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责任制度: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一、每月25号之前更新保险名单,将辞职或换岗的员工更换为在职在岗员工,注意事项:
1. 以受伤率较高的制管、吊带、换模、调机、机电、司机等工种为主要购买工伤保险对象;
2. 更换时必须查询计划换下的员工是否有工伤,工伤是否理赔。保险公司只理赔在保的工伤员工,禁止更换待理赔的工伤员工,否则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理赔过的员工不能够作替换申请。
3. 所有更换名单都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部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通知保险公司更换。
二、工伤事故报案操作流程
1. 各部门、各车间主管必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通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查询该员工是否有购买保险,若没有购买保险,必须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更换名单,医院病历上日期必须在保险公司受理有效日期后(向保险公司递交名单更换申请后的2-3天);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保险统计记录工作
1) 工伤保险购买记录表:记录工伤保险购买日期、姓名、年龄、工种。
2) 工伤备案表:详细记录员工姓名、工种、工伤时间、报案时间、住院时间、出院时间、费用、是否仍需要治疗、理赔申请时间、收到赔款时间、金额等资料备查。
三、理赔操作流程
1. 人力资源部保险责任人准备相关资料,通知保险公司过来理赔;
2. 理赔资料:
1) 事故证明(盖公司章,注意要与工伤员工购买保险时用的公司名称一致);
2) 事故通知(盖公司章,注意要与工伤员工购买保险时用的公司名称一致);
3) 伤者病历、发票;若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小结、住院清单等(注意伤者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4) 委托授权书(工伤员工签名加盖手印);
5) 保单复印件;
6) 团险常规理赔申请书(工伤员工签名加盖手印,盖公司章);
7) 伤者身份证复印件a4一张。
3.理赔费用:正常情况下,在递交申请十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将赔款汇入公司帐户,并附赔款通知书,人力资源部保险责任人在确认理赔金额后,通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注意查收。
第2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
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领导,要视情况采取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
五、工作程序:
1、各项工作的落实都要和年终的考核相挂钩,落实以上措施,一般应该遵循下列程序。
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追究责任对象。
3、听取被追究对象的申辩
4、需要调整的干部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由主管领导和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与被追究对象进行谈话。
6、履行相关的手续。
六、安排与使用:
1、对调整后的干部按新的职务和岗位享受政治、生活待遇。
2、调整后的干部,如果工作成绩突出、作风转变、在新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可以建议县委重新提拔使用。
七、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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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z综合信息中心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政府关于'开发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建设'的精神,有目的地组织收集、整理、分析、传递、研究、处理、贮存厂内外有关改革和经营管理科技进步、群众生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应用服务。第4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校园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5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本学期绩效工资,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班主任→课任教师
综治办主任 →教务处→ 门 卫
校长→总务处→工作人员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 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办公室主任(安全):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综治档案和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档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则应负管理责任。
(四)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安全办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五)教务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中的学生安全,组织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六)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要按时放学,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缕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七)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经常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岗位人员: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坐班,严格出入门登记制度,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教学时间,学生无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上学和放学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在校内零卖和晒物;禁止滞留校外人员或学生在门卫室。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值日教师:严格履行值日教师工作职责,到岗及时,责任落实。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实验管理员:对有毒化学药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有毒药品被盗,造成中毒事故发生;教育并监控学生实验操作过程。
学生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学 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三、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追究责任规定和要求:
1、 上课时间出现学生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由当时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10元。
2、 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学生或其家长投诉经查属实,一次扣当事人绩效工资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权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 课余时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师、值日行政领导的责任,比例按3:4:3责任界线划分。
4、学生放学,班主任或当班教师要护送学生出校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学生从校门逃出校外,追究门卫、保安责任,班主任负连带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较坏影响,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在重大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处室和班主任负全权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岗位空缺,导致安全事故按旷工计算,并追究赔偿损失。
7、学校领导、教师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中,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资外,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长应负领导责任之外,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发生的原因等,对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线相关人员比例赔付。
第6篇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特种设备,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 单位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日常安全检查。
二、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的汇报,研究防范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4、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用特种设备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保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6、负责做好每月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备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质监局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配合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9、本年度内,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签约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7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8篇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度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及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办公室是分局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确保分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起草分局重要文件,审核机关业务部门拟制的文件。
