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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9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第2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项目部工程部做好临时用电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各类用电设备的电气安装和布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其他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接线。

室外各种电气设备不得安装露天开关,临时用电要接入配电箱。

禁止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应按负荷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定期检查、校验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情况,保证其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配电箱或开关箱应安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锁,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电工在值班作业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电作业。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箱处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

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进行,不得留有隐患。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照明用电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在隧道内潮湿或狭窄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照明线路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用电安全事故处置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作业队和班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做好事故初期的现场警戒和伤员抢救工作,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带电体,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项目部随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及时转移伤员送医院救护。

现场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考核与奖罚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需要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者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项目部研究解决。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项目部及各作业队电工每日巡查大型用电设备、巡视用电设施,作好用电设备运行及检测记录。

第3篇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

一、相关规定

a、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b、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严禁开工。

c、施工前必须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

d、安全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配齐安全防护用品。

e、邻近营业线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设定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防护,并配齐相应的防护用品,否则严禁作业。

f、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g、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护员到场监护,必须挖探沟确定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对相关设施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未达到上述要求和标准的严禁作业。

二、其他要求

a、高大建筑物、桥梁、风雨棚等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挂安全网,双层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b、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必须采取“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c、封锁施工、慢行、区间作业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进行施工慢行准备时,严禁超范围作业;封锁施工时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好各种施工作业标志及慢行地点标志等,并配足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配齐配足作业人员;线路开通前必须达到规定的放行列车条件,必须与工务监护员共同确认线路状况并签字认可,否则严禁开通;

d、使用的劳务工必须经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位工作。

三、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a、邻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存在风险源及预防措施详见下表:

邻近营业线施工风险源及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 物理措施 人员措施

汽车吊装作业 吊车支腿全伸,支腿下枕木垫牢,下铺钢板;吊装物体上设揽风绳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塔吊吊装作业

控制作业半径,安装险未装置;塔吊与固定结构物应有效连接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开挖基坑

钢板桩、钢轨桩防护;路基设沉降观测桩 专人观测路基动态

铁路行车设备附近使用机械 设置轨枕、土墙、彩钢板等防护设施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搭设电力线等各类防护支架 增加扫地杆数量,增加地锚拉线 设专人动态观测

使用各类高大钻机

加强钻机站位地基承载能力,设地锚拉线 设专人动态观测

路基上开挖立柱基坑、人工挖孔桩 基坑进行模板支护,特殊情况线路加固,邻线限速行车 专人防护

路堑地段机械、车辆施工

路堑顶部设防护桩、土挡墙等防护措施 驾驶室内设对讲机,专人防护

连续梁挂篮施工

前后锚栓必须紧固,上双备帽,挂篮封闭处理 专人观测动态,天窗外严禁解开后锚栓、移动挂篮;来车时禁止焊接作业

b、桩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持证上岗

邻近营业线桩基施工前,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培训。其中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人员发证机关进行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起重机必须经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取得特种设备合格证,并将机械证件上报存档;项目相关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等同时必须经过沈阳铁路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堆放材料

施工现场靠近营业线一侧,在距邻近平齐铁路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施工路料在施工前一律不得在封闭网内存放。每次施工结束后,剩余的路料当日必须回收,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清。封闭网内确需存放路料时,必须经有关站段同意,集中管理、堆码整齐、放置稳固,必要时派人看守。严禁施工单位经由未封锁的线路跨线搬运笨重路料和机具。两线间严禁存放任何工具和材料。

(3)地基承载力

钻孔桩施工时,场地要平整并压实处理,若地基承载力达不到钻机承重要求的,则进行换填或加固处理,确保钻机稳定。

(4)钢筋吊装

钢筋笼加工必须保证具有足够的刚度,箍筋与主筋搭接点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点位要点焊。钢筋笼吊装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吊车就位要对吊车支腿处的地基承载力检查,地基承载力达到要求时还要对支腿处垫钢板;

对于吊车司机要进行邻近营业线培训、考核,要有2年的实践经验并持证培训后上岗;

在吊装钢筋笼时要有专人指挥,安全员、防护员、技术员在场方可进行吊装;

钢筋笼上下节焊接时,严禁吊车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钢筋笼对接、绑焊工作量大,除了主筋对接外,各种测试管件需同时进行围焊对接,要确保所有管件焊接时的质量;

