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附五医院交接班制度
第五医院交接班制度
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二、交班方式
1、书面交班。
2、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
三、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第2篇 第五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第五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岗。
2、每天集体交接班,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必须参加(也可分医师和护士两组分别进行集体交接班)。先由交班者按交班簿或病史记录进行口头或书面交班,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治疗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况的病人,必须进行床边交班,(包括当天补液情况)。接班者如有疑问,应立即提出,交接清楚,以免贻误治疗或发生差错。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原则上应由接班者负责。科主任或护士长可在会上对科室工作进行布置或安排。
3、对规定交班的毒、麻、限制药品及医疗器械,贵重仪器等亦应当面查验交清、登记。
4、在集体交班时间外的交接班中,除一般情况外,对危重病人,当天手术病人及临产病人应作床头交班,对危重病人应作书面记录交接班,交接双方均应签名,以示负责。值班者接班后应巡视病区病人,尤应详细观察危重病人,值班时间内经常深入病区,巡视危重病人,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5、各科二线值班医师,接班后应巡视检查各病区危重病人。病区一线值班医师应向二线值班汇报情况。
第3篇 某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人民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护士长的安排,不得擅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事先应征得护士长的同意),遵医嘱对病房的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护理工作和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情况,并安排好下一班的护理工作。
三、按照要求书写交班报告,报告要求真实、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
四、晨间集体交接班,夜班护士重点报告急、危重、一级护理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新入院病人的病情诊断,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等患者的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
(一)一巡视,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患者,进行床旁交接班。
'五清楚':对毒麻,精神药品的数量当面交接清楚并登记签名,做到钥匙随身携带;对新入、产后、手术、重危患者的病情交接清楚;待执行的医嘱及各种临时治疗等交接清楚;对大手术,危重患者正在静脉输血、输液或特殊检查的患者,必须到床旁交接清楚;急救器材、药品及有关物品交接清楚。
'五查':查新入院患者的初步处理情况;查手术患者术前准备是否完善;查危重、瘫痪患者皮肤情况;查患者排泄物处理是否妥善;查患者各种导管是否通畅。
'四看':看医嘱本、看交班报告、看重点患者体温单、看各项护理记录是否完整。
第4篇 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医院护理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受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护士实行三班轮值,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交接物品。
4、值班者必须在交接前完成各项记录及本班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前一日病房情况及人数;以及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病人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况;然后由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清病人病情,以及病房管理情况。
6、凡规定需要每班清点交接的常备、贵重的医疗器械、用物、抢救药品、毒、麻、限、剧药品等均交接清楚,接班者清点后应签名。
7、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8、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须用品的准备,便于接班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5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医院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三)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二、有关科室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第6篇 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某中心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室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确保科室24小时有医师值班,特殊情况需报告医务科组织协调。
2、下列人员不单独值班:无处方权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轮科医师及新调入试用期医师,已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的轮科医师进入新科室不满1周者。
3、临床医疗科室及部分重要医技科室应设置二线班制,有条件的医疗科室可增设总住院制。一线值班一般由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担任,并实行24小时负责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赶到)。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随喊随看;对急诊入院病人应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及时记录。二线班医师负责协助、配合、指导一线班处置、抢救病人。
5、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8小时内值班者(包括中午值班)不得睡觉,晚夜班值班者必须留宿值班室,但23∶00之前必须在医生办公室办公。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呼之即到。外科值班医生不能离岗做手术。
6、值班医师每班下班前必须完成科室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将工作处理妥善,能自行或需及时处理者,尽量不交给接班医师。凡交班时间前接诊的病人,应由交班医师自行接收处理。接班者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7、值班医师下班前,应将在值班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包括所收新病人的病情、初步诊断及处置等全面交待给主管医师及下一班值班医师。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且除口头交接外,还要求在交接班本上详细记载,尤其是新收危重和手术病人,写清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存在问题、注意事项、观察重点、化验情况和处置内容或会诊情况等。交接班医师双方均应在交接本上签字。接班医师要认真阅读交班簿,对危重病人应及时作好病程记录和相关诊疗记录。如交接时间为早晨,则值班医师还应在晨会上详细报告值班期间内的一切情况。
8、交接班时均应由值班医师本人交接,不得由他人代替交接班。特殊情况个别交代。
9、值班医师接班后应亲自巡视病房一遍,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处理。
10、病房经治医师换科或外出时,应将所管住院病人临时发生的病情变化、处置情况以及所负责的危重病人的病情和注意事项向接班经治医师详细交代。
第7篇 医院核心制度之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1. 值班医师:在上级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服从上级医师分配,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对病人严密观察,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及医疗文书的登记工作。
1.1 经治医师:与值班医师做好交接班工作。
1.2 主任医师:做好交接班讲评工作。
2. 值班时间、纪律、要求
2.1 时间:病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分为日班和夜班,日班自上午8时晨交班起至下午17时,夜班自下午17时至次日上午8时晨交班。
2.2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2.3 病房值班按照每月排班表进行轮替,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值班。
2.4 值班人员之间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相互换班并汇报病房住院总,但排班表上的当值医生有责任督促换班医生准时到岗。若发生换班医生没有准时到岗或脱岗,由该换班医生负全部责任。如因某些特殊原因造成的迟到情况,由医务科和人事科调查情况后再做处置决定。
2.5 值班医生不得让没有值班资格的医生或其他人员代班,否则以旷工论处。
