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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学习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1

煤矿安全学习制度

第1篇 煤矿安全学习制度

一、 矿长、安全矿长、技术员负责对本矿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三个月一次的安全技术和法律法规学习,且学习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二、 矿长或本矿其他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

三、 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本矿相关人员对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精神和下达的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

四、 每期的安全学习结束后都必须进行一次考试,凡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其本职工作。

五、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煤矿安全文化规章制度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3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四、附则

1、以上条款如果与政府部门、上级有关部门有所抵触的,按政府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潞宁大木厂煤业调度室

第4篇 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工作态度要端正,精力要集中,持证上岗。

1、值班人员应熟悉井下各监控设备的安装地点及检测范围。值班期间,如实记录各监控地点的瓦斯浓度、风速及设备运行情况,内容要真实、详细,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

2、加强对瓦斯、风速等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的观察,发现风速异常变化、瓦斯超限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根据应急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矿长及矿技术负责人报告。

3、每次汇报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内容包括:汇报单位、汇报情况以及采取措施、最终处理结果等。每天的监控数据、变化曲线要及时打印,报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并送安全科备案。

4、监控电脑为专用设备,不得用于其它无关工作。

第5篇 煤矿安全文化及规章制度

一流的企业靠管理,超一流的企业靠文化,安全文化建设是一种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它是以提升人的潜意识为出发点,建立起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新手段。

一、安全文化培育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文化是以人的自身健康、安全幸福及和谐稳定为目的,把生产安全的目的、意图及各种安全法规、规程、规定等单调枯燥的条规以文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让职工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中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熟悉和掌握,从灵魂的深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其功能并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它润物细无声,长期持久地影响着职工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个过程,才使得一些管理者忽视了其作用。时下一些煤矿的党政一把手任期一般是3-5年,任期内,一些人急于求成,往往会采取一些能立竿见影的强制手段,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进行围、追、堵、截来实现安全目的。从表面上看,这些手段在短时期内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往往使职工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出现了明从暗反、消极对抗、应付差事,甚至有意破坏设备的不良心态和行为,长此以往,轻者影响生产工作,造成经济损失,重者造成职工轻伤事故频发,甚至酿成重大事故。要使安全文化达到一定的氛围、一定的思想精神境界,使之变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为,就要有一定的投入、连续不断的培训及与之相配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行为识别系统等其它活动,还要增设机构、配置设施、增加定员等等,有可能带来管理成本的上升,这与某些领导狭隘的成本观念是相悖的。退一步讲,即使有远见的领导想下决心抓这些不起眼的基础工作,也有可能当安全文化孕育在花蕾之中时,而局长、矿长已调离或升迁,谁还会愿意干“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所以,许多煤矿基层的领导,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都想走捷径,急于干些短平快、能够点缀面子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这样以来,煤矿安全文化要么被淡化,要么只喊在嘴上,落实在纸上,失去了其真正的含义。

二、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真正从认识上重视起来,把它纳入煤矿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下大决心去抓,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一是从体制上得以保障。各基层煤矿要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安全文化建设的共同愿景和整体规划,列入矿长、局长安全办公会的主要议事日程,按年、季、月组织实施。要把各系统的进展情况进行逐月检查考核,纳入干部月政绩考评并和工资挂钩,实行末尾淘汰制。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把矿长抓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能仅凭百万吨死亡率去考核矿井的安全状况。

二是从形式上突出教育,层层渗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知识活动,活动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家属,重点是各个层面上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因为只有执行层的这些人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扎实了,才能把各项规程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可以从学习内容、形式、效果方面坚持做到“五个一”。(1)系统学习一本安全规程,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16号令,这是指导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个煤矿作业人员,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逐章节、逐字句地学习,并很好地应用在工作实践中。(2)读一本煤矿专业技术书籍,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选择性地进行。以巩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解决日常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3)写一篇安全管理体会文章。管理干部每月紧密结合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撰写一篇安全管理方面的体会文章,巩固学习成果。(4)讲一次安全文化教育课。在读书学习的基础上,管理层的领导,从矿长到班组长,每月给职工讲一次安全教育课,可分层次进行,扩大教育面,增强安全知识学习的效果。(5)组织一次安全文化研讨会,每年进行一次,在全矿进行安全文化优秀论文评选,研讨交流,表彰奖励,这也是对安全文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有效检验。

三是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可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组织全体职工、家属普遍开展答题竞赛,对优秀试卷进行表彰奖励。第二步,可在矿区和家属区举办现场安全知识答题擂台赛。在全员普遍答题的基础上,由各单位选拔组成参赛队,参加全矿性的现场答题擂台赛,形成强大的安全文化宣教声势。

