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工区要明确各部门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将工区经理、工区总工、安全副经理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旁站员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要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部登记。
第二条 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及时到岗到位,不得在其它部门中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重复使用,将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条 报送的登记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根据岗位资格和其任职条件,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根据已在建设单位登记备案的职责、职权和岗位,担负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若出现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已报建设单位登记备案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 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23、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
24、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5、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防止防水层水泥砂浆找平层起砂、脱皮,影响其上防水层质量,施工时基层应清理干净,常温下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天,养护期内其上不得堆物行走。
26、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钢筋工程质量由钢筋施工员按设计图提出配料清单,
同时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形式及错开长度的要求。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
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若要代替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
办妥手续。
27、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混凝土搅拌车进场后,应把好混凝土质量关。检查混凝土搅拌车发车、运输、到达时间、检查坍落度、可泵性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者严格予以退回。混凝土浇捣必须连续进行,就餐时,操作者、管理人员均轮流交替用餐。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施工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1.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施工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现场的施工工作。
1.2 安全技术交底。在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单位工程、分部和分项开工前,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 施工用的临时建筑、设施,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检验验收后,方能使用。
1.4 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安全。作业区域的孔、洞、坑、沟应盖好、填平或架设围栏,并配有明显标志。工作场所应有安全卫生及防火要求,施工作业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 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超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1.6 必须做好季节性的安全工作: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洪防台,冬季防滑防冻,防火防煤气中毒。
1.7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施工地点或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管理
2.1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2.2 各单位对于高空作业的人,应该提供工具袋。
2.3 高处作业的工具、设施、防护用品等必须事先进行检查,材料、物品必须堆放平稳,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绳,用后要放入工具袋内,严禁高处水平与垂直投掷工具、材料。
2.4 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无安全防护设施时,不得施工和作业,不准在高坡、屋架、檀条及其它构件上行走。禁止在未经固定的结构上栓系绳索。高处作业时穿戴必须利落,严禁穿高根鞋、拖鞋、凉鞋和裙子进行高空作业。
2.5 睡觉不足或酿酒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6 未经工地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拆迁脚手架和一切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2.7 高处作业的下方,必须视情况设置围栏、安全网或划出安全区,有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2.8 要避免同时进行多层立体交叉作业,当施工需要非交叉不可时,应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措施。在进入施工场所之前,应事先与上层施工作业的单位、施工班组取得联系,互相协作、配合好,作业时,一定要设专人监护。
2.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严冻的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3.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2.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出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周一次。
3.4 配电线路
3.4.1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4.2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4.3 架空线路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3.4.3.1 导线中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3.4.3.2 线路末端的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4.3.3 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
3.5 配电箱和开关箱
3.5.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各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5.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统一的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5.3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5.4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5.5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3.5.6 电气装置的选择
3.5.6.1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3.5.6.2 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5.6.3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5.6.4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5.6.5 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5.6.6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5.6.7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严禁用插销连接。
3.5.7 使用和维护
3.5.7.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识。
3.5.7.2 所有配电室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
3.5.7.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和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和维修时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5.7.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5.7.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
4.1 各单位的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4.2 各种气瓶都要进行登记、编号、上台帐;要定期检查其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准发放和使用。
4.3 使用各种气瓶的工人,都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定,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独立操作。
4.4 氧气瓶和乙炔瓶在使用时,其放置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在狭窄处最小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同时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4.5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4.6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乙炔瓶在任何情况时,都必须垂直放置。
4.7 气瓶使用时,必须戴好防护安全帽,气瓶开、关时要用不沾油污的专用工具,瓶嘴严禁沾油。气瓶开、关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瓶嘴侧面。
4.8 使用各种气瓶,要防爆,严禁用火烤;要放在专用小车和气瓶架上。
5 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
5.1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列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2 安装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6.1-6.3m为宜;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纹的钢管,各个钢管的连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5.3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5.4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5.5 脚手架施工准备
