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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管理制度(五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37

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1篇 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合法合规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圣欧芳纶(淮安)有限公司。

3.定义:

3.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各职能部门最高管理者等组成(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3.2安全生产管理成员:指从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各职能部门的兼职人员。

3.3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1.3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主要职责

4.2.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2.2  具体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2.3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4  具体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5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6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7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2.8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上级和安全生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措施和计划;

4.2.9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10  协助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1  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12  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工作;

4.2.13  负责公司消防和协助配合公司环境、职业卫生健康等工作。

4.3  安全生产管理各成员主要职责

4.3.1   协助和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3.2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3   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3.4   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5   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4.3.6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7   对本车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8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4.3.9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

4.3.10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11  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同时做好本部门安全培训工作;

4.3.12  各成员每月定期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第2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3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4篇 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合法合规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圣欧芳纶(淮安)有限公司。

3.定义:

3.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各职能部门最高管理者等组成(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3.2安全生产管理成员:指从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各职能部门的兼职人员。

3.3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1.3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主要职责

4.2.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2.2 具体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2.3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4 具体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5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6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7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2.8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上级和安全生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措施和计划;

4.2.9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10 协助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1 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12 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工作;

4.2.13 负责公司消防和协助配合公司环境、职业卫生健康等工作。

4.3 安全生产管理各成员主要职责

4.3.1 协助和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3.2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3 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3.4 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5 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4.3.6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7 对本车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8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4.3.9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

4.3.10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11 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同时做好本部门安全培训工作;

4.3.12 各成员每月定期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1.3.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1.3.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厂办 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2.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4.2.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4.2.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4.2.3.6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4.2.3.8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2.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4.2.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2.4人员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2.4.2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4.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委员会

5.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5.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1.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5.1.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厂办

5.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5.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5.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5.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

《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杭州哇哈哈集团吉安生产基地安全管理网络图》

《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管理制度(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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