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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员工奖罚制度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7

ktv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第1篇 ktv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每一个ktv,为对于优秀员工进行表扬奖励,同时激励后进员工,都会制定相应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ktv员工奖罚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ktv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财产受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严重违反酒店、ktv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入客房。

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

泄露酒店、ktv机密。

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ktv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

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ktv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ktv财产。

⑥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

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损害酒店、ktv利益。

传播、收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黄色物品。

酗酒、赌博。

(4)开除或辞退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ktv内饮酒。

②在酒店、ktv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罪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ktv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ktv设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给酒店、ktv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ktv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在酒店、ktv内外有损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举止。

丢失酒店、ktv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

经常违反酒店、ktv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第2篇 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3篇 厨房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以行政处罚或罚款: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 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 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 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 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 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 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 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席的罚款 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 元。

第4篇 某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第5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风险提示: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6篇 ktv员工管理奖罚制度范例

一个ktv,在对员工的奖罚管理中,有考勤的奖罚管理,有工作行为的奖罚管理等,每项管理都要有相关的管理规定,以下是详细的ktv员工管理奖罚制度,可供参考。

1、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无故无合理理由、不请假未批假,c级服务员未在20:30分以前签到,b级服务员未在20:00以前签到,影响本班组轮房的,违者处罚10元/次。来上班了,特殊情况没有经经理允许23:30以前自行离开公司下班的,违者处罚10元/次。月考谨出勤超过25次签到的,奖励50元。

2、上班试台制度:

a、未上班前,必须按公司的标准着整洁工装、化职业漂亮的妆、穿达到标准身高的高跟鞋(穿高跟鞋后,c级的达到165cm以上,b百的达到170cm以上),带胸卡,方可试台,否则不准试台。

b、整齐微笑地走进房间后,若不注意形象,抢门进入、不站好队形,吃烟、提包、提衣服、接打电话、吃槟榔、嚼口香糖等干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抬头,不微笑,给客人不好的脸色和眼光,不行礼不行问候礼和微笑礼、感谢礼,违者罚款20元/次。

c、客人点到你,要立即行45度鞠弓,并说谢谢很荣幸认识帅哥或老板,然后彬彬有礼地坐到客人身边,主动热情介绍自己的身份,主动给客人倒酒水点烟,当要从别的客人面前经过,切忌用屁股对着客人脑代,并微笑说谢谢!借过!

d、若没有点到,切忌给客人不好的眼色看,如果客人仍迟迟不点,也不要等得不耐烦,转身就走,客人没有说走而且经理没有下令,谁先走出者违者罚款20元/次,没有选中你是眼缘罢了,客人花钱想要谁就谁!退台要礼节化,“祝各位老板玩得开心!谢谢!”

e、若有经理事先说好了:出台、上房、ok的、上楼的、打向上的手势的(即特殊服务)来试台,去了之后又无其他正当理由放客人鸽子不出台的,造成客人不买单、客人不给小费的,负全部责任,赔礼道歉并负责埋单。罚款200元/次。

f、进去试台,挑选、冷落、逃避客人的,罚款100元/次。不服从经理安排的罚款100元/次。并取消一星期上班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3、行走规范礼节制度:

a、自然行走,走直线,身体端正,微笑大方,一律靠右边整齐直线行走,与客人同行时,礼让客人,让客人先进包厢,让客人先进电梯,让客人先进卫生间,让客人先进房,让客人走中间。

b、去试台行走要整齐规范,按矮至高排成一字靠右行走,碰到客人要微笑,搭肩、牵手、嬉笑、打闹、奔跑、占道、抢道,容易造成公司形象受损,违者处罚50元/次并取消当日上班资格!

4、包厢内服务制度:

a、严禁挑客、厌客、躲客、与客距离超过50cm、不理睬客人、对客人评头论足、不主动为客人点烟添酒、递纸巾、水果零食等冷漠行为,造成客人拒付小费,公司概不负责,客人反过来投诉的罚款100元/次,

b、上班后,应主动配合服务做好登记,如实填写姓名和班组,本人艺名严禁填写。

c、在包房内严禁不主动敬酒、唱歌、跟客人玩骰子,违者罚款100元/次,

d、严禁未经客人允许拿手机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手机游戏。违者罚款200元/次。接电话应去卫生间或不是重要的电话不要接。公司原则上是十点半以前是不许开机接听电话。

