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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12

工贸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1篇 工贸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3.4.班组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 、工作程序

4..1惩罚

4.1.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按严重程度扣除安全绩效得分2-10分。

4.1.2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5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元;

4.1.3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50元;

4.1.4发生一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3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100元;

4.1.5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

4.1.6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8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4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200元;扣罚分管领导800元。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第2篇 工贸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的失控将会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重大的影响。为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借鉴;使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使用及档案管理。

三、 机构与职责

3.1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3.2 各部门资料管理: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四 、档案管理程序

4.1安全生产档案归档范围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安全标准化体系各类文件。

(2)安全机构设置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

(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

(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岩石移动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

(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

(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

(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

(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

(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

(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4.1.1档案质量

4.1.2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4.1.3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4.1.4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1.5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1.6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4.2立档

4.2.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4.2.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4.2.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4.3 归档类别

4.3.1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宜设置以下类别:

(一)安全组织

(二)安全规章制度

(三)监督执法检查

(四)安全检查

(五)教育培训

(六)安全投入

(七)工伤保险

(八)职业病防治

(九)劳动防护用品

(十)“三同时”管理

(十一)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二)安全用电管理

(十三)特种设备管理

(十四)事故管理

4.3.2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录像带、照片、磁盘等)可按载体形式、所反映问题或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编目。

4.3.3 特殊载体安全生产档案要遵照有关照片、声像、电子档案的标准,按其载体形式分别保存,并注明与相关纸质档案的互见号。

4.4档案编号

4.4.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4.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4.4.3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4.5归档及保存年限

4.5.1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4.5.2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5.2.1 永久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办法、总结,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

4.5.2.2 30年

安全技术管理规划、计划、通报、会议记录、安全体系建设文件材料等

4.5.2.3 10年

安全、消防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文件材料

4.5.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4.5.4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4.5.5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4.6 档案日常管理

4.6.1借阅

4.6.1.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在记录上写明“已还”字样。

4.6.1.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4.6.1.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4.6.1.4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4.6.2销毁

4.6.2.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4.6.2.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4.6.2.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4.6.3移交

4.6.3.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

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4.6.3.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4.6.4保密

4.6.4.1 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6.4.2 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4.6.4.3 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4.7档案库房管理

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对上述要求档案管理的资料进行管理,档案库要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库房安全管理要求,配备防盗门窗、灭火器材、温湿度调控设施、遮光窗帘、防虫药品等档案安全保管设施和用品。应关注电子媒体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确认是否有规定,能否及时修改等。

4.8附则

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办公室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第3篇 工贸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 部门责任者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4 安全管理部门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3.4 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四.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故。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生产装置、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输送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爆鸣事故:指发生爆鸣现象,仅造成轻微的经济损失(少于1000元)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污染事故:“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

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五. 事故管理的分工

5.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责任者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5.2 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5.3 质量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与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管理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5.4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六. 事故报告程序

6.1 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类重大事故报告

6.1.1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处理外,应立即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并快速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

6.1.2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3 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和安全领导小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基本了解后,立即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快速向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报告制度,属于4.1项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非死亡但属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

6.1.4 应对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给予妥善保护。

6.1.5 事故处置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立即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向政府部门和母公司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2 紧急处置类事故报告(没有涉及人员死亡)

6.2.1对发生的事故,如:火灾、大量原料产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设备爆裂、员工重伤等属于必须立即处置的紧急类事故,发现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处理外,应在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同时立即向部门责任者及公司领导和关联部门报告,

6.2.2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奔赴现

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抑制事态扩大,防止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6.2.3 上述事故紧急处置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进行事故调查,作成事故调查报告,向母公司通报,必要时提交政府部门。

6.3 其他类事故报告

员工轻伤、产品生产质量、设备故障等日常发生的非严重性事故,由发生部门于24小时内使用事故回顾记录报公司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者,事后在三天内提交事故报告书。

