原则如下:

7.3.1 部门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经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或安环办指出后不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 1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7.3.2 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对公司主管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安环办主任处以500元罚款,对安环办主管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

7.3.3 由于存在安全环保隐患或安全环保事故使公司受到政府处罚的,其罚款由责任部门承担,安环办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主管领导和安环办主任处以 500 元罚款,安全主管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7.3.4 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如实告知员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应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7.3.5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 500元罚款;

7.3.6 上述个人罚款由安环办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各分、子公司的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7.4公司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给予50-100元罚款,由安环办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

第9篇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怎么写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_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单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及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环保的责任制管理2 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的领导工作。

2. 2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 环保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 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参与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 4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与考核。

3. 术语和定义3.1“两措”计划

指公司每年编制的年度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 2“四不放过”的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3. 3“四不伤害”

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 4“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 管理内容

4.1 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4.1.1 公司总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并建立健全____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并对________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b) 负责________公司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贯彻与执行。

c) 负责________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管理绩效的监视与测量监督管理工作。

d)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________公司安全目标。

e) 负责________公司安全运行控制工作。

f) 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验证。

g) 积极支持安技、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________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领导工作,及时处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h) 定期组织对________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i)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4.1.2 财务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d) 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应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污染防治的技改、技措规划,考虑相应的资金计划,并保证资金投入。

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应急救缓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精铁、防暑降温、防寒取暖、安全奖励等项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4.1.3 销售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做好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公司期间的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

d)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4.1.4 经理助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责,对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d) 在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和规程时,同时研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面的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1.5 部长职责

a)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装置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b) 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及工位器具的定置管理

c)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6 工会主席职责

a) 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有监督检查责任。

b)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c)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d)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e) 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以推动安全生产和劳保工作

4.1.7 班组长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 熟悉本班组的人员、设备情况。

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消防器材、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c) 做好新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

d)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能源浪费行为。

危险作业必须提前报告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当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e)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f) 做到班后“五不走”。

即;

工件工具没放整齐不走、设备没上油不走、卫生没打扫干净不走、当班情况没记录不走、电源没 不走。

g) 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活动记录。

h)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立即报告________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4.1

8 员工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b) 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c)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做到不随意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和护栏,不使用带病设备,遇有不安全、污染环境和能源浪费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解决。

d) 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e)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无证不准动用特种设备及非岗位设备。

f)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g)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除遵守以上员工职责外,以下工种还应遵守以下职责:

4.1.8.1 装配钳工

a) 严格按照q/pgj g19.0142-2022《装配钳工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零部件、工位器具等要按定置要求摆放,保证工作场地畅通。

d) 负责装配用工具和工装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工具和工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e) 每天下班前清理工作台及擦拭现场地面,零部件及半成品摆放整齐。

4.1.8.2 配线钳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39-2022《配线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配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每天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摆放好零部件及工位器具。

4.1.8.3 吊车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16-2022《起重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c) 负责打扫吊车各部件的卫生,保持天车上无油污、无积尘,搞好设备的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d) 所有吊绳或吊具保持完好无损,吊绳和吊具都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或用于吊什么样的产品字样,吊具保管不混乱。

e) 每天下班前要将所有吊车电源切断,停靠在指定位置。

4.1.8.4 包装工

a) 按照 q/pgj g19.0001-2022《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业。

b)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各种工具,打扫好工作场地。

4.1.9 管理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把安全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管理过程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并做好相关记录。

c) 深入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d) 组织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1.10 技术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具、推广运用先进经验,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劳保等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交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资料。

c) 在编制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同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

d) 进行有危险的实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签。

e) 必要时,参加由于技术和设计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有关技术防范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1 安技员职责

a) 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标准、制度,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b) 接受集团生产安技部的业务指导,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和任务;

c) 负责做好________公司各项安全教育工作。

组织新员工、转岗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d)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安全。

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e) 做好各类安全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跟踪检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

f) 指导工段、班组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g) 对本部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上报和管理,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h)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上报和保护现场,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救援、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i) 负责编写、修订________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j)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

