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动葫芦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由专人负责使用。
2、电动葫芦为载货吊栏,严禁载人。
3、电动葫芦起吊前应关闭入口防护栏。
4、操作者由二楼平台进入吊栏取物前应挂好防护绳,严禁不作防护进入吊栏。
5、电动葫芦进行下降操作前应关闭二楼入口防护栏。
6、生产完毕后由总控室关闭电动吊栏电源。
7、操作负责人:小料添加工。
二、维护保养规程
1、机修工每周定期检查吊栏各焊接点,确保焊接可靠并形成记录。
2、机修工每半月对吊栏吊绳进行检查并加油保养。
3、电工半月定期对电动葫芦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
4、机、电工每半个月对电动葫芦刹车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制动可靠。
维护保养责任人:机修、电工。
第2篇 电动葫芦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二、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三、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四、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六、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七、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八、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九、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3篇 铸造车间特种设备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车间工作岗位使用的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严格执行行车工的有关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方可启动。
3、 不得超负荷起吊,严禁斜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等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禁撞顶。
4、 起吊物体时,严格按照起吊标准执行,物体必须符合安全重量,挂钩工按规程操作,捆扎牢固,物体的棱角处,设垫衬保护。
5、 起吊物与吊钩应在同一条中心线上方能起吊,避免拉坏导绳器与钢丝绳故障发生。
6、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动起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7、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8、 各种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行车都要安装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9、 对特种设备检修维护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有良好的性能和安全使用。
第4篇 微型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我公司的微型电动葫芦再发货箱中均包含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微型电动葫芦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本说明书。
2.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选择在符合需要,并便于操作的地方。要定期检查微型电动葫芦的安装是否牢固。
3.微型电动葫芦的起重量是有限的。请不要超载使用,也不要在被起吊物体重量不清时(包括吊拔埋置物、斜拉、斜吊等)时使用!
4.在起吊重物时。建议使用滑轮进行双绳操作,这样可以作用于钢丝绳及其他主要零部件的载荷减少50%.
5.微型电动葫芦请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连续使用会增加操作过过程的不稳定性。
6.微型电动葫芦在工作时请不要牵引被吊物体。
7.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拉紧的钢丝绳,严禁任何人站在处于运载状态的微型电动葫芦的下方。
第5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3.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4.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5.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6.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8.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10.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
11.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第6篇 手动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维护设备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证手动、电动葫芦操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型号规格的手动、电动葫芦。
三、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架设安装,架设安装完毕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试车运转。
2、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弯曲、打结,绳股是否突出或过于扭转,表面有无扭转的现象,钢丝是否破断,是否清洁,润滑脂是否足够。
3、使用电动葫芦时不易反复频繁点动,否则可能会导致制动发热。
4、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作。
5、严禁长时间悬在空中,以防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6、电动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7、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或隐患及时排除,并对维修进行记录。
8、使用完毕将电动葫芦定点放置,吊升至2米以上。
吊车工作“十不吊”:
1、歪拉斜位不吊。
2、带有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时不吊。
3、超额定负荷不吊。
4、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有爆性物件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9、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浮放。
10、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第7篇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2、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作。
3、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机械、钢丝绳、吊钩是否固定牢靠、转动部位灵活,电源、接地、按钮、行程开关是否良好且使用灵敏,限位器等应完好,左右跑道、滑轮、卷筒、制动、安装是否灵活、固定可靠、不得破损,电动机、减速器应无异常现象,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
4、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①弯曲、变形、磨损等。
②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5、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6、在使用中起重物禁止超过500kg。每次起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抽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7、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在额定载荷下。
8、移动位置牵引不得过猛,速度禁止太快。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9、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10、起吊物上禁止乘人,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11、提升时不得将挂勾提升超过电动葫芦以上。
12、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
13、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
15、吊重行车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超过。
16、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17、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的正上方再起吊,,严禁歪拉斜吊。
18、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19、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20、禁止过度点动操作。
21、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主电源,并仔细加以记录。
22、在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23、钢丝绳上油时应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4、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25、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26、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部件产生永久变形,造成人身财产损伤。
27、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第8篇 天车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9篇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应有专人负责操作,使用前必须进行空载试验,检查控制按钮、限位器工作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的弯曲、打结、突出以及钢丝绳在卷筒上卷绕是否正常,制动是否可靠,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
2.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许超载运行,或使钢丝绳受冲击;
3.吊物时必须保持钢丝绳的垂直度,严禁倾斜起吊或沿地面拖拉物品;
4.行走、启动要平稳,避免突然停止或将被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5.工作完毕后,吊钩必须升高到距地面2米以上或将吊蓝落地,并切断电源,按钮放在电动葫芦正下方,方可离开;
6.电动葫芦在运行3个月应换油脂一次,换油时必须将原油放尽,并适当置换后,方可注入新油;
7.各轴承运行一年应检查并加润滑脂,钢丝绳卷筒每月涂抹机油;
8.经常保持设备表面的干净和电气良好的绝缘性能;
9.及时做好运行、停运、事故、维修记录等;
10.新按装的钢丝绳不能直接进入全速额定负荷运转,首先必须进行轻负荷低速度的“适应性运转”,然后才能增加负荷提高速度进入正常运转。
第10篇 防爆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本机严禁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使用!
