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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10 热度:61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第1篇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对临离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完成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目标,制定本办法。

2、临离项目实行社会监理,经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临离高速建设管理处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建管处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双方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建管处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不得超越委托授权,不得与承包人有经济联系,不得串通承包人损害建管处利益。

3、建管处支持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同时由建管处工程管理部依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本办法组织协调、监督监理单位及人员的工作情况。本办法适用于临离高速公路施工各总监办、驻地办及所有监理人员。

4、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主要通过日常巡视、抽查和组织专项检查进行,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听取总监办、驻地办工作汇报;

(2)对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查阅监理资料和承包人资料;

(4)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5)对工程实体进行实地检验、测量;

(6)向承包人了解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7)与监理人员座谈,了解监理工作情况。

(8)巡视中,对监理工作和监理人员进行质询。

5、对监理工作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组织机构设置,监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监理人员、设施、试验检测设备配备,监理工作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以及监理人员守则执行情况。

二、对监理机构和设备审核

1、依据招标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中标谈判过程中建管处要严格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各驻地监理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资质、监理经历,达不到文件要求的,不确定其中标。

2、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和监理工作需要配足合格的监理人员,保证监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按建管处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进场。

3、工程管理部定期或随时对进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在场监理人员素质满足监理工作要求。

4、总监办和驻地办必须制作机构组织网络图,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接受各方面监督。

5、监理人员调换必须遵照高于标准、满足需要、建管处批复的原则。监理单位需要调换监理人员,无特殊情况须在30天前提出申请;建管处责令调换人员,总监办要在接到通知2日内办妥。

6、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和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配备满足工作和生活需要的房屋设施及办公生活家具。

7、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试验室,按规范配备试验设备。

8、督促协助总监办和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

三、监理资料文件和档案管理

1、监理人员必须填写监理日志,监理日志的原始记录要工整、规范、全面,总监办要定期检查确认,工程管理部随时抽查。

2、按月定期及时向建管处报送监理月报,月报内容要准确、全面、真实,建管处通过监理月报掌握各施工标段工程进度情况,考核监理的工作情况。

3、监理原始资料统一表样格式,按规定填写。

4、监理档案资料要有管理制度,各式台帐齐全,档案分类清楚,文档妥善保管,资料收集齐全,及时统计汇总。

四、对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

1、检查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组织体系,监理工作是否能正常有序地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2、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规范要求审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监理审批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符合规范和合同要求。

3、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才能批准开工,检查已开工分项工程有否违规批准开工申请报告。

4、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在质量监理方面抓住重点,实施以预防为主,过程控制的主动监理。

5、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和监理细则的规定实施监理工作。

6、通过定期或随时巡查施工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态度是否做到了“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7、查阅承包人上报的各种报告、变更设计、计量支付等资料,检查监理人员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审批,以杜绝“卡、压、拖”现象。

8、查阅承包人的原始记录,检查监理签证是否及时,签证意见是否规范、明确,检查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

9、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对施工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重要施工工序及工艺是否按监理程序实施全过程旁站;检查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是否及时进行检查和签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检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不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发生质量问题等行为是否用监理通知、整改指令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在监理日记、巡视记录或其它记录中有全面、详实记录。

10、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双方未能取得认同时,应报建管处。

11、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上级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2、对监理试验室设备、人员、试验方法、抽检频率和试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监理独立抽检频率是否符合要求,抽检试验资料是否有弄虚作假现象,是否建立抽检台帐。

13、检查施工期间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规定程序处理;检查监理在巡视中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质量隐患时,是否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指令。

14、检查总监办和驻地办对监理工作管理、检查、督促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失职、放任的情况。

五、对监理进度管理工作的监督

1、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

2、检查审核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和建管处的指导性计划;

3、检查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所做的检查、对比、分析,评价结论是否科学合理。

4、检查监理工程师对分项控制性工程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是否及时签发了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且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进行有效跟踪检查分析;签发指令后无明显改进时是否及时向建管处作了书面报告。

六、对监理计量工作的监督

1、审查监理工程师核算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有无重复、遗漏,是否存在抄袭承包人复核结果或故意弄虚作假行为。

2、检查监理工程师在计量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质量合格,手续齐全,安全环保”的计量支付条件,做到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

3、检查审核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支付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准确、及时、不超不漏。

