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2篇 电动葫芦操作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3篇 电动葫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2.保证小车走轮边缘与工字钢脚宽之间每边有3-5毫米的间隙。
3.钢丝绳在一节长度内折断有达19根应立即更换。
4.工字钢轨与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接地线,葫芦上任何一点的回路电阻不得大于4欧。
5.各润滑部位要有足够的润滑剂。
6.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7.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8.不允许同时按两个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方向运转的控制按钮。
9.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永久变形。
10.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信号、手势,听从指挥,没有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11.不能擅离岗位,特别是在挂钩上有重物时。
12.上班时间不能与他人闲聊。
第4篇 地面操纵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电动葫芦应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电动葫芦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并按额定负荷做下滑试验,其滑钩距离不应大于每分钟提升距离的百分之一。
三、吊运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绊倒。
四、操作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五、工作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六、由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起吊: (1)超过额定负荷;(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5)歪拉斜挂;(6)工件下站人、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9)埋在地下的物件;(1违章指挥。
第5篇 电动葫芦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6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第7篇 工贸企业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在工房内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事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构、限位器及控制控钮,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或采用点动。
第8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幵车准备
开车前需要做好以下的调试工作。
电极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开车前调整小车轮缘与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mm之 间,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 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须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5吨及其以下葫芦电机的调整:取下尾罩,旋掉 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 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限位器的调整
限位器的调整时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 的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 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 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50mm 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 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
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 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开车前的试运行
空载运行
用手按下相应按钮,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与按钮装置上 标定的符号相一致,确定正确后,应再连续各作两个循环;
将吊钩升降至极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点动按钮,目测电极轴轴向窜动量,应在1~ 2mm范 围内;
经空载试验后,无异常,即可进行负载试验。
静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2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离地面100mm, 静止lomin后卸载,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动载试验
额定电压,以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动载悬空试验,试验周 期为40s:升6s、停14s、降14s、停6s,如此进行15周期,试 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2正常运行程序
将电动葫芦运行到吊运物料正上方;
将吊运物料固定牢靠;
点动电动葫芦,使物料缓慢提升高于地面0.5m,防止 物料大幅晃动;
将物料吊运至指定位置。
3停机
卸下吊运物料;
起升吊钩至电动葫芦下lm处;
拉开电源的总闸,切断电源。
4安全操作要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电动葫芦的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 坏,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运行;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 间未加衬垫;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无下限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 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 后再开车程序;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
进行检查和维修;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严禁用电动葫芦手电门线拉其它物体;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 件产生永久变形;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 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5异常情况处理
5. 1 故障处理
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见表8-6o
表8-6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处理
故障 | 异常情况 | 处理措施 |
启动后,电机不转, 不能提起重物 | 过度超载 | 不允许电机超载使用 |
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 | 等电压恢复正常再使用 | |
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 触不良 | 检修电器与线路 | |
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 制动轮脱不开 | 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 |
制动不可靠,下滑距 离超过规定要求 | 因制动环磨损或其它原因, 使弹簧压力减小 | 按开车前调试方法进行调试 |
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 不良 | 拆下修磨 | |
制动面有油污 | 拆下清洗 | |
制动环松动 | 更换制动环 | |
压力弹簧疲劳 | 更换弹簧. | |
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 | 检查其联结部分 | |
电动机温度异常 | 超载使用 | 不允许超载使用 |
作业过于频繁 | 按fc30%工作制 | |
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 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 载荷 | 重新调整间隙 |
续表
故障 | 异常情况 | 处理措施 |
减速器响声过大 | 润滑不良 | 拆卸检修 |
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间隙过大 | ||
齿轮损坏 | ||
轴承损坏 | ||
启动时电机有异常 | 电源及电机少相 | 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
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 ||
重物升至半空中,停 车后不能再启动 | 电压过低或波动大 | 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 |
启动后不能停车,或 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 能停车 | 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 | 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 更换交流接触器 |
限位器失灵 | ||
减速器漏油 | 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 配不良或失效损坏 | 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
联接螺钉未拧紧 | 拧紧螺钉 | |
电机锥形转子与定 子间隙太小发生摩擦 | 电机轴上支撑圈磨损严重, 转子铁芯轴向位移或定子铁 芯位移 | 拆下更换支撑圈,使定子转 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 边为 0. 35〜0. 55mm |
5. 2 紧急停机
遇到以下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请示直接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1) 在运行过程中升降机构突然失灵;
(2) 减速机齿轮严重磨损,不能正常转动;
(3) 钢丝绳缠绕在其它物件上;
(4) 在运行过程中电机、减速机温升超过90°c时;
(5) 发生操作事故以及其它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时。
5. 3 紧急停机程序
(1) 按下停止按钮,拉下电源开关;
(2) 向班长汇报急停原因;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现场。
6检查与维护
6. 1 0常检查
钢丝绳钢绳能否继续可靠使用或更换;
轴承座是固定牢靠的,轴承盖是否紧密,轴承内润滑油 是否充足以及垫料是否紧密;
卷筒和滑轮的轮缘的凸缘是否完整无缺,轴承润滑系统 是否良好,滑轮能否在轴上自由回转,以及轴承和轴的固定是否 牢靠;
联轴节是否牢固地固定在轴上,联节两半联轴节用的螺 栓是否旋紧,有无松动以及在工作时是否跳动等现象。
6. 2 基本维护
轴承在换油时必须将轴承用煤油清洗,轴承的温度在正 常工作情况下应不超过80°c。轴承的温度过高可能是由于污秽、 润滑不良、安装不正确或其它的配件损坏所造成的;
齿轮联轴器内必须定期加润滑脂。
7检修
需要对设备进行检修时,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 度》的规定进行检修工作的交接。
第9篇 电动葫芦的使用及维护的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10篇 单梁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动单粱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6、 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严禁将限位器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
7、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纽。
9、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 制动电机应调整至使重物悬空制动,并在最大负荷下降制动时,制动下滑量不超过80mm。制动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刺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设备动力部
第1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12篇 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9、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9)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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