吊车的停放位置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停放,作业水平投影距离距外侧钢轨外缘必须大于5m。

c、基坑施工防护措施

(1)基坑开挖

邻近营业线基坑由外向内、由上向下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0m。靠近管线的区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方式,不得采用大型机械开挖。

(2)土方运输

开挖过程中,除在远离基坑及营业线位置存放部分用于基坑回填的土方外,其余的土方通过施工便道及时运出施工场地。

(3)围护

基坑开挖成形后在基坑四周距基坑边1.5m处用钢管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并挂密目防护网及警示标志牌。

(4)回填

承台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尽量缩短承台开挖至回填施工的作业时间。

d、墩身施工防护措施

架子工要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墩身模板必须设置爬梯,墩身钢筋绑扎需搭设脚手架,作为人员上下通道;此外,为防止模板倾倒,除承台面必须平整外,采取在每个墩身模板设2道钢丝绳拉锚固定模板。

模板安装时,吊车设置在远离营业线侧,严格遵守先安装靠近营业线侧,再安装线路大小里程侧,最后远离营业线侧的顺序,吊车吊装时应缓慢移动,同时派专职安全员现场防护。

墩身模板安装或拆除时,吊装必须设专人指挥,吊装时在模板下口挂2根牵引绳,背向营业线方向人力牵引,防止模板摆动引发侵限,每块模板吊装固定好后,方可吊装下块模板。吊装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机具、物料侵入营业线安全限界,现场设安全警示牌。

墩身砼浇筑采用汽车泵,汽车泵设置在远离营业线侧,在砼浇筑过程中,设专人指挥施工。

e、大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施工机械、车辆进入站内或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与行车和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填写《施工机械、车辆站内施工作业审批表》(格式见附表1)、《施工机械、车辆区间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表》,站内报直属站、车务段审批,区间报相关安全监察部门审批。涉及到站内施工作业,还应由直属站或车务段签发《施工专用车辆通行证》。(详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大型机械作业期间不得随意走行,严禁开往营业线方向,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距外侧钢轨外缘必须大于5m。施工前在施工现场采用洒白灰、拉线等措施标示出大型机械设备施工警戒线,保证作业过程中不进入警戒范围。

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其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吊车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运:

吊车所用钢丝绳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吊物埋在地里时;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f、易飘物体的防护措施

邻近营业线施工时,加强施工中及收工后的巡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防止轻质材料等经风吹进入行车限界范围及接触网上造成行车事故。

针对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员每天对各自管段内负责巡查,发现不稳定、易飘浮物体(篷布、帐篷、塑料布、土工布、防护网等)及时加固或者清除施工现场。对承台、墩身养护用的土工布或者养护膜必须采取加固措施,要求在墩身顶帽两侧交叉绑扎,墩身严格按照50cm一道进行绑扎,破损的包裹物不得使用,以防被风吹到既有线上面挡停列车。对施工生产中使用塑料袋及其它易飘物体及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仍放。施工废弃物做到及时收集清理,装袋存放,集中看管。

g、夜间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夜间施工人员按照工作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事需提前请假调休。

各级领导轮流在工地进行夜间现场值班,只要夜间工地开工,保证就有领导在场。

保证夜间施工照明设施的完备,施工点均配备防水照明灯,灯光照明方向背离营业线来车方向。对夜间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教育,提高夜间施工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

机械作业时至少有1名人员配合司机进行现场指挥,防止出现车辆翻车及机械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营业线沿线,禁止设置防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

第4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工作制度

1、营业线施工前期手续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施工必须事前制定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完成报批手续。

(2)、营业线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审批和施工许可。

(3)、营业线路道岔的拆铺、临时道岔的铺设及临时道口的设置,必须事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土方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上或近旁土方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两图一标”制度,同时做到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勘查,确认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和走向;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用机械前人工挖探;施工中双方派人旁站监护,站场内土方施工禁止动用机械挖掘。

(2)、营业线施工时,外雇机械必须做到状态良好,司机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书面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包括:土方施工的范围、深度。施工中划出施工界限、做好防护、设专人旁站监控。