6.4 事故报告和提交要求

6.4.1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内容仔细,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其中需要上报政府的报告须体现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 对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协助外单位作成报告提交至政府部门,但非累计在公司事故统计表中。

6. 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6. 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公司责任事故。

七.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原则

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抢险时应注意保护

现场;

2 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应急

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不许擅自行动。

3 当有政府救援部门参与抢险时,本公司抢险人员,要服从政府部门总指挥的指挥,公司内部实施的非严重火灾、爆炸、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抢险,要服从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的指挥。

4 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5 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八. 事故的调查与书面报告格式

1 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有关要求:

轻伤事故以及需向政府劳动保障办公室门申报工伤认定的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可由事故单位安全主管及其他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重伤事故,则由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

门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调查;

1.1事故调查的程序应包括现场调查、技术鉴定等过程;

1.2事故调查取证要求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机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 职责、权利

2.1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2.2 各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2.3 对政府部门未参与的一般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4 类似6.1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关联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3 防范措施要求

3.1 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3.2 教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知识,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3.4 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4 调查报告编写要求

4.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等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概况、日期、类别、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二)事故经过

(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五)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

(七)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九. 事故处理

1 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 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应按照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 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2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 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4 由管理部劳资管理负责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及《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伤亡严重程度的鉴定,同时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5 事故处理意见决定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事故处理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反馈,纳入事故档案材料。

6 事故处理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将事故详情、原因和处理结果以最有效的形式在本公司职工中通报,使广大群众能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7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如因特殊情况,政府安监部门同意延期的事故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十. 事故统计与分析

11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并记入台帐。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考。

12事故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

13根据统计情况分析,制定和修改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十一.工伤认定及工伤评残

11.1 事故中造成重伤的人员,由政府劳动督察部门依照《工伤认定办法》和有关材料,办理工伤认定。

11.2 劳动督察部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重伤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

十二.事故回顾

12.1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将事故情况及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到每个人,吸取事故教

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2.2 不定时对近期同行业事故进行及时传达学习;

12.3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和同行业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十三.相关文件

13.1 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4篇 工贸公司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

三、职责

3.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2 各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设备的使用

4.1.1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执行。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2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4.2.1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b.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c.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2.2 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培训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管理好工具、附件;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处理。

4.2.3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得无故拖延检修时间。对违规操作设备人员,维修人员有权制止。

4.3设备的交接班规定

4.3.1凡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执行交接班规定。生产班组应设立交接班记录簿,并认真填写双方签字。

4.3.2交班工人在下班前,应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打扫干净,并向接班工人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故障的检修,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如无接班人,应告知班组长。

4.3.3接班工人在上班前到岗,发现交接记录薄内容和实际情况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处理。如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4班组长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重大事项应向生产部报告。

4.3.5维修人员也应该执行上述交接班规定。

4.4 设备的检修

4.4.1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1)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2)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2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1)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3)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4) 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第5篇 工贸公司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与管理,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应急救险预防工作的落实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切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

三、编制依据及术语

3.1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相关内容编制。

3.2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专业术语。

四、职责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采购及储备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 责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详细规定

5.1采购

应急物资和装备由物资管理部门按需统一进行采购,所有物资和装备采购回 来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5.2储备

(1)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1)防护用品类:个体防护用品等;

2)生命救助类:急救用品等;

3)生命支持类:急救药品等;

4)临时食宿类:食品、保健品、床上用品等;

5)通讯广播类: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等;

6)污染清理类:喷雾器、消毒剂、杀菌药品、除污剂、除污工具等;

7)动力燃料类:防爆防水电缆、配电箱(开关)、电线杆、工业氧气瓶、柴 油、汽油、干电池、蓄电池等。

8)器材工具类:绞盘、滚杠、千斤顶、手锤、钢钎、电钻、电锯、油锯、 液压剪、灭火器具等。

(2)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定额由各专项预案所在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 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重要应急储备,优化现有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和装备。

(3)安全管理部门要统筹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综合实物储备资源,各部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和装备储备资整合实物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技术储备。