e、严禁吸烟嚼槟榔、将脚踩茶几上,违者罚款100元/次,

f、严禁将包房内点好的食品拿出包房,或者无视客人乱吃乱点东西。要点食品必须是客人高兴的时候并经过客人允许方可点。最好是叫客人直接叫服务员帮你点。

g、不经客人允许,私自走出包厢,换工装等,罚款200元/次,未经客人同意和本包厢经理同意,自由退台、窜台、逃台、催客者,造成客人不买单一切消费由你本人负责,并罚款500元/次。

h、对主动积极配合服务员促销酒水食品者,奖励50元/次,私自带客人去外面或本公司内部小卖部买零食酒水到包房内,违者罚款100元/次,并承担服务费。

5、小费标准制度:严禁狮子大开口、私自抬高小费标准,违者客人可以拒付小费,且对公司造成形象影响的罚款200元/次。

6、客人未在公司消费,又未经本组经理同意,直接外出者,公司概不负责,由本人或中介经理负责。并对双方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7、未经订包厢经理的同意和担保,私自与客人外出、吃夜霄吃饭等,自负责任。客人没走,自己提前下班,并罚款二百元/次。

8、严格遵守公司炒房制度,你陪的客人要上房休假,你在在哪个包厢上班就找这个订包厢经理要房卡。私自找非本订包厢经理拿,罚款200元/次。

9、在包房内与客人发生不正当关系过分亲热或吸毒,直接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罚款1000元。

10、员工之间必须和睦相处,不能发生扯皮、打架斗狠事件,遵循谁先动手谁先负责的原则,双方各违究罚款500元。若在包厢内或走道等经营区域发生争吵打骂,若与客人发生争吵打骂,直接开除并罚款1000元,可以委婉礼貌性拒绝变-态客人要求,艺术性地回避让客人有台阶下,绝对不可针锋相对。严禁调外来人员参与公司内部事件处理。否则送公安机关处理。

11、不及时、未请假,不参加公司活动、例行会议(每月15号和最后天,b级服务员每周星期一)、培训,违者罚款200元/次,并休停5天不准上班。

12、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奖励50元至500元,小偷小摸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款1000元,立即开除处理。

13、受客人高度表扬,奖励50元。

14、客人找你订的包厢或自己策客订的包厢,普通区酒水消费超过六百,vip区酒水消费超过1200元,方有按15%的酒水提成。否则无提成。c级服务员规定每个月订一间房的任务,没有完成罚100元。b级服务员规定每个月订二间房的任务,没有完成罚200元。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没有完成不处罚。没有提成的包厢仍算完成任务。每订一个包厢经理另外奖励100元管理费,以此奖励。

15、管理费公司严格统一收取,每上一个晚场的班,公司专职服务员直接从包厢收取100元个人服务费,然后从这个每次交的100元个人服务费里,c级服务员每月的前十个班扣交1000元,b级服务员每月前十五个班扣交1500元的管理费。兼职没有住宿舍者不论上多少个班,都统一规定最高这么多,没有达到这么多也不补全。

16、如果引荐一个员工入职,只要引荐的这个员工交满了管理费,而且你本人又在职,你每个月可以少交300元或400元的管理费。

17、上下班请走员工电梯,上房休息请先换工装摘工号牌再坐员工电梯上房。

18、不服从、顶撞上司管理和领导的,轻则罚款,重则立即开除、解雇。偷偷跑到别场所上班,或背着经理拉人去别场,立即开除,拉走1人按1万一个赔偿。否则让你不得安灵好过。

第7篇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阿春发表于2023年07月02日14:41阅读(0)评论(0)分类:个人日记权限:公开

保安部奖罚细则(试行)

进一步完善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员工综合素质:“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方针,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2.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表扬的

3.积极参与酒店的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多次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

4.敢于同不法分子,违纪行为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管理人员15元

2.上班时无故脱岗、窜岗的

3.无故缺席酒店和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种活动的

4.上班时在岗位上玩手机和打电话聊天的

5.未经同意私自排班、代班的,双方同时处罚

6.上岗时看书、报,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7.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

8.岗位上卫生较差,不及时清扫的

9.上岗时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较差的

10.未按规定要求交接班的

11.下班后无故在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20元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

2.上班时离岗睡觉的

3.遇紧急情况不恰当处理,惊慌失措,造成处理被动的

4.因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诉的

5.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酒店财产损坏的

6.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岗,或是有未发现或发现了未加以制止的

7.带外人留宿寝室或岗位中的

8.值班过程中未履行好岗位职责造成车辆堵塞事者碰撞的

9.值班不巡逻,呆在保安室内或在别的部门聊天的

10.对发生的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11.不服从领导岗位工作安排的

12.员工之间不团结,互相之间打架斗殴的

第8篇 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1、目的

鼓励先进,教育顽劣,为使用奖罚手段进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临时工。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奖罚条例,经人事部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职责

