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 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第2篇 医学院后勤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机构及人员
1、后勤产业处办公室下设采购中心;
2、采购中心设工作人员3-6人,编制属办公室,其中1人工作地点在饮食服务中心;
3、在实际采购时,由物资部使用部门时派出1-2人同时参与采购或采取招投标方式采购;
4、库房:
1)后勤产业处办公室下设中心库房一个,负责收发全处除饮食服务中心以外的所有材料、物资;
2)后勤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下设餐饮库房多个,分别负责饮食服务中心的所有材料、物资收发工作;
第二条 申报流程
1、材料、物资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参见附件:《材料、物资购买申请表》),预计购买金额低于100元可口头申请;
2、材料使用部门应先询价、估价,造出初步购买预算;报经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
3、报分管处长签字;
4、金额超过1000(含1000)元的报处长签字;
5、转交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第三条 采购流程
1、采购中心收到巳审批的采购申请表后,立即建立采购计划;
2、由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及材料、物资使用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成立的临时采购组对所需采购的物资及材料进行询价,核实采购预算;
3、若采购预算和初步购买预算出入较大,则应暂停采购流程,转报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以决定是否继续采购流程或重新申报采购申请;
4、若采购金额较大(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则按照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5、临时采购组一起共同执行采购计划;
第四条 采购入库
1、所购材料、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中心负责验收入库;
2、入库时需由供货方、采购中心两人以上及库管工作人员共同验收(原则上材料、物资申购部门应派人参加);
3、入库留凭:在采购入库过程中,应对所采购材料、物资分类分批次照像留凭,每一类别物资按批次留影2-5张(数码像机记录,标记当天时间),所有验收人员、库管人员也应和入库实物共同照像留凭;
4、入虚库产品验收;
⑴虚库,是指因所购材料、物资因材质、形态不易保存,或在生产环节中保存过程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而在管理过程中虚拟设定的一个库房;
⑵入虚库产品(如肉类)直接由供货商交至使用场所至使用者手中;在交接过程需有采购中心两人以上(含两人),督察中心委派代表一人以上(含一人),以及材料、物资使用部门工作人员一人以上(含一人)共同参与验收;并照像留凭;
5、在入库过程中,需填写《材料、物资到货验收单》(格式参见附件:《材料、物资到货验收单》),所有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
6、在入库过程中,需填写《材料、物资入库单》,共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库管记录库存台帐,一联交核算中心审核费用。
第3篇 地产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节 概述
第一条 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章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建设工程中所有甲供物资的采购和乙供物资的管理。其中机电工程和单位工程设备材料总价大于50万元的甲供物资,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操作按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执行。
第三条 物资采购的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
第二节 物资采购的分类和计划编制
第四条 甲供物资:包括铝板、石材、景观石材及景观木材、绿化工程中的大型乔木、灌木、卫浴洁具龙头、厨房电器、电线、电缆、配电箱、不锈钢管材、水泵、阀门、母线等。
第五条 乙供物资:包括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及抗袭纤维、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粘结剂、电气预埋盒、pvc电线管、钢管、钢骨架pe管、电缆桥架等。
第六条 甲供和乙供物资清单确定:预算部在工程实施前,结合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交工程中所使用的大宗材料设备清单(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甲供和乙供物资的范围。由预算部编写完成《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后提交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根据工程的开发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清单,物资部组织编制相应的甲供物资采购计划,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协助其编制,计划报物资副总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设备材料的变更:如因设计等原因造成材料设备变更的(包括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控制性数量),相关部门应配合预算部及时调整,经物资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条 物资采购计划的变更:如因工程建设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的,物资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交的进度计划及时调整物资采购计划,经物资副总批准执行。
第十条 材料设备品牌的确定:由设计部和工程管理部提交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外形规格和色彩等要求,物资部组织选定材料设备品牌,并提供材料样品,报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确定。
第三节 甲供物资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
第十一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甲供物资的供应商应优先选择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
第十二条 物资部负责组织设计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生产/供货能力、质量体系、价格、市场应用、交通、服务、信用等情况。考察完成后由物资部提交《供应商考核及评估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将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供应商的评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和良好三个等级。主要甲供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应保持在三家以上。
第十三条 为了保障市场公平和保持有效的市场竞争,物资副总每年组织一次物资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和物管技术部的相关人员,对《合格供应商一览表》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去除不合格的供应商,增补合格的供应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所有的供应商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