5.3管理和维护

5.3.1管理

(1)应急物资和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各部门要根据应急物资和装备管理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要根据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使用情况,每季度报告一次。

(2)各部门对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物资和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物资和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 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 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 在案。

1)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物资和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 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2)安全管理部门经常对应急物资和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 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物资和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4)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 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不得随意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3.2保管和保养

(1)物资和装备的保管要依据类别、性质等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仓库、场 地,做到分类存放,定点堆码,合理布局,方便收发作业,安全整洁。物资和装 备分区、分类堆码,按规格型号系列化摆放,货架上的物资摆放遵循“上摆轻下 摆重”的原则,顶上摆放的不常用,库内副货位和棚内存放的物资要下垫,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盖下垫,并持牌标明品名、规格、数量。

(1)易燃、易爆、剧毒物资和化学试剂要专库存放,专人保管,剧毒物资 要装箱,加锁保管。性质相抵触的物资和腐蚀性的物资应分开存放,不准混存。

(2)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 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3)纸制油毡要竖放,直径1.5挪以上运输带不准叠放,1.80长的油轴要悬挂存放。

(4)精密仪器、仪表、量具恒温保管,定期校验精度。有精度要求的零部件要涂油,轴承用不吸油或塑料薄膜纸包装存放, 电气物资库要有除虫灭鼠措施。

(5)库存物资要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盘盈和盘亏,损坏物资要如实上报,并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批,保管员不得以盈 补亏来将盘盈和损坏物资自行处理。代保管物资应和在帐物资同等对待。

(6〕物资储存地点要卫生整洁,做到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料场无杂 草、无积水。

5.3.3维护管理

(1)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应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特别是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 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定期要对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进行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电话通话试 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4)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 和适当保护状态。

〔2〕报警仪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3)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 象;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消火栓 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消火 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4)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3)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 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 否正常;

5)每周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防护器材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刮伤和其它损坏。每半月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3)对空气呼吸器的检查,应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5.4物资和装备调用

(1)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用,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自主调动应急物资和装备;经安全管理部门授权,方可统筹调配应急物资和装备。

(2)情况紧急时,部门一向其他部门提出申请调用,经安全管理部门领导 批准同意后,从储存多的部门直接调用。

(3)应急物资和装备调拨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快捷的运输方式,紧急调用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快速通道”,确保运输通畅。

第6篇 工贸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机动叉车驾驶员、危化品使用操作押运员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和组织培训、取证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申请、日常安全操作生产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办公室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未经复审人员均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2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维护保养;

.3 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4 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5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工作范围必须与所持作业证相适应。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满18周岁,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业十年以上,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外来施工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本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证件自动失效:

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

4) 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5) 调离本工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从事作业的。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7篇 工贸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防护用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及保健品的发放管理,适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三、职责

3.1 生技部

3.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保健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进行完善与修订;

3.1.2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台账的建立和计划的登记、汇总工作;

3.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管和验收;

3.1.4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发放的审批。

3.1.5 负责相关劳动防护设施运行质量的检查与维护。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及时采购,并确保其质量要求。

3.3 仓库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

3.5 各部门、车间

3.5.1 负责本部门、车间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造册发放和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

3.5.2 负责本部门、车间劳动防护、应急用品的维护管理和贯彻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购置与发放

4.1.1 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

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4.1.2 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又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4.1.3 公司劳保防护用品按月及实际在岗人员发放,各部门、车间每月10日前将发放人员、标准、数量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表报安全管理部门门,经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发放,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1.4 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任何部门、车间不得擅自克扣或减少发放标准。因克扣或减少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4.1.5 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安全管理部门门办理有关手续。

4.1.6 员工在公司内岗位变动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7 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部门或车间负责人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门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8 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与保管

.1 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罚。

.2 对员工人为不穿戴防护用品而造成身体伤害的,除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 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安全管理部门门及各车间必须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

.4 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正确掌握与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 公司配置的一般性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防护服、纱手套、胶手套等由员工自行保管。

