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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4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1篇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3)《工程监理合同》;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5)施工图纸;

(6)施工组织设计。

二、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和要求

为了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付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标段驻地工程师或于兼职安全员在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所有监理人员根据在工作中所负职责对安全施工负相应的安全责任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监理组织体系。

1.1总监

1、 总监是安全施工监理第一责任者,负全面领导责任。

2、 组织对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拟开工项目进行开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标段有权拒绝签发开工令。

4、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组织审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性、可行性。

6、 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施工作业场所、设备、机具等到,有权发《安全监理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进;对逾期不改进的,有权责令停工。

7、 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种隐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项目管理处。

8、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向项目管理处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报告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态势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 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核实事故报告并上报项目管理处。

10、 督促和协调安全生产及处理其他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11、 建立健全第五总监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组织制定第五总监办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

13、 签发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

14、 组织召开安全专题监理会议。

15、 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如实的向项管处和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6、 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责令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1.2总监代表

1、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予的工作。

2、 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3、 审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对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

4、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5、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安全工程师

1、 在总监、总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在总监办分管安全管理工作。

2、 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和安全管理办法。

3、 编写安全月报、安全总结。

4、 参加项管处和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巡检,发现问题,通过驻地负责人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参与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建议。

8、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9、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10、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1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12、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13、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14、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京建法[2004]243号文件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4 驻地负责人

1、 负责本标段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 各驻地监理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专管或兼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监理工程师在进行“三控”、“四管”、“一协调”工作过程中全面监管安全生产工作。

3、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暂时停工,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的业主代表。

4、 对承包单位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5、 在承包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劳动纪律教育时实行监理,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6、 组织本标段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7、 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定。

8、 定期组织召开本标段安全监理会议。

9、 组织一般、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10、 负责建立、管理本标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和清单,并根据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相关状态变化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台帐及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每月更新一次。

11、 负责在本标段内与重大危险源相关作业(活动)开始前对施工单位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各项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机具、设备情况;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情况;现场监测、数据分析信息管理和预警、报警体系建立情况;应急预案落实培训演练情况。

1、5 驻地监理员或专兼职安全员

⑴在安全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监理能力。

⑵在工程施工中要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通过旁站、巡视、检查等多种手段对安全进行管理,以从中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验证整改效果。

⑶对施工单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实施监理。

⑷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交底以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⑸负责组织本标段内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本标段内的安全周报、月报的编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基础资料。

⑹负责组织督促本标段内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完成后,使用之前的验收,并向主管单位进行备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将验收资料和备案手续报监理备案。

⑺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⑻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⑼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危险源控制工作和工程监控量测及数据分析工作并对监控量测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据此来判断系统整体稳定与控制效果。

⑽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⑾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⑿ 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⒀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情况、驻地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及时上报总监办,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⒁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汛、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⒂ 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⒃根据本标段分项工程施工特点负责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⒄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⒅负责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监理书面交底,书面交底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备查。

⒆负责本标段内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1、6综合管理工程师

1、负责与安全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2、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3、负责为总监办安全工程师及驻地工程师提供编制月报周报的基础性资料。

三、 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

3.1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及坍方事故的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年重伤员伤率不大于0.05%,不发生拆迁工程事故。

3.2 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

3.3 杜绝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完好率在100%。

3.4 确保地上、地下各种管线、不断不裂,地面、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稳定,确保变形、沉降均控制在设计及规范允许范围内。

3.5 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以及职业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环保等各项工作,力创市级文明工地。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总监办制定安全管理体制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监理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备案。

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监理备案。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

6、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针对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7、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或者审查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监理意见。

8、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防汛预案、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审查 。

9、员从业资格控制: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报监理审查备案。

10、施工单位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监理备案。

11、开工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监理备案。

12、督促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报监理备案

13、督促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定安全责任协议,报监理备案。

14、履行监理安全交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监理归档备查。

15、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已经与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三)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1、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制度是否完善齐全,要求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重点部位的安全交底文件需要驻地监理审核备案。

2、 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记录。

3、 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过程控制制度

采取现场巡视、旁站、工作联系单、监理指令、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文件形式,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要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于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制度。