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评审、监督和管理。

4、奖罚形式、标准及相关规定

4.1奖励

①嘉奖:记嘉奖1次奖25元。

②记小功:记小功1次奖1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1分。

③记大功:记大功1次奖2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2分。

④奖金:一次性给予奖金若干。

4.2处罚

①警告:记警告1次罚25元。

②记小过:记小过1次罚1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1分。

③记大过:记大过1次罚2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2分。

④罚款:一次性罚款若干。

⑤解雇。

4.3为使受罚员工有将功补过的机会,同一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办法如下:

①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②1次记小功可与1次记小过相抵。

③1次记大功可与1次记大过相抵。

③2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小功;2次记小功相当于1次记大功。

④2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小过;2次记小过相当于1次记大过。

⑤同一年度中,功过抵消后,对转正、晋升、提薪等不发生影响。

4.4奖罚所涉及奖金或罚款从当月工资中体现。奖励所涉及的加分,以加至年终考评分98分为限,超过分数自动作废。同时,加分不受部门评分比例限制。(注:年终考评加减分不适用于临时工。)

4.5奖罚可影响受奖罚者之后一年内的转正、晋升、提薪等。具体视情况而定。

4.6所有奖罚均张榜公布。

5、奖罚程序

奖罚由同事或主管领导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由人事部门评审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

6、奖罚条例

6.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奖励

6.1.1拾金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6.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1.3热心服务,得到客人普遍好评者。

6.1.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6.1.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1.8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6.1.9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6.1.10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6.1.1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1.1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方案,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1.13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行为。

6.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6.2.1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6.2.2拖延执行上级命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6.2.3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6.2.4在办公室或公司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6.2.5无故串岗、闲聊、乱扔果皮杂物者。

6.2.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6.2.7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6.2.8服务态度差、遭业主(同事)合理投诉者。

6.2.9有其它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6.2.10不佩戴工牌,不按部门规定着装者。

6.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6.3.1办事不力,废弛公务者。

6.3.2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6.3.3工作时间睡觉者。

6.3.4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6.3.5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6.3.6向他人或外界透露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6.3.7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6.3.8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3.9其它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6.4.1造遥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未造成劣影响者。

6.4.2违反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6.4.3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6.4.4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6.4.5其它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6.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6.5.1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触犯地方或国家刑事法规被判刑事处分者。

6.5.2泄露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6.5.3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6.5.4造遥、挑拨或采取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6.5.5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6.5.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6.5.7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6.5.8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6.5.9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6.5.10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6.5.11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6.5.12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6.5.13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行为者。

6.5.14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

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6.5.15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6.5.16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6.5.17未经许可,受雇于其它公司者。

6.5.18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6.6一年内,被公司书面处罚2次(含)以上者,结合平时表现,公司有权酌情给予解雇处理。

附件:1、经审批生效的部门奖罚条例

2、奖罚单

第9篇 餐饮业员工奖罚制度模版

餐饮业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罚规定及执行程序

1、 奖罚由分来计算每一分为人民币1元。

2、各类管理人员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的实际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并告知当事人, 做好记录由部门主管统计后交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由工资中扣除。

3、 若有对处罚决定不服者当事人不得当场抗拒或顶撞,可事后逐级投诉。

4、 领班5—10分;副理10—50分;经理50—100分;总经理100—200分。

二、奖励制度

1、能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能互相帮助,积极搞好团结工作,并能坚持不懈者,奖励5—10分。

2、为本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后经实施创造出显著成绩者,奖励10—20分。

3、为本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者,奖励5—10分。

4、发现事故苗头、隐患,能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根据情节奖励5—20分。

5、 拾到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主动的上交部门主管,视其金额或价值,给予5—20分奖励。

6、 保护公司安全或客人的人身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20分。

7、 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10分。

8、被评为本公司,部门或班组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表率者奖励5—10分。被评为本酒店“优秀员工”、“服务明星”、,带薪休假1天并奖励20—50分。

8、 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主动协助其他部门或上级领导,使工作完善并达到一定的成效者奖励5—10分。

10、不利于本公司的人和事,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者奖励5—20分。

11、其他值得奖励的事情奖励5—20分。

三、惩罚制度:

(一)、凡有以下表现,一律扣减100—200分,并立即给予辞退。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 威胁、恐吓或暴力加诸于本公司、同事或客户者。

