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写你亲手经手过的数:你核对过的三张回单金额、你输入系统时输错又被退回的两个账号、你整理传票时发现的五张重复盖章。每个数后面必须跟着你的动作或判断,比如“输错第7位数,系统弹窗报错”。数不是点缀,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