第四节 甲供物资采购的程序
第十四条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物资采购的计划安排,物资部经理负责组织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十五条 甲供物资采购的操作程序:
(一)采购金额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材料设备,物资部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选择一家供应商报价或从市场直接采购。金额小于3万元的甲供物资可以不签订合同,价格以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形式履行审批程序。
(二)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材料设备,物资部应从《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中选择二到三家供应商报价,物资主管负责编制比价表,参照设计部专业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工程师的意见,确定选择供应商的依据,提交预算部审核,物资主管负责洽谈并拟订合同条款,办理合同审批手续。
(三)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按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由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指定的产品或品牌,以及政府部门推荐产品,物资部应做出情况说明及价格分析,附上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依据,履行审批程序。
(五)苗木采购时,园林副总工程师现场确认苗木形式,并与物资部主管共同确定价格,并按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形式报批。
第十六条 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审批的程序:物资主管――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
第十七条 甲指乙购物资由物资部组织,按甲供物资的采购流程,选择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委托承包商按确定的供应商和物资品牌进行合同签订和物资采购。
第五节 乙供物资的申报和核价
第十八条 乙供物资的价格由物资部审核,工程管理部负责乙供物资的品质管理。乙购物资的品牌或样品由物资部会同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共同确认并封样,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乙供物资核价的操作流程:
(一)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审核,经预算部经理确认后,报物资副总批准执行。
(二)金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核定,预算部经理审核,经物资副总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金额50万元以上的乙供物资,由物资主管核价,物资部经理核定,预算部经理审核,经物资副总、总经理确认后,报董事会代表批准。
(三)乙供物资价格审批流程:承包单位――监理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部――预算部――物资副总――总经理
第二十条 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物资部核价认定的品牌或样品采购,各类乙购物资必须由物资部审批价格后,承包商方可采购。各类甲指乙购物资采购,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物资部核定的价格和品牌组织采购。
第二十一条 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乙供物资提前10天申报;总额超过50万(含)的乙供物资提前30天申报;同一类材料申报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二条 由物资部批价的乙供物资,由项目部督责承包商按照公司要求的表单形式申报,报价必须注明该物资详细的使用时间、部位,品种、材质、品牌、规格和数量。
第二十三条 乙供苗木经物资部批价后,由承包商组织采购,苗木进场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物资部须派苗木主管参加,经项目部、物资部共同签认的验收单是乙供苗木验收合格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管理
部审核竣工图的凭证。
第六节 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
第二十四条 物资主管根据订货合同及承包商申报计划,安排材料设备的进货。甲供物资计划的申报时间原则上参照甲方物资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对于合同中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约定时,按以下要求时间申报:
(一)、土建材料:
1、钢材:提前30天申报月度明细供货计划(工地收货时间若有变更,提前5天);
2、进户门:门框提前20天,门扇提前40天;
3、外墙涂料:国产涂料提前15天,进口涂料提前60天;
4、外墙石材、外墙铝板:国产材料提前30天,进口材料提前90天;
5、其它材料:提前15天。
(二)、水电材料及机电设备:
1、电线、电缆:提前30天;
2、国产设备:提前30天;
3、进口设备:提前90天;
4、其它水电材料:提前15天。
(三)、景观材料:
1、苗木:提前15天;
2、景观石材:普通规格板提前45天;弧形及异型板提前60天;到货期安排在每年12月-2月份的北方产地的石材,提前90天;
3、芬兰木、南方松:提前60天;
4、其它景观材料:提前15天。
(四)、装修材料:
1、国产材料:提前20天;
2、进口材料:提前90天。
第二十五条 物资部应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管理部或施工单位做好材料设备的进场准备工作。
第二十六条 物资部向供应商签发甲供物资验收单,由供应商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工程管理部组织监理、承包商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外观、质量、数量等,验收合格后,承包商应在4小时内安排卸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供物资验收合格后7天内(须复检的材料,另加上复检所需时间),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监理、承包商办理相关交接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表单报送物资部。
第二十九条 甲供物资验收不合格的,原则上承包商可以不予卸货,由物资部主管负责协调。
第三十条 甲供物资的供应商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如需检验或试验,则按材料设备检验及试验的有关规定执行。订货前需要检验报告的,由物资部负责协调;货到现场需检验或送检的,按规定可由承包商办理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
需检验才能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存放在指定的验收场地内。不得使用有效证件不齐全或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第三十一条 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由物资主管协调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搬运出存放地点。
因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可以降级使用的材料设备,须经设计部或工程管理部同意,报工程副总批准。如涉及价格调整,报物资副总批准。