⑴巡视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在每天巡视工地的过程中,及时检查施工是否按方案或措施进行,现场是否有明显的违规、违章、非法操作行为或现象,是否有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予以指正,督促整改工作的立即进行,并将处理措施、结果记录在当日的监理日志中。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地抽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记录,并对照检查记录的执行情况。

⑵旁站监督

监理工程师应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或安全隐患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其按规范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立即纠正,否则,监理有权现场口头暂停该部位的施工,并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⑶即时指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首先选择口头纠正的方式,以确保第一时间预防隐患或事故的发生。当监理的口头指令不能及时得到贯彻执行,口头指令超过3次后,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通知或监理指令单的形式即时责令其改正,直至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指令或全部工程的停工令。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或停工令前须征得业主代表同意。

⑷书面督促

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存在其它严重违反合同和监理工作程序规定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监理有权就上述问题发出监理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必要时直接抄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做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施工单位应就监理文件中指出的问题,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4、 定期组织例会、专题会议,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5、 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重大危险源清单及台帐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6、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召开安全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7、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监测系统,通过现场监测工程系统特征的变化来选择指导控制时机和控制参数,来判断整体稳定与控制效果,实行信息化管理,防患于未燃。

8、 督促、监督施工单位作好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和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部署,并组织进行联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落实。

9、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逐级上报。

10、 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情况工作汇报。

11、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及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五、安全监理措施:

1、 要求施工单位对房屋、库房、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

2、 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3、 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布置必须符合防火、防坍方、防管道渗漏、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修理间、停车场等应按业主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并要求承包单位在机械设备进厂时将机械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安全检查报告以及操作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上报监理备案。

4、 要求施工单位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5、 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标示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置红灯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运输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6、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的生产、生活区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7、 在监控量测上和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合理布点、正确选择测量断面,提高监测频率,随时掌握垂直沉降和水平位移的数据,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8、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编写安全工作会议纪要及督促日常的安全工作落实。

六、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

1、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或控制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应报监理单位审批,未经监理单位审批的不允许进行施工。对特别重大的危险源专项方案,在审查时应邀请建设、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进行全面检查,旁站监理。

3、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状态的变化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每月更新一次,并及时将更新情况上报项目处,并要求施工单位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向总监办报告一次。

4、 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作业活动开始前,总监办应对施工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机具、设备准备情况;人员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情况;现场监测、数据分析,信息管理和预警报警体系建立情况,应急预案落实和培训演练情况。

5、建立重大危险源状态日常监测和报告制度,每日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状态,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向项目管理处报告。

6、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aaaaa级重大危险的状态及控制情况,并建立aaaaa级重大危险源台帐,每月编制aaaaa级重大危险源状态和控制情况专报,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向项目管理处报告。

7、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进行调整,控制措施的调整应经监理单位审批。

8、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组织进行培训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

9、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3)方案的审批记录;

(4)实施准备情况记录;

(5)实施过程记录(施工、监理记录);

(6)实施过程中的方案变更记录;

(7)监控量测情况;

(8)总结评价。

10、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案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的信息监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作业(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监理安全检查分为抽查、月查、季查、年终检查、节假日前例行重点检查。其中检查重心为抽查和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工作考核。其中抽查占50分,月检查占30分,其他检查占20分。月安全检查时间定为每月25日,由总监办组织进行。

2、 检查范围: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安全资料积累及整理。

3、 检查人员:驻地监理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4、 检查方法:查隐患、查违章、查预防、查整改、查落实、查记录、查责任人是否受到处罚、教育,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出整改和预防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间。

八、安全工作评比考核办法:

1、第五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与月末检查。

2、对于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驻地监理应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施工单位在收到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如施工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一天未进行整改,驻地监理安全小组有权责成施工单位处罚责任人,同时上报处理结果。

3、每周的监理全例会要通报本周内安全检查情况。

4、本周编制监理周报、每月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向项目管理处汇报安全监理工作。

九、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参照北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表式要求;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使用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b2—1;

(2)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使用表《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b2—6;

(3)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回复单使用表《监理通知》b2—16(b1监字)和表《监理通知回复单》b2—15(a16监字);