2.6 值班医生接班前必须认真阅读交班报告及查看病历医嘱,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交班医师。接班时如发现交班有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解决或说明;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应由接班者负责。
2.7 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守,值班者如因有抢救、急会诊等工作确需短暂离开者,应将去向告知值班护士并在白板上注明,禁止离院,杜绝无故离岗。
2.8 值班医师对交接本上的病例进行查房,了解核实病情和诊疗情况,便于值班期间病情的观察和处理。
2.9 处理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情况和问题,对当天手术病例、新病人、危重患者、急诊入院病人等特殊检查病人重点查房,危重病人床边交班。
2.10 遇有疑难问题处理,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行政总值班请示汇报。夜间休息时遇有护士或病人家属呼叫,应立即对诊视病人进行处理,严禁在床上开口头医嘱或电话遥控。
2.11 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
2.12 参加下午主任查房并做好记录。交接本上必须注明'***主任查房'。
2.13 每日晨交班,值班医师应将病人情况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代危重病人的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14 值班医师应耐心、仔细解答病人及家属关于医疗的询问。
2.15 值班结束前必须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和下一班需要重点关注的病人进行记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2.16 值班医生书写交班报告,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
2.17 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3. 交接班时间、要求、记录
3.1 时间:下午17时值班医师与病人经治医师交接班;次日上午8时晨会,值班医师向全科进行交班。
3.2 床位(手术)医师下班前必须在交班本上做简要记录。
3.3 重危病人应床边交接班。但须注意保护性医疗措施制度,值班医师接班后亲自查看、了解、核实病情和诊疗情况,以便于值班期间病情的观察和处理。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交接清楚以免贻误治疗或发生差错,接班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原则上应有接班者负责。
3.4 重危病人、新入院病人、当天手术患者应列入交接班范围。
3.5 每日晨会交班由病区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应详细报告病员出入数,新病人、重危病人、手术、特殊检查前后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并应有书面的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本上必须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有关内容。
3.6 病区主任总结讲评,布置查房工作;针对存在的医护缺陷与不足重点点评,作医教研、阶段性工作的布置及检查。
3.7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通过书面交班不仅将重危病人、手术病人的病情观察及处理的责任正式移交给值班医师,同时值班医师根据书面交接,有重点进行查房,使临床医疗工作得到延续。
3.8 交班记录应当由交接班医师于交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3.9 交(接)班内容:交班或接班日期;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死亡人数;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位号、疾病诊断、医师签名等;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
第8篇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6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六)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9篇 s医院医疗麻醉科交接班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麻醉科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须遵守'接班不到,当班不走'的原则,特别是危重病人正处于危险中,不应进行交接班,应协同处理,直至病情稳定。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地进行。
(三)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0分钟到科室进行当面交接班;在接班者未明确交班事项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不允许转换交班方式或电话交班。
(四)交接事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监测数据、输血输液量、抢救气管插管用品和其他麻醉器械的功能、管理药品等内容。
(五)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过程、器械药品交待不清等问题,应立即查问直至明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第10篇 k市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市人民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无执业资格人员不能独立值班。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及时记录,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要详细了解,严密观察。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突发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确诊,给予积极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或二线医师会诊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住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在科室去向栏上写明,并留下电话号码)。
七、值班医师应每日晚20时至21时查房一次,认真查视新入院病人、重危病人、当天手术后的病人。每日晨交班前查房一次,写好交班日志。
八、值班医师每日早8时在科朝会上作书面交班,急危重病人作床旁交班。
第11篇 附五医院急诊交接班制度
第五医院急诊交接班制度
一、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有事迟到应提前向科主任请假。
二、每日晨会时应重点报告抢救病人及留观病人的病情、诊断及治疗情况。
三、接班时应巡视抢救室及留观室,了解重危病人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四、设立接班记录本,当班医师应在交班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名,接班医师应在详细阅读后签名。
五、当班医师对在本班所处理的病人应按规定书写病历,如遇抢救病人应由抢救医师在抢救结束后及时补记。
第12篇 市医师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医师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一)值班:
1、本院原则上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一线班为住院医师。二线班为主治医师,三线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班。
3、一线、二线班均需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及时妥善处理危重、手术后病人的病情。
4、一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包括医技科室及其它科室在内的值班人员),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下班。
5、主治医师少或主治医师值班过于频繁时,科主任可提名高年住院医师参加二线值班,但需报医务处备案。根据科室具体情况上级医师可以值一线医师班。不必上报医务处。
6、三线班在家中值班,不得擅自外出,病房有事,被叫一次,报领一次夜班费。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在下午下班前巡视一次病房,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7、值班医师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工作。
8、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9、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0、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二)交接班:
1、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2、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除做口头交班外,需做重点书面交班。
3、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认真书写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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