5.5.1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5.5.2 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5.5.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挂钩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积水。
5.5.4 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5.6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的木板都不能使用。
5.7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8 脚手架工程的现场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
5.8.1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5.8.2 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规定。
5.8.3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5.8.4 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8.5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第4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文
1、现场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进入工地的电气人员进行用电技术交底并检查监督用电安全。
2、电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招待交接班记录制度。
3、值班电工对新进入工地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做好施工用电设计。
5、现场施工用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制,一机一闸制。
6、现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埋管穿线或架空敷设。
7、开头箱应装设于距地1.3-1.5m处,并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积灰杂物要经常清理。
8、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水、雷、雨、小动物通风良好
9、宿舍、办公室照用电均由民工统筹安排设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线路只用于照明,不得用于电炉、电饭锅等
10、秆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1、配电箱开头箱采用经省建委推荐的标准箱。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监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8、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新常态,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库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决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奖罚。
第二章 安全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可根据实际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第四条 在日常工作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职安监人员进行旬日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备查。
第五条 每月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检查合并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六条 每季度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组织。全休安委会成员、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好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复核备案。
第三章 安全考核
第八条 安委会每季度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办公室(或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据月度检查问题及日常巡视检查问题得出各单位的季度考核分数(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见附件)。
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级×40%)。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水库工程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奖励基金来源为:
1、安全文明生产罚没收入;
2、上年度奖励基金节余。
第十条 建设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休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作:
1、责任集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故在第一位;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员工遵纪守法,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无工伤、机电、交通、火灾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日活动做到了“四落实”,职工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并做好有关文宇记录;
5、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生产纪律行为;
3、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为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出了突出贡献;
4、积级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
第十三条 优秀专职安全员评比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的规定;
2、认真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
3、在其工作范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 奖励标准: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000-3000元;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专职安全员奖500-1000元;
第十五条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经考核属实者,可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危急关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奖励1000 -2000元;
2、在事故现场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500-1000元;
3、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
4、对纠正“三违”、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的有功人员,奖300-500元。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六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罚款1000-5000元,未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3、同一个作业区域有几家单位作业并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第十七条 对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每人次罚款100-300元;一次超过3人次以上,罚款500-1000元;一次超过6人次罚款1000-1500元。
第十八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所在单位100-300元的罚款。同类违章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停止施工或罚款500-2000元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单位,责令停产,并罚款1000-5000元。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每人次罚款5000元;机械设备使用无证操作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一条 对工程项目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施工交底,没有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罚款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没有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每人次罚款300-500元。
第二十三条 对建设单位下达的安全通知、指令不及时回应,不及时报送安全资料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单位罚款1000-5000元。同一单位在一年之内发生同一类事故或同一类未遂事故加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报事故损失、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安全管理人员执法的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第二十六条 对不服从管理、随意乱挖乱弃的单位,一经发现或查证属实,按大车(20t以上)罚款5000元/车次;小车(小于20t)罚款2000元/车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当即责令整改并罚款10000元/次,再次违反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处罚3次以上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取消其爆破作业资格。
第二十八条 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处罚。
第六章 实 施
第二十九条 事故罚款实行分级管理,同一事故不进行重复罚款(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除外)。
第三十条 水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被处罚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本制度罚金由建设单位从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水库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7篇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
1.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工区或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2. 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3. “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措施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 对于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6. 项目部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报告。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3. 项目部应每15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作业班组或工区还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即结合专项检查、防汛、防台风、防雷击、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 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4. 项目经理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5.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隐患排查内容
