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贸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借鉴;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3.2 各部门资料管理: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四 、档案管理程序
4.1安全生产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安全标准化体系各类文件。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岩石移动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4.1.1档案质量
4.1.2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4.1.3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4.1.4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1.5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1.6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4.2立档
4.2.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4.2.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4.2.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4.3 归档类别
4.3.1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宜设置以下类别:
(一)安全组织
(二)安全规章制度
(三)监督执法检查
(四)安全检查
(五)教育培训
(六)安全投入
(七)工伤保险
(八)职业病防治
(九)劳动防护用品
(十)“三同时”管理
(十一)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二)安全用电管理
(十三)特种设备管理
(十四)事故管理
4.3.2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
4.3.3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
4.4档案编号
4.4.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4.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4.4.3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4.5归档及保存年限
4.5.1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4.5.2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5.2.1 永久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办法、总结,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
4.5.2.2 30年
安全技术管理规划、计划、通报、会议记录、安全体系建设文件材料等
4.5.2.3 10年
安全、消防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文件材料
4.5.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4.5.4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4.5.5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4.6 档案日常管理
4.6.1借阅
4.6.1.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在记录上写明“已还”字样。
4.6.1.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4.6.1.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4.6.1.4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4.6.2销毁
4.6.2.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4.6.2.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4.6.2.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4.6.3移交
4.6.3.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
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4.6.3.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4.6.4保密
4.6.4.1 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6.4.2 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4.6.4.3 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4.7档案库房管理
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对上述要求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管理,档案库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4.8附则
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办公室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2篇 工贸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3.1 生技部
3.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
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6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第3篇 工贸公司隐患评估分级制度
一、目的
建立公司隐患评估分级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隐患分级。
三、主要内容
3.1按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事故隐患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4依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本公司选择采用定性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
3.5按照隐患整改能力的管理级别确定:班组级、车间级、公司级。分别指的是立足于在相应的组织范围内能够将隐患控制和整改,当自身力量不足以解决时,隐患就上升到上一级的管理层面去解决。
3.6其中的公司级隐患中的某些隐患,如果属于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则应当列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余为一般事故隐患。
第4篇 工贸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是指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根据国家等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定期考核、奖惩兑现,达到现代安全生产目标的科学管理办法。
四、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并对其审核、批准。
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实施计划的调整和修改应上报负责人,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实施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实施。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4.3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承担本部门、车间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岗位责任。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要求。安全目标的制定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自评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征求基层部门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安全生产目标所需考虑要求.
5.2.1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等相关方的意见;
5.2.2同行业管理指标;
5.2.3历年安全生产统计数据和上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5.2.4财务、车间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5.2.5可选择的安全技术方案。
5.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原则
5.3.1符合原则: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上级要求;
5.3.2持续进步原则:比以前的稍微高一点,跳起来,够得着,实现得了
5.3.3三全原则: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5.3.4可测量原则:可以量化测量,否则无法考核兑现绩效;
5.3.5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
5.4 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5.5 目标的实施
5.5.1 实施计划是安全生产目标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应明确实施目标、工作内容、内容质量要求、责任人;
5.5.2 实施计划分级实施,做到上一级与下一级相互衔接;
5.5.3 实施计划颁布后需修改和调整,由那一级计划执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予上一级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5.5.4 目标和实施计划应以文件形式颁布,调整和修改记录应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以便审查。
5.6目标的考核
5.6.1每季度、半年对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进行检查,保存记录作为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目标实施计划的考核;
5.6.2 每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进行监测,随时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5.6.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下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依据。
5.7安全生产目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订。
5.8奖励与处罚
经考核,达到安全生产先进的车间、部门进行奖励;达到安全生产合格车间、部门,不奖不罚;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车间、部门进行适当罚款。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不合格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上讨论过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5篇 工贸公司危险运输规章制度
工贸公司危险运输规章制度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证运输安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本车队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配保养维修、安全质量教育、劳动保护、事故处理等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要求车主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运输责任有关保险。对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车辆维修、清洗等作业人员及业务额管理人员,须经地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及机关培训,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 ,考核合格者,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方可上岗作业。
1、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年检必须到指定的监测站进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车况必须到一级技术等级;
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到有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许可证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即二类维修厂)
3、运输危险化学物时,承托双方必须签运输合同,明确承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必须对所托危险货物无力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具有交通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路单危险标志和易燃易爆标志;
6、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主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工、修理工等与运输危险货物有关人员,均要参加上岗前有关业务的培训;
7、发生危险货物事故时,驾乘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事发当地道路机关、车辆管理所、保险公司和本公司进行报案;
所有的车主和驾驶人员都必须遵照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行。
第6篇 工贸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
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
定期评估。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培训教育。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工作程序
辨识总则:
①原则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实施;同时参考《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
②辨识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协同。
5.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