第三十二条 材料数量减少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合同签订前,将报价表中总额减少后,再按规定办理。
(二)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未生产出来前,物资主管与供应商协调变更合同。
(三)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已生产出来或材料设备已运到工地,物资主管与供应商联系退货,如无法退货,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材料的品种更改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合同签订前,按规定重新办理。
(二)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未生产出来前或生产出来未发货前,物资主管与供应商协商取消合同,不能取消合同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三)合同签订后,材料设备已生产出来或材料设备已运到工地,物资主管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无法退货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材料设备剩余的处理及甲供物资的调拨:
材料设备剩余时,物资主管负责联系退货,无法退货的,则视责任情况经物资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物资副总批准。
根据现场情况,由物资部在征询工程管理部意见后,可在承包商之间进行甲供物资的调拨,由物资部开具物资调拨单,经双方签字后,转回物资部调帐。
第七节 款项的支付及资金调拨
第三十五条 合同款项的支付:
(一)机电设备工程合同预付款项及进度款的办理由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物资订货合同中有关要求,填写机电设备工程款项申报表,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批,物资部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审核。
(二)材料款的办理
1.材料预付款和进度款由负责签订该材料合同的物资主管负责办理。
2.材料结算款办理流程:负责签订该材料合同的物资主管对结算材料的价格、数量、金额及付款依据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其办理付款手续,后由物资部负责财务的主管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办理材料入、出库手续。
3.材料款项付款依据为物资采购合同及相关工作联系单、甲供物资价格审批表(须附上完整的审批意见)。
4.物资部主管根据承包单位、监理及项目部签字确认的甲供物资验收单,填写物资款项申报表,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材料的验收入库。
(三)机电设备工程付款程序: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管理部经理――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
(四)物资付款程序:物资部经办人――物资部经理――预算部经理――财务经理――物资副总――财务副总――总经理(付款50万以下)――董事会代表(付款50万及50万以上)
第三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物资采购计划表及工程进度计划表,填写月度甲供物资计划表,物资部根据月度甲供物资计划表填写月资金计划报预算部。
第三十七条 材料设备进货的统计:
材料设备进货的统计由物资部负责,详细统计已进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及费用承担单位,付款情况,并将其填入《材料设备采购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送预算部,财务部,报物资副总,总经理各一份。
第八节 文件管理
第三十八条 物资主管(主办)负责甲供物资月报表、甲供物资领用月报表、竣工物资表等的填写,物资部仓库保管员负责库存物资报表的填写
。
第三十九条 物资部资料员负责各种往来文件及合同的分类、协理、归档、发放,负责各种材料样本的整理、归类,并负责材料样品的保管。
第九节 仓库管理
第四十条 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多余物资,无法退回厂家。由项目部出具详细情况说明,经物资部经理及物资副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及冲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 每月初5日前,物资部负责与材料对库存帐,做到物、卡、帐相符。
第十节 物业维修管理
第四十二条 工程竣工交付后,物资部负责提供设备维修卡给物业公司,提供设备供货商或其维修部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配件的价格,配合物管技术部建立维修维护方案。
第4篇 物资采购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1为确保物资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发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证物资库房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物资采购处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称“安检小组”),组长:蔡英宝,副组长:贾国红、李从军、李永良,组员:赵天华、张凯斌、赵桂云、宋艳霞、张四本、杨德宽、顾建武、郑喜珍,其中:赵天华为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兼物资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员,张凯斌为装卸组安全生产检查员,赵桂云为中心库安全生产检查员,宋艳霞为钢材库安全生产检查员。
1.3安检小组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检查方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1.4安检小组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违章操作;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查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查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5安检小组每月检查2-4次,每次检查需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
1.6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责任人,报告部门安全检查小组,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需停、关设备或需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1.7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班组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要点如下:
(1)库区及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 、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
,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铲车、行车、电梯等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1.8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将每周的检查情况,包括各类工具设备安全检查表等报告给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