(3)、沟、槽、坑、井施工,根据土质和技术要求设安全边坡。土质松软,有坍塌危险,危及营业线路基、既有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深沟、深坑、深井施工,必须采取桩、板支顶、拉结加固,草袋装土码砌等防护措施。

(4)、土方挖掘必须由上及下逐层进行,严禁在坑底掏洞挖掘。

(5)、土方爆破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设置与撤除防护。

3、电化区段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电化区段作业时,职工本人和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小于此距离时必须办理停电施工。

(2)、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纵横连接线,保证电气回路畅通。

(3)、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的导线截面装设临时接地线。

4、营业线施工爆破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必须按规定制定、报批施工方案(计划)。

(2)、必须与行车组织部门联系、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按规定办理要消点手续。

(3)、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爆破工从事爆破作业,并按规定设置与撤除施工防护。

5、防止车辆撞轧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按局“液压捣固机防护办法”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拦停列车防护员。拦停列车时,防护的距离不应小于列车制动距离,改变防护办法应经分局批准,报路局备案后方可实施。采取任何变通防护办法,均应执行“三、二、一”下道制度:“三”即列车在三公里以远应通报来车,组织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二”即列车在二公里以远时,作业人员和机具应下道完毕;“一”即遇有特殊情况,列车在一公里以远。作业人员和机具尚未下道时,应立即拦停列车。

(2)、线路养护维修作业,应使用液压起道机,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3)、轨缝调整器应加装“安全锁”,否则停止使用。

(4)、人员及车辆横越既有线路或道口时,应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5)、横过停留车辆时,不允许钻车,应在车前后各5m以远的地方绕行。

(6)、各种机动车辆横过站内道口时,应设有专职防护员引导通过。

(7)、在铁路线路旁的作业人员,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等地方行走、坐卧、站立、乘凉、避雨。禁止在机车、车辆走行中搭乘或捎脚。

(8)、驼峰上解体溜放作业时,驼峰下的线路禁止作业。

(9)、营业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10)、巡道员等线路独立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30m回头“了望和听音下道”制度。

6、防止胀轨跑道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无缝线路地段作业应执行“两清”、“三测”、“四不超”制度, “两清”即:维修作业半日一清;紧急补修作业一撬一清。“三测”即: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四不超”即:作业不超温、扒碴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量。

(2)、在高温时,严禁高抬道、大拨道.抽换道口轨枕等破坏线路稳定性工作,只有在不得已时,事先安排好,按规定办理封锁或慢行,制定防胀措施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3)、在高温时,无缝线路地段破底清筛要一放散、二施工,不放散、不施工。

(4)、气温超过31℃时,停止做综合维修。

7、营业线养护维修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执行线路巡检制度,正线及道岔要求工长每三天、领工员每七天、队长每半月检查一次。新开通的运营线路要指派专人每天检查一次,线路状态不良的重点处所要经常检查,正确填记检查手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消除超限处所。

(2)、防护员当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了望、防护来车,及时组织机具人员撤至限界外。因事离开时应有人替换。

(3)、巡道、巡桥、巡山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巡检,来车时迎送列车,观查车辆状态。发现危及行车紧急情况时果断拦车。

(4)、轨道电路地段作业使用的道尺、撬棍、压把等工具必须设绝缘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8、线路封锁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做好封锁准备,确保机具材料、通讯及防护备品、劳力组织齐备完好,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完整,签字手续完备并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准施工。

(2)、线路封锁作业领导人不低于副经理级。

(3)、封锁前慢行时间内不得扩大准备工作范围。

(4)、有关轨道电路的连、断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信号设施派人看守。

(5)、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慢行看守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 开通线路前设专人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记录线路状态,由施工负责人确认无侵限物,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7)、开通后必须有足够人员巡检养护线路,必须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消除突发故障。

9、途卸路料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卸车负责人不得低于领工员级,领车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

(2)、每节车必须有一名正式职工负责。

(3)、片石车严禁边走边卸。

(4)、严禁偏载动车。

(5)、严禁在道岔、道口、桥梁和超过100m的隧道内卸车。

(6)、砂石料未清好道眼,限界小于规定,堆放不稳固、车门未关好、人员未撤出时严禁动车。

10、防止洪水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雨季值班值宿制度。

(2)、认真执行冒雨检查制度和灾害地段分段负责制。对确定的危险处所必须派人看守。

(3)、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遇大暴雨情况不明时,不允许冒险放行列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