(二)负责信息综合、学术调研、税收宣传、文电处理和学会秘书工作。
(三)负责机要、档案、信访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负责局领导交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协调、安排全局各类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参与协调、组织分局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
二、办公室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一)文秘人员职责
1、 承办以分局、分局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
2、负责分局年度总结、工作要点、综合性经验材料等重要文件的起草。
3、按照分局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分局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分局各类信息的搜集、综合、传送上报和对下考核。
5、负责落实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分局学术理论研究活动。
6、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报道稿件的撰写、审核、报送。协调组织税收宣传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涉税杂志征订工作。
7、负责分局领导交办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
8、承担分局《月工作要点》和《周会议安排》的收集、综合拟制。
9、负责记载分局《大事记》。
10、负责局长办公会、分局局务会的会议记录、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安排、协调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
11、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
12、负责分局各类电、函的处理。
13、负责分局日常值班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机要人员职责
1、 负责全局各类文件收发、传阅、借阅工作。
2、 负责分局印鉴、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3、负责全局重大事件的记录、整理、保存。
(三)档案人员职责
1、负责本机关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文书立卷工作和案卷的接收与移交;
2、保管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汇编档案资料,编制检索,提供档案利用;
3、整理室藏档案,科学分类排列,系统编目编号,使之达到规范标准,并做好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4、搞好库房管理,落实“八防”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账物相符;
5、对所属机构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四)打字员职责
1、 负责分局、分局办公室文件的打印或复印。
2、负责对微机、打印机、油印机进行和复印进行定期保养,负责文件头、文件纸及打印零配件保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归档范围:本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公文、电报、簿册、图表、录音、录像、相片等,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第二年上半年完成,会计档案隔年一季度完成,科技、声像档案在工作项目,活动之后随时归档。
归档要求:
1、一个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全宗。
2、 分类一般采取年度――问题分类。
3、案卷的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4、根据不同门类和保管期限,按照案卷排列的顺序编制卷号,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案卷号。
5、案卷质量应符合《武汉市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案卷格式和各种装具符合国家和市档案局标准,卷内文字严禁使用铅笔、元珠笔。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本机关形成的各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
2、档案室有防资措施,防风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放有防虫、防腐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3、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或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湿度;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清洁;
5、平时出入库存的档案,应及时清点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经常检查电灯、电器线路有无破损,下班前注意关灯、锁门、关门窗。
6、档案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三)档案保密制度
1、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手册》;
2、非因工作不得随意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和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属于国家机密和档案资料;
3、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机密的档案资料,并严禁将档案携带、传递、寄至境外;
4、凡属保密档案,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进行宣传;
5、严格控制机密档案查阅范围,并按照保密规定,对归档后多余的文件材料及时销毁;
6、定期检查档案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隐瞒、失泄密事故;
7、加强库房管理,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室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属利用范围,主要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2、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均限于本人工作范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查阅超出本人工作范围的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
3、 查阅保密档案范围,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介绍信,经同意按介绍信内容查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勾划、抽页、折毁、剪裁、增删档案,对摘抄的档案不得私人保管或转借传阅,更不能翻印公布、倒卖;
6、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二、办公室会务制度
1、为保证办公室工作高效协调、顺畅运作,建立办公会制度;
2、办公会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3、会议一般每周一下午召开,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4、参加会议人员为办公室全体人员,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办公会主要内容为汇报讲评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及近期主要工作,商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6、秘书室承办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打印室管理制度
1、文秘人员负责打印室的管理工作。
2、文秘人员对送交的文件、材料应逐一登记、校核,并签字后送打印室打印。
3、电脑等打印设备要经常维护。打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
4、严格打印或复印程序和手续。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字、有文号、有校对人签名。不得私自接受打印件或复印。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打印。
5、保证打印或复印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谁起草谁校对,两校一复核制度。急件随到随打,平件一般不超过三天。一般差错率控制在千之分二以内,杜绝原则性差错。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翻阅打印资料和出入打印室,不在室内待客闲谈。
7、负责打印室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每日清扫清洁,每周大扫除。人走四关(关机、关电、关灯、关门)。
第9篇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度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及工作制度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及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任务
办公室是分局的综合业务职能部门,围绕分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确保分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起草分局重要文件,审核机关业务部门拟制的文件。
(二)负责信息综合、学术调研、税收宣传、文电处理和学会秘书工作。
(三)负责机要、档案、信访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负责局领导交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协调、安排全局各类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六)参与协调、组织分局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
二、办公室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一)文秘人员职责
1、 承办以分局、分局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
2、负责分局年度总结、工作要点、综合性经验材料等重要文件的起草。
3、按照分局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分局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分局各类信息的搜集、综合、传送上报和对下考核。
5、负责落实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组织分局学术理论研究活动。
6、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报道稿件的撰写、审核、报送。协调组织税收宣传活动,承办上级交办的涉税杂志征订工作。
7、负责分局领导交办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
8、承担分局《月工作要点》和《周会议安排》的收集、综合拟制。
