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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8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第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2篇 电动葫芦操作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3篇 电动葫芦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2.保证小车走轮边缘与工字钢脚宽之间每边有3-5毫米的间隙。

3.钢丝绳在一节长度内折断有达19根应立即更换。

4.工字钢轨与其连接的构架上应设接地线,葫芦上任何一点的回路电阻不得大于4欧。

5.各润滑部位要有足够的润滑剂。

6.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7.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8.不允许同时按两个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方向运转的控制按钮。

9.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永久变形。

10.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注意力高度集中,注意信号、手势,听从指挥,没有指挥人员,不得作业。

11.不能擅离岗位,特别是在挂钩上有重物时。

12.上班时间不能与他人闲聊。

第4篇 地面操纵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电动葫芦应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电动葫芦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并按额定负荷做下滑试验,其滑钩距离不应大于每分钟提升距离的百分之一。

三、吊运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绊倒。

四、操作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五、工作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六、由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起吊: (1)超过额定负荷;(2)重量不明,光线暗淡;(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4)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5)歪拉斜挂;(6)工件下站人、工件上浮放或有活动物件;(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9)埋在地下的物件;(1违章指挥。

第5篇 电动葫芦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6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起重设备前,首先检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确定起重设备是否可用。

二、送电后进行试车,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机和电动葫芦正下方操作,首先检查起重机大车行走情况,确定大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 ○右(左),大车行走正常后,再检查小车行走情况,并确定小车行走方向符号→左(右)、←右(左),小车试车正常后,再检查吊钩升降情况↑升、↓降,吊钩升起时停3秒、开5秒两次,吊钩下降时停3秒、开5秒两次。试车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时,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绑结实,捆绑绳扣与卡环应与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应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点下方,这样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转。

四、试吊:起吊重物离地面150mm停车检查各受力部位,抱闸、小车、钢丝绳、绳扣等,停车检查时间1分钟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车检查重物下落情况,下落距离不得超过10mm。符合要求后继续起吊。

五、重物起吊时,不准同时有两个方向的运动,重物在空中平移时应尽量接近地面,并且不应有大幅度摆动,必要时应加设揽风绳控制。

六、 微调点动各电动机时,时间间隔不应低于3秒,以免烧坏接触器触头。

七、重物在落地时,要垫支撑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设备后,应使单梁起重机停在吊装口上方,电动葫芦停在单梁起重机靠近吊装口一端,吊钩起升到不影响其它作业位置。断掉电源,把操作开关盒放在开关箱内。

九、起重作业时,严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环,起吊大型重物时,一定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指挥,统一口令。

第7篇 工贸企业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凡是在工房内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事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构、限位器及控制控钮,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或采用点动。

第8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幵车准备

开车前需要做好以下的调试工作。

电极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开车前调整小车轮缘与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mm之 间,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 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须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5吨及其以下葫芦电机的调整:取下尾罩,旋掉 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 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限位器的调整

限位器的调整时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 的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 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 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50mm 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 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

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 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开车前的试运行

空载运行

用手按下相应按钮,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与按钮装置上 标定的符号相一致,确定正确后,应再连续各作两个循环;

将吊钩升降至极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点动按钮,目测电极轴轴向窜动量,应在1~ 2mm范 围内;

经空载试验后,无异常,即可进行负载试验。

静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2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离地面100mm, 静止lomin后卸载,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动载试验

额定电压,以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动载悬空试验,试验周 期为40s:升6s、停14s、降14s、停6s,如此进行15周期,试 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2正常运行程序

将电动葫芦运行到吊运物料正上方;

将吊运物料固定牢靠;

点动电动葫芦,使物料缓慢提升高于地面0.5m,防止 物料大幅晃动;

将物料吊运至指定位置。

3停机

卸下吊运物料;

起升吊钩至电动葫芦下lm处;

拉开电源的总闸,切断电源。

4安全操作要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电动葫芦的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 坏,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运行;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 间未加衬垫;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无下限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 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 后再开车程序;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

进行检查和维修;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严禁用电动葫芦手电门线拉其它物体;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 件产生永久变形;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 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5异常情况处理

