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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安全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5 热度:37

生产管理安全职责

第1篇 生产管理安全职责

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5、负责落实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7、负责生产事故(大量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2篇 煤炭管理科煤质化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有化验检测项目和操作工序,严格按《国标》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2.仪器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满足仪器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坚决杜绝运行带故障的设备。

3.爱护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卫生清洁,作业完后设备要及时关机、断电、闭锁。

4.做好化验室日常的防火、防盗工作,正确、安全使用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

5.化验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6.负责对相关方及有业务往来人员的安全和危险因素告之,杜绝非操作人员随意启动和使用仪器设备,防止人员错误操作,导致设备故障。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岗位上的每位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因无人负责而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执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项目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了这个目标,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给予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要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安全员及班组长、操作工人的安全责任予以规定。

第4篇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

a、监督b、监察c、检查d、督促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a、劳动防护工具b、安全卫生设施

c、工作环境d、劳动防护用品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保证正常运转。

a、检查b、检测c、监控d、检验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b、民主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d、管理和监督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a、专门人员b、普通人员

c、技术人员d、安全管理人员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制度。

a、责任b、许可证c、商业保险d、风险抵押金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

a、检查b、监控c、监察d、维护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次。

a、1b、2c、3d、4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a、使用b、销售c、工作d、储存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能力。

a、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b、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

c、安全常识和紧急救助

d、安全知识和紧急应变

1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设备、设施的d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之一。

a、更新和保养b、检测和维护

c、维护和保养d、更新和维护

1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a、保养和改造b、改造和报废

c、改造和维护d、维护和保养

1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a、特种作业b、安全生产

c、生产作业d、危险作业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安全生产委员会

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操作资格b、安全c、上岗d、职业资格

16、国家颁布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警告、注意的颜色为

a、红色b、蓝色c、黄色d、绿色

17、“三同时”是指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a同时投产、b同时结算、c同时检修、d、同时检查

18、根据国际相关规定,电压以下不必考虑防止电击的安全

a、48伏b、36伏c、65伏d、25伏

19、对电击所致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每分钟挤次

a、60—80次b、80—90次

c、90—100次d、100次以上

20、电流为毫安时,称为致命电流。

a、50b、100c、120d、150

21、为什么在操作车床时,工人不准戴手套

a、容易损坏

b、较易缠上机器的转动部分,发生事故

c、防止手部出汗

d、防止打滑

22、防止毒物危害的最佳方法是。

a、穿工作服b、佩带呼吸器具

c、使用无毒或低毒的代替品d、佩带防毒面具

23、国家规定一项安全帽的重量不应超过克。

a、400b、500c、600d、300

24、一般的易燃物质的闪点低于多少摄氏度

a、88摄氏度b、76摄氏度

c、66摄氏度d、50摄氏度

25、下列哪种化学品中毒,可损害人体骨髓造血功能

a、二氧化硫中毒b、铅中毒

c、氯化苯中毒d、硫化氢中毒

26、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一般场地照明电源电压宜选伏,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地,照明电源电压不可超过___伏。

a、220、24b、110、12

c、220、36d、110、24

27、临时接地线主要由软导线和接线夹头组成。其中,相同的三根软导线是接用的,另一根软导线是接用的。

a、相线接地装置

b、零线接地装置

c、火线零线

d、零线火线

28、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

a、半年b、一年

c、二年d、三年

29、安全帽上的“d”标记表示安全帽具有的性能。

a、耐燃烧b、绝缘

c、侧向刚性大d、强度大

30、安全标志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

a、通行标志、禁止通行标志、提示标志和警告标志

b、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c、禁止标志、警告标志、通行标志和提示标志

d、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命令标志和通行标志

二、判断题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具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3、《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劳动工具配备。()

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5、《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9、《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1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11、任何人都有组织参加消防灭火的义务。( )

12、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伤亡事故,不属工伤事故。( )

13、发生化学事故后,首先应迅速将警戒区内无关人员集中,以免人员伤亡。( )

14、当触电者停止呼吸又无心脏跳动,应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两种抢救同步进行。( )

15、有人低压触电时,应该立即将他拉开。( )

1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扑救。()

17、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可以和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但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18、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分别设置围墙,其高度不应低于3m;围墙与危险性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m。()

19、危险品生产厂房靠山布置时,应靠近山脚。当危险品生产厂房布置在山凹中时,应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20、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根本的区别。( )

第5篇 车辆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主持车辆管理组的全面工作。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