4、检查监理计量与支付台帐登帐记录情况。

5、检查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审核变更设计,是否有积压、拖延现象;检查监理工程师在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与承包人串通,虚报工程数量,损害建管处利益的行为。

七、对监理安全管理的监督

1、检查监理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工程师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且得到落实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第2篇 高速建设监理工作目标方针管理机构

高速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目标、方针及管理机构

第1条 监理工作目标:质量控制程序化、进度控制形象化、投资控制合理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合同管理科学化。

第2条 监理工作方针:科学公正、严格求实、确保优良。

第3条 监理工作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第4条 **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办')监理管理部依据《广西岑溪至兴业高速公路土建施工监理服务合同》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对全线监理工作进行管理。

第5条 各标段监理处(以下简称'监理处')应依照《广西岑溪至兴业高速公路土建施工监理服务合同》有利于开展监理工作的原则,按所监理标段并结合工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6条 各监理处设高级监理工程师、副高级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并实行高级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 本项目监理管理机构层次如下:监理管理部→监理处→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第3篇 监理工作方法及现场安全管理与控制

一、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

(1).每周由总监召开工地例会,施工单位作工作汇报,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解决影响工程质量、阻碍工程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工。

(2).驻地监理在日常监理中,如实际情况与原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首先要摸清实情,掌握现场资料,如实向总监汇报,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供总监参考。

(3).驻地监理在工程实施中对关键工程、关键工艺,必须全程旁站,对隐蔽工程的各项工序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试验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检查,并抽检测试,施工过程中的常规试验按部颁试验规程进行。

(5).驻地监理对承包人报来的资料要及时抽检确认,不得积压、拖延,在抽检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弄虚作假,或名不符实要果断地提出整改措施,责令承包人纠正或改进,对报来的资料经查实无误,应及时确认,不得用任何方式敲诈和为难承包人。

(6).驻地监理在监控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时刻平衡好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既要得到业主的信任,又不能挫伤承包人的积极性,但也千万不能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去平衡人际关系,这些矛盾的平衡是每个驻地监理必备的素质。

(7).对承包人报来的工程计量,应依据设计实地核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必须是合格工程,留足质保金,始终掌握对承包人的制约权。

(8).项目总监要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的措施及手段,经常巡视工地,解决驻地监理不能解决的问题,不定时对驻地监理的工作进行检查,本着帮助提高的原则,加强监理队伍的团结,提高监理水平。

2、质量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部分工序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并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单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可出具“工程工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

监理工程师每周填报“工程周报”。监理工程师需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3、服务保证措施:

(1)、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报送监理周报,汇报工程进度、下周的工作安排、发现的问题等。

(2)、监理到位情况检查,公司管理部门会不定期的在不告知监理人员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抽查。检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和监理质量、安全情况。

(3)、不定期的走访建设单位主要工程负责人,了解本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情况,调查客户满意度情况。

(4)、制订专业的监理规划,按照监理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有序的进行。

(5)、工程结束后,配合建设单位搞好初验工作,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4、人员保证措施:

我们原则上1名监理人员同时监理开工站3-5个,但是鉴于现在站址选择距离比较远,交通不便等因素,为了保证监理到位情况,我们会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增派监理人员,或者采用灵活租车的方式,来保证人员到位。

同时,为了节省路途上花费的时间,我们会在每个县区长期派驻一名监理人员,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

5、工期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流程

由施工单位制定进度计划,并交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如有变更,应及时提出,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通过。

目前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有两点:1、施工人员力量不足。

2、站址协调难度大。针对第一点,监理公司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人员,提高施工进度,如果施工单位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监理单位将向建设单位提出更换施工队伍的申请,由建设单位作出相应的变动工作。针对第二点,监理单位督促施工方加大协调力度,并汇报当地建设单位,动用各种关系,努力将站址问题解决,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站址变更问题,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果通过,则交由设计单位重新对新站址进行设计或做变更处理。

二、监理工作制度

1.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1) 资质审查包括:

a、对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与认可。

b、对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厂家的资质审查。

对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资质条件规定的分包单位及厂家,总监有权拒绝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其产品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2)资格审查包括:

a、承包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承包单位管理组织及其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b、承包单位施工人员持证情况。

c、特殊工种施工人员持证情况。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撤换不胜任本项工程的管理及施工人员;严禁无证上岗。

2、图纸资料审核制度

项目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意见,内容包括:

(1) 图纸会审:

开工前对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说明进行会审,认真熟悉图纸及设计意图,并参加设计交底。

(2)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交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单位的洽商变更要求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与设计单位办理手续。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需征得建设单位认可方能签发。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工作重点是洽商与变更是否违反有关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变更设计内容,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如有需增加工期、费用,应报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认真实施,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进度目标实现。

4、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资料,必须交监理工程师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村质证明、试验报告、准用证、防伪标志等。

(2)施工试验记录包括:回填土、混凝土、砂浆、钢筋及钢材、钢筋接头、原材料复试等。

(3)施工记录包括:地基勘探及处理记录、构造物控制桩放线、定位放线及高程控制记录、隐检记录、预检记录、闭水试验记录等。项目竣工前,资料由承包单位整理汇总交监理工程师核查。对可疑问题,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复验。

5、 会议制度

(1) 监理例会

为充分发挥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履约各方勾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做好三大目标管理的动态跟踪管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和主持例行工作会议。包括:

a、每周召开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有关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等三方人员参加的监理例会。每次例会将针对近期出现的质量、进度等重点问题协调解决,会议内容及决议写成纪要,经各方签认后形成正式文件。

b、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有:

①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

②工程进展情况。

③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承包单位人力、设备等施工资源的投入情况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单位应采取的改进措施、解决方法和改进时间。

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遇到的技术方面难题,明确主要的改进措施、解决方法和改进时间。

⑥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⑦设计变更、洽商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

⑧工程款的核定及财务支付中的有关问题和要求。

⑨违约、工期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方案等事项。

⑩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或必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准备会议资料,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讨论、协调各专业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召开会议做好准备。并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准备。

(2)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是为了解决工程过程出现专门问题、重大技术难题而召开的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出席会议,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研究解决存在的技术和施工难题。

专题工地会议前,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准备,力争在本次会议上解决问题;会上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代表签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有关各方。

6、工程质量签认制度

为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下列各项必须监理工程师签认,这种签认将作为月付款依据:

(1) 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对于存在有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内容中名实不符或其它可疑情况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拒收或要求复验。

(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将质量评定、验收记录等资料报监理工程师,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应提前二日通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复验后签认。重要部位或重点部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3)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评并符合质量目标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

7、工程支付制度

在施工单位递交工程量清单及要求支付的明细表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与分项、分部工程签认记录对照,确认应付已完成工程量款,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交建设单位。

8、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按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署《工程部分暂停指令》,责令承包单位停止施工。并同项目监理部的其他监理工程师一起,协同承包单位保护现场,处理善后工作。

(4)承包单位分析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原因,采取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会同设计单位负责制定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5)项目监理部督促承包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9、监理日记及监理月报制度

(1)现场监理工程师按日填写工作日记,记载工程施工部位、质量状况等主要情况,并记载由于环境因素(天气、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进度情况,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持续时间、对工程的影响程度等,作为审核索赔的依据,监理日记将妥善保管,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2)按月编制监理工作月报,报送建设单位。

10、监理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现场档案员负责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的来住文件、通知、报表,并编目登记、建立收发档案。按月整理日记、会议记录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2)工程竣工后,整理单位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并归档。

三、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强调以下几点:

1、项目监理机构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

3、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时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做好现场防护。

5、钢塔桅安装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检查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安全防护用具。

6、吊装作业和高空过程中,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监理人员应监督承包单位加强现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7、监理人员必须监督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可靠接地保护系统。

8、监理人员应检查钢塔桅安装过程中的临时过定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必须禁止承包单位进行钢塔桅安装施工。

9、在山区施工作业时,要小心地质灾害如泥石流、滑坡等带来的人员、设备、车辆危害。

10、防止进入山区被蛇虫叮咬而发生中毒事件,尽量穿长袖衣服、长裤,并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掌握相关的急救知识。

11、监理人员应根据航空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做好航空保障标志。

1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

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

第4篇 防台、防汛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天气影响对施工安全造成危害,保障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此监理方案。

i. 成立建筑工地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ii. 工作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把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抢险预案、救援组织体系和汛期施工安全值班制度,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防台防汛管理能力。

3、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切实保证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iii. 监理措施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安全主体管理责任,结合汛期施工生产,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汛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运行管理。

2、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编制防汛安全工作计划,检查施工现场防汛组织机构、事故应急预案、各类抢险物质的储备情况。要求6月15日前完成。