四是创新教育载体,寓教于乐。组织创作编排一批安全文艺节目,把发生在职工身边安全方面的一些事情,通过职工自己的形体语言,以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演出来,使职工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五是创建安全文化环境。(1)可利用广播、电视、矿区新闻以及举办矿区安全文化专题节目等,烘托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信息有声有影,覆盖矿区。(2)构建场景。可在井口、区队学习室、家属区设置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用语,亲情嘱托等宣传牌板,扩大宣传面。(3)可根据各专业、各工种的特点,制作安全警句牌板,对管理干部可制作成桌签,放置在办公桌上,一般工人可悬挂在家中、集体宿舍中,使之牢记座右铭,时刻绷紧安全弦。(4)定期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电教片,熟悉了解煤矿作业环境,以利于做好安全协管工作。(5)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分清层次,明确职责,抓好安全文化创建的落实工作

煤矿企业抓安全文化建设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区队安全文化和班组安全文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全面进行。

矿井整体安全文化是最上层的,是决策层的。其主要任务包括“物态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从这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明确全矿井安全文化的共同愿景,为安全文化建设确定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方案和相应的安全行为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实施奖惩,强制性地要求员工实践新的文化;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转变员工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模式。

区队安全文化是中间层,也是执行层。要结合区队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结合本区队的特点,制定出本团队安全文化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其目的是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这是区队安全文化的出发点。其主要任务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上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从区队管理入手,在生产、安全、经营以及区队建设等方面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用于指导其下层班组文化建设。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其文化建设不如上层那么全面系统,但其产生的功效都远远大于上面两个层次。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式交流的工作习惯,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

分层次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应注意做好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层次中都涉及到观念的转变,对应的人员分别是上层的矿级领导及部门领导、中间层的区队管理人员和第三层的班组长。每一层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掌握其建设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意宣传的形式。文化的自然演变是相对缓慢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也有其逐渐形成与规范化的发展过程。为此,应组织人员对各层次提炼出来的安全观念、价值观等内容进行系统策划,规范内容和形式,宣传要以人为本,立足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使安全宣传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四、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要保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领导层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下转第9页)(上接第11页)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

首先,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

其次,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部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煤矿健康发展的“天”字号问题谈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6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采煤处罚

1.采煤工作面咬架,支架空顶超过规定,每一处罚款200元。

2.工作面上下两巷提前进行回柱放顶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等情况,凡是作业地点顶板或帮部有活矸没有处理掉而进行作业的罚款100元。

4.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保持两个以上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支架。有折梁断柱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出现一根断梁或断柱罚责任人50元。

5.乳化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泵站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保持在3~5%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6.液压管路接头必须正规使用“u”型插销,一处不正规使用罚50元。

7.泵站需要加乳化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油桶和油泵,违者罚款100元。

8.放炮后或机组割煤后,按要求及时窜梁和移架,煤壁片帮或顶板破碎等引起梁端距过大时,而没有及时进行使用伸缩梁、护帮板或拉超前支架时,一处罚50元。

9.工作面在生产期间,拉架距采煤机的距离超过规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0.工作面连续5架以上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没有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11.拉架时,所移支架前、架间不得有其他人员,否则,罚款50元。

12.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符合规定,中心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支架间隙不超过规定,否则,每处罚款50元。

13.支架不准超高使用,否则每架罚100元。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应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严格按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施工,否则,罚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500元。

15.支架及管路串液、漏液,自动卸载,一处罚款100元。

16.综采支架活柱行程小于200mm,每架罚100元。

17.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定或支柱失效,每根罚款100元。

18.单体柱及靠帮单体柱未使用双向防倒绳的每根罚款100元。

19.采煤工作面老塘侧未按措施规定打密集柱,每少一根罚100元。

20.工作面或两巷注液枪和高压胶管使用后,必须悬挂好,不能放在底板上,以免被埋、压、砸坏,否则罚款100元。

21.回撤支柱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并清理好退路,其中一人回柱,一人监护,违者罚款100元。

22.采煤机开始牵引割煤机时,牵引速度从零开始逐渐增高,严禁立即达到最高速度,违者罚款100元。

23.非紧急情况,不能使用紧急停机开关,否则罚款100元。

24.采煤机停机时,先把牵引速度降到“零”位,把滚筒落到底板,再停机,关闭供水阀门,将所有的离合器手把打到断开位置,隔离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否则每项罚款 50元。

25.检修机器及更换零件时,必须将隔离开关手把、截割部离合器手把打到“零”位,并停止工作面刮板运输机后,挂停电牌,并做到谁停电谁送电,方可进行检修,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罚主管队长、跟班队长各300元。