第三条 对本组的全体人员要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驾车作风。

第四条 加强对本组员工安全技术、技能的培训与学习,强化全组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

第五条 严格要求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第六条 经常性地检查车辆有无事故隐患及驾驶员有无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条 合理调派生产车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要及人员上下井乘车。

第八条 负责小车的管理,提高小车的利用率,保证办事效率。

第九条 负责辅运平硐路面洒水的管理,保证按时洒水。

第十条 负责矸石防灭火的管理。

第十一条因安排不到位或工作漏洞,造成井下停产或平硐路面起尘,应负管理责任。

第6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团结、拼搏、务实、求精的企业精神,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实现公司制定的把所有施工项目建设成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谐工程的管理目标。项目部针对项目总承包和分包的特点,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项目部于2023年3月1 日颁布施行。

总则

分包人应积极配合项目部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服从领导,严格履行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

分包负责人为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包项目的安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质量的综合管理负责。

第一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职工罚款50元,对分包人按每人50元的罚款。

第2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3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100元,并按规定对分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罚款。

第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专业分包人应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专业分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5条、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发现有人抽烟或有烟头的,对保管员或专业分包人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责任。

第6条、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专业分包人按每处罚款1000元。

第7条、检查时发现在建工程内外有大便的,每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8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个零散扣件对专业分包人罚款10元,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

第9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对分包单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10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分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平、立网不连续封闭的每缺少一处,对分包人处以50元的罚款;等网数量不足的,每少一层罚承包人100元;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分包人处以2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分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11条、脚手架排水沟未设置的罚分包人200~500元。排水沟不通畅的每次罚分包人50~100元。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分包人100元。

第12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分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13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做饭,违者按每个灶具2000元处罚,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由班组分包人承担。

第二章 机械管理

第14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等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未落实专人,对分包人处以每台10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分包人100元。

第15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分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转动设备无防护罩罚设备负责人100元。

第16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分包单位应落实防雨措施,未按技术要求设置防护棚的,按每台罚分包人100元。

第17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现场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对分包人罚款100元。

第18条、用电设备电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分包人罚款100元。电气设备无接地线即使用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对分包人罚款100元。

第三章 电器管理

第19条、电工全权负责工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20条、任何分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分包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21条、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停、送电,因随意停电而影响施工的对分包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专业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22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分包人100元。

第23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无防雨措施每处罚分包人200元;配电箱内严禁放置其它物件及导电物质,按其性质对分管人员罚款50--100元。

第24条、在用的各种机械开关箱锁具钥匙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保管。未上锁的开关箱,对其使用的负责人员按每台处以200元罚款。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

第25条、工程使用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添加剂等)未送中心实验室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对专业分包人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并令其停止使用。

第26条、分项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批准私自施工的罚款3000--5000元。

第27条、分包人未按项目部三级(班组、工区、项目部)自检体系自检,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或投入工程使用的,对分包人处以5000元罚款。

第28条、分包人各道工序未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及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分包人5000元罚款。

第29条、各工序检验时,班组、工区自检合格,报项目部检查两次不合格者,对分包人处以1000元罚款。

第30条、各分包人应按各分项工序检验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附带资料或工序检查记录表,上报项目部质检或专业工程师报验和验收。无资料或工序检查记录表对分包人处以300元处罚。

第31条、为确保地基与基础的结构安全与稳定,分包单位必须对单位工程地基土质及承载力的情况进行检测报验,不报验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对分包单位罚款5000元。

第32条、为严格控制单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证设计标高、轴线,轴线超过偏差值的,每1mm罚分包人100元,±0.000主控轴线与标高必须及时报验,未报验的按每项对分包单位罚款500元。

第33条、桩基工程的各种试验必须进行报验,未报验的对分包单位按每项罚款200元。

第34条、砌体工程施工缝处严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元并要求返工。

第35条、砌体工程严禁出现暗通缝,出现暗通缝每处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元。

第36条、砼工程实测项目必须确保90分以上,低于90分的,按每分200元对专业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合格的必须书面上报补救措施,无法补救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返工的必须返工处理。

第37条、砼施工必须有浇筑令,按计量施工,按配比标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计量随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

第38条、为确保砼浇筑质量,蜂窝、麻面不超出规范标准,严禁出现露筋、孔洞等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每处罚款200元。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私自处理的罚专业分包人1000元,无法返工的必须做补救措施,上报项目部审批后实施。