3、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险情隐患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及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如:深基坑支护系统、施工围挡、职工暂舍、食堂等临建设施进行检查、凡达不到安全标准条件的必须停工监督整改。同时,要对现场塔吊、各类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坚持落实大雨、大风期间停止露天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塔吊和其他高大设备的防雷工作,现场机械设备要切断电源,人员集中到安全地带,以防发生意外。

6、项目部要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坚持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及相关气象信息。

7、主汛期各项目人员保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事件及时向公司汇报。

2023年03月01日

第5篇 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外架、井架及上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搭拆方案;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f.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人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6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要点

尽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000)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作出任何要求与规定,但是,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条例。对本地区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负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中,监理企业也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如何从监理的角度比较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就必须首先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等依据文件资料,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有效。笔者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条例及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体会,对此进行一个粗浅的总结与探讨。错漏之处,敬请各位同行、专家指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的合同;

②地质资料;

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

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经理证和安全员证。

(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人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5天填表申报《检查表》是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3)接受监督站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和《监督计划及原则上监督小组应在现场组织有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将《监督计划交付监理。承建单位。

(4)按照经济合同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监督登记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认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落实,否则,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2)当发现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开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方式提醒有关各方。

(3)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条款,对合同中未明确或未提及的项目,应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明确,以保证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应书面向建设单位阐明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二、审批或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开工前或机具使用前审查施工单位。建筑机具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及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生产专篇。

②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有: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高支撑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墙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详图及文字说明。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和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为有效。

(3)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①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和日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②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与施工场所、环境伯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

承包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应附有操作证书复印件。

(5)审查承包商落实定期生产安全检查情况

①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②对每次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验证。

第8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第9篇 信息管理监理工作任务方法

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我公司将以计算机为辅助手段,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卓有成效地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一)、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

1、进行合理决策,实施最优控制

监理工程师将收集到的有关工程信息加以收集整理,以便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对工程项目三大目标实施最优控制;

2、妥善协调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与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之间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使大家协调有序地工作,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信息管理的方法措施

1、仔细收集信息

(1)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信息: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资料、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投标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

(2)施工中的信息:有来自业主方面的信息、承建商方面的信息、建设项目监理的信息、工地会议信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外部信息等;

(3)工程竣工阶段信息:主要是与工程验收有关的信息,完整的竣工资料应由承建商编制,监理根据掌握的有关工程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后,移交业主或管理运行单位保存等。

2、利用计算机对各种信息进行加工、分类、整理和储存;

3、在项目监理部各监理人员之间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方面之间传递相关的信息;

4、合理利用信息,尤其是将实际收集到的三大控制目标实际值与计划值相对照,及时地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有偏差,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1)现场监理工程师通过采用审查质量文件、现场进行旁站监督以及进行量测、抽查检验等手段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同时取得大量有关质量方面信息,监理应及时地将施工中的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等进行认真地归纳和分析,并与有关质量标准相对照,找出偏差进行纠正,同时应将相关处理情况系统地在监理月报中予以反映,如有必要可进行专门的质量定期情况报告;

(2)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合同有关工程款支付条件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及申报的进度款进行严格审查控制,同时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做一些短期预测;

(3)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工程进度进行综合分析对比,包括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完成量、实际完成量与计划量的对比,如果某一部分拖后,应分析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三)、监理资料的管理

1、监理资料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主要有: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与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来往信函,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工程变更资料,测量核验资料,检查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工程计量单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等。

2、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主要内容有:当月工程概况,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情工作小结,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等。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每月5号前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款支付证书,索赔文件资料,

3、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基本概况、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监理设施的配置、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建设工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有关工程照片资料等,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况,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情况,有关工程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本月监理

(四)、信息管理的承诺

1、每月按时编制监理月报,5号前上报业主,会议纪要48小时以内送发业主;

2、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

3、保证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内容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4、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管理的流程