(4)现场检查记录使用表《旁站监理记录表》b2—23。

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和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项目监理机构应增编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

4、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第2篇 监理员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职责

1 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 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 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第3篇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 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 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 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 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第4篇 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5、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第5篇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管理措施2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管理措施(二)

一、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组织体系及目标管理

1、各项目监理部要充分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管理。公司实行以分管经理与项目总监为主要责任人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应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督促、监督,尤其是“从零工作法”、班前安全活动和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项目经理部,要责令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监理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监理责任的有关资料。

二、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各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注册铭牌,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3、强化深基坑管理。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有明显标识,并有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对使用有毒材料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

宿舍门窗玻璃要完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同时要加强对食用盐的管理,防止出现亚硝酸钠(工业用盐)中毒事故。

5、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的三级教育交底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逃生自救知识,防患于未然。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要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识醒目。

6、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公司山监工青字[2006]8号文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公司将组织冬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重复出现及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6篇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队伍,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是指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包括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配备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应当满足岗位设置要求,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二章 职责和条件

第四条 检验员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签署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熟练掌握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三)掌握正确使用安全技术检验装备(设备)的方法;

(四)具备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年以上;

(六)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第五条 考试员按照《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的考试,签署考试成绩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熟练操作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系统软件及考试设备;

(三)熟悉农业机械常识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

(四)具备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年以上;

(六)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第六条 事故处理员按照农机事故处理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负责农机事故的报案受理、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签署农机事故处理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熟练操作农机事故勘察设备;

(三)熟悉农业机械常识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

(四)熟悉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措施;

(五)熟悉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及预案程序;

(六)熟悉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年以上;

(八)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第七条 其他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熟悉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知识;

(三)掌握农业机械常识和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四)掌握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技能;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培训考试合格,领取农机安全监理证(以下简称监理证)后,上岗从事相关监理业务工作。监理证应当载明可从事的业务岗位。

从事农机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

第三章 考 核

第九条 农业部制定统一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考核办法。

第十条 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和监理证核发。

第十一条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负责编制培训教材,组织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师资培训。

第十二条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 证 件

第十三条 监理证式样和规格按农业行业标准执行,由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制作、核发、审验。

第十四条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申请办理监理证应当填写《农机安全监理证审批表》(见附表),经本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至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审查。

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农机监理人员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所持监理证,每4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工作考核情况、违法违纪或重大工作过失情况等。

第十六条 持证人应妥善保管监理证,不得损毁或者转借他人。监理证遗失的,应及时向发证机构申请补证;监理证严重损坏或者载明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发证机构申请换证,发证机构在办理换证时收回原证件。

第十七条 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收回监理证,并逐级上缴发证机构注销:

(一)调离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

(二)辞去公职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三)审验不合格的。

第五章 监 督

第十八条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第十九条 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规发放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二)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农业机械驾驶证;

(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

(四)不公正处理农机事故;

(五)违法扣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六)依法收取农机监理费或实施罚款时,不开具统一收费或罚没票据;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八)推诿刁难、态度恶劣;

(九)伪造、变造、倒卖牌证;

(十)不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有第(一)、(二)、(三)、(四)、(十)项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并吊销监理证;有第(五)、(六)、(七)、(八)项行为,予以吊销监理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第(九)项行为,涉嫌犯罪的,吊销监理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回避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监督,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对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第7篇 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现象,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第8篇 某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检查要点

1) 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需张挂的按工种分别张挂。

4) 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监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 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安全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检查要点

1) 检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 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是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要点

1) 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 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 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单位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 按照《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要求,跟踪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4) 按照《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检查施工单位进场作业票。

5)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要点

1) 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 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 进场作业人员应持进网作业证,方能进场作业。

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 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 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操作制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季节性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 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

现场排水系统应整修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2. 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

全面检查,并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3. 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

械均应进行维修和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准备。

4. 暴雨、台风、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

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加固。有严重险情的应立即排除。

5. 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

定。

6. 夏季应根据施工特点和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露天作业

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10.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1.工伤事故处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2.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9篇 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铁道部、路局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本岗位安全岗位职责。