2、本机禁止未经培训或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
3、操作时,本机不允许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具使用。
4、限位器系防止吊钩上升和下降超过极限位置时造成事故设置的安全装置,因而不能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5、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开关拉开,切断主电源。
6、正常使用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润滑一次,(将润滑油脂均匀的涂抹在钢丝绳上)。冬天气温较低时,须将润滑油脂加热后涂抹。润滑油脂应洁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7、每次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弯曲、打结,绳股是否突出或过于扭转,表面有无扭转的征兆,绳股及个别钢丝是否破断,绳末端固接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清洁,润滑油是否足够。
8、防爆电动葫芦工作时,严禁载荷长时间悬升空中,以防止零件及钢梁轨道产生永久变形。
9、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故障时,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10、防爆电动葫芦用毕后,应停到指定地点,吊钩升至距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
11、运行时,要防止和避免产生能点燃爆炸危险混合物的危险火花。
12、为保证使用安全,防爆电动葫芦应在工作制度内适当控制使用频次,不可在短时间内频繁使用。否则,将导致制动器摩擦过热而发生失灵、失控等危险!
第11篇 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期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2、 不准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3、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4、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5、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第12篇 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幵车准备
开车前需要做好以下的调试工作。
电极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开车前调整小车轮缘与轨道翼缘间隙;保证在3〜5mm之 间,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时,制动效 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须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5吨及其以下葫芦电机的调整:取下尾罩,旋掉 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 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限位器的调整
限位器的调整时通过调整限位杆上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调整 的方法是:松开撞块上的螺钉,撞块分置于导绳器卡板两侧,卡 板能自如的推动撞块移动,启动电机开始起升,卡板推动上限撞 块移动,升至吊钩滑轮外壳上沿距卷筒外壳下沿150〜50mm 时,停止上升,点动下降按钮,导绳器向回移动10mm左右时, 停机,移动上限撞块靠近卡板,旋紧螺钉即可。
下限位置的调整同上,只是方向相反,但必须保证吊钩处于 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开车前的试运行
空载运行
用手按下相应按钮,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与按钮装置上 标定的符号相一致,确定正确后,应再连续各作两个循环;
将吊钩升降至极限位置,察看限位器是否可靠;
点动按钮,目测电极轴轴向窜动量,应在1~ 2mm范 围内;
经空载试验后,无异常,即可进行负载试验。
静载试验
额定电压下,以1.25倍的额定载荷,起升离地面100mm, 静止lomin后卸载,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动载试验
额定电压,以1.1倍的额定载荷进行动载悬空试验,试验周 期为40s:升6s、停14s、降14s、停6s,如此进行15周期,试 验后目测各部位有无异常现象,无异常则合格。
2正常运行程序
将电动葫芦运行到吊运物料正上方;
将吊运物料固定牢靠;