负责向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

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1.1 2 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岗位职责

a) 熟悉本岗位的重大危险源。

b)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应知道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险,并熟悉相应的控制措施。

c) 应掌握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部门职责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____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 认真贯彻执行________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 管理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负责________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组织确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各工作岗位对人员的能力要求,并定期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影响人员的能力评价工作。

b) 搞好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理。

4.2.3 技术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在建设项目、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b) 负责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c) 在组织实施“四新”项目时,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d) 在进行新产品试验及例行破坏性试验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由安全部门会签。

e) 参加由于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解决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f) 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

g)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h) 负责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节能降耗,提高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整体水平。

i)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j) 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4 管理部、车间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思想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b) 定期和不定期地在本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检查,认真、及时地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转。

c) 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和成品等的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实现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积极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装置,不断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f) 加强对库房的管理,按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运输、保管、发放物资,尤其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等化学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和方泄漏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及环境安全。

g) 负责________公司产品现场安装调试和维修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要求的实施与控制。

h) 负责向供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

负责向供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

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2.5 财务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及时提供职责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所需的资金。

4.2.6 市场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5. 相关文件

gb/t2400

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1957

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10篇 公司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贯彻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检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检查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检查工作,依据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2.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工作,依据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2.4安技员负责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验证整改效果。

2.5公司相关部门参与组织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检查类别

检查类别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和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三种。

3.2经常性检查

指班组管理者和员工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回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3.3专项检查

指根据企业特点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某个专项问题或者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环保问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检查,如:危险气体专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等。

3.4定期检查

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检查。

4  管理内容

4.1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实施。

4.2经常性检查的管理内容

4.2.1车间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检查不少于一次,班组长组织每周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jhaj001) 。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互查。发现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应及时于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4.2.2 公司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检查一次,并填写《安全工作记录》(jhaj002)。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报告。

4.2.3  安技员负责生产现场安全巡检,并填写《安全工作日志》(jhaj003)。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2.4  具体检查事项可参照《日常安全检查表》。

4.3   专项检查的管理内容

4.3.1  专项检查由安监部、保卫部组织,针对公司特种设备、劳保用品、特殊作业场所环境条件、危险气体的使用管理等进行专门检查。

4.3.2  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jhaj004)。检查结束后,由安监部整理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报公司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4.4  定期检查的管理内容

4.4.1  由公司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

4.4.2  由管理部牵头,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公司所属部门进行节假日前后及季节性检查。对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安全、环保方面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4.5   检查内容

4.5.1  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环保设施、查作业环境。

4.5.2  软件系统具体检查内容

a)  查思想:检查各级人员对安全、环保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检查全体员工的意识和素质。

b)  查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

c)  查纪律:检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d)  查领导:检查安全、环保的管理情况。

e)  查隐患:检查在用设备实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以及生产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5.3硬件系统具体检查内容

安全、环保硬件系统检查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易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岗位作业人员;直接管理的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

4.6  检查方法及要求

4.6.1  公司要充分发动员工,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遂级上报。

4.6.2  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4.6.3  公司安技术员对自查、自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6.4  有关安全和环境项目的检查依据相关制度进行。

4.7  隐患整改

4.7.1  对查出的隐患,能够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下《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jhaj004),限期整改,并建立台账。

4.7.2  对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要列出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进度,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

4.7.3  对于因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按措、环措计划或年度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中进行整改解决。

4.7.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

5  相关文件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列》

6  记录(表格)

jhaj001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jhaj002 安全工作记录(正反面)

jhaj003 安全工作日志

jhaj004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第11篇 公司安全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范围及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a)共设置三个一级类目。编号用汉语拼音音节表示。

一级类目分类编号顺序如下:

代 号 名 称

aq 安全类档案

hb 环保类档案

zw 职业卫生类档案

b)二级类目按档案管理内容进行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设及人员档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2安全类档案包括:上级安全法规文件、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险源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教育培训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日常检测检验结果、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日常检查记录(含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安全性评价及验收资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奖励与处罚资料、安全有关会议纪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含职业病事故)等。

3.3环保类档案包括:上级环保法规文件、公司内部环保管理性文件、环境因素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三废”检测检验结果、环保设施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环保评价及验收资料、危险废物“五联单”、环境年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保事故档案等。

3.4职业卫生类档案包括:上级职业卫生法规文件、公司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性文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等。

3.5档案的保存期限

3.5.1安全类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2环保类档案:环保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3职业卫生类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6管理要求

3.6.1归档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

3.6.2需复印事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第12篇 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

1 总则

1.1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保方针,使企业的安全环保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构建企业安全文明的生产秩序,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环保素养,防止发生不安全行为,减少职业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工作,综合办具体负责安全环保教育计划的编制、实施、考核、建档工作。