3 贪污、谩骂、索贿及一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

4 强行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他报酬者。

5 组织、煽动员工罢工或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者。

6 有企图的损坏、偷窃公司、同事、客户的财务者。

7 有预谋私、泄露本酒店机密文件、资料者。

8 携带、私藏毒品、弹药、刀枪等违禁品进入酒店者。

9 因业务过失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10 违反安全、卫生造成火灾或食物中毒等重大的事故者。

11 隐瞒他人或个人犯罪不轨事实,足以影响本公司重大利益或造成重大伤害者。

12 私自伪造、涂改单据、凭证、证明、文件、资料等。

13 重大的欺骗行为,严重的违背诚信原则或损失本酒店利益者。

14 在店内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者。

15 散布不真实的或对本公司的不利及与本公司政策规定相违背的言论,严重影响本酒店公司的经营或企业的形象者。

16 工作态度极其恶劣,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工作者。

17 私自外出兼职,私配公司钥匙,图谋不轨者。

18 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不端且屡教不改,作风不正者。

19 有意无单出品,造成重大损失并据损失赔偿者。

20 私自偷拿客人的酒水、物品者,原物退回外,一次罚20分。如果价值超过200元,立即除名。

21 拾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交据为己有者,立即除名。

22 故意超收客人费用者,立即除名。

23 利用各种票据、单据、贵宾卡舞弊者,立即除名。

24 私拿或故意撕毁各种票据、单据、考勤记录本等,立即除名。

25 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者,立即除名。

26 道德极其败坏者,立即除名。

第10篇 西餐厅员工奖罚制度模版

圣多美西餐厅员工奖罚制度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总经理、主管、领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2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15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

2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5—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10—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15—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诽谤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20—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10—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20—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30—50元。

二十二、贪污偷盗、索贿、行贿、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员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罚款50—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总经办编制,董事长审阅、批准签字:

全体员工执行

圣多美餐饮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郑州圣多美西餐厅

第11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目的: 树立制度、健全组织,规范工作行为.

范围:凡本司所属员工.

内容:

第一条: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下列三种:

一、记嘉奖

二、记小功

三、记大功

第二条: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经查属实者,由直属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单请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奖励。

一、有下列事迹者,予以记嘉奖:

(一)工作绩效特佳,参加各项评比足为其它部门为模范。

(二)热心服务或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

(三)支持公司重大专案,圆满达成任务。

(四)积极参与救援或抢修工作,精神可嘉。

(五)有优良事迹足为其它人员表率。

(六)凡检举在严禁吸烟场所,吸烟或引火。

二、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小功:

(一)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滞存品利用、转用具有成效。

(三)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宜。

(四)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五)不畏暴力,奋勇执行勤务。

(六)具有其它较大功劳,足以表扬。

三、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害。

(二)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

(四)研究发明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

(五)对于业务拓展、产品销售有特殊功绩。

(六)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第三条: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区分为六种:

一、记警告

二、记申诫

三、记小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

六、辞退

第四条:处罚

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经查属实者,直属主管应立即签单请人事单位办理处罚,案情重大者,并得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警告。

(一)未依规定穿着工作服或未依规定配带上岗证

(二)会议未经直属主管同意而擅自不到。

(三)上班时间吃零食、聊天、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四)未做好整理整顿或水电管制工作。

(五)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六)请假调班未交接重要工作,但未造成重大损失。

(七)职务上例行表单未填送或未依流程或审核权限审核或分发、归档、损失轻微。

(八)管理人员对所部属所提出的文件、单据有不符合公司规定而仍予以签名审核情节轻微。

(九)对于自己本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

(十)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十一)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及衣服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以记申诫。

(一)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或擅离工作岗位。

(二)对主管人员合理安排的工作态度恶劣。

(三)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四)负责检查或监督的管理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五)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六)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

(七)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八)下班后电器未关重犯。

(十)行政命令、会议结论、主管交办或本身责任事项未申报正当理由而不执行。

(十一)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

(十二)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小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造成公司损失。

(二)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三)私自改变作业操作程序,致使工厂造成损失。

(四)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车辆、生产设备或原物料。

(五)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六)工作散漫,屦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

(七)上班时间内在厂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有延误或拒不交接。

(九)请假、换班时对工作未交接清楚导致工作上发生损失情节严重。

(十)在上班时间聚集讨论非属公务之事,经劝诫不听。

(十一)因工作交待不清,致使发生工作错误,严重浪费成本。

(十二)上班时间内处理私务,严重影响公务。

(十三)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故意隐满或报告不实。

(十四)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十五)在公司内与同事口角经劝阻不听。

(十六)员工上网不得传送侵害公司知识产权的文字、图片或任何形式的档案于互联网络上。

(十七)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十八)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轻微。

