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公司综合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2、采购人员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各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必须经生产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证件必须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
不得过期。否则,禁止入库。
3、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劳动防护用品由成品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在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生产部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发放。
2、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发放和监督,并建立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生产部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和培训,车间主任应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2、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生产部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严重违反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进行处罚。
4、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车间主任出具证明,到生产部办理更换手续。
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喷煤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喷煤车间全体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发放。
3. 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配备的防护用品,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需持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1、头部防护类;2、呼吸器官防护类;3、眼面防护类;4、听觉器官防护类;5、防护服装类;6、手足防护类;7、防坠落类。
4. 职责
4.1车间要积极配合集团安环部制定厂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
4.2车间负责对各班组上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时上报集团安环部。
4.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5、工作程序
5.1.1车间劳动防护用品报料按标准制定计划,并登记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员,经本车间主管主任批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并把人员名单报车间备案,经车间审核、签字确认后,书面的以每月12日之前,车间报料计划电子版格式于每月10日前发至安全科,安全科审核、签字后于15日之前发至集团安环部。若规定之日不能将报料计划上报车间,由车间、劳保管理人员负全责。
5.2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5.2.1车间接到厂部劳保发放的通知后,要按报料计划到劳保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2.2新入厂员工由车间劳保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开取证明后,到库房领取。新员工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阻燃服、鞋、安全帽)在分配后发放,由分配后车间车间收取押金,新员工三个月以内退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押金不再退还,三个月以后凭押金条领取押金;如有其它车间调入或本车间内部调换的人员,必须出具原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证明。
5.2.3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车间将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2.4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管理考核。
5.2.5职工可将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到本车间的劳保管理人员,劳保管理人员将本车间问题汇总后经主管领导审核书面报至车间,由安全科配合集团安环部经调查核实后,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5.2.6对于需要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报安全科,安全科上报生产部,并配合安环生产部调查核实后,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6、发放
6.1 安全帽的配发办法严格执行《河北敬业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中的的规定。
6.2 工作服的配发及管理:严格执行《河北敬业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中的的规定。
7、考核
7.1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河北敬业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中的的规定。
8、附则
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8.2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科
8.3关于劳保用品抵押金的几项规定
喷煤车间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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