1.3安全环保教育工作要纳入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没有实行安全环保教育或没有完成安全环保教育指标的单位、班组不能被评为生产先进单位和班组。

2 安全环保教育的形式

2.1公司安全环保教育形式分为集中性安全环保教育、分散性安全环保教育和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三种。

2.2集中性安全环保教育:安全环保学习班、安全环保讲座、安全环保知识答卷、安全环保演讲会、事故分析讨论会、各种安全环保会议、收看安全环保知识录像和安全环保图片展览等。

2.3分散性安全环保教育:有关人员现场现身说教、进行安全环保技能的咨询和指导、个人劝告教育等。

2.4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每天的班前会上要说明安全环保注意事项、班组安全环保活动日、安全环保业务培训、安全环保警示标志等。

3 安全环保教育的内容

3.1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环保思想教育、生产安全环保技术教育、系统安全环保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安全环保制度教育四种。

3.2安全环保生产思想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纪律教育、事故案例教育、法制教育。

3.3生产安全环保技术教育:一般生产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4系统安全环保管理基础知识教育:“三不伤害”教育、安全检查表教育、事故树图分析教育。

3.5安全环保制度教育:“三同时”制度教育、“五同时”制度教育、“四不放过”制度教育、安全、环保责任制教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4 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4.1新入公司职工(含外培、实习及参观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无论其在学校和其它单位受过何种安全环保教育,都必须经过本公司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卡。

4.2一级安全环保教育

由公司分管安全环保的领导、综合办、安全环保处负责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具体教育内容为:

a.党和国家的安全环保方针、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安全环保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教育;

b.本公司安全、环保、生产情况、生产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教育;

c.安全环保常识、危险区域注意事项、消防知识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d.从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权利和义务教育;

e.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4.3二级安全环保教育

由基层单位分管安全环保的领导、专职或兼职安环员负责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具体教育内容为:

a.本单位安全环保概况、生产工艺流程及工作特点教育;

b.本单位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教育;

c.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及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教育;

d.本单位安全环保的经验与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及个人保护方法教育。

4.4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由班组长或安环员负责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具体教育内容为:

a.班组和岗位生产任务、工艺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b.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c.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教育;

d.设备、工具及安全装置的使用、维护方法教育;

e.本岗位防护用品的穿戴及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教育;

f.本岗位预防事故发生及发生紧急情况急救措施的方法教育。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5.1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省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特种作业培训站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6-100学时。

5.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5.4特种作业人员离开岗位超过6个月以上者,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1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复审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

5.6复审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记录、安全新知识学习、事故案例教育和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操作证自行失效。

6 调整岗位及复工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6.1调整岗位安全环保教育是指职工在调整岗位后需进行的安全环保教育。复工安全环保教育是指职工在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需进行的安全环保教育。

6.2职工在调整工作岗位时必须接受安全环保教育。

6.3职工在作业区之间调整岗位时,由调入单位对其进行第二级、第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上岗。

6.4职工在单位内部调整岗位时,由调入班组对其进行第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上岗。

6.5调整岗位和复工安全环保教育的内容参照“三级安全环保教育”的相应内容执行。

6.6由普通工种调整为特殊工种时,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教育进行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设备。

6.7复工教育的内容:针对复工者各自的心理因素,进行事故案例教育;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性能,并进行实际操作练习,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应采取的安全对策。

7 管理人员安全环保教育

7.1管理人员安全环保教育主要是针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专(兼)职安环员开展的安全环保教育,具体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联系培训教育。

7.2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对应的安全环保知识。

7.3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矿山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7.4主要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是搞好安全环保的关键,必须加强安全环保教育。教育的内容包括:

a.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环保技术、安全环保专业知识;

c.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环保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5 班组长和兼职安环员的安全环保教育是搞好安全环保的基础,对于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安全建设、保障安全环保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的内容包括:

a.班组安全环保管理与建设;

b.班组长和兼职安环员的安全环保职责;

c.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d.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e.系统安全工程;

f.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8 全员安全环保教育

8.1全员安全环保教育是以学习国家安全环保方针、政策,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隐患的预防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现代安全环保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而进行的教育。全员安全环保教育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层层负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环保教育活动。每年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8.2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环保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3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要进行专门的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

8.4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5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环保知识,提高安全环保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6要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9 对相关方的安全环保教育

对进入本公司作业活动的相关方人员,按照本公司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对其施加影响,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并向其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安全环保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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