5. 1 故障处理

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见表8-6o

表8-6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处理

故障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启动后,电机不转,                                                    不能提起重物过度超载不允许电机超载使用
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等电压恢复正常再使用
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 触不良检修电器与线路
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 制动轮脱不开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制动不可靠,下滑距 离超过规定要求因制动环磨损或其它原因, 使弹簧压力减小按开车前调试方法进行调试
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 不良拆下修磨
制动面有油污拆下清洗
制动环松动更换制动环
压力弹簧疲劳更换弹簧.
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检查其联结部分
电动机温度异常超载使用不允许超载使用
作业过于频繁按fc30%工作制
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 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 载荷重新调整间隙

续表

故障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减速器响声过大润滑不良拆卸检修
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间隙过大
齿轮损坏
轴承损坏
启动时电机有异常电源及电机少相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重物升至半空中,停                                                    车后不能再启动电压过低或波动大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
启动后不能停车,或 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   能停车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 更换交流接触器
限位器失灵
减速器漏油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 配不良或失效损坏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联接螺钉未拧紧拧紧螺钉
电机锥形转子与定 子间隙太小发生摩擦电机轴上支撑圈磨损严重, 转子铁芯轴向位移或定子铁 芯位移拆下更换支撑圈,使定子转 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   边为 0. 35〜0. 55mm

5. 2 紧急停机

遇到以下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请示直接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1) 在运行过程中升降机构突然失灵;

(2) 减速机齿轮严重磨损,不能正常转动;

(3) 钢丝绳缠绕在其它物件上;

(4) 在运行过程中电机、减速机温升超过90°c时;

(5) 发生操作事故以及其它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时。

5. 3 紧急停机程序

(1) 按下停止按钮,拉下电源开关;

(2) 向班长汇报急停原因;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现场。

6检查与维护

6. 1         0常检查

钢丝绳钢绳能否继续可靠使用或更换;

轴承座是固定牢靠的,轴承盖是否紧密,轴承内润滑油 是否充足以及垫料是否紧密;

卷筒和滑轮的轮缘的凸缘是否完整无缺,轴承润滑系统 是否良好,滑轮能否在轴上自由回转,以及轴承和轴的固定是否 牢靠;

联轴节是否牢固地固定在轴上,联节两半联轴节用的螺 栓是否旋紧,有无松动以及在工作时是否跳动等现象。

6. 2 基本维护

轴承在换油时必须将轴承用煤油清洗,轴承的温度在正 常工作情况下应不超过80°c。轴承的温度过高可能是由于污秽、 润滑不良、安装不正确或其它的配件损坏所造成的;

齿轮联轴器内必须定期加润滑脂。

7检修

需要对设备进行检修时,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 度》的规定进行检修工作的交接。

第9篇 电动葫芦的使用及维护的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

3.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4.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5.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6.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8.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9.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v/100(v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1.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2.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3.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4.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5.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6.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17.10~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第10篇 单梁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电动单粱起重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3、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的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实验,并检查是否正常。

4、 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重量,作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实验,实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5、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6、 安装调试和维修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正确灵活可靠,当吊钩升降至上下极限位置时,能否及时切断电流停止吊钩升降,避免事故发生。严禁将限位器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

7、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1.5m距离,以防相撞。

8、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用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纽。

9、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0、 制动电机应调整至使重物悬空制动,并在最大负荷下降制动时,制动下滑量不超过80mm。制动下滑量≤起升速度/100(m)。

11、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2、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刺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13、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14、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5、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设备动力部

第11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2

6、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试车,检查限位器是否灵敏。

7、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吊物侧面,严禁站在重物上或重物下面。

8、起吊重大物体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无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不可操作。

9、吊物捆扎要牢靠,先起吊100mm-200mm检查绳钩,确无问题时再继续起吊。

10、起吊要平稳,并应把握好起吊物的重心,严防葫芦与吊物反向摆动而使重物落地。当葫芦行至轨道端头时,应减速行驶。

11、吊物应垂直起吊,不应斜吊或拖拉货物;必须斜吊时,应采用点动起吊。

第12篇 行车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9、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0、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不吊;

(5)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7)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9)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在空中,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一米,慢起慢落,移动时要鸣铃。

12、在吊运的工作物上不准站人。

13、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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