(十九)在车间内或不允许动火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

(二十)非公务上班期间内喝酒或醉酒后上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二)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

(三)遣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

(四)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五)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六)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经劝导仍不听从。

(七)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品。

(八)一年内无故旷工积满十五日以上。

(九)主管人员隐瞒部属违反公司规定事项,经查属实。

(十)主管人员对部属督导不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一)在工作场所内内斗殴。

(十二)事务处理未依规定手续办理,致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三)产品出货点交或工程验收不实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十四)保管的财物非因自然损耗而盘亏,情节重大。

(十五)浮报费用或虚报资料、意图溢领奖金、津贴或图利他人者。

(十六)在厂区内赌博者。

(十七)未经许可接带外人入工厂者。

(十八)因工作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特别严重遭受客诉、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十九)上班时间撤离工作岗位睡觉或离开厂房(未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二十)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入厂。

(二十一)凡是违反消防安全措施及因危险品引发的火灾。

(二十二)误开支票金额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不经通知予以辞退或报公安机关处理:

(一)于订立劳动合同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二)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共同工作的人员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三)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四)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拘宣告确定而未通知缓刑或未准保释者。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期间旷工达六日者。

(七)聚众要挟、妨害生产秩序或煽动非法罢工或怠工者。

(八)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破坏劳资和谐或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九)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

(十)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一)侵占公有财物或营私舞弊,情节重大者。

(十二)在公司内有妨害风化行为,经查属实者。

(十三)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或毁损设备者。

(十四)年度内积满二大过者。

(十五)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佣金者。

(十六)与厂商勾结、诈骗公司财物者。

(十七)仿冒主管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八)在外兼职或兼营与公司相关事业而影响公司权益,情节重大者。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降级,参考前条各款规定予以降调。

第六条:奖惩互抵规定

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奖惩(辞退除外) 可予以互抵,即嘉奖一次可抵销申诫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销小过一次或申诫三次,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三次可抵销 大过一次或小过三次。

第七条:奖惩金加减发放标准:从业人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发下列金额。

一、 嘉奖一次:加发$ 元奖金。

二、 小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三、 大功一次:加发$ 元奖金。

四、 警告一次:减发$ 元奖金。

五、 申诫一次:减发$ 元奖金。

六、 小过一次:减发$ 元奖金。(年终奖减半**元)

第12篇 某ktv员工奖罚制度

奖惩制度

一、 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阿曼尼奖罚制度。

二、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 奖励: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四、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20元):

1. 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 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 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 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五、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50元):

1. 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

2. 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 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 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六、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00元):

1. 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 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损失;

3.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作为较大成绩者;

4. 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七、有以下事迹者,给予晋级(奖励200元):

1. 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 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 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八、奖励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九、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十、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当事人100%;直接领导人20%;间接领导人5%。

十一、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20元):

1. 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4. 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床位及房号;

6. 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张贴文告等;

7. 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

9. 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

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

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

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

存包员在保管行李过程中,不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十二、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30元):

1.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损失轻微者,除照价赔偿损外另加行政处罚;

3. 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

4. 未经允许挪用其它部门物品;

5. 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出言顶撞者;

6.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计算机发送与公事无关的电子邮件及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证履行义务;

9.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点,值班点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0.

发现商品却少,未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领导及管理部。

十三、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小过一词处分(罚款50元):

1. 私自擅自带外人进入寝室区者;

2. 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

3. 未经允许,私自将本部门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规定,投机取巧及隐瞒蒙骗,弄虚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及硬件,及计算机使用规定者;

6. 以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十四、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罚款100元):

1. 私自涂改、伪造、转借公司证件或其它资料者;

2. 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

3. 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区或宿舍但未造成伤害者;

4. 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重后果者;

5. 未经允许,乱动、乱开公司及其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 泄露公司机密或技术资料、文件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听劝告者;

9.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0.

不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造成病毒侵害及发送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者;

11.

对同事恶意攻击,暴力威胁或恐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2.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与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

13.

在公司内有不道德行为者;

14.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

管理人员在处理顾客投诉时,若有不礼貌或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16.

对于损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价格做出赔偿,情节较轻者;

17.

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视情节较轻者;

20.工作失职,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2.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对同事恶意中伤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24.拉帮结派,对公司的管理制度予以抵触,给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者;

25.故意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情节较重者;

26.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记报者;

27.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围内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为;

《ktv员工奖罚制度范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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