.2 公司配置的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特种手套、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必须实行定置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挪着它用。

.3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部门门和各车间均须同时建立台帐。

.4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并落实专人管理,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5 对特殊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立即报废、更换。

.6 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 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8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过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验收人有权拒收,未同意让步接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相关文件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6 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第8篇 工贸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发放及佩戴,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线劳保配备、发放、佩 戴检查。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

(3)其他依据

3.2术语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安全 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明确企业劳保用品发放程序和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进行发放,以确保员工认真穿戴,起到预防职业病的目的。

4职责

(1)各分部门负责本部门劳保发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劳保发放标准的统一审核、批准。

(3)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购买,保管与发放。

(4)各员工负责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5详细规定 5.1制度制定

由各分部门制定本单位劳保用品配置、发放标准,制定时应充分考虑防护用 品对有毒有害因素的防护等,完成后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2购买程序

(1)各分部门负责申请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提报。

(2)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要求、卫生标准 及提报数量、日期到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处购买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产品相应检验合格证、说明书。

(3)购买来的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时,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检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仓库保管员应核对数目及型号是否准确。入库后应采取措施妥善储存和保管,不得发生使劳动防护用品霉烂变质、损坏、丢失的现象。

5.3发放程序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

(2)劳动防护用品以各科室、班组为单位领取,领取时必须填写领料单, 并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否则,仓库拒绝发放。

(3)按月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凡6天以上没参加生产线工作者,按出勤比例扣发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超过半年的劳动防护用品,期间缺勤超过30天者,使用期顺延。新职工入厂,按分配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在下车间劳动期间,可根据工种性质和劳动时间,按现行标准执行。

(4)凡临时变动工种的车间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由安全管理部门签字并按规定数量发放,原则上实行专人专发,如工序人员变动,生产劳保随即变动。

(5)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领取〔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大衣、雨衣、高温鞋、眼镜等〕,必须办理领用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仓库不得发放。

(6)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位负责建立台帐,详细登记物品名称、发放日期、 规定期限、领用单位、数量及领用者等项内容,以备查对。

(7)凡规定以旧换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如数交回旧的,否则不予发放。

5.4劳保管理

(1)各单位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实事求是,不许弄虚作假,仓库要监督执行。领取后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单位负责监督、检查、 指导职工正确使用。未按要求穿戴者不准上岗。

(2)职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只限在工作时间内使用。

(3)职工在厂内调动或劳动条件改变时应及时增减劳动防护用品,配发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一律交回仓库。

(4)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时间发放,凡在使用期内丢失的一律不予

补发。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没有的,而在生产、工作中特殊需要的护品, 首先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分管副职领导批准后领用。

5.5各岗位劳保发放标准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解释,自发布日期起实施。

7附录

根据制度文件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将相关表单等列入此项。

第9篇 工贸公司危险运输规章制度

工贸公司危险运输规章制度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证运输安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本车队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配保养维修、安全质量教育、劳动保护、事故处理等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要求车主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运输责任有关保险。对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车辆维修、清洗等作业人员及业务额管理人员,须经地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及机关培训,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 ,考核合格者,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方可上岗作业。

1、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年检必须到指定的监测站进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车况必须到一级技术等级;

2、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到有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许可证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保养;(即二类维修厂)

3、运输危险化学物时,承托双方必须签运输合同,明确承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必须对所托危险货物无力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具有交通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路单危险标志和易燃易爆标志;

6、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主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工、修理工等与运输危险货物有关人员,均要参加上岗前有关业务的培训;

7、发生危险货物事故时,驾乘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事发当地道路机关、车辆管理所、保险公司和本公司进行报案;

所有的车主和驾驶人员都必须遵照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行。

第10篇 微欣工贸公司培训制度

欣微工贸公司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企业竞争力,体现公司企业文化以人力资源为第一资 源的价值观,突出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培养具备良好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微欣员工。特此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培训目的