(2)接受、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安全监理工作。

(3)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做好评估分析,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4)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和重点把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安全监理巡视检查,排查隐患,整改闭合。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如需工程暂停,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留存相关资料,确保可追溯。

(6)参加安全监理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监理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在授权范围内签发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7)负责组织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训、培训和应急演练。

(8)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台帐。

第10篇 浅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施工监理

为更好的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稳定,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文明发展,自2002年起国家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施工建设的安全施工原则,对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工程质量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既是建筑施工企业所需要学习的一项内容,同样笔者认为这也应该是工程施工监理所需学习的一项重要课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监理所起到了监督、控制和管理的关键性作用,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监理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原因有以下几点:1.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我国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视力度不足,没有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摆在一个明确的地位上;2、建筑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违规施工等现象出现埋下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给施工方带来经济和名誉损失,也会给业主项目建设计划,工期,甚至经营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虽然,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并没有明确监理应对施工安全进行监控管理,目前出台的国家法律也未明确监理应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若没有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做保障,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就会大打折扣,从而无法保证质量和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此,笔者提出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敬请专家和同仁批评指正。

1 要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管理

首先,项目监理部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地方性有关施工安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特别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新版)有关施工安全篇章、《建筑施工安全标准》(jgj59-99)及实施指南的内容要学深学透,理论结合实践,对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事先分析预控,掌握其发生规律,及早提醒施工单位注意防范。

2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关《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对安全生产监控中的职责(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监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是企业内部加强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对项目监理部和员工内部考核一种依据,是监理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满足市场需要,树立品牌形象,造就高素质全能型监理人才的一种方法。至于监理介入的程度、范围,监理的相关收费是否应作调整,发生事故后的连带责任等问题,也需深入探讨,因牵扯的面太大,在此不便赘言)。

(1)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相应指导性工作,包括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核查督促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技术措施制定和落实,经常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生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等。

(2)监理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进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时进行协调,落实安全质保体系相关内容,认真督促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各项防护措施、设备使用情况,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总监。

(3)监理员:根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反馈,并督促施工方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

3 项目监理部要确立《监理部内部安全检查制庋》

按不同专业,明确人员分工,检查时间,部位,频率,方法等。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落实——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

(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落实——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检查落实——主要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4)施工临时用电检查落实——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

4 在审查开工报告前

监理认真审查逐条落实开工条件,尤其对安全部分相关内容,包括“三通一平”、“七牌三图”、围墙、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及排水系统应符合要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质保体系,特种作业资格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等,不符合开工条件坚决不同意开工。

5 监理交底会及第一次工地例会上

监理应向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施工方介绍监理部《内部安全生产贵任制》及《安全检查制度》的计划安排情况。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方提出具体要求。每次工地例会,要求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参加,就监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施工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问题。

6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注意事项

在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内部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要求,在监理巡视检查验收过程中,依据制定的具体条款,逐项检查落实,并认真作好记录。重点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同工种工序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2)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新入场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用电机具设备及时进行安全验收。

(4)督促施工单位随时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5)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 就施工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监理应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以书面形式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

(2)对违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相关条款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暂缓下一道工序质量验收。

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深化,社会各界对监理概念的认识会逐步统一到为业主提供项目全过程或者阶段服务上来,监理工作内涵和职能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满足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和加入wto后监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但在现阶段,结合我国建筑业的实际发展水平,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两层分离的客观现实,监理企业若能有效介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可以保证“三控两管一协调”顺利实施,增加监理企业对施工方的综合监控能力,而且对工程的顺利开展和计划的如期实现,对增强监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11篇 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①监理合同:工程监理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

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②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工作。

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专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专门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设派出机构的,应指派该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

③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经有资格的单位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并根

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总监理工

程师应委托专人(专职或兼职)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

④明确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依据《条例》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a.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a.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b.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c.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d.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报告等文件;

e.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f.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g.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a. 参与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b. 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c.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d.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的执行情况;

e.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f. 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的手续及记录;

g.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h. 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a. 编写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b.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c.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d.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d.监理员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问题要求整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12篇 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 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 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 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 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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