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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二公司项目员工查体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2

建筑二公司项目员工查体制度

第1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员工查体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员工查体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职工查体分为一般健康查体(包括女工专项查体)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查体两部分。

3、一般健康查体医疗机构为油田职工总医院和一级医院;职业健康查体医疗机构为油田职工总医院和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不得以一般健康查体代替职业健康查体。

4、人事部负责每年上半年制定员工健康查体计划,并按照计划安排组织员工进行查体,保留查体结果。

5、查体周期:一般健康查体可每2年查一次,一线职工或技术骨干为一年一次;职业健康查体周期为一年一次。

6、查体项目

一般健康查体项目:一般项目(内科、外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检验(血常规、尿常规、生化、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心电图、b超、胸透)。

职业健康查体项目:依照卫生部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要求进行。

7、对于体检出现健康问题的员工,应及时通知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在“员工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以便跟踪监测。

8、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查体档案。

第2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十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在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前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回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的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4.每周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要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活动日讲评,针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并用“安全活动日讲评记录表”作好记录。

第3篇 建筑二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车辆出行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行车手续。

2、机动车辆按时完成日常保养,定期维修、季度检验和机动车总检。

3、机动车辆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一日三检“记录,确保车辆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4、节假日期间,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的值班车证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对值班车辆进行官控,非值班车辆一律执行“三交一封”制度。

5、机动车驶出单程200km以上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办理长途车辆安全讲话单后方可出行。

6、机动车辆在进行大型物件吊装、拉运作业前,要对车质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交底讲话,不许车辆进行“三超”作业。

7、机动车辆停放应设有专项场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做到整齐统一。

8、责任单位负责每月对机动车辆的撤职、车况检查一次,对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按照修保计划进行维修,保证车辆性能良好。

第4篇 建筑二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 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10)加强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饮用水、食物中毒等。

(11)分包单位应加强治安法律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12)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网,操作者应系好安全带。

(13)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应由专业电工管理用电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

(1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设有标识牌,场区道路平坦、通畅、无积水,并设置警示牌。

(15)营地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设置垃圾桶,定时清理。

(16)营地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不得私搭乱接。员工必须执行项目营地管理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保证安全。

第5篇 建筑二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6篇 建筑二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有员工在进行该项目部工作之前需进行健康检查,经健康检查不适于本项目岗位工作者谢绝进入岗位,健康检查工作由项目部劳资部负责办理。

2、项目员工个人卫生由所在的部门、作业队、班组管理,凡有碍项目部形象,有碍群体卫生者要先行劝戒,限时改正,如有故意不从者,将给予行政处罚,直至改正。

3、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所属卫生区域划分,并检查监督清扫整理情况,各单位分担的卫生区域,要始终保持清洁,利用班前班后清扫,确保区域达到无死角、无乱纸、塑料袋、碎砖、积水等。

4、严禁在洗澡间、宿舍区、办公区周围大小便,一经发现或被举报,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

5、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命其清理干净,拒绝清理者加收20元,另派他人清理。

6、职工宿舍要保持卫生整洁,晾晒衣服被褥要规划整齐,个人要保持良好卫生。

第7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例会制度

1、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1)qhse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qhse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及决定,总结安排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周一安全活动。项目部、作业队开展周一安全活动,传达上级安全文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生产特点检查班组岗位安全自查活动情况,总结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活动。每天施工作业前,都要对职工开展安全讲话。基建工程供方应参与作业队或项目部的全部安全活动。

(3)班组安全讲话。班组长要利用班前分工时间进行班前安全教育,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总结班组安全工作,并针对当日施工存在的安全风险依照法规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督促员工开展岗位自查活动。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2)听取本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订改进措施,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与措施。

(3)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的方式方法、内容及要求。

(4)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方法、参加人选、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

(5)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研究事故的处理决议,并及时结案。

3、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8篇 建筑二公司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供应单位管理制度

1、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合格材料供应商(物资供应单位)的评审。对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历史、业绩、信誉、满足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不合格品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对评审合格的建立“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许可的检验、检测报告、核准证、备案证等。经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单位可以列入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4、上级部门评审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可以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5、对提供不合格物资的供应商、政府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或受到查处的供应单位、已撤消机构的供应商应当及时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删除;

6、严禁从未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的供应单位采购物资。

第9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坚持班前讲话,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班组以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就当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点、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特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对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记录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对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每日工作开展完毕后都要进行讲评,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利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做出次日的工作的总体安排。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建筑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单位。

3、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员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真相。

(2)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要求参与调查。

(4)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现场勘察要及时、全面、客观。调查组通过充分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处理。

(7)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事故统计

(1)事故统计上报按上级部门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2)事故档案主要内容: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物证人证材料、医疗部门的诊断结论、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材料、有关部门的结案批复等。

(3)加强事故档案的管理,事故档案由安全部门保存。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的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高层建筑(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8、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保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1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4、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及分包队伍全体员工有义务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禁止和制止任何工程给周围环境带来危害,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和科学施工,确保周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3、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主动性。

4、妥善处理工业和生活废水等,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5、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臭气体的物质。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7、禁止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8、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9、城镇、农田附近遇有大风时严禁卸白灰等易飘浮污染物。

10、营地内外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及卫生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及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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