1、建设监理内部横向间的信息流程

实际进度信息 实际质量信息

合同进度信息合同质量标准信息

合同工程量信息 实合合

材料设备订货信息 际同同

设备到货信息 投工价

工程计量信息 质量验收信息

2、自上而下的信息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信息

法规政策信息

合同信息法规政策信息

工程勘察信息材料设备到货信息

各类批文信息质量、投资、进度调度信息

建设监理法

规、条例信息

计划投资信息各种合同

投资调整信息 &nbs

p;工程变更信息

索赔处理信息 计划进度信息质量调整材料 材料设备到货信息

进度调整信息设备质量信息

工程勘察信息

投资调整信息 进度调整信息 质量调整信息

支付款信息工程勘察信息材料设备质量材料设备到货信息

索赔处理信息

3、自下而上的信息流程

工程质量信息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信息

法规政策信息

实际投资信息 支付款信息

实际进度信息 实际值与计划值对比信息

实际质量信息工程变更信息

建设监理

进度信息

实际投资信息合同完成信息

投资对比信息合同值与实际值

支付款信息 实际进度信息 实际质量信息对比信息

进度对比信息 工程事故信息

工程条件变化信息 质量对比信息

申请支付款信息 施工组织设计 质量调整信息

申请追加投资信息 信息施工 材料设备质量材料设备

第10篇 开工前安全管理工作监理措施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外架、井架及上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搭拆方案;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f.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人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11篇 高速公路段监理工作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为优质、快速、安全、高效建设好zz高速公路,确保对监理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强化监理人员责任,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导作用,确保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廉政”等六项精细化管理目标最终实现,项目公司、总监办根据《zz高速公路永城段监理规划》、《施工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zz高速公路永城段各驻地办及其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其进行监理工作考核。

第二条: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项目公司、总监办联合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实行月度考核制。

第三条:考核内容

1、工程技术管理;2、人员、设备到位;3、业务能力;4、内部管理;5、内业工作;6、质量监理;7、进度控制;8、费用管理;9、合同管理;10、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11、廉政建设。(考核标准详见附表1)

第四条:考核评分步骤

1、考核小组成员审查评分;

2、领导小组考核评分。

第五条:考核评比方式

项目公司、总监办在监理服务期内每月对驻地办考评一次,与对承包人的精细化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同步进行(考核细目详见附表1)。考核采用120分制,实行等级评分方式,其中各驻地办所辖承包人的考核占驻地办考核的40%,总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的考评、项目公司质监处及总监办日常巡视检查、各处室平时检查的月度考评综合形成,分为a、b、c、d四级,具体评定标准为:

a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10以上(含110分);

b级:目标考核总分在100分(含100分)至110之间;

c级:目标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至100之间;

d级:目标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

若该月驻地办所辖标段质量或安全出现重大事故,驻地办廉政建设出现重大违规事件则对该驻地办不予考核,计零分。

第六条:奖罚细则

1、综合核定评分在110分以上(含110分)为a等,奖励驻地监理1000元,奖励驻地办监理人员人均300元,在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单位。

2、综合核定评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10分以下为b等,奖励驻地监理700元,奖励驻地办监理人员人均200元,全线通报表扬,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3、综合核定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100分以下为c等,不予奖罚。

4、综合核定评分在80分以下为d等,扣留同期相应比例监理服务费的2%,处罚驻地监理1000元,在全线通报批评,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评为d等则更换驻地监理及其他相关监理人员直至清退监理单位,并通报派出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考核领导小组。

第12篇 合同管理监理工作任务方法

合同管理的监理工作任务和方法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管理的方法

1、在建设单位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施工合同、供货合同及其他合同的商谈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供业主参考;

2、监督合同签订的程序,并进行当事人合法资格的审查;

3、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程监理记录,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分类、整理、保管好各种合同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变更文件,为日后正确处理工程索赔提供依据;

4、积极参与施工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并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通过合同管理,使工程各方处于受控状态,敦促合同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纠纷;

5、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并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纠纷的双方进行协商、沟通;

(3)在项目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解;

(4)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纠纷的意见;

(5)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索赔的反驳

能否有力地反驳索赔是衡量监理工程师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反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而是其它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负有责任,承包商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商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商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商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9、承包商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四)、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工作内容

为协助业主处理好索赔事宜,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正确理解合同规定;

2、对承包商施工材料和设备到货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包括材料质量、数量和存储方式以及设备种类、型号、规格和数量等,如果承包商到货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双方同意的计划,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毫无疑问会成为监理工程师直接反驳索赔的重要依据;

3、做好日常监理工作,随时与业主及承建商保持协调,预防索赔事件发生。

对承建商的施工活动进行日常现场检查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始终留在现场,保持有关情况记录,做好监理日志,并应特别指出承建商在哪一方面没有达到合同或计划要求,并由监理部将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建商,为今后反驳索赔提供依据;同时,及时与业主和承建商做好协调工作,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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