第39条、按规范要求留置施工缝,接缝时做好清缝工作,严禁出现夹渣烂根现象,出现一处罚款200元。

第40条、桥梁现浇结构顶面的平整标高,每自然段≤20mm,每大于1mm罚款100元。

第41条、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100元。

第42条、钢筋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保护层必须按要求设置,违反上述规定每处罚款200元。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400元;钢筋工程实测项目必须确保90分,低于90分的,按每分100元对分包人进行处罚,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第43条、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筋,确保钢筋位置的正确性,保证钢筋连接、保护层、钢筋间距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的节点、构造部位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注明主筋接头位置、加密区、二层筋位置、柱梁头交接处等),不按图纸施工的每处罚款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给予不低于50000元的罚款。

第44条、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现浇结构内的杂物及建筑垃圾必须清除干净并用水冲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存在质量问题(如梁底、柱头、柱根等,由于垃圾没清理干净而没有完全结合或夹杂木屑、编织袋等所产生的问题),每处罚款2000元。

第45条、模板必须刷隔离剂,不刷隔离剂每次罚专业分包人500元。对没刷隔离剂所造成的砼表面质量问题和损失,一切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第46条、胀模、漏浆每处罚款200元。

第47条、砼浇筑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500元。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48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专业分包人按每人5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1000~2000元,管理人员参与或组织斗殴者给予3000~50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治安处罚并开除工职。

第49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专业分包人按每人30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50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500~1000元。

第51条、施工现场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发现酒后上岗,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令其离开施工现场。对分包人处以每人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52条、分包单位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分包人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每处罚款500~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53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专业分包人罚款500~1000元。

第54条、项目部负责新左庙路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上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对外协调、重要物资供应等均需项目部统一安排、协调、把关,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对拒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施工队或班组将给予5-10万元的罚款。

第55条、各施工队有义务教育各自施工班组的人员,令其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的事件,项目部有权对班组或个人给与5000-1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给予清除出场,施工队负连带责任给予5-10万元罚款。

第56条、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被项目部管理人员查出,施工队拒不执行整改的给予5-10万元罚款。

第57条、各工区管理人员必须配合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如出现不配合工作或辱骂甚至威胁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令其退场并对工区给予5-10万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58条、项目部、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指令、通知、整改意见等,各施工队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回复,对不能及时整改回复的事项要出具文字材料,说明原因,确定整改日期,否则将给予2000-5000元罚款。对敷衍了事只回复不做现场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队给予1-5万元罚款。

第59条、项目部组织的工程例会各施工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不参加例会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内业管理

第61条、专业分包人内业原则

1、专业分包人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及交底,对资料员的建档工作和施工员的交底工作应及时检查。

2、专业分包人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编制,参加交底活动(每分项交底三次),负责填写定位放线、安全文明施工日志(日记)、砼施工记录、砌体施工记录,负责提供隐蔽工程记录的相关数据和照片,负责项目分包范围内各项施工检查等管理活动。

3、专业分包人负责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将施工员、机修班、电工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各项台帐的内容齐全,及时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试块留置制作、养护、标识、送检,负责材料送样并及时反馈试化验结果,协助完成备案工作。

第62条、总体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上报并批复,对已开工项目未上报分项或分部施工方案的每项对专业分包人处罚200元。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3条、对未完成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专业分包人每项每级处罚200元。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4条、各专业分包人工序报验后一周内完成质保资料并签证,对一周内未完成的专业分包人处以300元处罚。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第65条、及时催要和收集各项原材料合格证和相关资料(书面形势),并及时反馈情况。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反馈情况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予以处罚分包人100元/处,材料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资料,未能及时提供资料造成影响的,追究材料供应部门责任,同时处以分包人100元/份罚款。

第66条、机修班及电工应协助做好相关机械、临时用电及电气工程的各项资料,及时真实予以记录,及时认真真实做好记录,未能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处以100~500元罚款,分包单位应落实专人辅导和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以专业分包人50~200元罚款。

第67条、上级部门检查,内业资料齐全被表扬的奖资料员200~500元,内业资料被批评或处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200~500元罚款,同时对专业分包人处罚500~1000元罚款。

第68条、资料工作及时签证、建档,分项工程工程完成后及时评定、计量,移交项目部资料部门备案,因内业工作欠缺影响工程移交、结算、备案的追究专业分包人责任,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第69条、专业分包人应按照项目部规定填写质量、安全月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未及时上报的专业分包人处罚300元。

第七章 检查时间确定及评比奖罚原则

第70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和评比,对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奖分包单位2000元,对评分达不到80分的罚分包单位2000元。