1. 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情况,签到施工班组一级;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5)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 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1)桥梁工程吊机设备失稳、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跨越市政道路和河堤交叉工程等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水中施工平台、墩台、墩柱施工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钢箱梁制造、运输及安装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五、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与整改
1. 排查登记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由建设单位报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中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还应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予以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亦应相应报告。
2. 公示公告
(1)项目部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
(2)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公示牌。
(3)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演练。
(4)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车辆。
3. 防范与整改
项目部对处在危险区域或有潜在危险的临时驻地应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登记管理,在使用维修前应加强检查,对所有隐患的防范措施应一一审核。
六、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未得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记录
附表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附表2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第8篇 工程安全施工总则制度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工地,确保安全生产。
二、施工企业应当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等'一标五规范'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三、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醒目的标牌,包括:施工工程概况牌、安全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四、该招标工程施工禁止搭设竹、木脚手架,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钢脚手架应当有技术方案和防坠落、防倾斜安全装置。
五、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制,项目经理为主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方应予以协助。
七、建筑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整洁、美观,在城市中的工地应有不低于1.8m围档设施。
2、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泥浆不外流。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扰民的施工不得在底面进行,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尽量减小噪声。
5、施工现场应符合卫生标准。
6、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证明身份的胸卡。
7、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整洁通风,不得设通铺和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8、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9、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10、不得在施工现场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物质。
11、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9篇 项目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明确安全保证资料收集的范围,规范安全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级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安全资料管理范围
5.1.1项目部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
5.1.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1.1.2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2)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6)项目部安全管理运行规则
(7)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
(8)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9)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和安全违规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的规定
(11)关于印发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12)对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理暂行规定
5.1.1.3安全培训教育类,主要包括:
(1)专职安监人员登记表AQ-25
(2)包工队职工体检表AQ-05
(3)培训办班登记表
(4)培训办班记录表
(5)三级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答卷
(7)安全教育考试登记台帐AQ-07
(8)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AQ-15
(11)高处作业职工体检表AQ—17
5.1.1.4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AH-FH11-01(AQ—10)
(2)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
(3)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5)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单
5.1.1.5工作会议类,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记录AQ-16
(2)安全检查会议纪要
(3)相关的会议纪要
5.1.1.6安全检查验收类,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建设部)
(2)电力部安全检查表
(3)定期安全检查记录AQ—11
(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AH-SG14-03(AQ-09)
(5)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反馈单AH-SG14-04
(6)不符合项管理台帐AH-SG14-01
(7)违章记录管理台帐AH-SG14-02(附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
(8)纠正与预防措施计划AH-SG14-05
(9)检验状态标识标签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检查表
5.1.1.7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网支挂验收表AQ—12
(2)“四口”及临边防护验收表AQ—13
(3)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申请表(AQ-24)
(4)安全防护设施制作验收入库清单AH-SS11-01
(6)安全设施预算单
(5)安全设施发放登记台帐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2)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书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职工工伤事故月份汇总审核报表》
5.1.1.9现场环境管理,主要包括:
(1)环境因素调查表AH-HJ02-01
(2)环境因素评价表AH-HJ02-02
(3)重大环境因素极其控制计划清单AH-HJ-02-03
(4)采暖锅炉环保验收报告
(5)采暖锅炉检查表AQ—22
(6)环境检测记录AH-J*13-02
5.1.1.10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主要包括:
(1)临时用电巡查记录表AH-SD11-01
(2)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AQ—18
(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AQ—19
(4)绝缘电阻测验表AQ—20
(5)临时用电申请单AH-SD11-02
(6)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AH-SD11-03
5.1.1.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分解系统图AQ—035.1.1.12危险辩识及处理(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方案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检查记录AH-MB04-01
(2)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AH-MB04-02
(3)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计划表AH-MB04-03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月控制计划AH-ZW02-004
5.1.1.13周转性材料,主要包括:
(1)脚手架验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验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请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措施计划实施记录
(3)作业指导书
(4)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统计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签证书AQ—26
(7)安全施工作业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类,主要包括:
(1)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图AQ-01
(2)项目部安全目标分解系统图AQ-02