11、防止轨道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2)、坚持出车前、运行中、入库后检查车辆状态,严禁带病运行。

(3)、乘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超速运行,停止运行时必须采取风闸、手闸、铁鞋制动,长期停留时设关闭枕木和移动停车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开”制度:

①车站值班员未签认不开;

②随车人员不足不开;

③料具备品不全不开;

④人员未坐稳不开;

⑤制动联接不良不开;

⑥货物偏载、超载、超限、加固不牢不开;

⑦运行时间不足不开;

⑧对线路信号设备不熟,无人带道不开;

⑨夜间气候恶劣,不易了望不开;

⑩两车联挂不符合规定不开。

12、防止机动翻斗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 公路行驶时,司机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通过道口时,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通过站内道口必须有防护员引导通过。

(3)、严格执行“七不准”:

①不准无证驾驶;

②不准开带病车;

③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运行;

④不准超速运行;

⑤不准酒后驾驶;

⑥不准载人行驶;

⑦不准争道抢行。

13、防止汽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通过公路、铁路交叉道口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2)、驾驶员必须做到起步、出入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鸣号、减速、靠右行,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出车前、收车后要搞好检查保养;冬季放净水,置放于安全地点。

(3)、驾驶员严格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开带病车;

②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

③不准超速行驶;

④不准酒后驾车;

⑤不准开斗气车;

⑥不准强行超车;

⑦不准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⑧不准客货混载;

⑨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超劳;

⑩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14、防止轻型车辆及小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有制动装置,有足够的人力能随时将轻型车辆及小车撤至限界外。

(2)、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须事先与车站办理承任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撤出线路时,按故障防护办法防护。

(3)、在运营线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包括养路机械)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防护。

(4)、在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及人力推运轻型车辆时,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移动防护;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道岔上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时,必须设置车轴绝缘。

(6)、轻型车辆及小车停用后,必须入库或放置于安全地点并加锁。

15、架体及起重吊装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脚手架、钢筋网架、垂直升降架基础必须做到平整稳固,承载力符合规定要求。架体搭设必须做到按规定设置抛撑、剪刀撑、斜撑、连墙杆、地锚、缆风绳。基坑内架体与墙间支顶、与地锚间拉结稳固。

(2)、轨道吊的走行轨道按规定设置电器接地、车挡及走行限位装置,吊车四限位齐全有效,停用时上紧夹轨钳,固定吊的主臂杆按规定高度设置连墙杆,同一轨道多台吊车作业有可靠的防刮防碰措施。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扒杆、停止起吊作业。

(4)、吊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

①未试吊不吊;

②重量不明、超重、超跨、超幅不吊;

③信号不明不吊;

④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⑤吊钩不对重心不吊;

⑥长6m以上和阔大物体无牵引绳不吊;

⑦重物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⑧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

⑨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⑩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股不吊。

1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 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坑井内作业、高空作业、双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人员、悬崖、陡坡上作业人员必须扎安全带。

(2)、为防止高空作业时人员、物体坠落,必须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搭设脚手架、支挂安全网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设置必须连续交圈、标准、严密,材质符合安全规定。

(3)、吊篮脚手架必须按规定使用型钢制作成工具式,编制施工方案,提出计算根据,按方案规定制作组装,木脚手吊栏等其它简易性临时吊栏脚手架禁止使用。

1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止逆阀和防爆片使用状态必须安全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压力、开启压力必须定位在额定压力以下,水位表必须清晰准确,运行状态不允许满水或严重缺水。

(2)、易燃、易爆液体的贮罐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接地线,阻火器、呼吸阀。

(3)、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必须保证防火距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未取得动火证的严禁动火,动火时明火与易燃、易爆物品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4)、严格按规定配置防火水源,灭火器材,保证使用状态安全可靠。

1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平刨、园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机具,使用前必须安装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使用完毕或检修前必须断电停机。

(2)、平刨、园锯防护装置,各类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

(3)、打桩机必须制定作业方案,超高限位齐全有效,地基承载力符合说明书要求。

第5篇 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制度

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建工程应采取防高温、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六防”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应做好如下要求:

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8、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设施。

9、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应入库保存。

10、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4、在深基坑内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防止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

四、现场实施措施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项目部应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深基坑内及基础施工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作业,加强控制。

9、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应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错开13:00—15:00时的高温时间,夏季施工抢两头。预防脚手架搭设等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因中暑而导致坠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临边防护关

1、电梯井、管道井,应在井底上方2m处用木板或竹架板设一道全封闭的首层防护。首层防护以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电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楼设有飘窗的立面洞口,应采用定型的方钢管或镀锌管制做的栅栏,用膨胀螺栓固定。

2、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阳台边、上人斜道外侧边、卸料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外侧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两道水平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出料口、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应设定型制做的安全防护门,防护门高度在1.8—2.0m,防护门上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载、层次牌等。

第6篇 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队伍持有作业区开出的有效的开工许可证,方可进站施工。

2、施工队伍人员进站后,严格遵守站内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自觉接受岗位人员的监督。

3、施工队伍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旋转设备;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更改站内流程;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靠近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队伍在站内进行动土、动火、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到作业区办理相应的票据后方可作业,作业前,双方负责人、监护人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5、施工人员在站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等应立即通知岗位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内停留,严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第7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铁路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仿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略)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3、 消防小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4、 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 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6、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10、 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1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2、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13、 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现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等情况时应予以抢修、报废和更新配置。

1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四、突发事故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后,火情发现人在打电话通知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后,无论火势大小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车。在专职消防人员没到之前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要组织义务消防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灭火器材、沙、土、水等争取将火扑灭。

五、突发事故应急疏散组织措施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保证道路、楼道、走廊安全畅通。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时扑救起火源,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突发事故的原因、地点、时间及被困人数。

3、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派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六、突发事故或火灾发生时,采取的抢救或扑救火灾的措施

火灾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十几分钟内,此时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慢,火焰不高,燃烧散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现时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组长要根据火灾情况及火灾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如灭火发生地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够,要通过事故通讯联络组及时从其它部门调来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过疏散引导组的相互配合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将火灾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扑灭或控制住火情,不让其扩大。

七、通讯联络指挥、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指挥组要通过电话及时报告单位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各项联络工作及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通报灭火情况。

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在火灾发生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找到受伤人员,将医生带到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并根据火情大小考虑是否联系“120”救护中心,以防不测。

八、主要联系电话号码

火警:119 救护中心:120 盗警:110

第8篇 施工企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范例

施工企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范本

为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上岗前安全交底,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以及操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衔接与特殊工种的配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有底。

(2)上岗前安全松果,每天上岗班组长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并进行个人自查,而后进行互查,做到带有不安全因素不上岗,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再上岗。

(3)做好上班记录,对上班交底的内容,作业过程中进行的松果情况进行记录,心便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帮好原始记录。

(4)做好本班组每半个月来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指出不足,保持成绩,批评落后,表扬先进,同时对下半个月的安全生产进行估测,以便做得更好,使'三上岗一讲评'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岗位上,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9篇 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外包施工队发生各类事故,根据《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入矿的员工必须接受矿、工区(车间)、队(组)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条承包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组织员工参加项目部每周两次的安全活动及安全学习。队(组)班前会上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使每个员工懂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自我防范,做到三不伤害;全年所属员工在岗安全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四条调换工种人员必须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教育,再经过队(组)安全教育,项目部记录在案后,才能上岗作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参加安全技术学习。

第五条离岗15天以上的员工必须经过项目部、队(组)的安全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条新入矿的员工上岗后,必须指定有经验的师傅带领,工作满四个月后,经跟踪考核合格才能独立工作。

第七条队(组)安全教育内容:

(1)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违章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

(3)安全、消防、环保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使用办法。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救护知识。

第八条处罚

(1)项目部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必须列为本单位职工教育计划的内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复岗、转岗等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情况登记台帐,并建立外包施工队班组建设台帐。此项工作公司将纳入安全管理综合量化评估考核的内容;

(2)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员工上岗的,一经查实,一次给予外包施工队500元/人•次,年内出现三次,不再允许其承包工程。

第10篇 项目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项目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11篇 施工现场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一、 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 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 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第12篇 施工混凝土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混凝土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有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连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直,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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