5.1.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例举的142中危险化学
物质名称,对应公司目前使用原辅材料名,进行危险物质的辨识。
5.1.2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确定
根据危险货物日常存储状况,进行生产区、储存区的确认。
5.1.3 区域最大存储量的计算确认
对确定的生产区、储存区可能存放的危险货物,按生产过程用量、每次采购量大小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4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对照按gb18218-2009标准中临界量值,对危险物质进行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计算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5.1.5 参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对公司内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界定。
5.2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门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统计在《危险源清单》中,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设备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应辨识结果,再次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 由生产部负责,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测。
5.2.5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性的检查。
5.3 危险源区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 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危险源区作业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
5.3.2 部门责任者和岗位人员须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4 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5.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相关知识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5. 安全管理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安全管理部门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且每年实施二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演练过程须进行评估,并做好演练评估记录。
5.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第7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统计核算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统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统计核算规程,提高统计核算效率,特制订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调度管理部、榆炼站、永炼站、石脑油卸油班、液化气站、聚丙烯站等承担调运任务等部门。
第三章 调度管理部操作细则
第三条 负责统计每天调运量完成情况,若出现未完成情况,须立即实行补救措施。
第四条 负责每月收集各站调运票据,并在次月20日至28日根据票据与各炼厂及承运商进行核实。
第五条 负责统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完成情况,是否达标,如果没有达标,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调运量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章 各工作站操作细则
第六条 收集整理有关调运凭证及统计资料。
第七条 严格认真做好各类油品报表的填写工作,并对各类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 对报送公司调度管理部的报表,月报封皮必须由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第九条 报表凭据不得随意填写及涂改。
第十条 对1#渣油报表要准确填写单车的单日的调出、调入量,并对其含水百分比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 对石脑油的填报,对不合格卸车车辆的卸车地在统计表“备注”栏里加以注明,在各车队月统计表封皮上必须写明该车队不合格总车次数及不合格总调出、调入量。
第十二条 原料液化气填报,对按不合格、民用气卸车车辆要在其统计表“含水化验”延炼栏里填写其调入化验丙烯含量,“备注”一栏填写不合格或民用气,最后要在后面填写登记人员姓名。在装订不合格单车票据时把“原料液化气承运质量告知单”装订到其单车最后一页。
第十三条 设立调运日记,分别将各类油品单日的装车总车次,调出总吨位,单月总车次,总量进行详细登记。
第十四条 每月调运票据都必须在次月2日之前收回
第十五条 每月的统计台帐都必须在次月的五号前整理完毕,公司将派专人取票,如有特出情况,需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知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8篇 工贸公司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
三、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
3.2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申请的审核。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四、管理内容
4.1设备变更要求
4.1.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1.2 安全设施变更。
4.1.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1.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1.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1.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1.7 其他需要变更的设备设施。
4.2 设备变更流程
4.2.1 由车间人员对有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对达到变更需求的设备进行记录,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并提交部门负责人。
4.2.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需要变更的设备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
4.2.3 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到《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后审核签字,
4.2.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对需要变更的设备进行更换。
4.2.5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3 记录、保存
4.3.1 对于设备设施变更的要及时对其所填写的申请、审批文件,进行保存、归档。
4.3.2 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变更资料进行保存、归档。
第9篇 工贸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机构与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3.2公司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3.4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3.5财务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3.6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4.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4.1.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1.4、患职业病的;
4.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5.1、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办公室部长及部门领导,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5.2、公司专职安全员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5.3、公司专职安全员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交办公室。注意字迹工整、清晰,事故发生经过的叙述要准确、简洁、明晰,备注一栏中要填好3名以上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4、财务部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三天内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2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5.5、财务部根据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员工受伤之日起30天内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认定(重大事故3天内填写上报)。
5.6、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办公室负责,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5.7、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进行治疗。
如未到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地点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8、员工因工致伤无残的,在“医疗终结”后第一时间将医疗证明材料和费用单据即时上报办公室(以便到财务部报销);致残的在“医疗鉴定”一个月后到办公室询问结果。并配合办公室办理所有工伤结案
手续。
5.9工伤认定材料
5.1、事故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
5.2、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
5.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5.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 “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5.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六、停工留薪期: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医疗期)。
6.1、受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由各地政府劳动保障办公室门依据当地的停工留薪分类规定与医疗机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
6.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提报当地劳动鉴
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3、停工留薪期满须进行伤残鉴定者,不论伤残鉴定结果有无报告,应恢复上岗工作。
七、工伤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符合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下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的事故。
八、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工伤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发放工资标准为其发生工伤之前12月的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公司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t)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
t≤3天
承担100%的治疗费
无工资
3天
100%的按标准工资
7天
100%的按标准工资
t>30天
100%的按标准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月≤t≤2月
100%的按标准工资
2月≤t≤6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
80%的按标准工资,痊愈后仍可继续回公司上班
t>6月
80%的按标准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
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鉴定为工伤的:
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
t≤3天
不计
无工资
3天
80%的标准工资
7天
60%的标准工资
t>30天
40%的标准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月≤t≤2月
80%的标准工资
2月≤t≤6月
承担50%的治疗费
60%的标准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t>6月
享受60%的标准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
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鉴定评定工伤伤残等级者,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范之相关规定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
3、死亡者依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办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亡工补助金的领取,
上述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直系亲属。
4、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5、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按瑞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6、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或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对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不能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公司可以为其代办理赔业务,理疗费及误工费由保险公司理赔。