第二条导入和定向

引导新员工进入组织,熟悉和了解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改进绩效

通过传播事物的新方法、新技术、新规则,以提高工作绩效和行为表现。

第四条扩展员工价值

通过培训扩展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适应性,为其进一步发展和担负更大的职责创造条件。

第五条提高管理层素质

通过培训提高各层次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管理水平,使之更新观念,改善知识结构,适应组织变革和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培训的需求分析与计划设计

第六条《培训需求分析》由公司行政部经向各部门调查后填写,以季度为周期,通过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等对每一阶段公司的组织需求及绩效评估进行分析。

第七条培训计划设计

(一)确定培训目标

(二)确定参加人员

(三)确定培训内容

(四)确定指导人员或单位

(五)确定如何组织培训

(六)确定培训使用的辅助设备

(七)确定培训地点、时间

(八)预算培训经费

第四章 培训对象及内容

第八条新员工培训

公司的历史与未来

公司行政与人事制度

公司的企业文化

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

上岗知识与技能

计算机网络操作

公司产品介绍

第九条所有员工培训

各部门的岗位职责

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及专业技巧

团队合作及对企业的忠诚度

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仪态、礼仪礼貌、职业道德、理想信念)

新产品介绍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培训目标

提供胜任未来工作所必需的经验、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复杂问题。

使企业的宗旨、使命、信念、价值观和管理文化得到顺利传达。

培养个别骨干,使其成为企业未来高层管理者的接班人。

(二)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

本企业的目标和当前的问题。

本职位的任务、责任和权限。

企业年度计划和自己应起的作用。

专业技术的提高。

经营核算的基本知识。

如何激励员工。

沟通技能和信息传播技能。

个人职业生涯规划。

压力与时间管理。

如何配合人力资源部门作好规划。

第五章 培训保障

第十一条公司将培训工作纳入公司总体议事日程,分别制定长期、中期和短期的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定期调查、实施、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新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在职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合格者必须接受再培训,培训后,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员工所参加的本岗位专业培训都必须经过考核,对于态度不端正、浪费公司培训资源者进行相应的行政降级或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工作性质和要求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训时间标准,确保员工培训期间待遇同上班期间相同。

第六章 培训工作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工作流程

第一步:行政部每季度开展组织需求与绩效分析。

第二步:行政部填写《培训需求分析表》,制定培训计划。

第三步:行政部将培训计划与经理级讨论,并做出相应修改。

第四步:行政部根据修改的培训计划填写培训申请,上报董事长。

第五步:董事长批示。

第六步:行政部按照批示制定培训课程组织培训。

第七步:开始培训。

第八步:培训考核。

第九步:行政部登记考核成绩。

第十步:行政部将考核成绩反馈经理级及董事长。

第十一步:行政部向受训者征询培训意见。

第七章 自我教育

第十七条公司积极鼓励员工开展自我教育,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继续进行高等教育学习或相关职业技能进修;同时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为员工办理图书阅览证、借书证等,积极为员工创造读书条件。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工贸公司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4.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4.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4.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域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4.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4.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4.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12篇 工贸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

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

定期评估。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培训教育。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工作程序

辨识总则:

①原则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实施;同时参考《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

②辨识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协同。

5.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

5.1.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例举的142中危险化学

物质名称,对应公司目前使用原辅材料名,进行危险物质的辨识。

5.1.2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确定

根据危险货物日常存储状况,进行生产区、储存区的确认。

5.1.3 区域最大存储量的计算确认

对确定的生产区、储存区可能存放的危险货物,按生产过程用量、每次采购量大小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4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对照按gb18218-2009标准中临界量值,对危险物质进行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计算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5.1.5 参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对公司内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界定。

5.2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门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统计在《危险源清单》中,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设备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应辨识结果,再次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 由生产部负责,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测。

5.2.5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性的检查。

5.3 危险源区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 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危险源区作业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

5.3.2 部门责任者和岗位人员须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4 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5.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相关知识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5. 安全管理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安全管理部门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且每年实施二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演练过程须进行评估,并做好演练评估记录。

5.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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