第71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比,对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奖分包单位2000元,对评分达不到80分的罚分包单位2000元。

第72条、项目部将逐月对各工区的工程进度月计划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对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并完成计划任务的奖励2万元,对完成计划任务不足80%的罚款2万元,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工区施行一票否决制并按相应条款给予5-10万元的处罚。

第73条、检查时间:每月一次,不定期检查。

第八章 说明

第75条、凡实施奖罚细则中未注明奖罚责任人的均为分包人。

第76条、凡被通报和认定为质量事故的,对专业分包人罚款2~5万元。

第77条、为逐步提高项目工程的管理,本细则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国核工业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未来一、二、三路、高新二路、科技四路指挥部

2023年03月01日

第7篇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专业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

2、认真执行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中专业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根据情况可制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赋予实施。

3、参与审查专业安全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对其他有关委托内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落实。

4、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专业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使纠正。问题严重需要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解决处理。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记录好内容,保管好资料。

第8篇 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行业公路、桥、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好同煤集团辖属公路、道路、桥、涵的维修和施工,确保公路、桥安全和畅通。

2、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公路道路配套的市政设施(包括排水、防洪设施、坝墙、各类管网、管线、路灯、广告设施、交通标志、路面标线及各类公路防护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配套的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大修改造和新建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公路、桥、涵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进行整改,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验收。

4、负责对全处的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运行、维护、修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定时、定责任人、定标准要求、定资金)措施,及时排除和解决,对短期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

6、负责全处员工各工种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参加生产和施工全体员工做到人人懂本岗位的安全知识、懂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会自救、互救、自保、互保安全手段和会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

7、负责全处的业务保安和五管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道路的安全畅通,全面做好本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有关危害、损害、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公路路政设施安全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9、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及主次干道路及公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预防地质灾害、防汛工程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编制、参与审定。

第9篇 回采极薄煤层中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一平浪煤矿是多年开采的老矿,煤质好但煤炭资源已经日渐枯竭,矿为延长矿井生产年限,干净回收矿井的煤炭资源,对k3、k4极薄煤层进行探掘探采,k3、k4极薄煤层一般厚度在20~90厘米,经过实践可采极薄煤层厚度不低于35厘米,由于煤层的因素,确定了回采极薄煤层中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k3、k4极薄煤层特征,煤层含夹矸1至3层,含矸成块片状,局部厚度达到10厘米左右,且硬度大;煤层顶底板以粉砂岩、粗砂岩为主。因此,在可回采过程中得做到做好如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一、从安全技术角度采极薄煤层

由于回采极薄煤层,从回采安全施工技术的角度考虑,布置工作面长,一般为40米—50米范围为宜,煤薄,劳动空间狭窄,工作面太长,施工人员进出、拿运材料困难,回柱刮煤中不利于抓安全生产,如果工作面安设刮板运输机(以下简称溜子)运输不利于溜子的安全运行及满足正常生产的需求。另一个方面,一块工作面不可能布置多段,最多南块四段,北块四段,而在回采过程中,为满足工作面通风要求,不可能上下段、南北块工作面同时回采,要么只能采上段不能采下段,这就决定了在生产组织时,考虑满足生产的同时必须保障安全生产。

二、生产组织

1、产量组织

每天每班生产产量的多少,与工作面煤厚、采煤的排数及工作面倾斜长度有关,计划产量确定了采煤的排数,一块工作面采一段一排的煤,有时采一排最多60吨,最少20至30吨。

煤薄,施工人员由于是爬着施工—刮煤、回柱等等,按照炮采采煤工艺,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作业,人员要得多,以至于一个班一个采回煤班组一天不可能只采一排煤回一排柱下班,甚至一个采煤班组一个班需要采三、四排、打柱,产量才能保证,早中夜班的生产产量必须计划着职工的收入效益,煤矿井下职工没有收入效益,要抓好井下安全生产工作,谁都抓不好。所以必须认真组织好回采极薄煤层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生产组织中,炮采工艺人员配备上:打眼装药工、刮煤工、打柱工、电工、设备维修工(包括开溜)、回柱工等等人员构成采煤组,合理组织生产,调动大家的大分工小协作的意识,将有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合理安排生产