26.工作面设备必须做到专岗专人管理,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操作,违者罚款100元,跟班队长100元,并追究责任。

27.回撤下来的单体柱,要分类码放,支柱必须立放或斜放并采取防倒措施,不能倒放或平放,不能影响行人和运送物料,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28.所有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的巷道,人员经常翻越的地方必须安装过桥,安装的过桥必须牢固,否则一处罚责任人100元。

29.单体柱严禁超高使用,违者罚款50元/根。

30.工作面液压支架缺少开口销,每个罚款20元。

31.工作面支架缺少半环或用其它物体代替半环使用的,每处罚款100元。

32.设备列车处没有检查乳化液折光仪,工作面端头支护没有测压表或测压表锈蚀严重、没有密封圈而不能检查单体柱压力的,罚款200元。

33.工作面在拨加长段时,不采取进行倒换支架进回液管路,而采取其它方式进行拨加长段的每次罚款200元(采取单体支柱的方法除外),责任人停工学习。

第7篇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性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某煤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具体负责,有关部室和单位参加,矿长牵头。

2、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或者举报。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三大规程”和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为依据,充分行使“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赋予权利,排除全矿范围内的事故隐患,严格制止各类违章行为。

4、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生产调度室,以及有关单位和领导。

5、现场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明确处理时间和要求,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下达经分管安全领导签字的“停产、限产处理隐患通知书”被查单位要召开安全专题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按要求处理隐患。

6、现场检查发现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7、安全监查部要安排好检查后跟踪复查工作,被查单位隐患处理后,经安监部验收合格,方可正常生产。

8、针对条件差、隐患多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措施,重点排查治理。

第9篇 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五一煤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确保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煤碳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和煤碳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综合治理,狠抓公司各项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坚持做到以风定产、以风定人,不超能力生产,杜绝各类重大事故,促进全公司安全状况好转。

2、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组员:总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安监站长、各队队长、各部室主任。

3、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的有关条款。

4、公司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厂、队、部、室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检,并把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书面向公司汇报。

5、发挥安监员在安全监察中的作用,从严执法,严肃查处“三违”,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有效地督促整改。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能在工作中遵章守纪,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制止“三违”有功者,按罚款的50%给予奖励。

7、每月由党群办、安监站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违章违纪工员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8、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工程不予验收。

9、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每月达优良品必须达70%以上。

10、矿井通风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看守,每道风门必须安设自动关闭的装置。若发现破坏通风风设施者一次罚款50-100元,并按价培偿。造成事故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发生重大未遂事故的厂队,一次罚款200-800元。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罚款20-100元。

12、各队发生工伤必须在5日内把事故时间、主要经过等内容书面报告安监站,不报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3、公司划拔专项资金按每小班2人的编织,配齐各连队、车间班组的青安岗督查员,当班隐患通过检身室书面填写,及时反馈到各级分管领导,下一班必须得到处理,若延误一个班必须追究领导责任。

14、公司建立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当班当天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

15、公司建立生产调度、通风调度24小时值班制度。瓦斯报表一日一报,并送公司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阅签字。

16、公司建立每旬一次测风、测尘制度。测风、测尘报表报送通风技术主管审阅。并对风量分配按供风标准及时进行调整。

17、各种安全义表必须按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定期校正、检测。

18、井下设备必须使用带防爆标志的产品,并杜绝失爆。

19、公司从各队承包工资中按0.5%提起费用,作为安全技措资金,开展安全活动;对连队每季度考核一次。

20、每个采面回采、每条巷道施工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阅批准并贯彻签字后,方能施工。

第10篇 布村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布村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方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增抓“三违”,反“三违”工作的力度,制定本制度。

2. 矿设立“三违”举报电话:0797—6388687

3. 矿设立“三违”举报箱。

4. 举报人员可以口头,书面.电话举报。

5. 矿对举报人员可以保密。

6. 对举报的“三违”行为,经查实,对违章人员根据《入罚条例》《管理员工作守则》的规定,24小时内给予通报。

7. 举报《三违》行为,经矿方查实,给予举报人以“三违”人员入罚款金额1-2倍的奖金。

第11篇 煤矿地面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地面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设施,保证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三、矿上必须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试验。

四、若安全设施失效或被人为破坏,矿上必须采取措施,立即修复安全设施。

五、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使用安全设施,一经发现矿方将从严处罚。

第12篇 煤矿安全生产常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矿上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上各部门、区队(厂)、车间使用的所有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的管理;

三、工器具分类

根据矿存的实际情况,将各常用工器具区分为个人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三类,具体为:

个人工器具:系指岗位工作、相关设备维护必须的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具及仪器,主要指电钳工常配工器具、井下清煤用的铁锹;

专用工器具:系指具有固定使用对象或设备并且使用单位或范围比较单一的工具及仪器,主要指大型设备拆装、维护用的专用工器具;

公用工器具:系指由矿上特定部门统一管理、通用性较强的工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内的工具及仪器;

四、工器具的购置

1、个人工器具的购置原则上由使用、保管的个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出资购置(涉及安全的个人工器具不在此条范围内),出资额较大的可向区队(厂)、矿上申请酌情报销;

2、涉及安全的个人工器具(如矿用万用表、低压验电笔)由各区队(厂)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严禁购置、使用“三无”劣质工器具;

3、专用工器具由各区队(厂)、使用单位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

4、公用工器具由统一管理部门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工器具报废情况向矿上提出申请统一购置;

五、工器具的使用

1、个人工器具

1.1、个人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个人所有,其保管、使用权归属出资人;

1.2、矿上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为矿上所有,由使用的个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必须遵守矿上工器具申报、领用、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

2、专用工器具由专用单位保管、使用,并遵守矿上工器具申报、领用、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

3、公用工器具

3.1、公用工器具采用集中使用、定点(区)使用、按需使用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

3.2、矿上将设置专用车间作为公用工器具的定点(区)使用场所,由机电一队负责专用车间内公用工具器的管理;

3.3、矿上将设置专用库房作为公用工器具的出借领用点,由供应科负责公用工器具的借用事宜管理;

3.4、公用工器具使用单位根据使用实际向机电一队、供应科提出专用车间内使用、外借使用公用工器具(后附公用工器具借/使用申请单);

4、工器具使用一般注意事项:

4.1、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否则不准使用;

4.2、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外观有缺陷、存在安全隐患、质量低劣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4.3、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4.4、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规范使用工器具,爱惜工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4.5、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许可;

六、工器具的保管

1、矿上出资购置的所有工器具由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使用人员责任保管,并由实时、实际保管人负责工器具的完好性,对出现工器具损坏、丟失的情况由工器具损坏、丢失责任单位/责任人照价赔偿;

2、个人工器具由使用个人负责保管,对损坏、丢失由矿上出资购置的个人工器具由使用人或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3、专用工器具由专用单位负责保管,专用单位须对专用工器具建立台账管理,严格控制工器具使用年限,未到使用年限的不准申报购置计划;

4、专用车间内的公用工器具由机电一队负责保管,使用单位使用时必须由熟练的专职人员使用,并由机电一队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对使用过程中出现工器具损坏、丢失的由机电一队、使用单位共同负责;

5、专用库房内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应科负责库内保管、使用单位负责库外保管,使用单位使用时必须由熟练的专职人员使用,对特种设备、使用时有不安全因素的工器具必须有安检员监护,对使用过程中出现工器具损坏、丢失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维修;

6、专用库房内出借的公用工器具由供应科负责建立台账管理,工器具出借、归还必须有流水台账,台账应清楚标明工器具型号、组成部件、数量、责任人;

7、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用工器具的单位、个人有责任爱护、妥善使用保管以防丢失;

8、所有工具(个人工具、公用工具及专用工具)原则上不准借矿外单位、个人,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必须经主管矿长批准,相关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出具借条,明确归还时间,并按期收回,若有丢失,按价赔偿;

9、专用工器具、公用工器具由保管单位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及时更新工器具台账,结合矿上实际及工器具损毁、报废情况及时申报计划;

10、保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正常损坏的工器具,保管人应时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非正常损坏工器具,应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11、工器具的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3 年,对于易损工器具使用周期一般不低于1.5 年,如不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工器具因损坏需提前更换,要说明原因;

12、工器具的存放

12.1、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12.2、安全工器具及手动工器具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12.3、工器具图表、料卡、单据、台帐、资料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12.4、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12.5、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12.6、淘汰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隔离存放保管,同时必须醒目标明“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

12.7、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七、工器具的报废

1、参照《砚北煤矿生产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执行工器具管理的报废事宜;

2、达到工器具使用年限的工器具必须进行报废处理,确因及需使用、购置价值过大,且还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器具可以延期报废,但累计延期时限不能超过工器具使用年限的一半;

八、工器具的赔偿

1、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其它工器具的赔偿金额可参考工具的使用年限定出赔偿系数,具体如下:

使用年限不满1年:系数为1

使用1-2年:系数为0.8

使用2-3年:系数为0.6

使用3-4年:系数为0.4

使用4-5年:系数为0.2

2、发现工器具异常而继续使用,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3、野蛮使用工器具的,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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