1.9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根据安检小组日常检查和各小组安全检查员的汇报,编写部门安全检查记录表,报公司生产处备案。
1.10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有无违章操作
2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
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
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安检组长:检查人:制表:日期:
第5篇 中海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分公司物资计划采购的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采购计划申报程序
1.每月底由各部门主任对下月《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初审。
2.初审的主要内容:
a.物资采购计划与实际用量是否相符;
b.计划物资有库存的,先使用库存物资;
3.初审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4.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交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主任安排采购员采购。
5.应急所需材料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部门自行购买,后补办审批手续。
6.零星所需材料填写《材料采购单》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与报帐
1.采购员持分公司经理批准的'借款单'到财务领取采购资金或支票。
2.采购所有物品,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正式的销售发票。
3.用支票支付货款时,采购员应及时收回支票存根与正式发票一起作为报账凭据。
4.采购员按下达的采购计划,按时、按质和按量完成,在合格供应商购买不到的物品,要做到货比三家,争取采购材料质优价廉。
5.采购员应注重培养自己对物业管理常用物品的好与劣的鉴别能力,对采购物品性能可靠、品质优良负责。
6.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由保管员签收后,将发票及支票存根与对应的'入库单'整理在一起,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7.采购员凭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发票、'入库单'记帐联到财务报账。
8.'入库单'底联由保管员保管。'入库单'采购联由采购员保管。
9.客户服务中心质量主管应每月抽查、每季核查新采购物品的市场价格÷质量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文件报分公司经理。
三、确定合格供应商
1.行政部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合格供应商。
2.对确定供应商要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正常的、长期的、稳定的采购渠道。
第6篇 x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处对物资采购的管理,采购资金合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采购过程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物资采购的申请:
1.1.物资采购申请有三种:
1.1.1.每月由仓管员根据仓库中受用物资消耗情况,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1.2.由各部门主管根据经理安排的整改计划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须附《物资申请报告》;
1.1.3.工作人员因处理突发事件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
1.2.仓管员填写的常用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必须于每月25日前报采购员处,整改项目及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可随报采购员;
1.3.各部门填报的《物资申请单》上必须写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及需要时间。
2.物资采购申请的批准:
2.1.采购员在收到由管理处经理审批过的《物资申请单》方可予以采购;
2.2.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将《物资申请单》报告递交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审核,按体系要求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采购;
2.3.若属紧急采购,经理不在时,须与经理联系同意后,先行采购之后填补《物资申请单》说明购买原因,由经理审批。
3.物资的采购:
3.1.a类物资必须到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3.2.b类物资的采购应按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
3.3.单品种商品采购资金达1000元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3.4.物资采购申请在获得经理批准之后,采购员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采购任务,紧急采购需当天完成,物资采购均由专职人员执行,非专职人员采购的物资,原则上将不予报销;
3.5.采购员应以供应商所售商品的质量、品牌、规格、价格进行详细的了解,与《物资申请单》上该商品的质量要求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购买。
4.采购物资的验收:
4.1.物资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各类物资的专项检验员、仓管员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填入《物资申请单》或《物资申请报告》中交资料室归档;
4.2.各物资的专项检验员负责对物资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于包装物资出现无标志、有受潮、水迹、破损等异样,必须打开包装进行验收,如出现不合格物资,由所验物资的专项检验员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并呈请部门经理审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由采购人员按部门经理意见执行;
4.3.仓管员按照《物资申请单》上的要求及经理的批复对采购回来的商品数量进行验收,按重量计算的全部过秤,按件数计算的全部点数,按理论换算的,全部检尺换算,以实际检验结果数量为实收数量,并填写《物资入库单》,将商品入库;
4.4.采购员凭《物资申请单》、采购商品发票和《物资入库单》到财务人员处报销;
4.5.采购完成后,采购的有关文件记录交资料室存档,以备查询。
第7篇 学校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处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建设数字化后勤,根据当前后勤处工作实际,经处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采购
1、采购:
⑴后勤处各科室需购买的物资由各科室提出书面采购计划(一式两份),经科长签字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交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⑵物业需用物资由物业维修主管或后勤处仓库管理员提出书面采购计划经分管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⑶学校其他处室(院系)需购买的物资,由购买人写出申请经本处室及后勤处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两天报综合科采购员询价或招标后实施采购。
