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请示报告制度范例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五、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六、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七、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八、重大经济开支。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十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十三、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第2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第3篇 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管理中心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部落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七月八日
第4篇 第一x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1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它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病人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或麻醉、剧毒药品丢失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11)紧急手术,病人的单位领导或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局长以上领导住院时。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时。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病人。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本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处、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它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医务处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新闻记者来访时,各科负责人或接待人员要及时向宣传科报告。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9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九)
1.报告范围:
(1)急性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3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2)发生重大灾情、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工伤等需要紧急救助的事件或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例。
(3)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病例、霍乱暴发流行和乙类传染病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重大疫情。
(4)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影响较大的聚集事件,妨碍医疗秩序。
(5)孕产妇死亡或患者死亡涉及法律必须要做尸体解剖时。
(6)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麻醉药品、剧毒药品、辐射源丢失,辐射源泄露等。
(7)重大失泄密案及密码设备丢失、信息网络故障。
(8)贵重器材及重点要害部门大面积失窃案。
(9)大面积停电或通讯中断事件。
(10)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
(11)紧急手术,患者亲属不在时。
(12)外宾、副处级以上领导住院。
(13)各科室中层干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差、休假连续3天以上。
(14)各科室接受院外任务或拟与院外协作某项任务。
(15)职工因病新住院或院外治疗或伤亡者。
(16)收治涉及法律及政治问题的患者。
(17)外宾或兄弟医院来院参观、讲学及进修。
(18)代表医院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以及医院各党派人员参加院外社会活动。
2.报告程序:
(1)特大事件(1~11项)发生后,必须迅速报告院长,并向有关职能科室报送相关材料。
(2)医疗系统有重要工作或发生重大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请示报告,发生其他重大情况,及时向院办报告。
(3)非工作时间发生情况,向行政总值班报告,总值班根据情况的性质分别处理,特大事件向院长报告后处理,一般情况处理后需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4)中层干部出差或休假3天以上必须向院长报告并到院办登记。
(5)外单位来院参观或有关领导住院,要及时向院办报告,并转告院长。
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6篇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范本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搞好协调,建立良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一)下列问题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1、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的实施意见;
2、老干部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3、老干部经费的申请;
4、离退办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5、离退办设施的扩建和车辆的更新;
6、离退休干部中的重要情况及组织的重大活动;
7、主持工作的主任外出;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各处、室涉及下列问题必须向本办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1、主管工作中涉及政策性规定和常规处理方法的变更;
2、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3、经费使用、生活福利安排的重要情况;
4、组织老干部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
5、老干部个人及工作人员的重要情况;
6、本办领导交办工作的办理情况;
7、处长的外出及请假;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请示报告着重于大事、要事,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要注意保持上级、下级的一致性,发挥各处室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会议制度
召开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重大问题要形成纪要,便于贯彻执行。
(一)办务会议
1、办务会议是研究、协调工作的行政例会,一般情况下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后召开。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扩大有关人员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研究本办贯彻实施办法;讨论议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老干部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变更;协调各处、室工作;其它需要办务会讨论、审定的重要事项。
3、办务会议的具体内容由办领导确定。处、室需要办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报请办领导审定。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讨论、研究、部署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协调各处工作。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办领导确定。
(三)全办工作人员会议
全办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领导主持。会议内容:通报重大工作安排和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需由全办工作人员讨论或共同完成的某些重要工作;安排、总结工作,表彰奖励活动。
(四)处(室)务会
会议内容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总结处(室)工作,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7篇 请示报告制度模版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第8篇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8
医院请示报告制度8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二)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四)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五)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六)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七)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八)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九)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第9篇 请示报告制度范本
根据分级负责、分层指导的原则,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前,必须报经办党组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
(二)临时和阶段性重要工作,由相关处室提出方案,报经办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经办主要领导同意。
(三)凡是下级机关、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必须交秘书处登记按程序阅处,经办主要领导批示后,有关处室按照批示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凡是上级和上级部门直接给处室发文,或上级领导口头给处室交办的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按程序报办领导审批后办理,重要重大事项由办党组讨论决定后办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级和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由秘书处报办领导批示,相关处室按照办领导批示精神办理,办理结束后及时向批示的办领导报告结果。同时,将原信访件连同办理结果交秘书处存档。
(二)机关处室在接待信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访动态,应及时向办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办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包括向有关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布前,必须报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三、重要活动
(一)因公出差离市,包括参加学术交流、工作考察、调查调研等,处室负责人须报办主要领导批准,其他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汇报出差期间活动情况。
(二)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一律凭会议通知(包括电话记录)统一交由秘书处,由秘书处报办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处室和人员应严格按批示要求落实。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文件或材料交秘书处登记或传阅,并向办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机关处室召开的需要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业务会议,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处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直属单位或外单位人员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第10篇 矿业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检查 , 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180 条“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瓦斯检查工每班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二氧化碳及温度等主要检查参数,低
瓦斯矿井至少报二次,高瓦斯及以上等级矿井至少三次。
(三)瓦斯检查工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 煤矿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0.75% 时。
2.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 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
3.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 时。
4. 局部瓦斯聚积、煤与瓦斯突出预兆、自然发火征兆时。
5. 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
6. 煤矿发生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时。
(四)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有权责令影响范围
内的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
(五)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六)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后,既不请示也不报告,导致煤矿发生事故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十六、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检查 , 杜绝空班漏检,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
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交接班地点。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工时,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处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迎头附近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点由总工程师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煤矿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表。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瓦斯检查工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提早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
(四)交接班时,交班瓦斯检查工要交清如下内容:
1. 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火、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2. 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重点交接:当班的气体检查情况、风筒距迎头的距离、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传感器的使用及数据情况等。
3. 分工区域内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 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五)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才能接班,交接
班人员都必须在《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六)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未到岗,交班瓦斯检查工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斯检查工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检查工。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检现象。
(七)煤矿要加强瓦斯检查工上岗和交接班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和不按规定交接班现象。
(八)交接工具、仪表时,接班人员要查看是否完好,工具仪表完好后方可接收。
第11篇 瓦斯检查工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检查 , 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0 条“瓦斯检查工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瓦斯检查工每班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二氧化碳及温度等主要检查参数,低
瓦斯矿井至少报二次,高瓦斯及以上等级矿井至少三次。
(三)瓦斯检查工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 煤矿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0.75% 时。
2.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 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时。
3.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 时。
4. 局部瓦斯聚积、煤与瓦斯突出预兆、自然发火征兆时。
5. 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
6. 煤矿发生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时。
(四)瓦斯检查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有权责令影响范围
内的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室汇报。
(五)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六)瓦斯检查工发现隐患后,既不请示也不报告,导致煤矿发生事故的,煤矿按照《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十六、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检查 , 杜绝空班漏检,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
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交接班地点。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工时,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处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掘进迎头附近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点由总工程师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煤矿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表。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瓦斯检查工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提早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
(四)交接班时,交班瓦斯检查工要交清如下内容:
1. 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火、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2. 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设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重点交接:当班的气体检查情况、风筒距迎头的距离、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传感器的使用及数据情况等。
3. 分工区域内出现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 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五)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才能接班,交接
班人员都必须在《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六)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未到岗,交班瓦斯检查工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斯检查工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检查工。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检现象。
(七)煤矿要加强瓦斯检查工上岗和交接班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和不按规定交接班现象。
(八)交接工具、仪表时,接班人员要查看是否完好,工具仪表完好后方可接收。
第12篇 建康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 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 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 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0.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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