(3)《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表》
(4)包工队使用情况统计表AQ-08
(5)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记表AQ-27
(7)安全文件发放登记表AQ-28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AQ-30
(9)相关的总结、活动记录
(10)交流与协商管理台帐AH-*J08-003
(11)计量器具管理台帐AH-J*13-04
5.1.1.16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要求的记录
5.1.2施工队伍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
(1)站班会记录
(2)每周安全学习记录
(3)本单位目前安全管理网络
(4)作业指导书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记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书
(8)不符合登记台帐
(9)整改反馈单
(10)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工作日志)
(11)安全违章处罚登记
5.2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内业管理员到公司安监部领用已做完符合性评价的国家、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包头以外地区施工时,不需领用包头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监理、业主的相关规定,同时由安监部部长组织对这些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5.2.3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各级责任人员应按职责规定认真填写,记录的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铅笔)书写和绘制,交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保存,安监部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记录所需的表样由安监部提供。
5.2.4安全内业管理员应于一项活动全部完成或周期较长的在一阶段后,及时整理(装订、编目、立卷)记录,以便于存取及检索,同时,有义务催促安全监察员及时收集相关的记录。
5.2.5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记录应完整,如活动记录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计划)→实施→验证→改进;检查记录应包括计划→实施策划→检查→整改→验证,各阶段的记录均包括在内。
5.2.6安全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各相关方的相关记录。
5.2.7需要移交业主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相关记录,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统一组卷移交。
5.3保管、归档
5.3.1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保管。
5.3.2安全内业管理员应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资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
5.3.3与工程相关的记录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办法》执行,其它记录的保存期按公司档案室规定执行。
5.3.4记录归档应做到齐全、完整、整洁、装订整齐,符合要求。
5.4借阅
5.4.1所有资料的借、阅,必须通过安全内业管理员,阅览完成应及时退还安全内业管理员;如需要借出的资料,必须填写资料借出登记表,并由借用人签字,安全内业管理员有义务催促借用人及时退还资料。
5.4.2所有资料需要借出,必须通过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及以上人员的批准;外单位需要借阅资料,由安监部部长批准
6.相关程序及规定
6.1国电电源[20**]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10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 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第11篇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二、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9、各人员集中和封闭场所有疏散图和导向标志。
四、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㈠一级动火
1、禁止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一周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和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㈡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动火作业属于二级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施工队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在作业四天前提出动火申请,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㈢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属于三级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在作业三天前提出动火申请,经施工队和项目部主管消防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第12篇 施工组织设计之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可视为现场施工的法规,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和编制原则: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上,由公司技术部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部长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
2.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出图的(三边)工程,可编制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分部工程由项目编制,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总工审批。
3.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编制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构件吊装工程。冬雨季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等重要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报技术部审批。
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工程地点。规模。特点。结构形式。主要新技术项目和主要分项工程数量。
2)总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
3)施工部署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期要求对施工组织进行总体安排,并对主要部位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部署,部署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流水段的划分。装饰工程或外线工程插入施工的时间。大型机械的调度安排等,并绘制施工进度计划,部署各项资源使用计划,包括劳动力。机械和运输设备。主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的需要量和供应计划及来源等。
4)施工准备:通常包括对现场准备和技术准备的要求。
现场准备主要是对现场“三通一平”的准备工作,即对水通。电通。道路通及场地平整要求。计算施工中水。电用量及管线的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资源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如遇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技术准备是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制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规划,同时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措施做出原则性要求。如测量定位桩。线控制设施,季节性施工等。
5)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
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确定施工顺序:无论是装修还是结构,都应确定各工种的施工顺序,尤其是装修工程必须确定合理工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绘制,包括大型机械。临时设施。操作棚。材料和构件的堆放位置等,还包括消防道路。水电设施的安排。
7)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有关规范。工艺标准,针对施工方法的选择,制订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
8)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9)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10)施工中各项作业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内容与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时,做好技术规划:
1)技术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划分施工区段;施工流水顺序及部署;选择施工机械;主要项目施工方法的决策;安全施工措施;季节施工措施。
2)施工工序安排:科学地安排施工工序对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序要重视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3)划分施工区段:划分施工区段应尽可能使各区段的工程量大致相等,处于主导地位的施工过程区段划分应尽量满足流水作业的要求,同时应与劳动组织相适应,使工人有足够的工作面,并有利于发挥机械设备的施工能力。
6.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2)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及划分的施工区间相协调。
3)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4)做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
5)在施工方案落实的过程中进行修正,并监督实施。
6)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
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后,报公司技术部及公司总工审批后,报监理。甲方审批,并填写相关表格,并形成书面记录。
8)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针对主要问题,向项目员工做详细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下发至各科室主任。
9)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或项目施工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应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订,并报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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