2、验收:所购物资应严格履行三方验收制度(即需用人、仓库管理员、购买人对物资验收无误后采购计划上签字后方可入库)和入库发放制度。(购买的物资必须经过仓库入库后执行领用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二、物资领用及管理
1、物业维修需用物资必须由物业维修主管到学校仓库统一领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领用。物业领用的物资必须在一周内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到仓库管理员处交回“物资使用说明表”)。物业对物资使用情况填写“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经学校使用单位证明人签字盖章后交仓库管理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情况说明,仓库管理员可拒绝物资的再领用,出现不良后果由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物业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
2、后勤处各科室需用物资的领用必须持“物资领用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处长审核后,仓库管理员方可进行物资发放,手续不全的不得发放物资。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为加强对后勤处内各类物品的管理,各科室应安排专人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本科室内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后由处资产管理员进行汇总。各科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对各种设备或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物品损耗、报废等其他原因,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及时销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处
2023年1月1日
物资采购计划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进场日期
预算资金或
特殊说明
申报人: 日期: 审核:日期:
物资使用情况说明表
物资名称
使用数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况说明:
维修人: 日期:证明人: 单位:(章)
物资领用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领用人: 日期:科室负责人:
第8篇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采购物资的管理,统一采购物资的进货渠道和价格,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一、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包括设备配件);办公用品及职工福利、劳保用品等各类采购物资。
二、采购计划
1、根据办公与生产需求情况,每周一、周四上午由相关负责部门提报采购物资需求计划,经有关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门。采购物资需求计划中要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需求到位时间。一般物资需求计划应于一周前提报;特殊物资(涉及需加工制做的非标件等)应提前15 天提报。
2、劳保类用品(如:手套、口罩、扫帚、笤帚、棉纱、拖把等)以及日常消耗类(如:电焊条、切割片、节能灯、生料带、常规螺栓、螺帽、发货托盘等)由仓库部门根据日常消耗量及库存情况提报计划。其它部门不再提报此类物资的采购计划。
3、财务部门于周一、周四下午汇总各部门提报的采购物资需求计划,报审计部门审批后(审计部门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批),转入供应部组织实施。
4、各单位对于无计划又因特殊情况需求的物资,应及时提报需求计划并经分管副总审批后,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及时报审计部门审计。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批后转供应部采购。供应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安排采购,确保物资供应。确因紧急情况的,在分管副总同意后,在供应部的指导下,物资使用部门可直接采购,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物资需求,随后办理相关采购手续。
5、各单位要加强物资申报的计划性,及时搞好仓库物资的清查和盘点,确定合理、科学的常用物资库存量;除设备损坏、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外,要严格控制急需物资的申报。
6、对于不按程序或不按时申报采购计划而影响生产的,由各单位有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三、采购物资的价格管理
1、对于公司稳定需求的各类物资,供应部应确定相对固定的供货单位(一般规定每种物资应至少有两家供货单位),与其签订供货协议。其采购价格经审计部门审批后执行。
2、对于公司非稳定需求的各类物资,供应部在采购时应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其采购价格必须由审计部门审批,对于采购物资价值较大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供应部应随时了解各类物资的同行业价格,积极向公司推荐新的合格的供应单位,在供应单位中进行优中选优,尽最大限度的提高采购物资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四、采购物资的库存管理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检验入库
物资采购到厂后,应由仓库保管员与计划提报单位的人员联合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仓库保管员侧重于物资数量方面的验收,计划提报部门侧重于物资质量的验收。
六、不合格品的处理
1、供应部应及时将公司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退(换)货处理,原则上入厂检验不合格的物资退换不得超过3 天;必要时按供货协议对不合格品进行索赔,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退换或索赔不超过7 天;确保采购物资合格有效。
2、对于误报的采购供应物资,生产不能使用且采购部门不能退货的,其损失由申报部门和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生产损失的,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七、发票入帐管理
所有采购物资的发票必须附入库单(液体附过磅单),入库单需由经办人、质量检查人员、供应部负责人、仓库保管及有关领导全部签字后方为手续齐全,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入帐。
八、采购人员的工作纪律
1、采购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假公济私现象的发生。如有假公济私现象,一经公司查出,公司除做出经济处罚外,还将给予开除处理。
2、采购人员绝不允许出现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一经公司查出,公司将做出开除处理。
3、对于有采购需求,因人为因素导致采购物资不按时到位,影响生产和有关管理的,公司将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71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57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