点动电动葫芦,使物料缓慢提升高于地面0.5m,防止 物料大幅晃动;
将物料吊运至指定位置。
3停机
卸下吊运物料;
起升吊钩至电动葫芦下lm处;
拉开电源的总闸,切断电源。
4安全操作要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拔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电动葫芦的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 坏,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运行;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 间未加衬垫;
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无下限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 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 后再开车程序;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物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
进行检查和维修;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严禁用电动葫芦手电门线拉其它物体;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 件产生永久变形;
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 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5异常情况处理
5. 1 故障处理
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见表8-6o
表8-6电动葫芦常见故障处理
故障 | 异常情况 | 处理措施 |
启动后,电机不转, 不能提起重物 | 过度超载 | 不允许电机超载使用 |
电压比额定电压低10%以上 | 等电压恢复正常再使用 | |
电器有故障,导线断开或接 触不良 | 检修电器与线路 | |
制动轮与后端盖锈蚀咬死, 制动轮脱不开 | 卸下制动轮,清洗锈蚀表面 | |
制动不可靠,下滑距 离超过规定要求 | 因制动环磨损或其它原因, 使弹簧压力减小 | 按开车前调试方法进行调试 |
制动环与后端盖锥面接触 不良 | 拆下修磨 | |
制动面有油污 | 拆下清洗 | |
制动环松动 | 更换制动环 | |
压力弹簧疲劳 | 更换弹簧. | |
联轴器窜动不灵或卡死 | 检查其联结部分 | |
电动机温度异常 | 超载使用 | 不允许超载使用 |
作业过于频繁 | 按fc30%工作制 | |
制动器间隙太小,运转时制 动环未完全脱开”相当于附加 载荷 | 重新调整间隙 |
续表
故障 | 异常情况 | 处理措施 |
减速器响声过大 | 润滑不良 | 拆卸检修 |
齿轮过度磨损,齿间间隙过大 | ||
齿轮损坏 | ||
轴承损坏 | ||
启动时电机有异常 | 电源及电机少相 | 检修或更换接触器 |
交流接触器接触不良 | ||
重物升至半空中,停 车后不能再启动 | 电压过低或波动大 | 等电压恢复正常后再起动 |
启动后不能停车,或 者到极限位置时仍不 能停车 | 交流接触器触头熔焊 | 迅速切断总电源拆卸检修或 更换交流接触器 |
限位器失灵 | ||
减速器漏油 | 箱体与箱盖之间,密封圈装 配不良或失效损坏 | 拆下检修或更换密封圈 |
联接螺钉未拧紧 | 拧紧螺钉 | |
电机锥形转子与定 子间隙太小发生摩擦 | 电机轴上支撑圈磨损严重, 转子铁芯轴向位移或定子铁 芯位移 | 拆下更换支撑圈,使定子转 子锥面之间有均匀的间隙,每 边为 0. 35〜0. 55mm |
5. 2 紧急停机
遇到以下紧急情况时,可不经请示直接采取紧急停机措施:
(1) 在运行过程中升降机构突然失灵;
(2) 减速机齿轮严重磨损,不能正常转动;
(3) 钢丝绳缠绕在其它物件上;
(4) 在运行过程中电机、减速机温升超过90°c时;
(5) 发生操作事故以及其它危及操作人员人身安全事故时。
5. 3 紧急停机程序
(1) 按下停止按钮,拉下电源开关;
(2) 向班长汇报急停原因;
配合相关人员处理现场。
6检查与维护
6. 1 0常检查
钢丝绳钢绳能否继续可靠使用或更换;
轴承座是固定牢靠的,轴承盖是否紧密,轴承内润滑油 是否充足以及垫料是否紧密;
卷筒和滑轮的轮缘的凸缘是否完整无缺,轴承润滑系统 是否良好,滑轮能否在轴上自由回转,以及轴承和轴的固定是否 牢靠;
联轴节是否牢固地固定在轴上,联节两半联轴节用的螺 栓是否旋紧,有无松动以及在工作时是否跳动等现象。
6. 2 基本维护
轴承在换油时必须将轴承用煤油清洗,轴承的温度在正 常工作情况下应不超过80°c。轴承的温度过高可能是由于污秽、 润滑不良、安装不正确或其它的配件损坏所造成的;
齿轮联轴器内必须定期加润滑脂。
7检修
需要对设备进行检修时,按照附录2《设备检修交付工作制 度》的规定进行检修工作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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