(四)、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2、过失所致公司损失超过5千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董事长/总经理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3、部门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所属员工凡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按后“工伤奖惩规定”处理。
(五)、工伤员工复查、换药、出院等情况不单独派车接送,公司可承担其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财务部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及其他陪送工伤员工去医院的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凭发票据实报销。
第10篇 工贸公司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中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三、应急救援成员职责:
3.1总指挥
3.1.1全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对事故与灾害的紧急处置迅速作出判断与决策;
3.1.2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1.3指挥现场人员撤离,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3.1.4决定事故现场是否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3.1.5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做出安排;
3.1.6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重大伤亡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1.7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2应急救援组长职责
3.2.1应急救援组长:
3.2.1.1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组织编写项目总体应急预案,提出抢险报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导抢险,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3.2.1.4审核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发生应急救援事件时为组长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2.1.5组织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2.1.6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行工作。
3.2.2应急救援副组长
3.2.2.1负责应急现场的直接指挥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
3.2.2.2负责组织专业救灾队伍进行事故中心地带的抢救与救灾工作;
3.2.2.3负责组织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情况下配合或替换专业救灾队伍抢险与救灾,防止事故或灾害扩大与蔓延。在事故调查清楚并定性的条件下,尽快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3协调联络组
3.3.1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3.2负责事故或灾害的紧急救险、救灾与处置情况的通讯指令的传达,保证领导指挥机构与各成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和周边单位之间(如地方消防、医疗机构)信息及时沟通,完成调度、汇报、通告与救援工作;
3.3.3负责在整个救险救灾过程中与遇险人员的家属联络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抚工作;
3.3.4负责对外消息的发布与澄清事宜;
3.3.5负责保险索赔事宜的处理,做善后事宜;
3.3.6负责应急过程的会议、记录与整理,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会议记录报告。
3.4后勤保障组
3.4.1负责应急所需的机械、装备、材料、生活保障物资的供应、组织、调集工作;
3.5抢险救灾组:救援队
3.5.1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现场安全抢险救灾工作,对抢救过程中的工艺设备、
管线以及电力等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现场情况。
3.5.2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临时抢救和临时处置,并协助医护人员护送重伤员到相应的医疗机构治疗;
3.5.3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5.4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5.5应急事件结束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抢险救灾实施报告。
四、主要内容
4.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由生产部经理担任,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车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第11篇 工贸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4.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4.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4.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域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4.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4.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4.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12篇 工贸公司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内容、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安全大检查,查明危险和隐患,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及统计分析本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情况。
3.2公司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的日常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治理工作。
3.3各车间、仓库主管是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对管辖区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负全面管理责任,同时监督下属的安全管理活动。
3.4各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进行安全自查,有责任参与管辖区内的隐患整改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安全检查分类
安全检查分为:综合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节假日检查。
安全检查的策划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检查进行策划,明确安全检查目的、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并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避免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安全检查表的制订
各类安全检查表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表格要求规范性强,具针对性、防止项目遗漏或走过场;要针对已识别出的环境因素或危险源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各检查项目要求完整、清晰、记录简单、责任到位的原则。
各项安全检查的实施
.1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
⑴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等;
②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③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⑵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①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②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③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⑶特种设备检查:包括起重设备本体安全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气候变化的特点,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的人员参加的,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见《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3日常检查:安全管理员每天到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巡查;生产岗位的员工上岗时,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部门管理人员要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和处理问题;专业人员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4专业检查: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及时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4.节假日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节前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几项。
.1查现场:主要针对现场的环境,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通道与出口、物料摆放、标识等。
.2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培训上岗情况、各项记录。
.3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存放等。
.4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5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安全隐患的改善结果,评价防范效果。
隐患治理
.1隐患治理信息的告知与处理
①根据.1项“外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对被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员要进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划分清楚责任部门,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控,以尽快获得整改结果,最终消除安全隐患,如期回复检查单位。
②根据.2项“厂级安全大检查” 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员要进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划分清楚责任部门,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发出《隐患整改通
③根据.2项“厂级安全大检查” 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员要进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划分清楚责任部门,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完成日期(负责人承诺),并进行复查。
④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员要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内部协调和解决,涉及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告知涉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⑤车间与岗位级安全检查是属于部门内部的自查,安全隐患的处理由所在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去解决,当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或安全隐患较大时(如涉及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等),要通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同解决。
.2隐患治理与验收
①安全隐患治理信息发出后,责任部门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②当整改责任单位因其它原因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通知安全生产管理员,申请整改延期,安全生产管理员在进行可行性评估后再决定适当延长整改期限。
③当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时,安全生产管理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无条件实施整改。
④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部门要告知安全生产管理员;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技术人员进行核查验收,符合整改要求的经评估后先试运行,并视运行效果进行确认和验收,保留记录;整改不合格时应当继续督促改善。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存档与统计分析
.1安全检查记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等均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凭证,要求保存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文件柜中,以备查验。
.2安全生产管理员每季度对企业的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改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表》,并呈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
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我公司若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我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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