9、负责记载分局《大事记》。
10、负责局长办公会、分局局务会的会议记录、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安排、协调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
11、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
12、负责分局各类电、函的处理。
13、负责分局日常值班和来访接待工作。
(二)机要人员职责
1、 负责全局各类文件收发、传阅、借阅工作。
2、 负责分局印鉴、介绍信的保管和使用。
3、负责全局重大事件的记录、整理、保存。
(三)档案人员职责
1、负责本机关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文书立卷工作和案卷的接收与移交;
2、保管本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汇编档案资料,编制检索,提供档案利用;
3、整理室藏档案,科学分类排列,系统编目编号,使之达到规范标准,并做好档案的鉴定、统计工作;
4、搞好库房管理,落实“八防”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定期核对清点档案,保持账物相符;
5、对所属机构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四)打字员职责
1、 负责分局、分局办公室文件的打印或复印。
2、负责对微机、打印机、油印机进行和复印进行定期保养,负责文件头、文件纸及打印零配件保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归档范围:本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公文、电报、簿册、图表、录音、录像、相片等,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第二年上半年完成,会计档案隔年一季度完成,科技、声像档案在工作项目,活动之后随时归档。
归档要求:
1、一个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全宗。
2、 分类一般采取年度――问题分类。
3、案卷的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4、根据不同门类和保管期限,按照案卷排列的顺序编制卷号,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案卷号。
5、案卷质量应符合《武汉市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案卷格式和各种装具符合国家和市档案局标准,卷内文字严禁使用铅笔、元珠笔。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本机关形成的各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
2、档案室有防资措施,防风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放有防虫、防腐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3、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或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湿度;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清洁;
5、平时出入库存的档案,应及时清点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经常检查电灯、电器线路有无破损,下班前注意关灯、锁门、关门窗。
6、档案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三)档案保密制度
1、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手册》;
2、非因工作不得随意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和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属于国家机密和档案资料;
3、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机密的档案资料,并严禁将档案携带、传递、寄至境外;
4、凡属保密档案,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进行宣传;
5、严格控制机密档案查阅范围,并按照保密规定,对归档后多余的文件材料及时销毁;
6、定期检查档案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隐瞒、失泄密事故;
7、加强库房管理,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室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属利用范围,主要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服务;
2、本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档案,均限于本人工作范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查阅超出本人工作范围的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
3、 查阅保密档案范围,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须持介绍信,经同意按介绍信内容查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勾划、抽页、折毁、剪裁、增删档案,对摘抄的档案不得私人保管或转借传阅,更不能翻印公布、倒卖;
6、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现差错,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
二、办公室会务制度
1、为保证办公室工作高效协调、顺畅运作,建立办公会制度;
2、办公会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3、会议一般每周一下午召开,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4、参加会议人员为办公室全体人员,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办公会主要内容为汇报讲评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及近期主要工作,商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6、秘书室承办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打印室管理制度
1、文秘人员负责打印室的管理工作。
2、文秘人员对送交的文件、材料应逐一登记、校核,并签字后送打印室打印。
3、电脑等打印设备要经常维护。打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
4、严格打印或复印程序和手续。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字、有文号、有校对人签名。不得私自接受打印件或复印。手续不完备的应拒绝打印。
5、保证打印或复印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谁起草谁校对,两校一复核制度。急件随到随打,平件一般不超过三天。一般差错率控制在千之分二以内,杜绝原则性差错。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无关人员翻阅打印资料和出入打印室,不在室内待客闲谈。
7、负责打印室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每日清扫清洁,每周大扫除。人走四关(关机、关电、关灯、关门)。
第10篇 p区机关事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度
区机关事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度
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确保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由鄂留柱副书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 认真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上半年有计划、有会议部署、有自查、有总结、年终有总结。
三、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并实行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制度。同时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以书面形式做述廉报告。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禁对统计数据和其他各项工作弄虚作假,严禁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报销话费。严格实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五、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年度责任目标和财务收支情况要进行公开。按要求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六、每月学习一次,《党章》、《实施纲要》、《*十七大报告》等,并做好学习笔记。
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机构健全,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规范档案管理。
第11篇 电话费管理 工作责任制度
电话费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每半年对公司所有办公电话进行审查,是否有在用,如果没用的需进行'停机保号';
2、每月十号之前收集完各办公电话上月话费帐单(来源:电信客服)
3、每月20号对上月各办公电话进行清查有无打私话或无按规定打电话的现象。核查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通话时间较长的现象;
(2)、午休或者下班后打电话的;
(3)、公司内部电话没有拔打短号,直播的现象;
4、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内能打内线的,一律要求打内线
(2)、能使用手机短号的,尽量使用手机短号互打电话
(3)、拔打长途请在号码前加拔17909
(4)、拔打国际长途请在号码前加11808
5、责任条款
(1)、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打电话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2)、严禁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若打私人电话费用由本人承担。
(3)、严禁其它部门人员使用本部门电话打私话,对于人力资源部查出的不明电话将由本人承担
第12篇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校纪校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 、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学期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学校将给予特别嘉奖。
4 、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 、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 、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 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学生,除追究学生责任外,学生导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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