安排生产上,生产施工安排不合理将造成:轻则工时浪费,影响职工下班时间,影响效益;重则机电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回采极薄煤层安全生产实际的需要,一个采煤队主要成立两个采煤大组、两个回柱组、一个电工组、一个维修组,其它人员有队管、保健等。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如果一天两个采煤大组在一块工作面采煤,必须做到采煤组与采煤组、回柱组与回柱组班次叉开,采煤组与回柱组上同一个班,必要时时间上可以前后不一样,但不能推迟或者提前错开的时间太多。因为有时还要移溜打柱,回柱组同样一个班也需要打几排柱子,且有时要回着几段柱,为采煤班组做好采煤准备。在此回采循环中,注意问题多,如顶底板完好情况,施工的难易程度,刮完一排煤、打柱、回柱需要的时间,又如缩顺槽溜子的槽子、设备的检查维修等辅助工作的空间等这些情况。

生产中难料某某环节上受到影响,这点作为地面值班人员相当关键,如果掌握不清现场生产情况,便认不得下一个班的生产计划,工作任务的安排,不便于班组长组织安排工作,如班组长的计划,组织职工需要带去工作面的材料,职工的休息安排等。

通过实践经验的证明,在极薄煤层的生产过程中要周密考虑,有计划生产,合理组织劳动,工序安排到位,减少影响,提高工时利用。杜绝上一个采煤班组采了煤,下一个采煤班组无位置采,不是超排就是正在回柱和打着柱,防止平行作业、违章施工等现象的出现。

三、安全管理

极薄煤层空间关系导致安全管理困难,在计划生产的同时,必须重点考虑顶板、刮煤、回柱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1、顶板管理

顶板管理,需从现场煤层及顶底板实际情况出发,采取针对性、实效性的特殊支护措施。煤层矮(采高为35—50厘米)且顶板完整时采取5厘米左右厚、50厘米长薄顶板进行戴帽支护,及“四•六”排控顶,采高大于50厘米“三•五”排控顶,但工作面溜子运输时,机头3米须采用“四•六”排控顶,其中“四•六”排控顶主要保障作业空间,“三•五”排控顶除保障作业空间外,促使顶板有效及时垮落。特殊支护方面放顶线的垛木密柱,垛木间距4—6米一个,密柱间距不大于0.5米加一;顶板破碎、机头处使用一梁二柱特殊支护,确保移溜时,防止垮漏顶事故。

支柱材料的保障,是确保顶板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支柱尺寸的合适,才能使职工对顶板的支护更加快捷,有利于顶板管理,这点矿上投入金属小摩擦柱,实践证明使用效果好,可以重复使用支护材料,降低职工运料困难问题,使用支柱灵活,能够满足极薄煤层中采高变化不大的煤层顶板支护,促使刮煤中临时支护得到补打。

回柱放顶后,工作面支护材料的堆码较多,特别是废旧损坏的支柱及顶板,须及时组织放走,这样既杜绝不自觉职工继续拿工作面废旧损坏的支柱及顶板来支护,又可以改善工作面的生产作业环境,薄煤工作面木子多,堆码不规整,将严重影响职工收浮煤、回柱拉钢绳、拿材料、通行。

2、刮煤安全事项管理

组织适当人员在工作面刮煤,工作面刮煤人员不是越多越好,每人刮三节槽子适宜,因人多,思想行为各异,纠正了一个,同一时刻制止不了其它人,个别人员思想也难免出现麻痹,趁没有管理人员在身边,便空顶作业,违章施工,柱子不打,图煤好刮,等把煤刮煤完后再来慢慢打柱。

其次人多造成工作面通行不畅,翻越溜子不便于管理,在刮煤过程中,有时在敲帮问顶时,敲不通知旁边人,溜子不停,致使顶板薄片渣被敲掉下来伤着旁边的刮煤人员,甚至掉在开动着的溜子中。

进煤帮刮煤前,除敲帮问顶、准备好支护材料、检查灯线衣服外,要先用直铲把煤帮挑一个坑,并且选择顶板好处进入,进去之后可以用直铲背面推煤或者用脚蹬煤在溜子里。

煤层倾角在18度左右,多数职工刮煤喜欢蹬着,面朝机头施工,刮煤省力,但要距离溜子槽帮远些,防止溜子拉着;及时清除后面浮煤上的渣子,防止渣子下滑打伤。

3、回柱安全事项管理

金属小摩擦柱支护,考虑回柱安全,顶板破碎、淋水、断层、煤层变矮及工作面上下出口等回柱困难处,所以禁止使用金属小摩擦柱进行支护。其工作面确保回柱安全,在金属小摩擦柱旁边背加木柱。

回柱拉钢绳拴钩,工作面采到最大控顶距时,顶板破碎,压力大,拉柱要注意不让钢绳弹着人,另外需注意拴钢绳的位置,切忌不能拉柱子的中间位置,垛木不能朝向空顶方向拉,并且拉吃力的特殊支护时,不要为难爬,难拉钢绳,就大包围拉,要少部分的拉,不然钢绳容易挣断。

四、其它安全事项管理

1、特殊施工、顶板破碎处、淋水等地质变化处,施工困难时,班组长要派工作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好的老工人去施工,并且要加强现场特殊施工的操作督促和隐患排查。

2、打眼装药放炮管理,加强现场检查,切实结合现场地质条件,注重爆破程序,指导打眼装药放炮工如何施工,如煤帮超宽打刷帮眼,有底渣子,刮煤中难撬渣子眼打低点,在煤刮完后把一排眼打好后再进行移溜打柱,顶板破碎处眼打低点,药装少些,炮一个一个的放。放炮前,工作面溜子必须撑牢固,防止溜子被炸脱。另外放炮前要加强溜子的检查,机尾不平要垫,工作面不平整处该垫的也要及时组织垫,不要想工作面难爬,就不去检查处理,不然炮放后溜子漂链开不成。

3、必要时,煤层太矮,煤炸不出来,工作面排距炸不够,把煤刮完后,排距不够1米,这时可以采用采三排,移溜两排打两排支柱,确保工作面的排距达到规程中的要求。

4、遇到特殊地段,除采取特殊支护,拆散移溜外,回柱中要结合现场,注意回柱安全,如垛木架设位置,多排回柱等等方法。

回采极薄煤层,队上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必须结合现场生产条件及职工队伍情况,进行合理的生产组织和科学的安全管理,从而提高回采班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第10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①井上、井下对照图;

②采掘工程平面图;

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11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采煤队长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指令等,在矿长领导下,对本队及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2、根据矿总体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

3、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队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实,使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4、参加新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设备、安全设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生产。

5、新工作面投产前,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对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安排上岗。

6、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初次放顶,结束回采,过断层、过老空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跟班指挥。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面安全生产动态,遇到地质变化,发现顶底板异常等问题,组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8、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分析会议,月底进行总结,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9、按照生产标准,检查验收工程生产,对不合格工程令其返工。

10、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11、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追查和讨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熟悉并组织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类灾害事故时的职责和对策。

13、关心职工生活、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法,经常深入职工宿舍与职工谈心交朋友,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向,帮助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

14、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12篇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保障施工信息高效、有序、顺畅传递,保障在第一时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调度机构是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联系各项目部、各生产环节的枢纽,要积极发挥好其功能作用。

第二章调度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三条项目部和各工区设专职调度员,设置调度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调度室与工程部职责合并。

第三章调度室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调度室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有关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记录安全生产信息。

第七条每天认真收集施工现场情况,如实向上级调度室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重点收集需要上级指导、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及时调度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九条对涉及影响安全生产和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对策,组织实施,并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章调度工作重点内容

第十条 调度工作重点内容有:

(一)矿建施工项目“一通三防”;

(二)重大危险源及防护措施的交底情况;

(三)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及持证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治理的跟踪督办;

(五)雨季“三防”、“两防”执行情况;

(六)特殊时期调度;

(七)重点工艺工序交接调度;

(八)生产进度、产值调度。

第五章调度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调度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肃性,各工区应制定《调度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每天应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对本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每周召开应一次周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对上周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周安全生产进行布置。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主要包括每日安全生产状况台账、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现场人员出勤台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台账、领导跟班(值)班记录台账、制度文件办法宣贯台账等,按时填写各种图表和牌板。

第十四条及时制止调度过程中发现的违章作业现象,建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

第十六条各级调度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际,掌握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第十七条每天下午2点前,各工区向项目部调度员汇报前一天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每天下午2::30前,项目部调度员向管理公司调度员汇报。

第十八条对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控,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因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各级调度室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汇报应急处理程序,并张贴上墙。同时,要安设录音电话,在紧急情况时要开通录音。

发生紧急情况时,项目经理、工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针对不同情况组织抢救。

第六章调度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应建立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 调度值班分日常值班和节日值班两类。日常值班由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全部门、工程部门、总工办及调度室组成。节日值班根据公司文件通知,由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调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调度室搞好生产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调度值班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电话开通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调度领导请假。

第二十四条因值班安全管理不力,影响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的,对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生产管理安全职责(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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